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考试考场情况记录单
学生考试考场情况记录单
学生考试考场情况记录单
填表注意事项
一、学生违纪、作弊处理认定程序和办法
1、监考教师对考试期间学生出现的“院教字[2005]73号”文件第三十五条中第一款考试违纪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并如实记录;出现本条第二、三、四、五款违纪、作弊现象,应立即中止学生考试,没收其试卷及作弊证据,当场宣布该学生严重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令其离开考场,并在卷面上签写“严重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等字样。
2、对于违规学生,应当场收缴学生违纪、作弊相关的资料和工具,说明违规的具体条款及其内容,在《学生考场情况纪录单》上纪录违规形式和内容,并让违规学生当场签字(不签字者交考务办公室处理),告知其回去后要认真反省(写检讨书),听候处理。
3、考试结束,巡视员在听取监考教师违规学生的情况汇报后,确认违规事实并签字,监考教师将《学生考场情况纪录单》随同学生违纪、作弊相关的资料和工具一并上报主考单位考务办公室。
4、主考单位将《学生考场情况纪录单》复印后,原件留存备案,复印件(每名违纪学生各一份)随同学生违纪、作弊相关的资料和工具一起及时转交给学生归属单位。
二、填表说明
1、此单一式两份,由监考教师负责填写。
考试结束,本考场所有监考教师签字后,一份装入《学生考核试卷专用袋》、一份上交考务办公室留存。
2、“考试方式”指闭卷、开卷、上机、实训等。
考场情况报告单Word
考试科目应考人数考试时间实考人数A卷考试地点专业班级B卷项目学号姓名学号姓名缺考记录考试违规记录学号姓名违规行为学生签名考场情况(如考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请详细记录)主考教师签名:监考教师签名:;违规材料粘贴处2、请将此报告单与考试违规材料一并于当日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考场规则第二条 学生必须携带考试证件,按规定的时间进入考场,按监考教师指定的座位入座。
考试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查对。
无考试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第三条 考试一律在指定时间和考场内进行。
学生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并以缺考论处。
开考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考试结束前15分钟不准离开考场。
(特殊要求的考试按考场指令执行) 第四条 学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服从监考人员安排。
不准携带考试未要求使用的各种教材、资料、笔记、纸张等,不准携带具有信息传递、存储或翻译功能的工具(手机、传呼机、快易通等)进入考场。
如已携带必须主动交给监考教师或放于监考教师指定位置。
第五条 学生答卷用笔的种类或颜色无特殊要求的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
答卷前须先在规定位置填写专业班级、姓名、学(考)号等内容,无以上内容的试卷按无效试卷处理。
不准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
第六条 学生不得就考题内容向监考教师提问,但对不涉及考题内容的其他问题,如试卷印刷模糊、缺页等,可举手询问。
第七条 未经监考教师同意,学生之间不得借用计算器或其他考试用具。
第八条 学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有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
不准吸烟、随意走动、旁窥、交头接耳。
第九条 学生在考试期间因特殊原因临时离开考场,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并由监考教师陪同方可离开。
第十条 考试中不准有使用通讯设备、电子工具、夹带资料、传递纸条、交换答卷、替考、抄袭他人答卷或让他人抄袭答卷、藏匿试卷、故意损坏试卷等试图利用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成绩或协助他人取得成绩的行为。
第十一条 学生提前交卷时,需将试卷和草稿纸字面向下放在座位上并举手示意,待监考教师收取试卷并同意后,方可离开。
考场记录表
考场记录表注:考试结束后,本《考场记录表》及考试试卷由开课学院保存。
长江大学监考人员职责.考场实行主监考负责制。
主监考由开课学院教师或教案管理人员担任,对考场纪律全面负责。
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长江大学本专科学生课程考试监考员操作规程》,仔细履行监考职责。
.监考人员须佩带《监考证》上岗。
主监考员提前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领取试卷。
副监考员提前分钟进入考场做好开考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清理考场、编排考场座位、在黑板上醒目书写考试座位号、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注意事项。
.副监考员在考场入口处检查考生所持的考试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或证件遗失的有效证明)与考生是否相符,对于无证、人证不符、无考试资格的考生,应禁止其进入考场;主监考员组织考生按编排的座位对号入座,督促考生除考试允许自备的文具、资料外,将一切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全部集中放置,并要求考生将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核查。
.开考前,主监考员宣读《长江大学考场规则》、说明考生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交待考试结束后的交卷方式及有关注意事项。
