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书写标准1[新版]
处方书写规范(更新)
处方书写规则
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 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 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 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 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 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 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 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 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精
二
处方/ ID号::XXXXXX
机构名称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笺
姓名 性别 年龄 科别 病房 床号
诊断
门诊号/住院号:
R
当 日 有 效
医 师
年
月
日
审核
调配
核对
发药 药费: 元 角 分
费别
自费 公费 保险 其他
普
通
处方/ ID号::XXXXXX
机构名称 处 方 笺
姓名 性别 年龄 科别 病房 床号
诊断
R
用法 sig
静脉注射 iv 口服 po 皮下注射 iH 肌注 im 静滴 ivgtt 口服 po St 立即 DC取消
R 0.9%氯化钠注射液 250ml 庆大霉素注射液 4万u×4支 ×2次 sig:ivgtt 40gtt/min qd R 维生素C片 100mg×40片 sig: 100mg po tid
处方书写规则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每张 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 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8、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 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9、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0、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 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 新登记留样备案。
最新版处方书写规范
最新版处方书写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第二章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第五条处方标准(附件1)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第六条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新版门诊病历处方书写规范
• 2、正文:以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 数量、使用方法、用量。
• 3、后记:医师署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 品金额及审核、调配、查对、发药药学专业 技术人员署名。
新版门诊病历处方书写规范
第15页
四、处方药要求
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该遵照 安全、有效、经济标准,并注意保护患者隐私权。
新版门诊病历处方书写规范
第34页
第二十三条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麻醉药 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惯用量;控缓 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出7日惯用量;其 它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出3日惯用量。
新版门诊病历处方书写规范
第35页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惯 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出7日 惯用量;其它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出3日 惯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 每张处方不得超出15日惯用量。
• 4.患者在其它医院所作检验,应 注明该医院名称及检验日期。
新版门诊病历处方书写规范
第4页
• 5.急危重患者必须统计患者体温、 脉搏、呼吸、血压、意识状态、诊 疗和抢救办法等。
• 对收入急诊观察室患者,应书写 观察病历。抢救无效死亡病例,要 统计抢救经过,参加抢救人员姓名、 职称或职务,死亡日期及时间,死 亡诊疗等。
新版门诊病历处方书写规范
第36页
第二类精神药品普通每张处方不得超出7日惯 用量;对于慢性病或一些特殊情况患者, 处方用量能够适当延长,医师应该注明理 由。
新版门诊病历处方书写规范
第37页
第二十四条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 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麻醉药品、第 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出3 日惯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 出15日惯用量;其它剂型,每张处方不得 超出7日惯用量。
最新版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第二章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第五条处方标准(附件1)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第六条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管理办法处方书写规范导言:为了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订本《处方管理办法》,明确处方书写规范,减少因处方不规范而带来的医疗纠纷。
