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管理制度
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学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明确出国境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出国境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因公出国境的教职工、学生和各类工作人员。
第三条因公出国境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1.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2. 服务学校发展,提高国际影响力;3. 确保出国境工作安全、高效、廉洁;4. 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出国境范围和条件第四条因公出国境范围包括:1.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研讨会、学术访问;2. 执行国际合作项目、科研合作、技术交流;3. 开展教育教学交流活动;4. 赴国外进行考察、培训、进修;5. 其他经学校批准的因公出国境活动。
第五条申请因公出国境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政治素质过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工作表现良好,具有履行出国境任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3. 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能够胜任出国境工作;4.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5. 符合学校出国境工作的其他要求。
第三章出国境审批程序第六条出国境审批程序如下:1.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出国境申请,填写《因公出国境申请表》;2. 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3. 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送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4.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5. 经批准后,办理护照、签证等相关手续。
第四章出国境费用管理第七条出国境费用包括:1. 国际旅费;2. 住宿费;3. 生活费;4. 公务费;5. 其他相关费用。
第八条出国境费用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第五章出国境工作纪律第九条出国境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国外交政策;2. 服从组织安排,严格执行出国境任务;3. 维护国家形象,不得从事有损国家利益的活动;4. 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学校工作秘密;5. 严守纪律,不得擅自离团、离队。
因公出国管理制度
因公出国管理制度因公出国管理制度1第十八条除涉密内容和事项外,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预决算应当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各级外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因公临时出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检查。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审计部门应当对各部门各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因公临时出国团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每半年向同级外事、财政部门报送本部门本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绩效评价,切实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条组团单位应当采取集中形式,对团组全体人员进行行前财经纪律教育。
对出国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相关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外,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一)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的;(二)擅自提高经费开支标准的;(三)虚报团组级别、人数、国家数、天数等,套取出国经费的;(四)使用虚假的发票报销出国费用的;(五)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因公出国管理制度2第一条为使员工因公出国的管理工作规范化,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因公出国可分为两种情况:(一)公司自己组团赴国外考察学习,必须有对方出具的邀请函。
(二)公司随国家有关部门组团外出考察,必须有国家组团出具的任务批件和任务通知书。
第三条公司内部出国申报程序: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并出具以上的有关证明,报总经理审批,最后交由董事会研究通过。
第四条公司外部出国申报程序:公司外部出国申报工作由秘书室主管负责。
秘书室主管按以下程序办理。
第二条第一种情况:(一)携带对方的邀请函、出国人员申请书(申请抬头为天津市外经贸委)、企业营业执照(以上文件均需备有两份复印件)到区外经贸委申请,区外经贸委批准后递交市外经贸委。
因公 因私出国管理制度
因公因私出国管理制度一、概述出国是一种常见的行为,无论是出差、出游还是留学,都需要经过一定的管理程序。
为了规范和统一出国管理,保障出国人员的安全和利益,各单位普遍建立了因公因私出国管理制度。
这一制度是对员工出国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套体系,包括出国审批、行前培训、保险购买、途中安全管理等各方面的内容。
通过建立健全的出国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降低出国风险,保障出国人员的安全。
二、出国审批1. 出国审批流程出国审批是因公因私出国管理制度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在对员工出国进行审批时,需要考虑员工的身份、出国目的、行程安排、费用预算等各方面因素,确保出国行为符合单位的规定和利益。
审批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员工填写出国申请表,注明出国目的、时间、地点等信息;(2)申请表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提交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批;(3)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出国,并将决定通知员工;(4)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将通知相关部门、单位联络人等进行后续安排。
2. 出国审批标准在进行出国审批时,单位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和原则,确保员工出国行为合理合法。
出国审批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出国目的和必要性:员工出国的目的必须清晰明确,符合单位的需要,并且是不可替代的;(2)出国时间和地点:员工出国的时间、地点必须明确,符合单位的行程安排和要求;(3)费用预算和承担方式:员工出国的费用必须合理预算,由单位承担或员工自行承担;(4)法律、政策等方面要求:员工出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政策等要求,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单位规定。
