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标准、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
基建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标准、质量指标及考核办法一、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标准、质量指标(一)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指标1、工程进度指标:科学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在计划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率:100%。
2、工程质量指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其中优良率:70%。
3、投资控制指标:①工程项目现场工作量签证正误差为0,②工程项目结算编制正误差为0。
4、安全监管指标:①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率:100%,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事故率为0。
5、文明施工监管指标:①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监管率:100%,②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责任事故率为0。
(二)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办法及标准1、投资控制管理(1)编制详实严密的招标文件,择优确定诚实守信,重质量,保进度,安全可靠的施工企业。
(2)审查优化施工方案,从若干个施工方案中选择一个技术上切实可行、施工期限能满足要求、施工质量能够保证、施工费用较低的方案。
(3)严格控制工程变更a)组织施工人员到现场踏勘;b)对图纸进行会审,技术交底;c)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
特殊情况下,如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7日内补办设计变更通知单,并及时分发各有关单位。
d)对涉及费用较高的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等几方现场核实,并进行技术及经济分析,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尽量减少合同外费用。
(4)严格现场签证管理a)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必须依据国家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秉公办事,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b)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及时做好隐蔽签证,做到“随做随签”,不得事后补办签证手续。
c)现场签证须由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进行签证确认;d)签证必须达到量化要求,避免定性化和含糊不清的签证。
(5)抓好合同管理a)合同正式签订后,必须将正式合同送交资料管理员并办理签收手续。
b)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施工合同及招标文件,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条款,了解工程的全貌,制止错误和遗漏,控制工程进度,把握工期,按照合同条条款解决工程造价纠纷。
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决策科学合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我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特点和基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基建工程项目,系指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其他自有资金和贷款等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装饰等工程项目及单位负有管理责任的其他工程项目。
包括工程项目中涉及的设计、造价、咨询、监理、审计、原材料采购等项目。
第三条基建工程项目坚持集体领导。
新建、改建、扩建、装饰等工程项目须集体研究决定,少数服从多数,不得个人独断。
坚持科学决策。
重大事项须广泛征求有关专家、专门机构、使用单位和职工代表大会意见。
坚持程序规范。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必经程序不得简化。
坚持运行公开。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任何人不得暗箱操作。
第四条成立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审领导小组。
基建工作领导小组是基建工作执行机构,对主任办公会负责;监审领导小组是基建工作监督机构,独立行使基建工作全过程的监督职责,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总经理、主任办公会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基建工作情况汇报,负责审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基建规划、投资规划、设计委托书、初步设计方案、重大变更调整等事项。
总经理、主任办公会对审议情况形成会议纪要。
第五条基建工程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
严格实行公示制度、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立项审批第六条基建管理部门根据单位发展规划,提出拟建项目的有关意见,邀请校内外专家对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功能、标准、环境影响、投资估算、资金筹措、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等充分论证,形成可行性报告、项目建设方案。
方案提交基建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经主任办公会、总经理审议、研究决定。
重大投资项目,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常设主席团)审议通过。
资金准备不充分的、未经专家评议论证的项目严禁提交主任办公会、总经理审议。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4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的审批、设计、招标及施工等环节,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应当进行项目设计,设计内容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并遵循招投标法相关规定。
第六条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应当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施工和安全规范。
第七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章项目审批第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相关部门负责,地方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相关部门负责。
第九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应当依法进行,并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应当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十一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基本信息。
第十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环保要求、安全要求和节能要求等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设计文件等相关文件。
第十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计划等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竣工验收标准和验收单位等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监管责任部门和监管责任人。
第三章项目设计第十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第十九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