经认真研究,我们提出以下处方书写规范的建议。
一、处方格式规范处方应具备以下格式要求:1. 处方标题:在处方纸上方居中书写“处方”字样,字体一律使用宋体,字号为小四。
2. 医生基本信息:左上角书写医生姓名、职称和医生执业证书号码。
3. 患者基本信息:离处方标题一行书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
4. 处方日期:右上角书写处方开具日期,格式为“年年年年/月月/日日”。
二、处方内容规范1. 药品名称:药品名称应使用通用名,字体一律使用宋体,字号为小四。
如有特殊需要使用商品名,请在通用名后以括号形式注明。
2. 药品剂型和规格:药品名称下方注明剂型和规格,如片剂、注射剂等。
剂型注明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规格单位要统一,如毫克(mg)、克(g)等。
3. 用药剂量及频次:用药剂量以阿拉伯数字表示,频次以每日次数表示,如“一次”、“两次”、“三次”等,不得使用模糊或不明确的描述。
4. 用药途径和用法:用药途径包括口服、注射等,用法包括饭前、饭后等。
请书写明确、简洁明了。
5. 用药时长:在处方最后一行,注明用药时长,如“连续使用10天”、“按医嘱使用”等。
三、处方书写注意事项1. 数字书写规范:所有数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不得使用汉字数字或罗马数字,以免产生歧义。
2. 药品加量:如需加量或重复剂量,可在药品后方添加“X2”、“X3”表示,避免书写过多。
3. 药品配伍禁忌:对于不能同时使用的药品,应在处方中明确提示,防止患者因误用而产生不良反应。
4. 处方签名和医生章:处方最后一行空两格后,医生亲笔签名,并盖上医生执业章。
结语:通过本《处方管理办法》,有效规范了处方书写,减少了因处方不规范而引发的医疗纠纷。
在医疗实践中,医生需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来书写处方,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新处方处方书写
第二章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七条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 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 (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 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 单位。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 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 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 为单位。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 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 制剂1~2种。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 的情况除外。
第四章
处方的开具
第十七条 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 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医师开具院内制剂处方时应当使用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审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 医师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 第十八条 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 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 超过3天。
第二章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 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 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 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 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 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 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 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 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处方书写规范完整版
处方书写规范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处方书写规范1、认真填写处方前记。
2、处方头:凡处方都以R或Rp起头。
3、处方正文,为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及剂型规格的数量。
每一药占一行,药品用药单位:凡固体或半固体药物以克(g)、毫克(mg)为单位,液体药物一般均以毫升(ml)为单位,丸剂、胶囊以粒为单位(片、丸、胶囊剂并注明含量),注射剂安瓿包装者以支为单位、瓶装者以瓶为单位(但必须注明规格)。
抗生素类以克或国际单位计算,血清抗毒素类按规定单位计算。
同一处方中所有各种药,在治疗和构成剂型上所起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应按其作用性质依次排列。
4、 1)主药:系起主要作用的药物。
2)佐药:系辅助或加强主要作用的药物。
3)矫味药:系指改善主药或佐药气味的药物。
4)赋型剂(或稀释剂)系赋予药物以适当形态和体积的介质,以便于取用。
5、服用法:这一部分是指出病人的服用方法。
处方上通常以拉丁文缩写“Sig”作标志。
药剂人员应将服用方法用中文写在标签上,并贴在盛装药剂的容器上,药品包装上,以便病人遵照服用。
6、处方后记:医师签名或盖章,这是表明医师对处方负有责任。
药剂人员配方及检查、发药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
