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各种计价方式
施工承包合同六_合同价款
施工承包合同六:合同价款合同价款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时,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和工程质量,结合工程所在地的材料价格、人工费用、机械使用费用等因素,计算出的工程总造价。
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合同价款是双方关注的焦点之一,因为它关系到双方的权益和利益。
下面详细介绍施工承包合同中的合同价款。
一、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1. 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根据工程量清单、工程图纸等资料,结合工程所在地的材料价格、人工费用、机械使用费用等因素,计算出工程的总价款。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合同约定可以调整价格的情况,否则总价款不予变更。
2. 变动总价合同:变动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合同价款为一个基准价,合同双方约定在工程执行过程中,根据工程量的增减、材料价格的浮动等因素,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3. 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实际成本,并按照约定的比例支付酬金的合同。
这种合同方式下,合同价款不是固定的,而是随着工程实际成本的变化而变化。
二、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1. 进度付款:进度付款是指按照工程进度,发包人按照约定的比例支付合同价款。
这种方式有利于激发承包人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按时完成。
2. 完成付款:完成付款是指工程全部完成后,发包人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周期较短,工程量较小的项目。
3. 分阶段付款:分阶段付款是指根据工程的不同阶段,发包人分阶段支付合同价款。
这种方式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三、合同价款的调整1. 物价波动:合同双方约定在工程执行过程中,如果材料价格波动超过一定范围,合同价款可以进行调整。
2. 工程量增减: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减,合同价款可以按照实际工程量进行调整。
3. 工程延期: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合同价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合同价款的结算1. 竣工结算: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价款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价条款
一、计价依据1. 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计价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2.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3. 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计价依据和指导性文件;4.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计价依据。
二、计价方式1.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规范,将工程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根据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工程价款。
2. 定额计价: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定额标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计算工程量,确定工程价款。
3. 单价合同:按照招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费用,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工程价款。
4. 总价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确定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即明确的总价。
三、计价规则1. 工程量计算: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规范,计算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
2. 工程价款确定:根据计价依据和计价方式,计算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价款。
3. 工程价款调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调整、市场波动等原因导致工程价款发生变化的,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4. 工程价款结算: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工程价款,进行结算。
四、计价风险1. 招标人承担的风险:包括政策调整、市场波动等因素导致工程价款发生变化的风险。
2. 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包括工程量计算、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的风险。
3. 双方共同承担的风险:包括不可抗力、地质条件变化等因素导致工程价款发生变化的风险。
五、违约责任1. 招标人违约责任:未按时支付工程款、擅自变更工程设计等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承包人违约责任:未按时完成工程、工程质量不合格等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总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价条款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合同双方的权益,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共同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工程施工合同类别(按计价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及选择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按计价方式不同分类)二、不同计价模式合同定义(一)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可调合同总价合同1、固定总价合同:价格一笔包死,过程中如果没有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承包商在完成承包任务后,不论其实际成本如何,均应按合同价获得工程款的支付。
2、可调总价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基本相同,但合同期较长(1年以上),只是在固定总价合同的基础上,增加合同履行过程因市场价格浮动对承包价格调整的条款。
(由于合同期较长,承包商不可能在投标报价时合理地预见1年后市场价格的浮动影响,因此,应在合同内明确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原则、方法和依据。
常用的调价方法有:文件证明法、票据价格调整法和公式调价法。
)3、适用条件:① 工程招标时的设计深度已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出现较大的设计变更,以及承包商依据的报价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不会有较大差异。
② 工程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或承包内容较为简单的工程部位。
