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规划用途分区与规划地类的关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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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类对应表

地类对应表
田坎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05
商服用地
061
工业用地
063
仓储用地
071
城镇住宅用地
072
农村宅基地
城中村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03
街巷用地
121
空闲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
05
商服用地
061
工业用地
村办企业
072
农村宅基地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03
街巷用地
121
空闲地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061
工业用地
063
仓储用地
采矿用地
062
采矿用地
交通水利
用地
铁路用地
101
铁路用地
公路用地
102
公路用地
民用机场用地
105
机பைடு நூலகம்用地
港口码头用地
106
港口码头用地
管道运输用地
107
管道运输用地
水库水面
113
水库水面
水工建筑用地
118
水工建筑物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88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091
表B.1
表B.1土地规划用途分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应关系表
规划用途分类
二调分类(GB/T 21010-2007)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编码
名称
备注



耕地
01
耕地
园地
02
园地
林地

部分土地分类与土地规划分类转换关系表

部分土地分类与土地规划分类转换关系表

二级类 类别名称
耕地
代码
一级类 类别名称
02
园地
022 023 031
12
园地
03
林地
032 033 041 042 104 114 117 122 123 051 052 053 054 071
13
林地
1
农用地
04 10 11 12
牧草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 施用地 其他土地
14 农村道路 坑塘水面 农田水利用地 设施农用地 田坎 城市 建制镇 集镇 城市 建制镇 集镇 村庄 城市 建制镇 集镇 城市 建制镇 集镇 村庄 152 153 154 151 155 211 212 213 211 212 213 214 211 212 213 211 212 213 214 15
牧草地
其他农用地
05
商服用地
07
住宅用地 072
10
交通运输建设用地
12
其他土地
121
空闲地
2
建设用地
081 082 08 公共管理与公 共服务用地 083 084 085 086 087 061
机关团体用地 新闻出版用地 科教用地 医卫慈善用地 文体娱乐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公园与绿地 工业用地 城市 建制镇 独立建设用地 盐田 采矿用地 城市 建制镇 独立建设用地 211 212 216 233 215 211 212 216 21 城乡建设用地 23 其他建设用地 城市 建制镇 集镇 211 212 213
土地分类与土地规划分类转换关系表
“二调”土地分类 代码
01
土地规划分类 三级类 类别名称 代码 代码
11
一级类 类别名称
耕地

土地规划地类、土地用途分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对应表

土地规划地类、土地用途分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对应表
土地规划地类、土地用途分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对应表
土地规划地类
土地用途分区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
一级类
二级类(重庆)
三级类(重庆)
编码
名称
说明
编码
名称
说明
编号
名称
编号
名称
编号
名称
1



11
耕地
111
水田
010/ 020
基本农田
保护区/
一般农地区
020有条件建设区改用途分区为城镇用地区
030
限制建设
用地区
风景旅游
用地区
232
特殊用地
990
其他用地区
030
限制建设
用地区
233
盐田
990
其他用地区
030
限制建设
用地区
3




31
水域
311
河流水面
312
湖泊水面
313
滩涂
32
自然保留地
020有条件建设区改用途分区为城镇用地区
112
水浇地
113
旱地
12
园地
13
林地
090
林业用地区
14
牧草地
100
牧业用地区
15
其他农
用地
151
设施农用地
020
一般农地区
152
农村道路
153
坑塘水面
154
农田水利用地
155
田坎
2

设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1
城乡建

土地规划用途分区与规划地类的关系表

土地规划用途分区与规划地类的关系表

不包括规划划入城镇村范围内的现状独立工矿,
规划需复垦的独立工矿。
采矿用地、
其他
独立建设用地、



留的

殊用地
6
风景旅游
用地区
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
为人们进行
观赏、
休憩、
娱乐、
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
区。
包括风景游赏用地、
游览设施用地,
为游人服务
而又独立设置的管理机构、
科技教育、
对外及内部交
通、通讯用地、水、电、热、气、环境、防灾设施用
地等。



