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机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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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制山西省政协机关干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人事制山西省政协机关干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山西省政协机关干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省政协机关干部人事工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更好地促进省政协工作的发展,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其他有关干部人事政策规定,结合省政协机关实际,制定以下规定。

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试行)为了保证公正合理地任用干部,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结合省政协机关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干部选拔任用(一)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执行。

(二)除对任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凡需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一般应实行竞争上岗。

(三)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越级或破格提拔。

越级或破格提拔干部须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四)提拔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人选外,在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在机关内部进行公示。

公示期一般为七天。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二、干部免职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免去现职:(一)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二)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数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三)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三、干部任免权限(一)省政协副秘书长,专门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调研室主任、副主任,由省政协党组讨论同意,报省委审批(如属民主党派干部,由省委统战部推荐,经与省政协党组协商统一意见后,由省政协党组报省委),提请省政协常委会议通过后任免。

(二)省政协办公厅巡视员、副巡视员,由省政协党组讨论同意,报省委审批后任免。

(三)省政协机关处长、副处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正处级秘书、副处级秘书,事业单位处级领导职务,由省政协党组讨论通过后任免,报省委组织部进行职数审批备案。

政协管理制度

政协管理制度

政协管理制度1. 规章制度的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政协职能部门的工作,确保职能部门能够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保障政协的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适用范围为政协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2. 工作职责政协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如下:•组织和协调政协的会议、研讨会和其他活动;•协助政协主席和副主席处理各项事务;•负责政协的文件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和协调政协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负责政协的宣传工作;•完成政协主席和副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3. 工作流程与管理标准3.1 会议与活动管理•会议和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工作应提前进行,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公告;•会议和活动的议程、材料等应提前准备完善,确保会议和活动的顺利进行;•会议和活动的记录和文件应及时归档妥善保存。

3.2 事务处理与协助工作•各项事务应按照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进行处理,确保及时完成;•对于需要协助的工作,应积极配合相关人员进行协调,确保协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3.3 文件与档案管理•政协的文件应按照规定格式进行管理,确保文件的统一、规范;•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确保文件的完整、准确;•档案的管理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3.4 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应按照政协的工作方向和目标进行策划和推进,确保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效果;•涉及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文件和档案应及时整理归档,确保信息的及时记录和沟通。

3.5 宣传工作•宣传工作应按照政协的提出的宣传要求进行策划与实施;•宣传稿件、宣传材料等应及时准备和发布,确保宣传工作的效果。

3.6 其他工作•对于政协主席和副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及时落实和完成。

4. 考核标准职能部门的工作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考核:4.1 工作完成情况•会议与活动的筹备、组织和协调情况;•事务处理与协助工作的完成情况;•文件和档案管理的规范与整理情况;•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的推进情况;•宣传工作的质量与效果。

政协办公室人员管理制度

政协办公室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政协办公室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秩序,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政协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三、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政协的形象和声誉。

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3.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守国家秘密和政协内部机密。

4. 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 积极参与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四、工作规范1.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2. 仪容仪表要整洁大方,符合公务人员形象。

3. 工作时间应保持办公室整洁,不得随意堆放私人物品。

4.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因公外出需向领导请假。

5. 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活动。

五、会议管理1. 参加会议时,应提前到达会场,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2. 会中认真听讲,做好会议记录,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

3. 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会议资料,归档保存。

4. 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六、文件管理1. 文件接收、传递、归档等工作应严格按照文件管理规定执行。

2. 文件传阅要及时,不得拖延。

3. 文件归档要规范,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4. 文件销毁要经领导批准,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七、保密管理1. 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和政协内部机密。

2. 对涉及保密内容的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泄露。

3. 在工作中,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政协内部信息。

4.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八、奖惩制度1. 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3. 对严重违反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由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政协委员工作室管理制度范本

政协委员工作室管理制度范本

政协委员工作室管理制度范本政协委员工作室是政协委员开展工作的重要平台,为了规范工作室的管理和运作,制定了如下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政协委员工作室的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协委员工作室是指政协委员在政协的支持下建立的工作团队。

第三条政协委员工作室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和政协章程,服务于人民群众,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

第四条政协委员工作室的管理职责由政协委员自行担任,由其管理,自治原则。

第二章工作室的组成和人员管理第五条政协委员工作室由政协委员牵头组建,成员可以是政协委员、研究员、专家以及政协工作人员等。

第六条政协委员工作室应当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工作室成员根据分工进行协作和配合,做好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工作室成员必须遵守政协和政府的有关规定,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商业机密。