二、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1、一般项目: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精神药品、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在右上角需有专用标记;精神药品、药品处方需有病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急诊处方需有“急”字);2、处方正文需有“R”标记;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3、配方人签字,检查核对人签字,药价;三、处方书写注意事项1、字迹清楚、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医师签字;皮试标记心须醒目;2、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3、中西药品不能混用一张处方;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可酌量延长;5、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医师更改日期;6、医师不得为本人开处方。
处方的书写规范和标准
处方的书写规范和标准处方书写一、处方书写的基本原则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依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经所在医疗保健机构业务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授予处方权的医务人员,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二、处方权的获得与取消(一)处方权的获取:医师须在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签名留样及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1、医师处方权的授予:(1)注册执业医师(2)有明确的执业地点(3)有明确的执业类别与执业范围(4)根据个人申请,科主任签属意见,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的主管部门批准授予处方权。
(5)取得处方权的医师应在执业地点的相关部门签名留样或留专用签章式样。
2、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权的授与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中执业助理医师,根据医疗诊治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只在注册的执业地点有处方权,获取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应在相关部门签名留样或留专用签章式样。
3、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试用期医师、实习医师,开具处方,须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责任由签名医师负责。
处方签名形式为:带教医师名/实习或进修医师名。
4、执业医师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后,方可在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处方。
最新版处方书写规范标准
处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第二章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第五条处方标准(附件1)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第六条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最新版处方书写规范标准
处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第二章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第五条处方标准(附件1)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第六条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药品用法可用规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处方书写标准
三、处方示范(浅部真菌病)
(1)手足癣: 达克宁霜 3支 sig 外擦 (2)股癣: 复方雷锁辛液 60ml sig 外擦 达克宁霜 2支 sig 外擦 (3)花斑癣: 40%硫代硫酸钠溶液90ml(先) 4%稀盐酸溶液90ml(后) sig 同时外擦
三、处方示范(三)
(立即注射1次) R: 10%硫代硫酸钠注射液 10ml×1支 sig 10ml IV st (注射7天) R: 10%硫代硫酸钠注射液 10ml×7支 sig 10ml IV qd
三、处方示范(四)
R:(立即注射1次) 10%葡萄糖酸钙注射液 10ml×1支 50%葡萄糖注射液 20ml×1支 Sig 两药混和合 IV st R:(7天) 10%葡萄糖酸钙注射液 10ml×7支 50%葡萄糖注射液 20ml×7支 Sig 两药各1支混和合 IV qd
三、处方示范(湿疹)
(1) 10%硫代硫酸钠注射液 10ml×7支 sig 10ml IV qd (2)皿治林片 10mg×7 sig 10mg qd (3)赛庚啶片 2mg ×21 sig 2mg tid (4)维生素C 0.1×18 sig 0.2 tid (5)艾洛松霜 1支 sig 外擦
三、处方示范(寻常性痤疮)
一、一般要求(续)
4、同一处方中各种药物排列次序: 1. 注射剂(静注→肌注) 2. 口服药(主要药物→次要药物) 3. 外用药物
一、一般要求(续)
6、签名以示负责,必须经带教老师检查签名后 方生效
二、注意事项
1. 字迹清楚,一般不得涂改。如有改动,须在 改动处签名 2. 年龄应具体写出,不得以“成”字代替 3. 注意合理用药,做到安全、有效、经济;数 种药物同用时,应考虑可能的相互作用 4. 急性皮肤病一般开3日,不超过7日量。慢性 皮肤病7-14天,特殊情况可开30天 5. 不要写一些与医疗无关的语句,以保持处方 的严肃性。
处方书写规范及调剂
• 4.片剂、丸剂、胶囊剂应注明含量、以片、 丸、粒为单位;冲剂、颗粒剂以最小剂量 袋为单位;口服液、眼药、注射剂等以支 或瓶为单位,并要注明含量。
• 5、药品使用方法可以用中文、英文、拉丁 文或缩写书写,但不能用“遵医嘱”、 “仿服”等含糊不清的语句。
处方举例
姓名: 张× 性别 :男 年龄 :30 岁 门诊/住院号:150843
有些镇静、安定药、精神药品、抗过 敏药等特别要说明服后不得驾驶车辆或机 器等,以防危险由于有些食物同药物会产 生相互作用,饮酒(含醇饮料)等亦有影响 必要时要加解释对病人的询问要耐心解答
谢 谢!
