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实务辅导: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doc
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范本
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法治建设,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及其所属的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和实际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设立总法律顾问,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法律审核,保障企业合法经营。
第四条企业总法律顾问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企业法律事务工作。
第二章任职资格与聘任第五条企业总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具有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三)具有五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四)具备处理复杂法律事务的能力,能够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有效法律审核;(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第六条企业总法律顾问的聘任应当经过企业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企业总法律顾问的任期一般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企业总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一)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二)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进行法律审核;(三)起草、审核企业重要的法律文件;(四)处理企业发生的重大法律纠纷;(五)开展企业法律培训和法治宣传教育;(六)指导子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七)履行企业法律顾问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履职保障第九条企业应当为总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其依法履职。
第十条企业总法律顾问有权参加企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有关会议,了解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
第十一条企业总法律顾问发现企业经营活动中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纠正意见。
第十二条企业总法律顾问的待遇应当与其职责相匹配,享受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待遇。
第五章考核与评价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总法律顾问的考核与评价制度,定期对总法律顾问的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三篇)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企业法律顾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专家和顾问,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保障公司在法律事务上的合规性和风险管理。
为了有效管理和协调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可以建立以下管理制度:1. 任命和职责:明确企业法律顾问的任命程序和岗位职责,确保法律顾问在公司中具有明确的角色和职责。
2. 绩效考核和目标制定:建立法律顾问的绩效考核机制,根据法律顾问的工作质量、效率和业绩来评估其工作表现。
同时,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指标,帮助法律顾问合理规划和组织工作任务。
3. 工作流程和沟通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工作的流程和规范,确保法律顾问的工作有序进行。
同时,建立与其他部门和团队之间的正常沟通机制,提供及时的法律咨询和支持。
4. 知识管理和培训:建立法律知识和信息的管理系统,包括法律数据库、文件归档和知识共享平台等,方便法律顾问进行查询和研究。
同时,定期组织法律培训和研讨会,提高法律顾问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
5. 风险管理和合规监督:建立风险管理和合规监督机制,包括定期风险评估、制定合规策略和政策、提供合规培训等,保障公司在法律事务上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6. 外部合作和委托:管理与外部律师事务所或律师的合作关系,包括律师费用审批、合同管理和工作监督等,确保外部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7. 数据保护和机密管理:加强对法律顾问工作涉及的数据保护和机密信息的管理,确保法律咨询和文件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8. 反腐败和道德规范:建立反腐败和道德规范,防止法律顾问参与不正当行为和违法活动,在法律顾问职责和行为准则中明确禁止和限制。
通过建立健全的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可以提高法律顾问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公司提供更全面、权威和可靠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二)一、概述企业法律顾问是指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
企业法律顾问的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企业法律顾问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行为规范,提高法律顾问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公司总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XX公司总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第一条为全面推进国有公司法治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公司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国有公司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思想为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切实落实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公司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法律人才培养,大力促进公司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增强公司法律管理能力,提升依法经营水平,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努力推动实现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条在公司选聘总法律顾问前,可由公司指定副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总法律顾问职责。
第四条总法律顾问由董事会决定聘任,任职条件如下:(一)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二)熟悉各级国资监管政策及公司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8年以上法律实务工作经验,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四)党委会、董事会认为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总法律顾问的选聘应优先考虑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原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或者在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前已取得法官资格、检察官资格或律师资格的人选。
