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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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城市规划)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20年(城市规划)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城市规划)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把海口建成具有热带海岛风光的生态花园城市、健康型宜居城市、滨海旅游度假休闲胜地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根据《海口市城市规划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海口市规划区内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实施城市规划管理、进行城市建设,应按本规定执行。

海口市规划区内的临时建设、村镇建设按相关专业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海口市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与适建范围第四条城市建设用地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进行分类,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化用地和特殊用地等九大类(详见表2.1),不包括水域和其他用地。

第五条在计算城市建设用地标准时,人口计算范围必须与用地计算范围相一致。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应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城市设计或特定地区规划)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详见表2.2)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凡《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并超出《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规定的,应先提出调整申请,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表2.2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1、√允许设置2、×不允许设置3、О是否设置,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设计要求确定第八条为充分利用城市规划区内的岸线土地资源,建设滨海旅游渡假胜地,东海岸、海口核心滨海区(含海甸岛、新埠岛)、西海岸的临海一线用地,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控制要求外不再安排居住用地。

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23-2035

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23-2035

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23-2035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23-2035是为了指导海口市未来发展而制定的规划文件。

通过规划,海口市将合理利用城市资源,推动经济发展,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民生活环境。

背景中国正面临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代,城市规划成为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举措。

海口作为中国重要的滨海城市和省会城市,也面临着人口增长、城市化进程加速以及城市发展不平衡的挑战。

因此,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势在必行。

背景中国正面临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代,城市规划成为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举措。

海口作为中国重要的滨海城市和省会城市,也面临着人口增长、城市化进程加速以及城市发展不平衡的挑战。

因此,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势在必行。

目的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协调和引导城市发展,优化区域布局,促进资源整合,提升城市竞争力。

规划将从经济发展、人口管理、土地利用、环境保护、交通规划、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以实现海口市的可持续发展和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目标。

目的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协调和引导城市发展,优化区域布局,促进资源整合,提升城市竞争力。

规划将从经济发展、人口管理、土地利用、环境保护、交通规划、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以实现海口市的可持续发展和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目标。

目的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协调和引导城市发展,优化区域布局,促进资源整合,提升城市竞争力。

规划将从经济发展、人口管理、土地利用、环境保护、交通规划、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以实现海口市的可持续发展和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目标。

目的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协调和引导城市发展,优化区域布局,促进资源整合,提升城市竞争力。

规划将从经济发展、人口管理、土地利用、环境保护、交通规划、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以实现海口市的可持续发展和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目标。

规划时间范围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时间范围为2023年至2035年,这一时期将是海口市城市发展的关键阶段。

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文档

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文档

2020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文档Document Writing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城乡规划凝聚了人类智慧,属于知识性创造成果,理应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

政府权力必须受到制约,城乡规划的法治化是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

下文是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欢迎阅读!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以及相关城乡建设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市规划、镇规划、特定地区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特定地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条例所称特定地区,是指国有农(林)场,依法确定的重点景区、沿海重点区域,经国家、省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旅游度假区、开发区、产业园区、成片开发区域,以及省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

第三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坚持全市城乡统一规划、整体布局的指导思想,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集约发展、先规划后建设以及分级编制、逐级指导的原则。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优先发展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鼓励开发地下空间。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突出城市特色,保护自然资源、旅游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历史和传统风貌,并符合建设生态省、生态市和国际旅游岛的要求。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东寨港旅游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的通知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东寨港旅游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的通知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东寨港旅游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01•【字号】海府办[2012]55号•【施行日期】2013.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司正文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东寨港旅游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的通知(海府办〔2012〕5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东寨港旅游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4月1日海口市东寨港旅游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指导东寨港旅游区(以下简称本区)重点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适当开发旅游功能,统筹社会经济发展,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西至东寨港大道与规划海涛路、南至规划新老铺(暂名)公路、东至规划通往文昌市的高等级公路及海口市域边界、北至琼州海峡,但不包括已经批准的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用地。