(1)急诊处方
限量3天;门诊处方普通药最多 不超过7日量。如确有慢性病或特殊 情况,经研究请示最多不超过1个月
(2)特殊管理药品
医疗用毒性药品每张处方不得超过2日极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得超过3日常用 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每次不超过7日常用量
麻醉药品注射剂每次不得超过2日常用量, 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再次开处方须至少间 隔10天
晚期癌症病人持由科主任申请、院领导批 准的特殊证明,允许超限量和连续使用麻醉性 镇痛药
(四)处方审查
收到处方后应根据处方管理规定, 对处方的前记、正文和医生签章等逐项 加以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要与处方医 生联系;经医生修正后方可调配
重点要对处方正文仔细审查
(1)药品名称
药名正确是安全、有效给药的前提 一字之差即可铸成大错,为此要防止不应 有的错误发生,如药品外文名近似、中文 名类似、缩写词相近或自创药名的缩写等 均易引起混淆而张冠李戴,英文药名近似 仅差一、二个字母者有千余种之多,但药 效大不相同,审查中不可不认真对待。勤 查药典或词典等有时是很必要的
处方规范书写
处方规范书写1.标准处方格式Rp:药品名(剂型)单位剂量×总量Sig. 单位剂量用法每日次数例1: Rp:Inj. 青霉素钠 80万U×6支Sig. 80万U i.m. bid (皮试)例2: Rp:头孢克洛缓释胶囊0.1875g×12粒Sig. 0.375g bid2.简易处方格式Rp:药品名(剂型)单位剂量用法每日次数×天数例1:Rp:Inj. 青霉素钠 80万U3支×bid i.m.例2: Rp:头孢克洛缓释胶囊×1盒2粒×bid三、处方缩写:tid(一日三次)bid(一日两次)qid(每天四次)qd/sid(每天一次)qn(每晚)hs(睡前)ac(饭前)Pc(饭后)aj(空腹时)am(上午)pm(下午)SIG(标注)aa--各 et--及.和Rp.--取.请取 sig./S.--用法.指示St./Stat.--立即.急速 Cit.--急速s.o.s.--需要时 p.r.n--必要时a.c.--饭前 p.c.--饭后a.m.--上午 p.m.--下午q.n.--每晚 h.s.--睡前q.h.--每小时 q.d.--每日1次B.i.d.--每日2次 T.i.d.--每日3次Q.i.d.--每日4次 q.4h.--每4小时1次p.o.--口服 ad us.int.--内服ad us.ext.--外用 H.--皮下注射im./M.--肌肉注射 iv./V.--静脉注射iv gtt.--静脉滴注 Inhal.--吸入O.D.--右眼 O.L.--左眼O.S.--单眼 O.U.--双眼No./N.--数目.个 s.s--一半ug.--微克 mg.--毫克g.--克 kg.--千克(公斤)ml.--毫升 L.--升q.s--适量 Ad.--加至Aq.--水 Aq.dest.--蒸馏水Ft.--配成 Dil--稀释M.D.S.--混合后给予 Co./Comp.--复方的Mist--合剂 Pulv.--散剂Amp.--安瓿剂 Emul.--乳剂Syr.--糖浆剂 Tr.--酊剂Neb.--喷雾剂 Garg.--含漱剂rtt./gutt.--滴.滴眼剂collyr.--洗眼剂Ocul.--眼膏 Liq.--溶液剂Sol.--溶液 Lot.--洗剂Linim.--擦剂 Crem.--乳膏剂(冷霜) Ung.--软膏剂 Past.--糊剂Ol.--油剂 Enem.--灌肠剂Supp.--栓剂 Tab.--片剂Pil.--丸剂 Caps.--胶囊剂Inj.--注射剂。
新编处方书写规范
AST( ) 或
Inj. PG 80万u×6支 Sig 80万u Im bid
AST( )
新编处方书写规范
第7页
三、处方示范(三)
(马上注射1次) R: 10%硫代硫酸钠注射液 10ml×1支
sig 10ml IV st (注射7天) R: 10%硫代硫酸钠注射液 10ml×7支
sig 0.15 bid (5)维生素C 0.1×18
sig 0.2 tid (3)3%硼酸溶液500ml
sig 湿敷 (艾洛松霜 1支 sig 外擦)
新编处方书写规范
第12页
三、处方示范(湿疹)
(1) 10%硫代硫酸钠注射液 10ml×7支 sig 10ml IV qd
(2)皿治林片 10mg×7 sig 10mg qd
厉性。
新编处方书写规范
第5页
三、处方示范(一)
1、阿莫先胶囊 0.25g x 24粒
Sig 0.5g qid
2、去痛片
0.5g x 9片
Sig 0.5g prn.
