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工作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药剂科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确保医院药品质量、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剂科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药品管理、使用的相关科室。
二、药剂科职责1. 负责医院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剂、供应等工作。
2. 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3. 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上报工作。
4. 负责临床药学工作,为临床提供药学服务。
5. 负责药品信息管理,及时更新药品信息。
6. 负责药品价格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
三、药品采购管理1. 药剂科应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制定年度药品采购计划。
2. 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优先选择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药品。
3. 药品采购实行集中招标采购,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四、药品验收管理1. 药品到货后,药剂科应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药品质量、数量、包装、标签、说明书等。
2. 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处理。
3. 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做好入库登记,妥善保管。
五、药品储存管理1. 药剂科应根据药品性质,合理划分储存区域,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规定。
2. 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做好药品库存管理,确保药品供应充足。
六、药品调剂管理1. 药剂科应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合理调配药品。
2. 药剂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严格执行调剂操作规程。
3. 药剂科应建立调剂差错登记制度,对调剂差错进行及时纠正和总结。
七、药品质量管理1. 药剂科应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 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对不良反应进行及时上报。
八、药品信息管理1. 药剂科应建立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药品信息。
2. 为临床提供药品信息查询服务,保障临床用药需求。
医院药剂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药剂管理工作,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与分工1. 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调剂、制剂、临床药学等工作。
2. 院长及主管副院长负责监督、指导药剂科各项工作,确保药品质量。
3. 医院药事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对药剂科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4. 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门诊部等使用药品的部门,应积极配合药剂科做好药品管理工作。
三、药品采购与验收1. 药剂科应根据临床用药需求,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选择合法、合规的药品供应商。
2. 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招标采购。
3. 药剂科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四、药品储存与养护1. 药剂科应按照药品的温湿度要求,设置专用仓库,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规定。
2. 药剂科应建立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3. 药剂科应建立药品养护制度,对易变质、易燃、易爆等特殊药品,采取相应的养护措施。
五、药品调剂与供应1. 药剂科应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及时、准确地调剂药品。
2. 药剂科应建立药品供应制度,确保药品供应充足、及时。
3. 药剂科应加强药品调剂人员的培训,提高调剂水平。
六、药品使用与临床药学1. 临床科室、医技科室、门诊部等使用药品的部门,应严格执行药品使用规定,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药剂科应开展临床药学服务,对临床用药进行指导和监督,提高用药水平。
七、药品质量检查与评估1. 药剂科应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2. 医院药事委员会对药剂科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事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医院药剂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医院药剂管理工作,提高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促进医院药学事业的发展。
药剂科质量管理制度
药剂科质量管理制度药剂科质量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本院药品采购、保存、使用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杜绝违纪行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参照医院历年来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一)处方管理1、本院药剂科只接受本院具有处方权医务人员的处方,进修人员需经医教科批准、药剂科备案后方有处方权,外单位具有处方权的人员所开处方需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在本院药房配药。
2、处方必须符合处方规范要求,门诊处方必须附有与处方金额、姓名相同的发票,否则药房不予配方。
3、所有处方都应有处方权的医生签名方可配药,处方三日内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生更改日期,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4、门诊处方每次药量一般不超过3—7日,慢性病不超过1个月,急诊处方不超过3日,出院带药处方不超过1个月量,特殊情况需经副主任以上医师、科主任或医教科批准。
5、不准开大处方、人情方。
严禁开搭车药,违者按处方金额10倍罚款。
公费病人必须用公费处方开方。
6、大金额处方(每张处方价超过500元),必须由科主任以上领导批准,贵重药品、控制药品必须按医院规定审批。
7、住院病人用药必须在医嘱上记录,并注明科室(病区)、床号、住院号,医生不得跨病区开药。
8、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
如处方有错,应通知医生更改后配发。
药剂科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药剂人员应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领导处理。
9、药房处方必须按规定统一专人保管,未经科室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处理,不得遗失或烧毁。
(二)药品管理1、药房药品应定位存放,任何人对紧俏药品不得私自放置、截留。
2、贵重药品及特殊药品药剂科应做日报表,每天盘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除抢救病人急需的药品外,未经院领导批准药房不得同意任何人向药房借药。
借药应出具院领导批准的借条,并由经手人负责追讨。
4、任何人不得到药剂科私自调换药品,公家调换药品需经院领导批准。
5、非药房人员不得进入药房,药房内禁止会客或带小孩。
药剂科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药剂科生产安全管理,保障生产过程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药剂科主任对本科生产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确保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药剂科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生产安全工作负责,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生产安全。