第五条总法律顾问应对董事长及总经理负责,并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全面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并领导公司法律事务机构,统一协调处理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有效服务党委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保障公司合法经营发展;(二)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列席党委会、董事会有关会议,对涉及法律问题的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保证决策的合法性;(三)参与公司重要规章制度(含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和实施,牵头完善公司及子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制度;(四)负责公司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建立公司法律业务培训制度;(五)对公司及子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公司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六)指导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对子公司法律事务负责人的任免提出建议;(七)负责法律中介机构的选聘、管理及评价工作,对法律中介机构出具的各类法律意见、尽职调查报告、方案等进行内容和质量的审核把关,并在此基础上发表独立的法律意见;(八)其他应当由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考题: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概论(多选)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考题: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概论(多选)1.(2008,31)企业法律顾问不同于律师的特征有()。
A.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内部人员B.企业法律顾问是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的人员C.企业法律顾问只从事与本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事务D.企业法律顾问实行严格的职业准入制度【真题解析】企业法律顾问具有如下特征:(1)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内部人员。
(2)企业法律顾问是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的人员。
(3)企业法律顾问只从事与本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事务。
至于D项,其错在严格的职业准入制度同样适用于律师。
因此,正确答案是ABC.【答案】AB2.(2008,32)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有()。
A.企业自主规范原则B.从严约束国有企业原则C.规范管理、守法经营原则D.企业总法律顾问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原则【真题解析】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1)企业自主规范的原则;(2)从严约束国有企业的原则;(3)企业总法律顾问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原则。
因此。
正确答案是ABD.【答案】ABD3.(2008,33)下列文件中,明确规定企业总法律顾问法律地位的有()。
A.《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B.《关于在国家重点企业开展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C.《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D.《关于企业经济法律规律专业人员纳入经济专业职务系列的实施意见》【真题解析】原国家经贸委制定的《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总法律顾问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
国务院国资委制定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总法律顾问是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企业总法律顾问对法定代表人或者总经理负责。
国家七部委《关于在国家重点企业开展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规定,企业总法律顾问是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
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经营者)负责。
公司对法律顾问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法律事务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管理、诉讼事务、合规审查等。
第三条公司法律顾问是公司法律事务的核心负责人,负责全面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职责范围第四条公司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全面规划、协调和管理,确保公司法律事务的合规性;2. 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为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3. 协助公司制定、修改和实施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运营符合法律法规;4. 负责公司合同管理,包括合同起草、审查、签订、履行和解除等;5. 负责公司诉讼事务,包括诉讼案件的应诉、代理和仲裁等;6. 负责公司合规审查,包括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7. 参与公司知识产权、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律事务;8. 参与公司对外合作、投融资等重大项目的法律风险评估和谈判;9. 协助公司处理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五条公司法律顾问应遵守以下工作制度:1. 明确职权义务:公司法律顾问应明确其工作职责、权限和限制,确保其工作符合公司利益;2. 规定工作流程和方式:公司法律顾问应制定工作流程和方式,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3. 明确过错承担方式和成绩奖励办法:公司法律顾问在工作中因过错造成公司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对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相应的奖励;4. 明确顾问遴选和淘汰的方法程序:公司应建立法律顾问的遴选和淘汰机制,确保法律顾问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5. 确定法律顾问和各部门协调联系的机制:公司法律顾问应与各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及时了解各部门的法律需求,确保法律事务的顺利推进。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六条公司应定期对法律顾问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法律顾问考核制度,对法律顾问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业务水平等。
总法律顾问制度
总法律顾问制度
总法律顾问制度,是一种把企业内部的法律工作从外部委托出去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的制度。
其实现的目的是将企业的法律风险降低到最小,同时还可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核心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专家团队,由此团队负责组织和管理企业的法律工作。
