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路灯维护考核办法
(完整word版)路灯所绩效考核办法
路灯所绩效考核办法一、路灯养护管理:30分1、路灯维修。
对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路灯损坏,保证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修复完毕,修复不及时,对社会和交通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超过24小时接到社会投诉或经公司巡视发现后通报的,每起扣除0.1分,年内无发生以上问题加1分。
2、路灯附属设施齐全,能正常发挥作用。
对管辖范围内的道路照明设施定期巡视和检查,确保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亮灯率达到98%以上。
在路灯附属设施齐全的情况下,每发现1处更换不及时扣0.1分,亮灯率不达标扣0.1分,设施完好率超过95%加1分,亮灯率超过98%加1 分。
3、考核上述指标的同时对路灯维护单位成本进行核算,在总体维护数量增减幅度1%左右时,其单位运行成本不得突破上一年度平均成本。
单位运行成本比去年降低1%时,加1分;相反,单位运行成本比去年增加1%时,减1分。
增减幅度过大时,公司统一核算单位成本进行考核。
4、年度内,路灯所承建的工程项目考核参照项目部考核办法计分。
由企管科会同路灯所对路灯管道及安装工程核定目标成本,路灯工程目标成本-实际成本=工程效益。
每产生10万元效益加1分,每亏损1万元减1分。
二、公园亮化管理考核:20分1、亮灯率。
公园管理人员每天应对各管辖范围内的景观灯进行巡视维修,保证亮灯率98%以上,低于标准1%扣1分,亮灯率达标加1分。
2、设施完好率。
考核标准:灯具、灯架完好,无断裂灯具,引下线绝缘良好,无破皮、绝缘开裂,接线井盖完好等.保证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低于标准1%扣1分。
达到标准加1分。
3、及时修复率发现故障随时进行抢修,一般故障24小时内解决。
突发性紧急情况30分钟内赶到现场。
发现处理不及时一次扣0。
1分,未发现问题加1分。
三、质量目标控制:20分路灯施工及维修工程,要达到规范标准,不得出现质量问题。
每出现一处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2万元以下的减0。
5分.造成经济损失2—5万元的减1分。
路灯养护工程考核方案
路灯养护工程考核方案1. 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道路的规模越来越大,路灯的数量也随之增加。
然而,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段的路灯使用情况和维护状况存在差异,为了保障道路的正常照明和行车安全,有必要对路灯养护工程进行科学有效的考核。
2. 考核目的本文旨在为路灯养护工程的考核提供具体指导,以确保养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从而为道路的照明提供稳定可靠的支持。
3.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路灯照明效果考核•亮度考核:通过实地检查和测量,评估路灯照明亮度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并记录亮度数据。
•均匀性考核:使用专业设备对道路上不同位置的照明进行均匀性测试,评判路灯的布置是否合理。
3.2 路灯故障率考核•维修响应时间考核:记录路灯维修请求提交后,养护人员的响应时间,计算出平均维修响应时间。
•故障修复率考核:评估维修队伍对故障路灯的修复率,即在一定时间段内修复的路灯数量占总故障路灯数量的比例。
3.3 养护工作记录考核•工作记录完整性考核:检查养护工作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包括故障维修记录、巡检记录等。
•保养措施执行情况考核:检查养护工作记录中的保养措施是否得到充分执行,如清洁、检修等。
4. 考核方法4.1 实地检查与测量通过对道路的巡查、路灯亮度和均匀性测量等方式,获取路灯照明效果的数据。
根据标准要求,对数据进行评分,给出相应的得分。
4.2 数据统计与分析对维修响应时间、故障修复率、工作记录完整性和保养措施执行情况等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
按照规定的算法给出相应的得分。
4.3 养护队伍评估对养护队伍的人员素质、技能水平、工作态度等进行评估,结合实际工作表现给予得分。
4.4 考核结果整理与汇总将各项考核得分进行整理和汇总,计算出总得分。
根据总得分评判路灯养护工程的综合质量和效果。
5. 考核结果使用通过路灯养护工程的考核结果,可以:•确定各区域的养护工程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对养护队伍进行考核和奖惩,推动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作为决策参考,优化路灯养护工程的投资和资源配置。
路灯考核管理制度
路灯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路灯考核管理行为,提高路灯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责任意识,树立全员参与的管理理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路灯的考核管理,包括考核内容、方法、标准、程序和责任。
