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2完整篇.doc
严格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严格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效率。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3.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系统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设立专门的项目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
2.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档案管理计划,组织实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3. 项目团队成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三、文件资料的收集与整理1. 项目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会议纪要、进度报告、质量检验记录等。
2. 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进行分类、编号和存档。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文件资料的完整性,确保无遗漏、无缺失。
四、档案的保存与保管1. 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双重保存机制,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可靠。
2. 电子档案应备份至少两份,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安全位置。
3. 纸质档案应存放在符合防潮、防火、防虫害要求的专用档案室内。
4. 对于重要和敏感的档案资料,应实行权限管理和访问控制。
五、档案的利用与查询1. 建立档案查询系统,方便项目团队和相关人员查询使用。
2. 对于外部查询,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和批准。
3. 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防止泄露可能影响项目安全和公司利益的信息。
六、监督检查与持续改进1. 定期对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不断完善和优化档案管理制度。
3. 鼓励项目团队成员提出改进建议,共同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障项目工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的目标是确保项目工程档案的安全保存,便于查阅和利用,促进项目成果的维护和传承。
第四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相关规范标准。
第五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实行“责任明确、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监督有力”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第六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机构设立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设立档案管理人员岗位,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工程实务经验和管理经验。
第九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和修订档案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监督和指导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条档案管理员要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三章档案的分类和归档第十一条项目工程档案根据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分为设计文件档案、施工文件档案、质量检验档案、工程变更档案、竣工验收档案等类别,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档案的整理、装订、登记和归档工作。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要定期清理、整理和更新档案,确保档案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档案的保存和保管第十四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要制定档案保存和保管制度,明确档案的保存期限和保存地点。
第十五条档案保存期限根据档案的不同内容和形式而定,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归档和盘点工作。
第十六条档案的保管要采取物理保管和电子保管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水、防震等安全保管工作,防止档案损坏和丢失。
第五章档案的利用和传承第十八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要制定档案利用和传承制度,便于工程项目相关人员进行查阅和利用。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工程项目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便捷检索,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坚持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注重敏感信息的保密和重要信息的备份。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责任与权限第五条公司应当设立档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
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组织、归档、检索、借阅、销毁等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档案管理的具体规章制度,并向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八条每个工程项目组应当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项目档案的管理与工作。
第三章档案的组织与归档第九条每个工程项目应当建立项目档案,并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归档。
第十条档案管理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文件分类体系,进行档案的组织和整理。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归档要求,将档案及时归入档案库,并填写档案目录。
第四章档案的存储与保管第十二条档案库应当具备防水、防潮、防火、防盗、防霉等功能,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三条档案库应当定期进行环境检测和消防设备维护,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档案的存储应当按照档案编号和年限进行分类,并采用二级密封措施进行封存。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员应当按照定期检查的要求,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档案的借阅与归还第十六条借阅档案应当登记借阅目的、借阅日期、借阅人等信息,并经过档案管理员审批。
第十七条档案的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须及时归还。
第十八条借阅人应当保证档案的安全,不得私自复制、外借或泄露档案信息。
第十九条归还档案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归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档案管理员申请延期归还。
第六章档案的销毁与注销第二十条无用的档案应当及时销毁,销毁前必须经过档案管理员审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项目部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项目部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和加强项目部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准确记录和保留工程资料,保障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所有项目部成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工程资料管理的目的和原则2.1 目的:对工程资料进行统一管理,确保所有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2.2 原则:及时、全面、准确、规范、保密。