该团队负责监督、协调和管理企业在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中的具体法律工作,并对各种法律事务提供合理的意见,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首先要求企业建立一个独立的法律顾问团队。
这个团队由一名总法律顾问、一名副总法律顾问以及一些法律专家组成,其中总法律顾问负责管理团队的工作,而副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则负责承担具体的法律工作。
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的关键是如何选择合适的总法律顾问和副总法律顾问。
总法律顾问应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行业和法务服务行业的背景,至少具有十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能够理解企业经营环境,有能力提供企业全面的法律服务,掌握各种法律风险管理技巧,有解决问题的能力。
副总法律顾问也应有企业法律顾问行业和法务服务行业的
背景,至少具有五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能够理解企业经营环境,有能力提供企业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掌握各种法律风险管理技巧,有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的同时,企业还需要确定一个合理的法律预算,明确法律专家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并建立一个有效的法律顾问服务管理制度,使企业的法律顾问团队更有效地提供服务。
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减少法律风险,还可以提高企业的法律服务水平,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减少企业的运营成本,使企业拥有更好的法律保障。
总法律顾问制度
总法律顾问制度任职这个法律顾问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现将几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一、提供法律咨询作为贵公司的法律顾问,我为公司做的主要的经常性的工作是提供法律咨询。
每当公司遇到一些涉及法律法律方面的问题,都是公司负责法律事务的同志与我联系、磋商,有时是遇到具体问题的同志直接与我电话联系,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答,提供法律意见。
如由代理商开通的无身份证的用户造成的恶意欠费问题,用户提出的边际漫游问题,蜂窝移动的盲区话费问题,公司的临时用地和租用房屋场地问题等等。
以市场部和工程部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为多。
每年都不下几十件。
通过咨询,法律顾问根据自己的法律知识,提出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为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和应对措施,及时有效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给我印象深刻的有代扣缴税款案。
2022年11月,市地税局稽查分局凭借省税务局对某联通分公司的一个处理文件,以我公司未为代办户代扣代缴税款为由,要求我公司补交税款40万元,并欲对我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
在接到综合部通知后,我立即同公司财务部兰经理联系,为其提供有关法律依据,提出法律意见,明确指出税务机关要求我们为具有税务登记手续的代办户代扣代缴税款并无法律依据,即便应当代扣代缴也应当由税务机关事先核定代扣代缴对象,由企业承担税款流失的责任是不公平的。
在兰经理的努力交涉下,市地税局终于收回成命。
二、审核公司合同根据法律顾问合同的约定,法律顾问的另一经常性的工作是审核修改公司各类合同。
特别是在2022年至2022年三年间,公司实行合同会签制度,法律顾问每周去公司坐班一天,审核处理各类合同,进行会签。
每周合同均有四、五十件之多。
在审核公司合同中,我发现有如下几方面的突出问题:1、由于贵公司是由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邮电局脱胎而来,许多职员存在原邮电局具有部分政府管理职能的影响,在合同中违背合同主体平等的原则,在合同中经常出现处罚、罚款之类的字样,建议修改为违约金;2、违约责任不明确,如约定的违约金没有明确是按银行同期存款还是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建议明确细节;3、违约责任不对等,违反了公平原则,如约定的违约责任对方是按合同标的的5%,而公司的是20%等等,建议约定双方一致的违约责任比例;4、在纠纷争议的解决方面约定的管辖机关不明确,既约定法院管辖又约定仲裁管辖,与法律规定冲突。
XX公司总法律顾问工作规则
XX公司总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总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出资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国资委《关于所出资企业全面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以及《XX(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工作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设置企业总法律顾问。
企业总法律顾问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受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处理公司法律事务,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
第三条企业总法律顾问工作应当坚持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忠于事实和法律,维护出资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总法律顾问在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企业经营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二)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三)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法律事务机构;(四)负责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建立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培训制度;(五)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六)其他应当由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第五条企业总法律顾问参加涉及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各类会议,包括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和其他专题会议,并按职责要求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企业总法律顾问参与公司的资产重组、改革改制及对外投资的商务谈判,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对企业依据有关规定报送国资委批准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重大投融资等重大事项,须经集团总法律顾问组织的专门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再提交集团研究决定,最后按规定程序报国资委审批。
第七条凡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规定,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重大合同等重要法律文书,应通过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对其合法性及法律风险进行实质性审查,并经公司总法律顾问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
