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之游艺娱乐场所
国内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核办事指南.pdf
、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
法取得的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跻馱釣。
(四)变更演员
1、申请书和《海珠区文化经营单位办理文化许可证事项申请表》 2、原批准文书
3、新增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员名单、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演员名单要列出
6 个内容:姓名、性别、出
3、演出举办单位(演出场所、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式
4、参演的演员名单(内容包括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国家或地区、职位、证件号码) 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
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各一式
1 份) 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
賴縈诘聾。
10、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 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 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 对照歌词;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 音频资料 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曉。
11、演出场所平面图(一式 1 份) 12、场地搭建安全承诺书(一式 1 份) 备注: 1、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名。
2、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和安全、消防批准文件,由演出单位在演出经批准后,于演出前向
演出所地地文化行政部门提交,凡在演出前不能提供的,演出活动不得举办。
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龅。
(二)变更时间
1/5
1、申请书和《海珠区文化经营单位办理文化许可证事项申请表》 2、原批准文书
3、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变更时间后演出的书面函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 称、演出地点、演出日期等内容 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絨钞。
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游艺娱乐场所管理的通知
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游艺娱乐场所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9.02.04•【文号】文市发[2009]4号•【施行日期】2009.02.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其他规定正文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游艺娱乐场所管理的通知文市发〔200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公安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为深入贯彻《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加强游艺娱乐场所管理,规范游艺娱乐市场秩序,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现就游艺娱乐场所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游艺娱乐场所管理工作各级文化、公安、工商部门和执法机构要把游艺娱乐场所是否文明健康、规范有序、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文化市场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否取得实效的一个重要标准。
要按照科学规划、有序准入、规范经营、有效管理的总体要求,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审批一家监管一家,杜绝重审批轻监管、只审批不监管的现象,防止一哄而上、盲目发展;要严格市场准入标准,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不断创新监管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形成有进有出、动态有序的市场体系;要积极规范合法经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坚持科学发展理念,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升产业层次,引导游艺娱乐场所向规模化、品牌化、综合型、特色型发展,为游艺娱乐市场的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的文化娱乐环境。
二、科学制订游艺娱乐场所的总量与布局规划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制订本行政区域内游艺娱乐场所总量与布局规划。
游艺娱乐场所的总量与布局规划要与当地和谐社会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的总体要求相适应,与当地人民群众的文化娱乐需求相适应,与当地人民政府的监管能力相适应。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解决娱乐场所审批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解决娱乐场所审批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7.16•【文号】办市发[2007]12号•【施行日期】2007.07.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其他规定正文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解决娱乐场所审批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办市发〔2007〕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为保护投资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娱乐场所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号,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后工作上的衔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条例》实施前确已实际投资新建、改建、扩建娱乐场所的设立申请,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受理,并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举行听证。
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对《文化部关于贯彻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文市发[2006]31号)印发前在商住楼(不包括属于住宅建筑的底商住宅楼)内确已实际投资新建、改建、扩建娱乐场所的设立申请,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受理,并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举行听证。
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前述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根据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或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用途认定。
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第十五条规定:“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教育、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不得批准。
”因此,文化行政部门受理娱乐场所的设立申请,应当核验场所的消防安全合格文件,没有消防安全合格文件的,不予受理。
对国发[2006]15号文件印发之前已经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场所,应当要求其提供消防安全合格文件,没有消防安全合格文件的,应当撤销原颁发的娱乐经营许可证。
文化部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之游艺娱乐场所
文化部关于发布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通知为使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更加规范、运行更加高效,方便行政相对人和审批工作人员掌握项目审批的全部流程,文化部依据有关法规,分别编订了14个文化市场行政审批项目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
