死因网络报告工作制度及流程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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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旨在规范和规范化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确保死因登记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以下是该工作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1.责任部门: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由卫生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到各级卫生机构。

2.指导原则: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应遵循公正、客观、科学、便捷的原则,确保死因登记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报告对象:死因登记报告适用于所有不明原因死亡、疑似非自然死亡和特殊类型死因的个案,包括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暴力伤害等。

4.报告流程:死因登记报告流程应包括以下环节:发现死亡事件→收集相关资料→医务人员初步判断死因→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尸检→开展尸检→提交死因登记报告→审核和统计。

5.报告要求:死因登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死者基本信息、死亡地点、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相关证明材料等。

6.报告制度:死因登记报告应建立统一的报告制度,包括报告表格的设计和格式要求,以及报告提交的时间和方式等,确保报告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7.信息互通:死因登记报告应与其他卫生信息系统进行互通,确保死因登记报告的数据共享和交流,提高死因分析和预防工作的效率。

8.数据保密:对于死因登记报告涉及的个人隐私信息,应建立健全的数据保密措施,严禁泄露和滥用。

9.督导与评估: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检查工作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以上就是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通过建立和落实这一制度,能够有效提高死因登记报告的质量和效率,为死因分析和疾病预防提供有力的支持。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1.1 目的与依据本工作制度的目的是明确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的相关流程和规范,提高死因登记报告的质量和效率。

本工作制度依据《卫生健康管理法》、《疾病预防控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2 适用范围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工作流程2.1 死因登记报告的收集与整理2.1.1 收集基本信息在死亡事件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收集死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

2.1.2 收集死因信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收集死者的死因信息,包括直接死因和基本死因等。

2.1.3 整理报告文档将收集到的死者基本信息和死因信息整理成报告文档,包括死因登记表和死因报告书等。

2.2 死因登记报告的审核与审批2.2.1 审核报告文档由专门的审核人员对报告文档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准确完整且符合相关标准。

2.2.2 审批报告文档经审核合格的报告文档送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由主管部门进行统一审批。

2.3 死因登记报告的归档与保存2.3.1 归档报告文档审批通过的报告文档归档,按照标准进行编号和档案分类。

2.3.2 保存报告文档归档的报告文档按照规定的时限保存,确保信息及时、完整地保留。

三、工作责任与权限3.1 工作责任3.1.1 收集基本信息的责任相关人员负责及时、准确地收集死者的基本信息。

3.1.2 收集死因信息的责任相关人员负责及时、全面地收集死者的死因信息。

3.1.3 整理报告文档的责任相关人员负责将收集到的死者基本信息和死因信息整理成报告文档。

3.1.4 审核报告文档的责任相关人员负责对报告文档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准确完整且符合相关标准。

3.1.5 审批报告文档的责任相关部门负责对审核通过的报告文档进行审批,并作出统一的决策。

3.1.6 归档报告文档的责任相关人员负责对审批通过的报告文档进行归档,按照标准进行编号和档案分类。

3.1.7 保存报告文档的责任相关人员负责按照规定的时限保存归档的报告文档。

死因网络报告工作制度及流程

死因网络报告工作制度及流程

死因网络报告工作管理规章制度(2016)目录例会制度 ................ 错误 ! 未指定书签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 错误 ! 未指定书签死亡信息核实制度 ............ 错误 ! 未指定书签死亡信息补充报告制度 ........... 错误 ! 未指定书签档案管理制度 .............. 错误 ! 未指定书签培训工作制度 .............. 错误 ! 未指定书签定期考核评比通报制度 ........... 错误 ! 未指定书签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流程 ........... 错误 ! 未指定书签临床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要求 ........ 错误 ! 未指定书签基础项目的填写要求 ............ 错误 ! 未指定书签特殊项目的填写要求 ............ 错误 ! 未指定书签调查记录的填写要求 ............ 错误 ! 未指定书签死因编码规定 .............. 错误 ! 未指定书签例会制度1、组织门诊医生每季度召开一次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为死因管理、死亡信息的收集、报告等。

2、医院要高度重视死因监测工作,不定期组织召开死亡报告讨论会,对存在的问题要尽快解决,使《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得到不断的完善。

3、医院安排人员参加区疾控中心的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了解存在的问题并给予技术上的指导和协调。

4、例会应有签到,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存。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一、成立死因监测管理领导小组,设专(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死亡信息的收集、整理、核查、登记及网络报告工作等。

二、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后,须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三、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四、每年组织对临床医生或新进医生进行两次培训,培训内容:《死亡医学证明证》的正确填写及根本死因的确定。