(报价时能够合理地预见到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
③ 工程合同期较短(一般为1年之内),双方可以不必考虑市场价格浮动可能对承包价格的影响。
4、风险分析:具备条件、约定完整、范围要求清晰完整的情况下,主要有由承包方承担风险。
(二)、单价合同:承包商按工程量报价单内分项工作内容填报单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确定结算价款的合同。
承包商所填报的单价应为计入各种摊销费用后的综合单价,而非直接费单价。
1、适用条件: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发生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大型土建工程,以及业主为了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初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
工程量一般为估计工程量,而非准确工程量。
2、风险分析:双方风险较小,目前采用最多的一种方式。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时将工程项目的实际造价划分为直接成本费和承包商完成工作后应得酬金两部分。
施工合同计价方式分类
施工合同计价方式分类一、引言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中最为重要的合同之一,是明确建设方和施工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影响着双方的利益。
因此,了解和掌握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对于建设方和施工方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进行分类和详细介绍。
二、总价合同1. 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由承包人根据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市场行情等因素,计算出工程总造价,并与发包人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合同价格。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合同约定或者发生了合同变更、工程量增减等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合同价格不会发生调整。
固定总价合同的特点是价格固定,风险分担明确。
对于发包人来说,可以在合同签订时明确工程总投资,有利于投资控制;对于承包人来说,则需要准确计算工程量和成本,承担价格波动的风险。
2. 可调总价合同可调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合同价格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根据合同约定的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调整的合同价格。
可调总价合同的价格调整因素通常包括材料价格波动、汇率变动等。
可调总价合同的特点是价格相对灵活,能够一定程度上减轻价格波动对双方的影响。
但是,合同调整的条件和方法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保证合同执行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三、单价合同1. 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由承包人填报单价,并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合同价格的合同。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合同约定或者发生了合同变更、工程量增减等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单价不会发生调整。
固定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固定,工程量的变化会影响合同总价。
对于发包人来说,可以明确工程总投资,有利于投资控制;对于承包人来说,则需要准确计算工程量和成本,承担价格波动的风险。
2. 变动单价合同变动单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单价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根据合同约定的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调整的单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各种计价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各种计价方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一般情况下分为三大类型,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总价合同又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包括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而成本加酬金合同包括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
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第六款“合同价款与支付”中对于合同价款的三种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提法有所不妥。
而且,这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适用于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而通过直接发包、施工图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的工程,这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许多条款不大适用。
有的同志以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可以管好所有的工程,以至于只要把它拿来填上就行了,这显然是对合同的误解,合同计价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不是一个“示范文本”可以管住的。
合同管理是从政府、合格的中介机构到订约各方面所必须付出比目前大得多的精力从事的一件大事,因此,对建筑市场建设各方来说,弄清各种类型的计价方法、优缺点和使用时机是非常必要的。
接下来,简单介绍一下各种计价方式。
一、总价合同:所谓总价合同是指支付承包方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总价。
总价合同的主要特征:一是价格根据确定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二是持实施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在事先明确商定。
总价合同又可分可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化。
采用这种合同,合同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有所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做相应的变更,除此之外,合同总价是不能变动的。
因此,作为合同价格计算依据的图纸及规定、规范应对工程作出详尽的描述,一般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详图己完成的情况下。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有哪些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总价合同又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包括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而成本加酬金合同包括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以上是工程合同计价方式的内容。