第三条路灯考核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准确、科学、合理。
第二章路灯考核管理内容第四条路灯考核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路灯设备运行情况,包括设备完好率、故障处理及时率等;(二)路灯维护保养情况,包括设备维护情况、设备清洁情况等;(三)路灯能耗情况,包括能耗指标、能效改善等;(四)路灯管理服务水平,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
第五条路灯考核管理内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路灯管理的特点和工作要求,科学合理确定考核指标和标准。
第三章路灯考核管理方法第六条路灯考核管理方法主要包括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两种。
(一)定期考核:按照事先确定的时间周期和要求进行考核,如月度考核、季度考核等;(二)不定期考核:根据需要和情况,随时随地进行考核,包括突击考核、巡查考核等。
第七条路灯考核管理方法可以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考虑实际情况和实际表现,体现灵活性和公正性。
第四章路灯考核管理标准第八条路灯考核管理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同时兼顾行业规范和标准,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条路灯考核管理标准应当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综合考虑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反映绩效和效益。
第十条路灯考核管理标准应当不断完善和提高,及时调整和修订,以适应路灯管理的新要求和新形势。
第五章路灯考核管理程序第十一条路灯考核管理程序应当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确定考核计划: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标准和考核周期等;(二)组织考核实施:按照计划组织专业人员开展考核工作,确保考核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三)编制考核报告:整理汇总考核结果,形成考核报告,明确考核结果和评价意见;(四)反馈考核结果:将考核报告送交被考核单位,讨论并确认考核结果,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五)总结评估成效:定期总结和评估路灯管理考核成效,为下一阶段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路灯维护、照明设施养护考核评分标准
1.设施(灯杆、灯具、 变压器、控制器、接 线井等)要保持完好
发现不完好的(出现脱漆或颜色明显褪变、损坏、工 作不正常)不急时处理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1.一般故障2小时内修复;排除线路、电器短路4小时修
100
设施修护 2.建立每日巡查制度, 复;超过24:00发现故障及电缆烧坏、被盗等重大事 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和 故的,次日18:00前修复,如未按要求修复,每处扣5
检修,保证故障修复及
分;每日未巡查的扣10分,直到扣完为止;
时率100%
2.如有甲方客户投拆的,每次扣10分,直到扣完为止;
1.每月的1---5日为灯 数据准确,按时到我司更换灯具,未按时更换的每次扣
灯具保护
具更换时段
10分
2.灯具保护洁净无损 坏
爱护灯具,如损坏,除照价赔偿外,每盏扣5分;
扣分合计
项目名称
灯 具 及 线 路 养 护
路灯维护、照明设施养护考核评分标准
总分
现场考核 项目 检查方法及评分依据
扣分方法
现场检查 扣分
1.在规定时间亮灯;
亮灯情况 2.坚决杜绝白天无序 亮灯,(除在规定要求 和维修时间内)
在规定时间内亮灯,发现不亮的,每盏扣2分,如有客户 投诉,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擅自变更时行 审核:
制定:明志 杰
(一)考核评分 1.考核标准: 路灯维护评分 考核满分为 100分; 2.考核分 =100-合计检 查扣分; 3.扣分、扣款 方法按《路灯 维护、照明设 施养护考核评 分标准》执 行,评分采用 百分制,10090分为优良达 标,不扣除当 月管理费; 8090分(不含90 分)以下的部 分,每少1分 扣除当月管理 费的1%;低于 80分以下的部 分,每少1分 扣除当月管理 费的2%(如当 月评分为73 分,
路灯养护工程考核方案
路灯养护工程考核方案方案名称:路灯养护工程考核方案方案目的:通过考核路灯养护工程的执行情况,评估工程的质量和效果,提高路灯养护工作的管理和执行水平。
方案内容:1. 路灯养护工程考核指标:a. 养护工程的完工率:考核工程的按时完工情况,完工率高则加分,低则扣分。
b. 养护工程的质量:考核工程的质量标准是否符合规定,质量达标则加分,不达标则扣分。
c. 养护工程对路灯性能的提升效果:考核工程的对路灯照明性能的提升效果,有提升则加分,无提升或影响性能则扣分。
d. 养护工程的维护成本:考核工程的维护成本是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成本合理则加分,成本过高则扣分。