三、行前培训1. 培训内容员工出国前需要接受一定的行前培训,以提高出国途中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行前培训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方面:(1)出国目的和行程安排:员工需要了解出国的目的,行程安排等信息,做好出国的准备;(2)安全风险和应对措施:员工需要了解出国途中可能遇到的安全风险,如盗窃、抢劫等,并学习相应的应对措施;(3)文化差异和礼仪要求:员工需要了解目的国的文化差异,遵守当地的礼仪要求,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4)联系方式和紧急情况处置:员工需要了解单位和当地的联系方式,如遇紧急情况时该如何处理。
国企因公出国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因公出国(境)人员管理,规范出国(境)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国家利益和企业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因公出国(境)的所有人员,包括员工、管理人员及专家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出国(境)活动的合法性;(二)效率原则: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出国(境)工作效率;(三)节约原则:合理控制出国(境)经费,降低成本;(四)责任原则:明确出国(境)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落实责任追究。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以下因公出国(境)活动:(一)参加国际会议、研讨会、培训等活动;(二)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三)进行技术交流、考察、培训等活动;(四)执行国家任务、执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权责第五条各部门职责:(一)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因公出国(境)人员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二)对出国(境)人员的出国(境)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出国(境)活动的合法性;(三)负责组织出国(境)人员的行前培训和归国后的总结汇报。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职责:(一)负责制定出国(境)人员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出国(境)人员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三)负责审核出国(境)人员的申请,并报请单位领导审批;(四)负责组织出国(境)人员的行前培训和归国后的总结汇报;(五)负责出国(境)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监督。
第七条财务部职责:(一)负责出国(境)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监督;(二)负责审核出国(境)人员的费用报销申请,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第四章出国(境)审批程序第八条出国(境)审批程序如下:(一)各部门提出出国(境)申请,填写《出国(境)申请表》;(二)人力资源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报请单位领导审批;(三)单位领导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通知申请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四)申请人员按规定办理护照、签证等相关手续。
第五章出国(境)费用管理第九条出国(境)费用管理如下:(一)出国(境)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按国家及单位相关规定执行;(二)出国(境)人员需提前制定详细的预算,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批;(三)出国(境)人员回国后,应及时提交费用报销申请,并附相关票据。
公司因公出国管理制度
公司因公出国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公司因公出国管理制度旨在明确出国流程、责任与义务,确保出国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利益。
所有因公出国活动应坚持必要性原则,确保出国任务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需要因公出国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层、技术人员、销售人员等。
三、申请程序1. 提交申请:员工需填写《因公出国申请表》,详细说明出国目的、时间、地点、预算等信息。
2. 审批流程:申请表须经直接上级审核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最终由公司高层批准。
3. 办理手续:获批后,员工需按公司规定办理签证、机票、保险等相关手续。
四、费用管理1. 费用预算:出国费用应事先预算,包括交通、住宿、餐饮、培训等费用。
2. 费用报销:员工回国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费用报销单据,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进行报销。
五、出国期间管理1. 通讯联络:员工出国期间应保持与公司的定期联系,确保工作连续性。
2. 工作报告:员工需在出国结束后提交详细的工作报告,包括访问单位、工作内容、成果等。
六、纪律要求1. 遵守法律法规:员工在国外期间必须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及国际公约。
2. 保守机密:员工应严格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七、违规处理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可能面临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按照公司相关程序修订。
通过以上制度,公司旨在建立一个高效、规范的因公出国管理体系,以保障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权益,同时促进公司的国际化发展。
因公出国人员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因公出国(境)人员的管理,规范审批程序,确保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等单位因公出国(境)人员。
第三条因公出国(境)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组织安排,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审批权限与程序第四条因公出国(境)审批权限如下:1. 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等单位因公出国(境)人员,由其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审批;2. 省级以下单位因公出国(境)人员,由省级单位审批;3. 县级以下单位因公出国(境)人员,由市级单位审批。
第五条因公出国(境)审批程序如下:1. 提出申请:因公出国(境)人员需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出国(境)目的、时间、地点、行程安排、经费预算等事项;2. 单位审核:所在单位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申请内容符合实际需要,并签署意见;3. 主管部门审批:根据审批权限,将申请材料报送相应主管部门审批;4. 出境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审批通过后,因公出国(境)人员需持批准文件到出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六条因公出国(境)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 依法申请因公出国(境);2. 获得因公出国(境)所需的相关资料和帮助;3.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七条因公出国(境)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组织安排;2. 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国家利益;3. 不得利用因公出国(境)之便谋取个人私利;4. 按时归国,不得擅自滞留境外。