热门城市:伊春律师莆田律师白山律师临沂律师遵义律师许昌律师淮北律师安庆律师钦州律师天水律师建筑工程合同在现实生活中的使用已经越来越频繁,建筑工程合同价款根据不同计价方式会有不同的法律风险,建筑商们在选择计价的方式时往往是谨慎小心,那么,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有哪些,做了相关的分析。
一、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一般情况下分为三大类型,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总价合同又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包括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而成本加酬金合同包括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
二、总价合同所谓总价合同是指支付承包方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总价。
总价合同的主要特征:一是价格根据确定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二是持实施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在事先明确商定。
总价合同又可分可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化。
采用这种合同,合同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有所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做相应的变更,除此之外,合同总价是不能变动的。
因此,作为合同价格计算依据的图纸及规定、规范应对工程作出详尽的描述,一般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详图己完成的情况下。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要承担实物工程量、工程单价、地质条件、气候和其他一切客观因素造成亏损的风险。
合同计价方式
1Z206030合同计价方式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计价方式主要有三种,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补偿合同。
1Z206031单价合同的运用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例如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中,业主给出的工程量清单表中的数字是参考数字,而实际工程款则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中确定的单价计算。
当总价和单价的计算结果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调整总价。
由于单价合同允许随工程量变化而调整工程总价,业主和承包商都不存在工程量方面的风险,因此对合同双方都比较公平。
采用单价合同对业主的不足之处是,业主需要安排专门力量来核实已经完成的工程量,需要在施工过程中花费不少精力,协调工作量大。
另外,用于计算应付工程款的实际工程量可能超过预测的工程量,即实际投资容易超过计划投资,对投资控制不利。
单价合同又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变动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条件下,无论发生哪些影响价格的因素都不对单价进行调整,因而对承包商而言就存在一定的风险。
当采用变动单价合同时,合同双方可以约定一个估计的工程量,当实际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可以对单价进行调整,同时还应该约定如何对单价进行调整;当然也可以约定,当通货膨胀达到一定水平或者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时,可以对哪些工程内容的单价进行调整以及如何调整等。
因此,承包商的风险就相对较小。
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工程量变化幅度不会太大的项目。
1Z206032 总价合同的运用一、总价合同的含义所谓总价合同(Lump Sum Contract),是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价。
总价合同也称作总价包干合同,即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
总价合同又分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两种。
二、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总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
施工合同价款约定的方式有哪些
施⼯合同价款约定的⽅式有哪些合同价款是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以⽀付承包⼈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程内容时的价款。
那么,施⼯合同价款约定的⽅式有哪些?下⾯,店铺⼩编整理了相关信息为您解疑答惑,带您详细了解,希望能帮到您。
⼀、施⼯合同价款调整⽅法1、⼯程变更后的合同价款依照以下原则调整合同中已有适⽤单价的,变更⼯程按已有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合同中已有类似单价的,变更⼯程按类似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合同中没有适⽤或类似的单价的,由承包商提出变更价格,变更价格经审计部门审定后,再按投标时的下浮率下浮后作为变更结算价。
2、合同价款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以⽀付承包⼈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程内容时的价款。
⼆、施⼯合同价款确定⽅式1、固定价格合同固定价格合同实⾏⼯程量清单招标的⼯程应当采⽤固定合同,以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双⽅在专⽤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的计算⽅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法,应当在专⽤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的约定⽽调整,双⽅在专⽤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法;合同实⾏⼯程量清单招标的⼯程,⼀般不采⽤可调价格合同形式。
3、成本加酬⾦合同三、施⼯合同价款约定⽅式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两部分,双⽅在专⽤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的计算⽅法。
建设部第107号令,即《建筑⼯程施⼯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条及施⼯合同⽰范⽂本第⼆⼗三条规定,合同价可以采⽤以下三种⽅式:(1)固定价格合同。
双⽅在专⽤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的计算⽅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法,应当在专⽤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
合同价款可根据双⽅的约定⽽调整,双⽅在专⽤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法。
(3)成本加酬⾦合同。
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两部分,双⽅在专⽤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的计算⽅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有哪些
建设⼯程施⼯合同合同价款的计价⽅式有哪些取得施⼯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总承包⼯程。