办事指南用于为行政相对人申请审批提供指导,业务手册用于为文化行政部门开展审批业务提供参考,通用文书格式样本用于审批需要使用的文书。
请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参照上述文本格式,结合实际编制发布本地版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等。
上述文件的电子版请到文化部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文化部2013年8月28日游艺娱乐场所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设立游艺娱乐场所的申请和办理。
二、申请事项事项:设立游艺娱乐场所的申请。
分项:设立、变更、延续、注销、补证。
三、法规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实施机关县级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设立游艺娱乐场所的审批,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受理窗口负责申请受理、证件送达。
省级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设立中外合资、合作游艺娱乐场所的审批,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受理窗口负责申请受理、证件送达。
五、审批数量根据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划,有审批数量限制。
超过数量即停止审批。
(一)审批条件(一)申请人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设立娱乐场所:(1)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2)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3)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4)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2.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印发2016年版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通用文书的通知
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印发2016年版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通用文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文化厅•【公布日期】2016.11.18•【字号】粤文市〔2016〕231号•【施行日期】2016.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印发2016年版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通用文书的通知粤文市〔2016〕231号各地级以上市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印发2015年版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通用文书的通知》(市函〔2015〕94号)的要求,结合近年中央和省出台的政策文件精神,经征求全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意见,省文化厅研究制定了2016年版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办事指南、通用文书,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电子版请登录广东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申请办事指南(略)附件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业务手册(略)附件3:游艺娱乐场所申请办事指南(略)附件4:游艺娱乐场所审批业务手册(略)附件5:歌舞娱乐场所申请办事指南(略)附件6:歌舞娱乐场所审批业务手册(略)附件7:文艺表演团体申请办事指南(略)附件8:文艺表演团体审批业务手册(略)附件9:演出经纪机构申请办事指南(略)附件10:演出经纪机构审批业务手册(略)附件11: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申请办事指南(略)附件12: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审批业务手册(略)附件13: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办事指南(略)附件14: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业务手册(略)附件15:营业性演出申请办事指南(略)附件16:营业性演出审批业务手册(略)附件17: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办事指南(略)附件18: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业务手册(略)附件19: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申请办事指南(略)附件20:涉外及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审批业务手册(略)附件21: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申请办事指南(略)附件22: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业务手册(略)附件23:涉外商业性艺术品展览活动申请办事指南(略)附件24:涉外商业性艺术品展览活动审批业务手册(略)附件25: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办事指南(略)附件26: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业务手册(略)广东省文化厅2016年11月18日。
文化部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之游艺娱乐场所共20页文档
文化部关于发布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通知为使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更加规范、运行更加高效,方便行政相对人和审批工作人员掌握项目审批的全部流程,文化部依据有关法规,分别编订了14个文化市场行政审批项目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
办事指南用于为行政相对人申请审批提供指导,业务手册用于为文化行政部门开展审批业务提供参考,通用文书格式样本用于审批需要使用的文书。
请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参照上述文本格式,结合实际编制发布本地版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等。
上述文件的电子版请到文化部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文化部2013年8月28日游艺娱乐场所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设立游艺娱乐场所的申请和办理。
二、申请事项事项:设立游艺娱乐场所的申请。
分项:设立、变更、延续、注销、补证。
三、法规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实施机关县级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设立游艺娱乐场所的审批,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受理窗口负责申请受理、证件送达。
省级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设立中外合资、合作游艺娱乐场所的审批,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受理窗口负责申请受理、证件送达。
五、审批数量根据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划,有审批数量限制。
超过数量即停止审批。
(一)审批条件(一)申请人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设立娱乐场所:(1)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2)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3)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4)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2.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3.15•【文号】文市发[2013]12号•【施行日期】2013.03.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其他规定正文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13〕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5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13年3月11日起施行。
现就贯彻实施《办法》若干事项通知如下:一、娱乐场所设立地点界定方法(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房地产权属证书界定。
申请人应当提供符合《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房地产权属证书,其房屋规划、设计、使用用途中不含有“住宅”。
