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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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及说明
6、根据《关于医疗机构申报具有5年以上 (含5年)使用历史中药制剂有关规定的通知》 (赣食药监注[2008]2号) 对申请具有5年以上(含5年)使用历史的中 药制剂注册,除报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附件规定的申报资料项目外,还应 提供以下资料: (1)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使用5年以上的 证明性文件。 (2)至少5名专家对申报制剂已在医疗机构使用 5年以上(含5年)的认定材料(具有正高职称的 专家不少于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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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及说明
(3)使用进口原、辅药: a、《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 注册证》或者受理通知书 ; b、药品标准; c、该原、辅药生产企业或国内销售代 理商签订的供货协议; d、口岸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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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及说明
12.直接接触制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 择依据及质量标准。 (1)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证》复印件或 《进口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证》复印 件。 (2) 如证书已过有效期则应提供药包 材再注册受理通知书。
-申报资料及说明
8.制剂的质量标准草案及起草说明。 (1)质量标准应当符合《 中国药典》 现行版 的格式,并使用其术语和计量单位 。有不同的, 应详细说明;在新旧版即将交替前,尽量提前参 照新版药典的格式。 (2)起草说明还应包括,在执行此标准时, 需注意的细节。既不是7号资料相关内容的粘帖, 也不能简单加简化。 这一环节,也是生产现场检查的重点!!
14 12 10 8 6 4 2 0 新审批的制剂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申报医疗机构制注册基本程序
一、新品种申报; 二、再注册; 三、补充申请; 四、调剂;
医疗机构注册分类
一、医疗机构新制剂注册; 二、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 三、医疗机构制剂调剂; 四、医疗机构制剂补充申请; (一)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补 充申请; (二)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补 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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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及说明
(3)提供化学原料药的合法来源证明文件,包括: 原料药的批准证明性文件、销售发票、检验报告书、药品 标准等资料复印件; (4)直接接触制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注册证书复 印件; (5)《医疗机构制剂临床研究批件》复印件。 (6)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医疗机构 制剂许可证》无相应制剂剂型的“医院”类别的医疗机构 申请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还应当提供以下资料:委托配制 中药制剂双方签订的委托配制合同、制剂配制单位《医疗 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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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及说明
2、申请配制的化学制剂属已有同品 种获得制剂批准文号的,可以免报资料项 目13-17。 3、临床前申报资料项目为1-16项。 4、报送临床研究总结资料,应同时报 送按复核后的质量标准所作的连续3批自检 报告书。 5、申报资料须打印,A4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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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及说明
3.证明性文件。 包括: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复印件; (2)医疗机构制剂或者使用的处方、工艺 等的专利情况及其权属状态说明,以及对他人的 专利不构成侵权的保证书; 保证书应加盖全部申请人公章、注明签署日 期并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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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料及说明
9.制剂的稳定性试验资料。 (1)包括影响因素试验、采用直接接触药物的 包装材料和容器共同进行的稳定性试验(加速试 验和长期试验两部分) (2)资料必须有:品名、批号、规格、包装、 试验仪器、考察的方法、考察的项目、考察的结 果、相关图谱、对考察结果的初步评价(含对包 材相关性的评价)。 (3)如是做完临床申报配制的:应增加长期试 验考察后续的内容和结果(三批);明确提出有 效期暂定几年,同时评价药品与包材的相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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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质量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包括理化性质、纯度检查、溶出度、 含量测定及方法学验证及阶段性的数据积 累结果等。 (2)如是要上临床品种,在上完临床报生 产配制时有修改完善之处,逐一阐述,注 意前后的衔接性,别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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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及说明
2.立题目的以及该品种的市场供应情况。 包括国内有关该制剂相关文献资料或者使用情 况,制剂研究合理性和临床使用必需性的综述。 综合分析特别注意陈述规格和剂型的依据。
制剂研究合理性和临床使用必需性的综述;
新制剂要“新”(重在临床价值) 改剂型要“优”(重在临床优势) 仿制要“同” ;(重在和已有制剂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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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注册申请表
1、受理号: 2、制剂名称: 3、处方量按1000制剂单位表述 4、封面盖章;法人签字;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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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及说明
1.制剂名称及命名依据。 包括通用名、汉语拼音,并注明其化学 结构式、分子量、分子式等。新制定的名 称,应当说明命名依据;新制定的名称要 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名称管理的通 知》(国食药临注[2006]99号)和国家药 典委员会编制的《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要求。避免同方异名或同名异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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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标签及说明书设计样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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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有关规定(包括24号令及各类药品说明书规范 细则和撰写指导原则)起草药品说明书、说明书 各项内容的起草说明、相关文献。 新制剂:应注意说明书中各项应紧扣各项研 究的数据与结果(结合临床研究与文献资料准确 描述“适应症(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 应、注意事项等”) 仿制:应提供被仿(指用于平行研究的)制 剂最新的说明书复印件,可以与被仿品的说明书 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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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需特别关注“有关物质”与“含量”值 的变化,两者若不能平衡,表明“方法学 研究”有隐患!或者操作中有问题。