总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新能源公司总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依法维护出资人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规范公司法律顾问工作,促进公司依法经营,根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总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法律顾问,是指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公司聘任,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公司内部专业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总法律顾问,是指符合本制度规定的任职条件,由公司聘任,全面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法律事务部门,是指公司设置的承担法律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全资以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承担分公司职能的建设运营管理中心按照分公司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第六条公司建立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法律事务部门组织协调、法律顾问具体负责,分工合作、协调运转,积极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法律事务工作组织体系。
第七条公司设立总法律顾问,并设置独立的法律事务部门。
第八条总法律顾问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全面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
第九条法律事务部门组织办理公司法律事务,是法律顾问的执业机构。
第十条法律顾问在总法律顾问及所在法律事务部门领导下具体处理公司法律事务。
第十一条公司及子公司应当支持法律顾问依法履行职责,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事务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制度保障;保障法律事务部门所必需的工作经费,并列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法律事务部门职责和法律顾问权利、义务等内容,确保法律顾问顺利开展工作。
第三章法律顾问第十三条法律顾问执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公司支持职工学习和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鼓励具备条件的人员参加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公司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公司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法律顾问的运作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合规经营,维护公司权益,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法律顾问的角色和职责第一条法律顾问的角色公司法律顾问是指由公司委托的具备合法从事法律业务资格的专业人士。
第二条法律顾问的职责1.供应法律咨询和解释,对公司重点法律事项供应看法和建议。
2.参加公司重点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并对现有合同规范执行进行监督。
3.参加公司争议解决工作,并代表公司处理相关法律纠纷。
4.监测和分析法律法规的变动,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提出相关应对措施。
5.引导公司员工遵从法律法规,规范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6.帮助公司法务部门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和合规审查。
第三章法律顾问的任免与合同管理第一条法律顾问的任免1.公司法律顾问的任免由董事会决议,并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法律顾问具体的任职合同和合作协议应明确规定法律顾问的职责、权益和保密义务等。
第二条合同管理1.法律顾问应与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期限和酬劳等。
2.公司法律顾问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签署法务工作合同或仿佛协议,确保公司的利益和合规要求。
第四章法律顾问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法律顾问的权利1.法律顾问有权依据公司委托,履行其职责,供应相关法律建议和看法。
2.法律顾问有权向公司有关人员要求供应必需的信息和文件。
3.法律顾问有权要求公司充分搭配和支持,确保其顺利履行职责。
第二条法律顾问的义务1.法律顾问应遵守法律法规和专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法律顾问应高度负责,认真执行工作任务,确保供应的法律建议准确及时。
3.法律顾问应不绝学习和更新法律知识,不绝提高专业水平。
第五章法律顾问的管理与考核第一条管理1.公司设立法律顾问管理岗位,负责对法律顾问的工作进行管理和协调。
2.法律顾问管理岗位负责与法律顾问保持紧密沟通,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
第二条考核1.法律顾问的工作表现将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
总法律顾问制度
总法律顾问制度总法律顾问制度是指企业聘请一名或数名法律专业人员作为其专职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和支持服务,并协助企业管理层制定和实施合规政策、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
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出现与发展有着深刻的背景和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复杂和严峻的法律环境。
法律风险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甚至可能引发灾难性后果。
而传统的法律咨询模式由于成本高昂、反应速度慢等特点,无法满足企业对法律支持和风险管理的迫切需求。
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出现解决了这一现实问题。
通过聘请专职法律顾问,企业可以及时获得法律咨询和建议,为企业提供准确、高效的法律服务。
总法律顾问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学知识和专业技能,还了解企业的经营环境和业务特点,能够更好地协助企业制定合规政策、规范经营行为。
与此同时,总法律顾问还可以预测和化解法律风险,减少企业面临的法律纠纷和诉讼风险。
总法律顾问与企业的密切联系和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使得企业能够获得全方位的法律支持,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总法律顾问制度在国内外企业中已经广泛应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首先,总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提高法律服务的效能和质量。
由于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总法律顾问更加了解企业的需求和要求,能够更准确、精细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其次,总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降低企业的法律风险。
总法律顾问可以通过与企业的深入合作,预测和化解潜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降低企业面临的诉讼和纠纷风险。
再次,总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提高企业治理水平。
总法律顾问可以协助企业制定和完善合规政策和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企业的经营透明度和合规性。
然而,总法律顾问制度在实践中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总法律顾问的聘任和工作需要企业高层的理解和支持,但有些企业对于法律职能的价值和作用认识不足,存在对法律支持的投入不足的情况。
其次,总法律顾问的工作与企业的整体经营密切相关,需要与企业各部门和层级合作,但有些企业在组织架构和企业文化方面存在刚性和障碍,使得总法律顾问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4篇)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对法律顾问的选择、委托、合作、退出等方面进行管理的一套制度体系。