第八条政协委员工作室成员应当自觉接受政协监督,保证工作透明、公开和公正,遵循政协工作的基本准则,维护政协委员的形象和权威。

第三章工作室的工作规划和工作实施第九条政协委员工作室必须按照政协工作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积极履行职责,切实发挥政协委员的积极作用。

第十条政协委员工作室应当做好信息收集和资料搜集工作,为政协委员开展工作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资料。

第十一条政协委员工作室应当积极开展参与社会治理、参与改进民生、参与推动经济发展和促进文化繁荣等方面的工作,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发展提供可靠支持。

第十二条政协委员工作室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发挥正面引导和舆论影响的作用,提高政协委员的履职能力和工作质量。

第四章工作室的评估和考核第十三条政协委员工作室应当根据工作要求和目标,制定科学的考核方法和考核标准,对工作室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

第十四条政协委员工作室应当积极对外宣传工作室的工作成效和贡献,增强公众的认同和支持,推动工作室的发展。

第十五条政协委员工作室应当积极反省和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为政协和政府的工作提供更服务。

政协机关管理制度

政协机关管理制度

政协机关管理制度政协机关干部职工“十不准”1、不准拒不执行或消极抵制上级决定、决议和命令,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通、执行不力;2、不准办事拖拉、不讲效率,敷衍塞责、推诿扯皮;3、不准对服务对象和前来办事的群众不管不问、不理不睬,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吃拿卡要,拒不履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4、不准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等营利性活动;5、不准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及接受服务对象宴请;6、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7、不准在工作日午间、执行公务和值班期间饮酒;8、不准参与色情、赌博、迷信、吸毒活动;9、不准向政协委员索要土特产品、钱物、搞行政性摊派;10、不准在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干与工作不相关的事。

县政协机关政治守则1、政治坚定。

坚定信仰,明确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协工作要求。

2、旗帜鲜明。

头脑清醒,思想敏锐,有胆有识,始终与党中央和县委保持高度一致。

3、纪律严明。

步调一致,令行禁止,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社会公德、机关干部干部行为若干规范和机关各项管理制度。

4、党性坚强。

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坚决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5、光明磊落。

心胸开阔,襟怀坦白,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对同志以诚相待,不嫉贤妒能,不阳奉阴违。

6、公而忘私。

以党的事业为重,正确处理名利位三者关系,甘当人梯,无私奉献,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县政协机关工作守则1、业务熟练。

精通本岗位工作业务,了解熟悉整个其他工作业务,并熟练运用。

2、恪尽职守。

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不弄权、不越位,不揽功、不推过,积极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3、廉洁勤政。

工作勤奋努力,积极进取,清正廉洁。

4、任人唯贤。

坚持党的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唯贤是举,凭政绩看待和使用干部。

5、公道正派。

政协考勤管理制度

政协考勤管理制度

政协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政协考勤管理制度旨在加强政协机关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行为,确保政协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通过明确考勤管理的要求和规定,促进全体员工认真履行职责,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政协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合同制员工等。

三、工作时间1. 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周一至周五工作制,具体工作时间如下:上午:08:30 - 12:00下午:14:00 - 17:302. 根据工作需要,政协机关可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通知全体工作人员。

3. 特殊岗位、特殊工作时间的工作人员,按照实际情况执行,但需报备政协机关人事部门。

4. 政协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政协机关实行每日签到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在工作日内按时完成签到。

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考勤机、手机APP、纸质签到表等,具体方式由政协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签到时间为:上午上班签到:08:30 - 09:00下午上班签到:14:00 - 14:30(3)未能按时完成签到的人员,视为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人员,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外出返回后一个工作日内,向考勤管理人员说明情况,经核实后,可免于迟到处理。

4、忘记签到处理忘记签到的人员应在发现未签到情况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向直接上级和考勤管理人员说明情况,经核实确系忘记签到而非故意逃避考勤的,可根据情况给予一次补签机会,但需在当月内完成补签。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人事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监督执行考勤管理制度。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考勤管理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考勤数据,定期向人事部门和各部门负责人汇报考勤情况。

省政协会议管理制度

省政协会议管理制度

省政协会议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为保证省政协会议的顺利进行,提高会议效率,确保会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协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会议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省政协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题协商会议、对口协商会议等。

第三条 基本原则:1. 会议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

2. 会议应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3. 会议应保证公开、透明,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外,会议内容应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 会议类别:1. 全体会议:省政协全体委员参加的会议。