三、安全管理措施1. 设备管理(1)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严禁违规操作设备,严禁超负荷使用设备。
2. 人员管理(1)药剂科各岗位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应急处理措施。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对员工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 生产过程管理(1)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2)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3)生产过程中严禁违规操作,严禁酒后上岗。
4. 药品管理(1)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确保药品质量。
(2)对药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合格后方可出厂。
(3)对过期、变质、失效的药品进行妥善处理。
5. 应急管理(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事故。
四、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集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药剂科主任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药剂科管理制度与职责范文
药剂科管理制度与职责范文一、药剂科管理制度1.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药品采购需经药剂科主管医师审批,并按照充分竞争、透明公开的原则进行;(2)药品采购应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履约;(3)药品采购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建立供应商档案,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合作。
2.药物入库管理制度:(1)药剂科主管医师负责监督药物入库工作;(2)入库前应对药物进行验收,确认其是否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3)药物入库后应及时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建立药库卡片,并妥善保管药物。
3.药物配送管理制度:(1)药剂科应按照临床科室的用药需求,进行药物配送;(2)药物配送应达到准确、及时、安全的要求;(3)药物配送前应进行验收,确认配送的药物品种和数量与临床科室的需求一致。
4.药品调剂管理制度:(1)调剂药物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2)调剂药品前应查阅相关信息,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3)调剂药品应按照所需药物的种类、数量进行,严格执行医嘱要求。
5.药物使用管理制度:(1)药剂科应按照医嘱要求,准确计算药物的剂量,并进行药物的配制;(2)使用药物前应对药物进行核对,并评估患者的药物使用风险;(3)药物使用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及时反馈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
二、药剂科职责范文药剂科是医院药学工作的重要部门,其职责主要包括药物采购、入库、配送、调剂等方面。
以下是一个药剂科职责范文,供参考。
1.药品采购:药剂科负责对所需药物进行采购工作,保证药物的质量和供应的及时性,还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药品招标和合同签订。
2.药物入库:药剂科负责对采购的药物进行验收,并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和妥善保管,防止药物的过期和损坏。
3.药物配送: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的用药需求,进行药物的配送工作,以确保临床科室的用药及时准确。
4.药品调剂:当临床科室需要其中一种特殊药物剂量或配制时,药剂科负责根据医嘱要求进行调剂,以满足医生治疗需要。
药剂科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药剂科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医护人员及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药剂科主任全面负责药剂科安全管理工作,对科室安全负总责。
2. 科室各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对自身工作区域的安全负责。
3. 科室设立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安全教育工作。
三、安全措施1. 药品采购与验收(1)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制度,选择正规供应商,确保药品质量。
(2)药品验收时,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效期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
2. 药品储存与养护(1)药品应按类别、规格、效期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药品储存环境适宜。
(2)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如温度、湿度、通风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定期对在库药品进行养护,发现过期、变质、污染等药品,及时清理。
3. 药品调剂与配药(1)调剂人员应熟练掌握药品知识,严格按照处方要求配药。
(2)调剂过程中,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4. 危险品管理(1)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危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危险品储存于专用库房,实行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3)危险品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5. 安全教育与培训(1)定期对科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新员工入职时,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3)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安全检查与考核1. 科室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年度对科室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科室绩效管理。
3.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药剂科主任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药剂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药剂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药剂科是医院药学工作的重要部门,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制备、配送和质量控制等工作。
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与安全,药剂科需要建立一套科学、严格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建立药品采购清单,明确采购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要求。
2.确保采购药品的来源合法、质量可靠,与药品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
3.建立采购药品的验收制度,对进货药品进行质量检验,不合格药品及时退换。
二、药品储存管理制度1.建立药品分类和分区储存制度,确保不同品种的药品分开储存。
2.定期对药品储存环境进行检测和监测,如温度、湿度等指标。
3.制定药品储存标准和防止交叉污染措施,防止药品受到污染和变质。
三、药品制备管理制度1.建立药品制剂配方和操作规程,确保制剂过程符合药典规定。
2.制定药品制剂的质量控制标准和检测方法。
3.建立药品制剂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备查相关制剂过程记录和质量检测报告。
四、药品配送管理制度1.建立药品配送流程和责任制,确保配送及时、准确。
2.建立药品配送车辆和容器的洁净、卫生管理制度。
3.制定药品配送的记录和追溯制度,方便对配送过程进行检查和查找。
五、质量控制管理制度1.建立药品质量控制标准和检测方法,对进货药品和制剂进行质量检测。
2.建立药品质量风险评估和监控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3.制定药品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和整改。