2. 路灯养护工程考核流程:a. 每月组织对路灯养护工程进行考核,由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负责进行评估。
b. 根据考核指标对养护工程进行评分,将评分结果反馈给养护工程相关责任人。
c. 根据考核结果,对养护工程负责人进行奖惩,激励其提高养护工程的质量和效果。
3. 路灯养护工程考核数据收集与分析:a. 定期收集路灯养护工程的相关数据,包括养护工程的完工情况、质量标准达标情况、性能提升效果和维护成本等。
b. 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确定养护工程的优劣势和改进方向,为提高工程质量和效果提供依据。
4. 路灯养护工程考核结果通报与总结:a. 将考核结果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提醒其改进不足之处,并鼓励其优秀表现。
b. 定期总结路灯养护工程的考核情况,分析工程质量和效果的变化趋势,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方案评估标准:1. 实施可行性:方案是否能够实施,并符合工作实际需求。
2. 效果评估:方案能否有效提高路灯养护工程的质量和效果。
3. 成本评估:方案实施的成本是否合理,是否能够从长远角度节约成本。
4. 可操作性评估:方案是否简单易行,能够被相关人员理解和接受。
方案实施计划:1. 制定方案,包括考核指标、流程、数据收集和分析方法等。
2. 组织培训,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方案内容和工作要求。
路灯工作年度考核方案
路灯工作年度考核方案1. 背景介绍本方案是为了对城市路灯的正常维护和管理进行考核,确保城市公共照明设备的稳定运行和良好的服务质量,同时对路灯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责任心。
2. 考核指标考核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环境卫生城市路灯是城市公共设施的一部分,它不仅对市民出行、夜间活动起到重要作用,同时路灯周边的环境卫生也需要得到充分的重视和管理。
因此,考核指标需要包括以下内容:•路灯周边的环境卫生情况•垃圾箱、公厕、公园等公共设施的卫生状况2.2 照明效果城市路灯主要的作用是提供照明服务,因此照明效果是一个很重要的考核指标。
在考核过程中需要考虑以下内容:•路灯照明亮度是否合适•路灯覆盖面积是否到位•路灯是否存在单边灯亮、灯泡坏了等问题2.3 设备管理路灯设备要正常运行,需要得到有效的管理和维护。
所以设备管理是工作年度考核中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具体考核指标包括:•设备的投诉率•路灯的维护次数和质量•设备故障率2.4 工作态度对于路灯管理人员的考核,不仅需要考虑他们的工作效率,还要考虑他们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
具体工作态度的考核指标包括:•工作时态度是否积极•工作时是否认真负责•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态度3. 考核流程3.1 制定考核计划为了方便考核,需要在每年的初期制定好考核计划。
明确考核部门、考核时间、考核指标和考核对象等重要信息。
确保各项安排得以顺利执行。
3.2 采取实地检查方式路灯工作年度考核需要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路灯照明服务的现状和管理的具体情况。
同时,还需要对路灯管理人员的工作状态和工作效果进行考核评估。
3.3 发布考核报告考核结束后,需要将考核报告发布出来,让公众知道路灯管理的具体情况和路灯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
同时,考核报告还需要反馈给路灯管理部门,供其改进工作。
4. 总结路灯是城市公共设施中最基础的一部分,它对城市公共照明服务至关重要。
对于路灯的管理和维护要求必须严格,而工作年度考核也是这一过程中的重要部分。
环卫保洁(照明管养)考核要求
照明管养管理
项目考评要求扣分标准(一)日常管理
1.1亮灯率高
路灯亮灯率是指路灯总亮灯盏数与路灯总盏数之比率,即亮灯率=﹙总盏数-不亮盏数﹚/总盏数×100%。路灯亮灯率应不低于95%,不亮盏数每盏扣0.5分。
1.2路灯故障汇报、修复及时
应及时将线路故障及电源、变压器、控制箱等设施检修所造成的整条路段成片路灯不亮的有关情况向业主单位报告。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因路灯线路故障所造成的整条路段成片路灯不亮,一般故障应在24小时内予以修复,每延迟1天扣0.5分,如发生短路等复杂故障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修复,每延迟1天扣0.5分。
1.3路灯保持整洁
路灯管养单位应经常保持灯容灯貌的整洁,每半年对所有的灯罩清洗一次,并对掉漆老化的灯杆进行油漆,半年检查中,灯罩清洗不干净一个扣0.5分,灯杆老化没有油漆的一根扣0.5分。
(二)
社会监督
1.3群众媒体监督
对上级部门指出和市民等投诉路灯不亮问题的,路灯管养单位对一般性故障应在24小时内修复,每延迟一天扣1分,复杂故障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修复,每延迟1天扣1分,并将结果在修复期限内报业主单位。
路灯维护考核细则
巡查责任
建立周期巡查机制,每日上报巡查线路及处理情况
5
在规定巡修周期内未及时上报且处理的,每项扣0.1分
8
台账资料
