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治庸问责明查暗访制度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5.05•【字号】晋建质字[2011]148号•【施行日期】2011.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建质字[2011]148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太原市城乡管委、大同市市政管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二〇一一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11〕1号)、《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29号)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11]18号)、《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1]222号)和《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1号)要求,我厅组织起草了《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二〇一一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11〕1号)、《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29号)精神,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11]18号)、《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1]222号)和《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方案。
单位明查暗访工作制度
单位明查暗访工作制度是为了确保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
本文将详细阐述单位明查暗访工作制度的内容、目的、要求、流程等方面,以期为单位内部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一、明查暗访工作的定义与目的1. 定义:明查暗访工作是指单位对内部各项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或秘密的检查和调研,以了解实际情况,发现问题,推动工作改进的一种管理手段。
2. 目的:通过明查暗访工作,单位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二、明查暗访工作的要求1. 坚持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原则,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2. 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单位内部各个部门、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3. 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整改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问题不反弹。
4. 坚持注重实效、提升能力的原则,通过明查暗访工作,提升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和员工工作能力。
三、明查暗访工作的内容1. 工作纪律:检查员工是否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如考勤、值班、请假等制度。
2. 工作质量:检查员工的工作质量,如完成任务的情况、工作成果的准确性等。
3. 服务态度:检查员工的服务态度,如对待客户、同事的态度,是否存在推诿、敷衍等情况。
4. 内部管理:检查单位的内部管理工作,如制度建设、流程优化、资源配置等。
5. 安全生产:检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隐患排查等。
6. 福利待遇:检查员工的福利待遇,如工资、福利、培训等是否符合规定。
四、明查暗访工作的流程1. 制定方案:根据明查暗访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工作内容,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
2. 组织实施:按照方案进行明查暗访工作,可以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访谈等方式进行。
3. 问题反馈: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并提出整改要求。
4. 整改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针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明察暗访工作制度
明察暗访工作制度明察暗访工作制度是指对企事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进行秘密调查和监督,以发现并纠正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种常见工作制度。
这种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各级单位和人员的监督,加大打击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力度,以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
明察暗访工作制度的实施通常由相关监管部门负责,他们会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流程,确保调查过程的合法性和保密性。
通过明察暗访,监管部门可以深入了解企事业单位的运作情况,发现不法行为和腐败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在实施明察暗访工作时,需要遵守一定的原则和规范。
首先,必须确保调查人员的身份和行为合法,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明察暗访应当遵循随机性原则,即在一定的范围内,通过随机选择的方式确定调查对象,以减少偏见和不公。
同时,明察暗访的结果需要有证据支持,以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明察暗访工作制度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它可以有效地发现和打击各种违法违纪行为,遏制不正之风的蔓延,提高人们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任度。
同时,明察暗访也能够促使企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公众利益的最大化。
然而,明察暗访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由于调查过程的秘密性,可能会引发一些不实的传闻和谣言,影响到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声誉。
其次,明察暗访需要调查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确保调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另外,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明察暗访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以避免滥用职权和侵犯公民权益的问题。
综上所述,明察暗访工作制度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打击腐败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的原则和规范,确保调查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也要注意解决相应的问题和挑战,以提高明察暗访工作的效果和社会认可度。
明查暗访方案
明查暗访方案简介明查暗访是一种常用的调查调研方法,旨在了解和探寻背后的真相。
本文将介绍明查暗访的基本概念、实施步骤以及必要的注意事项,帮助读者对明查暗访方案有一定的了解。
1. 明查暗访的定义和目的明查暗访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渠道,对相关对象进行全面、准确的调查。
其目的是获取相关信息和数据,评估特定情况,并为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
2. 明查暗访的实施步骤明查暗访的实施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2.1 制定明查暗访计划在进行明查暗访之前,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并制定详细的计划。
计划应包括明确的调查对象、时间安排、调查方法和预期结果等。
2.2 收集背景信息在正式进行调查之前,应该收集有关调查对象的背景信息,包括其历史记录、相关的法规和政策、相关专家和机构的观点等。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调查人员更好地理解调查对象和背景。
2.3 进行明查明查是指通过公开渠道获取信息的方式。
这包括查阅公开文件、调查对象的官方网站、参观实地等。
