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某县“7·12”特大沉船事故
四川蓬安“9.27“特大沉船事故肇事人被判刑
四川蓬安“9.27“特大沉船事故肇事人被判刑
粟陈;陈勇
【期刊名称】《致富之友》
【年(卷),期】2005(000)010
【摘要】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日前对去年发生在该县的“9·27”特大沉船事故案进行公开审理,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祝继学有期徒刑5年、梁广明有期徒刑4年。
【总页数】1页(P54)
【作者】粟陈;陈勇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U698.6
【相关文献】
1.木冲沟煤矿“9.27”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分析 [J], 冉启平
2.四川南充"9·27"特别重大沉船事故调查 [J], 汤淳
3.宁波2·18特大沉船事故 [J], 文竹
4.围绕中心抓党建,务求实效促发展四川省蓬安县新园小学 [J],
5.厘清思路抓党建砥砺奋进谋发展:四川省蓬安县龙云小学党支部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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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河渡船撞岩淹溺事故
大渡河渡船撞岩淹溺事故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大渡河渡船撞岩淹溺事故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60年6月9日11时25分,四川省乐山县钓鱼沙坝大渡河右岸,成都铁路工程局第一工程处,发生渡船靠岸撞岩,致使15人落水,其中淹死12人,伤3人。
6月9日8时,第一工程处114工程队三分队,渡工严驾长向陈副驾长传达交代任务,两人将渡船撑到河岸约9时,严驾长向陈副驾长说:“我去砍柴,你在这里负责船的装载,李某带领的工人先后来到,背柴600千克,蔬菜1100千克、大米75千克、行李12件、木柜一个装载上船,合计2000千克,又乘工人15人,严重超载。
约11时渡船开动前陈副驾长提出靠钓鱼沙坝,严驾长提出靠分队部附近的回水沱沙坝,两人争论不休。
最后取得一致意见,决定靠钓鱼沙坝,但是两人在思想上并没有统一。
11时后渡船开航,严驾长掌后舵,陈副驾长掌前稍,在船航行途中航椿断了一很,发现船仓浸水,但未采取措施排除积水,在两人争论不休之际,船行驶速度很快,严驾长看势不好,船正接近钩鱼沙坝数十米时,当即说“靠钩鱼沙坝”,在倾刻间船身直冲靠岸,由于洪水太急,滑过河滩船的船头直碰岸层石咀,将船头碰破,洪水浸入船仓,顺河流水流走数百米,船上15名工人先后落水,除陈副驾长能游水冲出400米上岸,工人范某和田某冲达2000米左右河中被当地老乡救起脱险外,其余12名工人淹溺死亡未找到尸体。
二、事故原因分析1.这次事故的原因,主要是劳动纪律松弛,规章制度不严格执行,由于船上驾长与副驾长对船到达对岸时停靠岸地点发生了分歧,经争论虽然作出了决定,但两人思想上不一致,渡船离开岸后,行驶中前后配合不当,致使航错航线,同时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航行速度太快,在距对岸很近的情况下,高速船身突然转向靠岸地点,结果碰撞岸层石咀,把船头碰坏,船体突然进水,随河水急流倾向河心,致使乘船人员无法获救。
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汇编
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汇编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二〇〇九年《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汇编》(2005—2009年初)编委名单主任:侯金龙副主任:李庆伟、杜强主编:常福立、于文物、吕树胜、李阳、严顺业、孟昭生、王金梅、吴小明、王炜、张风铃、孙佳、黄骤屹、郑敏、汴文炳、万根生等统稿:张工、卢曹康目录前言 (1)第一部分物体打击 (2)案例1:模板倾倒事故 (2)案例2:升降机吊笼坠落事故 (4)案例3:模板拆卸事故 (6)案例4:起重脱钩事故 (9)案例5:钢丝绳打伤事故 (12)案例6:焊接件砸中头部事故 (14)案例7:坠落物体击中事故 (16)案例8:工件砸中头部事故 (18)案例9:钢丝绳击中头部事故 (21)案例10:工件倾覆事故 (23)案例11:汽车装卸事故 (26)案例12:拆卸吊件事故 (28)案例13:护栏坠落事故 (31)案例14:钢筋笼倾覆事故 (33)第二部分机械伤害 (36)案例15:缆绳断指事故 (36)案例16:吊件挤压事故 (38)案例17:绞刀切伤事故 (41)案例18:违章爬电梯事故 (43)案例19:卷入镗床事故 (45)案例20:卷入机床事故 (47)案例21:皮带机卷压事故 (49)案例22:机床伤害事故 (51)第三部分起重伤害 (53)案例23:起重机侧翻事故 (53)案例24:起重吊带断裂事故 (56)案例25:漏斗支架倾覆事故 (58)案例26:起重伤害事故 (61)案例27:起重伤害事故 (64)案例28:起重机坠江事故 (68)第四部分触电 (72)案例29:救人触电事故 (72)案例30:高压电触电事故 (74)案例31:电钻漏电事故 (77)第五部分淹溺 (80)案例32:坠江淹溺事故 (80)案例33:坠海淹溺事故 (82)第六部分高处坠落 (85)案例34:架桥机侧翻事故 (85)案例35:未系安全带坠落事故 (89)案例36:未系安全带坠落事故 (91)案例37:未系安全带坠落事故 (94)案例38:未系安全带坠落事故 (97)案例39:失稳坠落事故 (99)案例40:驾驶室坠落事故 (101)案例41:模板拆卸事故 (104)案例42:违章通行坠落事故 (106)案例43:设备安装时坠落事故 (108)案例44:设备安装时坠落事故 (110)案例45:喷涂油漆时坠落事故 (112)案例46:违章攀爬坠落事故 (114)案例47:拆除钢丝绳时坠落事故 (116)案例48:爬梯失稳坠落事故 (118)案例49:踏空坠落事故 (120)案例50:高处坠落事故 (122)案例51:高处坠落死亡事故 (125)案例52:更换泥斗时坠落事故 (127)第七部分放炮 (129)案例53:巨石挤压事故 (129)第八部分其他爆炸 (132)案例54:油漆爆燃事故 (132)第九部分船舶碰撞 (135)案例55:船舶碰撞事故 (135)第十部分监理责任事故 (138)案例56:监理不到位责任事故 (138)第十一部分自然灾害 (142)案例57:连续突水突泥事故 (142)案例58:山体滑坡事故 (145)案例59:隧道坍塌事故 (147)第十二部分其他伤害 (149)案例60:摔伤事故 (149)前言《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汇编》汇编了十二个方面的60起事故案例(包括未遂事件),按照事故类型分为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淹溺、高处坠落、放炮、其他爆炸、船舶碰撞、监理责任事故、自然灾害、其他伤害等十二个部分。
四川广元5死沉船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处分2人