3、维生素C片 0.1g x 18片
Sig 0.2g tid
新编处方书写规范
第6页
三、处方示范(二)
(注射青霉素G3天) R: 青霉素G钾注射液 80万u x 6支
新编处方书写规范
第17页
三、处方示范(带状疱疹)
(1)三B针注射液 2ml×7支
sig 2ml IM qd
(2)阿昔洛韦 0.2×35
sig 0.2 q5h
(3)西米替丁 0.2×21
sig 0.2 tid
(4)维生素E 50mg×42
sig 100mg tid
(5)去痛片 10片
处方书写规范最新版
处方存在的问题: 1.药物遴选不适宜,喹 诺酮类抗菌药物禁用 于18岁以下儿童 2. 诊断不明确,是否 是细菌性腹泻
审核:** 调配:**
核对:** 发药:**
药费:**
实用文档
处方案例分析7
√ 费别:自费
姓名:***
**医院处方笺 公费 医保
性别:**
普 年龄:30岁
科别:** 住院(门诊)号:** 日期:*年*月*日
实用文档
处方存在的问题:
1.联合用药不适宜:茶 碱主要以细胞色素 P450酶系列为介导代 谢。左氧氟沙星可以抑 制P450族同工酶,可 抑制茶碱代谢,茶碱浓 度升高,易出现相应药 物的不良反应
Hale Waihona Puke 处方案例分析9√ 费别:自费
姓名:***
**医院处方笺 公费 医保
性别:男
普 年龄:85岁
科别:**住院(门诊)号:** 日期:*年*月*日
审核:** 调配:**
核对:** 发药:**
药费:**
实用文档
无适 应症用药
超常 处方
无正当理 由开具高价药 无正当理由 超说明书用药
无正当理由 开具2种以上药 理作用相似的药品
实用文档
处方案例分析10
√ 费别:自费
姓名:***
**医院处方笺 公费 医保
性别:男
普 年龄:85岁
科别:**住院(门诊)号:** 日期:*年*月* 日
患者年龄应填写实足年龄,且有 单位,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 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正文: 7.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 改,应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 时间 8. 普 通 处 方 一 般 不 能 超 过 7 日 用 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 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 特殊情况,处方量适当延长,但 普通药品最多不能超过1个月用 量,精二药品不超过半个月用量 9.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 以示处方完毕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1.开写处方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处方若有涂改,医师需在涂改处签名(我院内部规定麻醉药品处方不允许涂改)2.处方药量以三天为宜,七天为限,慢性病可开一个月的药量.特殊管理的药品按相关规定执行,一类精神药品三天,二类精神药品七天(用专用蓝色精神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口服三天量,注射剂两天量(用专用红色麻醉处方开具,注射剂我院内部规定为一次量)3.药物名称中文应采用药品通用名或常用名,英文应采用国际非专利名(INN),避免单纯用商品名.4.固体药物以克(g)或液体药物以毫升(ml)作为含量或容量单位时可省略该单位,但若以其他量词作为单位时则不能省略该单位,如毫克(mg).5.复方制剂可不写含量或浓度.6.如果在一张处方上开几种药,应用阿拉伯数字标出.7.如果几种药物的用法相同,可将这几种药物的用法用量合在一起写,用法用量前加aa,含义为"各….".8.几种药物合用可用符号"/"表示.9.医师若开具药物的用法用量与常规不符,应在该药物用法用量旁再签字确认,以表明并非写错.否则药品调配人员有权拒绝调配.1.处方书写不完整(主要是手写处方),缺项多。
如诊断、患者的年龄未写;药品的通用名、剂型、用法、用量未写;医生漏签名等;2.部分药品的皮试未注明;3.“精二”处方超量未注明原因和重签名;4.手写处方的字体及英文缩写太潦草,划价员看不懂;5.造影用的药品无单独开处方;6.超剂量、超天数的处方未注明原因和重签名;医师开具门诊普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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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书写标准1[新版]
处方书写规范
1、认真填写处方前记。
2、处方头:凡处方都以R或Rp起头。
3、处方正文~为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
及剂型规格的数量。