施⼯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总承包⼯程内各专业⼯程全部⾃⾏施⼯,也可以将专业⼯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法律咨询:建设⼯程施⼯合同合同价款的计价⽅式的咨询律师回答:按照建设部《建筑⼯程施⼯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12条及《建设⼯程施⼯合同》(99⽂本)通⽤条款第23条规定,合同双⽅可按以下合同价款的⽅式在专⽤条款中作出约定:固定价合同、可调价合同与成本加酬⾦合同,对于承发包双⽅来说,采⽤不同的合同价形式意味着双⽅风险责任划分不同。
现在普遍采⽤的是⼯程量清单计价基础上的可调价合同,双⽅在专⽤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及调整的⽅法。
相关法律知识:《中华⼈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六条承包建筑⼯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程。
禁⽌建筑施⼯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其他建筑施⼯企业的名义承揽⼯程。
禁⽌建筑施⼯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使⽤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程。
第⼆⼗七条⼤型建筑⼯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共同承包的各⽅对承包合同的履⾏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程。
第⼆⼗⼋条禁⽌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程转包给他⼈,禁⽌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
第⼆⼗九条建筑⼯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程中的部分⼯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总承包的,建筑⼯程主体结构的施⼯必须由总承包单位⾃⾏完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一、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总价完成全部工程任务。
这种合同方式适用于工程量较小、工期较短的项目。
1.1 固定总价固定总价是指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固定的总价,无论实际工程量如何变化,都不影响合同价格。
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量明确、风险较小的项目。
1.2 可调总价可调总价是指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基础总价,根据实际工程量的变化进行调整。
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量不确定或风险较大的项目。
二、单位价格合同单位价格合同是指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价格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工程款。
这种合同方式适用于工程量较大、工期较长的项目。
2.1 固定单位价格固定单位价格是指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固定的单位价格,无论实际工程量如何变化,都不影响合同价格。
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量明确、风险较小的项目。
2.2 可调单位价格可调单位价格是指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基础单位价格,根据实际工程量的变化进行调整。
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量不确定或风险较大的项目。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成本和酬金计算工程款。
这种合同方式适用于工程量不确定或风险较大的项目。
3.1 固定成本加固定酬金固定成本加固定酬金是指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固定的成本和一个固定的酬金,无论实际工程量如何变化,都不影响合同价格。
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量明确、风险较小的项目。
3.2 可变成本加可变酬金可变成本加可变酬金是指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基础成本和一个基础酬金,根据实际工程量的变化进行调整。
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量不确定或风险较大的项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格形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价格形式对于建筑工程施工领域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因为这涉及到施工企业的利润和生存。
除了市场风险,法律风险也是施工企业无法实现盈利的重要因素。
市场风险可能只是影响工程项目能否产生利润,但法律风险可能导致施工企业无法结算工程款并最终得到偿付,甚至连成本都无法得到保障。
特别是在垫资施工的工程项目中,风险更为严重。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的形成原则是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中,合同价款的价格形式分为固定单价、固定总价和其他价格形式三种合同。
其他价格形式一般包括成本加酬金和按照定额计价两种计价方式。
新颁布的2017版《示范文本》也延用了这种分类,并没有进行修改。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该合同所称单价为综合单价,即为完成每一项合同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等费用在约定的条件和风险范围内是固定的,不再调整。
在条件和风险范围之外允许调整,但风险范围及调整的方法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加以明确约定。
在固定单价合同中,工程量并非是固定不变的。
在竣工结算时最终合同价可以进行修改,但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进行明确约定。
建设工程的价格计算方式主要有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两种。
单价合同的价格是根据约定的综合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得出的,工程量包括合同约定应予计量的工程量和现场签证产生的工程量。
承包人在审查合同时要仔细核对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图纸等文件,避免工程量清单错漏导致工程款结算时的纠纷和损失。
总价合同是根据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的区别在于,单价合同的综合单价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是固定的,不作调整;总价合同是合同总价在合同签订时即已确定且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是固定的,不作调整。
建设工程合同怎么计价的
建设工程合同计价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复杂程度、施工条件等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确定工程项目的合同价格。
建设工程合同计价是建设市场交易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到发包方、承包方的合法权益和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文将从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常见的计价方式出发,详细介绍建设工程合同的计价方法。
一、总价合同计价方式总价合同是指支付承包方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总价。