第三章工程资料管理的职责和权限3.1 项目经理:负责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协调,监督和检查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2 资料管理员:负责工程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保证资料的安全和可查阅性。
3.3 工程人员:负责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整理工程现场的资料,并按规定交给资料管理员进行归档。
第四章工程资料管理的内容4.1 工程设计资料:包括项目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纸等设计阶段的所有文件。
4.2 工程施工资料:包括施工日志、验收记录、材料报检单等施工阶段的所有文件。
4.3 工程验收资料:包括竣工验收报告、工程交接记录、结算资料等验收阶段的所有文件。
4.4 其他工程资料:包括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许可证、合同、报告等其他相关文件。
第五章工程资料管理的流程5.1 工程资料的收集:工程人员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整理工程现场资料。
5.2 工程资料的归档:资料管理员对收集到的工程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分类。
5.3 工程资料的保管:资料管理员对归档好的工程资料进行安全保管,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查阅性。
5.4 工程资料的利用: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可根据需要随时查询和利用工程资料。
第六章工程资料管理的措施6.1 设立专门的资料室,配备专职资料管理员,确保工程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6.2 建立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和流程标准,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减少工作纠纷。
6.3 定期对工程资料进行检查和备份,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可查阅性。
6.4 加强对工程资料保密工作,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不受损害。
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保障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工程项目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包括工程项目的规划、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等各个阶段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便利检索、安全保密、保存完整、便于流转的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及时、准确、完整和安全。
第二章档案资料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第四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传递、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项目部门负责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及时归档、整理和传递工作,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公司全体员工都有档案资料管理的义务和责任,应当认真履行相关工作,并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操作。
第七条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小组,负责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处理和管理工作,加强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第八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应当在工程项目完成之后进行,由工程项目部门负责向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相关的档案资料。
第九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应当在收集齐全之后进行,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十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流程和进度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应当按照标准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包括建立档案目录、编制档案清单、规范档案归档等工作。
第四章档案资料的保管和传递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传递工作应当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传递工作应当在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 为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保障工程项目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3. 工程项目档案是指与工程项目相关的一切文件、资料以及电子档案等信息载体。
本制度所称工程项目档案仅指该工程项目的相关档案。
二、档案管理责任及权限1. 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并确保工程项目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
2. 项目部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档案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并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具体实施。
3. 档案管理人员有权对工程项目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等操作,并确保对档案材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4.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人员都应依法、按规定提供和使用工程项目档案信息,并对其内容保密。
三、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阶段1.1 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时向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工程项目相关文件和资料。
1.2 档案管理人员对收到的文件和资料进行登记、分类、编号,并建立档案目录。
1.3 所有文件和资料应按照工程项目的顺序编排并摆放在专用文件柜中。
2. 档案整理阶段2.1 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档案目录,对收集到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整理和分类。
2.2 档案管理人员应确保各类文件和资料的完整性,如有遗漏或损坏应及时处理。
2.3 所有文件和资料的整理顺序应与档案目录一致。
3. 档案归档阶段3.1 经过整理和分类的文件和资料,按照档案编号和目录,放在专用的档案柜中。
3.2 档案柜应设有防火、防潮等基本防护设施,并定期进行清理和检查。
3.3 所有档案柜均应划定存放区域,做好分区管理,禁止私自调动和带离档案。
四、档案查询和利用1. 在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相关人员有权查阅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档案信息,但需填写查询申请表并经过审批。
2. 档案管理人员应提供便利,指导查询人员正确使用档案,并确保查询记录的真实、准确。
3. 查询人员对查询到的档案信息有义务保密,不得私自复制、传递档案信息。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精选10篇)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一、编写规章制度的目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确保项目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防止因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而导致的意外事件和责任问题,同时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编写规章制度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三、编写规章制度的制度制定程序制度的制定程序应包含以下环节:1.确定制度的编制标准,明确制度的性质和适用范围;2.明确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度的名称、目的、适用范围、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违规处罚、制度修订和审查等方面的内容;3.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4.草拟制度,经过多次修改修改后形成正式版;5.制度审查,经过放部门、法务部门、领导审批,并签署发文;6.宣传普及,执行规章制度后需要通过内部协调、会议等方式进行宣传普及。