.开考前分钟,副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检查试卷份数,分发试卷。
使用、卷时应合理分发、卷,使、卷呈“梅花”型分布。
主监考员指令考生检查试卷页码、在规定的位置填写班级、学号及姓名等信息。
.考试正式开始分钟后不得允许迟到考生入场。
主监考员清点考生人数,登记缺考考生姓名。
开考分钟内,不得允许考生交卷离开考场。
.监考过程中对学生提岀的有关试卷中的问题,监考人员只对试卷中字迹不清楚的地方进行说明,不得对试卷内容和题意作任何解释与暗示。
.监考人员应集中精力,仔细监考,在考场内要一前一后,按“定位监控,走位巡查”方式维护考场秩序。
监考人员不得擅离考场,不得在考场内看书、看报、吸烟、闲谈、睡觉、玩手机、接打电话或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监考人员若发现考生有作弊企图,要及时予以警告。
对已构成作弊事实,应当立即要求考生停止答卷,收回其试卷并注明“作弊”字样和收缴作弊证据(如夹带纸条、手机、书本等),同时在《考场记录表》上详实记录作弊考生的姓名、学号、作弊主要情节及方式等内容,并要求考生本人现场签名,然后令其退岀考场。
考场情况记录表考场规则
考场情况记录表考场规则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考场情况记录表
2012年城阳区基层卫生人员考试
考场规则
1、考生按考试安排时间,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签字
笔等。
禁止携带任何书籍资料及通讯工具;
3、入场后,对号入座,将本人身份证、执业证放于课桌
右上角,以便检查;
4、考生在考试时应将试卷放置在身体正前方,不得交头
接耳,不得左顾右盼,不得传递答案及试卷;
5、考场内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有作弊及协同作弊者由监
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勒令其退出考场并做好考场记录;
6、考试结束,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
待
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离开考场时,不准携带试卷、答题纸,违者按考试违纪论处;
7、考生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防碍监
考人员正常工作,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并按违纪处
理。
考场情况记录表(附违纪登记表).docx
考场情况记录表
考试课程:
考试地点:楼
;教室;
考试时间:学院:年月;班日
级:
午时分开始,
;应到人数:
时分结束;
;实到人数:;
1.缺考学生姓名、学号及缺考原因:
姓名学号班级缺考原因
2. 考场秩序记录(以√符号选择):
( 1)考生座位是否按监考老师要求就坐?□是;□不是。
( 2)监考老师是否向考生宣布考试纪律?□宣布;□未宣布。
( 3)考前是否清场?□清场;□未清场。
( 4)第一个完成考试的学生交卷的时间:( 5)最后一位考生交卷时间:时
时
分。
分。
3.有无考试违纪学生?
若有考试违纪现象,请填写附件
□无;
1 考试违纪情况登记表。
□有。
主考人;;监考人:;
代监考人:;;
记录时间:时分
附件 1:
南京师范大学考生考试违纪情况登记表
学院时间姓名
地点
学号
考试科目:
违纪情况简要描述:
附违纪材料份(违纪材料需经考生本人确认,并签上姓名和学号)。
考生(签名):监考老师(签名):;
年月日
教学院长意见:
学院
核查
意见签名:(盖院系章)
年月日主管处长意见:
教务
处核
查意
见签名:(盖教务处章)
年月日
材料转交学工处签收人:签收日期
违纪
性质
认定
签名:年月日
处理文号:
说明: 1、按《宁师大〔2017〕37 号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执行。
2、学院准备好相关材料交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后将材料转交学工处处理。
考场情况记录表
********校考场情况记录表(/ 学年第学期考试)
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按照考试时间,于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不得带走试卷。
二、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关闭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及必要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计算器等。
考试中禁止借用文具,因故须借用的,须通过监考人员同意。
书籍、笔记本、资料等不得放在课桌和座位旁。
三、考生进入考场,要按指定的座位就坐。
考试中间一律不得擅自离座,考试入场后原则上不得再上厕所,如有特殊情况要有专人陪同。
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指挥,违者以违纪或作弊论处。
四、考生遇到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询问与解题内容有关的问题。
五、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安静。
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喧哗。
六、考生拿到试卷后,必须将班级、姓名、学号写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同时应用钢笔、圆珠笔答题,答案写在试卷以外或密封线以内一律无效。
考试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反放在桌上,离开考场。
七、考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须事先持有关证明向教务处申请,经批准后将其名单交任课教师,注明原因,方可参加下一次组织的课程考试。
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场纪律者要提出警告,令其纠正,经警告后,又发生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令其退出考场。