第四章纪律与监督第八条因公出国(境)人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第九条各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因公出国(境)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第十条因公出国(境)人员有权对审批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各级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023因公出国管理制度8篇
2023因公出国管理制度8篇因公出国管理制度1第八条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国际旅费,是指出境口岸至入境口岸旅费。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是指为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发生的,在出访国家的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通费用。
住宿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外发生的住宿费用。
伙食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的日常伙食费用。
公杂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的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必要的小费等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是指出国签证费用、必需的保险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
第九条国际旅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
出国人员应当优先选择由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由于航班衔接等原因确需选择外国航空公司航线的,应当事先报经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
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
(二)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优惠票价,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三)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须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
机票款由本单位通过公务卡、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
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等有效票据注明的金额予以报销。
(四)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五)省部级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商务座;司局级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一等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二等座。
所乘交通工具舱位等级划分与以上不一致的,可乘坐同等水平的舱位。
所乘交通工具未设置上述规定中本级别人员可乘坐舱位等级的,应乘坐低一等级舱位。
上述人员发生的国际旅费据实报销。
(六)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因公 出国 管理制度
因公出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因公出国行为,保障人民币将注册制度的公平公正落到实处,提高资金管理和出国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我单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出国审批程序1. 出国审批申请(1)职员应提前确定出国活动的时间和地点,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向主管领导提出出国申请。
(2)审批申请应附备出国目的及行程、经费来源、事由、出国人员本人身份证明等资料,并且需要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3)在提交申请时,职员还需向出国人员所在部门提供相应的工作安排和应对措施。
2. 出国审批权限(1)短期出差(不超过7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中期出差(7天-1个月)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长期出差(1个月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4)对于重要的国际会议或活动,需由总经理亲自批准。
3. 出国审批流程(1)职员向主管领导提出出国申请。
(2)主管领导审批并签字确认。
(3)部门负责人审批。
(4)报总经理审批。
(5)如有需要,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4. 出国审批标准(1)出国行为必须符合国家和公司的法律法规,并遵守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
(2)出国行为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
(3)出国行为必须确保安全、经济、合理,且具备充分的保障措施。
(4)出国行为必须遵循公司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确保经费使用合规。
(5)出国行为必须提交详细的行程安排和工作计划。
第三章出国行前准备1. 签证和护照所有出国人员在行前需要确保签证和护照的有效性,如有需要,应提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办理。
2. 保险所有出国人员在行前需要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出国保险,以确保在境外遇到意外情况时能得到及时支持和救援。
3. 体检和疫苗对于需要前往有传染病流行地区的出国人员,需要进行相应的体检和接种相关疫苗,以确保健康出行。
4. 文明礼仪在外国公务活动期间,所有出国人员代表我单位,需严格遵守文明外交礼仪,维护公司形象。
因公 私 出国管理制度
因公私出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因公私出国管理工作,保障出国工作安全,提高出国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因公私出国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三条出国管理工作遵循依法依规、安全高效、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四条出国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决策、行之有效、相互配合、信息共享的原则。
第五条出国管理应当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深化改革,强化监督检查,完善服务保障,保持各方面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六条出国工作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不存在任何虚假、欺骗或者变相隐瞒的情况。
