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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的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
高空作业的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高空作业是指在空中或高架结构上进行的作业活动。
由于其存在高风险性和特殊性,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合规要求,以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作业人员的健康。
本文将介绍高空作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合规要求。
一、法律法规1.劳动法《劳动法》是我国最基本的劳动法律法规,对所有劳动者的权益和劳动保护提供了保障。
在高空作业中,根据《劳动法》,雇主有责任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安全设备,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2.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规,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在高空作业中,雇主必须依法组织安全生产,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操作规程。
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针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定的法规。
在高空作业中,必须按照该条例的要求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工作许可和安全保障措施的制定。
4.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职业病的预防、控制和治疗等方面的法律要求。
高空作业所涉及的一些职业病危害,如高空坠落、电击、中毒等,雇主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5.消防法《消防法》明确了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
在高空作业中,必须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设置适当的消防设施,并进行定期维护检查,确保灭火器材的有效性。
二、合规要求1.高空作业计划与组织在进行高空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高空作业计划,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了解作业的风险和安全措施。
同时,必须进行人员组织,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合格证书。
2.安全设备与防护措施高空作业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等,以降低事故风险。
3.作业标识与警示在高空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识和警示牌,标明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注意高空坠物等内容。
作业人员也要遵守相关警示标识,确保高空作业安全进行。
高空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高空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一、总则1.1 为加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2 高空作业是指在距离地面2米及以上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活动。
1.3 高空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2.1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高空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高空作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2.2 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高空作业安全的监督管理。
2.3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高空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安全管理3.1 施工单位在高空作业前,应当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并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试。
3.2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高空作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作业人员应当遵守的安全规定。
3.3 施工单位应当为高空作业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装备,并确保其安全有效。
3.4 高空作业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5 施工单位应当在高空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行人和车辆注意安全。
四、作业管理4.1 作业前,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确保作业人员了解高空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4.2 作业人员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严格遵守下列要求:a) 穿着合适的服装和个体防护装备;b) 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防护用品;c) 遵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防止坠落、触电、火灾等事故的发生;d) 不得在高空作业区域内嬉戏、打闹,防止高空坠物。
4.3 高空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保持与地面人员的沟通,遇到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
4.4 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将高空作业工具、材料收拾干净,确保现场整洁有序。
五、监督检查5.1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高空作业安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高空作业法律法规
高空作业法律法规高空作业法律法规简介高空作业是指在建筑工地、电力设施、通信塔、桥梁等高空环境下进行的各类作业活动。
由于高空带来的危险性,为了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规范高空作业的执行。
本文将介绍几个常见的高空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国内法律法规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该条例是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基本法规,其中对高空作业也有相应的规定。
根据该条例的规定,高空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并且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
此外,该条例还规定了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的定期检查和培训的要求。
2. 《特种设备安全法》该法规对高空作业中使用的一些特种设备,如吊篮、升降机等也作出了具体规定。
根据该法规,高空作业中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且必须由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的操作人员操作。
此外,特种设备还要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性。
国际法律法规1. 欧洲建筑和土木工程师协会(FEANI)该协会制定了一系列关于高空作业安全的标准和指南。
这些标准和指南主要针对高空作业中的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
如标准EN 1808规定了关于吊篮和升降机使用的安全要求;指南EN 12811则提供了针对建筑脚手架和登高设备的安全指导。