夜间巡检记录应自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每日一份,并由巡查人员签字; 白天设施巡查记录应每项有专人签章,并标注巡查日期; 安全教育记录应具体且具有针对性,所有参加人员应签章; 每月应进行实际消耗维护材料的统计,并汇总在月报中。废品、拆灯台帐按时整理,每个季度上报一次。
2、修复时间:运行故障当晚修复,单灯故障24小时内修复;复杂故障48小时内修复。
10
1、维护单位未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的,第一次发现,扣0.2分,第二次0.4分,依次类推。
2、报修故障及时修复率每下降0.1%扣0.2分。超过规定时限修复的,每超过24小时,每次扣0.2分,超过48小时修复的,每次扣0.6分,如果没有特殊原因,超过72小时的,扣2分,超过96小时仍未修复的,扣4分,同时要书面说明原因。
4、经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每次扣0.5分。未限期整改的扣1分。
6
零星工程办理及时率
1、补盗、补损、迁移及零星施工任务等交办事项办理及时率100%
2、办理时限以下达的《任务书》要求为准。
5
1、补盗、补损、迁移及零星施工任务等交办事项办理及时率每下降0.1%扣0.2分。
2、未经允许擅自拆移变更现有设施,每次视情况扣0.1-0.5分。
4、建立对私开道口的巡查机制。
/
1、发现一处私拉乱接现象,扣2000元,
2、未经批准私自白天亮灯,每发现一次扣100元。
3、擅自更改电器及灯具、光源规格的,每杆扣200元,并由维护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4、我中心检查发现存在有其他单位私开道口而养护单位未发现或未及时上报,每发现一次扣200元。
路灯工作年度考核方案
路灯工作年度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为了提高路灯日常维护工作效率,及时排查问题并加以解决,同时对维护人员进行考核和激励,提升其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维修技能。
二、考核内容1. 巡查频次根据路灯管理范围和任务,规定巡查时间和次数。
定期开展巡查,对巡查时间、次数等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2. 维修处理及时响应上报路灯故障,确保及时处理。
对一般故障的处理时限为当日内,特殊情况要在72小时内完成处理。
同时加强对路灯故障排查和维修技能的培训。
3. 资料管理对巡查、维修等工作中所涉及的相关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故障地点、故障描述、处理记录、故障原因等。
对路灯管理台帐进行定期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
4. 资源利用合理利用路灯管理资源,避免浪费现象。
对配电系统、灯具等进行及时维护和检修,确保资源的长期有效利用。
三、考核标准1. 优秀•巡查及时、到位,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对路灯故障及时响应并有效解决,平均处理时限在4小时以内•对资料进行详细记录,信息真实准确•合理利用路灯管理资源,避免浪费现象2. 良好•巡查较为及时、到位,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对路灯故障响应较快并有效解决,处理时限符合要求•对资料进行一定程度的记录,信息基本完整准确•对路灯管理资源进行一定程度的合理利用,避免恶性浪费现象3. 中等•巡查有所欠缺,未及时上报问题•对路灯故障响应较慢,处理时限较长,抢修率较低•对资料进行较为简略的记录,信息存在一定误差•对路灯管理资源利用不够合理,存在浪费现象4. 较差•巡查不到位,未及时上报问题•对路灯故障响应较为缓慢,处理时限较为漫长,抢修率极低•对资料记录不完整,信息质量差•对路灯管理资源浪费严重,造成资源浪费四、考核奖惩按照绩效考核结果给予表扬或警告,并相应进行奖励或惩罚。
1. 表扬对于表现优秀的维护人员,可以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相应奖励。
奖励内容可以包括:•物质奖励:比如加薪、奖金等。
•荣誉奖励:比如表彰、荣誉称号等。
路灯工作年度考核方案
路灯工作年度考核方案
考核目的
本方案旨在促进路灯管理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城市路灯
的运行水平和服务质量,从而满足市民夜间出行和生活安全的需求。
考核内容
1. 路灯数量和覆盖面积
考核部门应确保路灯的数量和覆盖面积不低于规定的标准,路灯
数量和覆盖面积不足标准者,将扣分。
2. 路灯灯泡照度
考核部门应定期检查路灯的灯泡是否照亮道路,如果不理想,需
及时更换或维修。
路灯照度不足或出现闪烁现象的,将扣分。
3. 路灯维修和保养
考核部门应根据路灯使用情况和维护计划,按时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路灯正常运行。
若发现路灯故障未及时修复的,或路灯保养不到
位的,将扣分。
4. 路灯安全
路灯管理部门应对路灯的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在发现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处理。
如果发生路灯松动或倾斜等安全隐患的,将扣分。
考核方式
考核部门应每年对路灯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1. 抽查
考核部门应抽取一定比例的路灯进行考核,对各方面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评分。