第二章出国定策第七条出国定策应当综合考虑我单位经济实力和发展需求,根据出国目的、依托基础和前期准备情况,制定出国工作计划和预算。
第八条出国定策应当加强对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研究和评估,量力而行,避免因不熟悉当地情况而导致出工作困难。
第九条出国定策应当遵循审批程序,由相关领导部门批示,并依法依规出具相应文件,包括出访通知、行程计划、预算报告和保险责任等。
第十条出国定策应当严格审核,确保出国工作计划、预算和行程合理、合法、合规。
第三章出国报准备第十一条出国报准备应当提前与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人员、物资等相关管理机构取得联系,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出国报准备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预算、签证、保险、行程等一系列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出国报准备应当根据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材料,如申请签证、预订机票、预订酒店等。
第十四条出国报准备应当及时沟通,做好与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管理机构、前线工作人员之间的信息交流和联系。
第四章出国实施第十五条出国实施应当按照出国计划和预算,围绕出国目的,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十六条出国实施应当保持警惕,积极应对突发事件,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出国实施应当遵循工作程序,协调各方关系,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出国实施应当强化团队意识,保持团结、合作的精神,共同完成出国任务。
第十九条出国实施应当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向领导部门汇报出国工作进展和问题。
学校因公出国出境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因公出国(境)管理,规范出国(境)活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国家利益和学校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职工因公出国(境)活动,包括参加国际会议、学术交流、合作研究、考察访问、培训等公务活动。
三、出国(境)申请与审批1. 教职工因公出国(境)需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单位统一向学校外事办公室申报。
2. 学校外事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3. 经批准的出国(境)申请,由学校外事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护照、签证等。
四、出国(境)任务与经费管理1. 出国(境)任务应明确、具体,确保任务的完成。
出国(境)人员应严格遵守任务要求,不得擅自变更任务。
2. 出国(境)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
3. 出国(境)人员回国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包括任务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
五、出国(境)人员行为规范1. 出国(境)人员应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形象。
2. 出国(境)人员应严格遵守外事纪律,不得擅自离团、离队,不得擅自接受外方资助。
3. 出国(境)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学校机密。
六、监督管理1. 学校成立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
2. 学校外事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对出国(境)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取消出国(境)资格、追究相关责任等。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公司因公出国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提高出国(境)执行任务的实效,严格控制财政支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因公出国(境)的申请、审批、费用报销、行程安排、安全防范等工作。
二、申请与审批第三条因公出国(境)申请需符合以下条件:1.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2. 出国(境)任务明确,目的正当;3. 出国(境)人员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外语水平;4. 出国(境)时间、地点、费用合理。
第四条出国(境)申请流程:1. 填写《公司因公出国(境)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主管领导审批;2. 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3. 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费用管理第五条因公出国(境)费用包括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通讯费、资料费等。
第六条因公出国(境)费用报销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
第七条出国(境)人员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行程、提高标准或扩大开支。
四、行程安排与安全防范第八条出国(境)人员应提前制定详细的行程安排,包括行程路线、住宿地点、交通工具等。
第九条出国(境)人员应遵守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第十条出国(境)人员应密切关注当地安全形势,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归国后的工作第十一条出国(境)人员归国后,应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出访情况,包括行程、收获、心得体会等。
第十二条出国(境)人员应将出访期间的资料、照片等归档,以便公司留存。
六、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公职人员出国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职人员出国(境)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活动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职人员)。
第三条公职人员出国(境)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加强出国(境)管理。
二、出国(境)审批第四条公职人员因公出国(境)应当事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出国(境)手续。
第五条公职人员因公出国(境)的审批程序如下:(一)本人填写《出国(境)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意见;(三)所在单位将审核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四)上级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考察,提出审批意见;(五)审批通过后,由所在单位办理出国(境)手续。
第六条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不得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亲友等谋取出国(境)便利。