四、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本制度的编制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主要包括:1.《劳动合同法》2.《劳动法》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4.《行政管理法》五、制定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1.制定制度名称:项目档案管理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3.目的:为确保项目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防止因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而导致的意外事件和责任问题,同时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4.内容:(1)项目档案建设的流程和标准,包括档案的分类、归档、管理和保管;(2)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和权限;(3)管理准则,包括保密措施、保管要求、借阅管理等;(4)归档后管理,包括档案的审查、复制、注销、销毁等流程;(5)项目档案管理的评价、监督和改进。
5.责任主体:(1)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档案的建设、管理和保管;(2)档案管理员:负责对项目档案进行分类、归档、管理、保管、借阅等工作;(3)监督部门:负责对项目档案的监督和评审。
6.执行程序:(1)项目建设阶段,根据公司的制度和标准,对项目档案建设进行计划、指导、检查等工作;(2)项目完结阶段,对项目档案进行归档、管理和保管,在保密、借阅等方面按流程操作;(3)对归档的项目档案进行管理和评估,及时处理档案故障和异常情况。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资料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工程项目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阶段。
第三条工程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文书、报告材料等各类资料。
第四条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及时性、合法性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工作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各参与方应配合完成。
第二章工程项目资料的分类与归档第六条工程项目资料按照不同的性质和用途分为设计文件、合同文书、施工图纸、报告材料等类别,分别进行归档管理。
第七条设计文件应按照设计阶段、设计性质和设计专业等要素进行分类,分别进行归档管理。
第八条合同文书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变更文件等,应按照合同类别、签订时间、内容等要素进行分类,分别进行归档管理。
第九条施工图纸应按照工程部位、施工阶段、专业等要素进行分类,分别进行归档管理。
第十条报告材料包括施工进度报告、质量报告、安全报告等,应按照报告类型、报告时间、内容等要素进行分类,分别进行归档管理。
第三章工程项目资料的存储和传输第十一条工程项目资料应采取电子化管理为主,纸质文件备份为辅的方式进行存储。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资料应存放在专门的资料库中,设置严格的权限管理和备份机制,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资料可以通过网络传输、移动存储设备等方式进行传输,但必须确保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工程项目资料的查阅和利用第十四条工程项目资料的查阅和利用应遵循核实、审批、登记、归还的原则。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资料的查阅和利用应按照不同的管理权限和流程进行,确保资料的使用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资料的利用应充分利用其记录和信息价值,为工程项目的决策和实施提供支持。
第五章工程项目资料的保密和销毁第十七条工程项目资料涉及商业秘密、技术机密等敏感信息的应当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
学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学校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等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
3.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利用等工作。
二、档案收集与整理1. 工程项目一经批准,项目负责人应立即建立项目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2. 档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图纸、施工合同、进度报告、验收记录等。
3. 所有档案材料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内部规定进行分类、编号和归档。
4. 项目完成后,应及时整理完整的项目档案,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并提交给学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部门。
三、档案保存与保密1. 学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科学的档案保存体系,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2. 对于涉密的工程项目档案,应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规和学校保密制度进行管理。
3. 档案应妥善保存在专门的档案室内,对环境温湿度、防火、防潮等条件进行控制,以防档案材料的损坏。
4. 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档案利用与查阅1. 学校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向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部门申请查阅相关档案。
2. 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管理规定,不得随意涂改、撕毁或带走档案材料。
3. 对于外部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应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批,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4. 鼓励合理利用档案资源,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决策提供支持。
五、监督与考核1. 学校应定期对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2. 对于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3. 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随着学校实际情况的变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本制度可适时进行修订。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5篇)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本规定所指工程项目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公司在工程项目的设计、实施、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图录像等。
其主要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工程预(结)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图纸,往来公函,传真,会议记录,委托书,开工报告,请款报告,技术资料,主要设备材料估检报告,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
三、资料员及其职责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交接等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2、档案材料的保管;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4、项目结束后与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完成档案资料的交接。
四、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立卷,一项目一卷。