调查人员在进行明查时应做好记录,并留下相应的证据。
2.4 进行暗访暗访是指通过隐蔽的方式进行调查,以获取不公开的信息。
这可能包括潜伏调查人员、采用隐身身份、秘密观察等方式。
暗访需要谨慎进行,以确保调查人员的安全和调查结果的真实可靠性。
2.5 数据整理和分析在明查暗访结束后,调查人员应对收集到的信息和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
这包括整理调查过程中的笔记、整理采集到的证据等。
分析数据可以帮助识别问题,并从中得出结论。
2.6 撰写调查报告根据整理和分析的结果,调查人员应撰写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应包括调查目的、调查过程和调查结果等内容。
报告应具有清晰的逻辑结构和准确的表达,以便读者可以准确理解调查的情况和结果。
3. 明查暗访的注意事项在进行明查暗访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3.1 合法性与道德性明查暗访的实施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标准。
调查人员应确保调查行为的合法性,并尊重调查对象的隐私权。
3.2 保护自身安全暗访可能涉及风险,调查人员应做好隐蔽和自我保护工作。
2024常态化明察暗访监督检查方案
2024常态化明察暗访监督检查方案一、引言2024年是我们国家实施常态化明察暗访监督检查的一年。
为了保障国家的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以及加强反腐败斗争,常态化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工作势在必行。
本方案旨在明确2024年的常态化明察暗访监督检查的方向、目标和具体措施,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常态化明察暗访监督检查方向和目标1. 方向: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自律,优化社会治理,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 目标:(1) 提高监督检查的覆盖面和效能,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公平正义的实现。
(2)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大反腐败力度,树立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
(3)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完善反馈信息的收集和处理体系,促进问题整改和改进工作质量。
(4) 提高监督人员的水平和素质,加强培训和教育,确保监督工作的专业化、全面化和系统化。
三、常态化明察暗访监督检查的具体措施1. 完善组织机构和工作体系(1) 成立常态化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年度的监督检查计划、总结工作经验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队伍,招募和培养专业化人员,提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3) 设立明察暗访监督检查的投诉举报热线和在线平台,方便群众和各界人士进行监督举报。
2. 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1) 建立信息系统,集中收集和整理相关法规、政策、报道等信息,为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2) 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分析和研判,及时发现问题和矛盾,提供科学合理的工作指导。
3. 强化监督检查的力度和效果(1) 制定年度的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监督检查的重点领域和特定对象。
(2) 定期进行暗访和明察活动,对选定的对象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
(3) 高校监督检查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无人机、人脸识别等,提高监督检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 加强对监督检查结果的反馈和整改,建立监察结果的公示制度,引导各方面加强自我约束和改进工作。
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制度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制度1、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某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某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事故隐患分类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责任分工第六条某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某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二)负责审批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各单位和作业部级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二)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三)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四)组织对相关外协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八条各专业系统责任分工。
(一)某生产、调度系统1、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鱼雷罐、原燃料等大宗物资运输协调;4、对危及人身安全的液态金属隐患或紧急情况,做好指挥预案。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2.07•【字号】建监[2012]22号•【施行日期】2012.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监〔2012〕22号)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各有关行业主管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局):经厅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以及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结合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现就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风险明确、监控有力、预警及时、处置得当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安徽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要坚持依纪依法、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关口前移、注重预防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长效管理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坚持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围绕规范权力运行,通过建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为核心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提高各单位预防腐败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防控廉政风险的自觉性,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近期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厅头〔2021〕1248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近期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近期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厅头〔2021〕1248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根据《关于立即开展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支模和起重机械安全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住建领域重点工作综合督查的通知》的统一安排,4-6月,省住建厅组织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支模和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以及上半年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4月23日至5月31日,全省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领域附着升降脚手架、高支模和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论证和实施,以及现场的安全管理。