2. 指标
考核部门应按照考核内容中规定的各项指标进行考核,对各项指标的得分进行累计,计算总得分。
考核结果
考核部门将根据考核结果对路灯管理部门进行评估和排名, 对排名前几名的单位,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排名较后的单位,将给予督办和改进要求。
总结
以上是路灯工作年度考核方案。
希望路灯管理部门能更加重视路灯的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路灯的运行质量和服务质量,为市民夜间出行和生活安全提供更好的保障。
路灯养护状况考核细则
路灯养护状况考核细则为了加强亮化设施养护管理,确保昆山开发区夜间照明形象,落实路灯设施承包养护责任,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考核分月度正式考核和周突击暗查考核(数字城管发现情况及领导、市民投诉计入月度正式考核分值)。
第二条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为95分。
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评分方法、标准如下:一、考核内容:亮灯率(分值60分)。
1、考核标准:路灯养护单位,必须每天对承包的路灯进行巡视、巡修。
标准分10分。
评分方法:每周至少对所有路灯设施循环、周期性巡视、巡修1遍,每少巡视、巡修一次扣2分。
2、考核标准:普通路段亮灯率≥97%,重点路段亮灯率≥99%,标准分40分。
评分方法:按昆山开发区景观照明明细表每一处重点路段(详见明细表备注栏标示)亮灯率月度考核结果亮灯率每处每低于标准1%扣2分;非重点路段亮灯率每处每低于标准1%扣1分;详细数据以明细表为准,考核过程中以清点不亮部分灯具为考核计算方法。
3、考核标准:建立健全巡视巡修制度,周有周工作计划月有月工作计划,每月有工作计划及周巡视、巡修原始记录资料台帐汇总。
每月30日前上报昆山开发区静远路灯管理有限公司下月工作计划,每周五上报下周工作计划。
标准分10分。
评分方法:查资料,每少巡视、巡修记录1次扣2分,少上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每月与每周计划一次扣1分。
二、考核内容:设施完好率(分值20分)。
1、考核标准:灯具、灯架完好,无断裂、脱焊及严重锈蚀。
标准分5分。
评分方法:发现1处扣1分。
2、考核标准:灯具引下线绝缘良好、无破皮、绝缘开裂、接线盒无破损、接线井有盖。
标准分4分。
评分方法:发现1处扣1分。
3、考核标准:灯杆、灯架无倾斜,无损坏,门板等无缺失,法兰无松动。
标准分4分。
评分方法:发现1处扣1分。
4、考核标准:所有路灯设施开启时间亮灯正常并保持最佳状态。
标准分5分。
评分方法:考核中发现1处开启时间不能亮灯每次每处扣1分(三遥系统故障除外),并且必须在24小时内修复否则加倍扣分。
路灯日常运营维护考核标准
路灯日常运营维护考核标准
考核满分为百分制,由采购人牵头组成考核检查组考核,发现问题进行分值倒扣,85分以上(包括85分)视为合格,85分以下对应扣减当月经费。
采购人每月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具体扣减办法如下:
(一)分值及奖惩
以85分为基准,分值在85分(含)以上,全额支付当月费用;75分以上85分以下每少1分扣1000元;75分以下70分以上每少一分扣2000元;70分以下(不含)为不合格,当月费用按合同价三分之二支付;连续三次得分在70分以下,无条件终止合同。
奖惩的依据以检查组每月检查、考核的分数作为当月计算奖惩的标准分。
检查组考核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考核内容
1.亮灯率(分值60分),主干道路段亮灯率大于大于等于99%,得满分,发现一个不亮没有及时维修扣除0.1分,次干道路段亮灯率大于等于98%,得满分,一个不亮没有及时维修扣除0.1分。
2.设施完好率(分值20分),灯具、灯架完好,无断裂、脱焊严重生锈,发现一处没有及时处理扣除1分。
3.设施、作业、用电安全状况(分值20分),设施齐全、维修作业安全、用电安全,发现一次违规操作扣除1分。
路灯维护考核办法
无锡市新区道路照明设施养护考核办法(试行)为全面推进和强化新区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养护考核,提高新区的城市照明设施的管理水平,现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办法制定依据1、《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建设部第4号令)2、《无锡市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办法》(无锡市人民政府第71号令)二、城市照明设施维护考核指标为:1、亮灯率:功能照明≥99%2、设施完好率≥95%3、运行故障率≤0.5%4、报修限时处理率100%5、补盗、补损、迁移及零星施工任务等交办事项办理及时率100%。
6、无重大责任安全事故三、考核类别:1、月度考核当月考核实绩:当月各次考核实绩相加/当月考核次数2、年度考核当年考核实绩=当年各月考核实绩相加/12四、考核方式:先由中标管护单位自查,并在每月25日前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当月管护自查评分,并将自查评分书面报告和下月管护工作计划上报我中心。
同时,中心分为定期考核和随时抽查。
一是定期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中标管护单位自查报告上报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有关人员组成考核评分组,到现场实地检查和查阅记录档案资料后,按各单项考核评分标准规定评分。