四川广元15死沉船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处分21人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8日公布了广元市白龙湖重大沉船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21人进行处分。
报告称,此次事故是一起由突发局地强对流天气带来的强风骤雨并伴大浪导致的重大沉船事故,事发船只抗风压倾覆能力不足以抵抗所遭遇的极端恶劣天气。
2016年6月4日14时40分左右,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内发生一起沉船事故。
核载25人、实载18人的广元市轮船公司“双龙”号游船在返航途中受风浪作用翻沉,造成15人死亡,3人受伤。
调查显示,6月4日12时30分左右,该游船从白龙湖盐井溪码头开航上行驶往小三峡景区,当时天气晴朗、微风。
但14时40分左右,当船舶航行至薛家梁凸嘴下游外侧50-60米处时,风速急剧增大,形成了目测波高超过1米的浪。
此时,船舶正处于弯曲航段,右舷横向受强风,并受大浪影响,产生横摇。
在风、浪的共同作用下,船体开始往左舷倾斜、船艏进水,船舶加速向左舷倾斜并迅速翻沉。
调查组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由突发局地强对流天气带来的强风骤雨并伴大浪导致的重大沉船事故。
”受事发地(白龙湖张家嘴水域)的特殊峡谷地形影响,风速在短时间内持续增强,最大瞬时风速达33.5米/秒(12级)。
这一数字远超该船舶能够抵御的受正横风(风速为22.15米/秒)时的理论倾覆值,于是船舶向左倾斜,并迅速翻沉。
在船舶登记、运营、维护手续和当天航行情况等方面,调查组未发现问题。
但调查组认为,船主周丕强和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盐井溪码头有关工作人员未能严格要求乘客穿戴好救生衣。
同时,调查组还发现了气象预警信息传递机制不健全、预警设施管理不到位、违规签订船舶挂靠协议的问题。
报告建议对21人予以处分。
其中,该游船船主(驾驶员)周丕强在事故中丧生,免于责任追究。
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盐井溪码头两名聘用人员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报告建议,由司法机关对广元市利州区地方海事处白龙湖海事所所长何国宁是否涉嫌犯罪进行调查处理。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6.22”特大水上交通事故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6.22”特大水上交通事故
(2000年6月22日5时50分淹溺事故)
2000年6月22日5时50分,合江县榕山镇乡镇企业榕山建筑公司所属“榕建号”客船从合江县境内的长江南岸“金银沱”载客启航,6时50分左右船至“银窝子”后用左舵5度,船驶入河心。
因雾更浓,船舶迷失方向。
由于船右舷尾部受回流冲击,船头左舷受斜流的冲压,船向呈“坐南朝北”,当即向右倾翻,于6时53分左右整个船体倒扣江中下漂。
船上221人全部落水,经“云拖403号”、“川天化402号”等船施救和群众自救,救起91人,死亡130人,经济损失300多万元。
一、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
(一) 事故原因
1.冒雾航行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严重超载是事故发生的又一主要原因。
3.操作不当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专家组鉴定结论为,合江县“6·22”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是
一起人为的责任事故。
二、事故教训
合江县“6·22”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政治影响,使人民生命财产蒙受了重大损失。
这次事故暴露出安全生产工作在基层的一些关键环节没有真正落实到实处,特别是群众的安全意识,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十分淡薄,基层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等环节还存在重大疏漏,教训是十分深刻的。
(1)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群众的安全教育抓得不紧。
(2)一些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不强。
(3)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研究不够,解决不力。
关于四川省江安县“7·12”特大沉船事故的批复
关于四川省江安县“7·12”特大沉船事故的批复四川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江安县7·12特大沉船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报告》(川府[1998]53号,以下简称《报告》)收悉。
经商有关部门,现批复如下:一、1998年7月12日,四川省江安县发生特大沉船事故,死亡5人,下落不明88人。
事故发生后,四川省人民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
这起事故的调查工作符合《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今第34号)的有关规定。
二、同意《报告》对事故原因和性质的分析。
当班驾驶员周双福渡江位置选择不当,航路选择错误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事故间接原因是:江安县船总公司及其法人代表严重忽视安全,安全管理涣散;有关部门严重失职,安全管理和监督不力。
这是一起员任事故。
三、原则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其中对江安县交通局副局长黄家容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的同时,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党纪处分。
请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落实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决定;有关责任人员的党纪处理,请按照党纪有关规定办理;应由司法机关处理的有关责任人员,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请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并将落实情况报国家经贸委备案。
四、请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和监督,防止发生同类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一九九九年一月四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江安县“7·12”特大沉船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报告(川府[1998]53号)国务院:1998年7月12日,我省宜宾市江安县发生一起特大沉船事故。
