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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严格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严格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效率。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3.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系统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设立专门的项目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

2.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档案管理计划,组织实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3. 项目团队成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三、文件资料的收集与整理1. 项目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会议纪要、进度报告、质量检验记录等。

2. 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进行分类、编号和存档。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文件资料的完整性,确保无遗漏、无缺失。

四、档案的保存与保管1. 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双重保存机制,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可靠。

2. 电子档案应备份至少两份,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安全位置。

3. 纸质档案应存放在符合防潮、防火、防虫害要求的专用档案室内。

4. 对于重要和敏感的档案资料,应实行权限管理和访问控制。

五、档案的利用与查询1. 建立档案查询系统,方便项目团队和相关人员查询使用。

2. 对于外部查询,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和批准。

3. 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防止泄露可能影响项目安全和公司利益的信息。

六、监督检查与持续改进1. 定期对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不断完善和优化档案管理制度。

3. 鼓励项目团队成员提出改进建议,共同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障项目工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的目标是确保项目工程档案的安全保存,便于查阅和利用,促进项目成果的维护和传承。

第四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相关规范标准。

第五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实行“责任明确、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监督有力”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第六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机构设立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设立档案管理人员岗位,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工程实务经验和管理经验。

第九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和修订档案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监督和指导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条档案管理员要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三章档案的分类和归档第十一条项目工程档案根据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分为设计文件档案、施工文件档案、质量检验档案、工程变更档案、竣工验收档案等类别,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档案的整理、装订、登记和归档工作。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要定期清理、整理和更新档案,确保档案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档案的保存和保管第十四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要制定档案保存和保管制度,明确档案的保存期限和保存地点。

第十五条档案保存期限根据档案的不同内容和形式而定,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归档和盘点工作。

第十六条档案的保管要采取物理保管和电子保管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水、防震等安全保管工作,防止档案损坏和丢失。

第五章档案的利用和传承第十八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要制定档案利用和传承制度,便于工程项目相关人员进行查阅和利用。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工程项目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便捷检索,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坚持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注重敏感信息的保密和重要信息的备份。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责任与权限第五条公司应当设立档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

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组织、归档、检索、借阅、销毁等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档案管理的具体规章制度,并向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八条每个工程项目组应当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项目档案的管理与工作。

第三章档案的组织与归档第九条每个工程项目应当建立项目档案,并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归档。

第十条档案管理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文件分类体系,进行档案的组织和整理。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归档要求,将档案及时归入档案库,并填写档案目录。

第四章档案的存储与保管第十二条档案库应当具备防水、防潮、防火、防盗、防霉等功能,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三条档案库应当定期进行环境检测和消防设备维护,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档案的存储应当按照档案编号和年限进行分类,并采用二级密封措施进行封存。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员应当按照定期检查的要求,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档案的借阅与归还第十六条借阅档案应当登记借阅目的、借阅日期、借阅人等信息,并经过档案管理员审批。

第十七条档案的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须及时归还。

第十八条借阅人应当保证档案的安全,不得私自复制、外借或泄露档案信息。

第十九条归还档案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归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档案管理员申请延期归还。

第六章档案的销毁与注销第二十条无用的档案应当及时销毁,销毁前必须经过档案管理员审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项目部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项目部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项目部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和加强项目部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准确记录和保留工程资料,保障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所有项目部成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工程资料管理的目的和原则2.1 目的:对工程资料进行统一管理,确保所有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2.2 原则:及时、全面、准确、规范、保密。

第三章工程资料管理的职责和权限3.1 项目经理:负责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协调,监督和检查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2 资料管理员:负责工程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保证资料的安全和可查阅性。

3.3 工程人员:负责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整理工程现场的资料,并按规定交给资料管理员进行归档。

第四章工程资料管理的内容4.1 工程设计资料:包括项目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纸等设计阶段的所有文件。

4.2 工程施工资料:包括施工日志、验收记录、材料报检单等施工阶段的所有文件。

4.3 工程验收资料:包括竣工验收报告、工程交接记录、结算资料等验收阶段的所有文件。

4.4 其他工程资料:包括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许可证、合同、报告等其他相关文件。