二是随时抽查:中心相关人员每月随时抽查,凡查出问题管理人员将记录在案,并按各单项考核评分标准规定进行扣分。
以上两项得分情况将在每月月末最后一日由无锡市新区照明管理中心进行汇总,分别计算出各单项考核当月得分,然后再按各单项考核评分占考核总分比例折算汇总后计为中标管护单位当月实际得分。
中心将于次月初向中标管护单位通报上月考核得分情况和提出管护整改要求。
五、各项指标计算方式:1、亮灯率的计算公式月亮灯率=(1-当月所查灭灯总数/当月所查片区灯盏总数)*100%(所查片区总灯盏数应大于2000盏)年亮灯率=当年各月亮灯率之和/122、设施完好率计算方式:月设施完好率=(灯杆灯具考评得分+配电、线缆、高杆灯考评得分)/2年设施完好率=当年各月设施完好率之和/12说明:(1)灯杆灯具考评得分=(1-当月所查缺陷设施数/当月所查片区设施总数)*100-灯杆灯具其他扣分(所查片区总灯杆数应大于1000杆,缺陷设施以“杆”为计算单位,同杆多项缺陷仍以1杆计算)(2)配电、线缆、高杆灯考评得分=100-配电、线缆、高杆灯考评扣分之和。
宣城市路灯照明亮化设施维护考核暂行办法
宣城市路灯照明亮化设施维护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美化亮化城市,完善照明环境,加强宣城市路灯亮化工程(以下简称为“路灯”)的管理,保护城市照明的建设成果,根据《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使用于本市城市规则区范围内的公用路灯、亮化工程(以下简称城市路灯)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三、维护单位应服从城市路灯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单位考核管理和监督检查。
维护单位不具备行政管理权及处罚权。
四、路灯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单位负责对路灯照明进行日常考核管理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每月通报一次。
第二章维护管理考核内容及方法一、考核内容:市区路灯、亮化工程所用的光源、线路、控制设备、地下缆线、安全防范等。
新建路灯保修期内路灯施工企业纳入本办法进行考核。
二、考核办法:考核按照日查月结的方法,实行开合扣分制度。
每个月末对日常的所有考核结果进行汇总。
每月考核扣分低于10分为优良;考核扣分10—60分为合格;考核扣分超过60分为不合格。
每月考核扣分在10分一下,按实际考核扣分每分扣5元;每月考核扣分11—30分之间,按实际考核扣分每分扣10元;每月考核扣分31—60分,按实际考核扣分每分扣30元;扣分61分以上,按实际考核扣分每分扣50元。
按考核扣分扣发的维护经费,并直接从当月维护费(或工程经费)中兑现。
三、日常考核中发现问题,维护单位未能按要求整改到位,加倍扣分;考核单位下达书面期限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在限期内未整改,由考核单位指定他人代为整改,所需整改费用从当月维护费及保证金中扣除。
四、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随即督查或通报的结果,一并记入当月的考核中。
五、在考核有效期十二个月内累计两个月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发包方将终止其维修合同,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作为不良企业记录在档,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市路灯维护管理工作。
六、根据考核情况每年评选优良维护单位若干名,并给予表彰奖励,被评为优良维护单位的在下一轮维护招标中优先考虑。
路灯养护工程考核方案 (2)
路灯养护工程考核方案考核方案:路灯养护工程1. 考核目标:- 确保路灯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提高路灯养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保障公共道路的亮度和安全。
2. 考核内容:- 路灯巡检:按照规定的巡检周期,对路灯进行巡检,发现故障灯进行及时维修。
- 路灯维护:对已经损坏或者故障的路灯,进行维修、更换或调整,确保其正常使用。
- 路灯清洁:定期对路灯进行清洁,保证亮度和照明效果。
3. 考核指标:- 巡检及时率:月度内巡检任务完成率;- 故障灯修复率:故障灯修复的及时率;- 维护质量:维修后路灯的正常使用率;- 清洁频率:路灯的定期清洁频率;- 安全隐患排查:巡检中发现并及时上报的安全隐患数量。
4. 考核方法:- 巡检计划:制定月度巡检计划,明确责任人和巡检区域;- 巡检记录:巡检人员需要填写巡检记录表,记录路灯的状态和问题;- 维修记录:维修人员需要填写维修记录表,记录维修过程和结果;- 清洁记录:清洁人员需要填写清洁记录表,记录清洁操作和效果;- 考核评估:根据以上记录和指标,定期评估绩效,并进行考核和奖惩。
5. 考核周期:- 巡检和维修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评估上月的工作情况; - 清洁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估上季度的工作情况;- 安全隐患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估上季度的隐患情况。