(5)试验药物必须与包装充分接触,根据 剂型与包材的特点,选择正确的放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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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样品的自检报告书。 (1)是指由医疗机构对制剂进行检验并出具的 检验报告书。 (2)报送临床研究前资料时应提供连续3批样品 的自检报告。 (3)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医疗 机构制剂许可证》无相应制剂剂型的“医院”类 别的医疗机构申请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者,应当提 供受委托配制单位出具的连续3批制剂样品的自 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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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及说明
说明: 1、根据中医药理论组方,利用传统工艺配制(即制 剂配制过程没有使原组方中治疗疾病的物质基础发生变化 的),且该处方在本医疗机构具有5年以上(含5年)使 用历史的中药制剂,可免报资料项13-17(但具体有另 外要求见第6点)。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报送 资料项目14、15: (1)处方组成含有法定标准中标识有毒性及现代毒 理学证明有毒性的药材; (2)处方组成含有十八反、十九畏配伍禁忌; (3)处方中的药味用量超过药品标准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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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主要药效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4.急性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5.长期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3-15号资料多数申请人是委托研究 机构完成试验或自己提供有关文献资料, 注意签订委托试验合同,并依据相关技术 指导原则,仔细验收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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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明性文件。 (1)制剂批准证明文件及(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变更的文件; (2)《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复印件。 经批准委托配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应当 提供制剂配制单位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 证》或《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 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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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处方组成、来源、理论依据以及使用背 景情况。 (1)处方依据(多个处方取舍必须有处方 筛选的过程) (2)剂型选择理由
(3)规格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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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配制工艺的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 (1)工艺流程(文字+流程图) (2)原辅料的作用及其辅料用量的依据 (3)工艺参数的确立依据(包括工艺条件) (4)工艺验证 包括:起始物料、处方筛选、生产工艺、 设备等验证资料 注:中医药管理局和药监局共同发的一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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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该制剂在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的相关 论文或其他相关文献资料。 (4)中药制剂发明人应具有15年以上医龄 或是有资料可查的祖传经验方。 (5)不少于30例的临床小结,并附典型病 例。 (6)中药制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有关不良 反应情况说明,并继续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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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内制剂临床使用情况及不良反 应情况总结; 临床使用总结报告和不良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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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供制剂处方、工艺、标准; 标准不是内控标准,是正式标的复印件 4.制剂所用原料药的来源。 比如:《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生产 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质量标准、检验报告、购销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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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医疗机构制剂申报: (一)市场上已有供应的品种; (二)含有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活性 成份的品种; (三)除变态反应原外的生物制品; (四)中药注射剂; (五)中药、化学药组成的复方制剂; (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 性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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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3日
涉及医疗机构制剂的主要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3、《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 第20号) 4、《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局令第18号) 5、关于实施《江西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实施细 则(试行)》的通知(赣食药监注[2006]76号) 6、关于医疗机构申报具有5年以上(含5年)使用历 史中药制剂有关规定的通知(赣食药监注[200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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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临床研究方案。 (1)该方案应对拟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 等临床试验的重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并有所报 送的研究资料支持。 (2)应科学、完整,并有对与拟定试验的 潜在风险和收益相关的非临床和临床资料进行的 重要分析的综合性摘要。 17.临床研究总结。 注:医疗机构制剂的临床研究,是在本医疗 机构按照临床研究方案进行,受试例数不得少于 60例。
我省医疗机构制剂的现状-制剂品种数的变化
医疗机构制剂2009年再注册以前是有 994个品种; 2009年再注册后479个品种; 3年后又有138个品种没有再注册,22 个品种被注销,只剩下319个品种,加上 2009年以来新报品种41个品种,共360个 品种。
我省医疗机构制剂的现状—09年以来新申报的品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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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辅料的来源及质量标准。 (1)包括原料和辅料的来源及质量标准 (2)使用国产原、辅药: a、批准证明文件或受理通知书; b、生产企业《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辅料不存在)认证证书 ; c、 原、辅药的质量标准; d、 检验报告(检验标准应与提供的标准一致),申报 生产需同时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及申请人自检报告; e、购货发票:应与供货协议单位名称一致; f、购销合同或供货协议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