事故发生后,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王金祥副省长为组长的事故调查组。
目前该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已经结束。
省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对《四川省人民政府“7·12”事故调查组关于江安县“7·12”特大沉船事故查报告》进行了审核,同意调查组对该事故原因、性质的认定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四川宜宾712事故报告观后感1
四川宜宾7·12事故报告观后感2018 年7月12日18时42分33秒,位于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内的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4142余万元。
围绕此次事故,检测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面向全体员工召开了安全事故警示会议。
会上,我们总结事故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企业严重违法违规。
恒达公司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违规生产、实际生产产品与设计不符等问题。
二、监管部门监管不力。
充分暴露出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对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以及地方政府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上没有严把安全关。
相信很多人都还记得发生在2015年的“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其惨状历历在目,有此前车之鉴,如今还是会发生类似事故,是当权者或普通职工心存侥幸还是真的无知者无畏?经济利益真的可以凌驾于人的生命之上吗?值得我们深思,一时的疏忽可能造成永世的遗憾,金钱再好,没有生命美好,时间再紧,没有安全要紧。
我们公司也是常与化学品打交道的企业,更是有部分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合物堆积,这就需要我们每一个员工引起高度重视,上至公司集团负责人,下至一线员工,无一例外。
日常隐患的收集汇报需要从下而上的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则需要由上及下的宣贯,二者缺一不可、相辅相成。
近两年公司确实加强了对安全生产的宣传与教育,但是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宿舍垃圾桶起火、实验室线路起火、车间起火等。
我认为究其根本原因仍旧是从基层到高层没有充分重视,存在侥幸心理,规章制度不能只停留在文字,而应该具体落实。
譬如从最不起眼的一项说起,实验区域及化学品相关车间应严禁烟火。
在相关区域均粘贴有显眼的禁止吸烟安全警示语,但是危险区域内吸烟现象屡禁不止,个人认为其原因就是安全意识薄弱,存在侥幸心理以及相关经济处罚未落实。
若“三令五申”不能达到目的,那就必须毫无情面的采取经济处罚,否则成不了规矩。
关于常山县住宅楼倒塌特大事故的批复
关于常山县住宅楼倒塌特大事故的批复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关于常山县“7·12”住宅楼倒塌特大事故的批复浙江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常山县“7·12”住宅楼倒塌特大事故处理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浙政发[1908]60号)收悉。
经商有关部门,现批复如下:一、1997年7月22日,你省常山县发生一起住宅楼倒塌的特大事故,死亡36人,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860万元。
事故发生后,浙江省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
这起事故的调查工作符合《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34号)的有关规定。
二、同意《报告》对事故原因和性质的分析。
该楼房工程质量低劣,特别是基础砖墙质量低劣和擅自改变设计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这是—起有关人员玩忽职守、工作严重失职和管理混乱造成建筑质量低劣引起的重大责任事故。
三、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请按干部管理权限落实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决定,按程序向党组织提出有关责任人员的党纪处分建议,公开宣布调查处理结果,并将落实情况报国家经贸委备案。
四、同意《报告》中提出的防范措施。
请认真组织落实,加强建设工程和建材的质量管理,防止发生同类事故,确保房屋建筑的安全。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一九九八年十月三十日关于常山县“7·12”住宅楼倒塌特大事故处理情况的报告(浙政发[1998]60号)国务院:1997年7月12日,我省常山县发生一起住宅楼倒塌的特大事故,造成36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860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委书记李泽民立即作出指示,要求当地党政领导竭尽全力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工作。
张启楣副省长迅即赶赴常山县指导抢救和处理善后工作,并成立了以省政府副秘书长周航为组长、省级有关单位领导和专家组成的事故调查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开展调查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经过7月12日上午9:30左右,常山县城南小区第51幢住宅楼中间偏东处上部出现裂缝,紧接着裂缝迅速扩大,相互向中间倾倒,在数秒钟内全部倒塌,当时在楼内的39人被压在废墟中。
2015年重特大事故汇总
2015年全国重特大安全事故1、长江福北水道沉事故最终确认共造成22人遇难1月17日电据中国交通报微博消息,至13时30分,江苏福北水道沉船事故失踪1人遗体找到,已经确认22人遇难。
22名失踪人员遗体被陆续发现并打捞出水。
此前消息显示,2015年1月15日15:40时左右,安徽省蚌埠市神舟机械有限公司新造船舶“皖神舟67”轮在长江福姜沙北水道试航过程中翻沉。
事发时船上共有25人(其中外籍人员8人:新加坡籍4人,印尼、马来西亚、印度、日本籍各1人)。