规划总面积为78.88平方公里。

严格执行《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切实保障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及生态修复。

积极加强本区与自然保护区在生态保护与修复、科研科普与教育培训、旅游观光等方面的协调。

第三条规划原则生态保护和修复优先原则。

本区自然和历史人文资源丰富,紧邻中国最早且已经纳入国际湿地公约的红树林自然保护区。

本区的综合环境整治、旅游功能开发、村镇社区建设等,都应以自然保护区及本区内的自然生态和修复为优先原则,重点加强生态建设,切实加强历史人文资源保护,禁止各类破坏性的规划及发展建设活动。

核心品牌开发原则。

重点依托享有国际盛誉的东寨港红树林资源,在重点加强自然和历史人文资源保护的前提下,结合重点旅游项目开发,大力推进核心品牌项目的发展,塑造中高端生态休闲旅游形象。

海口市新埠岛总体规划方案

海口市新埠岛总体规划方案

(二 )由旅游市场分析看新埠岛开发定位位
(三 )由房地产分析看新埠岛开发定位位
小结 新埠岛的开发应以全国迅速成长中、高薪族为主要市场 对象,发展度假型小城镇社区。
综合上述分析: 新埠岛的产业以发展第三产业为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旅游业:开发城市型或市镇型滨水旅游城区,以享受人际交流之乐为主题,开发 重点为游艇业、休闲生态渔业。 2、房地产业:包括为当地居民服务的高品质高档居所;结合旅游业的开发,开发以 全国高薪族为主要市场对象的度假型第二居所、度假村以及养老村。 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包括文化市场、艺术创作、艺术市场、高尔夫等产业。
海口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新埠岛总体规划方案
基地区位及范围
第一部分 新埠岛现状
自然环境现状
四季都可度假的气候 新埠岛属亚热带海洋季风性气候,气候温和,降水充 沛,四季常青,日照时间长,蒸发量大,湿度高,降雨量年 内分布不均匀,洪枯流量差别大。 亲水的自然资源 海 新埠岛面四临水得天独厚,北向蔚蓝无涯的澎湃
大海
江 河 溪 东南环视宽阔平静的海南岛第一大河南渡江 西邻已具城市感可以行船的横渡河 内有数条曲折有致的溪流渠道蜿蜒通过
人文环境现状
新埠岛现由新埠、横沟、土尾和 三联四个社区居委会组成,四个居 委会管理新埠上村、新埠下村、新 埠新村、东坡村、西坡村、横沟村、 土尾村、三联村等八个村。现状总 人口12193人,常住人口9571人。
(四)挑战分析 海口西海岸和海甸岛美丽沙项目跟新埠岛的产业具有同构现象,这两个地区现在 已进入了开发启动阶段,这将对新埠岛的开发建设经营产生一定挑战。
二、开发定位 (一)由城市空间结构看新埠岛发展定位
小结 新埠岛的发展,从城市产业链来看,应该要形成与海口连 通互补的共生体。 从城市经济来看,使之成为与海口目前价值有明显市场区 隔的高价资产。 新埠岛成功地扩越式开发,可以有效地带动海口市整体城 市行销的升级与转型。