(二)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设立场所地理位置图界定。
地理位置图应当至少能反映经营场所周边200米以内主要建筑分布情况。
地理位置图上标有居民住宅区、中小学、医院等建筑的,参照以下方式界定:其中“居民住宅区”是指建设用地批准书或者规划意见书中建设、规划项目范围为住宅的区域;“中小学校”是指以未成年人为教育对象,实施初等和中等教育的学校,包括小学、中学和其他以未成年人为教育对象的各类学校;“医院”是指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
二、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程序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游戏游艺设备生产企业可以向注册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提出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的申请,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将通过内容审核的游戏游艺设备目录报文化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日期】2022.05.13•【文号】•【施行日期】2022.05.13•【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其他规定正文娱乐场所管理办法(2013年2月4日文化部令第55号发布。
根据2017年12月15日《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22年5月13日《文化和旅游部关于修改〈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为了加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管理,维护娱乐场所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文化娱乐消费需求,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
歌舞娱乐场所是指提供伴奏音乐、歌曲点播服务或者提供舞蹈音乐、跳舞场地服务的经营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是指通过游戏游艺设备提供游戏游艺服务的经营场所。
其他场所兼营以上娱乐服务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鼓励娱乐场所传播民族优秀文化艺术,提供面向大众的、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内容和服务;鼓励娱乐场所实行连锁化、品牌化经营。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所在地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管,负责娱乐场所提供的文化产品的内容监管,负责指导所在地娱乐场所行业协会工作。
第五条娱乐场所行业协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合法权益。
第六条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一)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二)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三)居民住宅区;(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学校、幼儿园周围;(五)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六)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七)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八)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九)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游艺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001]
负责人
姓名
联系电话
申办事项(打“√”)
变更()年检()延续()换证()其他()
变更事项(申请变更时填写)
原登记事项
变更后登记事项
当年违规经营
记录及原因
申请人(法人代表)签名(盖章):
经办人
意见
签名:年月日
科室负责人审核意见
签名:年月日
分管副局长审批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局长
审批意见
签名:
年月日
海珠区注销文化经营许可证登记表
下午:xx:00-xx:00
八、资料提交地址及咨询电话
受理窗口:xx市海珠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受理地址:xx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0号
海珠区文化经营单位办理文化许可证登记事项申请表
经营许可证编号:
单位名称
企业类型
游艺机或电脑台数(娱乐场所或网吧填写)
邮政编码
法人姓名
5、经营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游戏、游艺机摆放位置和数量)(一式1份)
6、环境保护行政部门重新核发的该娱乐场所改建后符合环保标准的批准文件(核对原件并复印件,一式1份)
7、公安消防部门重新核发的该场所改建后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核对原件并复印件,一式1份)坛抟乡嚣忏蒌锲铃毡泪跻驮钓。坛抟乡嚣忏蒌锲铃毡泪跻驮钓缋鲸镏。
改建营业场所
1、申请报告和《海珠区文化经营单位办理文化许可证登记事项申请表》(各一式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一式1份)
3、原《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一式1份)
4、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未有房产证的,需提交《建筑规划许可证》和《建筑规划验收合格证》(产权性质和用途不能为住宅用途)及《xx市海珠区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属租赁场所经营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国土房管部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属自有房产不需提供此项材料)(核对原件交复印件,一式1份)赃热俣阃岁匮阊邺镓骚鲷汉鼍。赃热俣阃岁匮阊邺镓骚鲷汉鼍匮鲻溃。
游艺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
游艺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变更、延续、补证、注销办事指南(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除外)一、审批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二、审批条件(一)基本要求1、符合总量布局规划的要求;2、有企业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3、有确定的经营范围;4、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固定的经营场所;5、经营场所的安全、消防设施、卫生条件和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场地要求1、经营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居民楼(含商住两用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2、经营场所地点与中小学校周围直线距离不得少于200米;3、经营场所经营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不包括停车场、仓库、厕所、办公区、缓冲区等非经营区域面积),以平均面积5平方米/台的标准核定机器数量,装机量不少于100台。
(三)设备要求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游艺娱乐器材设备;2、经营场所所使用的机型机种必须符合文化部《游戏游艺市场准入机型机种指导目录》(网址/youxiji中国文化市场网)规定的游戏游艺机。
(四)申请人条件1、外国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应向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申请;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1)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2)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3)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4)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三、需提交的材料(一)变更法人、投资人、主要负责人或变更企业名称1、申请报告和《海珠区文化经营单位办理文化许可证登记事项申请表》(一式1份)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准予变更登记(变动申报事项)通知书和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核对原件交复印件,各一式1份)3、原《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一式1份)4、变更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负责人的,提交新、旧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