2. 常务委员会会议:省政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参加的会议。

3. 专题协商会议:就某一特定议题进行的协商讨论会议。

4. 对口协商会议:与政府部门或其他单位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的协商会议。

第五条 会议组织与管理:1. 会议的筹备、组织、实施等工作由省政协办公厅负责。

2. 会议的组织应严格按照本制度及有关会议议程进行,确保会议的严肃性、有序性。

3.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讨论。

第六条 会议通知与报名:1. 会议通知应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内容,提前发送给与会人员。

2. 与会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提前请假。

第七条 会议纪律:1. 与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

2.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应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不得随意接打电话。

3. 与会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会议内容。

第八条 其他:1. 本制度解释权归省政协办公厅。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章 会议流程第九条 会议筹备:1. 确定会议主题:根据省政协工作计划及实际需要,确定会议主题和主要议题。

2. 制定会议议程:根据会议主题和议题,制定详细的会议议程,包括会议的开闭幕时间、各环节主持人、发言人等。

3. 通知与会人员:将会议议程、时间、地点等信息及时通知与会人员,并要求与会人员做好会前准备。

政协机关工作管理制度

政协机关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协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协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政协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协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机关工作人员、机关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政协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原则;(二)民主集中制原则;(三)公开透明原则;(四)高效务实原则;(五)廉洁自律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政协机关设办公室、研究室、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港澳台侨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联络委员会、人事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

第五条各职能部门职责:(一)办公室:负责政协机关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文秘、档案、保密、信息、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研究室:负责政协机关的调查研究、政策研究、文稿起草等工作。

(三)提案委员会:负责提案的征集、审查、督办、回复等工作。

(四)经济委员会:负责经济领域的调查研究、提案办理、视察、调研等工作。

(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负责社会和法制领域的调查研究、提案办理、视察、调研等工作。

(六)教科文卫体委员会:负责教科文卫体领域的调查研究、提案办理、视察、调研等工作。

(七)民族宗教委员会:负责民族宗教领域的调查研究、提案办理、视察、调研等工作。

(八)港澳台侨委员会:负责港澳台侨领域的调查研究、提案办理、视察、调研等工作。

(九)文史资料委员会:负责征集、整理、研究、编辑、出版政协文史资料等工作。

(十)联络委员会:负责联系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工作。

(十一)人事处: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十二)财务处: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工作会议制度(一)定期召开政协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部署工作任务。

(二)定期召开各职能部门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政协机关管理制度

政协机关管理制度

政协机关管理制度一、政协机关管理制度的组织架构政协机关的组织架构是其管理体系的基础和支撑,合理的组织架构可以为机关的高效运转和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持。

通常情况下,政协机关的组织架构包括领导机构、办公室、部门和内设机构等。

领导机构主要是指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秘书长等,他们负责制定机关的重大决策和发展规划。

办公室则是承担日常事务性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负责文件的起草、发放和归档等。

部门和内设机构则是针对不同的职能和工作领域设立的,比如宣传部、组织部、政策研究室等,他们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确保政协机关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政协机关管理制度的职责分工政协机关的职责分工是其工作开展的基础,合理的职责划分可以让机关内部的工作有序开展,避免职能交叉与重复。

一般来说,政协机关的职责分工主要包括宣传工作、组织工作、政策研究和参政议政等方面。

宣传工作主要负责政协机关形象的宣传、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组织工作则是负责政协的组织建设、党派工作和民主党派的团结和协调工作。

政策研究负责政协机关的政策研究、调研工作,为政协的提案和决策提供依据。

参政议政则是政协机关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大政策的制定和决策。

在职责分工上,政协机关需要注重协调和配合,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和高效运转,以实现政协组织提出的建议和政策更好的落地和实施。

三、政协机关管理制度的人事管理人才是任何组织的重要资源,尤其是政协机关这样的高级政治协商机构,人事管理更是至关重要。

政协机关的人事管理主要包括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等方面。

在人员招聘方面,政协机关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具有高素质和专业背景的人才。

培训方面,政协机关需要定期组织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考核方面,则是针对工作绩效和责任情况进行评估,着重考核工作成效和责任履行情况。

激励方面,政协机关需要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奖励,激励他们在工作中积极进取,为政协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动力支持。

区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区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区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制度为了更好地提高区政协机关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了一套科学且合理的工作制度。

下面将会具体介绍该制度的情况。

一、岗位职责和分工区政协机关根据各个职位的不同特点,进行岗位职责和分工。

具体如下:1.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区政协机关的决策和管理。

2.机关办公室:主要负责区政协机关的一般性工作、会务接待等。

3.组织部:主要负责选举和任职制度。

4.宣传部:主要负责宣传工作,包括媒体工作、网络工作等。

5.文史研究部:主要负责文献资料管理和研究工作。

6.调研室:主要负责相关调研和协调工作。

二、工作流程1.会议组织工作流程:会议组织需要有一定程序和流程,具体流程如下:①根据工作计划,及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②按照工作计划,及时协调与组织相关人员;③确定好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④准备好相关文件、材料和会议资料;⑤会议前,发送会议通知并组织会前培训;⑥会议中,及时记录会议内容,整理好会议纪要;⑦会后及时跟进会议决议和执行工作。