海口总体城市设计导则说明书研究报告

海口总体城市设计导则说明书研究报告

附图3
主城区示意性总平面图
5
海口总体城市设计
导则
URBAN DESIGN GUIDELINE
附图4
重点城市设计项目分布图
6
海口总体城市设计
■ 坚持“两带两廊”生态结构,即南部生态绿廊、北部滨海生态走廊、南渡江水系生态廊道和五源 河廊道。 ■ 在南部生态绿廊区域,积极建设提升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火山公园等郊野公共性项目,培育绿 色植被,强化南控带的生态结构,保证山体周边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 在主城区范围内,保护河流水系及其周边防护绿地的结构完整性,修补城市自然水网,增加滨水 绿化,在南渡江、五源河两大生态廊道之外,形成密集的水绿廊道,展现水系丰富的自然特征。 ■ 在南部生态绿廊以南地区,延续村庄水、田、林、路等自然格局,与自然山水环境相结合,引导 乡村空间品质就地提升。
海口总体城市设计
导则
HAIKOU COMPREHENSIVE URBAN DESIGN
GUIDELINE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பைடு நூலகம்
第二章 目标与策略
----------------------------------------------------------------- 1
第四章 片区控制与引导
第1节 第2节 第3节 第4节 第5节 第6节 第7节 第8节 第9节 第10节 片区控制导则一:秀英区 ---------------------------------------------------------片区控制导则二:龙华区 ---------------------------------------------------------片区控制导则三:琼山区 ---------------------------------------------------------片区控制导则四:美兰区 ---------------------------------------------------------特色风貌区控制导则一:滨海风尚特色风貌区 ---------------------------------------特色风貌区控制导则二:滨海风情特色风貌区 ---------------------------------------特色风貌区控制导则三:都市风尚特色风貌区 ---------------------------------------特色风貌区控制导则四:生态滨江特色风貌区 ---------------------------------------特色风貌区控制导则五:本土风情特色风貌区 ---------------------------------------特色风貌区控制导则六:都市田园特色风貌区 ---------------------------------------24 27 30 33 37 39 41 43 45 47

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

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

城镇布局
建立并完善中心放射式的城镇空间布局结构,强化“一心四轴” 的空间布局结构。“一心”是指主城区,“四轴”是指以主城 区为中心的四条呈放射状城镇发展轴。10个建制镇镇区构成 四条城镇发展轴上的重要节点。这四条城镇发展轴分别为:
1.海文高速公路城镇发展轴:以海文高速公路为依托。该发 展轴上有三江镇区和大致坡镇区。
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8.6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三章 城市性质与职能 第四章 人口与用地规模 第五章 市域城乡协调发展 第六章 主城区空间总体布局 第七章 主城区市政基础设施 第八章 主城区近期发展与建设 第九章 主城区远景发展设想 第十章 规划管理措施与实施建议 第十一章 附 则
到2020年,海口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90亿 元,创业环境和人居环境的优势更加突出,并在 全省率先实现现代化,初步建设成为在国际上具 有一定知名度与影响力、以热带滨海风光为特色 的绿色生态城市。
城市特色发展策略
1.绿色环境特色
构建组团间、沿海、沿江生态隔离绿地和南部生态防护林带,增 加城市绿化覆盖率,大力提升城市净化、绿化和美化水平。
以旅游度假为主的片区。
江东组团 江东组团是海口城市复合职能的重要补充和延伸。组团
由办公居住片区、水城片区、桂林洋滨海片区、桂林洋 综合片区、灵山片区组成。
滨江办公居住片区:以办公居住为主,并配套相应的商 业服务设施的片区。
滨海水城片区:以旅游度假为主的片区。 桂林洋滨海片区:以旅游度假为主的片区。 桂林洋综合片区:以教育科研、高新技术和无污染工业
主城区空间布局 采取“3+1”的布局结构。“3+1”是指沿海岸
线的滨海旅游发展轴线、城市发展轴线和生态保 护轴线以及沿南渡江的纵向发展轴线。

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完整版)

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完整版)

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把海口建成具有热带海岛风光的生态花园城市、健康型宜居城市、滨海旅游度假休闲胜地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根据《海口市城市规划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海口市规划区内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实施城市规划管理、进行城市建设,应按本规定执行。

海口市规划区内的临时建设、村镇建设按相关专业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海口市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第四条本规定由海口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与适建范围第五条城市建设用地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进行分类,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化用地和特殊用地等九大类(详见表2.1),不包括水域和其他用地.第六条在计算城市建设用地标准时,人口计算范围必须与用地计算范围相一致。

第七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应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城市设计或特定地区规划)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详见表2。