事故发生后,现场救助船舶第一时间成功救起2名落水人员,现场救助人员在1月16日05:36时又成功救起1名受困于沉船内的遇险人员。
2、山东莱州12人遇难连环相撞事故8名涉案者被刑拘据山东莱州市政府介绍,1月16日晚6时30分左右,荣乌高速莱州服务区南一公里处发生4车追尾相撞交通事故,截至22时,事故已造成12人死亡、3人受伤。
据了解,4辆车追尾事故发生后,其中两车起火燃烧,受伤人员多为一客车上乘客。
事故发生后,当地消防、卫生、公安、交通、安监、高速公路管理处等多个部门迅速赶往现场组织救援。
目前,3名伤者正在医院进行抢救,暂无生命危险,现场火势也已得到控制。
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3、广东梅州面包车失控侧翻致10人死亡2月4日春运首日,梅州兴宁与河源龙川交界处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面包车失控冲出路面坠落路边田圳。
事故造成10人不幸死亡,其中包括3名儿童。
另有两人重伤,1人轻伤。
或因雨天路滑车速过快当天上午8时50分许,天空正下着密密的濛濛细雨,一车号为“粤PN 0435”的河源籍非营运面包车从龙川驶往兴宁途中,在002县道叶塘镇上中村路段一急弯处失控不幸发生事故。
现场距龙川县界约700米。
当地村民介绍,8时50分许,有村民听到巨响,发现面包车侧翻,立即报警并救助。
救援人员发现路面上有刹车痕迹,路边护栏也被撞坏,怀疑因雨天路滑,车速过快酿事故。
由于车身变形严重,消防人员将车破拆后才将部分被困人员救出。
国内桥梁施工事故案例
目录一、水中施工事故案例 (2)1.1天津彩虹大桥桥墩承台钢围堰倾覆 (2)二、桥墩施工事故案例 (3)2.1天兴洲大桥铁路引桥 (3)三、支架法施工事故案例 (4)3.1深圳盐坝高速公路起点高架全互通立交桥 (4)3.2京福高速三明连接线互通A匝道桥 (5)3.3四川省自贡市某箱型拱桥大桥 (6)3.4广东广清高速增槎路连接线主线高架桥 (7)3.5绥芬河市新华街立交桥 (7)3.6广州珠江黄浦大桥引桥 (8)四、移动模架法施工事故案例 (9)4.1苏通大桥 (9)4.2温福铁路鹿城段高架桥 (10)五、拱桥施工事故 (11)5.1湖南凤凰沱江大桥坍塌事故 (11)六、吊装施工事故 (12)6.1郑州黄河二桥 (12)6.2广水京广铁路改造桥 (12)七、近几年桥梁坍塌重大事故 (13)7.1江西广昌一大桥突然坍塌致2死2伤 (13)7.2浙江杭州德胜高架拆除梁掉落 (14)7.3湖南平江一座大桥遭挖沙船撞击垮塌 (15)7.4武夷山公馆大桥发生垮塌事故 (16)7.5昆明在建新机场立交桥垮塌 (17)7.6青海西宁一在建高架桥桥墩钢筋骨架坍塌 (18)7.7抚顺月牙岛西跨河大桥坍塌 (19)7.8宁波轨道交通贝雷梁倒塌事故 (19)国内桥梁施工事故案例一、水中施工事故案例1.1天津彩虹大桥桥墩承台钢围堰倾覆事故经过:高潮位时,钢板桩四周突然向内倾覆,大量海水和泥沙涌入基础,工人被涌上水面,2人遇难;38根钻孔桩于基地以下约7m处挤断,向内倾斜!原因分析:1.对地质情况没有认真分析,区别对待!锚固段太浅;2.没有认真计算工况稳定等必要数据以指导施工;3.第3层支撑和围檩刚度不够;4.下部无支撑区域过大,钢板桩受外部水和土的侧压力而失稳;5.平撑与钢板桩没有电焊牢固!未形成整体受力体系。
二、桥墩施工事故案例2.1天兴洲大桥铁路引桥事故经过:2008 年11 月19 日,天兴洲大桥铁路引桥,用泵送混凝土进行第2次墩身灌注,浇筑高度为:6.5-17.5m范围,浇筑至15m时,墩身模板突然倾倒,作业平台上5人坠地,死亡1人。
魂断黄河 “9·23”特大沉船事故纪实
魂断黄河“9·23”特大沉船事故纪实沉船2004年9月23日清晨,黄河上空迷迷蒙蒙,在黄河两岸的滩涂中,点点白花与泛紫色的瓣蕊错落摇曳,鸟儿在白茫茫的棉田浪潮间欢鸣翻飞,怡人的美景展示出一派棉花大丰收景象。
6时许,临猗县角杯乡张郭村、潘西村等7个村庄的农民们一大早便三三两两聚集到了张郭村的黄河岸边,他们依照约定好的时间一同上船前往隔岸鸡心岛去采摘棉花。
在60多人的摘棉花的队伍中,有许多是受雇而来的农村妇女,东家们以每斤0.3元的价格雇佣她们到黄河对岸的滩涂地中采摘棉花,如果手脚利索的话,她们每天平均可以摘到130余斤,能挣到40余元钱,这些钱对家居黄河岸边的贫穷农民而言,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农民们开始陆陆续续上船了,60余人一同被塞进一条只有15米长、4米宽的柴油动力铁皮船里,没有人意识到危险,他们只关心如何能多摘棉花。
随着船老大樊宗义一声“起船了”的吆喝,船离开了河岸。
船老大樊宗义对这艘从西辛村农民韩孝春手中租来的船似乎不太熟悉,虽然他明知像这样尺寸的船载上60余人超出国家规定的二倍还多,但为了节省柴油,节省时间,当船体在水中出现左右失衡的情况时,他还是侥幸地企望能尽快驶到对岸。
来自角杯乡潘西村的19岁姑娘刘晓紧紧挽着她二婶张青英的胳膊。
当摇摇晃晃的铁皮船嘟嘟地航过河心时,她的心稍稍松了一口气,但船的左右摇摆还是令她感到了害怕,她盼望着能快点上岸。
张郭村的樊小春已年满50,今天,他也和那些妇女、小孩子一起到对岸摘棉花挣些零用钱。
这位老人是戏耍着黄河水长大的,他深懂水性,熟知船性。
在船发动时,他已经感觉到船吃水太深,晃动的程度令他觉到铁皮船是在“小马拉大车”。
虽然,樊小春老汉深感不对劲,但他还是挤在船舷靠尾部右帮,没有叫船老大将船返回。
铁皮船艰难地忽闪忽闪着继续航行着,发动机似乎出了故障,骤停骤转,船老大樊宗义额头冒出了冷汗。
是不是没有油了?根据经验和他的直观感觉,没有油的可能性很大。
樊宗义使劲将油门踩到底,希望距西岸还有咫尺之遥的铁皮船再加上一把劲。
泸州市合江县交通事故
泸州市合江县“2002.8.2”特大沉船事故一、事故简要经过:2002年8月2日12时30分,四川省合江县航运二公司所属“合二航7号”客渡船载客60人(包括船员4人),由长江南岸横渡至北岸,在狗家滩处下客19人后继续上行途中,由于操作不当,客船右舷尾部与停靠的“泸州4-004”驳船左舷艏部碰撞后,船舶倒头翻沉,船上41人全部落水,造成21人死亡,5人失踪的特大水上交通事故。
二、事故原因及性质1、当班驾驶员邓帮良安全意识不强,冒险蛮干。
“合二航7号”客渡船在由南岸过河驶往北岸的过程中,驾驶员已察觉船舶的主机动力不足,怀疑车叶被江中杂物缠绕,到达北岸缓流水域后,采用了倒车的简易措施企图摆脱缠绕杂物,在没有确认是否彻底清除缠绕物的情况下(沉船打捞上岸检查,确还有杂物缠绕双车螺旋浆),就盲目继续向上行驶,在狗家滩处下客时也末对船舶的车叶进行仔细检查,或是采取在此全部下客靠泊的措施,而是继续冒险向目的停靠点大双溪行驶,给下一危险局面的出现埋下祸根。
因此驾驶员邓帮良安全意识不强,冒险蛮于是造成这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2、航路选择不当。
“合二航7号”客渡船舶在狗家滩开航继续上行驶至靠泊的“泸州4 004”号驳船时,选择了与该驳船外沿约2.5米的横向距离行驶。
根据流体力学原理,客渡船与“泸州4-004”驳船之间的过水断面较小的情况下,内档流速增大,船侧压力降低,而客渡船左舷外侧压力大于内档压力,形成压力差,致使船舶越走与驳船的横距越近,产生“船吸”现象,出现紧迫局面。
因此航路选择不当是导致这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二。
3、驾驶员临危处置措施不当。
当“合二航7号”客船与驳船产生“船吸”现象,在出现紧迫局面的情况下,驾驶员没有采取扬头或降低船舶速度的有效措施摆脱危险,而是怀着侥幸的心理继续冒险行驶,导致客渡船舶的右舷尾部顶棚与驳船左舷艏部黑杆发生触碰后,船舶向左倒头并向左舷倾斜,横向流入靠泊五艘空载驳船的艏部“虎口”,旅客惊慌跑向客船左舷一侧,此时客渡船上部受空驳挤压,下部受激流冲压和乘客的左舷集舷力矩,三力作用下形成较强的合力偶,“合二航7号”客渡船舶瞬间向左侧翻沉。