总价合同的主要特征是价格根据确定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
总价合同又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形式。
1. 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化。
采用这种合同,合同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有所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做相应的变更,除此之外,合同总价是不能变动的。
因此,作为合同价格计算依据的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文件必须详尽、明确,以减少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纠纷。
2. 可调值总价合同可调值总价合同是在固定总价合同的基础上,对合同中某些价格因素设定调整机制。
合同总价根据承包方投标报价和调整因素确定,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材料价格波动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成本变动,可以根据调整机制对合同总价进行调整。
这种方式有利于合理分担风险,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单价合同计价方式单价合同是指支付承包方的款项是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合同中确定的单价计算。
单价合同包括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两种形式。
1. 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工程的总量,以及各个分项工程的单价,承包方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相应的单价计算合同价款。
这种方式有利于发挥承包方的积极性,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同时,发包方可以根据工程进度安排付款,有利于资金的合理使用。
2. 纯单价合同纯单价合同是指合同中只确定各个分项工程的单价,不设定工程总量。
和施工队施工合同计价方式
施工合同计价方式是建筑市场中的一种重要合同形式,它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队与业主之间就工程项目的价格、工程量、工期等方面达成的一种协议。
合理的计价方式能够确保双方的权益,避免因价格波动等原因导致的合同纠纷。
本文将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施工合同计价方式。
一、固定总价计价方式固定总价计价方式是指在合同签订时,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结合当时的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等因素,由施工队和业主共同确定一个完成工程所需的固定总价。
在施工过程中,除非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部分,否则总价不予变更。
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量较大、工程周期较长、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的项目。
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的优点是:能够在合同签订时明确工程总价,有利于业主控制投资预算;施工队承担了价格波动的风险,有利于激发施工队提高施工效率。
但这种方式也存在一定的缺点:如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设计变更等原因可能导致施工队亏损或业主支付额外的费用。
二、变动总价计价方式变动总价计价方式是指在合同签订时,确定一个基准总价,并根据工程量的增减、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按照合同约定的调整公式对总价进行调整。
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量较小、工程周期较短、材料价格波动不大的项目。
变动总价计价方式的优点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业主和施工队因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根据工程量的变化调整总价,有利于双方合理分摊工程风险。
但这种方式也存在缺点:如调整公式制定困难、双方在调整过程中可能产生纠纷等。
三、成本加利润计价方式成本加利润计价方式是指业主按照施工队实际发生的成本支付,并在此基础上给予一定的利润。
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量复杂、工程周期较长、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的项目。
成本加利润计价方式的优点是:能够确保施工队合理收益,激发施工队降低成本、提高施工效率;业主可以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进行支付,有利于控制投资预算。
但这种方式也存在缺点:如业主对施工队成本的审核难度较大、双方在成本核算过程中可能产生纠纷等。
四、综合单价计价方式综合单价计价方式是指根据工程量清单,结合当时的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等因素,制定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再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得出总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各种计价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各种计价方式1. 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以固定数值的形式确定。
在建设工程施工中,总价合同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合同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商需要以合同中确定的总价款来完成工程建设,包括所有的劳务费、材料费、设备费等。
在这种方式下,如果工程施工出现了比预期多或少的难度,对工程的完成时间或者工程的质量等都不会影响合同金额。
此种方式下,施工单位有固定的施工预算,可以更好的对项目实施计划进行管理。
优势:•易于控制整个项目的成本•施工单位可以更好地预算实现计划的成本•实施过程中不考虑工程难度对合同成本产生的影响缺点:•不适用于遇到需要进行更改的情况,例如工程变更、指示变更等。
2. 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价这种方式下,合同价款是按照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计算的。
例如,这可能包括按建筑面积计算、按TIU(Ton Installed Unit)计算或者按照由工程师在现场提供的工程量样本计算而得出的。
优势:•更加精确地确定具体项目的合同价款•适用于施工项目难度变化的情况缺点:•由于施工项目的具体难度较难预测,很难确定项目预算•适用性较为局限,因为需要实时监测实际工程量。
3. 成本加利润(CPC)合同成本加利润合同(CPC)是指合同费用是在项目完工后,以实际费用增加率算出的成本+利润的方式计算而成。
该方式下,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所许可的期限按时提交物料、人工成本和工程完成时间的量化证明等资料。
优势:•适用于复杂的施工项目•更加充分地保护了承包商的货币利益•较为透明的合同方式缺点:•合同费用计算比较复杂,需要清晰的计算流程来计算费用及项目利润。
4. 变更单价合同变更单价合同是指合同报价的基础是各项工作量单位的价格,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以下情况:增加工作量、减少工程量、标准折算、提纯或变更数量、质量或作业场地等,都需要以变更价的价格加入到合同中。