医院死因网络报告工作制度

医院死因网络报告工作制度

医院死因网络报告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死因网络报告工作,提高死因报告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规范死因报告流程,根据《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开展医疗活动的科室和部门,以及涉及死因报告的所有工作人员。

三、工作原则1. 依法报告:死因报告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确保报告工作合法、合规。

2. 及时准确:死因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确保信息及时上报。

3. 规范流程:死因报告应遵循规定的流程,各部门和科室应密切配合,确保报告工作顺利进行。

4. 质量控制:加强死因报告质量控制,对报告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和反馈,不断提高报告质量。

四、工作内容1. 死因报告范围:包括所有死亡病例,包括自然死亡和意外死亡。

2. 死因报告时限:死亡病例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死因报告。

3. 死因报告流程:(1)医护人员发现死亡病例后,应立即进行死因判断,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

(2)科室负责人审核死因报告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至医院死因报告管理部门。

(3)医院死因报告管理部门对上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上传至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系统。

4. 死因报告资料保管:医院应妥善保管死亡病例的相关资料,包括病历、死亡证明书等,以备查验。

五、工作要求1. 提高认识:各部门和科室应提高对死因网络报告工作的认识,将其作为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来抓。

2. 培训考核:定期对涉及死因报告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报告能力和业务水平,并进行考核。

3. 数据安全: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确保死因报告信息不被泄露、篡改,保障患者隐私。

4. 协同配合:各部门和科室应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死因报告工作顺利开展。

5. 质量监控:医院死因报告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死因报告工作进行质量监控,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六、奖惩措施1. 表彰奖励:对死因报告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死因登记报告工作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工作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死因登记报告工作,规范死因登记报告行为,提高死因监测水平,预防和控制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死因登记报告工作应当坚持科学、规范、及时、准确的原则,实行单位负责、个人负责和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死因登记报告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死因登记报告工作。

第四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公安派出所等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做好死因登记报告工作。

二、死因登记报告第五条死因登记报告范围包括:(一)医疗机构死亡的病人;(二)家庭死亡的病人;(三)其他需要进行死因登记报告的病人。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并按照规定将死亡信息报告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第七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对收集到的死亡信息进行登记、核实和分析,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将死因信息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第八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实现死因信息的电子化和网络化报告。

三、死因调查与核实第九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对死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死因信息,并对异常死亡情况进行分析、报告。

第十条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人死亡的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死因,并按照规定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一条对于非正常死亡的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现场勘查,查明死因,并将调查结果报告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四、资料保存与利用第十二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公安派出所等有关单位应当妥善保存死因登记报告相关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真实、准确。

第十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死因登记报告资料进行统计分析,为预防控制疾病提供科学依据。

五、培训与宣传第十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死因登记报告工作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死因登记报告工作的宣传,提高公众对死因登记报告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医院死亡病例网报管理制度

医院死亡病例网报管理制度

医院死亡病例网报管理制度一、为政府研究人口死亡水平、死亡原因及变化规律和进行人口管理,制订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评价居民健康水平、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供重要依据,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结合医院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负责救治或调查的执业医师承担在医院、来院途中、家中、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场所正常死亡病例(包括死亡新生儿)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死亡证》)的填报工作。

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

非正常死亡是指由外部作用导致的死亡,包括火灾、溺水等自然灾难致死,或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自杀、他杀、受伤害等人为致死(含无名尸)。

三、《死亡证》一式四联,病区执业医师在患者死后2周内通过医院局域网填报,使用A4纸张打印后交死者亲属;门急诊不具备网报条件的,由执业医师在患者死后2周内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纸质《死亡证》交死者亲属。

《死亡证》第一联中“死亡调查记录”的填写要求:①填写范围为在家、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者;②被调查者应为死者近亲或知情人;③调查时应出具以下资料:被调查者有效身份证件,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死者身份证和/或户口簿、生前病史卡。

④发现可能涉及传染病,尤其是不明原因肺炎死亡的,填写临床表现(包括白细胞是否正常)、抗生素治疗效果、病死禽接触史等情况。

四、死者亲属持《死亡证》四联交由预防保健科填写行政区划代码与编号后,再至医务处签章生效。

预防保健科留存第一联。

死者家属遗失《死亡证》,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向医院申请补发一次。

补发流程:预防保健科填写《死亡证》并注明“补发”,医务处签章。

补发办法如下:已办理户籍注销及殡葬手续的,仅补发第三联;未办理户籍注销及殡葬手续的,补发第二至第四联。

五、预防保健科负责死亡病例的网络直报工作。

1、在患者死亡后15天内完成网络直报。

2、对可能涉及传染病的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立即报告淮北市卫生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要求实现网络直报,根据诊断结果的变更情况及时对病例信息进行网络订正,并及时分析与上报。