2.文件审批工作流程:文件审批流程需要合理、简洁、但又严谨,具体流程如下:①拟定好文件,排版后进行内部审核;②完成内部审核后,审核部门进行审核;③审核完成后,机关负责人审核并签字;④经领导签字后进行复印、登记和传阅过程;⑤传阅完毕,重新审核并校对无误后签发;⑥文件送到文件室进行管理。

三、工作要求1.责任制度:每个工作岗位各负其责,具体到一个问题上,要明确责任人和责任范围,并进行了原因分析,防止问题的再次发生。

2.汇报制度:制定好出勤和提交汇报的时间,及时收集和汇总好各项工作成果,并提交领导审核,方便及时跟进处理。

3.纪律制度:机关内要有硬性规定并严格执行,防止违规行为的出现,保证机关纪律和工作效率的正常进行。

4.战备制度:不断针对突发事件进行加强预警和准备,防止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的出现,以确保机关的安全和稳固。

四、评估制度制定好岗位工作评价标准,并对工作成果进行评价,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奖惩制度,促进机关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某政协机关干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某政协机关干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CATALOGUE目录•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与责任追究•干部人事工作改革与发展方向选拔任用原则坚持党的领导,遵循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正确方向。

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原则群众公认原则注重实绩原则注重选拔任用德才兼备、具备良好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干部,避免任人唯亲。

尊重群众意见,选拔任用群众基础好、得到广泛认可的干部,确保群众利益得到有效代表。

以干部的实际工作成绩和贡献为主要依据,避免只看表面现象或主观印象。

选拔任用程序民主推荐考察考核讨论决定任前公示选拔任用监督030201工作业绩学习和成长潜力领导评价同事之间的评价,反映团队合作和互相协作的情况。

同事评价下属评价自我评价01020403干部对自己的工作表现进行反思和评价,促进自我认知和提升。

由上级领导根据工作表现和实际业绩进行评价。

下属对上级领导的评价,反映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

考核评价结果应用绩效反馈向被考核干部提供具体、客观的反馈,指出优点和不足,促进改进和提高。

职位调整根据考核结果,对干部进行职位调整,做到人尽其才。

培训和发展根据考核结果,为干部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促进个人成长。

激励和奖惩根据考核结果,对干部进行相应的激励和奖惩,激发工作积极性。

教育培训内容与方式业务知识培训理论教育科学技术培训文化素养培训包括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等人文知识,提高干部的文化素养。

教育培训实施与管理教育培训成果评估与运用档案管理制度干部人事档案是反映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内容的文字资料,是组织部门选拔、使用人才的重要依据。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确保档案安全、完整、准确。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为组织部门和广大干部提供优质服务。

干部人事档案分为十大类:履历材料、自传材料、鉴定考核材料、学历学位材料、考察考核材料、奖惩材料、党团材料、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工资待遇材料和其它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市政协机关后勤事务管理规定

市政协机关后勤事务管理规定

市政协机关后勤事务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市政协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市政协机关后勤事务管理,提高机关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市政协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财务、财产、车辆、安全、水电、卫生、考勤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1、办公室财务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2、所有资金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市会计核算中心报帐制度。

3、公用经费一律不借给私人。

4、市政协干部职工差费核销严格执行陇财行(2005)3号文件规定的差旅费标准。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按时间、地点等情况预借差旅费。

预借差费金额须经办公室分管财务的主任审批后预借。

出差人员返回单位后须在三天内报销、结清借款手续。

对不结清者不再借款。

5、所有需支付的款项经办人必须以正式发票背书送审(名目多者须附清单)。

报帐员先行审查后,再送办公室主任签字。

6、所有经费支出由办公室主任一支笔审签。

1000元内支出由办公室主任审签;1000元至3000元支出由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后主任签字;3000元以上支出由办公室提出意见报秘书长、分管副主席同意后签字核报。

7、会议费、定点车辆修理费、定点车辆燃料费、接待费每半年由行政科统计一次,集中结算一次。

小额支出随时支付。

8、遵守市会计核算中心规定,千元以下支出一般以现金支付,千元以上支出一般以支票形式支付。

9、职工及退休人员的医药费按市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办理。

职工住房公积金按市财政有关规定办理。

10、财务人员要严按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认真审核票据,定期与会计核算中心核对帐目;认真做好票据、报表填报工作;及时反映财务信息,提出收支建议;及时兑付结清应结款项。