第二十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根据审批文件的要求进行,并报审批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五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基建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基建、监察、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基本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包括各类房屋新、改、扩建基本建设工程;(二)房屋室内外装饰工程。
包括一般修缮、内外饰装潢;(三)环境整治工程。
包括拆建围墙、大门、厕所、停车场、道路、院内绿化、亮化等。
(四)土地征用。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按照资金来源实行分类管理。
(一)政府投资类项目。
主要为财政性资金投资,由发展改革部门批准建设的项目,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内容和规模建设,严禁擅自超规模施工。
项目管理应遵循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认真落实。
(二)自筹资金建设项目。
单位自筹资金安排建设的项目,需报经相关部门及县卫计局审核审批。
第三条建设项目按照投资规模实行审核审批。
投资规模按照预算造价确定,工程决算造价原则上不得超过预算造价的____%。
对于涉及重大隐蔽工程或变更项目对工程造价影响在____万元以上的,需事先报县卫计局批准实施。
(一)工程预算____万元(含____万元)以下的项目(以下称一般项目),由医院集体研究后批准建设,并报县卫计局备案。
(二)工程预算5-____万元(含____万元)的项目(以下称规模项目)。
预算造价在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向县卫计局申请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理由、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资金来源等,县卫计局在受理后____个工作日内派人进行现场察看,对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提请研究。
对于符合政府投资政策的,由县卫计局上报,申请政府投资建设;对于使用自有资金建设的项目,县卫计局按照研究结果以书面形式予以批复,医院应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内容、规模进行实施。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六制”管理。
(一)项目法人制。
基本建设项目均需实行项目法人制,落实法人主体和实施管理责任。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3篇)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3篇)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精选3篇)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11、工程质量验收包括采、掘工作面开工、复工、竣工、停工四项验收。
2、采掘工作面的验收由矿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执行开(复)、停(竣)工。
3、验收由业务科室参加。
包括生产科、机电科、安监处、调度室、电力科、运输科、通风科、自动化。
4、验收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参加单位有一项验收不合格,不予通过验收。
5、参加验收人员必须严格对照开(复)、停(竣)工验收标准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对能够现场进行整改的问题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对无法现场整改的问题填写验收报告,并不予通过验收,复验收推迟进行。
6、开(复)、停(竣)工验收前,施工队必须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程、措施。
要求有记录、有签名,并提前送交生产科。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21依据和目的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成本,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立项工程并由基建办负责的基建项目3工作职责3.1根据公司建设需要,负责拟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年度计划。
3.2负责编制基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地质勘察、立项、报审、报建、招(邀、议)标、施工、验收、工程决算审计等基建过程的管理工作。
3.3负责制定施工计划,督办、检查工程进度实施情况。
3.4积极与工程监理方配合,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3.5负责处理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协调工作。
4工作内容4.1工程管理制度4.1合同管理4.1.1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4.1.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4.1.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2工程材料、设备管理4.2.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_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_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依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部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部机关及部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由规划财务司归口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工作。
驻部纪检监察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初步设计。
总投资估算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单纯购置等国家规定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范围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初步设计。
第五条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经我部初审后报国家进展改革委审批;300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由部规划财务司组织审批,其初步设计(概算)报国家进展改革委审批。
部属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经我部初审后报国家进展改革委审批。
其次章项目申报审批第六条依据相关规划,我部建立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库。
有基本建设任务的相关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并申报纳入我部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库。
第七条项目单位应托付具备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询问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和初步设计,与申报文件一并报送我部。
(一)项目建议书:项目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划、行业政策和自身进展需求,编制项目建议书。
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分析等。
(二)可行性讨论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单位应编制可行性讨论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建设的必要性、选址及建设条件、规模及内容、工程技术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消防、职业平安卫生和能源节省评价、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建设周期和工程进度支配等。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方法(3篇)