死因网络直报报告管理制度

死因网络直报报告管理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做好死因网络直报工作,我院各临床科室要严格按照国家疾病检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对每一位死亡病人规范填写好死亡病例报告卡,并交给我院防疫科。

二、防疫科设置兼专职网络直报人员,在接到临床医生报告的死亡报告卡后,在7天内进行网络直报,不得迟报。

三、为保证报卡质量,网络直报人员在对死亡报告卡有疑问或发现卡片填写不规范、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报卡的临床医生联系,与报卡医生取得一致意见后,将死亡报告卡及时、准确上报。

四、直报人员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并进行根本死因确定及编码。

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等。

五、网络直报人员应管理好报告的用户名和密码,确保死亡报告系统能正常运行。

六、对每一份死亡报告卡做好登记工作,并妥善保管。

莞城医院
2014年1月2日。

死因网络报告工作制度及流程

死因网络报告工作制度及流程

死因网络报告工作管理规章制度(2016)目录例会制度 (1)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死亡信息核实制度 (2)死亡信息补充报告制度2档案管理制度3培训工作制度4定期考核评比通报制度4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流程5临床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要求6基础项目的填写要求7特殊项目的填写要求8调查记录的填写要求10死因编码规定11例会制度1、组织门诊医生每季度召开一次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为死因管理、死亡信息的收集、报告等。

2、医院要高度重视死因监测工作,不定期组织召开死亡报告讨论会,对存在的问题要尽快解决,使《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得到不断的完善。

3、医院安排人员参加区疾控中心的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了解存在的问题并给予技术上的指导和协调。

4、例会应有签到,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存。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一、成立死因监测管理领导小组,设专(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死亡信息的收集、整理、核查、登记及网络报告工作等。

二、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后,须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三、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四、每年组织对临床医生或新进医生进行两次培训,培训内容:《死亡医学证明证》的正确填写及根本死因的确定。

五、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

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

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

六、病案室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七、医务科可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实行奖惩机制,对有漏报、迟报的科室、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开展工作好的科室进行奖励。

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管理制度单位名称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文件,做好死亡病例监测网络直报工作,特制定死亡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如下:例会制度1、组织本单位死亡病例报告人员、网络直报人员和村医每季度召开一次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为死亡信息的收集、报告、存在问题、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等。

2、要高度重视死因监测工作质量,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死亡报告质量讨论会,使《死亡病例报告卡》、《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填写规范、符合要求,死因链命名准确,使死亡报告工作得到不断的完善。

3、安排专业人员参加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了解存在的问题并给予技术上的指导和协调。

4、每次例会均完整的会议记录。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1、发现辖区内有死亡病例后,须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

2、接到《死亡病例报告卡》后,在死亡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展开对死亡信息的核实,信息无误后由具有执业医师证的临床医生填报《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规范、全面,死因链命名准确。

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调查记录〉一栏填写死亡病例的症状、体征。

3、在进行网络直报前,死因报告管理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对死亡病例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死亡信息核实无误后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4、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

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输入死亡病例的基本信息、死亡信息等,输入项目要全面、准确,不得有漏填项。

5、输入完成后做好原始《死亡病例报告卡》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保存与管理。

死亡信息核实制度1、建立死亡信息核实制度,对死因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死亡病例要认真核实调查,提高死因推断的准确性。

2、安排专人及时收集辖区内的死亡信息,对有疑问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及时向填报医生进行核实。

死因病例网络报告管理制度

死因病例网络报告管理制度

死因病例网络报告管理制度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指定专门的科室或人员审核并按程序完成网络上报;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做好《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日常管理与原始凭证保存;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参加疾控中心召开的例会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4、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协助疾控中心和妇幼保健机构开展死因登记信息的质量控制和相关调查;5、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对辖区内需要进行调查的死亡个案进行入户调查,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6、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与公安、民政等管理部门核对出生、死亡资料,发现漏报和错报,应及时组织进行入户调查,并及时按照程序补报和订正。

三、死亡信息核实制度:1. 审核过程中发现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办理。

2.对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四、死亡信息补充报告制度:1.定期与户籍管理部门核对数据,及时进行查漏补报;2、定期与殡葬管理部门核对数据,及时进行查漏补报;3、定期与妇幼管理部门核对数据,及时进行查漏补报;4、每年对医疗机构进行死亡漏报调查,如发现漏报,及时进行查漏补报;五、档案管理制度:1、死亡卡片至少保存5年,尽可能长期保存;2、各种纸质数据报表、分析长期保存;3、电子数据(个案、报表、分析等)长期保存,并至少有两处备份;4、所有发文、总结分析等均需向上级CDC(包括市、省级)报送一份,自存留档至少一份;5、有指定的安会可靠的地方保存文档和电子数据;6、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向外提供数据;7、涉及国家另有规定的内容时,按保密法执行管理;8、管理做到科学、分类化管理。