以下是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一些要点和流程:1. 法律顾问选择:企业应根据自身需要和发展阶段,制定法律顾问选择的标准和程序,可以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个人推荐等方式进行选择。
2. 委托管理:企业与法律顾问达成委托关系后,应明确委托事项、授权范围、责任义务、保密义务等,可以通过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或委托书等形式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
3. 合作管理:企业可以定期与法律顾问进行交流、协商,审查和评估法律顾问的工作质量和效果,及时解决合作中的问题,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4. 退出机制:如果企业与法律顾问的合作出现严重问题或无法继续合作,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的方式进行退出,同时维护企业利益和法律顾问的权益。
5. 保密和信息管理:企业应与法律顾问签署保密协议,明确双方对于企业相关信息的保密义务,同时建立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法律顾问对企业信息的保密和安全。
6. 培训和评估:企业可以定期组织法律培训,提升内部员工对法律事务的理解和能力,同时对法律顾问进行绩效评估和反馈,促使其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以上是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一些要点,具体制度的制定需要根据企业特点和需求进行具体设计和完善。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水平,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法律顾问是指由企业聘请的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的人员,负责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审核、法律风险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企业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提供法律咨询,解答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二)对企业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其合法、合规;(三)参与重大商务谈判、合同洽谈等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四)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提出风险预警和防控措施;(五)代表企业参与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考点: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第一章+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与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一、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概述(一)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发展历程1.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初创1955年的《国务院法制局关于法律室任务职责和组织办法的报告》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转(关于法律室任务职责和组织办法的报告>的通知》是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诞生的重要标志。
法律室实际是法律顾问室。
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已经诞生。
2.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恢复1979年中国技术进出口公司设立法律处,1980年武汉钢铁公司设立法律顾问处。
1982年《经济合同法》进一步促进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恢复。
3.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发展1986年颁布实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对确立企业法律顾问的地位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国家第一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立了企业法律顾问的地位,他们与副厂长及“三总师”并列。
从1990年到1992年,国家有关部门和一些地区行业先后试行了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
1994年10月,原国家经贸委在北京举办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国际研讨会。
中央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实现了三个转变:(1)由政府部引导转向由出资人推进。
(2)工作重点由事后补救转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
(3)工作内容由事务型转向管理型。
4.现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探索与规范世界最早在企业内部设置专业法律工作人员的是美国新泽西州的美孚石油公司,时间是1882年。
人事部、原国家经贸委和司法部于1997年颁发《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04年国务院国资委颁布《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2008年国资委颁布《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上述制度的贡献:(1)确立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证书制度。
(2)确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由《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确立。
(3)规定国有独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大型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
(4)解决了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问题。
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是继《厂长工作条例》之后在行政法规中再次明确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并其定位于企业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部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法律顾问。
第三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依法维护企业所有者和其他出资人的合法权益;2. 依法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服务原则;3. 法律顾问是企业领导的法律参谋,为企业领导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 法律顾问是企业的法律专职人员,对企业行为和员工职务行为负有合法性管理的责任。