四川省犍为县“7.2l”特大沉船
四川省犍为县“7.2l” 特大沉船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88年7月21日,四川省重庆轮船公司乐山分公司所属“川运24号”客轮载客322人(含船员23人),从宜宾驶往乐山,于下午3时10分行至犍为县峰子湾水道,发生客轮翻沉,死亡、失踪共计166人,直接经济损失1830000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这次特大沉船事故的发生,虽然与岷江河流水情较复杂有一定关系,但主要是当班船长思想麻痹,驾驶操作不当,忽视安全生产造成的。
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三、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1.“川运24号”客轮值班船长罗某忽视安全生产,选择航线不当,驾驶操作失误,是造成这次特大沉船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本应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其已落水死亡,故不再追究。
2.四川省重庆轮船公司乐山分公司副经理陈某,分管公司生产和安全工作,平时对船员忽视安全教育,管理不严,对岷江河段安全航行的具体措施落实不够,对此次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决定给予其撤职处分。
3.四川省重庆轮船公司乐山分公司经理康某,是该分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管理督促不够,特别是对高级船员要求不严,对此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鉴于康某在事故发生后能接受教训,工作积极,表现较好,群众反映工作实在,给予康某行政记大过处分,并按有关规定,处以本人月标准工资50%的罚款,停发6个月奖金。
4.四川省重庆轮船公司经理李某,身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新形势下对船员特别是高级船员的安全思想教育抓得不紧,管理不严,对该公司船舶航行河段不安全隐思缺乏调查研究,帮助驾驶人员注意提高操作技能总结安全航行经验不够,对此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并按有关规定,处以本人月标准工资30%的罚款,停发3个月奖金。
5.四川省重庆轮船公司副经理李某,分管安全生产,协助经理抓安全工作,检查督促下属单位工作不力,但监于该同志任职时间不足1年,免于行政处分,处以本人月标准工资30%的罚款,停发3个月奖金。
2018年十大危化品火灾爆炸事故盘点——国内十大火灾爆炸事故
换燃料过程中由于阀门内漏造成煤气
进入燃烧炉内,煤气与空气在炉内混
合遇火源发生爆炸。
5 河北金万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11·7”较大爆炸事故
伤亡损失等 级:
后果影响等 级:
综合评定等 级:
. 4 山东枣庄市泓劲商贸有限公司“3·27”较大爆炸事故
关键词:【废旧储罐 违规动火 2 , 6 -二硝基苯 酚】
O.8 临沂市金山化工有限公司“2·3”较大爆燃事故
伤亡损失等 级:
后果影响等 级:
综合评定等 级:
O.7 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爆炸事故
关键词:【苯罐 检维修 受限空间】
2018年5月12日15时25分左右,在上海赛 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用工程罐区位 置,上海埃金科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的 作业人员在对苯罐进行检维修作业过程 中,因苯罐发生闪爆,造成在该苯罐内进 行浮盘拆除作业的6名作业人员当场死
伤亡损失等 级:
后果影响等 级:
综合评定等 级:
9 河北唐山华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1”较大火灾事故
关键词:【污水储罐 承包商 检维修】
2018年3月1日12时20分,迁安市天良建 筑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其承包的唐山 华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苯加氢车间酸性污 水暂存罐管道改造作业过程中发生爆燃引 发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直 接经济损失约537.25万元。
爆炸
事故直接原因:中国化工集团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 司聚氯乙烯车间的1#氯乙烯气柜长期未按规定检
修,事发前氯乙烯气柜升降部分出现卡顿,环形水 封失效导致氯乙烯发生泄漏,随即压缩机入口压力 降低,操作人员没有及时发现气柜卡顿,仍然按照 常规操作方式加大压缩机回流,进入气柜的气量加 大,加之阀门调大过快,氯乙烯冲破环形水封,气 柜内约2000立方米氯乙烯泄漏,沿风向往厂区外扩 散,遇明火发生爆燃。
真实案例---“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调查报告
“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调查报告2015年6月1日21时约32分,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所属“东方之星”号客轮由南京开往重庆,当航行至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长江大马洲水道(长江中游航道里程300.8千米处)时翻沉,造成442人死亡(事发时船上共有454人,经各方全力搜救,12人生还,442具遇难者遗体全部找到)。
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
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国务院即派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搜救工作,湖北省、重庆市及有关方面组织足够力量全力开展搜救,并妥善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同时,要深刻吸取教训,强化各方面维护公共安全的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李克强总理立即批示交通运输部等有关方面迅速调集一切可以调集的力量,争分夺秒抓紧搜救人员,把伤亡人数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及时救治获救人员。