2)的规定执行.第八条凡《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并超出《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规定的,应先提出调整申请,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1、√允许设置2、×不允许设置3、О是否设置,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设计要求确定第九条为充分利用城市规划区内的岸线土地资源,建设滨海旅游渡假胜地,东海岸、海口外滩(含海甸岛、新埠岛)、西海岸的临海一线用地,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控制要求外不再安排居住用地。

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修改稿)(草案)

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修改稿)(草案)

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修改稿)(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规划种类】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以及相关城乡建设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市规划、镇规划、旅游度假区规划、产业园区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旅游度假区规划、产业园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三条【原则】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坚持全市城乡统一规划、整体布局的指导思想,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集约发展、先规划后建设以及分级编制、逐级指导的原则。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优先发展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鼓励开发地下空间。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突出城市特色,保护自然资源、旅游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历史和传统风貌,并符合建设生态省、生态市和国际旅游岛的要求。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依据省会城市性质,突出全省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的地位,统筹考虑省会城市功能建设和省直机关的用地布局及空间安排需要。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第四条【多规协调】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省空间规划体系的有关规定建立海口市空间规划体系,加强对城乡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空间规划工作的统筹协调。

第五条【信息管理】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负责实施城乡规划数据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运行、维护和更新,采用遥感影像(RS)、地理信息系统(GIS)和三维分析(ArcGIS)等技术增强规划监督检查,及时公开规划成果数据并开展城乡规划信息资源的整合,确立城乡规划信息化一体化建设的标准体系和规范,实现信息交换、共享以及协调办公的综合管理平台。

中规院-海口总体城市设计导则

中规院-海口总体城市设计导则
村庄水、田、林、路等自然格局,与自然山水环境相结合,引导 乡村空间品质就地提升。
■ 景观风貌总策略:整合滨海景观要素,构建凸显现代滨海城市特色的景观风貌体系;以滨海景观 统领与协调城市景观、人文景观及自然景观。
■ 特色空间总策略:重点突出滨海特色空间走廊,组织“向海汇聚”的公共空间网络,构建空间舒 适、环境友好、活动丰富的特色空间系统。
■ 轴带贯通:打通“二横五纵”的城市主干脉络,完善城市空间结构,形成复合城市功能、交通、 景观的连续线性支撑体系。“二横”的骨架道路分别为滨海大道及其东延线、国兴大道-海秀路 及其西延线,“五纵”其中四条骨架道路分别为长海大道、丘海大道、滨江东路、兴洋大道,另 有与人民大道-五指山路-朱云路连线重合的空间发展廊道。
第2条 本导则的控制与引导范围分为市域和主城区两个层面,市域范围包括海口市全部行政辖区,主城 区范围以海口市绕城高速公路以北与海口市东、西行政界线围合的区域为主。
第3条 本导则包括总则、目标与策略、要素分类控制与引导、片区控制与引导四部分。
第1节 要素控制导则一:山水格局
第6条 保护海口“地脉结丘,江洋抱城”的山水格局,保持自然环境空间结构,凸显城市的山水生态特 色。
URBAN DESIGN GUIDELINE
5
海口总体城市设计 导则 附图4 重点城市设计项目分布图
第二章 目标与策略
■ 严格保护城市水系,控制滨水地带建设项目,开展水生态修复,管控海岸线、江岸线及周边区 域,治理红树林湿地、羊山湿地、白水塘湿地等,积极申报国家湿地公园,提升水生态环境。
第8条 强化“两带两廊”生态结构,突出山水资源的结构性作用。
第4条 海口总体城市设计总目标为“滨海花园、魅力椰城”;空间设计定位为:面向国际的滨海“秀” 城、凸显生态的花园“绿”城、健康宜居的活力“乐”城、根植本土的魅力“名”城;城市风貌 定位为:海滨风采、田园风境、现代风尚、本土风情。

海口市城市规划技术规定修改版3-8

海口市城市规划技术规定修改版3-8

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把海口建成具有热带海岛风光的生态花园城市、健康型宜居城市、滨海旅游度假休闲胜地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根据《海口市城市规划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海口市规划区内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实施城市规划管理、进行城市建设,应按本规定执行。