第五章工程资料管理的流程5.1 工程资料的收集:工程人员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整理工程现场资料。

5.2 工程资料的归档:资料管理员对收集到的工程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分类。

5.3 工程资料的保管:资料管理员对归档好的工程资料进行安全保管,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查阅性。

5.4 工程资料的利用: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可根据需要随时查询和利用工程资料。

第六章工程资料管理的措施6.1 设立专门的资料室,配备专职资料管理员,确保工程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6.2 建立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和流程标准,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减少工作纠纷。

6.3 定期对工程资料进行检查和备份,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可查阅性。

6.4 加强对工程资料保密工作,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不受损害。

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保障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工程项目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包括工程项目的规划、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等各个阶段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便利检索、安全保密、保存完整、便于流转的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及时、准确、完整和安全。

第二章档案资料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第四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传递、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项目部门负责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及时归档、整理和传递工作,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公司全体员工都有档案资料管理的义务和责任,应当认真履行相关工作,并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操作。

第七条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小组,负责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处理和管理工作,加强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第八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应当在工程项目完成之后进行,由工程项目部门负责向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相关的档案资料。

第九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应当在收集齐全之后进行,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十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流程和进度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应当按照标准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包括建立档案目录、编制档案清单、规范档案归档等工作。

第四章档案资料的保管和传递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传递工作应当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传递工作应当在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 为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保障工程项目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3. 工程项目档案是指与工程项目相关的一切文件、资料以及电子档案等信息载体。

本制度所称工程项目档案仅指该工程项目的相关档案。

二、档案管理责任及权限1. 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并确保工程项目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

2. 项目部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档案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并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具体实施。

3. 档案管理人员有权对工程项目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等操作,并确保对档案材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4.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人员都应依法、按规定提供和使用工程项目档案信息,并对其内容保密。

三、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阶段1.1 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时向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工程项目相关文件和资料。

1.2 档案管理人员对收到的文件和资料进行登记、分类、编号,并建立档案目录。

1.3 所有文件和资料应按照工程项目的顺序编排并摆放在专用文件柜中。

2. 档案整理阶段2.1 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档案目录,对收集到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整理和分类。

2.2 档案管理人员应确保各类文件和资料的完整性,如有遗漏或损坏应及时处理。

2.3 所有文件和资料的整理顺序应与档案目录一致。

3. 档案归档阶段3.1 经过整理和分类的文件和资料,按照档案编号和目录,放在专用的档案柜中。

3.2 档案柜应设有防火、防潮等基本防护设施,并定期进行清理和检查。

3.3 所有档案柜均应划定存放区域,做好分区管理,禁止私自调动和带离档案。

四、档案查询和利用1. 在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相关人员有权查阅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档案信息,但需填写查询申请表并经过审批。

2. 档案管理人员应提供便利,指导查询人员正确使用档案,并确保查询记录的真实、准确。

3. 查询人员对查询到的档案信息有义务保密,不得私自复制、传递档案信息。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精选10篇)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精选10篇)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一、编写规章制度的目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确保项目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防止因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而导致的意外事件和责任问题,同时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编写规章制度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三、编写规章制度的制度制定程序制度的制定程序应包含以下环节:1.确定制度的编制标准,明确制度的性质和适用范围;2.明确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度的名称、目的、适用范围、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违规处罚、制度修订和审查等方面的内容;3.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4.草拟制度,经过多次修改修改后形成正式版;5.制度审查,经过放部门、法务部门、领导审批,并签署发文;6.宣传普及,执行规章制度后需要通过内部协调、会议等方式进行宣传普及。

四、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本制度的编制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主要包括:1.《劳动合同法》2.《劳动法》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4.《行政管理法》五、制定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1.制定制度名称:项目档案管理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3.目的:为确保项目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防止因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而导致的意外事件和责任问题,同时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4.内容:(1)项目档案建设的流程和标准,包括档案的分类、归档、管理和保管;(2)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和权限;(3)管理准则,包括保密措施、保管要求、借阅管理等;(4)归档后管理,包括档案的审查、复制、注销、销毁等流程;(5)项目档案管理的评价、监督和改进。