负责人的身份证;非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一式1份)5、变更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负责人的,还要提交拟变更人员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及拟变更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只变更企业名称的不用提供,一式1份)6、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变更法人的提供)和股份、合伙企业的董事会决议任命书(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1份)7、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未有房产证的,需提交《建筑规划许可证》和《建筑规划验收合格证》(产权性质和用途不能为住宅用途)及《广州市海珠区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文化部关于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化部关于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地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加强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促进健康游戏环境的形成,根据《文化部关于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监督管理为确保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合法运营和规范经营,各地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定期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场所,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罚,并积极报送相关情况给上级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
二、加强宣传引导为引导广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遵守法规,提倡健康游戏观念,各地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工作。
可以通过在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悬挂宣传标语、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向广大游戏玩家传递正确的游戏观念和健康游戏方式。
此外,还可以利用媒体平台、网络社区等渠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广大群众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管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为加强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规范管理,各地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基本要求和经营行为准则。
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游戏内容、游戏时长等关键指标的监测和评估,确保游戏内容的健康性和合法性。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
四、加强合作交流为更好地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专项治理工作,各地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合作交流。
可以组织经验交流会议,邀请各地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进行经验分享和案例研讨,推动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同时,还可以加强与公安、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多部门联动,全面提高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管理水平。
五、加强督导检查为确保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工作的质量,各级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督导检查。
娱乐场所审批指引
3.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 拟变更人员的身份证明; 5. 拟变更人员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
面声明。 (三)娱乐场所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 2.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5、 换发娱乐经营许可证 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当向原发证 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 娱乐经营许可证副本; 2.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 近两年的营业情况报告。 场所设立条件未发生变更的,原发证机关应当及时予以换发。 6、 注销 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由原发证机关向社会公告注 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函告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可时限内。 3.听证意见: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
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没有报名参加听证的,文化 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六)许可决定 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 请人并说明理由。 4、 变更 (1) 娱乐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的,应当向原发证机 关提交以下材料: 1. 《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 2. 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 房地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 意向书; 5. 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配有标题,注明居民住宅区、道路及周围医 院、学校、机关、化学品仓库等位置); 6. 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歌舞娱乐场所应当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 置,游艺娱乐场所应当标明游戏和游艺分区经营位置、游戏游艺机 型设备数量及位置); 7. 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 查合格证》; 8. 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2) 娱乐场所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员的,应当向原 发证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 《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 2. 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游艺场所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游艺场所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游艺场所经营许可证办理全攻略游艺场所,如电玩城、游乐场等,是人们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
文化部文化市场业务手册之歌舞娱乐场所
文化部文化市场业务手册之歌舞娱乐场所1. 引言本手册旨在指导并规范歌舞娱乐场所的文化市场业务操作,以确保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文化发展。
文化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歌舞娱乐场所的经营进行管理和监督。
本手册将介绍歌舞娱乐场所的定义、审批程序、经营要求和监管措施等内容。
2. 歌舞娱乐场所的定义歌舞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提供以歌唱、舞蹈等形式的娱乐为主要内容的场所。
主要包括酒吧、夜总会、KTV、迪厅等类型的场所。
3. 审批程序文化部对歌舞娱乐场所的审批程序如下:3.1 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申请表格:包括场所名称、经营范围、地址、法人代表等基本信息。
•营业执照: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安全消防报告:提供相关消防设施和安全措施的检查报告。
•噪音检测报告:提供噪音检测报告以确保场所符合相关规定。