第1篇一、引言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实现项目目标的重要手段。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建工程项目日益增多,对项目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本文将从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的概念、原则、方法及工具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我国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的概念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监督等一系列活动,以确保项目按照预定目标、质量和进度完成。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涉及项目全生命周期,包括项目策划、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
三、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的原则1. 目标导向原则:以项目目标为导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 系统性原则:将项目作为一个系统进行管理,关注项目各环节的相互关系。
3. 全面性原则:全面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资源。
4. 动态性原则: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管理策略。
5. 优化原则: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降低项目成本。
四、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1. 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结构设计(1)明确项目组织架构:根据项目规模、复杂程度和需求,确定项目组织架构,如项目总监、项目经理、项目组成员等。
(2)设置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项目团队成员各司其职。
(3)建立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确保项目信息畅通。
2. 项目计划管理(1)编制项目计划:根据项目目标、进度、质量、成本等因素,编制项目计划。
(2)分解任务:将项目计划分解为具体任务,明确任务执行人员、时间、资源等。
(3)制定进度计划:制定项目进度计划,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3. 项目质量管理(1)制定质量标准:根据项目需求,制定质量标准。
(2)实施质量控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关键环节进行质量控制。
(3)质量验收:对项目成果进行质量验收,确保项目符合要求。
4. 项目成本管理(1)编制成本预算: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成本预算。
(2)成本控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成本进行控制,确保项目在预算范围内完成。
大学基建工程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大学基建工程项目立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立项管理,严格程序,确保科学决策,提高工程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XX大学基建修缮采购工作监督办法》、《XX大学基建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称基建工程项目,是指利用学校自筹资金及国拨资金开支建设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立项条件第三条基建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教育规划,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第四条基建工程项目应使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未对公共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及附近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第五条基建工程项目应符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校园整体规划,符合经教育部批准的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及学校资金能力状况等。
第三章立项程序第六条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校园整体规划、教育部批准的基本建设规划及学校资金能力,由基建处提出基建工程项目立项需求申请,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提请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决定。
第七条基建工程项目立项需求申请经学校批准后,由基建处负责准备申请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规划意见书》的相关材料,并依照法定程序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审批。
第八条获取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规划意见书》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写《项目建议书》,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批。
第九条《项目建议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教育部或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上级部门批准。
经批准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批复。
第十条经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对拟建项目在环境、土地利用、技术和条件是否可行,实施进度的建议,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社会及经济效果的评价等多方面进行分析,经方案比选,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一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批并落实项目资金来源。
(最终版)基建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保证公司各项基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凡属公司在疆新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线路工程项目、装饰工程、防腐工程、技改及安措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基建工程项目)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职责划分(一)总经理是公司所有基建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各基建项目的全面领导工作.(二)各基建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包括工程计划的编制、设计图纸的会审评审、工程材料和设备验收、施工现场监督和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监督验收和评定、各类技术档案和资料的收集归档等工作。
(三)公司各业务部门负责各基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抽检、验收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协调工作。
(四)项目监理依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合同等代表公司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理,对被监理工程的质量担负监理责任.(五)各工程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以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施工,对所承包基建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等负责.(六)质量监督部门代表政府依据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监督和认证管理。