5.责任主体:(1)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档案的建设、管理和保管;(2)档案管理员:负责对项目档案进行分类、归档、管理、保管、借阅等工作;(3)监督部门:负责对项目档案的监督和评审。

6.执行程序:(1)项目建设阶段,根据公司的制度和标准,对项目档案建设进行计划、指导、检查等工作;(2)项目完结阶段,对项目档案进行归档、管理和保管,在保密、借阅等方面按流程操作;(3)对归档的项目档案进行管理和评估,及时处理档案故障和异常情况。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资料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工程项目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阶段。

第三条工程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文书、报告材料等各类资料。

第四条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及时性、合法性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工作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各参与方应配合完成。

第二章工程项目资料的分类与归档第六条工程项目资料按照不同的性质和用途分为设计文件、合同文书、施工图纸、报告材料等类别,分别进行归档管理。

第七条设计文件应按照设计阶段、设计性质和设计专业等要素进行分类,分别进行归档管理。

第八条合同文书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变更文件等,应按照合同类别、签订时间、内容等要素进行分类,分别进行归档管理。

第九条施工图纸应按照工程部位、施工阶段、专业等要素进行分类,分别进行归档管理。

第十条报告材料包括施工进度报告、质量报告、安全报告等,应按照报告类型、报告时间、内容等要素进行分类,分别进行归档管理。

第三章工程项目资料的存储和传输第十一条工程项目资料应采取电子化管理为主,纸质文件备份为辅的方式进行存储。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资料应存放在专门的资料库中,设置严格的权限管理和备份机制,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资料可以通过网络传输、移动存储设备等方式进行传输,但必须确保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工程项目资料的查阅和利用第十四条工程项目资料的查阅和利用应遵循核实、审批、登记、归还的原则。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资料的查阅和利用应按照不同的管理权限和流程进行,确保资料的使用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资料的利用应充分利用其记录和信息价值,为工程项目的决策和实施提供支持。

第五章工程项目资料的保密和销毁第十七条工程项目资料涉及商业秘密、技术机密等敏感信息的应当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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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4第2页声像材料整理时应附文字说明。

对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进行著录。

第六条、项目文件的归档1、建设单位各机构、各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完成后,将经整理,编目后所形成的项目文件按合同协议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2、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特点,归档可按阶段分期进行,也可在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于竣工验收文件一并归档。

3、归档文件应完整、成套、系统。

应记述和反应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真实记录和准确反应项目建设过程和竣工的实际情况,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文件质量应符合项目文件质量要求的规定。

4、勘查、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需向本矿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和附表1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5、外文资料应将题名、卷内章节目录译成中文,经翻译人、审校人签署的译文稿与原文一起归档。

第七条、项目文件的归档审查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文件收集,编制和整理后,应依次由竣工文件的编制方、质监部门、监理部门对文件的完整、准确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或三方会审,经建设单位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后连同审查记录全部交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第八条、项目文件的归档时间1、除受委托进行项目档案汇总整理外,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实体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文件向建设单位归档;有尾工的应在尾工完成后及时归档。

即:在其项目鉴定、竣工后或财务决算后三个月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2、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设备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任务结束后一周内向上级档案室移交)。

3、电子文件的逻辑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4、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一周内)。

5、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5.1、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5.2、矿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5.3、矿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5.4、其他临时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项目档案的整理与移交标准第一条、项目档案的整理全部项目档案的汇总整理应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或组织,其内容包括:1、根据专业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规则以及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制定统一的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

小型项目直接按项目、结构或专业分类;大中型项目按工程或专业分类,下设属类。

2、依据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统一的分类和编号;生产使用单位需要按企业档案统一进行分类和编号的,建设单位(并责成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可用铅笔临时填写档案号。

3、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清点、编目,并编制项目档案案卷目录及档案整理情况说明。

4、负责贯彻实行国家及本行业的技术规范及各种技术文件表格第二条、项目档案的移交1、项目档案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合同及规定的要求,在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办理档案移交。