六、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药品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药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2.加强药品知识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药剂科人员的安全意识。
3.建立药品不良事件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和追溯不良事件的原因。
以上是药剂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建立和执行这些制度,可以有效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药剂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二),____字一、引言药剂科是医疗机构中非常重要的部门,主要负责药品的采购、入库、分类储存、配制、发放和管理等工作。
一级医院药剂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一级医院药剂科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合理使用,提高医院药学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剂科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药品管理、使用、监督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药剂科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保管、调剂、临床药学、药学信息等工作。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四条药剂科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采购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集中招标采购。
第五条药剂科应建立药品采购档案,详细记录药品采购信息,包括供应商资质、药品质量、价格等。
第六条药剂科应定期对药品采购情况进行评估,确保药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第三章药品供应与保管第七条药剂科应建立健全药品供应制度,确保药品供应及时、充足。
第八条药剂科应严格按照药品储存条件进行保管,定期检查药品质量,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
第九条药剂科应建立药品出入库管理制度,详细记录药品出入库信息,确保药品数量准确。
第四章药品调剂与临床药学第十条药剂科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确保处方调剂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十一条药剂科应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制定,提高药物治疗效果。
第十二条药剂科应定期对临床用药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章药学信息管理第十三条药剂科应建立健全药学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整理、发布药品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药剂科应定期对药学信息进行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十五条药剂科应积极开展药学咨询服务,为患者提供用药指导。
第六章质量与安全管理第十六条药剂科应建立健全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
第十七条药剂科应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抽检,对不合格药品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药剂科应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报告和处理药品不良反应。
第七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九条药剂科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药剂科管理所有制度
药剂科管理所有制度药剂科管理制度是医院药品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药品使用效率、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减少药品浪费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药剂科管理制度包括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报废等环节,需要建立有效的制度和规范流程,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下面将对药剂科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一、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1 药品采购计划:药剂科应根据医院临床需要和药品库存情况,每季度编制药品采购计划,并报医院行政部门审批。
1.2 药品供应商选择:药剂科应建立药品供应商档案,并根据信誉度、价格、质量等因素选择合作供应商,并定期进行评估和监控。
1.3 采购程序:药品采购应按照采购程序进行,包括征询多家供应商报价、比较价格和质量、签订采购合同等。
1.4 药品验收:药剂科应建立药品验收标准和程序,对采购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并及时记录和归档验收记录。
1.5 退货管理:对于过期、破损或质量有问题的药品,药剂科应及时向供应商退货,并做好退货记录。
二、药品储存管理制度2.1 药品储存环境:药剂科应建立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储存环境,包括温度、湿度、光线等因素的控制和监测。
2.2 药品分类储存:药剂科应按照药品的特性和使用频率进行分类储存,确保药品的容易取用和管理。
2.3 库存盘点:药剂科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药品库存数量准确和安全。
2.4 库存管理:药剂科应建立库存管理制度,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药品的补充和调整,确保库存药品的合理利用。
三、药品配送管理制度3.1 药品配送计划:药剂科应根据临床科室的需求编制配送计划,确保药品能及时送达临床科室。
3.2 配送流程:药剂科应建立配送清单和流程,确保药品配送的准确和及时。
3.3 配送记录:药剂科应记录和归档药品配送记录,核对配送数量和药品实际使用情况。
四、药品使用管理制度4.1 药品调剂:药剂科应建立药品调剂制度,对于需要调配的药品进行二次配制,并记录好调剂记录。
4.2 药品使用:临床科室应根据医嘱和用药指南合理使用药品,遵守药品使用的规范和要求。
药剂科工作纪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药剂科管理工作,规范药剂科工作人员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纪律1.药剂科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及本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诚实守信。
2.药剂科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3.药剂科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4.药剂科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规,确保药品质量,杜绝假药、劣药流入医院。
5.药剂科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储存、调剂、配发等环节的操作规程,确保药品使用安全。
6.药剂科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卫生,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7.药剂科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不得擅自调整药品价格。
8.药剂科工作人员应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9.药剂科工作人员应加强与临床科室的沟通与协作,为临床提供优质、高效的药学服务。
10.药剂科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医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工作职责1.药剂科主任负责药剂科全面工作,确保药剂科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药剂科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药剂科日常管理工作。