海口市规划区内的临时建设、村镇建设按相关专业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海口市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与适建范围第四条城市建设用地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进行分类,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化用地和特殊用地等九大类(详见表2.1),不包括水域和其他用地。

第五条在计算城市建设用地标准时,人口计算范围必须与用地计算范围相一致。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应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城市设计或特定地区规划)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详见表2.2)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凡《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并超出《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规定的,应先提出调整申请,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1、√允许设置2、×不允许设置3、О是否设置,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设计要求确定第八条为充分利用城市规划区内的岸线土地资源,建设滨海旅游渡假胜地,东海岸、海口外滩(含海甸岛、新埠岛)、西海岸的临海一线用地,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控制要求外不再安排居住用地。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事项的通告-海府[2001]54号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事项的通告-海府[2001]54号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事项的通告正文:----------------------------------------------------------------------------------------------------------------------------------------------------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事项的通告(海府〔2001〕54号)为适应新形势下我市土地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市按照省政府的部署,于1999年组织编制了《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以下简称《规划》),并于2000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实施。

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将《规划》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布。

一、《规划》期限以1996年为基期,2000年为近期目标年,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并展望到2030年。

二、《规划》范围《规划》按我市行政辖区面积236.44平方公里的范围编制。

三、《规划》目标根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海南省下达的各项规划用地控制指标,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确定我市土地利用总体目标为:坚持土地可持续利用战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合理发展城镇用地规模,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实现耕地的有效保护和综合整治,促使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土地产出率和综合利用效益有显著的提高,确保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

(一)土地利用规划的具体目标1.耕地保护根据严格控制耕地减少的要求和省下达的控制指标,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确定2000年耕地保有面积为5527.26公顷,2010年耕地保有面积为4717.74公顷;选择集中连片、生产条件较好的水旱田和旱地划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2350.71公顷;继续兴修水利,扩大灌溉面积,搞好渠道维修,整治排灌系统,提高灌溉效益,并建立和完善水利工程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中低产田改造,耕地总体质量有所提高。

海口市滨江新城规划说明

海口市滨江新城规划说明

海口滨江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一、项目背景“滨江新城”项目位于海口主城区东南部、南渡江西岸,东与海口江东组团隔江相望,西北与琼山区府城相连,是海口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中心组团的有机组成部分。

从区位上看无论现状还是未来,滨江新城均位于城市与美兰机场联系的主要连接地段,区域位置较为重要。

2007年8月琼山区政府按照海口城市总体规划发展战略要求,提出了建设“滨江新城”的构想。

目的是通过对本区域土地等资源的整合利用、优化提升,拓展琼山区城市发展空间,以达到疏解琼山老城区建设压力,更好的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同时促进琼山区产业经济的更新,尽而全面带动琼山区经济社会更好的发展。

滨江新城项目已被列入2008年海口重点项目之一,也是琼山区未来五年的建设重点区域。

按照这一思路,琼山区政府于2007年11月成立了滨江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并委托上海置业集团和海南佳元公司组织了“滨江新城前期策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研究”方案征集活动。

2008年4月1日,由琼山区政府主持召开了“海口市滨江新城控规研究方案专家评选会”,由佳元公司委托的安道国际方案为中选方案。

为了使下一步滨江新城开发建设有章可循,受琼山区政府和海南佳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委托,由雅克设计机构和安道国际合作组成团队,进行滨江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以期为滨江新城的开发建设提供管理依据。