2. 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OSHA是美国联邦政府的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监管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高空作业领域,OSHA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和规定,如29 CFR 1926.451规定了关于脚手架的安全要求;29 CFR 1910.66则规定了关于升降机的安全要求。
这些标准和规定主要针对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和相关设备的安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高空作业的风险和安全措施高空作业由于其特殊的工作环境和高度,存在较高的风险。
因此,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来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如下:1. 确保操作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具备足够的技能和知识。
高空作业的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
高空作业的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随着社会发展和建筑工程的不断推进,高空作业已经成为了现代建筑施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然而,高空作业的安全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以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本文将介绍高空作业的法律法规以及监管要求,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
一、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雇主应当为高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措施,并为其进行培训,保证高空作业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同时,劳动者有权拒绝进行危及个人安全的高空作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在高空作业中的安全管理和风险评估等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建立高空作业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确保高空作业的安全性。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该条例对建设工程中的高空作业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高空作业的许可和承揽、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等方面。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该条例执行,确保高空作业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二、监管要求1. 高空作业许可根据相关法规,施工单位在进行高空作业之前,必须取得相应的高空作业许可。
这需要施工单位提供详细的工程计划、高空作业方案、安全措施等信息,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2. 作业人员培训高空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获得相应的操作证书。
在培训过程中,作业人员需要学习高空作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安全防护设备。
3. 安全设施要求高空作业现场必须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设施,包括围护网、安全网、防护栏杆等。
这些设施的设置能够有效保护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4. 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单位需要定期对高空作业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如发现安全设施存在问题,需要及时修复或更换,以保障高空作业的安全。
5. 紧急救援准备在进行高空作业时,施工单位需要做好紧急救援准备工作。
高空作业法律法规
高空作业法律法规高空作业法律法规一、法律法规概述高空作业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等场所中,进行高空作业的相关行为。
为了保障高空作业的安全和合法性,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管理高空作业活动。
以下是高空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详细介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我国劳动关系领域的基本法律,对高空作业也有一定的规定。
根据该法律,雇主有义务为从事高空作业的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律,对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提供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该法律,从事高空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高空作业的安全性。
同时,对于高危高空作业活动,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高空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对建筑工程施工行为进行规范的法规。
根据该条例,从事高空作业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高空作业管理方案,明确高空作业的组织流程、安全措施和责任分工。
此外,还要配备经过特种作业操作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高空作业。
五、《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对从事高空作业中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了规范。
根据该法律,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书,并按照规定进行高空作业。
同时,对于特种设备的维护和检修,也需要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文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文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全文4. 《特种设备安全法》全文法律名词及注释:1. 高空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指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操作培训合格并取得的资格证书。
2. 特种设备:指在高空作业中使用的特殊设备,如升降机、脚手架等。
高空作业的法律法规与规范
高空作业的法律法规与规范在各行各业中,高空作业是一种常见的工作方式。
无论是建筑行业的搭建脚手架、电力行业的修理电线、还是清洁行业的窗户清洗,都需要进行高空作业。
然而,高空作业涉及到一定的风险,因此必须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与规范进行操作,以确保工作安全。
本文将介绍高空作业的法律法规与规范。
一、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根据《劳动法》,雇主有义务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对于高空作业,雇主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雇员的人身安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我国专门针对安全生产领域的法律。
根据该法,高空作业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同时,员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于建筑行业的高空作业,还需要遵守《建筑法》的相关规定。
例如,搭建脚手架时必须符合一定的结构要求,并在搭建完成后进行验收。
同时,工地必须设置合适的警示标识,以保障工人的安全。
二、相关规范1.GB/T 19433-2004《高处作业机械》该规范主要规定了高处作业机械的设计、生产、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例如,对于施工升降机的设计与使用,该规范明确了安全防护设施、操作要求等内容,确保高空作业的安全进行。
2.GB 19154-2013《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该规程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包括高处安全管理、高处作业安全评价、高处作业操作规程等内容。