三、出国(境)行为规范第七条公职人员出国(境)应当遵守以下行为规范:(一)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二)不得从事有损国家利益、荣誉和形象的活动;(三)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单位秘密;(四)不得参与赌博、嫖娼等非法活动;(五)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外停留时间。
第八条公职人员出国(境)期间,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行踪。
四、监督检查第九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公职人员出国(境)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公职人员出国(境)活动违反本制度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降职或者免职等处理。
五、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本地区纪检监察机关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对公职人员出国(境)活动的管理,确保公职人员在国(境)外活动中的形象,维护国家利益和形象,促进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
公职人员出入境管理制度
一、引言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和对外交往的日益频繁,公职人员因公出国(境)任务日益增多。
为加强我国公职人员出入境管理,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防止国家秘密泄露;2. 规范公职人员因公出国(境)行为,提高工作效率;3. 加强对公职人员出国(境)的监督管理,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4. 促进国际友好交往,提升我国国际形象。
三、制度内容1. 出国(境)审批(1)出国(境)任务审批。
公职人员因公出国(境),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出国(境)任务由所在单位提出,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送同级外事部门审批。
(2)出国(境)人员审批。
审批出国(境)人员时,应充分考虑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外语水平等因素,确保出国(境)任务顺利完成。
2. 出国(境)证件管理(1)证件办理。
公职人员出国(境)所需证件,由所在单位统一办理,并按规定收取费用。
(2)证件使用。
出国(境)证件仅限于因公出国(境)使用,不得用于私事。
3. 出国(境)行程管理(1)行程安排。
出国(境)人员应按照审批的行程安排进行,如需变更,应提前向审批部门报告。
(2)行程报告。
出国(境)人员应于回国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单位报告行程。
4. 出国(境)费用管理(1)费用预算。
出国(境)费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2)费用报销。
出国(境)人员回国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销相关费用。
5. 出国(境)纪律要求(1)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家形象。
(2)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从事有损国家利益的活动。
(3)不得擅自延长出国(境)期限,不得从事与任务无关的活动。
四、监督管理1. 各级外事部门负责对公职人员因公出国(境)实施监督管理。
2. 对违反本制度的公职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学校因公出国_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因公出国(境)管理,规范出国(境)工作程序,确保出国(境)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因公出国(境)的教职工、研究人员和学生。
第三条因公出国(境)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法律法规;2. 统一领导:学校党委对因公出国(境)工作实行统一领导;3. 归口管理:因公出国(境)工作由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归口管理;4. 分级负责:学校、院系、个人分级负责,明确职责,落实责任;5. 效率优先: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因公出国(境)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因公出国(境)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是学校因公出国(境)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和实施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2. 负责因公出国(境)申请的受理、审核、报批工作;3. 负责因公出国(境)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管理;4. 负责因公出国(境)活动的监督检查;5. 负责因公出国(境)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六条院系、部门是因公出国(境)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的因公出国(境)工作;2. 负责对本单位申请因公出国(境)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3. 负责本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的使用和管理;4. 负责本单位因公出国(境)活动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出国(境)申请与审批第七条因公出国(境)申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法律法规;2. 符合学校因公出国(境)工作计划;3. 具有明确的出国(境)任务和目标;4. 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语言水平。
第八条因公出国(境)申请流程:1. 申请人向所在院系、部门提出申请;2. 院系、部门对申请进行资格审查;3. 院系、部门将申请材料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4.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申请进行审核;5. 学校因公出国(境)管理领导小组审批;6. 申请人办理出国(境)手续。
因公出国管理制度本月修正2023简版
因公出国管理制度因公出国管理制度1. 引言因公出国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它组织机构派员或组织人员出国参加工作、培训、会议、考察、交流等各类活动的行为。
为了规范因公出国行为,确保出国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因公出国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它组织机构的因公出国活动。
3. 目的制定因公出国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 明确因公出国的程序和要求,规范出国行为;- 加强对出国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确保活动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控制因公出国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对出国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4. 规定4.1 因公出国程序因公出国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交申请:出国人员应在出国前提前向所属机构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批流程:机构审批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出国。