二、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第四条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包括:1. 协助企业领导人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风险管理意见;2. 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确保企业规章制度的合法性;3. 管理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4. 参与企业的合并、分立、破产、投资、租赁、资产转让、抵押担保、招投标及进行公司改建等涉及企业权益的重要经济活动;5. 处理企业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知识产权保护、合规审查等;6. 定期向企业领导汇报法律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改进建议;7. 参加企业内部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8. 完成企业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第五条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包括:1. 每月或每周安排一定时间到企业现场办公,解决相关问题;2. 在现场办公以外的时间,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企业领导、各部门进行沟通,提供法律咨询;3. 遇到紧急情况时,企业可以随时联系律师,双方到企业、律师所或其他合适的方式解决问题;4. 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企业到仲裁机关、法院或其他相关机构进行诉讼、仲裁、依法举报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企业法律顾问的管理与考核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明确企业法律顾问的任职条件、职责、权限和考核办法。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模版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法律顾问的管理,提高公司法律风险防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法律顾问的管理,包括内部法律顾问和外部法律顾问。
第三条公司法律顾问是指由公司聘请的专业律师或法律团队,为公司提供法律事务咨询、纠纷解决、合同审查等相关法律服务的人员。
第四条公司依法聘请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库,以确保公司合规经营和法律风险的防控。
第五条公司法律顾问应遵守法律法规,保持独立、客观、专业的态度,为公司提供全面、负责的法律服务。
第二章法律顾问的聘用与管理第六条公司聘请法律顾问应进行程序合理、透明,并与合同约定的法律顾问建立工作关系。
第七条公司应对法律顾问的从业经历、资质和业绩进行核查和评估,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第八条公司应向法律顾问介绍公司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要求,并签订保密协议和合同。
第九条公司应与法律顾问建立日常联系机制,及时跟进和解决相关法律问题。
第十条公司法律顾问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工作进展和相关法律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合规建议。
第三章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与职责第十一条公司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协助公司建立、完善和落实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二)对公司的法律风险进行预警、评估和防控;(三)审核、起草和修订公司的各类合同和法律文件;(四)参与公司的重大业务决策和项目投资的法律尽职调查;(五)代表公司处理涉法纠纷,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六)开展法律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
第十二条公司法律顾问应做好以下工作职责:(一)严守法律职业道德和保密义务,为公司同法律纠纷或法律事务有关的人员提供合法、合规的法律服务;(二)积极配合公司内部、外部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与协助;(三)及时跟进国家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变化,为公司提供法律风险预警和合规建议;(四)定期进行法律咨询和培训,为公司员工提供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提升。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1.doc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1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加强企业对法律事务的管理,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特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企业办公室内设法律顾问室,负责法律顾问的组织联络和日常工作。
企业办公室通过召开论证会、座谈会,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也可以直接请法律顾问就有关事务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需要委托法律顾问代理案件的,由企业法制办代表企业办理有关委托手续。
企业办公室应当为法律顾问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条企业法律顾问由企业外聘法律专家、律师和法律事务人员组成。
企业聘任的法律顾问,应当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并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律师、司法、仲裁等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
具体人选由办公室提出建议,企业办公会审定。
第四条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1、为企业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信息。
2、根据需要协助起草、修改、审查合同、协议、章程、声明、函件等法律事务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
3、协助聘请方处理各类纠纷,与相关部门交涉、发表声明,代理诉讼、仲裁及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等。
4、根据需要办理或协助办理有关非诉讼(仲裁)法律事务。
5、根据需要对企业职工进行法律培训,协助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6、协助企业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根据需要参加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
接受委托,参与经济合同及商务谈判,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7、根据需要参与经营项目的立项、调研、资信调查、可行性法律分析、起草合同等法律文件、商务谈判、调处纠纷等工作;8、协助清理企业债权、债务,并提供风险评估及解决方案;9、提供最新法律法规信息,并针对国家新颁布法律、修订法律,就企业经营活动中可能涉及的问题出具《法律建议(意见)书》;10、参与企业兼并与收购、股权转让、资产出售、重组、改制等事务;11、在企业授权范围内,参与有关的涉外法律事务的谈判、签约活动,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招标、开标、见证和代理各种商务活动;12、接受企业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法律顾问相关工作制度
法律顾问相关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律顾问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是指企业设立法律顾问岗位,明确法律顾问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顾问在工作中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工作程序。
第三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适用于企业法律顾问的招聘、培训、考核、薪酬、保密等方面。
二、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第四条企业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包括:(一)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解答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二)参与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三)起草、审核和修改企业的重要合同、协议、规章制度;(四)代理企业的诉讼、仲裁案件,处理企业的法律纠纷;(五)开展企业的法律培训和法律宣传,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六)其他与企业法律事务相关的工作。