11、财务人员要坚持做到日清月结。

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借用银行存款账户进行结算或套取现金。

不得泄露机关财务机密。

违反规定的试其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财产管理制度1、机关所有物资设备、办公用品,除规定由政府采购办采购的外,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办理。

政协机关文件管理制度

政协机关文件管理制度

政协机关文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协机关文件管理工作,规范文件的起草、审批、印发和归档等程序,提高政协机关文件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政协机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协机关文件指党政机关和政协机关的重要文件,包括会议决议、文件通知、工作要点、会议纪要、文件报告等各类文件。

第三条政协机关文件管理应坚持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原则,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的文件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

第四条政协机关文件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的原则,确保文件的内容准确无误,印发及时。

第二章文件的起草第五条政协机关文件的起草应当做到思想正确,文字通畅,逻辑清晰,表述准确。

第六条政协机关文件的起草应当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协商达成共识。

第七条政协机关文件的起草应当注重内容的实质,避免空洞的宣传性文字,确保具有实际意义和操作性。

第八条政协机关文件起草时应当遵循文件体裁规范,注意格式的规范,确保风格一致。

第九条政协机关文件起草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手续齐全,审批程序正确。

第十条政协机关文件起草应当注意用词准确、语言简练,尽可能避免使用过多的专业术语和难懂的文字。

第三章文件的审批第十一条政协机关文件的审批应当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查核实,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十二条政协机关文件的审批程序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批文件应当由相关领导签署并加盖公章。

第十三条政协机关文件的审批应当及时、迅速办理,确保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政协机关文件的审批过程中,如有涉及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上报领导,经过研究决定。

第四章文件的印发第十五条政协机关文件的印发应当由机关办公室负责,确保文件的印制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政协机关文件的印发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文件的格式、内容和编号正确无误。

第十七条政协机关文件的印发应当做到及时、快捷,确保文件在最短时间内传送到相关部门和人员手中。

政协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政协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政协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政协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是为规范我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而制定的,是我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法规,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档案管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档案管理部门应当负责我单位的全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主要职责包括:
1、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和标准。

2、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保管、利用和鉴定等工作。

3、编制档案管理计划、档案年度工作计划及其他遵法遵规必要的工
作计划和报表
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出现再次发生的情况,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七、附则
本制度立即生效,修订每过一年,由政协机关进行修订。

对于本制度有未尽事宜的,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档案管理规定》等国家规章和有关规定,原则上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推动档案管理工作的现代化、信息化和规范化。

政协机关采购管理制度

政协机关采购管理制度

政协机关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协机关的采购行为,促进采购活动的规范化、透明化和公平竞争,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协机关进行的各项采购活动。

第三条政协机关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依法维护广大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政协机关应当建立健全采购管理体系,明确采购主体、采购程序和管理职责。

第二章采购主体第五条政协机关的采购主体为负责采购活动的部门或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采购计划和采购活动,依法维护采购主体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政协机关应当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项目的需求和预算,确定采购方式和采购标准。

第七条采购主体应当根据采购计划,结合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确定招标范围和标的。

第八条采购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的程序,严格履行采购程序,保证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采购主体应当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采购主体应当建立健全采购档案,记录采购活动的全部过程和结果,依法保留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十一条政协机关的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程序进行,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透明和公平竞争。

第十二条采购主体应当依法确定采购项目的需求和预算,编制采购计划,报请上级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采购主体应当根据采购计划,确定招标、询价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和范围,编制采购文件。

第十四条采购主体应当依法发布招标公告或询价通知,组织供应商报名或参与,公开评标或评审活动。

第十五条采购主体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或询价文件的要求,评定供应商的资格和报价,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六条采购主体应当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确定交付时间和方式,履行合同义务,并对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七条采购主体应当对采购活动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调整和改进管理措施。

第四章采购标准第十八条政协机关的采购活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采购标准和质量要求,确保采购产品和服务符合要求。

政协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政协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政协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协机关公车管理,规范公车使用,防止公车私用,节约国家资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政协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的公车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车使用管理应遵循合理、公正、科学、节约的原则,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确保公车使用合法合规。

第四条公车使用管理应遵循节约用车原则,优先推行公交、出租、共享交通工具等公共交通方式。

第五条公车使用管理应坚决禁止公车私用、滥用、超标使用等行为,营造廉洁、勤俭、节约的用车氛围。

第二章公车配置管理第六条政协机关的公车配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核定,不得擅自增加、调整汽车数量及种类。