3. 出国手续:批准出国后,出国人员应按要求办理护照、签证、机票等出国手续。
4. 出国行前培训:出国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包括目的地国家的法律、习俗、礼仪等方面的知识。
5. 出国活动:按计划执行出国活动,并保持与机构的联系。
4.2 出国活动安全管理出国活动安全管理是因公出国的重要内容,应注意以下事项:1. 预防措施:对目的地国家的风险、安全形势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2. 保险投保:出国人员应购买合适的保险,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3. 紧急应急措施:制定紧急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妥善处理。
4.3 费用控制为了控制因公出国的费用,需要做好以下工作:1. 预算管理:制定出国费用预算,并按照预算执行出国活动。
2. 费用申请审批:出国费用需要经过审批批准后方可支出。
3. 经费核销:出国后,出国人员应按规定报销费用,并提交相应的发票和报销单据。
5. 责任5.1 上级机构责任上级机构负责监督和指导本机构因公出国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并对其效果负责。
因公出国管理制度
因公出国管理制度因公出国管理制度一、制度概述出差是指职工因工作需要在国内外公干、调研、参加会议或者开展合作等活动过程中离开工作地点,前往暂时工作地点的行为。
依据公司管理要求及出差性质可划分为常规出差和特殊出差,常规出差指在本省范围内或者相邻省市范围内的公务活动;特殊出差是指跨过国境或者参加一些特殊性质的活动。
二、出差申请和批准1. 出差前准备工作出差前,申请人需在公司安排时间内提交相关出差申请材料,同时完成必要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了解前往目的地的天气情况和所需随身物品;(2)购买足够的商业保险以及办理进出境签证;(3)了解所前往国家和地区的习惯和礼仪文明,充分做好文化适应方面的准备。
2. 出差申请程序公司规定出差人员应在出差前5个工作日(除特殊情况外)提交出差申请,并填写《出差申请表》。
《出差申请表》包括以下要素:(1)出差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出差任务的详细说明;(2)出差时间、地点及行程安排;(3)出差经费及费用来源;(4)完成出差任务所需随身物品;(5)签字确认、单位主管签批意见。
3. 出差审批出差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由本次出差的主管领导签批,并交由出差人员在出差前2个工作日取回《出差批准书》。
出差人员凭批准书向票务中心预定机票。
三、出差经费及报销1. 出差经费出差经费来源分为两种:公司专项经费和出差人员的差旅费补贴。
出差经费的具体标准及支付方式由公司财务部门制定并发布。
2. 费用报销出差人员在出差结束归来后,需及时将所花费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由财务部门进行费用报销。
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差旅补贴、餐费等。
四、出差安全和风险管理1. 出差安全风险管理公司强烈要求出差人员在出差过程中为自身安全负责,应密切关注目的地的安全形势,加强安全风险防范措施。
出差人员如遇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等情况,需及时报警并第一时间向公司汇报。
2. 应急处理流程出差人员如遇突发状况,应及时通知所在单位人员进行协助处理。
因私因公出国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因公出国(境)活动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工作人员因私、因公出国(境)活动。
三、安全管理制度(一)因公出国(境)安全管理1. 因公出国(境)人员需提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出国(境)。
2. 出国(境)前,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3. 因公出国(境)人员应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维护国家形象。
4. 因公出国(境)人员应购买必要的人身保险,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得到及时救助。
5. 因公出国(境)期间,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与国内单位联系,采取必要措施保障自身安全。
6. 因公出国(境)人员回国后,应向单位汇报出国(境)期间的安全情况。
(二)因私出国(境)安全管理1. 因私出国(境)人员需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利益的活动。
2. 因私出国(境)人员应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告出国(境)时间、地点、目的等信息。
3. 因私出国(境)人员应购买必要的人身保险,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得到及时救助。
4. 因私出国(境)人员应关注所在国的安全形势,避免前往高风险地区。
5. 因私出国(境)人员回国后,应向单位汇报出国(境)期间的安全情况。
四、责任追究1. 因公出国(境)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失,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 因私出国(境)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失,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境)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由各单位负责解释。
医院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适应我国对外交往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医院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提高因公出国(境)执行任务的实效,严格控制财政支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因公出国(境)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我院职工、进修生、实习生等。
三、因公出国(境)的范围和条件1. 因公出国(境)的范围:(1)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培训等;(2)开展国际医疗援助、技术合作、科研合作等;(3)执行国家或地方对外援助任务;(4)参加国际卫生组织、国际医疗组织等举办的各类活动;(5)执行国家领导人交办的其他因公出国(境)任务。
2. 因公出国(境)的条件:(1)符合国家及我院规定的出国(境)资格;(2)具备较强的外语沟通能力,能够胜任出国(境)任务;(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4)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
四、审批程序1. 因公出国(境)申请:(1)申请人员填写《医院因公出国(境)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所在科室或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院办公室审核;(3)院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4)经院长审批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 出国(境)证件办理:(1)申请人员持批准文件和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护照、签证等出国(境)证件;(2)院办公室负责审核出国(境)证件,确保符合规定。
五、经费管理1. 因公出国(境)经费严格按照国家及我院相关规定执行,实行预算管理;2. 出国(境)任务结束后,申请人员需填写《医院因公出国(境)经费报销单》,附相关票据,经所在科室或部门负责人审核,报院办公室审批后报销。