(七)基建工程项目审批权限:投资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审批;在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在3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经批准的工程项目必须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二部分合同管理第四条合同是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项目部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全面实行经济合同制,明确各自经济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建设工期,争取早日达产见效.第五条在项目基建期间,各项目部负责妥善保管本项目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项目竣工后统一转公司综合部归档。
第六条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监督、跟踪合同实施过程的各个环节和细节,并做好各分包合同的协调和管理工作,要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
大学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加强对基建工作的有效监督,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基建工程项目,是指由学校单独出资或与其他单位共同出资,在学校现有校园内或学校通过其他方式获得使用权的其他土地上进行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建设工程项目。
在学校拥有的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进行的以恢复和改善相关设施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年限的施工作业,不属于本办法所指的基建工程项目。
第三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由基建处严格按照本办法统管理、组织实施。
但是基建处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组织工作的人员不得参与该项目的评审、打分、投票和活动。
基建处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报名参加该工作人员所负责项目的竞、投标。
基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形成完整的记录,由经手和批准的相关人员签字后,基建处留存备查。
没有记录、记录不完整或者记录未经相关经手和批准人员签字的,由对该事项有批准权的负责人承担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实施的行为,应当责令补正或对其结果不予认定,财务处不予支付经费;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四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立项应当根据经教育部备案的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学校的基本建设资金状况,在XX市规划委员会批准的校园控制规划范围内进行。
学校的校园控制规划由基建处根据和XX市的相关规定, 结合学校的中长远发展规划提出初步方案,经校长办公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依照法定程序报XX市规划委员会批准。
第五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立项建议由基建处提出,经分管基建工作的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请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报学校委常委会审议决定。
第三章项目论证第六条学校基建工程项目的立项建议经学校批准后,应当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经费预算)。
基建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基建处提供学校相应的基础材料。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给我院基础建设管理,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最大限度的满足我院各类用房的使用功能要求,根据《建筑法》的相关要求,本着经济、美观、适用的工程建设管理原则,特制定此办法。
第一章基建管理制度团在分管院领导指导下,负责全院基本建设及环境、绿化的规划,组织施工和基本建设管理。
团成立医院专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完成专项基建工作。
因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做好基建项目招投标工作。
团在施工监督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不得任意更改设计,如确需更改,应依据程序和相关规定,会同设计部门及施工单位商议后,由设计部门出据变更通知或技术核定单。
回做好施工隐蔽资料的签证和查验工作,确保准确反映工程全过程的实际情况。
团管理人员深入施工现场,按照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督促、检查施工质量和进度,确保工程按质、按时完成。
团积极配合审计,同施工单位搞好工程的决算工作,做到公正、准确。
团不按规范施工的工程项目应责令施工方停工和返工;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不予验收,并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合格后再进行验收。
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勤俭节约,坚持原则,抵制工程建设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团严格遵守医院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规范行业行为,加强基建队伍建设,廉洁奉公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增强工作责任心,组织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基建技术不断更新的需要。
第二章基建材料及设备采购管理办法一、采购工作制度1.干部职工要时时、处处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材料设备采购按申请、立项、审批、研究采购方式、签署合同、材料设备验收、登记入帐、资料归档等程序规定执行,明确各个环节上的责任和权限,做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货比三家、集体决策、择优购置。
3.采购材料设备必须明确产品的厂家、信誉度、品牌、型号、标准、合格证、质保书、价格、规格、准用证、提货地点等,严防伪劣产品混入工程中。
集团企业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集团企业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集团企业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流程和执行标准,以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高质量完成。
本文档适用于所有集团企业基建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
二、项目管理组织2.1 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由集团企业指定,并负责项目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项目管理机构应由专业的项目经理和跨部门的项目团队组成,以确保项目的有效管理和沟通。
2.2 项目管理职责项目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项目管理计划,明确项目目标、范围、时间、成本和质量要求;•制定项目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监督项目进展,及时调整和协调项目资源,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管理项目风险,制定风险应对措施,确保项目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定期汇报项目进展和成果,向上级汇报项目绩效和风险。
三、项目管理流程3.1 项目启动阶段项目启动阶段是项目管理的起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1.确定项目目标和需求,制定项目计划和时间表;2.调研市场和竞争对手情况,分析项目可行性和风险;3.确定项目资源和预算,制定项目团队和组织架构;4.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获得上级批准和支持。
