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样本
道路危险货运停车场地要求
道路危货停车场安全要求:
6. 1 选址
6. 1.1 停车场不应设置在饮用水源、政府机关、居住区、学校、医院、体育馆、风景游览区、电力设施区域和其它人口密集的被保护区域内。
6.1.2 停车场不应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贮存区内。
6. 1.3 停车场的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野,并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6.2 平面布置
6.2.1 停车场宜布置在本单位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6.2.2 停车场地应坚实平整。
6.2.3 停车场车位大于30个时,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6.2.4 与停车车身方向平行的停车场路面坡度不应大于5%c,同时不宜小于最小排水坡度2%。
-3%。
6.3 交通标志和标线
6.3. 1 停车场内应按照GB5768设置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
6.3.2 停车场内的车辆交通标线应采取单向行驶路线,避免互相交叉,并应与停车场的出入口方向相一致。
6.4 消防设施配备
停车场应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运输危险货物的种类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灭火器的类型、规格、数量及设置地点应符合GB 50140的要求。
6.5 停车场地面积
自备停车场应与企业或单位经营规模相适应,停车位面积不少于实有车辆投影面积的2倍。
租用其它单位停车场地的,应签订一年以上合法有效的租用合同,明确安全责任。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一、国务院法规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与周边设施的间距符合GB50016、GB5016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外,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1)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2)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3)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危险品车辆停放及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样本(2篇)
危险品车辆停放及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样本1.目的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3.内容____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3.2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3.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
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
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____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____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____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一、国务院法规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与周边设施的间距符合GB50016、GB5016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外,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1)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2)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3)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1)国道不少于20米;(2)省道不少于15米;(3)县道不少于10米;(4)乡道不少于5米。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系统距离参考实用标准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一、国务院法规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与周边设施的间距符合GB50016、GB5016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外,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1)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2)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3)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1)国道不少于20米;(2)省道不少于15米;(3)县道不少于10米;(4)乡道不少于5米。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标准规定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标准规定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而运输车辆的停车场管理更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的安全,制定科学、合理、严格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标准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一、停车场选址与规划1、地理位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应选址在远离人口密集区、水源地、重要公共设施以及生态敏感区域的地方。
同时,要考虑到交通便利性,便于运输车辆的进出。
2、场地规模停车场的规模应根据当地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需求来确定,要确保有足够的停车位,以满足日常停放需求,并预留一定的应急空间。
3、分区设置停车场应明确划分不同的区域,如停车区、装卸区、办公区、消防设施区等。
停车区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性质进行分类停放,避免不同危险化学品相互接触引发事故。
二、设施设备要求1、消防设施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是停车场的基本要求。
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栓、灭火器等,且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
2、监控系统安装全方位的监控系统,对停车场进行实时监控,以便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措施。
3、通风系统良好的通风系统有助于降低危险化学品挥发气体的浓度,减少潜在的安全风险。
4、照明设施保证停车场内有充足的照明,特别是在夜间,以确保车辆和人员的安全。
5、防雷防静电设施对于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区域,要安装防雷防静电设施,防止雷击和静电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三、安全管理措施1、人员培训停车场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了解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应急处理方法以及安全操作规程。