各行业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可以参考该规程,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
3.企业内部规章制度除了以上法律法规与规范外,各个企业还需要制定适合自身业务的内部规章制度,以明确高空作业的具体要求。
比如,制定班组作业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工作时必须佩戴的防护装备等。
通过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与规范,能够有效地降低高空作业的风险。
雇主和员工都有责任确保高空作业的安全进行。
雇主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安全设施,而员工则需遵守操作规范并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高空安全危险作业管理规定
高空安全危险作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高空作业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高空作业场所和高空作业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高空作业指在高处从事需要攀爬、跳跃、悬吊或需要使用防护设备的作业行为。
第四条高空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注重预防为主、防护为辅的原则。
第五条高空作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进行,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高空作业责任第六条高空作业应建立一套科学的责任体系。
第七条高空作业责任人应对高空作业的安全负有责任。
他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第八条高空作业责任人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作业人员了解高空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九条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高空作业责任人的指挥和安排,积极配合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条作业人员应参加高空作业安全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证书。
第三章高空作业准备工作第十一条高空作业前应做好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在进行高空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区域、要求的作业人员配备、作业的时间、作业的控制措施等。
第十三条在进行高空作业前,应检查和修理与安全相关的设备和工具。
第四章高空作业的管理第十四条高空作业应设专人监控,监控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和经验。
第十五条高空作业时应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标志,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第十六条高空作业现场应设置专用安全防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网、安全吊篮等。
第十七条高空作业现场工作人员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安全鞋、安全绳等。
第十八条高空作业应合理规划作业时限,避免疲劳作业。
第十九条高空作业时应注意天气状况,避免在恶劣天气下进行作业。
第五章高空作业的应急预案第二十条高空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第二十一条高空作业应提前搜集相关应急资源和设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调动和使用。
关于高处作业的法规
关于高处作业的法规高处作业是指在高于人体自身站立高度的地方进行的工作活动。
由于高处作业存在一定的风险性,为了确保工人的安全和健康,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关法规来规范和管理高处作业。
以下是一些关于高处作业的法规参考内容。
1. 高处作业的定义和范围法规中应明确高处作业的定义和范围,涵盖各类高处作业,如建筑施工中的屋顶作业、高处设备的安装与维护等。
2. 负有责任的人高处作业中涉及多个责任主体,法规中应明确各个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人等,以确保高处作业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3. 高处作业许可与计划法规中应规定高处作业需要事先获得许可,并制定详细的高处作业计划,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作业方式、使用的设备和安全措施等。
4. 安全培训和资质要求法规中应规定高处作业的从业人员需要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了解高处作业的风险和防范措施,并根据不同作业要求设定相应的资质要求。
5. 安全防护设施要求法规应规定高处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栏杆、安全网、安全带等,以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
6. 高处作业的操作规范法规中应规定高处作业的操作规范,包括使用安全设备、正确使用工具、注意环境和作业过程中的协作等。
7. 安全检查和考核法规应规定对高处作业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和合规。
8. 事故和责任追究法规应规定高处作业中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和责任追究机制,鼓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相关方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
9. 外包和承包管理法规中应规定对外包和承包的高处作业进行管理,并强调主体责任、工作合同管理、安全培训和配备等要求。
10. 法规的执行和监管法规应规定相关管理部门对高处作业的执行和监管职责,包括监督检查、处罚制度、违规行为处理等,以确保法规的有效实施。
总之,高处作业的安全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各国都制定了相关法规来规范和管理高处作业。
这些法规的制定旨在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和合规,减少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高空作业的法律法规概述
高空作业的法律法规概述高空作业是指在一定高度以上进行的各类工程施工作业,包括悬挂作业、爬升作业、吊装作业等。
由于其具有高风险性和特殊性,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工人的安全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一、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1.《劳动法》《劳动法》是我国基本的劳动法律法规,对高空作业也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该法规,雇主有责任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包括在高空作业中使用安全防护设备,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保护。
2.《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础法律法规。
它要求在高空作业中,雇主必须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
同时,雇主还需要对从事高空作业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该条例是针对建设工程领域制定的专门法规。
在高空作业中,雇主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并配备合格的现场监管人员。
同时,该法规还对高空作业的作业人员进行了身体条件和专业技能的要求,以确保他们适应高空作业的特殊环境。
二、行业层面的法律法规1.《建筑施工安全与质量检查条例》该条例是专门针对建筑施工领域制定的法规。
在高空作业中,施工方必须按照该条例的规定,组织有关的安全检查和质量监督,以确保高空作业的安全和施工质量。
2.《电梯维修保养安全规程》对于电梯等设备的维修保养,也属于高空作业的范畴。
该规程对电梯维修保养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要求,包括设备检查、维修记录等,以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和使用者的安全。
三、标准和规范1.GB/T 31822-2015《高处作业安全统一规范》这是我国对高空作业进行统一规范的国家标准。