6月2日凌晨,李克强总理率马凯副总理、杨晶国务委员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紧急赶赴事件现场指挥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6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先后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组织各方面专家,深入调查分析,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不放过一丝疑点,彻底查明事件原因,以高度负责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国务院“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调查组(以下简称事件调查组),由安全监管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气象局、全国总工会、湖北省和重庆市等有关方面组成,并聘请国内气象、航运安全、船舶设计、水上交通管理和信息化、法律等方面院士、专家参加。
事件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克服各种异常困难,连续作战,紧紧围绕“风、船、人”三个关键要素,分析梳理出社会重点关注的相关问题,不断充实加强调查力量,调整完善调查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谈话问询和勘查取证,运用科学手段分析论证。
调查期间,先后调阅了船舶、企业和有关单位的大量原始资料,收集汇总各类证据资料1607份、711万字;对生还旅客、船长、船员及同水域相邻船舶有关人员和目击者进行逐一调查取证,形成50余万字的询问笔录;组织专家对船舶进行了细致全面勘查,并委托专门机构对物证进行解读鉴定;调取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全球定位系统(GPS)数据制作船舶轨迹图,先后多次进行了风洞风载模型试验、水池倒航操纵模型试验、航海模拟器仿真模拟试验,还原了事发时气象、船舶行驶和船员操作过程;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船舶建造和历次改建以及事发前实载状态的稳性进行了认真复校核算;对事发风灾区附近360平方千米范围内的14个重点区域进行了多轮实地勘查和空中航拍,调取气象卫星、天气雷达、地面气象站等观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先后7次组织北京大学、南京大学、灾害天气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和中国气象局等上百名国内外专家一起进行专题研究,在综合分析气象卫星、新一代多普勒雷达和地面气象自动站分钟级观测数据,以及现场调查情况、目击者笔录等多种资料的基础上,科学判定了事发时的天气状况。
东平渔港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东平渔港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引言东平渔港是山东省东平县最大的渔业基地,是当地渔民出海捕捞的重要场所。
然而,最近发生的一起火灾事故给这个美丽的渔港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找出火灾的原因,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和分析。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火灾起因和可能的原因,以及可能的改进措施。
这份报告旨在提供有关东平渔港火灾原因和教训的详细信息,并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为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提供一些帮助。
一、火灾情况1.1 火灾发生时间及地点东平渔港火灾发生于2021年7月12日凌晨3点左右,在渔港的渔船码头附近。
火灾发生后,渔港的消防队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扑灭,但由于火势较大,花了将近5个小时才完全扑灭。
1.2 火灾影响范围由于火灾发生在凌晨,渔船码头附近基本没有人员受伤。
但由于火势过大,扑灭时间过长,造成了渔港渔船码头一带的渔船、货物和设施受到了严重的破坏,损失巨大,直接经济损失达数百万元。
二、火灾原因调查2.1 火灾起因经过现场调查和目击者证言,火灾起因是由于渔港一处渔船停靠点附近的油桶起火引起的。
火势迅速蔓延并波及到了周围的多艘渔船和堆放的货物。
2.2 可能的原因针对火灾起因,我们对渔港的管理、操作、设施等方面进行了调查和分析,整理出了可能的原因及其分析如下:2.2.1 初步调查初步调查结果显示,火灾可能由于渔港管理方对于危险品储存管理不到位,导致油桶存放在非指定区域的堆放货物附近,引发了火灾。
同时,由于渔港的消防设施和应急处置措施不够完善,使得火灾无法及时有效地得到控制和扑灭。
2.2.2 安全生产管理通过对渔港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调查发现,管理方对于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处理的规定和措施不够健全,渔船码头周围存在大量的易燃、易爆物品,这给渔港的安全生产带来了潜在的安全隐患。
2.2.3 消防设施和应急处置调查显示渔港的消防设施和应急处置设备不够完善,且未经定期维护和检修,消防设施和设备的运行状态存在较大隐患。
在火灾发生后,部分消防设施和设备的故障使得消防人员无法对火势有效控制,扑灭火灾的时间延长,造成了火灾严重后果的产生。
四川省某县“7·12”特大沉船事故
四川省某县“7·12”特大沉船事故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时间:1998年7月12日8时30分。
(二)事故发生地点:四川省宜宾市某县县城猫儿沱渡口。
(三)事故单位,某县轮船总公司。
某县交通局所属集体所有制航运企业。
(四)事故船舶:川江安渡0016号客渡船。
1984年1月建造完成,1998年4月9日改建完工,1998年5月10日经某县船舶检验站检验并发放船舶检验证书,有效期为1999年4月8日。
1996年10月由某县轮船总公司向某县港监所申请船舶登记,取得所有权证书和国籍证书,船籍港为江安。
该船为横骨架式钢质船舶,总长19.62米。
宽3.2米,双机双浆双舵,核定主机功率22千瓦,总吨位31吨,核定载客140人。
船舶的稳性、干舷、结构强度满足规范要求,图纸、资料齐全,证书、证件均符合国家规定。
(五)事故当事人:当班驾驶员周双福,男,49岁,某县轮船总公司职工,渡运公司承包人,川江安0016号客渡船承包人,持五等驾机员适任证书,有效期至2003年5月14日。
当班轮机员徐勇,男,44岁,持五等司机证书,有效期至2001年1月24日。
(六)伤亡情况:死亡5人,下落不明88人。
(七)直接经济损失:292.4万元。
二、事故经过1998年7月12日上午7时50分,川江安渡0016号客渡船由周双福驾驶,由长江南岸某县江安镇官驿门码头开往北岸,此为当日第四满渡次。
8时10分,渡船在北岸车渡码头上客后,上驶至第二停靠靠点令牌石装客。
按常规应继续沿江岸上行至陡泥石后再横渡过江,但由于突遇水流变化,上行受阻,该船便顺势过江。
渡船顺水流斜行至长江南岸重庆轮船公司宜宾分公司趸船处,调顺船身后沿在此停靠的“四川308船队”外沿向上行驶并逐步向岸边收船,在此过程中渡船尾部触碰到“四川308”船队“川甲238“驳右首部,船体向右倾斜,随即头南尾北向右翻沉(见附件:“7·12”事故环境图、航迹图、沉船过程示意图:略)。
四川宜宾恒达“7·12”事故问题剖析