2、出入管理严格控制停车场的出入口,对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和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
3、车辆检查运输车辆进入停车场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包括车辆的车况、危险化学品的装载情况、防护设施等。
4、装卸管理装卸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要有专人监护,确保装卸过程的安全。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模版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的管理,确保运输车辆的安全和环境的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的所有管理工作。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应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管理,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安全有序、绿色环保。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的所有管理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合格并持有相关岗位证书。
第五条具体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办法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在地方政府的指导下实施。
第二章停车场的规划与建设第六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的规划应根据当地的交通情况、停车需求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应设置明确的停车标识和指示标志,方便车辆驶入驶出及停放。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应建设完善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停车位、照明设施、消防设施等。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章停车场的日常管理第十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应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进出管理、安全巡查、维修保养、突发事件处理等。
第十一条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车辆的停放情况,遇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十二条停车场应建立健全的车辆进出管理制度,要求进出车辆进行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措施,确保车辆的安全。
第十三条停车场应设置专门的巡查人员,做好巡查工作,并对巡查情况进行记录。
第四章停车场的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停车场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和工作流程。
第十五条停车场应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第十六条停车场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保护,确保车辆的安全和信息的保密。
第十七条停车场应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区域的防火、防爆和防盗工作,确保停车场的安全。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管理要求
5管理要求
8.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的 分类,分别设置易燃易爆区、低毒区和一般化学 品停放区,做到分类停放。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 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车场的室外消火栓宜沿停车场周边设置,且距 离最近一排汽车不宜小于7m,距加油站或油库不宜 小于15m。
4. 停车场按要求施划停车位、配备必要的安保设 备。
4人员要求
企业应设置专职管理人员管理停车场,负 责对照车辆运行计划落实车辆出场、回场登 记制度。
5管理要求
1.企业应设置专职管理人员管理停车场,负责对照 车辆运行计划落实车辆出场、回场登记制度。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停车场管理要求
目录
法律依据 制度要求 硬件要求 人员要求 管理要求
一、法律依据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2013年修正本)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 部令2010年第5号)第八条(该规定已经更新)
一、法律依据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国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第二章第八条第二 点。
11.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载有危险 货物。
5管理要求
12.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 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 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 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管理要求
13.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 挡消防栓,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 疏散距离。
2.进入专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必须是在公司安保 部备案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无备案的、外来的、包括 公司其它的任何车辆均不得进入危化品专用停车场。
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最新】
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最新】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的管理,确保危险物品的安全运输和停放。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
二、车辆停放要求1. 所有停车场必须设立明显的标示,标明停放区域及相关规定。
2. 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停车位停放,不得占用非指定的停车位。
3. 车辆停放时,必须确保车辆与周围环境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火灾和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4. 临时停放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必须在工作人员的监管下停放,并尽快转移。
三、车辆进出管理1. 车辆进入停车场前,必须接受安全检查,确保车辆上的危险物品符合规定并处于良好状态。
2. 停车场应配备监控设施,记录车辆进出的时间和相关信息,以便追溯和调查。
3. 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进入停车场,一般公众不得进入停车区域。
4. 特殊情况下需要临时停放的车辆,必须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