二、现状概况及分析1、规划范围滨江新城规划用地东临南渡江江边,西至海榆东线高速公路;南以新大洲大道为界,北至凤翔东路北侧30米规划道路。

用地南北长约3km,东西宽平均为2.5km(最宽处为4.3km,最窄处为1.3km)。

规划用地总面积814.69公顷。

距海口市中心区约8公里。

2、基地自然条件(1)地形地貌规划区内地形呈西高东低之势,整体地势比较平缓,场地大部分为坡度小于3%的的平地。

高程最低处4米;最高处大于17米,大多数用地高程处在5-13米之间。

(2)地质状况规划范围内新大洲大道以东大部分用地为新埠岛-铁桥三角洲平原、多属河流阶地夹淤泥质地基土亚区,新大洲大道以西大部分用地为火山岩台地残坡基地积土区。

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说明(2014年调整)(征求意见稿)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二月目录第一章规划调整背景 (1)第一节基本情况 (1)第二节规划调整的必要性 (3)第三节规划调整的工作过程 (6)第四节规划调整的指导思想、原则 (8)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 (10)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 (10)第二节土地利用目标变化情况 (11)第三章各类用地空间布局变化情况 (15)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5)第二节土地用途分区 (21)第三节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 (27)第四节园、林地布局调整 (28)第六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33)第七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3)第四章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说明 (35)第一节基本农田调整情况 (35)第二节基本农田调整检验分析 (38)第五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水平变化分析 (41)第六章规划调整对规划实施的影响评价 (42)第一节对规划主要目标实现的影响评价 (42)第二节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评估 (43)第三节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估 (43)第四节调整方案可操作性分析 (44)第七章其它相关说明 (45)第一节关于规划基础数据来源的说明 (45)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及与二调数据的衔接 (45)第三节规划协调情况 (45)第一章规划调整背景第一节基本情况(一)自然条件1、地理位置永兴镇位于海口市南部,北纬19°54',东经110°16'。

北邻海口,东连龙桥和龙泉镇,南接遵谭和东山镇,西交石山镇。

省道海榆中线和市级三美公路成“十”字贯穿永兴镇区。

建成的中线高速公路位于镇区以西,往东10公里上环岛高速;向西14公里达海榆西线;北距秀英港15公里,交通便捷,是重要的交通枢纽城镇。

2、地形地貌永兴镇地处羊山腹地,属羊山小丘陵地区,海拨30-222米。

境内地势中部高,四周低。

中部有雷虎、永茂、群香、群任等火山岭群,地形分为中部、南部地小丘陵山区和北部的缓坡丘陵区两类。

2020年(城市规划)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改版

2020年(城市规划)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改版

(城市规划)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改版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把海口建成具有热带海岛风光的生态花园城市、健康型宜居城市、滨海旅游度假休闲胜地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根据《海口市城市规划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海口市规划区内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实施城市规划管理、进行城市建设,应按本规定执行。

海口市规划区内的临时建设、村镇建设按相关专业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海口市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与适建范围第四条城市建设用地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进行分类,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化用地和特殊用地等九大类(详见表2.1),不包括水域和其他用地。

第五条在计算城市建设用地标准时,人口计算范围必须与用地计算范围相一致。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应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城市设计或特定地区规划)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详见表2.2)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凡《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并超出《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规定的,应先提出调整申请,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表2.1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2.2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1、√允许设置2、×不允许设置3、О是否设置,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设计要求确定第八条为充分利用城市规划区内的岸线土地资源,建设滨海旅游渡假胜地,东海岸、海口外滩(含海甸岛、新埠岛)、西海岸的临海一线用地,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控制要求外不再安排居住用地。

《海口市如意岛控制性详细规划》

《海口市如意岛控制性详细规划》

《海口市如意岛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规划背景《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将总体空间结构发展确定为“东进、南优、西扩、北拓、中强”。

其中“北拓”战略是指“合理开发海洋资源,大力发展邮轮、游艇、帆板等休闲产业,加快海上人工岛等项目建设,拓展城市空间,有序发展高端旅游地产,凸显海湾旅游休闲城市特色,展现北岸城市的秀美。

”结合海口市主城区“北拓”战略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国家战略,2010年2 月,海口市人民政府的组织编制《海口市如意岛区域建设用海规划》。