第七条公车配置应根据机关工作需要进行合理调整,对不再适用的公车应及时处理。

第八条公车应进行统一管理,定期进行检修,确保车况正常,保证安全。

第九条公车应定期进行保养、检修,确保车辆性能稳定、安全可靠。

第十条公车配置应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鼓励采用新能源汽车。

第三章公车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公车使用应严格按照机关工作需要进行安排,不得擅自决定公车使用事宜。

第十二条公车使用应实行预约制度,按照公车使用管理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三条公车使用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合理安排,避免私人利益影响。

第十四条公车使用应遵守交通法规,保障行车安全。

第十五条公车使用应严禁私人目的,滥用职权牟取私利。

第四章公车管理责任第十六条政协机关应设立专门的公车管理机构,负责公车使用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公车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公车使用情况的核查与统计,及时掌握公车使用状况。

第十八条公车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不断改进完善。

第十九条公车管理机构应对公车使用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加强对公车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二十条公车管理机构应对不履行公车管理职责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理,确保制度的执行。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对擅自使用公车,私用公车从事违法活动的单位及个人,应予以责任追究。

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1、政协机关财务实行“一支笔”审批,对主席负责。

2、政协机关财务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方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有关法律法规。

3、财务人员必须坚持按财务制度、规定办事,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4、财务审批人根据当年工作计划和财政预算安排,提出资金使用计划,交驻会主席会议审定。

各委办主任的开支须报分管副主席批准及审定,相关工作人员开支须经所属委办主任审定,再由财务审批人审批报帐。

5、财务审批人开支由主席审批报帐。

二、支出管理政协机关所有支出按年初预算支出计划执行,实行经费包干使用。

1、审批程序办公室负责一切应由办公室负责的对内对外的收支及管理。

其审批程序是:由经办人签字,办公室副主任核定,办公室主任审批。

2、公用经费公用经费列支时,坚持申报审批原则,由主办人提出申请,列支人列出开支明细,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分管领导同意签字后再开支。

①办公费。

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的购买、保管、发放。

办公室采购办公用品时,由采购人员提出所需办公用品的品种、数量、金额计划,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由两人以上工作人员一起采购。

凡属公务印刷,一律交办公室统一登记办理。

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物品,由政府采购中心办理。

②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按区委、区政府文件要求由办公室负责。

接待上级政协的主席、副主席和兄弟县(市)、区政协的主要领导报请主席同意,办公室统一承办,各委办对口陪同接待。

各委办组织的相关活动由各委办承办。

加班用餐须报分管主席同意,到指定餐馆吃工作餐。

③小车费用。

车辆维修、过路过桥等费用经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财务审批人审批。

④各种补贴。

差旅费补贴及节假日发放的福利严格按区财政政策执行。

⑤差旅费。

因公外出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经费。

正常出差借款要填写借款单,写明出差地点、时间、任务,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财务审批人审批;机关干部外出学习,参加会议,须凭有关通知借差旅费,并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财务审批人审批。

政协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政协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协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政协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政协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协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档案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二)集中统一保管原则;(三)依法治档、服务为本原则;(四)保密安全、便于利用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一)政协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电子文档等;(二)政协机关参加的各类会议、活动、调研、视察、提案、建议等形成的文件、资料;(三)上级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资料;(四)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五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档案分类应按照档案门类、载体形式、形成时间、内容性质等进行分类;(二)档案编号应统一规范,便于检索和管理;(三)档案整理应保持文件、资料的原有顺序,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一)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门类、载体形式、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存放;(二)档案库房应保持恒温、恒湿、防虫、防霉、防盗等条件;(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档案利用:(一)档案利用应坚持“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档案利用应严格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保密要求进行;(三)档案利用应优先满足政协机关工作需要,同时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档案服务。

第四章档案人员与职责第八条档案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熟悉档案管理业务,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三)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

第九条档案人员职责:(一)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二)制定档案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档案工作;(三)开展档案宣传教育,提高档案管理意识;(四)参与档案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政协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

政协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协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政协办公室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协办公室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统一、归档规范;(三)保密安全、高效利用;(四)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应做到及时、准确、完整,确保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第五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按照档案内容、形式、来源等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系统性;(二)编号:采用统一编号方法,方便检索和利用;(三)装订: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装订,确保档案的整洁和美观;(四)编目:编制档案目录,便于检索和查询。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鉴定第六条档案保管应做到:(一)库房管理: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尘、防高温、防火等;(二)设备管理: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备,确保档案安全;(三)借阅管理:实行借阅登记制度,明确借阅手续和期限。