9、实行分级指导,上级抽查指导制度。

六、培训工作制度:1、县CDC 及时举办新知识新技术培训班,有承担新知识新技术培训工作的义务;2、全县实行分级负责培训制,县-乡-村分级培训;3、各级对新上岗人员实时进行培训或辅导,所有新参加工作人员或新替换人员必须接受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或个别辅导;4、鼓励在日常工作中以会代训,长抓不懈;5、各基层单位有接受上级单位培训的权利和义务;6、各种培训要作好记录和登记以备查.七、定期考核评比通报制度:1、实行定期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原则;2、实行分级考核检查与上级抽查相结合原则;3、将考核评比工作纳入卫生行政部门考核管理内容,尽量与其他工作同时进行;4、县CDC对各监测乡镇和医疗机构每年至少考核一次;不定期考核根据具体情况定。

死因网络报告工作制度及流程

死因网络报告工作制度及流程
(2)定期发布死因报告分析结果,为制定健康政策、指导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提供依据。
十七、应急处理与反馈
17.1应急处理
(1)建立死因报告应急处理机制,对突发事件中的死亡病例进行快速报告和处理。
(2)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情况下的报告流程和责任人。
17.2反馈机制
(1)建立死因报告反馈机制,对报告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给予及时回应。
(2)定期发布死因报告分析结果,提高公众对健康问题的认识。
七、跨区域报告协作
7.1跨区域报告流程
(1)患者死亡后,若就诊医疗机构与死亡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划,就诊医疗机构应及时将报告信息推送至患者死亡地的卫生行政部门。
(2)患者死亡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跨区域报告信息进行审核和统计。
7.2跨区域报告协作机制
12.2社会监督
(1)鼓励社会各界对死因报告工作进行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
(2)建立公众反馈渠道,及时处理公众关于死因报告的疑问和投诉。
十三、国际合作与交流
13.1国际合作
(1)积极参与国际死因报告相关领域的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
(2)与国际组织合作,开展死因报告相关的科研和培训项目。
13.2国际交流
(1)定期举办国际研讨会,交流死因报告工作经验。
(2)建立国际死因报告信息交流平台,促进信息共享和经验互鉴。
十四、政策支持与经费保障
14.1政策支持
(1)将死因报告工作纳入公共卫生政策体系,明确其在健康管理工作中的地位。
(2)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医疗机构和人员积极参与死因报告工作。
14.2经费保障
(1)各级财政应将死因报告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死因网络报告工作制度及流程
一、工作制度

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提高死因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1.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管理制度是规范和指导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的基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的工作人员。

2.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是指将死亡人员的死因信息通过网络进行登记和报告的工作。

3.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的目标是准确记录死因信息,提高死因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并为研究、分析死因提供可靠的数据。

二、责任部门1.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由卫生部门负责管理。

2.卫生部门应建立健全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的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

3.卫生部门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

三、报告要求1.死亡医院或单位应及时进行死因登记,并在24小时内完成报告。

2.死因报告应包括死者的个人信息、死亡日期、死因诊断和其他相关信息。

3.死因报告应准确、全面,不得隐瞒、造假或修改私自。

四、信息网络报告系统1.卫生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死因信息网络报告系统。

2.死因信息网络报告系统的建设应具备稳定、安全、易于操作和便捷查询的特点。

3.卫生部门应定期对死因信息网络报告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五、培训和督导1.卫生部门应定期组织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的培训和考核。

2.培训内容包括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的基本知识、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3.卫生部门应派出专门的人员对死因报告进行督导和抽查,并及时反馈问题和建议。

六、保密措施1.死因登记信息是个人隐私,卫生部门及从业人员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

2.卫生部门应建立完善的信息保密制度,对死因登记信息进行安全可靠的存储和传输。

3.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人员在离职或调岗时,应签订保密协议,并进行相应的交接工作。

七、考核与奖惩1.对于按时、准确完成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进行表彰和奖励。

死亡病例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死亡病例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死亡病例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1.生命统计专干负责对本中心死亡病例的“居民死亡推断书”盖章
并对填写内容进行审核,每月对死亡病例漏报情况进行检查工作;
及时对辖区死亡病例的“居民死亡推断书”收集登记工作,并将“致死亡的主要疾病诊断”进行ICD-10的疾病编码;在7天内对死亡病例进行网络直报工作。