6. 考核结果与奖惩:- 考核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公示,以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优秀个人表彰:对在考核过程中表现优秀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问题整改:对存在问题的个人或团队进行整改和指导;- 处罚措施: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规定的个人进行相应处罚。
7. 考核改进:- 定期进行工作经验总结和交流,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培养,提高其专业水平;- 鼓励工作人员提出改进建议,共同完善考核方案和工作流程。
路灯维护奖惩方案
路灯维护奖惩方案在城市的夜晚,路灯是人们行走的良好照明设施。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路灯经常出现故障和熄灭的情况,这不仅影响了城市的照明质量,也给行人和驾驶员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提升城市品质,路灯的维护工作尤为重要。
本文探讨如何建立一套有效的路灯维护奖惩方案,用以促进路灯的及时维护,保障城市居民的出行安全和生活品质。
一、奖励机制通过奖励机制,可以激发路灯维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维护效率和质量,同时也有利于提升整个城市的照明质量。
比较有效的奖励机制包括:1.定期评选优秀路灯维护工每季度或半年度评选一次优秀路灯维护工,评选标准可以包括:维护工作次数、维护故障率、客户满意度等指标。
优秀路灯维护工可以获得一定的奖励,例如提高工资、增加工作权益等。
2.发布表扬信当市民或单位因路灯故障的快速修复与维护感到满意时,可以向相关单位发表扬信或颁发奖状。
这不仅可以树立部门良好的形象,还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并对他们的工作进行一定的激励。
3.策划员工户外活动在积极完成维修任务后,组织员工一起进行户外活动。
不仅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还可以促进员工之间的交流和加强沟通。
二、惩罚机制除了奖励机制外,惩罚机制同样重要,能够倒逼工作人员快速、及时地维护路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惩罚机制一般包括:1. 引导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在加强员工培训的同时,要强调工作人员必须切实履职尽责,严格按照维护计划进行工作。
发现存在故障未及时维修、维修不彻底甚至疏于巡查等情况的,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对严重违规行为甚至可以考虑开除。
2. 对工作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处罚对于人为造成的路灯故障或者对路灯进行不当维修甚至没有及时进行维修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如警告、罚款、停职、降级甚至开除。
3. 对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当单位和个人存在重大违规行为时,可以采取通报批评的方式,将其行为通报给有关部门或者媒体,在广大社会面前进行曝光,以此来影响工作人员相关维护工作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路灯维护奖惩方案
路灯维护奖惩方案
背景
城市里的路灯给市民出行带来了方便和安全。
但路灯的维护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如果路灯无法正常工作,会给市民的夜间生活带来隐患。
因此,为了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和生活品质,制定一套合理的路灯维护奖惩方案非常有必要。
奖励方案
1.及时维修奖励
针对路灯维修的有效举报,奖励按时完工一定数量的路灯维修项目。
奖励不超过项目评估的10%。
2.路灯维修奖金
按特定周期评估,对维修表现优异的个人或单位颁发路灯维修排名奖项,奖金根据排名的高低而定,范围为1%-5%。
3.路灯维修荣誉称号
对于在路灯维修方面表现优异的个人或团队,在评估完成后会颁发相应荣誉称号,以激励他们对维修工作的投入。
罚款方案
1.路灯维修延误罚款
对于未按约定时间内完成路灯维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罚款,罚款
金额不超过该项目维修费用的5%。
2.路灯维修工程质量不达标罚款
如果经验收后发现路灯维修质量不达标,将对维修单位或个人给
予相应的罚款,罚款金额不超过该项目维修费用的15%。
建议
对于路灯维护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得到解决。
政府、市民和企业都应该积极参与。
政府可以提供一定的激励措施,企业和
市民可以积极参与路灯维护工作,共同推进城市的智慧化建设。
另外,政府也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对路灯维修工作进行监管,保障维
修的质量和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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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区道路照明设施养护考核办法(试行)