2011年12月,国家海洋局正式批复《海口市如意岛区域建设用海规划》,批文号为国海管字〔2011〕836号。

批复明确规划填海总面积控制在716公顷以内。

并强调“合理安排开发时序,有效控制开发进度,严禁圈占和闲置海域”。

为统筹开发海口市如意岛,合理安排开发时序,尽快发挥如意岛的功能作用,避免海域闲置,海口市规划局委托我院在《海口市如意岛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的指导下,编制《海南省海口市如意岛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范围如意岛规划范围按照国家海洋局批复的用地范围,填海总面积716.3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612公顷。

三、规划性质以度假康体、休闲娱乐为核心,集文化交流、高端消费、时尚创意于一体的低碳、环保型高端旅游度假区。

四、人口规模1、游客数量如意岛旅游观光人数为年接待量300万人次,日均接待1万人次;如意岛旅游度假人数为年接待量150万人次,日均接待0.5万人次。

2、服务人口根据经验取值,游客人数与服务人口数的比例为1:2,规划区日均游客人数为1.5万人次,则需要旅游服务人口为3万人。

五、规划结构规划结构为“一心一轴五区”1、“一心”是指中湾北侧的岛屿型公共绿心。

2、“一轴”是指跨海大桥—海川路发展轴线。

3、“五区”是指休闲娱乐区、商业商务区、养生度假区、休闲度假区、集散中心五个功能类型区。

六、用地布局如意岛用海控制面积为716.34公顷,其中规划控制用地698.2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612公顷,水域面积86.24公顷),防潮堤用地18.1公顷,具体各类用地状况如下: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地面积6.04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0.99%,其中:行政办公用地0.31公顷,指布置于人工湖北侧扬帆路上的派出所用地;学校用地2.58公顷,布置在海川路东段,以国际学校为主要办学特色;医院用地3.15公顷,布置在学校用地的东侧,是集常规医疗与高端健检于一体的综合性医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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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等级
特大城市1个:海口市主城区;
建制镇10个:永兴、东山、新坡、龙塘、 云龙、红旗、旧州、三门坡、三江、大致坡;
大型居民点13个:石山、美安、遵谭、龙 桥、十字路、美仁坡、新民、甲子、大坡、 演丰、演海、咸来、谭文。
世纪大桥
世纪大桥夜景
椰城观音塑像
城镇职能
1.海口市主城区:海南省省会,热带海岛生态旅游度假胜地和宜居 市,国家南海海洋研发和综合产业开发基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2.永兴镇:以旅游、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的城镇。 3.东山镇:以发展旅游、轻型加工业为主的城镇。 4.新坡镇:以发展旅游、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的城镇。 5.龙塘镇: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轻型加工业为主的城镇 6.云龙镇: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的城镇。 7.红旗镇: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商贸为主的城镇。 8.旧州镇:以发展历史文化旅游、商贸为主的城镇。 9.三门坡镇: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的城镇。 10.三江镇: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轻型加工业为主的城镇。 11.大致坡镇:以发展商贸为主的城镇。
城镇布局
建立并完善中心放射式的城镇空间布局结构,强化“一心四 轴”的空间布局结构。“一心”是指主城区,“四轴”是指 以主城区为中心的四条呈放射状城镇发展轴。10个建制镇 镇区构成四条城镇发展轴上的重要节点。这四条城镇发展轴 分别为:
1.海文高速公路城镇发展轴:以海文高速公路为依托。该 发展轴上有三江镇区和大致坡镇区。
城市发展总目标
把海口建设成为海南省经济实力最 强、服务设施最优的中心城市,较 高国际知名度的热带海岛旅游度假 胜地,具有优良生态环境的健康宜 居城市和浓郁地域文化特色的历史 文化名城。
城市发展阶段性目标
到2010年,海口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30 亿元。城市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高,对琼北 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增强,全面实现小康社 会的奋斗目标,成为中国创业环境和人居环 境最佳的城市之一。