四川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有关问题剖析孙广宇(2018年7月17日)2018年7月12日晚18时42分33秒,位于四川省江安县工业园区的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爆炸着火事故,共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爆炸还造成二、三车间起火燃烧,过火面积1800m2,一车间、库房、烘干房、分析室、办公楼等建筑受到不同程度破坏。
这起事故是自2012年造成29人死亡的河北克尔“2〃28”爆炸事故以来,死亡人数最多的化工事故,引起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及国务委员王勇均对这起事故作出了重要批示,提出了明确要求。
同时,社会舆论高度关注,主流媒体对事故损失、搜救进展及责任追究等情况进行了跟踪报道。
刚才,大家通过视频片已经了解了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结合事故现场勘查、技术分析等前期调查情况,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看,该起事故至少暴露出以下突出问题:一、有关企业层面(一)事故企业目无法纪,唯利是图,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恒达科技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系江安县政府招商引资入园项目。
2016年4月,该公司取得江安县发改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设计年产2000吨5-硝基间苯二甲酸,300吨2-(3-氯磺酰基-4-氯苯甲酰)苯甲酸。
作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该公司应依法通过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后才能建设;安全设施施工完成并经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组织制定试生产方案、开展试生产。
但是从初步调查情况来看,事故单位完全无视法律法规要求,自己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安全风险完全失控。
一是未批先建。
2017年7月,宜宾市安监局就检查发现该企业未批先建,要求其立即停工并补办危化品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该企业仅在2017年12月补办了宜宾市安全监管局发给的安全审查意见书,2018年3月15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通过,在办理有关许可手续的同时,拒不执行停止建设指令,至事故发生前,办公楼、分析室、烘干房、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库房、储罐区等主要建筑物已基本完成。
四川沉船事件
四川沉船事件引言:四川沉船事件是指发生在四川省境内的一起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沉船事故。
这起事件发生在某年某月某日,由于种种原因,一艘载有乘客的船只在航行中出现了问题,最终导致船只倾覆并沉没。
作为一起引起广泛关注的事件,四川沉船事件引起了舆论的广泛讨论和对相关责任人的质疑。
本文将对四川沉船事件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探讨,以期更好地了解此次事件的原因及其对社会的影响。
事件经过:四川沉船事件发生在一艘游船在川江上航行中的时候。
据目击者的描述,当时的天气情况良好,河流水流平稳。
然而,在航行过程中,船只突然出现晃动和倾斜的情况,乘客们立即感到不安。
船只迅速倾覆,并开始下沉。
事故发生后,附近的救援队伍和民众立即展开了抢救行动,但不幸的是,船上大部分乘客未能及时获救。
最终,造成了大量人员死亡和财产损失的悲剧。
事故原因:至今,四川沉船事件的具体原因仍然在调查中,但一些初步报告和目击者的证词提供了一些线索。
据报道,这艘游船是一艘老旧船只,船体存在磨损和腐蚀的迹象。
而且,船只的载客量超过了安全标准,导致船只超载。
这可能是沉船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此外,还有人猜测船只在航行中可能受到了其他外界因素的影响,例如航道的淤积和水域的水质问题。
然而,这些都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和实验来确认。
社会影响:四川沉船事件对社会造成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这起事件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乘客家属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经济损失。
其次,此次事故对整个游船行业造成了沉重打击,引发了对游船安全的广泛担忧。
在事件发生后不久,相关部门开始对游船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并加强了对游船行业的监管。
此外,四川沉船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相关责任人的质疑和议论,呼吁加强责任追究和安全管理。
教训与启示:四川沉船事件给我们带来了一些重要的教训和启示。
首先,船只的安全和维护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
尤其是对于老旧船只,应该更加频繁地进行检修和维护,以确保其安全性。
其次,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章制度,特别是对于游船等载人交通工具,应该实行严格的限载政策,以保证乘客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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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某县“7·12”特大沉船事故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时间:1998年7月12日8时30分。
(二)事故发生地点:四川省宜宾市某县县城猫儿沱渡口。
(三)事故单位,某县轮船总公司。
某县交通局所属集体所有制航运企业。
(四)事故船舶:川江安渡0016号客渡船。
1984年1月建造完成,1998年4月9日改建完工,1998年5月10日经某县船舶检验站检验并发放船舶检验证书,有效期为1999年4月8日。
1996年10月由
某县轮船总公司向某县港监所申请船舶登记,取得所有权证书和国
籍证书,船籍港为江安。
该船为横骨架式钢质船舶,总长19.62米。
宽3.2米,双机双浆双舵,核定主机功率22千瓦,总吨位31吨,核定载客140人。
船舶的稳性、干舷、结构强度满足规范要求,图纸、资料齐全,证书、证件均符合国家规定。
(五)事故当事人:当班驾驶员周双福,男,49岁,某县轮船总公
司职工,渡运公司承包人,川江安0016号客渡船承包人,持五等驾
机员适任证书,有效期至2003年5月14日。
当班轮机员徐勇,男,44岁,持五等司机证书,有效期至2001年1月24日。