共检查工程2652项次,抽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598部,高支模项目315个,起重机械5762台,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共计7932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115份,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94份,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30.7万元。
6月2日至6月15日,省住建厅共组织6个督查组,对全省15个市州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共抽查在建工程项目41个。
重点督查了各地住建部门履责情况、工程质量安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是质量安全管理行为、安全监管信息化、施工扬尘治理情况,危大工程管理、高坠事故防范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回头看、除隐患”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地住建部门能够全面履行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一是提升工程质量。
推动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提质扩面,促进住宅工程品质提升,推行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及“一证两书”制度,实施见证取样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从生产和施工两大环节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
溧阳市住建委机关作风建设“庸懒散”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精品
溧阳市住建委机关作风建设“庸懒散”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重大决策部署的顺利贯彻落实,根据《关于印发<溧阳市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行动方案>》(溧委发[2011]59号)、《关于印发<溧阳市机关作风建设‚庸懒散‛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溧委办[2011]9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委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庸懒散‛专项治理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提高干部执行力为目标,以问事、问效、问责为抓手,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庸懒散‛问题,激发热情、提高效率、优化服务,为溧阳实现‚紧跟苏锡常,同步现代化‛宏伟目标提供坚强软环境保障。
二、工作内容1、治庸提能力。
克服平庸作风,重点治理机关工作人员主观能动性不强,对上级决策和部署不能坚决贯彻落实;不认真履行职责,碌碌无为;不讲标准,不讲效率,工作被动应付,质量不达标准;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影响经济发展等问题。
2、治懒增效率。
克服懒惰作风,重点治理没有工作激情,精神状态差,不积极履行职责,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执行不力,办事程序不规范,工作拖拉,推诿扯皮,得过且过,对遇到的困难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积极提出有效解决措施等问题。
3、治散正风气。
克服散漫作风,重点治理纪律涣散,自由散漫,擅离职守,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随意串岗脱岗,出勤不出工,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活,群众意识、服务意识淡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作风粗暴,弄虚作假,服务态度差,群众满意度低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011年11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全市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精神和全市机关作风‚十个严禁‛、效能建设‚五个严禁‛、优化发展软环境‚十条禁令‛等各项规定。
组织开展‚我为‘效率溧阳’献一策‛活动,让大家在参与中接受教育,提高素质。
明察暗访方式
明察暗访方式采取录音、录像、拍照、随机询问等方式。
明察暗访内容1、就医环境:院容院貌、就医环境卫生情况,医疗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情况;2、就诊秩序:就诊病人排队情况,包括门诊挂号、收费、药房、候诊和检验检查等科室排队服务情况,是否存在院内人员插队现象;是否因安排不当存在加床或病人住走廊等现象;3、服务态度:服务是否热情、规范,举止是否文明、端庄得体等情况;4、工作秩序:上班工作纪律遵守情况,包括人员在岗在位情况,是否存在上班期间违反规定上网、玩游戏和做其他与工作无关之事等情况;5、满意度测评:一是通过门诊随访或随机抽取患者或患者家属召开座谈会,广泛收集对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是在医疗服务环境、服务态度、医疗收费、是否收受“红包”、是否合理用药等几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二是通过科技测评平台,以发信息方式收集意见;7、纠医专项治理实施情况,特别是合理用药、合理检查、规范收费、“红包”专项治理等情况;8、其他需要明察暗访的内容。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治机关“庸懒散奢疏”行为的实施意见滕发〔2013〕14号(2013年2月16日)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科学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整治“庸懒散奢疏”行为、整顿干部作风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目标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十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坚持以奖优罚劣为原则,以解决“中梗阻”提高执行力为重点,综合运用纪律专项监察、重点项目跟踪督查等措施,大力整治机关“庸、懒、散、奢、疏”行为,促进机关工作提质提速提效,为滕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整治重点(一)以治庸提能力。
着力解决机关干部中存在的不思进取、学风不正、工作畏难、能力不足等问题,促使机关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增强进取精神,提升工作能力。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整治行业突出问题强化行业治理24条措施》的通知
六、整治强买强卖、强揽指定建材业务
16、建立健全建材进场验收制度。落实建材进场验收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验收及核验制度。施工单位要落实责任人负责对每批次进场建材组织验收,监理单位要落实责任人负责对每批次进场建材进行核验。在施工单位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自验合格后,监理单位要及时进行核验。
13、严厉惩戒违规中介机构。对协助职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达到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目的的有关违规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缴存单位等)纳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黑名单”向社会公布,终止其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资格。
五、整治城市管理中暴力抗法行为
14、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全省各级城管部门要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责任、执法依据、过错追究等,城管执法人员必须按照《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四、整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乱象