内的




设施

地,
独立于城镇
村外的公园、

物园、动物园、



景园


等 Biblioteka 范 围内 各 类土地。
7
(已划入
其他土地用途区的牧草地除外)
,已列入生态保护和
建设实施项目的牧草地,
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增加
的牧草地,
为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牧道、
栏圈、
牲畜饮水点、防火道、护牧林等设施用地。
牧草地
11
其他
居民点以外的铁路、
公路、
管道运输用地,
水利
设施中的沟渠和水工建筑物用地可不划区;
不包括规划为复垦的农村居民点用地。



民点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对应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对应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对应表
一、基本原则
(一)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对应表中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包括一级编码、二级编码、类别名称、含义四部分。

(二)依据《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68 50137-2011)》,对应表中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包括类别代码、类别名称和范围三部分。

(三)使用本对应表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对具体对应关系进行判断。

(四)本表对所有参与对应的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中的用地分类、用地名称、用地编码、用地含义及其他相关内容不进行修改,只进行对应工作。

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对应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编码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和代号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编码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和代号。

土规地类及分区资料讲解

土规地类及分区资料讲解

土规地类及分区、土规地类二、土地用途分区(一)、根据期末地类图斑,戈扮土地用途分区 1、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土规地类及分区地类编码样式地类编码样式水田 1110 水浇地 1120 旱地 1130 园地 1200 可调整园地1201 有林地 1310 可调整有林地 1311 灌木林地 1320 其他林地 1330 城镇用地 2110 可调整其他林地 1331 设施农用地 1510 农村道路 1520 坑塘水面 1530 可调整坑塘水面 1531 农田水利用地1540农村居民点用地米矿用地 铁路用地 公路用地 港口码头用地 水工建筑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特殊用地 河流水面 湖泊水面 滩涂 其他草地 裸地2120 2130 2210 2220 2240 2270 2310 2320 3110 3120 3130 3210 32402、 一般农地区一一【除基本农田保护区外的耕地(11开头)、园地(12开 头)、其他农用地(15开头)】3、 城镇建设用地区一一【城镇用地(2110)】4、 村镇建设用地区一一【农村居民点用地(2120)】5、 独立工矿用地区——【采矿用地(2130)】 6风景旅游用地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2310)】7、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一一【(基于生态环境安全目的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 控制的区域,主要包括河湖及蓄滞洪区、滨海防患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地质 灾害危险区等。

)番禺的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有:沙湾水道水源保护区】8、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一一【(依法认定的各种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森林 公园、地质公园,以及其他具有重要自然与文化价值的区域。

)番禺的自然与 文化遗产保护区有:大夫山森林公园、滴水岩森林公园】 9、 林业用地区 【13开头】 10、 牧业用地区 --- 【14开头】图例城镇建设用地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 工矿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自然保留地一般农地区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凤董旅游用葩区 交通用地丫■工辽述帀地 ■特姝用地7K 域附图:1.桥南街土地利用现状图2.桥南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表1土地规划用途分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应关系

表1土地规划用途分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应关系
153
114
坑塘水面
农田水利用地
154
117
沟渠
田坎
155
123
田坎
续表1土地规划用途分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应关系
(建设用地及其他土地)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三级类
二级类
一级类
一级类
二级类
类别
名称
类别
编码
类别
名称
类别编码
类别编码
类别
名称
类别
名称
类别编码
类别
编码
类别名称
城镇
211
城乡建设用地
表1土地规划用途分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应关系
(农用地)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三级类
二级类
一级类
一级类
二级类
类别
名称
类别
编码
类别名称
类别编码
类别编码
类别名称
类别编码
类别名称
类别
编码
类别
名称
水田
111
耕地
11
1


地01耕地011水田水浇地
112
012
水浇地
旱地
113
013
旱地
园地
12
02
园地
21
2
建设用地
20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201
城市
202
建制镇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214
203
村庄
农村
居民点
212
采矿用地
213
204
采矿用地
铁路
221