四、危险物品管理1. 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停放区域内,不得存放其他非危险物品。
2. 危险物品必须按照规定的标识进行标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泄露和事故发生。
3. 停放区域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危险物品的安全。
五、安全培训与演练1. 停车场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2. 安全培训包括危险物品的正确操作、事故处理和应急措施等内容,以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六、违规处罚1. 对违反本规定的车辆和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
2. 对于严重影响危险物品运输安全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规定同时废止。
2.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停车场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为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的内容。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一、国务院法规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与周边设施的间距符合GB50016、GB5016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外,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1)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2)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3)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一、国务院法规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与周边设施的间距符合GB50016、GB5016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外,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1)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2)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3)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1)国道不少于20米;(2)省道不少于15米;(3)县道不少于10米;(4)乡道不少于5米。
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方案
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方案对于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停车,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保障公共安全和环境安全。
本文将从以下四个方面介绍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停车方案:停车场选址、停车设施建设、停车检查和安全提示。
停车场选址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应尽可能远离人口密集区、文化设施区、商业中心和居民区。
同时,要求停车场的选址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素:1.地理位置优越,方便运输车辆进出;2.交通条件便利,能够满足货物迅速运输和灵活配送的需要;3.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与城市发展规划相符合,不会给周边居民带来噪声和污染。
在选址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周边的消防站、医院等相关机构的分布情况,并确保停车场与周边机构的联系通畅,以便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响应。
停车设施建设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的设施建设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包括车辆进出口、围栏、消防设施、报警系统等。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停车场进出口应采用单向通行的设计,设备保障运输车辆的安全通行;2.停车场应该设置围栏、防护墙等设施,以防止外部人员和车辆侵入;3.停车场应该配备消防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在危险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灭火;4.停车场应该安装监控设备和报警器材,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报警,保证运输车辆和货物的安全。
停车检查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应该定期组织停车检查,以保障停车场设施的完好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停车检查内容包括:1.停车场围栏、防护墙等设施的完好性检查;2.消防设施的有效性检查,包括消防器材、消防水源等;3.监控设备和报警器材的正常工作检查;4.停车场卫生环境的清洁和消毒等。
停车检查应该在专门的检查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处理。
安全提示在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应该加强对驾驶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驾驶员应该遵守交通法规,积极配合停车场管理人员进行停车及货物的装卸;2.驾驶员应该定期参加培训,了解危险品运输的相关知识和安全注意事项;3.管理人员应该加强对停车场的管理,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危险情况的能力;4.停车场应该加强安全提示标识和安全宣传,提升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
精心整理危险货物运输停车场设置安全距离参考标准一、国务院法规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机场以、2. 禁止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1)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2)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3)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1)国道不少于20米;(2)省道不少于15米;(3)县道不少于10米;(4)乡道不少于5米。
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第十三条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3日起施行)为:10米;(3)……4第十条电力线路保护区:(1)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电压与距离1~10kv5m35~110kv10m154~330kv15m500kv20m(2)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地下电缆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海底电缆一般为线路两侧各2海里(港内为两侧各100米),江河电缆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各100米(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5市区外电缆两侧各二米、在市区内电缆两侧各零点七五米的范围内,不准植树、种竹。