优势:•适用于施工项目变化频率较高的情况•变更被及时地反映在了合同中缺点:•对于不熟悉合同的工程师和业主来说增加了管理工作的复杂度•可能会因为太多变更而降低合同的透明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各种计价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各种计价方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一般情况下分为三大类型,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总价合同又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包括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而成本加酬金合同包括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
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第六款“合同价款与支付”中对于合同价款的三种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提法有所不妥。
而且,这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适用于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而通过直接发包、施工图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的工程,这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许多条款不大适用。
有的同志以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可以管好所有的工程,以至于只要把它拿来填上就行了,这显然是对合同的误解,合同计价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不是一个“示范文本”可以管住的。
合同管理是从政府、合格的中介机构到订约各方面所必须付出比目前大得多的精力从事的一件大事,因此,对建筑市场建设各方来说,弄清各种类型的计价方法、优缺点和使用时机是非常必要的。
接下来,简单介绍一下各种计价方式。
一、总价合同:所谓总价合同是指支付承包方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总价。
总价合同的主要特征:一是价格根据确定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二是持实施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在事先明确商定。
总价合同又可分可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化。
采用这种合同,合同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有所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做相应的变更,除此之外,合同总价是不能变动的。
因此,作为合同价格计算依据的图纸及规定、规范应对工程作出详尽的描述,一般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详图己完成的情况下。
建设工程各类合同计费方式及比例标板
第一次: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10%;
第二次:
方案完成并通过规委会审查并取得规委会会议纪要后15
结算价=**区评审中心审定的勘 个工作日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30%;
察设计范围内的控制价扣除暂列 第三次:
金和暂估价(同时扣除两者对应 在完成施工图设计通过施工图审查且**区评审中心出具
建设工程各类合同计费基数、支付方式标准
序号 1
合同类型
参照的收费文件及比例
合同暂定签约价计算基数
结算价计算基数
支付方式
履约担保 计算式
可研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 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 格 [1999]128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 调整系数下浮35%-50%计取,工程复杂程 度调整系数0.8-1.2。
无
浮比例不低于20%执行。
等且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一
次性支付。
进度款支付:
甲方每一季度(3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季度次
月(第4个月),支付比例为乙方当期应计服务费的
全过程造价 控制
参照《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下 浮比例不低于20%执行。
价编制
参照《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下 浮20%执行。
暂估价,以项目投资估算为基数 计算。
最终按**区评审中心出具的控制 价扣除暂列金和暂估价及两者对 应税金为计算基数(若不需送评 审的,则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 三方评审机构审定的控制价扣除 暂列金和暂估价及两者对应税金 为计算基数)
暂估价=∑(暂定各类勘察工作量 *中标单价)
最终结算价=∑(经甲方审核确认 的各勘察实际工作量*合同中各 对应单价)
建筑工程合同计价方式
建筑工程合同计价方式建设工程合同主要有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其中,单价合同是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总价合同是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图及其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工程成本再加合同约定酬金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一、计价方式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①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②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的项目;③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2)国家融资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①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②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③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④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⑤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3)国有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建设项目2.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
4.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5.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6.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二、计价风险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可能会带来损失的、不确定的状态,具有客观性、损失性、不确定性的特点,并且风险始终是与损失相联系的。
工程施工发包是一种期货交易行为,工程建设本身又具有单件性和建设周期长的特点。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工程施工及工程造价的风险因素很多,但并非所有的风险都是承包人能预测、能控制和应承担其造成的损失。
施工合同价格形式
施工合同价格形式篇一:施工合同价款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
双方需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及承包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可调总价合同又称为变动总价合同。