第五条企业法律顾问应当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并提出预防和应对措施。
三、企业法律顾问的招聘和培训第六条企业应当根据自身规模、业务需要和法律顾问工作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法律顾问岗位。
第七条企业招聘法律顾问时,应当对应聘者的法律专业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确保选聘到合适的人才。
第八条企业应当对法律顾问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法律顾问工作技能等。
四、企业法律顾问的考核和薪酬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律顾问考核制度,对法律顾问的工作质量、效率、业务能力等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条企业法律顾问的薪酬应当与其工作职责、工作质量、企业经济效益等因素挂钩,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
五、企业法律顾问的保密制度第十一条企业法律顾问应当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对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二条企业法律顾问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得泄露企业内部的信息,不得利用企业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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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法律顾问实务辅导:企业总法律顾问制
度
2014法律顾问实务辅导: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
2014年冲刺复习紧张进行中,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企业的考试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考生的复习起到帮助作用,同时祝愿各位考生在2014年的企业中取得好的成绩。
一、企业总法律顾问的概念和特征
(一)企业总法律顾问概念
企业总法律顾问,是指具有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并直接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负责,全面负责本企业法律事务的内部高级管理人员。
(二)企业总法律顾问的特征
第一,层次高
第二,要求严
第三,职权重
第四,责任大
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概念和地位
(一)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概念
(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是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核心
三、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
第一,标志着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逐步走上成熟的标志第二,有利于完善整个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第三,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
第四,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第五,有利于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四、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基本原则
(1)企业自主规范的原则。
(2)从严约束国有企业的原则。
(3)企业总法律顾问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原则。
(4)企业总法律顾问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者负责的原则。
五、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主要内容
(一)企业总法律顾问的法律地位
1、企业总法律顾问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2、企业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本企业法律事务。
3、企业总法律顾问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者负责。
(二)企业总法律顾问的设置模式
1、国有大型企业设置企业总法律顾问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国有或国有控股子企业,只要达到大型企业的标准,都可以设置。
2、其他企业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企业总法律顾问。
(三)企业总法律顾问的聘任
1、企业总法律顾问的聘任渠道
(1)从本企业内部聘任产生
(2)公开招聘产生
2、企业总法律顾问的任职条件
(1)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2)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4)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在企业中层正职以上管理岗位任职满3年的;或者被聘任为一级企业法律顾问的,并担任过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的
(四)企业总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企业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
(2)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98考,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3)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法律事务机构
(4)负责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建立企业法律顾问的再教育和业务培训制度
(5)对企业及下属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6)指导下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对下属单位法律事务负责人的任免提出建议
(7)其他应当由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六、我国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积极开展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试点工作
从1997年开始至2002年,全国已有15个省(区、市)在136家企业开展了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
(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成效和主要经验
(三)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
1、为了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法制建设,国务院国资委在2004 年工作部署中专门强调要建立2个机制即建立防范投资风险的出资人的法律监督机制,建立防范经营风险的所出资企业的内部法律监督机制;搞好2个结合,即企业法制建设要与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维护分资人的合法权益结合起来与依法维护所出资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依法进行企业经营管理结合起来。
2、从2004 年开始国务院国资委将率先在中央管理主要负责人的53 户国有特大型企业集团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