(六)伤亡情况:死亡5人,下落不明88人。
(七)直接经济损失:292.4万元。
二、事故经过
1998年7月12日上午7时50分,川江安渡0016号客渡船由周双福驾驶,由长江南岸某县江安镇官驿门码头开往北岸,此为当日第四
满渡次。
8时10分,渡船在北岸车渡码头上客后,上驶至第二停靠
靠点令牌石装客。
按常规应继续沿江岸上行至陡泥石后再横渡过江,但由于突遇水流变化,上行受阻,该船便顺势过江。
渡船顺水流斜
行至长江南岸重庆轮船公司宜宾分公司趸船处,调顺船身后沿在此
停靠的“四川308船队”外沿向上行驶并逐步向岸边收船,在此过
程中渡船尾部触碰到“四川308”船队“川甲238“驳右首部,船体
向右倾斜,随即头南尾北向右翻沉(见附件:“7·12”事故环境图、航迹图、沉船过程示意图:略)。
事故发生后,某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在家领导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有关部门紧急开展施救。
宜宾市市长李敦伯等市委、市政
府领导率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于当日赶赴事故现场,立即成立了以市
长李敦伯为组长的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和以副市长曾远志为组长的事
故调查组,迅速开展了清查落水失踪人员、事故善后和事故调查各
项工作。
省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宋宝端省长、张中伟、王金祥副省长立即
就事故处理作出指示。
王金祥副省长、辜仲江副秘书长率省安办、
交通厅、监察厅、公安厅等有关部门领导赶赴宜宾、江安,看望慰
问事故生还人员、遇难者家属和参加施救和善后工作的干部群众,
对事故善后处理和调查作出了重要指示,成立了省政府“7·12”事故调查组并立即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
由于事故发生后正值长江汛期,渡口封渡,通讯设施也因雷电部分受损,给事故落水失踪人员清查带来较大困难,某县委、政府为此组织了大量人力开展清查工作。
到7月25日止查明,此次事故中共有139人落实水,其中44人获救生还(其中船员3人),认领尸体5具,下落不明88人(其中:船员4人:已打捞尸体16具因高度腐烂无法认领),其他2人(肇整者周双福下落不明,已被公安机关通缉;其妻赖景坤获救后因心脏病死亡)。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按常规,该船应沿长江北岸上行至陡泥石后再横渡过江,但周双福
在上行遇水变化受阻后,未采取稳住船向,待水势恢复正常后再继
续上行的正确操作方法,而是顺势过江,比正常渡江位置下移近300米,导致渡船顺水流斜行至南岸重庆轮船公司宜宾分公司趸船以下,发生事故前一系列复杂情况。
这一因素与事故发生具有一定关联。
渡船至南岸重庆轮船公司宜宾分公司趸船所泊“四川308”船队外侧时,错误选择了距船队外缘“川甲223”驳船仅2米的航路平行上驶,因距离过近,产生船吸现象,造成该船扬头困难,孕育着事故因
素。
当渡船在被动情况下侥幸驶过“川甲223”驳后没有及时调整航向,而是错误地过早收船,导致渡船尾部触碰到“四川308”船队中驳“川甲238”右首部,发生垫尾倒头翻沉,酿成此次恶性事故。
因此,渡江位置选择不当和航路选择错误是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调查表明,上述问题的产生不是偶然的,与周双福本人重利轻责,忽视安全,冒险蛮干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7月7日,首次洪峰通过江安,该段长江水位超过14米,超过了当地渡口封渡水位。
周双福作为整个渡运公司承包人,通知了所辖另
外两个渡口封渡停航,而他自己承包的该渡口不但不停航,而且从
此日起将票价由1元提高到2元。
由于水流湍急,周双福承包的川江安0016号客渡船船小,马力低,出现了在江中打转不能靠岸的险情。
总公司副书记徐德洪、副经理罗禄俊等在检查中发现上述问题,要
求周双福停渡,但周不从。
徐、罗遂调较大的3号轮化替0016号横渡,并已行驶了两个渡次。
但周双福又擅自撤下3号轮,继续使用0016号冒险渡动,孕育着严重的事故隐患。
(二)间接原因
1.某县轮船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涣散,今年以来取消了公司领导分
管安全生产制度,公司内部领导和安全机构职责不明确,日常安全
管理不落实。
经理彭泽东安全生产意识十分淡薄,对公司安全生产
工作很少过问。
据调查,今年来公司没有明确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没有统一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更没有安排布置重点时期和重
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和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近三年公司未开过
安全生产总结表彰会;承包中存在严重的以包代管现象,承包合同
中安全生产要求和责任不明确,片面强调出问题由承包人负责,造
成承包人不服管理,只图赚钱,忽视安全;彭泽东对今年大汛期间
航运期间航运安全极不重视,7月7日县交通局召开水上安全紧急会议,彭不传达,不认真贯彻。
7月7日川江安渡0016号冒险航行出
现重大险情,公司副书记徐德洪、副经理罗禄俊等人制止无效后先
后向其汇报,彭听后不置可否,也不采取措施进行制止、纠正,客
观上助长了周双福的违章行为。
某县轮船总公司及其法人代表彭泽
东严重忽视安全,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管理原因。
2.某县港监所、航务所(与县渡口管理所、港口管理所合署办公),在事故前对本县水上及渡口安全作了大量工作。
但工作制度不落实,岗位职责不明确,大汛期间,特别是水位接近和超过封渡水位的非
常时期,未对渡口实行严格的现场管理,对7月7日川江安渡0016
号冒险航行的重大险情严重失察,使处在监督、管理部门眼皮底下
的渡口、渡船处于失控、失管状态。
这是导致本次事故的重要管理
原因。
3.某县交通局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作出了大量的工作,但对该县轮
船总公司安全生产存在的严重问题严重失察,对县港监所、航务(渡口、港口)所的工作检查督促不到位,对汛期水上运输安全工作满足于一般布置和号召,缺乏明确具体的要求,检查督促不力。
这也是
导致本次事故的重要管理原因。
4.某县人民政府对今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多次部署和强调,但对
汛期水上交通安全问题估计不足,缺乏明确的工作制度、巡视检查
制度,对汛期水情通报和紧急汛情的发布不及时、不规范、不落实,对县交通局、防汛办等部门的工作检查督促不力,对县轮船总公司
安全生产存在的严重问题失察。
安全生产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职
责不清、关系不顺的现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未落到实处。
这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一个管理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