12、严厉惩戒骗提、骗贷公积金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约谈骗提、骗贷职工,责令限期全额退回资金,在业务系统中记载其违规使用信息,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3-5年内不得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退休、死亡、出境定居提取除外),对情节特别恶劣的要列为严重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
为巩固全省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进一步强化住建行业长效治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特制定如下具体措施。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住建领域有关问题整改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住建领域有关问题整改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6.05.06•【字号】鄂建办[2016]136号•【施行日期】2016.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住建领域有关问题整改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鄂建办〔2016〕136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城管局、房管局、园林局、公积金中心,武汉市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有关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住建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职尽责管理工作,督促改革发展、改善民生目标任务的落实,省住建厅研究决定,组成九个督查组对全省住建领域相关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时间本次督查工作从5月6日开始,截止本月20日,为期15天左右。
具体日期由各督查组确定后通知被督查地区。
每个市(州)督查时间不少于2天。
二、督查内容和重点此次督查,以问题和目标任务为导向,重点包括5项内容:(一)审计中发现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改情况;(二)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有关问题整改情况;(三)省环委会交办的全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四)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五)全省房地产去库存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情况。
重点督查相关问题的整改(实施)方案是否制定、责任是否落实、措施是否有力、行动是否迅速、承诺是否兑现,成效是否明显。
主要是听汇报、查台账、访群众(对象)、看现场。
三、督查组织和安排省住建厅组成9个督查组,由厅领导带队,对全省17个市(州)进行督查。
1、尹维真同志负责宜昌市、恩施州,联络员曾龙同志(136****8855);2、黄祥国同志负责襄阳市、潜江市,联络员万应荣同志(138****2696);3、徐武建同志负责武汉市、咸宁市,联络员杨碧华同志(139****3482);4、苗欣同志负责荆州市、仙桃市,联络员王同初同志(138****7028);5、金涛同志负责荆门市、随州市,联络员曹向东同志(137****9393);6、童纯跃同志负责十堰市、神农架林区,联络员洪盛良同志(186****3265);7、曲波同志负责黄石市、鄂州市,联络员舒和平同志(138****8168);8、李斌同志负责黄冈市、孝感市,联络员库兵同志(135****7951);9、胡贵玉同志负责天门市,联络员张明豪同志(156****0999)。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细则》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4.27•【字号】鄂建[2012]22号•【施行日期】2012.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细则》的通知(鄂建[2012]22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查处工作,增强打击建设工程领域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时效性和有效性,营造“重质量、保安全”的行业管理氛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细则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附件: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细则第一条为依法严肃查处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66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是指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下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发生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负责查处督办;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受伤,或1000万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省住建厅负责协助上级查处督办。
行风建设暗访督导整改报告范文
行风建设暗访督导整改报告范文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暗访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庚即对照反馈问题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问题建立清单、整改台账,立即进行整改,对已整改的问题进行了巩固,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1月23日,我局召开专题会,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经办机构和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系统行风建设暗访督导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我县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研究分析和督促落实。
会议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结合群众对人社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建议,认真摸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切实抓好政风行风建设这一重点工作。
(二)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服务行为我局坚持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在制度上除去盲点,制定《县人社系统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严格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和《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纪律要求》,我局就加强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工作规范和言语规范实行“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做到事事有准则,处处有章法、人人有遵循。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窗口服务规范(试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窗口服务规范(试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
我局把抓干部队伍教育管理机制建设作为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的突破口,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积极建立激励和保障机制,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建立相应的奖惩细则,将目标绩效、表彰评优、职级晋升与年底评优挂钩。
明确奖惩标准,强化对考评结果的运用,促进全体干部职工干正事、干实事、干成事。
(三)开展专项整改,树立良好形象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三是组建专业宣传队伍,针对不同人群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宣传,形成宣传方案。
暗访督查工作制度
暗访督查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暗访督查,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情况下,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一种非正式检查。
