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姆的社会无意识理论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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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姆的社会无意识理论述评
弗洛姆在弗洛伊德个体无意识理论和荣格的集体潜意识理论的基础上,吸收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思想,构建了社会无意识理论,以心理因素与经济、政治因素相结合为出发點,创造性地分析了社会无意识的产生机制,在精神分析心理学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取向中极具代表性。
标签:精神分析;马克思主义;社会无意识;社会过滤器
近年来,西方新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研究运动悄然升温,各学科领域对经典马克思理论进行新的阐释和发展,取得了更具时代精神、更能体现当代文化特征的理论成果,也彰显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研究的价值和生命力。心理学领域的马克思主义取向研究同样成果斐然。吸收借鉴国内外不同心理学流派关于马克思主义研究取向的新成果,对于正确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资源,巩固和丰富国内辩证唯物主义心理学研究方法,体现心理学学科创新精神,促进我国平稳渡过现代化社会转型期,回应当代西方各种社会思潮的挑战,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和应用价值。
埃里希·弗洛姆是当代著名的心理学家、社会学家和哲学家,法兰克福学派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其理论在精神分析心理学的马克思主义取向研究中极具代表性。弗洛姆一生致力于精神分析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禅宗思想的研究,力图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整合发展马克思与弗洛伊德理论学说,兼顾宏观的社会层面与微观的个体层面,对现代工业化社会中人的心理机制和社会性格结构进行系统研究,探讨人的生存困境及其解答的问题,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种种现实矛盾和异化现象的成因,探寻构建健全社会的出路。
一、弗洛姆的社会心理学观
在弗洛姆看来,社会心理学的任务是表明作为社会进程结果的激情、欲望、焦虑是如何变化发展的,揭示被塑造成特殊形式的人的心理能量又是如何反过来变成生产力,促进社会进程的。认为心理学的关键问题是个人与世界的那种特殊联结关系问题,而非每个人或此或彼的本能需求之满足或受挫[1]。主张用动态的观点考察人与社会的关系,将人格差异、喜恶倾向等视为社会历史进程的产物,而非人性中固定不变的原始本能结构。提出社会心理学研究的价值不仅是能够提供关于个体成员特殊心理方面的洞察,而且是能够使我们建立一种在人的社会发展中起决定作用的人们共有的心理倾向。
以此为指导,弗洛姆在弗洛伊德个体无意识理论和荣格的集体潜意识理论的基础上,吸收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思想,构建了社会无意识理论,以心理因素与经济、政治因素相结合为出发点,创造性地分析了社会无意识的产生机制。在弗洛姆看来,特定的社会结构尤其是经济结构所产生的合理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这种压抑作用在促成社会无意识形成的同时,也使一个社会的能量按照社会自身的需要合理地分布开来,原本丰富多彩的意识底层内容被法
律、伦理、道德等社会规则压抑制约一部分后,逐渐稳定下来形成具有共同倾向性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基本的社会性格结构便得以形成,社会的稳定状态和社会成员活动的一致性也得以维持。
二、弗洛姆的社会无意识理论
(一)对精神分析理论的借鉴与发展
弗洛伊德发展了赫尔巴特提出的“意识阀限”理论,将人的心理结构划分为意识、前意识和潜意识,认为心理过程主要是潜意识的,至于意识的心理过程则仅仅是整个心灵的分离的部分和动作[2],并从个体层面构建了自己的无意识理论体系。荣格借鉴了弗洛伊德有关潜意识的观点,从集体心理层面出发,认为存在一种更为普遍的、超越个人层面的共同的精神实体——集体无意识。弗洛姆吸取了荣格关于存在普遍的精神实体的观点。但强调社会无意识只是集体无意识这种普遍精神中被压抑的那一部分无法觉察的主体状态。社会压抑是由人潜能发展的需要和特定社会结构之间的矛盾引起的,将普遍的人性目标禁止和排除在人的意识之外的一种精神状态,随着社会的健全和个体理性的觉醒而逐渐解除。弗洛姆认为压抑总是具体的、历史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压抑是一种必不可少的精神统治工具,统治者制造出一些共同的意识内容迫使社会成员顺应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对一部分经验内容无法觉察到。