为全面推进和强化新区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养护考核,提高新区的城市照明设施的管理水平,现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办法制定依据
1、《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建设部第4号令)
2、《无锡市城市公共照明设施管理办法》(无锡市人民政府第71号令)
二、城市照明设施维护考核指标为:
1、亮灯率:功能照明≥99%
2、设施完好率≥95%
3、运行故障率≤0.5%
4、报修限时处理率100%
5、补盗、补损、迁移及零星施工任务等交办事项办理及时率100%。
6、无重大责任安全事故
三、考核类别:
1、月度考核
当月考核实绩:当月各次考核实绩相加/当月考核次数
2、年度考核
当年考核实绩=当年各月考核实绩相加/12
四、考核方式:
先由中标管护单位自查,并在每月25日前按招标文件规定
完成当月管护自查评分,并将自查评分书面报告和下月管护工作计划上报我中心。
同时,中心分为定期考核和随时抽查。
一是定期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中标管护单位自查报告上报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有关人员组成考核评分组,到现场实地检查和查阅记录档案资料后,按各单项考核评分标准规定评分。
二是随时抽查:中心相关人员每月随时抽查,凡查出问题管理人员将记录在案,并按各单项考核评分标准规定进行扣分。
以上两项得分情况将在每月月末最后一日由无锡市新区照明管理中心进行汇总,分别计算出各单项考核当月得分,然后再按各单项考核评分占考核总分比例折算汇总后计为中标管护单位当月实际得分。
中心将于次月初向中标管护单位通报上月考核得分情况和提出管护整改要求。
五、各项指标计算方式:
1、亮灯率的计算公式
月亮灯率=(1-当月所查灭灯总数/当月所查片区灯盏总数)*100%(所查片区总灯盏数应大于2000盏)
年亮灯率=当年各月亮灯率之和/12
2、设施完好率计算方式:
月设施完好率=(灯杆灯具考评得分+配电、线缆、高杆灯考评得分)/2
年设施完好率=当年各月设施完好率之和/12
说明:(1)灯杆灯具考评得分=(1-当月所查缺陷设施数/
当月所查片区设施总数)*100-灯杆灯具其他扣分(所查片区总灯杆数应大于1000杆,缺陷设施以“杆”为计算单位,同杆多项缺陷仍以1杆计算)(2)配电、线缆、高杆灯考评得分=100-配电、线缆、高杆灯考评扣分之和。
3、运行故障率的计算方式:
月运行故障率=当月累计运行故障数(起)/当月累计配电箱(柜)数*100%
年运行故障率=当年当月运行故障率之和/12
说明:(1)运行故障指因运行因素造成的成片或成线夜间灭灯和白天亮灯故障。
(2)维护单位必须在半个小时内赶到现场查明原因。
4、报修故障限时修复率的计算公式:
月报修故障限时修复率=当月报修故障及时修复数(起)/当月报修故障数(起)*100%
年报修故障限时修复率=当年各月保修故障限时修复率/12 说明:(1)故障数均含单灯报修和运行故障报修(2)修复时间:运行故障当晚修复,单灯故障24小时内修复;复杂故障及时上报照明管理中心后明确故障原因及修复时间;特殊故障确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由专家会商确定。
5、补盗、补损、迁移及零星施工任务等交办事项办理及时率计算方式:
月交办事项办理及时率=当月交办事项办理及时数(起)/
当月交办事项数(起)*100%
年交办事项办理及时率=当年各月交办事项办理及时率之和/12
说明:特殊情况确难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的由专家会商确定。
六、巡查和抽查考核,均应坚持邀请维护单位派员共同进行,以增强考核的公开、公平、公证性。
七、《无锡市新区道路照明设施养护考核办法(试行)》,应配套有《考核细则》。
《考核细则》是本办法的组成部分。
考核采用百分制。
被扣分相应扣除维修养护费。
八、具体考核办法:
无锡市新区城市照明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依据每月考核分数,决定拨付中标管护单位当月管护资金。
考核分数为90分及以上的,依据评分细则每扣0.1分相应扣款为人民币100元,考核分数为80分及以上的,依据评分细则每扣0.1分相应扣款为人民币200元,考核分数为70分及以上的,依据评分细则每扣0.1分相应扣款为人民币400元。
考核分数为70分以下扣减当月全额管护资金,同时责令其限期整改。
视其整改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拨付管护资金。
限期整改合格的,下月考核、管护资金拨付等继续按照规定实施;限期整改不合格的,扣减中标管护单位履约保证金(包括正常履约保证金和低价履约保证金)的30%,直至整改合格。
养护单位年考核平均分在90分以上的,
第二年可优先考虑续约。
6、凡中标管护单位在管护期内累计出现两次考核70分及以下的,无锡市新区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将终止管护合同,取消其管护资格,并全额扣减其所有履约保证金(包括正常履约保证金和低价履约保证金),中心将另按原评标名次或重新组织招标选择管护单位。
7、以上所有扣减费用均不再返还。
九、考核工作的组织机构
无锡新区城市照明管理中心成立考核小组,由其实施。
附:无锡新区道路照明设施养护考核评分细则(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