第三条暗访督查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随机性原则:暗访督查的时间、地点、对象和内容应具有随机性,确保督查的公正性和全面性。
(二)实效性原则:暗访督查应注重实际效果,发现问题,推动整改,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依法依规原则:暗访督查工作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督查工作的合法性。
(四)保密性原则:暗访督查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督查信息。
第四条暗访督查工作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相关领域的暗访督查工作。
二、工作对象和内容第五条暗访督查的工作对象为下级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本地区安全监管行业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含人员密集场所)。
第六条暗访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情况;(二)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情况;(三)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情况;(四)安全生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五)其他需要暗访督查的事项。
三、方式和方法第七条暗访督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主要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等方式进行。
特殊情况下,可在不告知具体事宜的情况下,临时通知相关部门陪同。
第八条暗访督查工作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携带必要的执法文书、工具和设备,确保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明察暗访工作方案
明察暗访工作方案一、背景与意义明察暗访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对于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升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为确保明察暗访工作的有序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通过明察暗访,查找存在的问题,促进整改落实,提高工作质量。
2. 原则: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注重实效。
三、组织与实施1. 成立明察暗访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2. 明确工作责任与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 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汇总分析检查结果,提出改进措施。
四、检查内容与方法1.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制度建设、工作流程、服务质量等方面。
2. 检查方法: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
3. 重点检查: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大检查力度,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整改与落实1.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建立问题台账。
2. 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3. 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六、评估与总结1. 对明察暗访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分析成效与不足。
2.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 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不断完善明察暗访工作机制。
七、工作要求1.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2. 严格遵守纪律,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3. 注重工作实效,确保检查结果真实有效。
4. 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5. 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6.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7. 定期开展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8. 建立奖惩机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9. 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
10. 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工作质量。
11. 及时反馈信息,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12. 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确保资料齐全完整。
13.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14. 注重创新实践,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思路。
15. 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改进提升工作水平。
中央省市区四级四风问题规定
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具体内容一、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湖北省委“六条意见”中央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后,湖北省委迅速贯彻落实,结合湖北实际,制定“六条意见”,从统一思想,改进调查研究,落实“三短一简”,严格规范新闻报道、出访活动和警卫工作,厉行勤俭节约,抓好督查落实等方面提出严格、具体的要求。
一、认真学习,统一思想。
中央作出“八项规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坚定决心,为全党做出了表率。
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制度
XX市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严格监督和强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暗访暗查对象为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委员会,本地区安全监管行业、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市安全监管局成立4个安全生产暗查暗访组。
1、综合组:由应急办牵头,负责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煤矿、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电力设施、水利设施、农用机械、校舍校车、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进行暗查暗访。
2、非煤矿山组:由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牵头,负责对非煤矿山、选矿厂、尾矿库、地质勘探等行业、领域进行暗查暗访。
3、危险化学品组: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牵头,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长输油气管道等行业、领域进行暗查暗访。
4、行业组:由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科牵头,负责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领域进行暗查暗访。
暗查暗访组在每次开展工作前随机抽调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暗查暗访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少于3人,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相关部门,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和新闻媒体记者参加。
第四条安全生产暗查暗访重在揭隐患、查问题、追责任、促整改。