土地用途规划分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应关系表全集文档

土地用途规划分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应关系表全集文档
铁路用地
2220
公路用地
2230
民用机场用地
2240
港口码头用地
2250
管道运输用地
2260
水库水面
2270
水工建筑用地
2300
其他建设用地
2310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2320
特殊用地
2330
盐田
3000
其他土地
3100
水域
3110
河流水面
3120
湖泊水面
3130
滩涂
3200
自然保留地
附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与(GB/T21010-2021)对照表
02
园地
021
果园
02
园地
1
果园
022
茶园
2
茶园
023
其它园地
3
橡胶园
4
其它园地
03
林地
031
有林地
农用地
03
林地
0301
乔木林地
032
灌木林地
0302
竹林地
033
其它林地
0303
红树林地
农用地/湿地
0304
森林沼泽
0305
灌木林地
农用地
0306
灌丛沼泽
农用地/湿地
0307
其他林地
农用地
04
草地
041
1420
人工牧草地
1421
可调整人工牧草地
1500
其他农用地
1510
设施农用地
1520
农村道路
1530
坑塘水面
1531

用途分区和分类关系

用途分区和分类关系

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林地
包括现有成片的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
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已划入其他土地用途区
的林地除外),列入生态保护和建设实施项目的造林
地,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林地,以及林业
生产的设施用地。
是指为畜牧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牧草地
包括现有成片的人工、改良和天然草地(已划
是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用地区外,为农业 主要为耕地、
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园地、其他农
包括一般耕地,现有成片的果园、桑园、茶园、 用地
橡胶园等种植园用地,畜禽和水产养殖用地,其他
农用地,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等。
是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和 城市用地、建
园区)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自然保留地等可不划区;
施用地、河流、
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内的水面
湖泊、水库、
(如公园内水面)、风景旅游用地区、自然与文化遗 自然保留地等。
产景观保护区内的水面应分别划入所在的土地用途
区。
土地规划用途分区不得重复划定。已划入相应规划用途分区的土
地,不得再划入其他规划用途分区。
土地规划用途分区与土地规划地类属不同的概念,既有必然的联
特殊控制的土地用途区。
利设施用地,
包括主要河湖及蓄滞洪区、滨海防患区、重要 林地(防护林
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等,以及其他为维护 带、水源保护
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特殊控制的区域。
地林地),以及

安全控制区内
的其他各类土
地。
土地规划用途分区与规划地类的关系表
续表 序号 080 090

用途区与规划地类对应表

用途区与规划地类对应表
途区 类型代码 010 020 030 040 050 060 070 080 090 100
土地用途区类型 基本农田保护区
对应规划地类
990
非基本农田中的耕地、园 地、设施农用地、坑塘水 一般农地区 面、农村道路、农田水利 用地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用地(211、212) 村镇建设用地区 农村居民点用地(213) 采矿用地(214)其他独 独立工矿用地区 立建设用地(215) 风景名胜用地区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231)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水域、森林公园等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泰山或戴村坝等 林地用地区 林地(13) 牧业用地区 牧草地(14) 河流水面(311)、湖泊 水面(312)、滩涂 (313)、公路用地 其他用地区 (222)、铁路用地 (221)、自然保留地 (32)、水工建筑用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对应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对应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对应表
一、基本原则
(-) 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对应表中土地用现状分类包括一级编码、二级编码、类别名称、含义四部分。

(二)依据《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GB 50137-2011 )》,对应表中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包括类别代码、类别名称和范围三部分。

(三)使用本对应表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对具体对应关系进行判断。

(四)本表对所有参与对应的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中的用地分类、用地名称、用地编码、用地含义及其他相关内容不进行修改,只进行对应工作。

利用现状分类与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对应表。

土地规划地类、土地用途分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对应表

土地规划地类、土地用途分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对应表
213
采矿用地
050
独立工矿用地区
214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22
交通水利用地
221
铁路用地
990
其他用地区
030
限制建设用地区
222
公路用地
223
民用机场用地
224
港口码头用地
225
管道运输用地
226
水库水面
227
水工建筑用地
23
其他建设用地
231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60
风景旅游用地区
232
特殊用地
990
土地规划地类、土地用途分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对应表
土地规划地类
土地用途分区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编码
名称
说明
编码
名称
说明
编号
名称
编号
名称
编号
名称
1
农用地
11
耕地
111
水田
010/020
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
