2、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立卷,收集该项目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3、各项目的职能人员应将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积累,整理和及时移交归档,移交档案文件时,资料员必须在档案移交清单上进行登记。
4、在档案的首页设卷内文件目录,并填写文件序号、编制单位、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见附表二)。
5、在档案的次页设“合同概要”、“主要事件备要”,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联系人,重要日期备忘,应收工程款记录等,该项工作由资料员负责,项目职能人员配合。
五、档案的管理1、对工程项目档案系统排列编号,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档案目录(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2、每月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
4、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六、档案要求1、文件必须为原件、正文,符合文件格式。
2、必须齐全完整,装订整齐,并适当管理。
3、传真件应复印一份归档。
七、档案的保管1、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防虫蛀,防丢失,保证档案的安全。
2、所有档案应专柜存放,加锁。
工程档案归档管理制度(12篇)
工程档案归档管理制度(12篇)工程档案归档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1.1项目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项目的发展和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重要作用;为强化项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结合施工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和安装的文件编制、归档、收集和管理。
1.3项目工程档案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重要及常用的文件移交档案室保管,以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并便于使用。
1.4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建立、建全档案的形成、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的工作体系。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2.1项目部是公司项目工程相关档案的统一管理者,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所有相关文件;并对工程项目进行统一整理造册。
2.2现场工作组是项目部的下属部门,受项目部直接领导,负责收集整理现场施工、工程预算、工程变更、付款、结算、决算、验收等相关信息。
接收和审查施工、监理等相关方移交的资料,并统一整理接收的资料。
2.3档案室接收项目部移交的工程档案,并进行分类、整理和管理,负责工程资料的收发和借阅。
第三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流程3.1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导工程项目及日后的生产、建设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继承工程项目知识的重要手段,因此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先明确责任;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明确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过程中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及职责。
3.2从项目开始立项,项目部制定工程项目档案负责人,工程项目施工前由项目部指定人员收集立项、选定工程合作单位、设计、预算等相关资料,从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由现场工作组负责档案的收集。
3.3资料收集员在收集工程资料后,应按项目的逻辑对工程资料进行整理,并及时收集缺失的资料,使工程资料完整、有逻辑。
3.4根据工程的特点,现场工作人员将在适当的时候向项目部移交工程资料,由项目部统一整理、登记、编号、组卷。
工程项目资料室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资料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资料室管理,提高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水平,保障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工程项目资料室管理工作,包括资料的存放、查阅、调取、归档、销毁等。
第三条公司工程项目资料室是对工程项目资料进行集中管理和保管的地方,是保障工程项目资料安全和完整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工程项目资料应按照规定的分类、编号、归档等程序进行管理,严格控制资料的流转和调取,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工程项目资料室管理工作由专门的资料管理员负责,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做到责任明确、工作有序。
第二章资料的存放第六条工程项目资料应按照分类、编号的要求进行存放,各种资料应分门别类,不同类型的资料要分开存放,杜绝混存混放。
第七条工程项目资料室内的存储设施应符合安全要求,贮存空间要充足,通风、湿度、温度等环境要合理控制,保证资料不受损坏。
第八条重要的工程项目资料应采取多重备份的方式存放,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所有存放在工程项目资料室内的资料必须进行详细的登记和备案,包括资料的名称、编号、存放位置、负责人等信息。
第十条工程项目资料室应定期进行资料盘点,对存放的资料进行检查和整理,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第三章资料的查阅第十一条工程项目资料室的资料只能由特定的人员查阅,需要查阅资料的人员必须提前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批。
第十二条资料管理员应根据申请人员的身份和需求,确定他们所需要查阅的资料,并指导其进行查找。
第十三条查阅的资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查阅完毕后必须及时归还资料,并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资料管理员应对查阅资料的记录进行登记和备案,包括查阅时间、人员、目的等信息,以备查核。
第四章资料的调取第十五条工程项目资料室内的资料如需要调取,必须经过审批程序,由资料管理员负责操作和控制。
第十六条调取资料的申请应包括资料的名称、编号、调取原因、归还时间等信息,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调取。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3篇)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档案的管理工作,维护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做好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制定本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第二章档案归档第一条档案采用结构化分类方式,依据档案管理的需要,按照文件的用途、形式、内容和权限进行分类,形成档案目录,并在档案目录中编制档案号。
第二条档案目录由档案管理员负责统一编制,并定期更新和调整。
第三条全体工作人员应按照档案分类的要求,及时将办公文书归入相应的档案,加以归档。
第四条归档,是指将办公文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按照文件的性质、用途和内容进行整理,并放入相应的文件夹或盒子中,并在外部标注档案号、归档日期等信息。
第五条归档时应注意保持文件的完整、不破损,对需要打孔分装的文件,应采用专用的打孔器进行操作。
第六条归档后,应将归档档案的信息及时记录入档案目录,并注明档案存放位置。
第三章档案保管第一条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保密级别,确定不同的存放地点,建立相应的档案库房。
第二条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尘、防火,保护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条将归档的档案按照档案目录中的信息,放入相应的档案柜或架子上,并做好保管标记。
第四条档案库房应设置门禁系统,限制非相关人员的进入。
第五条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档案库房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整改。
第六条档案库房应备有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四章档案查询第一条档案的查询应当遵循必要性和合法性原则,申请查询的人员应提供合理的理由。
第二条档案查询应当在档案管理员的指导下进行,查询人员应填写查询申请表,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