六、安全管理1. 出国(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国外交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形象;2. 出国(境)人员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自身安全,确保顺利完成出国(境)任务。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因公 出国(境)管理制度
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明确相关职责与程序,确保因公出国(境)活动高效有序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因公出国(境)相关事宜。
二、出国(境)任务审批权限与程序1.出国(境)任务审批权限:因公出国(境)任务需经公司领导审批,其中,部门负责人需经分管领导审批,其他人员需经总经理审批。
2.出国(境)任务审批程序:申请人需填写《因公出国(境)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出国(境)手续。
三、人员审查1.出国(境)人员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有效的护照和签证。
2.出国(境)人员需接受政治审查和背景调查,确保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3.出国(境)人员需具备完成出国(境)任务所需的语言和专业知识。
四、出国(境)培训1.出国(境)人员需参加外事培训,了解相关外事纪律和注意事项。
2.出国(境)人员需参加语言和专业培训,提高语言交流和业务能力。
五、财务报销规范1.出国(境) 费用需按照公司财务规定报销,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
2.出国 (境)人员需妥善保管相关发票和证明材料,确保报销凭证齐全。
六、行程管理1.出国 (境)人员需严格按照行程计划执行任务,不得擅自更改行程。
2.出国(境)人员需保持与国内联系畅通,及时报告行程进展情况。
七、外事纪律1.出国(境)人员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外事纪律,不得从事与出国(境)目的不符的活动。
2.出国(境)人员需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维护国家形象和公司声誉。
八、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1.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出国(境)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等。
2.对于因违规行为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因公出国管理制度
因公出国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机关单位因公出国的管理,提高机关单位出国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增强干部职工的国际视野和交流能力,现就机关单位因公出国管理制度做如下规定:一、出国人员的选派1、出国人员的选派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根据国家政策、单位情况和工作需要等综合因素确定;2、拟派出国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政治思想素质高,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职业操守;(2)业务素质扎实,工作成绩突出,有代表性和示范性;(3)英语水平较高,能够流利交流,具备基本的翻译能力;(4)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出国条件和工作强度。
二、申请出国的手续1、出国人员应当在出国前20个工作日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出国目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工作安排等;2、单位应当按照批准出国人员的名单,确定出国人员的任务和目标,并制定出国工作计划和安排;3、出国申请需要经过单位领导审批,并报所在行政区域主管部门审核备案;4、单位应当在出国前7个工作日,将出国人员的基本情况、出国计划及任务等相关材料报请外事部门备案。
三、出国期间的管理1、出国人员应当按照工作计划和安排,认真履行出国任务,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2、出国期间,出国人员应当加强与当地政府、机构及其他单位人员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宣传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情况;3、出国人员应当根据计划和任务的安排,保证出国期间的安全和卫生,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并密切关注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等信息;4、出国人员应当加强与所在单位和外事部门的联系,及时向单位和外事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并尊重所在单位和外事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四、返国工作的安排1、出国人员应当按照出国工作计划的安排,及时提交有关工作材料和报告,并对出国期间的成果进行总结和评估;2、返国后,出国人员应当向所在单位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并做好归档和档案整理工作;3、出国人员应当根据单位安排,以及自身出国经历和经验,为单位和职工提供相关的经验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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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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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使员工因公出国的管理工作规范化,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因公出国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公司自己组团赴国外考察学习,必须有对方出具的邀请函。
(二)公司随国家有关部门组团外出考察,必须有国家组团出具的任务批件和任务通知书。
第三条公司内部出国申报程序: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并出具以上的有关证明,报总经理审批,最后交由董事会研究经过。
第四条公司外部出国申报程序:公司外部出国申报工作由秘书室主管负责。
秘书室主管按以下程序办理。
第二条第一种情况:
(一)携带对方的邀请函、出国人员申请书(申请抬头为天津市外经贸委)、企业营业执照(以上文件均需备有两份复印件)到区外经
贸委申请,区外经贸委批准后递交市外经贸委。
(二)市外经贸委批准后,携带批准文件和邀请函到市外办办理出国任务件。
(三)携带出国任务件和出国人员身份证到区委领取政审表,并携带政审表赴员工档案所在地政审,政审经过后到区委做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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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四)携带政审批件、出国任务件、出国人员身份证、六张彩色照片到出国服务中心做护照,一般为五个工作日。
(五)取护照,填写出国申请表,并在出国服务中心递交护照,办理签证。
第二条第二种情况:
(一)携带任务批件复印件、任务通知书、出国申请书到区外经贸委申请出国批文。
(三天)。
(二)携带任务批件复印件、任务通知书、区外经贸委批文到市外办办理出国确认件。
(二天)
(三)携带任务批件复印件、任务通知书、市外办确认件到区委领取政审表,到区人事局政审,完毕后到区委做政审批件。
(二天)(四)携带政审批件、出国任务件、通知书、确认件、出国人员身份证、六张彩色照片到出国服务中心做护照。
(五天)
(五)取护照,将任务件、护照送交国家组团处。
第五条本规定由办公室制订并负责解释,报董事会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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