3.药剂科工作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剂、配发等工作。
4.药剂科药品质量管理员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5.药剂科信息管理员负责药剂科信息化建设,确保药品信息准确、及时。
6.药剂科工作人员应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药品账实相符。
7.药剂科工作人员应定期对药品库存进行清理,确保药品库存合理。
8.药剂科工作人员应协助临床科室开展药品使用咨询、合理用药等工作。
9.药剂科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10.药剂科工作人员应协助主任完成其他工作。
四、奖惩措施1.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工作表现优秀的药剂科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本制度、工作表现较差的药剂科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医院药剂科管理制度
医院药剂科管理制度一、制度概述为了规范医院药剂科的管理工作,提高药剂科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药剂科的职责药剂科是医院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调配、质量控制和药物信息的提供等。
1. 药品采购药剂科根据医院临床需求,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程序进行药品的采购工作。
采购程序包括:药品需求确定、药品供应商评估、采购合同签订和药品验收等环节。
2. 药品储存药剂科负责药品的储存和保管,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药品储存应满足合理分类、定期清点、低温储存等标准。
3. 药品配送和调配药剂科根据医院各科室的需求,按照科室索取单,及时配送药品,并做好相应的药品调剂工作。
4. 药物质量控制药剂科负责组织对药品的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对于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标识和储存;对于不合格药品,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5. 药物信息管理药剂科负责建立和管理药物信息数据库,并提供医院内部的药物信息查询服务。
三、工作流程1. 药品采购流程(1)根据临床需求和药品目录,制定药品采购计划。
(2)评估药品供应商,签订药品采购合同。
(3)药品供应商交付药品后,药剂科进行验收。
(4)验收合格的药品进行入库,标识储存。
2. 药品配送和调配流程(1)根据各科室索取单,药剂科按时配送药品。
(2)根据具体需要,药剂科进行药品调配。
3. 药物质量控制流程(1)建立药物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药品质量评估、药品存储条件监控等。
(2)对药品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样检验,确保药品质量符合标准。
4. 药物信息管理流程(1)建立药物信息数据库,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等信息。
(2)提供药物信息查询服务,满足临床、药师和患者的需求。
四、考核和奖惩为了推动药剂科的持续改进,医院应建立相应的考核和奖惩机制。
考核内容包括药剂科的工作质量、服务效率和管理绩效等。
药剂科管理制度
药剂科管理制度一、药剂科工作制度1. 药剂科工作人员必须树立药品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处方调配、制剂制备、药库管理、药品检验及中草药加工炮制等各项工作制度。
2. 药剂科工作人员应定期了解、检查、监督各临床科室药品使用及管理情况,注意抽查分析处方和病例,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3. 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预算、采购、供应、保管、统计和报表等工作。
4. 药剂科应积极宣传用药知识,推荐新药,收集临床用药情况,做好药品疗效评价工作。
5. 药剂科应担负医药院校学生实习;接受基层医疗单位药剂人员进修及对基层医疗单位药剂人员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6. 药剂科所属各科技术岗位必须由药剂士以上人员承担,并由药师以上人员担任负责人。
7. 药剂科各岗位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二、药品供应保管制度1. 药品的供应计划,应根据我院业务情况,各科室请购计划,季节发病情况,储备定额为基础,由药剂科编定初步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及主管业务院长批准后执行。
2. 计划批准后复写二份。
一份送医药公司,一份送药库。
3. 药品采购应根据药品使用量、储备定额、有效期限、供应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药品采购的法律法规。
4. 药品采购应通过招标方式进行,确保药品质量。
5. 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药品采购的透明度。
6. 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药品采购的法律法规进行,确保药品采购的合法性。
7. 药品采购应充分考虑药品的价格、质量、供应稳定性等因素,确保药品采购的合理性。
8. 药品采购应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审批制度,确保药品采购的合规性。
9. 药品采购应注重药品采购合同的管理,确保药品采购的顺利进行。
10. 药品采购应建立药品采购档案,确保药品采购的可追溯性。
三、药品储存保管制度1. 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性质、规格、有效期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药品的储存安全。
药剂科的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为规范药剂科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药剂科全体工作人员。
二、职责与分工2.1 药剂科主任负责全面领导药剂科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药剂科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2 药剂科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药剂科日常管理工作。
2.3 药剂科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确保药剂科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4 药剂科各岗位职责如下:(1)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采购、验收、入库等工作。
(2)药品保管员:负责药品储存、养护、出库等工作。
(3)调剂员:负责药品调剂、咨询、用药指导等工作。
(4)临床药学室人员:负责药品临床应用、不良反应监测、合理用药等工作。
(5)药品质量管理员:负责药品质量监督、检验、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
三、药品采购与管理3.1 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2 药品采购员应定期收集药品市场信息,根据临床用药需求,提出采购计划。
3.3 药品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药品供应商,确保药品质量。
3.4 药品验收员应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3.5 药品入库前,应进行药品质量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库。
3.6 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性质、储存条件进行分类存放,定期检查,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3.7 药品出库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确保药品准确无误。
四、药品调剂与咨询4.1 调剂员应熟练掌握药品知识,确保药品调剂准确无误。
4.2 调剂员应热情服务,耐心解答患者用药咨询,提供用药指导。
4.3 调剂员应严格执行药品调剂操作规程,确保药品调剂安全。
4.4 调剂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五、临床药学与合理用药5.1 临床药学室人员应积极参与临床用药研究,提高临床用药水平。
药剂科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药剂科药品安全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药剂科主任负责全面领导药剂科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药品质量与安全。
2. 药剂科质量安全管理组负责药品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药品采购、验收、储存、调剂、配送等环节。