第三条查询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按要求使用档案,并注意保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查询人员不得擅自带走档案或对档案进行非法更改或销毁。
第五条档案管理员应及时处理查询申请,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一条档案利用应遵循合理利用的原则,注重档案的价值和价值再利用。
第二条档案利用应当遵守保密要求,对涉密档案的利用应经有关部门批准。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范文(2篇)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范文一、项目部指定档案管理工作(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等工作。
二、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查阅档案柜里的资料,确因工作需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可查阅。
三、档案柜内的档案要进行系统排列存放,不准堆放与档案无关的东西,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四、做好档案柜内“六防”(防盗、防火、防尘、放阳光、防潮、防鼠虫蛀)工作,平时要勤检查、勤打扫、保持档案柜卫生整洁、安全。
五、对档案柜所藏档案要进行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六、档案室统一管理本项目部的档案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各种资料,保证施工资料的准确、完整,并及时提供各阶段的检查验收资料。
七、项目部档案人员变动时,交接双方应对所保管的档案进行清点、登记、并办理移交手续。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范文(2)一、总则为规范企事业单位档案资料的管理,提高档案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应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三、档案资料管理的目标1. 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可靠、安全;2. 提高档案资料的利用率和效率;3. 依法保护档案资料的安全和机密性。
四、档案资料管理的原则1. 法律原则:档案工作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2. 科学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科学的管理原则;3. 统一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循全员共同协作、共同管理的原则;4. 整理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循整理、分类、鉴定的原则;5. 保密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循保密的原则。
五、档案资料的建立和归档1. 档案的建立:(1)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逐步建立相应的档案分类目录;(2)对每份档案资料要进行编号,以便建立并维护完整的档案记录。
2. 档案的归档:(1)严格执行档案归档流程,并在归档前进行资料清点和检验;(2)归档后,进行标签贴附,明确归档位置,确保档案的整齐、有序。
2024年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办公室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
2、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内勤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归档制度1、凡是属于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制度、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办公室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经营管理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相关规定保存原件;属于人力资源方面的资料,由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工程后勤部保存原件。
6、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由经营管理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
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经营管理部保存原件。
7、归档范围外的资料包括各部门收集的客史档案、客情通报、经营数据分析、部门下发的内部通启、工作联络单、以及经营部门的小票等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档案资料保管制度1、公司要设立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以便于查找。
3、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4、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
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5、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企业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保障项目工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活动,具体包括项目计划、设计文件、竣工验收报告、资料审批、项目备案、合同审批、施工、监理等环节的档案管理。
第三条企业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依法管理、分类管理、规范管理、保密管理、全面管理”的原则,依法保守项目工程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真实。
第四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由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负有全程配合的责任。
第五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要与企业内部其他管理制度相协调,并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来设计。
第六条未在本制度中讨论的问题,应参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执行。
第二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第七条项目工程档案应根据文件类别进行分类,包括项目计划、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施工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等。
第八条项目工程档案应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两部分,以纸质档案为主,电子档案为辅。
第九条项目工程档案的建立应实行档案管理规范,确保档案按照规定时间、程序和要求建立并存档。
第十条项目工程档案的整理、加工和保管负有责任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档案管理规范规程,建立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项目工程档案的管理应执行档案鉴定、整理和检索制度,确保档案的利用价值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档案的借阅应当有相应的证明文件,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审批和登记,严格限制档案借阅的范围和次数。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档案的销毁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在标准要求下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三章档案安全管理第十四条企业项目工程档案应设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五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档案保管室,妥善保管项目工程档案,并配备专业的保密人员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实行密码管理和权限控制,确保档案只能被授权人员查看。