2.“居民死亡推断书”由诊断医生负责填写,临床医生诊断患者死
亡后,须及时报送生命统计办公室盖章、备案。

医生填写要字迹清晰,不得勾划涂改,项目齐全,不可缺项,错项,并注意填写的逻辑性。

3.生命统计专干接到“居民死亡推断书”后,须认真审核填写项目
及内容,特别要注意审查“致死亡的主要疾病诊断”,以便于编码员能够正确进行ICD国际疾病编码;并注意审查死者的住址必须具体到省、市、区(县)、办事处(乡镇)、街道门牌号(村)。

审查合格后留取“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一联、第二联,并将第二联“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于24小时内移交信息中心进行ICD 国际疾病编码。

4.信息中心接到“居民死亡推断书”后,需于24小时内完成“根本
死因原因”“直接死亡原因”和“损伤中毒外部原因”的ICD-10国际疾病编码并及时网报。

5.每季度统计分析“居民死亡推断书”,及时总结辖区内死亡原因分
析报告。

对死亡病例迟报、漏报的科室和责任报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丈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4年2月21日。

医院死因网络报告工作制度

医院死因网络报告工作制度

医院死因网络报告工作制度背景在医疗事故处理工作中,死因鉴定是十分重要的一环。

为了保障患者家属及社会公众获得真实可信的死因鉴定结果,医院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网络报告制度,记录医院所有死因鉴定的过程和结果。

本文档旨在明确医院死因网络报告工作制度,规范死因鉴定报告程序。

适用范围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死因鉴定案件,包括住院死亡、门急诊死亡、手术死亡、院内感染死亡等。

工作流程医院死因网络报告工作流程如下:1.医院内部发现疑点死亡:医院所有部门都有责任和义务对患者死亡进行疑点发现和报告,发现疑点死亡后立即通知相关部门。

2.病史资料采集:由医院病案质控部门和医疗事故调查组责任人员组成的小组,对死者病史、相关治疗方案、药物使用情况等进行详细调查采集。

采集过程中应注意慎重处理死者家属情感问题,确保对死者的尊重。

3.死亡原因初步判断:经过病史资料的搜集和分析,根据临床经验判断死因并拟定初步结论。

4.医学鉴定:若初步结论无法得出明确死因,需对死者的尸体进行病理学、毒理学等鉴定。

5.报告撰写:经过死因分析小组多次讨论和校对,确定最终死因报告。

6.报告审批:医院专家委员会对死因报告的合理性进行审批,确定鉴定结论的准确性。

7.死因公示:对外公示死因报告中所包含的鉴定结论和相关信息,进行社会公众监督和舆论引导。

报告编写规范为了确保死因报告的准确性、可读性和易理解性,需要进行如下规范:1.记录资料来源和采集时间,确保资料完整性;2.报告应有实质性内容,内容应充实、详尽,包括临床资料、病理资料、实验室检验资料等;3.死因报告应遵循科学原则,语言表述规范,结论准确,不得代替司法鉴定结论;4.死因报告必须保密,公开情况需经过审批才能进行。

死因公示规范1.医院应在明显位置张贴相关公告,公示死者姓名、年龄、死亡时间、死因等基本信息,同时要说明公布的信息与一般隐私权不同,医院应依法依规公布相关死因信息,凡是有关隐私部分,要经过法定程序后方可披露;2.死因公示的信息应在网站等媒介上推出,相关信息除了死因外,未经家属授权,不得泄露其他个人信息;3.对于敏感性死因,死因公示应在相关监管机构的配合下进行,确保公示程序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管理规定

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管理规定

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管理制度单位名称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文件,做好死亡病例监测网络直报工作,特制定死亡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如下:例会制度1、组织本单位死亡病例报告人员、网络直报人员和村医每季度召开一次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为死亡信息的收集、报告、存在问题、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等。

2、要高度重视死因监测工作质量,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死亡报告质量讨论会,使《死亡病例报告卡》、《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填写规范、符合要求,死因链命名准确,使死亡报告工作得到不断的完善。

3、安排专业人员参加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了解存在的问题并给予技术上的指导和协调。

4、每次例会均完整的会议记录。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1、发现辖区内有死亡病例后,须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

2、接到《死亡病例报告卡》后,在死亡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展开对死亡信息的核实,信息无误后由具有执业医师证的临床医生填报《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规范、全面,死因链命名准确。