其中包括高处作业的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控制措施、操作规程等内容,是进行高空作业的参考依据。
2.GB 5099-2017《起重机械安装、变更与拆卸》该标准对起重机械的安装、变更和拆卸进行了详细的要求,其中包括高空作业相关的部分内容,如吊装高度、起重机械的选择和使用等。
高空作业安全法律法规与防护措施
高空作业安全法律法规与防护措施高空作业是指在高处进行的各类工程施工、设备维修、清洁等作业活动。
由于其存在高难度和高风险的特点,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因此,各国都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防护措施,以确保高空作业的安全进行。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高空作业安全法律法规和防护措施。
一、高空作业安全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关于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也适用于高空作业。
根据该法,作业场所的责任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制定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护制度。
同时,法律规定了自然灾害、设备故障、人为失误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以确保高空作业安全进行。
2.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该标准是我国高空作业的技术指导文件,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标准详细规定了高空作业的安全要求、起重设备的使用标准、防护装备的配备标准等。
该标准的执行可以有效提高高空作业的安全性,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二、高空作业防护措施1. 安全培训与证书高空作业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操作知识和防护技能。
合格培训过的人员可以取得相应的高空作业证书,证书是高空作业的法定准入条件。
2. 安全警示标识在高空作业现场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识,如安全提示牌、禁止进入标志等,向作业人员和周围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提醒和警示。
3. 安全防护设施高空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安全手扶梯、防护栏杆等。
这些设施旨在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止从高处掉落或滑下造成的伤害。
4. 定期检查和维护高空作业设备和防护装备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并符合安全要求。
检查内容包括设备的结构完整性、功能性能、防护装备的使用情况等。
5. 安全监督与执法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高空作业的监督与执法工作,对违反高空作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罚。
同时,加强对高空作业企业的安全检查,确保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高空作业的安全法律法规与防护措施是确保高空作业安全进行的重要保障。
2021年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1年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四级:高度在2~5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度在5~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第三条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票》(见附件)。
高处作业票由作业负责人负责填写,现场主管安全领导或工程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未办理作业票,严禁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
第四条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第五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六条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
安全带系挂点___应有足够的___。
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
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第七条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等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在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第八条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的要求。
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吊架、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和安全带等,跳板必须符合作业要求,两端必须捆绑牢固。
作业前,应仔细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
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第九条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必要时要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
工具应放入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2023年高处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高处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处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处施工作业指在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处进行施工、维修、安装、拆除等作业活动。
第三条高处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高处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要求。
第四条涉及高处施工作业的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高处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高处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安全管理专业背景,并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安全管理证书。
第七条高处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将其落实到位。
第八条高处施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高处施工作业安全措施第九条高处施工作业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法、安全措施、风险评估等内容。
第十条高处施工单位应当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完备,如安全网、护栏、登高设备等。
第十一条高处施工作业人员应当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第十二条高处施工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前,应按照要求进行上岗检查,并参加安全技能培训。
第四章高处施工作业安全监督第十三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高处施工作业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进行处罚,并及时通报。
第十四条高处施工单位应当配备监控设备,并留存相关记录,便于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从业人员及时发现、报告高处施工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危险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排除。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的高处施工单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受到行政处罚。