第七条档案鉴定应定期进行,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保密第八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原则:依法公开档案信息,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二)便民原则:提供便捷的档案查阅服务,方便群众利用;(三)保密原则: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九条档案保密应做到:(一)制定档案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和责任;(二)加强档案保密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三)加强档案保密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第五章责任与考核第十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二)熟悉档案业务,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技能;(三)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二)负责档案保密工作;(三)负责档案统计和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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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机关管理制度政协机关干部职工“十不准”、不准拒不执行或消极抵制上级决定、决议和命令,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通、执行不力;、不准办事拖拉、不讲效率,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准对服务对象和前来办事的群众不管不问、不理不睬,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吃拿卡要,拒不履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不准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等营利性活动;、不准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及接受服务对象宴请;、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不准在工作日午间、执行公务和值班期间饮酒;、不准参与色情、赌博、迷信、吸毒活动;、不准向政协委员索要土特产品、钱物、搞行政性摊派;、不准在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干与工作不相关的事。

县政协机关政治守则、政治坚定。

坚定信仰,明确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协工作要求。

、旗帜鲜明。

头脑清醒,思想敏锐,有胆有识,始终与党- 1 - / 13中央和县委保持高度一致。

、纪律严明。

步调一致,令行禁止,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社会公德、机关干部干部行为若干规范和机关各项管理制度。

、党性坚强。

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坚决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光明磊落。

心胸开阔,襟怀坦白,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对同志以诚相待,不嫉贤妒能,不阳奉阴违。

、公而忘私。

以党的事业为重,正确处理名利位三者关系,甘当人梯,无私奉献,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县政协机关工作守则、业务熟练。

精通本岗位工作业务,了解熟悉整个其他工作业务,并熟练运用。

、恪尽职守。

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不弄权、不越位,不揽功、不推过,积极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廉洁勤政。

工作勤奋努力,积极进取,清正廉洁。

、任人唯贤。

坚持党的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唯贤是举,凭政绩看待和使用干部。

、公道正派。

处事公平、公正,严于律已,坚持原则,不优亲厚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争先创优。

高标准,严要求,创一流业绩,树一流标兵,塑一流形象。

、解放思想。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坚持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县政协机关作风守则、联系群众。

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每年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基层调研或开展工作。

、谦虚谨慎。

为人谦虚,办事严谨,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

、求真务实。

坚持实事求是,不唯上、不唯书,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认真细致。

工作认真负责,虑事全面,办事精细周密。

、团结友爱。

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互谅互让,互爱互助,分工协作,群策群力。

、生活严谨。

艰苦奋斗,勤俭朴素,仪表大方,谨慎交友。

、精干高效。

思维敏捷,办事果断,优质高效。

县政协机关工作制度、机关考勤。

机关考勤签到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机关同志上班一般要提前分钟到办公室签到,上班签到按实到时间依次进行,禁止代签。

办公室每周不定时的组织一次出勤查岗,查岗情况要如实填写查岗记录表,考勤、查岗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

、机关卫生。

机关同志每天早上到岗签到后要打扫卫生,保- 3 - / 13持办公场所整洁干净。

办公室每周组织检查一次卫生,检查情况一月一公布。

、工作秩序。

机关同志上班期间要做到遵章守纪,努力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高声喧哗,不议论是非,不从事无关工作的活动。

、工作规范。

服从领导,听从调遣;分级负责,忠于职守;围绕目标,制定措施,落实任务;当日事当日毕,定期总结,查漏补缺;不越俎代庖,不违规办事。

、机关礼仪。

待人接物文明礼貌,行为规范,态度和蔼。

衣着打扮端庄、得体、合时。

接打电话时要先问候,语言简明扼要,言简意赅。

严禁用电话聊天。

、外出登记。

机关同志因公出县办事或外出半天以上的应到办公室登记,委室主任因公到县外办事或外出半天以上的,还应征得其分管领导同意。

、请销假。

机关同志请假半天的由本委室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的由其分管副主席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的,由分管副主席审批后,报主席批准;委室主任请假一天以下的,由其分管副主席批准,超过一天的,由分管副主席审议后,报主席批准;副主席请假由主席批准。

请假一天以上的,必须有书面请假手续,经批准后的请假条交办公室备案。

请假结束后,请假人应到办公室销假。

、机关值班。

节假日机关干部要按平时的作息时间轮流值班。

值班期间,一般事项由值班人员负责处理,较大事项要报告领班领导后处理。

如遇突发重大事项,要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

其他同志要保证通讯联络畅通,以便应对临时工作或突发情况。

县政协机关学习制度、制定计划。

机关学习由办公室负责,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并按计划分步组织落实。

、学习内容。

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上级文件精神、县有关重要会议精神、政协章程以及能够加强修养、增长智慧的科学文化知识等。