项目档案安全保管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以下简称项目档案)的安全保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安全保管工作,包括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项目档案安全保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三)科学保管,规范操作;(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项目档案安全保管工作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第五条项目法人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一)制定项目档案安全保管方案,并组织实施;(二)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销毁等工作;(三)负责项目档案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四)负责项目档案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五)负责项目档案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告。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六条项目档案的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性。
第七条项目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确保项目档案的分类、编目、归档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项目档案的归档应按照档案管理程序和标准,及时、准确地将项目档案归档。
第四章保管与维护第九条项目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符合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尘、防光、防污染等条件;(二)档案柜架应符合国家档案管理标准,保持整齐、清洁、有序;(三)档案资料应按照类别、时间、编号等进行分类存放,便于查阅;(四)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消毒、防虫、防霉处理。
第十条项目档案的维护应定期进行以下工作:(一)对档案库房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修补、加固;(三)对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五章利用与销毁第十一条项目档案的利用应按照档案管理程序和标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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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4第2页声像材料整理时应附文字说明。
对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进行著录。
第六条、项目文件的归档1、建设单位各机构、各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完成后,将经整理,编目后所形成的项目文件按合同协议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2、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特点,归档可按阶段分期进行,也可在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于竣工验收文件一并归档。
3、归档文件应完整、成套、系统。
应记述和反应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真实记录和准确反应项目建设过程和竣工的实际情况,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文件质量应符合项目文件质量要求的规定。
4、勘查、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需向本矿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和附表1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5、外文资料应将题名、卷内章节目录译成中文,经翻译人、审校人签署的译文稿与原文一起归档。
第七条、项目文件的归档审查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文件收集,编制和整理后,应依次由竣工文件的编制方、质监部门、监理部门对文件的完整、准确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或三方会审,经建设单位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后连同审查记录全部交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第八条、项目文件的归档时间1、除受委托进行项目档案汇总整理外,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实体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文件向建设单位归档;有尾工的应在尾工完成后及时归档。
即:在其项目鉴定、竣工后或财务决算后三个月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2、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设备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任务结束后一周内向上级档案室移交)。
3、电子文件的逻辑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4、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一周内)。
5、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5.1、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5.2、矿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5.3、矿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5.4、其他临时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项目档案的整理与移交标准第一条、项目档案的整理全部项目档案的汇总整理应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或组织,其内容包括:1、根据专业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规则以及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制定统一的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
小型项目直接按项目、结构或专业分类;大中型项目按工程或专业分类,下设属类。
2、依据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统一的分类和编号;生产使用单位需要按企业档案统一进行分类和编号的,建设单位(并责成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可用铅笔临时填写档案号。
3、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清点、编目,并编制项目档案案卷目录及档案整理情况说明。
4、负责贯彻实行国家及本行业的技术规范及各种技术文件表格第二条、项目档案的移交1、项目档案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合同及规定的要求,在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办理档案移交。
凡是分期或分机组的项目,应在每期或每机组正是通过竣工验收后办理档案移交。
2、建设单位与业主单位、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张数等,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按手续:建设单位转为生产单位的,按企业档案管理要求办理。
3、竣工验收以后,在大中型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重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应在6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接收单位报送与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有关的项目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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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形成、积累和管理应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
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第二条、项目建设各阶段文件的收集及其责任1、项目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查、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查、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2、项目施工阶段项目实行总承包的。
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
由各承保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