道路危货停车场安全要求模版
道路危货停车场安全要求模版一、前言道路危货停车场是指为了保障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而设立的停车场。
为了保证道路危货停车场的安全运营,降低事故风险,特制定以下安全要求模版。
二、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1.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防范措施等,确保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2. 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目标,加强对停车场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3. 建立健全的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报告机制,及时掌握停车场安全状况,发现及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防范事故的发生。
三、停车场基础设施安全要求1. 停车场应有明确的出入口,配备合适的信号灯、标志牌等设施,确保车辆进出有序、安全。
2. 停车场应设有合理的通道和车位标线,确保车辆停放有序,防止堵塞和相互碰撞。
3. 停车场内应设置充足的照明设施,确保夜间停车安全可见。
4. 停车场应配备灭火设备,并设置合适数量和位置的消防栓、灭火器等,以备应对火灾等突发情况。
5. 停车场的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防止积水造成滑倒和交通事故。
四、安全设备与措施要求1. 停车场应配备足够数量和位置的监控摄像头,并保持正常运行,以监控车辆进出和停放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 停车场应设置有效的防护设施,如防撞护栏、隔离带等,防止车辆滑出停车场及保护周边建筑和设施。
3. 停车场应配备安全警示标识,包括停车场出入口标识、禁止抽烟、禁止打电话等警示标识,提醒驾驶员遵守规定,确保安全。
4. 停车场应设置合适的紧急逃生通道,并保证畅通无阻,以便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五、管理要求1. 管理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具备危货停车场管理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定期进行复审。
2. 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停车场内危险货物的监管,确保货物进出有序、安全,并及时与相关单位协调配合,解决遇到的问题。
3. 管理人员应制定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人员安全和危险货物的防护。
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
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嘿,朋友们!咱今天来聊聊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这档子事儿。
你说这危险品运输车辆,那可真是不能小瞧啊!就像一个个移动的小炸弹,要是停车场没建好,那可不得了哇!就好比你把宝贝瓷器随便乱放,一不小心就给磕碎了。
那这停车场得建成啥样呢?首先,场地得够大吧!你想想,那么多危险品车辆,总不能挤在一起吧,那不就跟菜市场一样乱糟糟啦!得给它们足够的空间,让它们能舒舒服服地停着。
还有啊,地面得结实吧!不能说车开上去,扑哧扑哧往下陷,那多不安全呐!就跟人走路得踩在踏实的地面上一样,这危险品车辆也得有个稳当的“家”。
排水系统也很重要哇!要是下大雨,停车场成了小水塘,那危险品不就危险啦?这可不行,得赶紧把水排走,不能让它们泡在水里呀!再说说安全设施,那肯定不能少啊!灭火器得备足了吧,万一有点小火苗,能马上扑灭。
还有监控,得时刻盯着这些车辆,就像老鹰盯着小鸡一样,有啥风吹草动都能知道。
周边环境也得注意呢!不能离居民区太近呀,你想想,万一有点啥情况,那多吓人!就像你不会把鞭炮放在自己床头一样道理。
而且啊,这停车场的标识得清楚明白呀!不能让司机们像无头苍蝇一样乱转。
要让他们一下子就知道该往哪儿停,该怎么走。
这就好比你回家的路,得清清楚楚的,不然可就找不着北啦!说到这里,咱想想,要是停车场没按照这些标准来建,那会咋样?那可真是不敢想啊!说不定哪天就出大问题啦!所以啊,这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可不是闹着玩的,得认真对待呀!咱可不能拿安全开玩笑,是不是?大家都得重视起来,把停车场建得好好的,让这些危险品车辆有个安全可靠的“家”,这样咱们大家才能放心呐!这可不是我在吓唬你,你自己好好琢磨琢磨是不是这个理儿!原创不易,请尊重原创,谢谢!。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范文1. 综述本文旨在建立一套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以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的安全和规范管理。
主要内容包括:停车场选址、建设要求、管理措施、安全设施和应急预案等。
2. 停车场选址2.1. 停车场应远离人口密集区、火灾危险源等,距离居民区及敏感点不得小于500米。
2.2. 停车场周边应具备相应的环境和交通条件,便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进出和应急处理。
3. 建设要求3.1. 停车场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如消防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
3.2. 停车场应进行详细规划和设计,确保通行道路宽敞,车辆进出方便。
3.3. 停车场应设有专门的停车位,并标明车位号码,便于管理和监控。
3.4. 停车场应设置适当数量的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确保及时应对火灾和其他突发事件。
4. 管理措施4.1. 停车场应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并配备必要的安保人员。
4.2. 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3. 停车场应定期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4. 停车场应制定明确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进出车辆登记、停放时间限制等,确保停车秩序和安全。
5. 安全设施5.1. 停车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5.2. 停车场应有明确的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如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等,提醒相关人员遵守安全规定。
5.3. 停车场应设置监控设备,并保证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提前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
6. 应急预案6.1. 停车场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泄漏、事故等各种情况的处理方法和应对措施。
6.2. 停车场应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6.3. 停车场应与周边单位和相关部门建立紧密联系,及时协调应对突发事件。
7. 结束语本规定是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的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危运车辆停车场选址方案
危运车辆停车场选址方案引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类物流运输业务也越来越发达,危运车辆的数量也随之增加。
危险品车辆停放场地的选择是确保危运车辆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
本文将介绍危运车辆停车场选址方案。
