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茶叶“交引” 和“茶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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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宋代的“交引”和“茶引”是不同茶叶制度下的产物,却常常被人们误认为同一事物。茶叶“交引”主要盛行于北宋前期,政府直接控制茶叶的生产与批发,“交引”作为取货凭证的“交钞”转变成有利可图的有价证券。北宋末期,政府对经济活动的控制方式发生了重大改变,从直接参与茶叶生产与批发的“实物禁榷制”,改为通过专卖税方式间接控制市场的“茶叶专卖税制”。“茶引”由“长引”,也就是发给商人的贩运凭证,变成收取茶叶专卖税的凭证。本文试图从宋代茶叶制度入手,对茶叶“交引”和“茶引”的来源、含义以及性质变化作一考察,从历史的视角更好地理解中国社会的经济制度。
【关键词】宋代;茶叶;交引;茶引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社会学系(200444)
在宋代茶叶经济活动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茶叶“交引”和“茶引”这样两个名词。因为二者的名称非常相近,且都是商人交纳一定的钱物之后取得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券”,都可称为“茶券子”,它们往往被误认为是同一事物。尽管“交引”和“茶引”在实质上并不相同,但有时候也会混为同一名词。例如,在北宋前期的榷茶制度下,宋人往往因为茶叶“交引”这个名词过于烦琐,将其简称为“茶引”。正是由于我们无法单从字面上给予这两个名词以明确的区别,所以,在今天的许多文章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将茶叶“交引”和“茶引”混同的情况。
茶叶“交引”与“茶引”却是性质不同的两种事物,分别盛行于不同的茶叶制度之下。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如果我们将其混同理解,或者在行文中将其混同使用,会出现研究偏差和误会。通过对茶叶“交引”和“茶引”这两种“券”的制度背景,以及对政府参与经济活动的作用的介绍,本文从茶叶制度及变迁的角度,对这两种“券”加以区分,以便从历史的视角更好地理解中国社会的经济制度。
一、茶叶禁榷制与“交引”的出现
北宋初期,沿袭五代时的榷茶制,对茶叶贸易实行政府垄断。由于茶叶利润的丰厚,政府直接参与经济活动,扮演最大批发商的角色。榷茶制在最初设立的时候,北宋政府尚没有统一江南地区,所以并不能控制所有产茶区生产的茶叶。北宋政府在当时的京师(今河南开封市)、建安(建州治所在,今福建建瓯市南)、襄州(治今湖北襄樊市襄阳城)、复州(治今湖北天门市)等地设立榷货务,将收购的南方茶叶运送到这些榷货务,等待商人的批发。通过垄断茶叶在北方地区的批发,北宋政府一方面可以获得巨大的茶叶利润,另一方面也可以禁止南方商人在北方的茶叶买卖,防止北方财富的流失。
随着北宋王朝相继消灭楚、闽、吴越、南唐的割据政权,统一了全国,政府完全掌握了南方的茶叶产地,榷茶制被延续下来。政府禁止茶农与茶商私自交易,茶农生产的茶叶必须全部卖给政府,政府再通过设立在沿江交通要道上的十三个“榷货务”,将茶叶批发给大茶商,再由大茶商转手批发给小茶商,或由大茶商零售给消费者。统一后的北宋王朝对茶叶生产、批发和贸易控制力更强了,但榷货务地点、茶商购买茶叶的形式也相应发生了一些调整:初,京师、建安、襄、复州皆置务,后建安、襄、复州务废,京城务虽存,但会给交钞往还,而不积茶货。[1]
一般来说,榷货务与商人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金帛钱物,一手交茶货。如今,南方的一些榷货务被废止了,由于运输的烦难,京师榷货务也不再积存茶货。商人于京师榷货务交纳一定的钱物之后,政府给予一张领货的凭证,叫作“交钞”,商人凭交钞到沿江榷货务领取茶货。“交钞”就是“交引”的前身,但其含义与茶叶“交引”又不尽相同,“交钞”只是领取茶货的凭证,所领取的茶货与实际所交纳的钱物价值相当,可以用这样的公式来表示:交钞价值=茶货价值=茶叶收购价+运费+杂费+榷茶利润
所以,以交钞领取茶货完全是一种等价交易形式,交钞也只起到取货凭证的作用,不存在由交钞本身获得额外利益的可能,但茶叶“交引”的性质却不尽相同。宋太宗雍熙年间,由于战争中急需粮饷,北宋政府发行了茶叶“交引”:
雍熙后用兵,切于馈饷,多令商人入刍粮塞下,酌地之远近而为其直,取市价而厚增之,授以要券,谓之交引,至京师给以缗钱,又移文江、淮、荆湖给以茶及颗、末盐。端拱二年,置折中仓,听商人输粟京师,优其直,给茶盐于江、淮。[2]
所谓茶叶交引,就是商人将粮草、金钱输送到北方边界地区,后来,也可以输送到京师,称之为入中制度。作为回报,政府给予大于商人输送粮草、钱物实际价值的钱、盐或茶货等。其中,政府给予大于这些粮草、金钱价值的茶货领取凭证,就是茶叶交引。
因此,茶叶交引与交钞尽管都是领取茶货的凭证,但是,交钞本身不存在获得其价值之外利益的可能,而茶叶交引则可以用低于茶货本身价值的钱物获得茶叶,可以赚取额外的茶叶利益。北宋政府用茶叶交引换取商人的财物,以解财政上的燃眉之急,而商人则能获得高额的利益回报。这时候,茶叶交引的价格与茶货的实际价值之间就存在着一个差额,茶叶交引也就不单单是一种领取茶货的凭证,而变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有价证券。茶叶交引的价值可以用以下公式来表示:
茶叶交引价值=茶货价值+投资利息=(茶叶收购价+运费+杂费+榷茶利润)+投资利息茶叶交引的发行,无疑对解决国家的财政困难起到积极作用,并使北方人民沉重的赋役负担得到部分解除,商人也因此在榷茶制下取得更多的利益。尽管如此,交引却破坏了政府长期的榷茶利益。商人从茶叶交引中获得的投资利息越高,政府在榷茶制度下所获得的榷茶利润就越少,也有可能完全丧失榷茶的利润,甚至做起亏本的买卖。更何况,急于获得商人钱财的北宋政府,完全不考虑茶叶实际价值和产量情况的滥发交引,过于抬高入中粮草的价格,又过于贬低茶叶的价格,使商人以低廉方式获得高额茶货,最终导致了交引贬值的恶果,破坏了茶叶交引对入中粮草的吸引力:
乾兴以来,西北兵费不足,募商人入中刍粟,如雍熙法给券,以茶偿之,后又益以东南缗钱、香药、犀齿,谓之三说;而塞下急于兵食,欲广储不爱虚估,入中者以虚钱得实利,人竞趋焉。及其法既弊,则虚估日益高,茶日益贱,入实钱金帛日益寡。[3] 另一方面,茶叶交引在市场流通的过程中,往往被大投机商和大茶商所控制,使得政府苦心经营的茶叶利益丧失殆尽,从而陷入持续的财政危机之中:
而入中者非尽行商,多其土人,既不知茶利厚薄,且急于售钱。得券则转鬻于茶商或京师交引铺,获利无几;茶商及交引铺或以券取茶,或收蓄贸易以射厚利。由是虚估之利皆入豪商巨贾,券之滞积,虽二三年茶不足以偿。[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