•其他必要材料:根据具体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2 审批流程审批流程包括准入审批和日常监管两个阶段。
3.2.1 准入审批•申请材料提交:申请人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交至文化部。
•审查和评估:文化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确定是否符合要求。
•现场检查:对初步通过审核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和认证。
•批准或驳回:文化部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场所的经营。
3.2.2 日常监管•定期检查:文化部将定期对已批准的歌舞娱乐场所进行检查,确保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临时检查:根据需要,文化部可以随时对歌舞娱乐场所进行临时检查,以保证市场秩序和公共安全。
•处罚措施:对各类违法行为,文化部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4. 经营要求为了确保歌舞娱乐场所的经营安全和市场竞争公平,文化部规定以下经营要求:4.1 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歌舞娱乐场所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人员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安全设施和设备:场所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紧急疏散通道、监控设备等,以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常规维护和检查:歌舞娱乐场所应定期对设施和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2.15•【文号】文化部令第57号•【施行日期】2017.12.1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其他规定正文娱乐场所管理办法(2013年1月25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3年3月11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第一条为了加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管理,维护娱乐场所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文化娱乐消费需求,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
歌舞娱乐场所是指提供伴奏音乐、歌曲点播服务或者提供舞蹈音乐、跳舞场地服务的经营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是指通过游戏游艺设备提供游戏游艺服务的经营场所。
其他场所兼营以上娱乐服务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鼓励娱乐场所传播民族优秀文化艺术,提供面向大众的、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内容和服务;鼓励娱乐场所实行连锁化、品牌化经营。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所在地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管,负责娱乐场所提供的文化产品的内容监管,负责指导所在地娱乐场所行业协会工作。
第五条娱乐场所行业协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合法权益。
第六条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一)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二)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三)居民住宅区;(四)教育法规定的中小学校周围;(五)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六)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七)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八)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九)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娱乐场所行政审批工作指导意见
娱乐场所行政审批工作指导意见一、娱乐场所设立的条件(一)距离要求娱乐场所不得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相毗连,距离医院或者机关周边30米范围内、距离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娱乐场所。
测量方法:以娱乐场所实际使用的建筑物外沿与医院、机关、学校围墙或者边界的最近直线距离为准。
(二)面积标准城市设立歌舞娱乐场所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单个包间使用面积不得少于8平方米,消费者人均占有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农村乡镇设立歌舞娱乐场所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单个包间使用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消费者人均占有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平方米。
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等省辖市城市设立游艺娱乐场所面积不得少于800平方米,县(市)城市不得少于500平方米,农村乡镇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等省辖市城市设立游艺娱乐场所面积不得少于600平方米,县(市)城市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农村乡镇不得少于200平方米。
新设立游艺娱乐场所必须是五星级宾馆、旅游度假区、10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中心、8个以上放映厅的影院或者政府规划的文体中心、商业街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的配套项目。
以上娱乐场所使用面积标准均不包括办公、仓储等非营业性区域。
(三)注册资金设立歌舞娱乐场所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
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等省辖市城市设立游艺娱乐场所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县(市)城市不得少于300万元,农村乡镇不得少于200万元;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等省辖市城市不得少于400万元,县(市)城市不得少于200万元,农村乡镇不得少于100万元。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设立的条件,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四)房产权属证书乡镇娱乐场所房屋用途证明应为乡镇以上政府建设或规划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证书,必要时还应提供房屋安全鉴定书。
二、行政指导和设立审批程序(一)行政指导程序1.行政指导(1)申请人需要行政指导的,应当向负责审批的文化主管部门提交《咨询申请登记表》。
游艺娱乐场经营许可审批流程图
游艺娱乐场所经营许可审批流程图申请人 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及附件)综合窗口形式审查并登记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责任人:张贺璐批准筹建 时限:2个工作日 责任人:陈仕萍批准并报送市局 时限:2个工作日 责任人:局领导发证时限:1个工作日 责任人:陈仕萍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当场更正或修改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申请人 申请事项依法不在本级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电话通知现场勘察 时限:2个工作日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条件合格后,再提出申请公示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提出听证申请的,举行听证终审受理 时限:1个工作日 责任人:陈仕萍现场检查 时限:1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当场更正或修改申请材料 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进行整改服务指南申报条件一、设立条件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设立娱乐场所:(1)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3)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4)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2、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游艺场所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游艺场所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步骤一:前期准备