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调查记录〉一栏填写死亡病例的症状、体征。

3、在进行网络直报前,死因报告管理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对死亡病例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死亡信息核实无误后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4、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

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输入死亡病例的基本信息、死亡信息等,输入项目要全面、准确,不得有漏填项。

5、输入完成后做好原始《死亡病例报告卡》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保存与管理。

死亡信息核实制度1、建立死亡信息核实制度,对死因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死亡病例要认真核实调查,提高死因推断的准确性。

2、安排专人及时收集辖区内的死亡信息,对有疑问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及时向填报医生进行核实。

死因报告管理制度

死因报告管理制度

死因报告管理制度
死因报告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工作,确保死亡病例的及时准确上报,特制定本制度。

1、患者在医疗过程中死亡的,诊治医生须对死亡病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在患者死亡后三日内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

2、死亡诊断应填写详细、准确,符合国际ICD-10编码的疾病名称,按规范的死因链填写死亡原因。

3、慢性病管理科网络直报人员应在患者死亡后 7 天内登录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完成网络直报工作。

4、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以下内容: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

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

5、医务处应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病例报告情况,并对慢性病管理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死因监测制度、流程

死因监测制度、流程

死亡病例报告制度1、出现死亡病例,经治医生首先填写死亡病例登记簿,再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分析根本死亡原因,留下存根联备查,其余三联报病案室进行编码。

2、死亡时间到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七天。

3、病案室完成死因编码,报医务科进行审核盖章,医务科审核盖章后,派出所、殡葬联交家属,报告联交网络直报员进行网络直报。

4、网络直报员接到死亡医学证明书后,在收、审、报卡登记簿上进行登记,24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5、出现不明原因死亡病例时,网络直报员及时与病案室、经治医生进行沟通,并详细填写死亡证明书上的调查记录。

6、网络直报员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管,保存期至少三年。

死亡病例报告流程图《死亡医学证明书》管理制度7、死亡医学证明书由科室经治医生或科主任填写,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具,开具死亡证明书时认真填写存根联,并向有关人员通报,以防重复开具。

8、死亡医学证明书开具后,经医务科审核盖章。

一联存底,一联送本院网络直报员进行网络直报,一联报送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9、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认真、详细、准确。

字迹清晰,不得缺项、错项。

10、各科室每月进行一次死亡病例证明书核查,将死亡病例与死亡证明书使用数进行对比,以防死亡病例的漏报错报,凡死亡病例与证明书数目不符者,需查清原因。

11、医务科对各科室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

6、凡出具虚假死亡医学证明书者,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涉及法律与其它后果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死因监测自查自纠制度1、死因监测自查自纠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监督自查自纠全过程。

2、医务科具体负责死因监测自查自纠的实施。

3、自查自纠每月一次。

每月5日前检查上月各科室的各种登记。

4、检查前向各科室发放自查自纠通知。

5、医务科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填写相关表格、统计。

6、对查出的漏报死亡病例及时进行补报。

7、严格按相关制度进行奖惩,严禁讲私情,做到令行禁止。

及时将奖惩结果通报全院。

9、检查后相关资料由网络直报员保管。

医院死因网络报告例会制度

医院死因网络报告例会制度

医院死因网络报告例会制度1. 背景医院是治疗疾病、保护生命的重要场所。

然而,医院在治疗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病人死亡的情况,有些病人死亡可能是合理合法的,但也存在极少数病人死亡是由于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引起。

这些问题的发生对医院、医生、病人乃至整个社会都有着严重的影响,因此医院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死因报告和处理机制。

2. 目的为了规范医院死因报告和处理工作,建立医院死因报告制度,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保护医院医生和病人的利益,同时加强对医疗纠纷的处理,使医疗服务更加完善。

3. 内容3.1 报告流程当医院发现病人死亡时,应该尽快通知医院死因研究小组。

医院死因研究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应该采取以下步骤:1.对病人死亡原因进行初步调查,制定初步调查方案。

2.召开死因研究会议,确定调查方案,分工开展调查工作。

3.对病人的病史、诊断、治疗以及医护人员的操作记录等进行详细的调查,若需要可以进行尸检和病理检查。

4.分析调查结果,确定死因和事故责任。

5.撰写《死因调查报告》,以及责任人清单并上报医务处。

3.2 例会制度为了监督医院死因报告和处理工作,加强沟通和交流,医院应该建立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医院死亡研究例会,其中包括:1.主要领导、医务处、专业技术人员、监察、安保、法律等部门的有关人员。