第十七条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将依法予以相应处罚,并可能面临职业资格证书的吊销或禁止重新申领。
高空作业法律法规
一、判断题1、法律的效力高于法规和规章。
( √)2、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先开展生产再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3、为了不让闲杂人进入车间,单位可以将车间出口予以堵塞。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但在生产任务重时,从业人员可以先上岗,后培训。
(×)5、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即“三同时”。
( √)6、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 √)7、从业人员可以按照单位的要求阻挠和干扰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8、法定安全生产标准只有国家标准,不包括行业标准。
(×)9、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 √) 10、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时,可根据情况采用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1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 √) 12、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 13、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的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 √)1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 √)15、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
( √)16、劳动者就业,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不同。
(×)17、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 √)18、用人单位因任务繁忙可以安排劳动者先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空闲后再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19、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
高空作业法律法规
高空作业法律法规高空作业是一项具有高风险性的工作,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以及确保工作的规范和质量,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涵盖了高空作业的各个方面,包括作业标准、安全防护、责任认定等。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高空作业。
一般来说,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被称为高空作业。
常见的高空作业场景包括建筑施工中的外墙搭建、电力维修中的电线杆作业、桥梁建设中的高空施工等。
在我国,《安全生产法》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
其中对于高空作业的安全生产有着明确的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则对建筑施工中的高空作业进行了详细的规范。
比如规定了高处作业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对于临边作业,防护栏杆应由横杆、立杆及不低于180mm 高的挡脚板组成,并应符合规定的防护栏杆构造要求。
对于洞口作业,在洞口作业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并应符合相关规定。
在高空作业中,安全防护措施至关重要。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这就要求企业为高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正确使用。
同时,高空作业人员自身也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和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需要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而且,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状况适合从事高空作业。
在责任认定方面,如果在高空作业中发生了安全事故,相关法律法规也明确了责任的划分。
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未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未进行安全培训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用人单位将承担主要责任。
高空作业的法律法规要求
高空作业的法律法规要求高空作业是指在高处进行的各类工作,如建筑、维修、清洁等。
由于高处作业存在一定的风险,为了保障工人的安全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各个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管理高空作业。
以下是高空作业的法律法规要求的概述。
一、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要求1.劳动法根据劳动法,雇主有责任为从事高空作业的员工提供安全的劳动环境,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设备,确保员工的生命和身体安全。
同时,员工也有义务在高空作业时遵守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
2.职业健康与安全法职业健康与安全法要求雇主在高空作业的现场提供充足的防护设备,如安全带、安全网等,并确保这些设备的正确使用。
雇主还需要制定紧急撤离计划,进行必要的培训,并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其工作正常。
3.建筑法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根据建筑法的规定,需要采取措施确保高空工作的安全。
这包括在高边缘处安装护栏或栅栏,为悬空作业提供足够的支撑和稳固的脚手架,并在需要时使用吊篮等工具。
二、行业标准和规范1.高空作业标准根据高空作业标准,必须对高空作业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编制详细的作业计划和方法。
在高空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稳固的工作平台、合适的攀爬设备和安全带等。
同时,还要培训工人正确使用和检查这些设备。
2.建筑安全规范建筑安全规范涉及到高空工作的具体操作要求,如悬挂脚手架的搭建、使用和拆除等。
此外,还要明确责任分配,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和管理高空作业,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三、个人防护装备要求1.安全带在高空作业中,工人必须佩戴适当的安全带,以防止发生坠落事故。
安全带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和耐用性,能够承受工人的体重,并且需要定期检查和更换,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的可靠性。
2.安全网安全网是一种常用的被动式防护措施,可以防止坠落并减少伤害程度。
安全网的使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如安装位置、网眼大小和强度等方面。
3.防护头盔在高空作业中,防护头盔可以提供额外的头部安全保护,防止因物体掉落或碰撞而导致的头部伤害。
高空作业安全带相关法规
高空作业安全带相关法规
高空作业安全带的相关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根据该法,雇主有责任保
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包括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和安全设备,如高空作业安全带。
2.《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该规范针对高处作业提供了详
细的安全要求和措施,并明确规定了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并正确佩戴、使用和维护安全带。
3.《建筑施工安全规范》:该规范明确规定,高空作业时必须
使用符合标准的安全带,并要求安全带必须是防坠落和救护的装置,能够有效防止从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安全规程》:该规程对于高空作业中特