弗洛姆继承了弗洛伊德提出的“由恐惧到压抑”这一无意识发生机制,将“恐惧”看成是无意识产生的根源。恐惧的对象包括死亡、孤立和排斥等。恐惧感使人无法完全按照强烈的本能欲望冲动去行为,只能将这些原始本能进行压抑,排除到意识领域之外。当一个社会大多数成员的一些相同的意识内容被压抑时,社会无意识就产生了。在吸收理论精华的同时,弗洛姆也对弗洛伊德无意识理论进行了发展。他摒弃了弗洛伊德还原主义倾向,主张将无意识研究由个体心理层面拓展到社会心理层面。不赞同对无意识进行实体性的解释,认为对无意识的理解应从个人的内在主观体验状态出发,进行功能性的解释。在弗洛姆看来,将无意识比作“地窖”等实物的分析方法,是受“从占有角度出发解释一切事物”这种当代西方文化普遍倾向所影响的,没有做到“从事物自身之所是”。将无意识解释成某种事物,必然导致无意识与本我概念的混淆,事实上本我指的是人们的本能欲望冲动这些心理内容,而无意识指的是人们对自身的某些心理内容未曾觉察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作为实体的本我与作为状态的无意识显然不能等同。况且,并非所有的本能欲望都无法觉察。也正是基于对无意识这种功能性的理解,使得弗洛姆对无意识的研究由“是否占有”的个人心理层面转换到“为何无法被觉察”的社会心理层面,为“社会过滤器”等概念的引入提供了可能。
(二)对马克思主义的借鉴
弗洛姆接受了马克思关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观点,继承马克思“将人的欲望与社会结构、生产条件及交往联系在一起”的研究思路,从辩证唯物史观角度出发,指出生产、分配和交换方式决定了人的实践活动,实践活动又决定了人的存在方式并最终影响人的意识。认为从形式上
讲,社会无意识的内容除了个人的受家庭决定的因素和人道主义良心的影响外,完全取决于个体所处社会的结构及其思维和情感模式。虽然意识被社会存在所决定,但人可以通过人道主义的社会批判和心理革命来解除压抑、健全社会,实现人潜能的发展。但弗洛姆认为社会学研究不仅应描述社会结构的变化,还需要把社会个体的活动机制与社会客观结构的变化结合起来,从个体心理这一微观角度更好地说明社会经济基础究竟是如何影响和决定上层建筑的。(三)对弗洛伊德和马克思理论的整合
弗洛姆认为弗洛伊德和马克思的理论是有共同出发点的,具备可以整合的基础。首先,都主张从动力学角度出发,运用辩证的科学方法探讨现实问题的解决。其次,都认为某种客观存在决定人的意识,但人对之并无觉察,只能做出合乎道德和逻辑的解释,人是不自由的。再次,虽认为客观存在决定人的意识内容,但都不主张陷入宿命论,而是坚信真理的解放力量,认为人可以通过对这些客观力量的认识达到对客观现实的把握,实现人的真正自由。最后,两位思想家理论构建的侧重点虽不同,但双方理论刚好可以通过互补彼此完善。
同时,弗洛伊德和马克思理论的整合面临的主要问题在于,究竟是哪种客观存在决定人的意识内容,二者对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的侧重是不同的。弗洛伊德将之归结为个人的、生物的需要,认为即使存在着社会力量,也是通过对个人的内在的生理和生物机制的或强或弱的压抑来影响人的存在的。所以弗洛伊德解除压抑的方式也是从个体层面展开的;而在马克思看来,社会结构才是意识的决定力量,只有通过社会变革才能“真正产生着普遍地、全面地觉醒了的人”。在弗洛姆看来,弗洛伊德无意识理论对个体活动机制问题的详尽解答,恰好可作为连接马克思理论中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中介环节和纽带,通过对两大理论体系的整合,可以弥补各自的不足,构建出一个更具建设性、更加完整的理论体系。
(四)社会无意识的表现形式和作用机制
社会无意识的存在具有两方面的表现形式。一方面,社会无意识具有历史的、宏观的表现,它为不同历史阶段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和生产方式所限制,人们无法预测和察觉。另一方面,社会无意识又有具体的、时代性的表现,这种表现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社会不自觉,即全体社会成员从统治者到被统治者均不能意识到,但已具备被认识的时代条件,只是暂时被普遍压抑的社会情感和潜能的状态。另一种是社会自觉,即统治者出于某种倾向性(道德的、政治的、宗教的等)对某些意识经验领域有意进行压抑和控制,使得大多数社会成员敏感于此而自觉逃避,抑或根本无机会认识而不自觉逃避的状态。此外,一个社会对社会成员的心理内容的压抑并不是通过强制性的压迫实现的,而是通过将社会成员的社会职能内化,使其在不自觉地状态下自愿地去做某些事情。强制性的外力压制只能使社会丧失凝聚力,阻碍社会机制正常有效地运行,不利于社会稳定。
弗洛姆认为社会无意识是通过社会过滤器发挥作用的,每一个社会通过自己的生活实践和联系方式,通过感情和知觉的方式,发展了一个决定认识形式的体系或范畴。确切地说,这种体系的作用就像一个受社会限制的过滤器,除非经验能进入这个过滤器,否则经验就不能成为意识。“当社会结构发生变化时,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