3. 药剂科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药品质量与安全。
三、药品采购与验收1. 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采购政策执行,选择有资质的药品供应商。
2. 药品验收时应严格按照《药品验收规程》进行,检查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包装、标签等信息。
3. 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退回供应商,并做好记录。
四、药品储存与养护1. 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性质、规格、批号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品储存环境应满足温湿度、通风、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等要求。
3. 药品养护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确保药品质量。
五、药品调剂与配送1. 药师在调剂药品时应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执行,确保药品的正确性。
2. 药师在调剂过程中应仔细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等信息,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 药品配送人员应确保药品在配送过程中不受损害,并及时送达。
六、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1. 药剂科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定期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
2. 药师在调剂过程中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并按规定上报。
七、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考核1. 药剂科质量安全管理组定期对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药品采购、验收、储存、调剂、配送等环节,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等方面。
3. 对考核不合格的科室或个人,应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医院药剂科管理工作制度
医院药剂科管理工作制度
一、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和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负责医院的药剂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医院临床用药、药品供应、药品调剂、药学研究、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等各项药学技术服务。
二、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参与临床疾病诊断、治疗、提供药学技术服务,提高医疗质量。
三、建立健全的、与药事工作相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四、负责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和有关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
2、制定医院的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经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后,用于临床;
3、初步审核拟定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
4、负责对新药引进的初审工作,递交药事管理委员会评审;
5、定期分析医院用药情况,收集药品的不良反应并及时上报本市药品不良反应中心;向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负责药学教育、培训,对药剂人员进行定期业务培训,承担医药院校学生以及其它单位药学人员进修;
8、做好用药咨询及药物介绍,协助临床各科室用药的工作。
药剂管理制度
药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剂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剂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剂科(室)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坚持合法、合规、科学、有效的原则,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药剂科(室),配备相应的药学专业人员,药剂科(室)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药剂科(室)应当设立质量管理组织,负责药品质量的管理工作,质量管理组织应当设立质量管理组长和成员,质量管理组长由药剂科(室)主任担任,成员由药学专业人员组成。
第六条药剂科(室)的职责:(一)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配送、调剂、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工作;(二)负责药品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三)负责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四)负责药品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五)负责药剂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六)负责药剂科(室)的内部管理工作。
第三章药品采购与验收第七条药品采购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有效的原则,选择具有药品生产或经营资格的企业作为供应商。
第八条药品采购应当实行招标采购或者比价采购,采购过程应当公开、透明,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第九条药品验收应当实行双人验收制度,验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验收内容包括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等。
第十条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当及时入库,不合格的药品应当及时退货或者报废处理。
第四章药品储存与配送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当根据药品的特性,实行分类储存,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应当实行库房管理制度,库房应当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霉、防污染,温度和湿度应当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
第十三条药品配送应当实行配送管理制度,配送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配送过程中应当保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药剂科医院管理制度五专
一、总则为加强药剂科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提高医院用药管理水平,确保药品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药剂科所有工作人员。
二、五专制度1. 专责制度(1)药剂科主任负责全面领导药剂科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药房主任负责药房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与安全。
(3)药库主任负责药库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发放等工作,确保药品质量与安全。
(4)临床药学室主任负责临床药学工作,为临床提供药学服务,参与临床药物治疗。
(5)药学科质量负责人负责药剂科质量管理工作,确保药品质量与安全。
2. 专用制度(1)药品采购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规范药品采购流程,确保采购药品质量。
(2)药品验收制度:对购进的药品进行严格验收,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3)药品储存制度:按照药品性质和储存要求,规范药品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4)药品发放制度:严格执行药品发放程序,确保药品准确、及时地发放到临床。