2.对本季度的死亡人数和死亡率进行评估,比较分析本季度和上季度的死亡情况,讨论和分析死亡原因。

3.审阅《死因调查报告》、责任人清单,确定治理措施和工作计划,定期跟踪和查看死亡和治理情况。

3.3 其他细节除了以上内容,医院在制定医院死因网络报告例会制度时还应该注意以下细节:1.完善医院内部的死因报告和处理规范,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2.建立科学有效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处理医疗纠纷,减少纠纷的发生。

3.对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死因报告和处理工作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

4. 应用效果通过建立医院死因网络报告例会制度,可以实现以下目标:1.建立科学合理的死因报告和处理机制,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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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网络报告工作管理规章制度(2016)目录例会制度 (2)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2)死亡信息核实制度 (3)死亡信息补充报告制度 (3)档案管理制度 (4)培训工作制度 (5)定期考核评比通报制度 (5)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流程 (6)临床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要求 (7)基础项目的填写要求 (8)特殊项目的填写要求 (9)调查记录的填写要求 (11)死因编码规定 (12)例会制度1、组织门诊医生每季度召开一次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为死因管理、死亡信息的收集、报告等。

2、医院要高度重视死因监测工作,不定期组织召开死亡报告讨论会,对存在的问题要尽快解决,使《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得到不断的完善。

3、医院安排人员参加区疾控中心的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了解存在的问题并给予技术上的指导和协调。

4、例会应有签到,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存。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一、成立死因监测管理领导小组,设专(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死亡信息的收集、整理、核查、登记及网络报告工作等。

二、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后,须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三、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四、每年组织对临床医生或新进医生进行两次培训,培训内容:《死亡医学证明证》的正确填写及根本死因的确定。

五、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

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

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

六、病案室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七、医务科可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实行奖惩机制,对有漏报、迟报的科室、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开展工作好的科室进行奖励。

死亡信息核实制度1、医院要建立死亡信息核实制度,对死因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死亡病例要认真核实调查,提高死因推断准确性。

2、医院要安排专门人员及时收集院内死亡的信息,对有疑问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时向诊治(填写)医生进行核实。

3、医院负责死亡报告工作的医生,对在家中死亡,死亡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需核实调查或入户调查,并在《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及网络报告卡中填写调查记录。

死亡信息补充报告制度一、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管理,提高死亡报告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据《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要求,制定死亡信息核实补充制度。

二、对认为死因填报不清、急诊死亡及来院时已死亡、无诊疗记录或病史不详的个案等需要核实的个案,需认真核实调查,提高死因推断准确性。

三、医务部负责医院内《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审核及盖章,对有疑问的死亡证明及时向诊治(填写)医生进行核实。

四、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医生,对在家中死亡,死亡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需核实调查,并在死亡证明第二联及网络报告卡中填写调查纪录。

五、医院定期与当地派出所、计生等部门核对死亡资料,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档案管理制度1、医院要安排专人妥善保存死因登记信息原始资料(包括原始记录、死亡登记册、各种报表和个案数据),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录入单位和区控中心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2、死因监测资料设专人负责管理,科室人员负责自身工作范围内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医院要定期下载死亡个案数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移动存储或光盘刻录等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确保报告信息数据安全。

4、医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于死亡统计、信息分析的资料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5、对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培训工作制度1、医院医务科每半年至少组织对临床医生进行培训一次,培训内容应侧重于《死亡医学证明证》的正确填写及根本死因的确定。

2、医院对医生不定期开展二级培训,培训内容应侧重于死亡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3、对新从事死因监测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直报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等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4、每年派出死因管理工作人员以及死因编码人员参加省级或市级培训班。

定期考核评比通报制度1、医院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每年至少两次组织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人群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督导检查,并进行考核评分。

2、检查、督导应有详细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科室负责人要在督导材料上签名。

检查结果以简报形式上报和反馈,定期进行通报。

3、实行奖惩机制,对有漏报、迟报的科室、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开展工作好的单位进行奖励。

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流程1、在医疗诊治过程中患者死亡后,处置医生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2、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3、诊治医生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3天内,病案室指定专业人员按照ICD -10要求完成死因编码。

4、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5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

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

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

【报告流程】患者死亡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专业人员填写死因编码(3天内)网络直报(5天内)登记病案室归档管理临床医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要求为及时发现诊断不明的、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及早采取措施控制疫情,为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监测和预警提供基线数据,同时了解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的死因构成,分析其动态变化趋势,规范临床医生正确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特提出以下几点要求:1、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2、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

3、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如果是呼吸系统不明原因死亡病例,须填写体温是否超过38℃,是否有咳嗽、呼吸困难、抗生素治疗无效及肺炎或SARS 的影象学特征,以及白细胞是否正常。