030
限制建设用地区











其他用地区
3
未利用地
பைடு நூலகம்31
水域
311
河流水面
990
其他用地区
312
湖泊水面
313
滩涂
32
自然保留地

土地规划用途分区与规划地类的关系表

土地规划用途分区与规划地类的关系表
土地规划用途分区与土地规划地类属不同的概念,既有必然的联系,又有明显的差异。
土地规划地类包括现状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地类,也包括纳入规划实施的地类,不包括规划复垦或规划改变用途的地类。
规划土地用途区划分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关系表
土地用途分区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允许建设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
独立工矿用地区
未划入各类土地用途区的江、河、湖泊、水库、自然保留地等可不划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内的水面(如公园内水面)、风景旅游用地区、自然与文化遗产景观保护区内的水面应分别划入所在的土地用途区。
未划入用途分区的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河流、湖泊、水库、自然保留地等。
12
说明
土地规划用途分区不得重复划定。已划入相应规划用途分区的土地,不得再划入其他规划用途分区。
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划保留的特殊用地
6
风景旅游用地区
包括风景游赏用地、游览设施用地,为游人服务而又独立设置的管理机构、科技教育、对外及内部交通、通讯用地、水、电、热、气、环境、防灾设施用地等。
风景区内的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独立于城镇村外的公园、植物园、动物园、花卉盆景园艺苑等范围内各类土地。
主要为耕地、园地、其他农用地
3
城镇建设用地区
是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和园区)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包括现有的城市和建制镇建设用地,规划期间新增的城市和建制镇建设发展用地;不包括规划为复垦的城镇用地。
城市用地、建制镇用地
4
村镇建设用地区
是指为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是为对自然和文化遗产进行特殊保Fra bibliotek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土地规划地类、土地用途分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对应表之欧阳道创编

土地规划地类、土地用途分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对应表之欧阳道创编
212
农村居民点
040
村镇建设用地区
213
采矿用地
050
独立工矿用地区
214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22
交通水利用地
221
铁路用地
990
其他用地区
030
限制建设用地区
222
公路用地
223
民用机场用地
224
港口码头用地
225
管道运输用地
226
水库水面
227
水工建筑用地
23
其他建设用地
231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60
限制建设用地区
















112
水浇地
113
旱地
12
园地
13
林地
090
林业用地区
14
牧草地
100
牧业用地区
15
其他农用地
151
设施农用地
020
一般农地区
152
农村道路
153
坑塘水面
154
农田水利用地
155
田坎
2
建设用地
21
城乡建设用地
211
城镇用地
030
城镇建设用地区
010
允许建设用地区
风景旅游用地区
232
特殊用地
990
其他用地区
3
未利用地
31
水域
311
河流水面
990
其他用地区
312
湖泊水面
313

土地规划地类、土地用途分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对应表之欧阳计创编

土地规划地类、土地用途分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对应表之欧阳计创编
风景旅游用地区
232
特殊用地
990
其他用地区
3
未利用地
31
水域
311
河流水面
990
其他用地区
312
湖泊水面
313
滩涂
32
自然保留地
时间:2021.02.11
创作:欧阳计
212
农村居民点
040
村镇建设用地区
213
采矿用地
050
独立工矿用地区
214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22
交通水利用地
221
铁路用地
990
其他用地区
030
限制建设用地区
222
公路用地
223
民用机场用地
224
港口码头用地
225
管道运输用地
226
水库水面
227
水工建筑用地
23
其他建设用地
231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
土地规划地类、土地用途分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对应表
时间:2021.02.11
创作:欧阳计
土地规划地类
土地用途分区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编码
名称
说明
编码
名称
说明
编号
名称
编号
名称
编号
名称
1
农用地
11
耕地
111
水田
010/020
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















土规地类及分区

土规地类及分区

土规地类及分区一、土规地类地类编码样式地类编码样式水田1110 城镇用地2110水浇地1120 农村居民点用地2120旱地1130 采矿用地2130园地1200 铁路用地2210 可调整园地1201 公路用地2220 有林地1310 港口码头用地2240可调整有林地1311 水工建筑用地2270灌木林地1320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2310其他林地1330 特殊用地2320可调整其他林地1331 河流水面3110设施农用地1510 湖泊水面3120农村道路1520 滩涂3130坑塘水面1530 其他草地3210可调整坑塘水面1531 裸地3240农田水利用地1540二、土地用途分区(一)、根据期末地类图斑,划分土地用途分区1、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2、一般农地区——【除基本农田保护区外的耕地(11开头)、园地(12开头)、其他农用地(15开头)】3、城镇建设用地区——【城镇用地(2110)】4、村镇建设用地区——【农村居民点用地(2120)】5、独立工矿用地区——【采矿用地(2130)】6、风景旅游用地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2310)】7、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基于生态环境安全目的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主要包括河湖及蓄滞洪区、滨海防患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等。