种作业人员的操作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必须佩戴和使用安全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5.《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该标准规定了高空作业中安全
带的使用要求,包括安全带的型式、强度、材料等,以及佩戴和使用的具体操作规程。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规可能有所不同,以上是中国大陆地区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其他地区的具体法规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同时,在实际操作中,还应根据不同行业和具体作业情况进行细化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关于高处作业的法规
关于高处作业的法规
关于高处作业,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法规和标准。
一般来说,高处作业是指在一定高度上进行的工作,包括在梯子、脚手架、天台、屋顶等地方作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高处作业法规:
1. 安全管理制度:各国的劳动法律法规普遍要求,雇主必须制定并实施适当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这些制度应包括关于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如使用合适的安全设备、培训工作人员等。
2. 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使用适当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如护栏、安全绳索、安全带等,以确保工作人员在高处有良好的安全保护。
3. 培训和认证:一些国家要求从事高处作业的工作人员接受特定的培训和认证,以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来安全地进行高处作业。
4. 监管和执法:政府机构负责监管和执法高处作业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实施。
他们会定期检查工地和企业,确保他们遵守安全要求。
5. 检查和审计:针对高处作业,一些国家和地区要求定期进行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和审计,以评估潜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预防事故的发生。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高处作业法规和要求的示例,具体的法规和标准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异。
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信息,建议您参考当地的劳动法律法规或咨询相关的政府机构或专业人士。
高空作业的法律法规
高空作业的法律法规在现代建筑和工业领域,高空作业是一项常见且必需的工作。
然而,高空作业的危险性也不可小觑,因此需要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工人的安全。
本文将介绍高空作业的法律法规,旨在提高大家对高空作业安全的认识。
一、国家标准我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高空作业有着明确的规定。
其中,《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9条规定了高空作业的相关要求。
根据该条例,进行高空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工程施工资质,并且要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标准进行操作。
此外,还有《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等相关标准,供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参考。
二、作业许可和操作规范在进行高空作业之前,必须获得相应的作业许可。
根据相关法规,高空作业的前期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并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和审核。
作业方案应包括作业对象、作业环境、施工工艺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同时,在实际操作中,应遵守相应的操作规范,比如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设备、工具和器材;根据作业环境的不同,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比如固定扣、安全网、脚手架等。
三、作业人员要求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并获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他们应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能够正确使用安全工具和装备,熟悉高空作业的风险和应急处理措施,具备自救和互救能力。
同时,作业人员还应注意个人防护,定期接受体检,确保身体状况适合从事高空作业。
四、监督和执法为了确保高空作业的安全执行,相关部门将加强对高空作业的监督和执法。
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高空作业的安全进行。
安全监管部门有权随时对高空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复查,并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处理,包括罚款、责令停工整顿等。
五、事故责任和纠纷解决如果发生高空作业事故,涉及责任的划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和《劳动合同法》等规定,雇主有义务为高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劳动条件,并承担因高空作业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高处作业管理暂行规定
高处作业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高处作业的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全部从事高处作业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设备安装、维护和修理保养等工作。
第三条定义1.高处作业:指在1.8米以上的高度进行的作业,包括悬挂、攀爬、梯子作业等。
2.施工安全员:指负责监督和管理高处作业,确保施工安全的专职员工。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四条高处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进行高处作业前,必需编制认真的作业方案,包括作业人员名单、作业任务、作业时间、安全措施等内容,并报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2.高处作业前,必需检查作业场所的风险情形,确保安全设施完善,除去安全隐患。
第五条高处作业操作规范1.高处作业必需由经过专门培训和持证上岗的员工进行。
2.高处作业时,必需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并正确使用。
3.高处作业时,必需使用合适的工具和设备,如扶梯、吊篮、安全绳等,并经过检验合格。
4.高处作业时,禁止饮酒、吸烟或其他影响安全的行为。
5.高处作业时,必需按作业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
6.高处作业必需保持沟通畅通,作业人员应与地面操作人员保持有效的通信联络。
第六条高处作业监督和管理1.公司应设立施工安全员,负责对高处作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2.施工安全员必需持有相关安全证书,并接受定期培训和考核。
3.施工安全员对高处作业的作业计划、施工方案、安全措施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4.施工安全员应随时巡察作业现场,适时发觉并矫正违规行为,保证安全。
第七条高处作业事故的责任追究1.对于违反高处作业管理规定导致事故的责任人员,公司将依据情况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2.对于未按规定参加培训并擅自从事高处作业的员工,公司将予以相应的教育培训并加强监督。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八条考核内容高处作业的考核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对高处作业操作规范的遵守情况进行考核。
高空操作指导实施条例
高空操作指导实施条例1. 总则为了确保高空作业的安全,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指导实施条例。