考试中间凡有代考、夹带、传递等作弊行为者应立即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
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情况记录单
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情况记录单
主考教师签字:监考老师签字及工资号:
监考注意事项
1.请主、监考老师务必携带考生名单,提前十五分钟到达考场,考试前在黑板上写明座位顺
序(按S型隔1~2行排列)。
安排学生按学号顺序就座,认真核对学生有效证件(研究生证或一卡通、身份证),防止替考,记录缺考人员学号、姓名。
2.开考前提醒考生除必要的文具、普通功能的计算器,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必须放在远离考生
座位的地方或监考老师指定位置(电子设备须处于电源关闭状态)。
3.主、监考老师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准擅离职守。
4.做好考场记录,考试结束后尽快将考场记录单交学院研究生科。
5.声明:此资源由本人收集整理于网络,只用于交流学习,请勿用作它途。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处理。
6.声明:此资源由本人收集整理于网络,只用于交流学习,请勿用作它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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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考场情况记录单范文
考场情况记录单范文考试日期:XXXX年X月X日考试科目:XXXX考场地点:XXXX考点一、考场概况本次考试的考场位于XXXX考点,考试科目为XXXX。
考场位于校内,空气流通良好,温度适宜,考试环境较为安静。
二、考生情况本次考试考生共计XXX人,男生XXX人,女生XXX人。
考生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后,通过验证进入考场。
考生们按照座位号有序入场,保持安静有序的状态,没有出现大范围的混乱。
三、考场设备考场设备完善,包括考生桌椅、教室黑板、投影仪、电脑等。
考生桌面干净整洁,没有出现损坏或者其他问题。
黑板上标明了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等相关信息,清晰易读。
投影仪运行正常,提供了题目的投影。
四、监考人员本次考试设有监考人员XX名,其中主监考和副监考各XX名。
监考人员态度认真,身着工作服,站在考场多个位置进行巡视,保证了考试秩序的运行。
监考人员还对考试相关事项进行了宣读,提醒考生遵守考场纪律,作弊行为严重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过程2.分发试卷:监考人员按座位分发试卷和答题卡,并提醒考生仔细阅读考试须知。
3.发放考具:监考人员逐个发放考具,包括铅笔、橡皮、直尺、刻度尺等,并对考生手中的考具进行检查确认。
4.考试时间:考试开始前,监考人员宣读考试规则和时间,提醒考生仔细把握答题时间。
考试时间一开始,监考人员宣布考试正式开始,考生开始解答试题。
5.考试纪律:监考人员巡视考场,确保考生遵守考试纪律。
对于发现有考生作弊行为的情况会采取相应措施,如予以警告、没收作弊工具,严重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6.交卷离场: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提示考生如何整理试卷。
考生按照监考人员的指示有序交卷,离开考场。
六、考试问题本次考试没有出现试卷错误或者涉及评卷争议的问题。
试题内容与考试大纲相符。
考试总体难度适中,没有出现过于难或过于简单的情况。
七、突发事件本次考试过程中未发生突发事件,考生和监考人员均配合积极,维持了良好的考试秩序。
考场情况记录表
广东医学院考场情况记录表监考人员必读广东医学院监考人员守则一、监考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肃认真地维持考场纪律,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监考人员须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根据教研室提供的《考生座位表》要求考生对号入座。
学生就坐后,须进行严格清场,要求学生将书包、课本、笔记、通讯工具等物品放到远离考生座位的指定位置。
三、开考前向学生申明考场规则和有关注意事项。
检查考生对号入座情况,核对应考人数和实考人数,清点试卷份数,确保发出的试卷与收回的试卷份数相符。
四、考试试卷发放不得随意提前或推迟,要求在考试正式开始前2分钟发放。
发放试卷后,督促考生立即在自己的试卷上写上学号、姓名、班级等。
五、认真检查考生证件,检查学生证与试卷上填写的姓名是否相符、学生证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杜绝代考现象。
六、做好考场的监督、巡查工作。
不允许示意答案,不允许包庇、纵容学生作弊,不能在考场内吸烟,不允许在监考时打电话、聊天、看书报等与监考无关的行为,不能无故离开考场。
七、监考人员发现考生有违纪嫌疑时应立即口头警告;发现考生确实有违纪行为应立即没收试卷,按违纪处理,并当场认定及没收违纪物证,如实向教研室报告。
八、为防止考试结束时交卷造成混乱,凡是既有主观题,又有客观题的试卷,并且客观题采用答题卡填涂答案的课程,一律要求在考试结束前20分钟收取客观题答题卡。
在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要求全体考生停止做答并起立,监考老师一前一后控制整个考场,并每排指定一名学生协助收卷,经清点试卷份数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连同试卷一道交回教研室,如考场有学生违纪或作弊者,教研室应立即将《考场情况记录表》报教务处考务科。