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Current Price)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
它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
当然,一般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
因此,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其风险相对较小,但对业主而言,不利于其进行投资控制,突破投资的风险就增大了。
可调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可调,一般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
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整。
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h;4)双方约定其他因素。
成本加酬金合同由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
这类合同中,业主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
但是承包单位由于无风险,其报酬也就较低了。
这类合同的缺点是业主对工程造价不易控制,承包上也就往往不注意降低项目的成本。
主要使用:1.需要立即开展的项目。
2.新型的工程项目。
3.风险很大的项目。
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单位要承担价及量的风险,对于一切工程量及价的计算错误都要承担,所以承包单位的风险较大。
施工合同条件的合同计价方式
施工合同条件的合同计价方式一、引言施工合同条件的合同计价方式是建设工程项目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它关系到双方的利益和工程的质量。
在合同计价方式中,要充分考虑工程的特点、项目的复杂性、风险等因素,以确定合理的合同价格。
本文将详细介绍施工合同条件的合同计价方式,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变动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并分析各种合同计价方式的优缺点。
二、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完成一个项目的总价,承包人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
这种合同计价类型通常适用于工程量事先能够准确计算,且实施期间极少变更的项目。
优点:1. 固定单价合同可以明确工程总价,便于双方进行成本控制。
2. 承包商在报价时可以更加准确地计算工程成本,降低风险。
3. 业主可以在报价竞争中了解市场行情,选择性价比高的承包商。
缺点:1. 如果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承包商可能面临利润受损的风险。
2. 如果实施期间出现材料价格、人工费等价格上涨,承包商可能无法获得额外收益。
三、变动单价合同变动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可以约定一个估计的工程量,当实际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可以对单价进行调整,同时还应该约定如何对单价进行调整。
优点:1. 变动单价合同可以根据实际工程量进行调整,减少了承包商因工程量变化而承担的风险。
2. 当通货膨胀达到一定水平或者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时,可以对哪些工程内容的单价进行调整以及如何调整等,有利于双方利益的保护。
3. 承包商的风险相对较小,有利于工程顺利实施。
缺点:1. 变动单价合同可能会导致工程总价的不确定性,增加业主的风险。
2. 合同双方在约定单价调整条款时,可能存在争议和不确定性。
四、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承包商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加上约定的酬金进行合同价款的计算。
优点:1. 成本加酬金合同可以充分保障承包商的利益,激发承包商的积极性。
2. 业主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成本控制,避免因工程量变化等原因导致的损失。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支付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计价方式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建设工程项目中的重要合同之一,它规定了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在施工承包合同中,计价方式是核心内容之一,它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确定和工程价款的支付。
本文将介绍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常见的计价方式。
一、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根据工程的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项目的其他要求,由承包商按照一定的计价标准计算出工程总价,并在合同中确定的合同。
总价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
1. 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根据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和其他要求,由承包商计算出工程总价,并在合同中确定的合同。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工程总价在合同签订后不再调整,除非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调整的情况。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或者承包工作内容较为简单的工程部位。
2. 可调总价合同可调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根据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和其他要求,由承包商计算出工程总价,并在合同中确定的合同。
在可调总价合同中,合同总价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调价方法进行调整。
常用的调价方法有文件证明法、票据价格调整法和公式调价法。
可调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大、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发生过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大型土建工程。
二、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根据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项目的其他要求,由承包商按照一定的计价标准计算出工程单价,并在合同中确定的合同。
单价合同可以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1. 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根据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和其他要求,由承包商计算出工程单价,并在合同中确定的合同。
在固定单价合同中,工程单价在合同签订后不再调整,除非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调整的情况。
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工程量变化不大的工程。
2. 可调单价合同可调单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签订时,根据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和其他要求,由承包商计算出工程单价,并在合同中确定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