)番禺的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有:沙湾水道水源保护区】8、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依法认定的各种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其他具有重要自然与文化价值的区域。

)番禺的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有:大夫山森林公园、滴水岩森林公园】9、林业用地区——【13开头】10、牧业用地区——【14开头】附图: 1. 桥南街土地利用现状图2. 桥南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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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为耕地、园地、其他农用地
3
城镇建设用地区
是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和园区)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包括现有的城市和建制镇建设用地,规划期间新增的城市和建制镇建设发展用地;不包括规划为复垦的城镇用地。
城市用地、建制镇用地
4
村镇建设用地区
是指为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包括现状农村居民点和规划农村居民点;不包括规划为复垦的农村居民点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
5
独立工矿区
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用地之外的采矿用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规划期间不改变用途的、独立的采矿、能源、化工、环保等建设用地,列入规划的、独立的采矿、能源、化工、环保等建设用地;
不包括规划划入城镇村范围内的现状独立工矿,规划需复垦的独立工矿。
土地规划用途分区与规划地类的关系表
序号
土地用途分区
含义
涉及的主要 规划地类
1
基本农田保护区
是为对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区域。
主要为耕地、可调整园地等
2
一般农地区
是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用地区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一般耕地,现有成片的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等种植园用地,畜禽和水产养殖用地,其他农用地,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等。
未划入各类土地用途区的江、河、湖泊、水库、自然保留地等可不划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内的水面(如公园内水面)、风景旅游用地区、自然与文化遗产景观保护区内的水面应分别划入所在的土地用途区。
未划入用途分区的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河流、湖泊、水库、自然保留地等。
12
说明
土地规划用途分区不得重复划定。已划入相应规划用途分区的土地,不得再划入其他规划用途分区。
是为对自然和文化遗产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主要包括依法认定的各种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其他具有重要自然与文化价值的区域。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内的林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等。
9
林业用地区
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包括现有成片的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已划入其他土地用途区的林地除外),列入生态保护和建设实施项目的造林地,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林地,以及林业生产的设施用地。
土地规划用途分区与土地规划地类属不同的概念,既有必然的联系,又有明显的差异。
土地规划地类包括现状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地类,也包括纳入规划实施的地类,不包括规划复垦或规划改变用途的地类。
规划土地用途区划分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关系表
土地用途分区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允许建设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
独立工矿用地区
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包括风景游赏用地游览设施用地为游人服务而又独立设置的管理机构科技教育对外及内部交通通讯用地水电热气环境防灾设施用独立于城镇村外的公园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是指基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土地用途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
限制建设区
林业用地区
牧业用地区
风景旅游用地区
一般农地区
限制/有条件建设区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禁止建设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划保留的特殊用地
6
风景旅游用地区
包括风景游赏用地、游览设施用地,为游人服务而又独立设置的管理机构、科技教育、对外及内部交通、通讯用地、水、电、热、气、环境、防灾设施用地等。
风景区内的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独立于城镇村外的公园、植物园、动物园、花卉盆景园艺苑等范围内各类土地。
7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是指基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土地用途区。
包括主要河湖及蓄滞洪区、滨海防患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等,以及其他为域、水利设施用地,林地(防护林带、水源保护地林地),以及安全控制区内的其他各类土地。
8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林地
10
牧业用地区
是指为畜牧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现有成片的人工、改良和天然草地(已划入其他土地用途区的牧草地除外),已列入生态保护和建设实施项目的牧草地,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牧草地,为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牧道、栏圈、牲畜饮水点、防火道、护牧林等设施用地。
牧草地
11
其他
居民点以外的铁路、公路、管道运输用地,水利设施中的沟渠和水工建筑物用地可不划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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