、坚持集中学习制。

集中学习每周一次,一般于周五下午进行。

学习时全体同志要按时参加,集中学习要有学习记录,个人要有学习笔记。

、坚持自学。

机关同志要按照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因人制宜,制订年度个人学习计划,抽时间自学,并记好学习笔记。

、坚持述学、考学。

办公室每季度对机关同志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参加学习情况、笔记记录情况、心得体会撰写情况等。

每年度个人要对学习情况进行自我总结。

办公室每季度向常务副主席汇报一次学习情况。

每年组织一次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工作评比、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机关文电管理制度- 5 - / 13、登记、呈阅。

办公室收到机要文电、上级来文及重要资料或县内重要文件后,由专人进行分类登记,及时填写收文登记表,由办公室副主任提出拟办意见,通讯员及时送主席或有关领导阅示。

分类登记、呈阅一般应在收文当日内完成,急件随时处理。

、垂直传递。

主席批示后需传递的文件,由办公室明确专人,按照领导批示的内容,及时送有关领导、部门传阅,不得漏传或自行扩大传阅范围。

阅文人接到文件后,要及时阅处和退回,并履行签字手续,不得横传、积压。

、传阅时限。

为提高文件传阅时效性,文件传阅的时限一般为:急件要在小时内、普通件要在小时内、信息要在小时内传阅完毕。

、机密、秘密的机要文件不可复印,如确需使用,可适当摘抄。

、办公室要做好传阅文件的记录,注明传阅和归还时间,以便随时查阅,做到每日查对、每月清点,年终清查,发现缺少文件,及时查找。

机要文电如丢失泄密,要根据机要保密制度追究当事人责任。

、凡以政协孟津县委员会名义印发的文件,必须经主席签发后,方可由文电管理员编号交付打印。

、借阅县政协文件、机要文电等资料,要履行借阅手续,如发生文件、机要文电等档案资料丢失,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对处理完毕的文件要及时整理、归档。

对编印的县政协文件要及时登记、存档。

对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报刊杂志、文献资料应分门别类进行登记,装订成册,存档归案。

对存档时间较长的文档资料,要根据公文处理办法和机要文电管理条例及时上交清理。

县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县政协机关的财务活动实行统一管理,配备财务管理人员,进行独立核算。

、财务支出实行预先报批制。

单笔金额在元以上的大项办公用品,由各委室造出计划交办公室汇总后,提出初步意见,经常务副主席审核,报主席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购买;元以下的急需、日常办公用品的购买和维护,由办公室主任根据需要批准购买,而后报主席审批;看望、慰问、接待等所需食品、日用品等由办公室主任批条统一到指定地点记账购买,每月结算一次,向主席报告。

元以上的重大开支,需经主席(党组)会研究决定。

、购买办公用品或其它物品原则上必须由两人以上经手,办公用品购入后,经保管人员验收、登记造册,实行专人保管、发放。

、财务支出核销实行逐级把关审签制。

对所有财务票据,先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事由,再由办公室主任审核,最后由办公室主任、纪检员签字方可核销。

公务接待支出核销,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事由,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签字核销。

、实行周清月结制。

本周发生的经济账目,当周履行审签手续,财务人员每月集中核销一次。

- 7 - / 13、财务支出单笔开支元以上的,原则上要转账结算,元以下的支出可以转账结算,也可以现金结算。

、财务现金严禁外借挪用。

单位工作人员因公确需借款的,要报主席同意,并在公事结束后一周内报结手续。

、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财经纪律,严格遵守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保证财务管理有序进行。

每月财务报表分别报送主席阅存。

、机关全体同志要认真遵守财经纪律,坚持节俭办事,严禁铺张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违犯上述规定的所有开支由经办人负责支付,影响恶劣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机关公务接待制度、实行定点接待。

县政协机关日常公务接待实行定点接待制度,由办公室从县纪委指定的定点接待饭店中选定。

、严格接待标准。

接待用餐原则上安排自助餐,每人每餐定额元之内;机关干部加班就餐每人每餐不得超过元。

严禁工作日午间在公务接待中备酒饮酒。

、严控陪餐人数。

接待客人实行工作业务对口接待,一般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及委室负责人陪餐,尽量减少陪餐人数。

、、严格接待审批。

县政协机关所有接待有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尽量压缩公务接待,确需公务接待,一次接待费用在元以下的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元以上需报主席或常务副主席批准,元以上须经主席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按照标准安排。

机关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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