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火事故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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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火事故的反思

摘要:2010年的上海静安大火事故的原因分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直接原因就是电焊工的违规操作,而间接原因则由近及远列出了6项。文章对该事故进行了一系列反思。

关键词:上海静安大火;重大火灾事故;安全意识

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胶州路教师公寓节能改造工程,支某在没有申请动火证的情况下,要求电焊工吴某及电焊辅助工王某在无灭火器及接火盆的情况下违规进行电焊作业。电焊溅落的金属熔融物引燃下方9层脚手架防护平台上堆积的聚氨酯材料碎块、碎屑,引发火灾,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等特别严重后果。

上海“两会”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在谈及上海胶州路“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时,特别强调,“安全必须提到一个重要的地位,而‘11·15’事故,不应当是处理些人、做个检讨就完了,应该从这个事件中进行反思”。政府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但是我们反思了吗?我们是不是应该快速查出事情的原因并公布于众呢,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俞正声谈及上海大火时表示,“上海大火事件,充分暴露出在上海建筑市场的管理上,在干部管理体制以及国资管理体制上存在的问题”。并强调,要着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

“事故发生后,让政府想到了很多问题,比如地铁、隧道、消防等城市安全运行问题,包括工业生产的安全问题”,俞正声在讲话中指出,如果不是搞假招标、违法分包、如果监理稍微尽责,都

不会发生“上海大火”这样的事件。

他强调,上海市要把世博会期间形成的城市发展理念、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问题实事求是、勇于承认错误、改正错误的精神继承过来。

从俞正声的谈话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出政府的态度,态度固然重要,落实更加主要,正如发现问题重要但是不去解决问题,不去弥补不足,那么发现问题时发表的言论也固然成为空话。从另一方面看,这样一个事故的发生,确实给上海留下了一道伤疤,给我们一些警醒,给国人留意很多疑问,如果这样的事故发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会死这么多人吗?死了这么多人,我们可以看出国人确实是缺乏安全的常识,有的人在2楼,却死了,还有80多岁的老人,在十几层在消防安全通道上下来,这个是不是也值得我们警醒?

从这样的事能够说明,我们要有防灾意识,我们要有应对危机的意识和办法。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有自我防灾的安全意识,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先看安全门在哪,消防安全通道在哪,如果发生了危机,就相当于你心里有了应急的办法。2楼你跳下去也没有关系啊,但是有三个人在厕所里接受了一个并不明智的自己救助自己的办法,厕所应该说强度很高,所以地震的时候,躲到厕所是可以的,现在浓烟滚滚,你躲在那被活活的熏死,烧死,这不是没有意识吗?很多有用的信息,不光老百姓很少知道,连通常素质比较高的,退休教师为主体的这样一些观众群都不知道,以至于发生这样的悲

剧,一个80岁的帕金森老人,能够从楼上安全通道走出来,可以说是感动中国,就是说在同样发生危险的情况下,一个懂得处理办法的人,就能够逃离危险,从中我们应该清醒了,但是距离这件事发生还不到1年的时间,温州动车事故的发生,首当其冲处理的不是别人而是上海铁路局局长,说明火灾事故发生后上海铁道局并没有认识到危险,一味的抓效益,如果铁道部能够稍微的减缓步子,不要一味的抓效益,抢速度,多认真检查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吗?如果铁道部能够把动车内部大肆宣扬国家高铁建设的情况刊物换成

动车事故自救的小册子,也许这起事故也不会有那么多人死亡,难道每一次都需要用血的代价才能换来一条最简单的道理吗?太多

的如果了,但事实已经摆在眼前,我们不得不承受这个事实,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我个人认为现在全国加强国人的安全意识培养,到哪里先看看有什么危险,我应该怎么自救等等,我们应该提高国人安全意识,加大宣传应急自救的知识,加强国人应对危险的能力,这样才能减免事故的发生,即使发生了也能将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据报道,大火肆虐10钟左右,消防人员和相关部门陆续赶到。这样的速度,不敢说慢,好像也不怎么快。面对熊熊烈火,正如韩寒所言“上海把所有的消防硬件全部展示出来。”可结果呢!却不怎么乐观。高压水枪只能停留在10层范围左右,再高一些,便“可望而不可及”了,只有一架云梯在20层徘徊,其余都在10层左右仰望。后虽有直升机助阵,但以索降失败而告终。政府投入大量的

人力、物力、材料进行消防建设,但是我们的消防“精英”在关键时刻让我们失望了,我们引以为豪的消防设备在此时让我失望了,我们不得不质疑我们的消防部门在没有火灾发生的时候忙什么呢,难道没有经过应急演练,对自己的设备工具不了解,在火灾面前只能望“火”兴叹,救援工具成了摆设,这次出现火灾事故,暴漏出消防、交通、建设方面的问题,火车事故又暴漏处铁道部门的问题,那下一个会是谁呢?难道还要用一条条生命作为代价告诉世人

吗?为什么我们不能正视自己存在的不足,虚心接受各方面人士的监管,以提高自身水平为基础,以为人民服务为己任,全心全意为社会做贡献!

时隔将近一年,在2011年8月2日,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相关6起刑事案件做出一审判决。由于“改造工程遭层层违规转包分包;不顾严重安全隐患施工,安全监管缺失”等原因,上海第二中级法院分别判处高某等2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6年至免予刑事处罚。

我们不提事故的处理,先看看产生事故的原因之一违规转包分包,建筑工程发生事故后,一进行调查,很多发生事故的原因都是违规转包分包,层层分包转包,这说明了什么,为什么我们普通人都知道有这样的现象,我们的监管执法部门难道不知道吗,如果知道为什么不能及时处理,及时制止呢,我们是发展中国家,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明知道有这样问题的存在但是并没有人能够站出来去制止这样事情的发生,国家在违规分包转

包中法律规定为什么不去执行呢,这一点在核电建设时已经有所改变,这也许与国家对核电的重视程度和欧美建设理念有关(我国核电最早是法国建设),核电要求每一名班组长必须是承包单位的人承担,这样即使承包商转包以后管理仍然是第一承包商的管理,技术要求也是第一承包商的技术要求,这样做首先便于管理,其次是符合中国国情,再次是能够满足建筑市场的发展,弥补良莠不齐的建筑市场。事故的原因之二,个人认为,其实现在在我国安全管理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仍然是弱势群体,公司老总首先看到的是经济效益,怎么样能够最直接见到经济效益那个部门就是最重要的,没有真正的“安全第一”思想,即使有也是在口头上、会议上,形式化而已,安全的投入能省就省,等发生事故的时候悔之晚矣,面临现在严峻的就业形势,安全人员只能人气吞声,有怨不能言,安全制度只是流于形势,久而久之安全工作将举步维艰,我认识的好多朋友从事安全工作,因为安全工作得不到领导的重视,现场的隐患不能及时排除,被逼无奈换工作、该行,这样下去作业人员的安全将永远不能得到保证,所以为了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财产不受损失,另一方面,我们安全人员也应该从自身找原因,找差距,为什么有的公司能够把安全做好,甚至有的人能把安全做好,而我却不行呢?这说我们没有去坚持,没有去尝试,我们安全人员首先要掌握专业知识,做事严谨,阐明事故的危害,多与领导沟通交流,做好领导的眼睛,把好领导安全观,保障作业人员人身、财产不受损失,加大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升全员安全意识,以减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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