城市性质
海南省省会,热带海岛旅游度假胜地 和宜居城市,南海海洋生态产业基地;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保税物流园区, 研发与生产基地。
海口市规划局
人口规模
近期(2010年):市域总人口180-200万人, 其中主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29万以内。
远期(2020年):市域总人口230-250万人, 其中主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75万以内。
3.“一滨江”是指南渡江西岸滨江公路;自南渡江 大桥西侧起,经龙塘镇在新坡镇南部接东线高速公路。
4.所有新建道路,技术等级采用二级或二级以上技 术标准。
主城区建设用地发展方向
2.海榆东线公路城镇发展轴:以海榆东线公路为依托。该 发展轴上有云龙镇区、旧州镇区、红旗镇区和三门坡镇区。
3.东线高速公路城镇发展轴:以东线高速公路和南渡江西 岸沿江公路为依托。该发展轴上有龙塘镇区和新坡镇区。
4.海榆中线高等级公路城镇发展轴:以海榆中线高等级公 路为依托。该发展轴上有永兴镇区和东山镇பைடு நூலக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三章 城市性质与职能 第四章 人口与用地规模 第五章 市域城乡协调发展 第六章 主城区空间总体布局 第七章 主城区市政基础设施 第八章 主城区近期发展与建设 第九章 主城区远景发展设想 第十章 规划管理措施与实施建议 第十一章 附 则
加强海口市域公路交通系统网络化建设,形成 “五纵五横一滨江”公路网。
1.“五纵”是指海文高速公路、东线高速公路、海 榆东线公路、海榆中线高等级公路、海榆西线公路。
2.“五横”是指滨海公路、海口绕城高速公路、老 (城)—铺(前)公路、长(流)—大(致坡)公路、 澄(迈)-文(昌)公路等五条横向联系道路,其中 新建设的有海口绕城高速公路(高速)、澄-文公路、 老-铺公路、长-大公路,需要完善的有滨海公路。
城市简介
海口市 海南省省会。位于北纬19°32′-20°05′, 东经110°10′-110°41′,标志性建筑是世纪大 桥。使用语言包括海南话、普通话、白话、军话、 客家话、闽南话等语种。被誉为十佳城市、国家环 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 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全国创 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 秀城市,荣获“中国人居环境奖”。全市常住人口中, 汉族占97.66%,其他民族占2.34%。
合理利用滨江、滨海岸线,科学安排各种岸线的功能和 布局。注重城市生活岸线与公共岸线的利用,加大生态 岸线的恢复和保护力度。
4.健康宜居特色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注重人居情感和温馨气氛的营造, 建设健康人居环境,成为国内外理想的宜居城市之一。
5.历史文化名城特色
大力维护和修缮名胜古迹,深入挖掘海口历史文化底蕴, 开辟新的历史文化主题资源,申报海口国家级历史文化名 城,推进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的有机交融,保护与塑造海 口历史文化风貌。
市域城镇化水平
近期(2010年):市域城镇常住人口144-148 万人,城镇化水平为72%左右。
远期(2020年):市域城镇常住人口192-200 万人,城镇化水平为80%左右。
主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近期(2010年):建设用地123.6平方 公里,人均建设用地95.8平方米;
远期(2020年):建设用地209.4平方 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19.6平方米。
到2020年,海口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90 亿元,创业环境和人居环境的优势更加突出, 并在全省率先实现现代化,初步建设成为在 国际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与影响力、以热带滨 海风光为特色的绿色生态城市。
城市特色发展策略
1.绿色环境特色 构建组团间、沿海、沿江生态隔离绿地和南部
生态防护林带,增加城市绿化覆盖率,大力提 升城市净化、绿化和美化水平。 2.热带风光特色 充分利用丰富的热带植物资源和自然条件,塑 造热带城市特色,对构成城市综合风貌的建筑 物、城市道路、雕塑小品、广场、公园、小型 绿地等各项要素,应突出城市的文化特色和自 然环境特点,并强调与整体环境保持协调。 3.滨海滨江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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