(5)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 专岗制度(1)设立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组,负责全院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2)设立临床药学室,负责为临床提供药学服务,参与临床药物治疗。
(3)设立药品采购岗位,负责药品采购工作。
(4)设立药品验收岗位,负责药品验收工作。
(5)设立药品储存岗位,负责药品储存工作。
4. 专责考核制度(1)对药剂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药品采购、药品验收、药品储存、药品发放等方面。
(2)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
5. 专责培训制度(1)定期组织药剂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药品管理水平和药学服务能力。
(2)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熟悉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三、实施与监督1. 药剂科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药剂科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药剂科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剂科生产安全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药剂科生产效率,保障药剂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剂科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剂科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防范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依法合规的原则,具体实施按照本制度。
第四条药剂科生产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开展安全管理。
第五条药剂科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应当进行相关安全管理培训,并熟悉掌握本制度内容。
第六条药剂科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的责任体系,确保每个工作环节有责任人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药剂科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应当根据生产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提高。
第二章生产安全管理第八条药剂科生产工作中,必须制定安全生产方案,并将其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药剂科生产设备应当定期检修、保养,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条药剂科生产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使用方法,并经过相关安全培训。
第十一条药剂科生产过程中,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十二条药剂科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
第十三条药剂科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卫生规程,确保生产环境卫生。
第三章质量安全管理第十四条药剂科生产产品应当按照标准流程生产,禁止使用假冒伪劣原材料或产品。
第十五条药剂科生产产品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质量管理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六条药剂科生产产品应当定期进行质量抽检,确保产品的合格率。
第十七条药剂科生产产品应当建立质量管理档案,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十八条药剂科生产产品应当建立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处理用户反馈的质量问题。
第十九条药剂科生产产品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原因分析和整改。
第四章应急预案第二十条药剂科应当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火灾应急预案等。
第二十一条药剂科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药剂科工作管理制度1、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在院长和药事委员会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院药品管理工作。
3、及时了解、掌握药品使用和管理情况,做到有计划地供应,满足临床需要。
4、药房《药库》设专职药品质量管理员,负责全院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制定和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做好各相关人员的职责分工。
制定的制度应内容完整、可操作性强。
质量管理员不得同时兼任院部药品采购人员。
因人事变动应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5、监督在岗从药人员搞好个人卫生,要求做到服装整洁,佩带胸卡。
6、提供药品咨询服务,指导群众安全合理用药,做好合理用药的宣传工作,在适当场所设立合理用药宣传栏,公布药品举报电话和群众意见簿,对服务对象的批评或投诉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并做出答复或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不开展任何方式经营或变相经营药品,不得以医疗业务广告进行药品宣传。
7、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对从药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基础理论、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并负责实施和建立档案。
8、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机制,做到有专人监测和收集用药品的质量、疗效和不良反应等信息,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及时向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在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并在持有《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执业(助理)医师指导下,监护使用。
(二)医疗保健机构要有专人专账保管。
(三)详细登记购买终止妊娠药品情况。
(四)详细登记购买终止妊娠药品情况。
(五)每月核对一次终止妊娠药品出入库数量,并记录核对情况(六)严格遵医嘱发药。
(七)药房负责对终止妊娠药品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登记要记录发(取)药时间、妊娠妇女姓名、年龄、药品名称、齐川、主管医师、药剂师。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根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 号)、《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 号)、《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 号)制定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处方、使用等各个环节。
3.医院成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负责本院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工作,管理小组由分管副院长任组长,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保卫科负责人任成员,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小组及专职人员名单附后)。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由采购办负责,应按有关规定办理《麻醉药品、第一类药品印鉴卡》并及时登记,购买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账方式。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入库验收、储存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 号)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规定内容进行入库验收的专薄记录和建立专用账册。