每一药占一行~药品用药单位:凡固体或半固体药物以克,g,、毫克,mg,为单位~液体药物一般均以毫升,ml,为单位~丸剂、胶囊以粒为单位,片、丸、胶囊剂并注明含量,~注射剂安瓿包装者以支为单位、瓶装者以瓶为单位,但必须注明规格,。
抗生素类以克或国际单位计算~血清抗毒素类按规定单位计算。
同一处方中所有各种药~在治疗和构成剂型上所起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应按其作用性质依次排列:
4、主药、佐药、矫味药、赋型剂:
1, 主药:系起主要作用的药物。
2, 佐药:系辅助或加强主要作用的药物。
3, 矫味药:系指改善主药或佐药气味的药物。
4, 赋型剂(或稀释剂)系赋予药物以适当形态和体积的介质~以便于取用。
5、服用法:这一部分是指出病人的服用方法。
处方上通常以拉丁文缩写“Sig”作标志。
药剂人员应将服用方法
用中文写在标签上~并贴在盛装药剂的容器上~药品包装上~以便病人遵照服用。
6、处方后记:医师签名或盖章~这是表明医师对处方负有责任。
药剂人员配方及检查、发药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
列如:医师规范处方示例,省去处方前、后记部分,
(一)、主药、佐药顺序
1、阿莫先胶囊 0.25g x 24粒
Sig 0.5g 四次/日口服
2、去痛片 0.5g x 9片
Sig 0.5g 三次/日口服
3、维生素C片 0.1g x 18片
Sig 0.2g 三次/日口服
(二)、管包装示例
六神丸 30粒
Sig 5粒二次/日口服
(三)、指明用药部位
1、氯霉素眼药水 10ml x 1支
Sig 2滴四次/日点右眼
2、酚甘油滴耳剂 10ml x 1瓶
Sig 2滴四次/日点右耳
(四)、规格、数量
1、庆大霉素注射液 4万u x 2ml x 6支
Sig 4万u 二次/日肌注
2、青霉素G钾注射液 80万u x 6支
Sig 80万u 二次/日肌注
(五)、胃舒平片 0.5g x 24片
Sig 4片四次/日饭前半小时嚼碎后服
(六)、痢特灵片 0.1g x 18片
Sig 0.2g 四次/日口服
,应向病人说明~服后尿呈深黄色,
(七)、丁胺卡那注射液 20万u x 6支
Sig 20万u 一次/日稀释后静脉滴注
一、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
1、一般项目: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
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 ,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在右上角需有专用标记,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需有病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急诊处方需有“急”字,,
2、处方正文需有“R”标记,
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
3、配方人签字~检查核对人签字~药价,
二、处方书写规范:
1、字迹清楚、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医师签字,皮试标记心须醒目,
2、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
3、中西药品不能混用一张处方,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性病可酌量延长。
5、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医师更改日期,
6、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家属开处方。
三、处方书写格式:
1、药品排列以先注射剂,静脉、肌肉,、后口服药、再外用药为顺序,
2、处方格式以每药“两行全量书写法”为准~即第一行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含量、浓度,、数量,容量,、总量,第二行为用法~包括剂量、给药途径,口服者一般可免写,、给药时间及次数、特别嘱咐,如皮内试验,等。
3、药品应书写全称正名或通用的商品名。
4、药品含量、剂量及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法定计量单位~以克
(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计算(IU),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5、西药和中成药不得合开一个处方,一般处方以七日量为限~急诊是三日量~我院要求用药品通用名开处方~不能用商品名。
6、麻醉处方还要求有科室、身份证号码等
7、处方管理办法中要求不能写“遵医嘱”、“自用”
吴氏医院
二0一二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