4、医学死亡证明书,一式三联。

第二、三联给死者家属注销户口和火化用,第一联先由医院进行登记后,交由网络直报员负责上网报告,录入完成后,交由医院档案室管理。

5、填写死亡证明书时,一定要注意工整填写,使第三联的字迹能够辨认。

6、死亡证明书缺少“发病日期”与“诊断日期”两项,临床医生在填写时要在死亡证明书的空白处填上,以使进行网络直报。

基础项目的填写要求1、医学证明书编号:由公安和卫生部门统一编号。

2、死者户口所在地:城镇以街道、农村以乡为单位。

现住址:城市要填写到街道、里弄门牌或楼房单元号数,农村填写到行政村的村民组或自然寨。

3、死者姓名:指现时用的姓名;如为婴儿,可同时填写婴儿母亲的姓名;尚未起名者可记录其母姓名,按“某某之子”或“某某之女”记录,以备调查;4、性别:填男或女。

5、民族:按汉、回、壮、维吾尔、藏、白族等填写。

6、主要职业及工种:按就职时间最长的职业填写,并尽可能同时填写职业和具体的工作。

不符要求的填写如:工人、干部、操作工或退休。

7、身份证编号:填写15位或18位身份证号码,注意与出生日期保持一致。

8、婚姻状况:按法定的婚姻状况分为未婚、已婚(含再婚、复婚、分居)、丧偶、离婚、不详5种情况划记。

9、文化程度:按死者的最高学历的填写。

文盲指不识字,半文盲指稍识字,中学含中专,大学含大专。

10、生前工作单位:指就业所在或死前最后所在的、工作时间较长的单位。

11、出生日期及死亡日期:按公历年、月、日填写。

12、实足年龄:按周岁计算。

当年未过生日者:死亡年份-出生年份-1;已过生日者:死亡年份一出生年份。

未满l周岁的婴儿,填写实足月龄;28天内的新生儿,填写存活天数;未满1天的新生儿,填存活小时。

13、死亡地点:按死亡证明书上的5种情况填写;来院已死的死亡地点应为家中、赴医院途中。

14、可以联系的家属姓名:指最了解死者生前疾病或其它情况的直系亲属或亲友。

15、住址或电话或工作单位:指联系人的常住地址、联系电话和所在工作单位。

特殊项目的填写要求1、死亡原因:填写导致死亡的疾病、损伤或并发症。

第I部分:是《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主要内容,需要填写导致死亡的疾病以及更早的原因,是必须要填写的部分。

①按照导致死亡的顺序填写,(a)由(b)引起,(b)由(c)引起,(c)由(d)引起;②)每行只能填写一个疾病;、③ (a)行至少要填写一个疾病;④发病距死亡的时间间隔应尽量填写,(a)到(d)的时间长度一定是从短到长。

⑤填写的行数是不限定的,根据情况可增加填写(e)、(f)等行。

⑥不要只填写临死方式/情形,例如“呼吸衰竭”、“循环衰竭”、“全身衰”等。

第II部分:是对第Ⅰ部分内容的补充,用于填写促进死亡,但与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无关的其他有意义的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①填写所有促进死亡、但与第I部分死亡原因顺序无关的疾病;②按照严重程度依次填写,无数目限制2、发病到死亡的大概时间间隔:指第Ⅰ部分报告的疾病从发病到死亡之间的间隔时间(时间单位为:分、小时、天、周、月或年),如询问不清,可以不填。

3、死者生前疾病的最高诊断医院:指第Ⅰ部分报告的主要疾病最高级确诊的单位。

4、最高诊断依据:按实际确诊的各项依据划记;如实行诊断分级,取最高级别的诊断依据,B超、X光、心电图等特殊检查均放到“临床+理化”一栏;5、住院号:未住院就诊者不填;6、医师签名:由填写死亡证明书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医师签名;7、单位盖章:由填写医生所在单位加盖公章;8、填报日期:指出具证明书的日期;-般应是死者死亡当日或随后几日内,如间隔过长应予以说明。

调查记录的填写要求如来院已死,由诊治该死亡者的医生填写调查记录。

1、死者生前病史及症状体征:病历摘要和家属提供情况;内容应包括:(1)本次发病的症状体征;包括起病急缓、病程长短、病情轻重、原发病的并发和继发、实验室检查结果、疾病的演变和治疗经过、有否后遗症即晚期效应等。

(2)发病时间;(3)诊断单位;(4)诊断依据;(5)既往史及相关情况:包括死者生前以往患过的疾病以及可能影响健康的各种因素,如生长发育史、家族史、遗传史、职业史、接触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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