3.2 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实施阶段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1.编制详细的项目计划和工作分解结构(WBS);2.分配项目资源和任务,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工作量;3.监督项目进展,及时调整和协调项目资源;4.定期召开项目会议,沟通项目进展和问题;5.管理项目风险,制定风险应对措施;6.定期汇报项目进展和成果,向上级汇报项目绩效和风险。
3.3 项目收尾阶段项目收尾阶段是项目管理的结束和总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1.完成项目交付物和成果的验收工作;2.整理项目文档和资料,归档项目相关信息;3.进行项目绩效评估,总结项目经验教训;4.向上级提交项目收尾报告,进行项目审查;5.项目组成员解散和交接工作完成。
四、项目管理工具4.1 项目管理软件项目管理软件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工具,可以有效支持项目计划、进度、资源和任务的管理。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基建项目管理办法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基建项目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修缮工程等)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投资效益,美化公司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规章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计划。
第三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建全监督机制,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是指我公司项目建设的决策、规划、组织、实施、规范和监督活动,是我公司项目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
依据第五条参考文件:《国家电网公司投资管理规定》《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集团公司企业文化理念》集团公司及各单位十二五发展规划及集团公司小型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小型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及深度规定》(试行)责任第六条基建项目小组是我公司工程建设的实施和管理部门,负责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履行以下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工程建设管理的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二)根据批准的设计规范,组织项目的初步设计、总体规划和勘察设计,提交项目规划设计文件报批、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施工许可证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手续;(三)负责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施工图审查单位进行审查,设计文件在施工过程中如有重大变更,将变更后的施工图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批准;(四)编制项目建设资金年度预算计划,进行年度决算,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项目建设年度计划,负责项目建设进度管理;(五)制订工作计划,确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制定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工作程序;(六)组织建设工程和设计招标活动,做好工程招标过程中的保密工作,落实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和施工监理任务,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签订标准化的工程外包合同,监督相关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七)负责工程造价和合同管理,对施工单位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定,组织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评比;(八)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工程实体、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验证、工程建设监理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九)负责在工程建设中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十)组织工程的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十一)组织参建单位按国家和地方工程建设文件归档的有关规定,对工程建设档案进行系统整理,分类立卷,按级报送,统一保管;(1二)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基建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基建项目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完善基建项目的组织、计划、实施、监督等各个环节,提高基建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效率,保证基建项目的顺利进行,有效地控制项目的成本、质量和进度,最大限度地实现项目的预期目标。
二、项目组织1. 项目经理的任命项目经理应由经验丰富、能力突出、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的人员担任,该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对项目管理有深入的了解。
项目经理应通过严格的考核和选拔程序产生。
2. 项目组织结构项目组织结构应根据具体的项目特点和任务进行合理的设计,确保项目各个环节的协调和衔接。
项目组织结构应包括项目经理、各个部门的负责人以及相关的专业人员。
三、项目计划1. 项目计划的编制项目计划应根据项目的整体目标和任务进行编制,明确项目的工作内容、工期、资源需求、工作分解结构等。
项目计划应具备可行性、合理性和准确性,保证项目能按照计划进行。
2. 项目计划的执行项目计划的执行应由项目经理负责,并与各个部门的负责人进行有效的协调和沟通。
项目计划应及时更新和调整,确保项目的进度和质量符合要求。
四、项目实施1. 工程招投标工程招投标应按照国家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招标文件应具备完整、规范和透明的特点,确保所有投标人都能公平竞争。
2. 施工管理施工管理应按照项目计划进行,包括工程施工组织、施工进度控制、质量管理等各个方面。
施工管理应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和相关法规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项目监督1. 项目监督的主体项目监督应由专业的监理机构负责,监理机构应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通过监视、检查和评估等手段,对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确保项目按照要求进行。
2. 项目监督的内容项目监督的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工程款项支付、合同履行情况等各个方面。
监督机构应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六、项目验收1. 项目验收的主体项目验收应由项目监理机构、委托方和相关的专业人员共同参与。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能源、水利、环保、通信等领域。
三、管理原则1.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3.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的原则;4. 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督、严格责任的原则。
四、管理机构及职责1.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和监督;2.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和监督;3. 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具体实施。