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认竣工文件。
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3、项目试运行阶段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在生产技术准备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项目器材供应、财务管理单位或部门应负责收集、积累所承担项目的器材供应和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文件。
第三条、收集范围1、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规入建设项目档案。
2、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见附表1第四条、收集时间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印和分发使用。
第五条、项目文件质量要求1、字迹清楚,图样清晰。
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2、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
3、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计标定质量的要求。
4、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5、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
项目文件的整理与归档标准第一条、项目文件的整理1、建设项目所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在归档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由文件形成单位进行整理。
2、建设单位各机构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项目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整理3、勘查、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项目或专业整理。
4、施工技术文件应按单项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5、设备、技术、工艺、专利及商检索赔文件应由承办单位整理;现场使用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工程事故处理文件由施工单位整理。
第二条、项目文件的组卷1、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项目施工文件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项目竣工图按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电梯、消防、环保等顺序组卷;设备文件按专业、台件等组卷;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项目依据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监理文件按文种组卷;原材料试验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组卷。
3、案卷及卷内文件不重份;同一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
该卷保管期限从长。
第三条、案卷与卷内文件的排列1、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
2、施工文件按管理、依据、建筑、安装、检测试验记录、评定、验收排列。
3、设备文件按依据性、开箱验收、随机图样、安装调试和运行维修等顺序排列。
4、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
5、卷内文件一般文字在前,图样在后;译文在前,原文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草)稿在后。
第四条、卷内编目,装订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详见综合科档案管理制度第五条、声像材料整理声像材料整理时应附文字说明。
对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进行著录。
第六条、项目文件的归档1、建设单位各机构、各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完成后,将经整理,编目后所形成的项目文件按合同协议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2、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特点,归档可按阶段分期进行,也可在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于竣工验收文件一并归档。
3、归档文件应完整、成套、系统。
应记述和反应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真实记录和准确反应项目建设过程和竣工的实际情况,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文件质量应符合项目文件质量要求的规定。
4、勘查、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需向本矿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5、外文资料应将题名、卷内章节目录译成中文,经翻译人、审校人签署的译文稿与原文一起归档。
第七条、项目文件的归档审查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文件收集,编制和整理后,应依次由竣工文件的编制方、质监部门、监理部门对文件的完整、准确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或三方会审,经建设单位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后连同审查记录全部交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第八条、项目文件的归档时间1、除受委托进行项目档案汇总整理外,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实体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文件向建设单位归档;有尾工的应在尾工完成后及时归档。
即:在其项目鉴定、竣工后或财务决算后三个月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2、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设备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任务结束后一周内向上级档案室移交)。
3、电子文件的逻辑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4、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一周内)。
5、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5.1、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5.2、矿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5.3、矿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5.4、其他临时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项目档案的整理与移交标准第一条、项目档案的整理全部项目档案的汇总整理应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或组织,其内容包括:1、根据专业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规则以及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制定统一的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
小型项目直接按项目、结构或专业分类;大中型项目按工程或专业分类,下设属类。
2、依据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统一的分类和编号;生产使用单位需要按企业档案统一进行分类和编号的,建设单位(并责成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可用铅笔临时填写档案号。
3、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清点、编目,并编制项目档案案卷目录及档案整理情况说明。
4、负责贯彻实行国家及本行业的技术规范及各种技术文件表格第二条、项目档案的移交1、项目档案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合同及规定的要求,在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办理档案移交。
凡是分期或分机组的项目,应在每期或每机组正是通过竣工验收后办理档案移交。
2、建设单位与业主单位、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张数等,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按手续:建设单位转为生产单位的,按企业档案管理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