九、监考教师在监考期间如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出现迟到、不到位,丢失学生考试试卷,或发现学生作弊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或监考人员监考不到位造成考场秩序混乱等现象,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监考者责任,并依据学校有关文件给予严肃处理。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学生课程考试考场记录表
考试课程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监考老师
主考教师移交内容
应考
人数
考卷份数
考生所在
专业年级
应考学生学号
主考
教师签名
接交老师
签名
监考老师移数
缺考
人数
考场
情况
考试
纪律
记录
缺考
记录
姓名
学号
专业
年级、班级
考试违纪作弊记录
姓名
学号
专业
年级、班级
监考
老师
签名
移交
老师签名
主考
教师
签名
备注
1.缺考记录、考试违纪、作弊记录等项目如写不下请另附页。
2.本表请用钢笔填写并与考卷一起存档。
制表: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声明:此资源由本人收集整理于网络,只用于交流学习,请勿用作它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处理。
西华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
西华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一、西华大学考场规则(摘要)1.考生要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隔位就坐或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在考试中途擅自挪动座位;将考试规定的有效证件(准考证、校园卡(或身份证))放在桌面上,未带规定的考试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2. 除必要的文具和开卷考试科目所允许的工具书和参考书及纸张以外,所有课本、参考资料等不得放置在课桌、考场座位上或抽屉内,必须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
手机等通讯设备、有存储功能的电子工具等物品不准带入考场,已带入的,要关闭电源并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
某些考试课程需经任课教师允许方可使用普通计算器。
3. 考生在考试前须清理课桌内的杂物,并查看课桌、墙壁面等处,若发现有与考试课程相关的文字、公式等,应立即报告监考人员处理。
4. 考试正式开始30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60分钟后,才准予交卷出场。
5. 在考试过程中,考生未交卷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考场者,不得重新进入考场继续答卷。
考生交卷后应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交谈,影响他人考试。
6. 考生的试卷、答卷、草稿等考试用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并在考试结束时一齐收回。
严禁考生自带纸张。
7. 考生在规定时间前答完试卷,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收卷后方可离开;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宣布收卷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整理清楚,在座位上等待监考人员收卷清点后,方可离场。
8. 考生不得故意损坏试卷、答卷、草稿等考试用纸,也不准将试卷、答卷、草稿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9.考试开始后, 如有试题字迹不清、试卷分发错误或缺页等情况,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处理。
10. 考场内应保持安静。
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喧哗、不准左顾右盼、不准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书、笔记、讲义等,不准抄袭,不准以任何方式夹带和传递纸条,不准借用计算器,不准请人代考和代他人考试,不准偷看他人试卷和给他人看自己试卷,不得拖延交卷时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生考试考场情况记录单
填表注意事项
一、学生违纪、作弊处理认定程序和办法
1、监考教师对考试期间学生出现的“院教字[2005]73号”文件第三十五条中第一款考试违纪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并如实记录;出现本条第二、三、四、五款违纪、作弊现象,应立即中止学生考试,没收其试卷及作弊证据,当场宣布该学生严重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令其离开考场,并在卷面上签写“严重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等字样。
2、对于违规学生,应当场收缴学生违纪、作弊相关的资料和工具,说明违规的具体条款及其内容,在《学生考场情况纪录单》上纪录违规形式和内容,并让违规学生当场签字(不签字者交考务办公室处理),告知其回去后要认真反省(写检讨书),听候处理。
3、考试结束,巡视员在听取监考教师违规学生的情况汇报后,确认违规事实并签字,监考教师将《学生考场情况纪录单》随同学生违纪、作弊相关的资料和工具一并上报主考单位考务办公室。
4、主考单位将《学生考场情况纪录单》复印后,原件留存备案,复印件(每名违纪学生各一份)随同学生违纪、作弊相关的资料和工具一起及时转交给学生归属单位。
二、填表说明
1、此单一式两份,由监考教师负责填写。
考试结束,本考场所有监考教师签字后,一份装入《学生考核试卷专用袋》、一份上交考务办公室留存。
2、“考试方式”指闭卷、开卷、上机、实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