选址原则危运车辆停车场选址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靠近危险品装卸场地,便于危险品的装卸和运输;2.远离人口密集区和商业中心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3.距离主要交通干线比较近,便于危险品车辆的运输;4.应该要足够大,最好能够满足危险品车辆的一年的停车需求,且停车位数量充足;5.应该要有安全设施,如视频监控、灭火器、消防栓等。
选址方案根据上述原则,危运车辆停车场适合的选址范围分析如下:靠近危险品装卸场地危运车辆停车场应该尽可能地靠近危险品装卸场地,以方便危险品的装卸和运输,减少搬运的距离和时间。
因此,选址范围应该覆盖该场地周边3 至5公里范围内。
远离人口密集区和商业中心区危运车辆停车场应该避免选择人口密集区和商业中心区,这两个区域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并且交通拥堵程度大。
因此,选址范围不应该覆盖这两种区域。
距离主要交通干线比较近危险品车辆的运输路线通常涉及多条主要交通干线。
因此,危运车辆停车场选址应该在主要道路附近,这有利于危险品车辆的运输,减少装卸时间。
应该要足够大危运车辆停车场的停车位应该足够大,能够满足危险品车辆的一年的停车需求。
此外,停车场的停车位数量应该充足,以适应运输规模。
应该要有安全设施危险品车辆的停车场应该有相关的安全设施,如视频监控、灭火器、消防栓等。
这些保障措施不仅能提高危险品转运过程的安全性,也能提高运输效率。
选址总结综上所述,危运车辆停车场应该选址在危险品装卸场地周边3 至5公里范围内,距离主要交通干线比较近,远离人口密集区和商业中心区,同时也应该要足够大,停车位数量充足,并且应该要有安全设施。
选择合适的停车场位置不仅能提高车辆和人员的安全保障,同时也有助于提高运输的效率。
危险品车辆停放及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危险品车辆停放及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1.目的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3.内容____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3.2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3.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
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
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____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____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____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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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品运送停车场设立安全距离参照原则一、国务院法规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送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合、设施、区域距离应当符合国家关于规定:(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合;(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四)车站、码头(依法经允许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社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她场合、设施、区域。
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拟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与周边设施间距符合GB50016、GB50160等原则规范规定外,还要符合关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标或者行业原则规定。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7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除按照国家关于规定设立为车辆补充燃料场合、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场合、设施:(1)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2)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边200米;(3)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保障公路运营安全和节约用地原则以及公路发展需要,组织交通运送、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范畴。
公路建筑控制区范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距离原则为:(1)国道不少于20米;(2)省道不少于15米;(3)县道不少于10米;(4)乡道不少于5米。
属于高速公路,公路建筑控制区范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距离原则不少于30米。
第十三条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营安全等因素需要拆除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3、《铁路运送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4月1日起施行)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铁路线路两侧距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200米范畴内,或者铁路车站及周边200米范畴内,及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200米范畴内,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场合、仓库。
但是,依照国家关于规定设立为铁路运送工具补充燃料设施及办理危险货品运送除外。
第十条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距离分别为:(1)都市市区,不少于8米;(2)都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3)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4)其她地区,不少于15米。
第十一条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除必要铁路施工、作业、抢险活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行下列行为:(1)建造建筑物、构筑物;(2)……4、《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39号,1998年1月7日起施行)第十条电力线路保护区:(1)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两平行面内区域,在普通地区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距离如下:电压与距离1~10kv 5m35~110kv 10m154~330kv 15m500kv 20m(2)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地下电缆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两平行线内区域;海底电缆普通为线路两侧各2海里(港内为两侧各100米),江河电缆普通不不大于线路两侧各100米(中、小河流普通不不大于各50米)所形成两平行线内水域。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必要遵守下列规定:(1)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她影响安全供电物品;(2)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必要遵守下列规定:(1)不得在地下电缆保护区内堆放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倾倒酸、碱、盐及其她有害化学物品,兴建建筑物、构筑物或种植树木、竹子;5、《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护通信线路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1982〕28号,1982 年9 月20 日起施行)第七条各单位和人民群众都不得损坏通信线路设备或有危害通信安全行为。