高空作业是指在距离地面2米及以上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本指导实施条例适用于我国各类高空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2. 高空作业准备工作在进行高空作业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2.1 作业计划应事先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明确作业内容、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安全措施等。
2.2 安全培训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了解高空作业的危险性,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2.3 个人防护装备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
2.4 作业设备检查作业设备(如升降机、脚手架、梯子等)的安全性,确保其能够正常使用。
3. 高空作业实施过程3.1 作业现场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域。
3.2 作业程序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计划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作业程序。
3.3 安全监护作业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安全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3.4 应急救援作业现场应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如急救箱、灭火器等),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意外时能够迅速进行救援。
4. 高空作业结束后的工作4.1 清理现场高空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将作业现场清理干净,确保不影响其他工作的正常进行。
4.2 安全评价对高空作业过程进行安全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4.3 资料归档将高空作业的相关资料(如作业计划、安全培训记录、应急救援记录等)归档保存,以备查阅。
5. 违规处理违反本指导实施条例的高空作业行为,一经发现,应立即制止,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6. 附则本指导实施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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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题1、法律的效力高于法规和规章。
( √ )2、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先开展生产再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3、为了不让闲杂人进入车间,单位可以将车间出口予以堵塞。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但在生产任务重时,从业人员可以先上岗,后培训。
(×)5、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即“三同时”。
( √ )6、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 √ )7、从业人员可以按照单位的要求阻挠和干扰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8、法定安全生产标准只有国家标准,不包括行业标准。
(×)9、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 √ ) 10、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时,可根据情况采用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1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 √ ) 12、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 ) 13、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的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 √ ) 1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 )15、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
( √ )16、劳动者就业,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不同。
(×)17、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 √ )18、用人单位因任务繁忙可以安排劳动者先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空闲后再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19、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
( √ )20、精神障碍患者的劳动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 √ )21、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的20倍计算。
(×)22、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23、对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持证后再上岗,并依法对企业按规定上限处罚,直至停产整顿和关闭。
( √ )24、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离岗二年以内重新上岗时,不需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25、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如有违反,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 √ )2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7、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可以到任何一家具有安全培训资质证书的培训机构进行特种作业培训。
(×)28、特种作业人员对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应当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重新参加安全培训。
( √ )29、职业院校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作业,可以免予培训。
(×)30、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在离岗时应当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 √ )二、单选题1、安全生产方面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是(A )。
A、《宪法》;B、《安全生产法》;C、《劳动法》;D、《工会法》;2、我国第一部安全生产基本法律是(A )。
A、《消防法》;B、《安全生产法》;C、《道路交通安全法》;D、《海上交通安全法》;3、《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 C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A、重大、特大事故;B、火灾、交通事故;C、生产安全事故;D、一般事故;4、根据安全生产概念和工作要求,对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需要保护的第一对象是(A )。
A、从业人员;B、设备;C、安全生产管理人员;D、主要负责人;5、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 B )。
A、综合管理;B、综合监督管理;C、监督管理;D、全局统筹;6、《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事(D )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A、日常作业;B、普通作业;C、一般作业;D、特种作业;7、《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新设备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 C )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A、班组级;B、车间级;C、专门;D、厂级;8、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A )。