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报损由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提出,药剂科主任签字报主管院长审批。
报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药品需要销毁时,向市卫生局提出申请,在市卫生局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7.门诊、住院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柜,周转柜的库存数量和发药窗口的调配基数同药剂科制定。
8.门诊药房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并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
9.药剂科负责对本院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和考核,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10.医务科负责对本院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院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
11、医务科应当将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其变理情况定期报送市卫生局,并抄送遂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2、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麻” 、“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格式应符合《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 号)第五条的规定。
13、医师为患者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遵守《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 号)第二十至二十七条的规定。
14、麻醉药品注射剂公限于医院内使用,或者由医院派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
15、药房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其内容和保存应符合《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 号)第二十条的规定。
16、药品库房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库和门诊、住院药房的周转柜均应使用保险柜,库房还应安装防盗门、窗。
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17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当有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记录。
18、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19、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实行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制度。
20、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交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废贴数量。
21、各病区、手术室、麻醉科等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做记录。
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22、药房对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定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23、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并按照本制度第6条的规定进行销毁。
2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专职管理人员应每月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务(国院经442号)第五十条的规定向遂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遂宁市卫生局及公安机关报告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进货、库存、使用数量。
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是:2009年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
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至V 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框架主要包括:国化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保障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合理制定基本药物价格及零差率销售;促进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
2009年发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两个部分。
目前,已先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包括化学、中成药共307个药品品种。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他部分)》是目录基层部分的扩展,将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尽快制定出台。
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政府定价范围。
基本药物定价,既考虑企业有合理的利润空间,鼓励企业生产基本药物,同时也要切实降低基本药物价格,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保证基本药物及时、足量、保质供应,是建立基本芗制度、满足广大群众基本用药的重要环节。
政府办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机构按《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以省为单位实行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
由招标选择的药品生产企业、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统一配送。
要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基本药物保质保量,及时配送到每个医疗卫生机构。
实现基层医疗卫生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关键环节。
各地将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范围和确保服务功能,在目录内配备药品。
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比例使用基本药物。
同时,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行为,确保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要同步落实好基本药物报销政策,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降低个人自付比例,用经济手段引导广大群众首先使用基本药物。
为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兼顾各地用药水平习惯差异,积极稳妥地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期,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需配备、使用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暂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确定,并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和规定。
民族自治区内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民族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患者也可以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非基本药物,纳入报销目录的非基本药物仍然可以得到报销。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将进行定期调整完善,不断优化品种数量,满足城乡居民基本用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