暗查暗访重点内容包括: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情况;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2、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园区管理委员会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开展行政执法、推动依法治理情况。
3、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情况。
4、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行政执法指令、重大隐患整改“五落实”(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应急预案)情况。
5、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吸取教训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明察暗访制度范文
明查暗访常用方法市级:省级:明查暗访检查组由省纪委监察厅牵头,省直机关纪工委和新闻媒体记者组成。
主要内容为:作风纪律情况,服务效能情况,优化环境情况,依法行政情况,工作人员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及其他需要查明的情况。
时间和方式方法为:每季度至少定期检查一次,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巡查、询问、录音、录像。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单位问题,并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通报。
需要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存在事实、情节、后果及态度,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取消奖励,构成违纪的,依照纪律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对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办公室上下班严格管理制度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执行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工作纪律是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直接反映本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面貌、工作态度,关系到全系统的整体形象。
近期以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工作纪律等问题的明察暗访已成为常态化的工作,对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除责令整改外,也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虽然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在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工作纪律等方面已有明显改进,但个别单位及工作人员政治敏锐性不强,依然我行我素、不同程度的存在庸、懒、散、漫等问题,损害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的良好形象。
在当前全市上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推进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必须认清形势,深刻认识严肃工作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作为事关全局形象、事关个人形象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端正的工作态度、出色的工作能力、优良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职,高质量、高效率、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从根本上解决纪工作律不严、工作作风涣散、服务环境不优等问题。
依法治企如何抓苗头、抓根源、抓制度抓制度,夯实行业作风建设的根基。
该局党委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铜山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制度》及《铜山区交通运输局挂牌上岗制度》等九项内容详实的规章制度,违规者轻则警示提醒,重则开除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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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治庸问责明查暗访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巩固“三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促进党员干部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不断优化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环境,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明查暗访的范围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和行政审批服务窗口。
二、明查暗访的内容
1、“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
2、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
3、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4、在行政服务方面吃、拿、卡、要的问题。
5、不遵守上下班纪律、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看电影等问题。
6、窗口和服务部门“小鬼难缠”、“中梗阻”、“玻璃门”、“弹簧门”的问题。
7、在行政审批方面开展“四减五制三集中”及网上审批、集中审批、并联审批工作是否有效推进的问题。
8、其他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明查暗访的组织
由厅纪检监察室牵头成立明查暗访组,组长由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负责统筹协调明查暗访监督工作。
明查暗访组
由厅纪检监察室、人事处、机关党委有关人员组成。
四、明查暗访的方式
一是经常性明查,即根据工作需要开展明察监督;二是例行暗访,即定期不定期地暗访监督;三是线索暗访监督,即接到群众投诉举报或针对一个阶段内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而进行的重点暗访监督。
明查暗访监督要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监督从严、严格保密的原则,根据领导安排、群众举报、阶段性中心工作确定明查暗访计划和组成人员。
其中,不定期明查监督视工作需要进行,例行暗访监督随机进行,线索暗访监督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安排。
五、问题的处置和报告
(一)建立明查暗访活动台帐,每次明查暗访活动结束后,明查暗访组要将明察暗访情况写成书面材料,连同录音、录像记录等一并交厅纪检监察室存档备查。
(二)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明查暗访组要立即向责任处室(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
责任处室(单位)要按《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整改,并按《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向明查暗访组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三)每次明查暗访活动结束后,明查暗访组要将明查暗访的情况及时向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并视明查暗访的情况在全厅予以通报。
六、结果的认定和处理
(一)对按期整改到位,经认定合格的,以明查暗访组
名义向该责任处室(单位)发出《整改合格通知书》,不再进行责任追究。
(二)对超过整改期限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责任处室(单位),要在全厅予以曝光,同时由厅纪检监察室启动责任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厅党组。
(三)对明查暗访中发现问题的直接责任人,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干部问责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追究处室(单位)领导责任,对一年内被累计下发3次以上(含3次)《整改通知书》的责任处室(单位),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单位党组织取消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