A、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B、应当继续作业;C、必须等到管理人员指令后采取相应措施;D、必须在现场等待;9、《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A )。
A、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B、危险原因;C、重大隐患;D、重大危险源;10、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 C )给予批评教育。
A、公安部门;B、国家安全监管部门;C、生产经营单位;D、地方人民政府;11、《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B )在同一座建筑物内。
A、更衣室;B、员工宿舍;C、班组活动室;D、管理人员办公室;12、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 A )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A、工伤社会保险;B、医疗保险;C、失业保险;D、养老保险;13、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工伤保险费应由(B )缴纳。
A、从业人员本人;B、生产经营单位;C、地方财政拨款;D、中央财政拨款;14、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B )为火灾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A、有偿;B、无偿;C、视情;D、有偿或无偿;1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对( D )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A、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职工;B、专职消防队员;C、安全员;D、职工;16、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 A )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A、瞒报或者谎报事故罪;B、重大责任事故罪;C、劳动安全事故罪;D、玩忽职守罪;17、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B )。
A、12小时;B、1日;C、2日;D、6小时;18、春节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工资报酬的标准是(D )。
A、支付不低于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100%的工资报酬;B、支付不低于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150%的工资报酬;C、支付不低于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200%的工资报酬;D、支付不低于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300%的工资报酬;19、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A )个月。
A、六;B、五;C、十;D、三;20、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A )。
A、应当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B、无需设立更衣间、洗浴室;C、可以与无害作业混合使用;D、设施必须符合劳动者生理需要,但无需符合心理需要;21、《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 B )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A、安全政策;B、职业卫生标准;C、安全要求;D 职业健康标准;22、以下哪项是《精神卫生法》没有要求用人单位的行为是(C )。
A、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精神障碍患者的实际情况,安排患者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B、安排患者参加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患者的就业能力;C、患者的工作环境无需特殊化;D、对患者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予以鼓励;23、《精神卫生法》规定对处于职业发展特定时期或者在特殊岗位工作的职工,应当有针对性地开展( C )。
A、职业技能强化教育;B、职业病防治教育;C、心理健康教育;D、思想道德教育;2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员工应当( D )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必要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A、逐级;B、于2小时内;C、于1小时内;D、立即;25、矿山、危险物品等高危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 C )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A、120;B、100;C、72;D、32;26、高危企业新职工安全培训合格后,要在经验丰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至少( B )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
A、1;B、2;C、3;D、6;27、带徒师傅一般应当具备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C )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成绩突出,善于“传、帮、带”,没有发生过“三违”行为等条件。
A、1;B、2;C、3;D、5;28、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 B )的罚款。
A、2万元以下;B、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C、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D、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29、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 B )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A、30;B、60;C、90;D、120;30、“三项”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资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除撤销其相关资格证外,处( C )元以下的罚款,并自撤销其相关资格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资格证。
A、1千;B、2千;C、3千;D、5千;三、多选题1、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是(ABD )。
A、安全第一;B、预防为主;C、以人为本;D、综合治理;2、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生产的(ABCD )。
A、法律;B、法规;C、规章制度;D、操作规程;3、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ABC )。
A、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事项;B、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C、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D、免除承担人身伤亡赔偿的责任;4、《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有(ABCD )。
A、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B、有权拒绝违章指挥;C、有权拒绝强令冒险作业D、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5、《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目的是(AC )A、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B、服从管理;C、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D、应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6、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停止作业后,生产经营单位(A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