凡是分期或分机组的项目,应在每期或每机组正是通过竣工验收后办理档案移交。

2、建设单位与业主单位、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张数等,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按手续:建设单位转为生产单位的,按企业档案管理要求办理。

3、竣工验收以后,在大中型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重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应在6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接收单位报送与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有关的项目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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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形成、积累和管理应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

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第二条、项目建设各阶段文件的收集及其责任1、项目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查、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查、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2、项目施工阶段项目实行总承包的。

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

由各承保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

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认竣工文件。

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3、项目试运行阶段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在生产技术准备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项目器材供应、财务管理单位或部门应负责收集、积累所承担项目的器材供应和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文件。

第三条、收集范围1、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规入建设项目档案。

2、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见附表1第四条、收集时间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印和分发使用。

第五条、项目文件质量要求1、字迹清楚,图样清晰。

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2、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

3、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计标定质量的要求。

4、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5、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

项目文件的整理与归档标准第一条、项目文件的整理1、建设项目所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在归档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由文件形成单位进行整理。

2、建设单位各机构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项目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整理3、勘查、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项目或专业整理。

4、施工技术文件应按单项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5、设备、技术、工艺、专利及商检索赔文件应由承办单位整理;现场使用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工程事故处理文件由施工单位整理。

第二条、项目文件的组卷1、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项目施工文件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项目竣工图按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电梯、消防、环保等顺序组卷;设备文件按专业、台件等组卷;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项目依据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监理文件按文种组卷;原材料试验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组卷。

3、案卷及卷内文件不重份;同一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

该卷保管期限从长。

第三条、案卷与卷内文件的排列1、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

2、施工文件按管理、依据、建筑、安装、检测试验记录、评定、验收排列。

3、设备文件按依据性、开箱验收、随机图样、安装调试和运行维修等顺序排列。

4、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

5、卷内文件一般文字在前,图样在后;译文在前,原文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草)稿在后。

第四条、卷内编目,装订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详见综合科档案管理制度第五条、声像材料整理声像材料整理时应附文字说明。

对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进行著录。

第六条、项目文件的归档1、建设单位各机构、各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完成后,将经整理,编目后所形成的项目文件按合同协议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2、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特点,归档可按阶段分期进行,也可在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于竣工验收文件一并归档。

3、归档文件应完整、成套、系统。

应记述和反应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真实记录和准确反应项目建设过程和竣工的实际情况,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文件质量应符合项目文件质量要求的规定。

4、勘查、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需向本矿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5、外文资料应将题名、卷内章节目录译成中文,经翻译人、审校人签署的译文稿与原文一起归档。

第七条、项目文件的归档审查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文件收集,编制和整理后,应依次由竣工文件的编制方、质监部门、监理部门对文件的完整、准确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或三方会审,经建设单位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后连同审查记录全部交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第八条、项目文件的归档时间1、除受委托进行项目档案汇总整理外,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实体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文件向建设单位归档;有尾工的应在尾工完成后及时归档。

即:在其项目鉴定、竣工后或财务决算后三个月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2、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设备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任务结束后一周内向上级档案室移交)。

3、电子文件的逻辑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4、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一周内)。

5、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5.1、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5.2、矿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5.3、矿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5.4、其他临时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项目档案的整理与移交标准第一条、项目档案的整理全部项目档案的汇总整理应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或组织,其内容包括:1、根据专业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规则以及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制定统一的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

小型项目直接按项目、结构或专业分类;大中型项目按工程或专业分类,下设属类。

2、依据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统一的分类和编号;生产使用单位需要按企业档案统一进行分类和编号的,建设单位(并责成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可用铅笔临时填写档案号。

3、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清点、编目,并编制项目档案案卷目录及档案整理情况说明。

4、负责贯彻实行国家及本行业的技术规范及各种技术文件表格第二条、项目档案的移交1、项目档案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合同及规定的要求,在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办理档案移交。

凡是分期或分机组的项目,应在每期或每机组正是通过竣工验收后办理档案移交。

2、建设单位与业主单位、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张数等,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按手续:建设单位转为生产单位的,按企业档案管理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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