(1)不准在危及通信线路安全范畴内进行爆破、堆放易爆易燃品或设立易爆易燃品仓库。
(2)不准在埋有地下电缆地面上进行钻探、堆放笨重物品、垃圾、矿渣或倾倒具有酸、碱、盐液体。
在埋有地下电缆地面上开沟、挖渠,应与通信部门协商解决。
(5)不准在地下电缆两侧各一米范畴内建屋搭棚,不准在各三米范畴内挖沙取土和设立厕所、粪池、牲口圈、沼汽池等能引起电缆腐蚀建筑。
在市区外电缆两侧各二米、在市区内电缆两侧各零点七五米范畴内,不准植树、种竹。
二、部门规章文献1、《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3号,3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厂区外公共区域埋地、地面和架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如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管理,合用本规定。
原油、天然气、煤层气和城乡燃气管道安全管理,不合用本规定。
第七条禁止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严格控制氨、硫化氢等其她有毒气体危险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管道建设选线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区域;的确无法避开,应当采用可靠工程解决办法,保证不受地质灾害影响。
危险化学品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公共场合以及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港口、市政设施、通讯设施、军事设施、电力设施距离,应当符合关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标、行业原则规定。
第二十条禁止在危险化学品管道附属设施上方架设电力线路、通信线路。
第二十二条在危险化学品管道中心线两侧及危险化学品管道附属设施外缘两侧5米外周边范畴内,管道单位发现下列建(构)筑物与管道线路、管道附属设施距离不符合国标、行业原则规定,应当及时向本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1)居民社区、学校、医院、餐饮娱乐场合、车站、商场等人口密集建筑物;(2)加油站、加气站、储油罐、储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存储场合;(3)变电站、配电站、供水站等公用设施。
2、《铁路危险货品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货运安全设备设施暂行技术条件》(铁运〔〕05号)第3.1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铁路线路两侧距路堤坡脚、路堑坡顶、铁路桥梁外侧200m范畴内,或者铁路车站及周边200m范畴内,及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畴内,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场合、仓库。
但是,依照国家关于规定设立为铁路运送工具补充燃料设施及办理危险货品运送除外。
3、1.2 铁路车站及周边200m范畴系指铁路车站边界向外起算最短水平直线距离。
铁路车站边界系指车站、货场、到发场、编组场、机务段、车辆段等围墙、围网及其她形式站界外侧。
三、行业准入条件1、《电石行业准入条件(修订)》(国家发改委公示〔〕第70号,10月12日起实行)在国务院、国家关于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其她需要特别保护区域内,都市规划区边界外2公里以内,重要河流两岸、公路、铁路、水路干线两侧,居民汇集区,以及学校、医院和其他严防污染食品、药物、精密制造产品等公司周边1公里以内,不得新建电石生产装置。
2、《氯碱(烧碱、聚氯乙烯)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改委公示〔〕第74号,12月1日起实行)在国务院、国家关于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其她需要特别保护区域内,都市规划区边界外2公里以内,重要河流两岸、公路、铁路、水路干线两侧,及居民汇集区和其他严防污染食品、药物、卫生产品、精密制造产品等公司周边1公里以内,国家及地方所规定环保、安全防护距离内,禁止新建电石法聚氯乙烯和烧碱生产装置。
3、《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修订)》(产业〔〕第15号,1月1日起实行)在都市规划区边界外2公里(都市居民供气项目、既有钢铁生产公司厂区内配套项目除外)以内,重要河流两岸、公路干道两旁和其她严防污染食品、药物等公司周边1公里以内,居民汇集区《焦化厂卫生防护距离原则》(GB11661-89)范畴内,依法设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和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地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建设焦化生产公司。
已在上述区域内投产运营焦化生产公司要依照该区域规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通过“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渐退出。
4、《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公示工联电子〔〕137号,12月31日起实行)在依法设立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居民集中区、疗养地、食品生产地等环境条件规定高区域周边1000米内或国家、地方规划重点生态功能区敏感区域内,不得新建多晶硅项目。
已在上述区域内投产运营多晶硅项目要依照该区域关于规划,依法通过搬迁、转停产等方式逐渐退出。
5、《氟化氢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公示〔〕第6号,2月14日起实行)在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其她需要特别保护区域内,都市规划区边界外2公里以内,重要河流两岸、公路、铁路、水路干线两侧,及居民汇集区和其他严防污染公司周边1公里以内,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环保、安全防护距离内,禁止新建、改扩建氟化氢生产装置。
6、《镁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公示〔〕第7号,3月7日起实行)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拟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地区,都市市区及周边、居民集中区、疗养地、医院和食品、药物、电子等对环境质量规定高公司周边1公里内,不得新建镁冶炼项目。
已在上述区域内投产运营镁冶炼公司要依照该区域规划,依法通过搬迁、转产、停产等方式限期退出。
7、《印染行业准入条件(修订版)》(工信部公示工消费〔〕第93号,3月7日起实行)在国务院、国家关于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规定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保护区和重要河流两岸边界外规定范畴内不得新建印染项目;已在上述区域内投产运营印染生产公司要依照区域规划和保护生态环境需要,依法通过关闭、搬迁、转产等方式限期退出。
四、典型原则规范GB50489-《化工公司总图运送设计规范》第5.4.6条:氯储罐、实瓶库及灌装站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应远离厂区主干道、易燃和易爆生产、储存和装卸设施,与人员集中活动场合边沿距离不应不大于5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