五、建设项目管理1. 项目立项: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进行项目立项,并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2. 招标投标: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投标,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材料供应商;3. 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4. 监理管理: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5. 材料设备管理: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进行材料设备采购,确保材料设备质量;6. 工程验收: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六、质量安全监管1. 质量监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2. 安全监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的监管,确保施工安全;3. 验收监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管,确保验收质量。
七、监督检查1.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行为进行举报。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编制人审核批准文件名称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版本/修订号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基建项目及较大维修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管理流程。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及维/装修工程(项目金额超万)。
三.项目组为特定工程项目成立的专门管理机构,一般由行政、采购、审计、财务等部门组成,项目组负责人由行政人事副总裁指定。
四.项目组职责:项目组负责基建工程的计划审核;方案设计制定;招投标及合同;办理各项施工手续、协调政府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公共关系;现场施工工程量签证、工程质量监督、施工进度管理;办理资金申请、预决算、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五.项目招投标1.招标文件由项目小组负责起草内容主要包括:投标须知、招标要求、评标方法、技术文件等。
2.项目参标公司至少3家以上,开标过程邀请公司采购、财务、审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全程监督。
3.评标应依据招标书中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及项目组审议的方法细则进行评审,过程公平、公开、公正,评标结果报公司最高层裁决。
4.定标后通知中标人签订合同。
六.现场管理:1.项目组设现场基建代表,负责工程量记录、签证审核、组织项目协调会、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现场基建代表工作职责:2.1基建代表召开施工准备会议,邀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加。
会议讨论施工进度计划、安全及注意事项等。
2.2基建代表追踪材料和人员进场进度、施工进度。
如进度异常,及时召开会议检讨和要求施工单位调整,并作会议记录备案。
2.3根据材料清单及进场时间表,基建代表检查材料规格、品牌、数量及相关资料是否与合约或标单要求相符,记录材料点收情况。
材料异常,通知施工单位处理,不得直接入库或使用。
2.4涉及动火申请、吊装申请等特殊作业须事先完成审批手续。
没有完成审批手续前严禁开工。
施工时需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5有施工放样的环节,需事先告知施工单位。
且在放样结束后施工单位通知基建代表确认。
新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率,保障项目安全、环保、节能,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基建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新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项目合规合法。
(二)科学规划原则:结合城市发展需求,合理规划新基建工程项目布局。
(三)质量优先原则: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保障工程安全、环保、节能。
(四)创新发展原则: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动项目建设技术创新。
第二章项目规划第四条新基建工程项目规划应当符合国家战略、地方规划和产业政策,明确项目目标、规模、建设内容和投资估算。
第五条新基建工程项目规划应当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论证,确保项目符合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
第六条新基建工程项目规划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等因素。
第三章设计与施工第七条新基建工程项目设计应当遵循国家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确保设计合理、安全、经济。
第八条新基建工程项目施工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确保施工质量。
第九条新基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加强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四章监理与验收第十条新基建工程项目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监理单位应当对项目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理。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和监理规范,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和环保。
第十二条新基建工程项目验收应当由项目业主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参与,确保项目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新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项目监管。
第十四条市级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新基建工程项目的指导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三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所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称项目或工程)的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预防____腐-败,根据有关法律和规章,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所有基本建设项目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财政资金,包括单位自筹的资金、上级政府部门的拨款。
本制度所称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本所兴建的建筑及____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等。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尊重基本建设规律,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坚持深化前期工作,规范管理过程,加强事后监督,在注重程序规范的同时不影响效率的提高。
二、努力建立分工科学、主体明确、职责具体、权责统一、环节简化、程序规范、效率保证、监督到位、制约有力的管理机制和方法。
三、以____为指导、以“实用、经济、牢固、美观”为项目设计定位的指导思想,兼顾适度超前和可持续发展,注意降低项目投入使用后的运行成本和管理维护费用。
四、推行投资预算硬约束制度,实行限额设计。
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
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突破投资预算。
五、基本建设管理的目标是。
确保安全、保证质量、控制工期、节约投资、保持廉洁,即质量、安全、工期、投资和廉洁“五控制”目标。
第四条基本建设程序主要为:一、有关部门提出项目建议,必要时进行可行性研究;二、申请,立项;三、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四、进行施工招标,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五、开工建设;六、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及造价结算。
需到上级政府部门审批或招标的项目,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管理工作分工第五条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依照其性质及内在联系,分为前期工作、招标工作和施工阶段工作三大部分。
根据分工科学、主体明确、职责具体、权责统一、环节简化、程序规范、效率保证、监督到位、制约有力的原则,在所长领导下,各个环节的工作采用“一个制度管理、一个机构招标、一个领导主管、一个部门主办”的模式,有关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依据本制度规定的分工和程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互相监督,共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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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基建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基建、监察、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建设计划的制定
(一)行政后勤处根据科教研事业的发展规划,负责编制中、长期基本建设规划,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作为编制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依据。
(二)行政后勤处根据院中、长期基本建设规划和基建工程的轻重缓急,并视专项资金情况编制院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二、基本建设的总体规划与工程设计
(一)总体规划应本着既符合教科院的长远发展需要,又能够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的原则,由行政后勤处提出初步设想方案,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二)单体工程设计,由使用单位提出对建筑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由行政后勤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编制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方案,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三、基本建设工程的招标
工程招标应本着优质、低价、高效的原则,按照市建委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行政后勤处、财务处、监察、审计部门会同市招标管理办公室进行公开招标,从信誉高、有能力的施工企业中选拨施工队伍。
(二)由行政后勤处、财务处、监察、审计部门以施工图纸和预算定额为依据,共同编制标的。
(三)组织有关部门与市建委招标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进行评标,选定施工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
(四)经市建委批准以议标的形式进行工程招标的工程项目,由主管院长组织行政后勤处、财务处、监察、审计部门按照质优低价的原则(按间接费用定额下限取费的方式确定工程造价),从质量、信誉好的施工企业中筛选施工单位。
四、基本建设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院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基本确定后,应立即着手完成下述各项审批程序,以确保年度计划的落实。
(一)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年度基本建设施工计划;
(二)向上级有关部门办理基建项目报建手续;
(三)向上级有关部门办理完成建设计划的审批程序;
(四)确定勘察设计单位,并签订勘察、设计合同;
(五)向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劳保统筹手续;
(六)与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七)会同市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工程招投标手续,确定施工单位;(八)向上级有关部
门办理办理施工许可证。
五、基本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
(一)工程质量管理
1.工程开工前,行政后勤处应向建筑质量监督部门报请质量监督,并办理有关手续。
2.工程阶段性验收(如基础核验、主体核验、隐蔽工程)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由行政后勤处与质量监督部门共同组织进行。
3.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检查工作,由行政后勤处派驻工地的专业代表与工程监理单位依照施工及验收规范组织实施。
(二)安全生产管理
行政后勤处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做好安全生产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确保无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施工进度管理
1.行政后勤处应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确保工程按合同工期完成。
2.行政后勤处严格按施工进度拨款,将施工单位上报的月进度结算和下月施工计划,做为工程进度拨款的依据。
(四)材料和设备管理
1.行政后勤处应定期将施工中使用的各种材料的质量和价格向监察、审计部门通报,以便上述部门能够随时掌握市场材料价格变化动态。
2.基建工程配套设备采购可以采取与建安工程一并承包的方式,如果采取设备单独采购的方式,则要在主管院长领导下,严格执行院有关“三重一大”审批权限的规定,购买财产物资的经费支出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由财务基建处负责人签批,一万元至五万元由主管财务院长签批,五万元至十万元由院长签批,十万元以上和涉及“三重一大”项目的经费支出,由院长办公会按有关程序审批后,一律通过院集体采购小组实施,做到统一采购。
(五)工程技术管理
1.基建施工图纸由行政后勤处驻工地代表向施工单位发放并做好记录。
2.基建施工图纸会审及会签工作,由行政后勤处组织进行。
3.行政后勤处驻工地代表应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
4.基建工程设计变更,应做好备忘录并及时向监察、审计部门通报,必要时组织监察、审计部门有关人员到现场核实签证。
六、基建工程的合同和价格管理
(一)凡签署的工程监理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合同及设备订货合同,由行政后勤处起草,会同监察审计部门共同讨论通过,并报主院校长审批签字后生效,合同文本应交上述各部门和院档案室存档备案。
(二)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格编制工程决算书,并将相关的原始资料报送建设单位。
(三)工程决算首先报监理部门和财务处、行政后勤处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监察、审计部门进行终审,确定工程总造价。
(四)工程决算终审确认无误后,作为本项基建工程财务决算的依据。
七、基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和财产移交
(一)基建工程完工后,由行政后勤处、财务处对工程质量进行初验,初检合格后,报质量监督部门进行竣工核验。
(二)基建工程竣工核验后的一周之内,由行政后勤处、财务处组织财产管理、监察、审计部门共同进行工程初步验收,验收时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需填入工程验收单,以便行政后勤处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三)初验提出的各项问题整改完成后,由行政后勤处组织参加初验的各单位进行复验。
工程复验合格后,行政后勤处将竣工工程移交财产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同时将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给院档案室和财产管理部门各一份。
八、鉴于我院缺少基建工程专业管理人员,为了更好地完成基建任务,对基建施工中的施工组织、施工监理、工程验收过程,应采取聘请具有中介资质的中介机构协助完成有关任务
九、本办法由行政后勤处负责解释
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化成一座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