1. 确定经营场所:租赁或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用房作为游艺场所。
2. 设备采购:采购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内容审查的游艺设备。
3. 制定规章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游艺场所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步骤二: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1. 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步骤三:提交申请材料
1. 填写并提交《游艺娱乐场所设立申请表》。
2. 提供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3. 提供游艺设备的清单和合格证明。
4. 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
5. 提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6. 提交经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文本。
步骤四:相关部门审核
1. 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由他们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
2. 审核通过后,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组织人员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步骤五:领取许可证
1. 现场核查合格后,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发放《游艺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
步骤六:工商注册
1. 拿到许可证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企业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步骤七:开业准备
1. 根据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上的内容,进行开业前的最后准备,如设置公示栏、安装消防设备等。
2. 经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合格后,即可正式开业。
以上就是游艺场所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差异略有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日期】2021.05.27•【文号】文旅市场发〔2021〕57号•【施行日期】2021.05.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1〕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按照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现就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允许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娱乐场所。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2号),允许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娱乐场所,取消外商投资比例限制。
外国投资者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设立条件和程序与内资一致。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娱乐场所、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投资设立娱乐场所参照执行。
二、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中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有关场所规定含义理解和适用问题的答复意见》,幼儿园与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距离及测量方法,由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结合实际作出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前已开设在幼儿园周边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机关在办理经营许可证延续或变更时,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切实落实不得在幼儿园周边设置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法定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化部关于发布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通知为使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更加规范、运行更加高效,方便行政相对人和审批工作人员掌握项目审批的全部流程,文化部依据有关法规,分别编订了14个文化市场行政审批项目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
办事指南用于为行政相对人申请审批提供指导,业务手册用于为文化行政部门开展审批业务提供参考,通用文书格式样本用于审批需要使用的文书。
请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参照上述文本格式,结合实际编制发布本地版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等。
上述文件的电子版请到文化部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文化部2013年8月28日游艺娱乐场所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设立游艺娱乐场所的申请和办理。
二、申请事项事项:设立游艺娱乐场所的申请。
分项:设立、变更、延续、注销、补证。
三、法规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实施机关县级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设立游艺娱乐场所的审批,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受理窗口负责申请受理、证件送达。
省级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设立中外合资、合作游艺娱乐场所的审批,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受理窗口负责申请受理、证件送达。
五、审批数量根据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划,有审批数量限制。
超过数量即停止审批。
(一)审批条件(一)申请人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设立娱乐场所:(1)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2)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3)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4)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2.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二)设立地点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1.房屋规划、设计、使用用途中含有住宅;2.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3.居民住宅区;4.教育法规定的中小学校周围;5.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6.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7.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8.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9.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三)设立场所1.营业面积(是指同一平面、完整一间、设置游艺机机种的实际使用面积,不包括吧台、卫生间等其他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2.游艺区和游戏区分开设置;3.场所建筑结构安全合理,已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4.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相关法规规定;5.所设置的游艺设备应通过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
七、行政指导(一)筹建人需要行政指导的,应当向负责审批的文化主管部门提交《筹建咨询申请登记表》;(二)申请咨询事项为法律法规、设立程序等内容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即时告知筹建人;筹建人要求书面答复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筹建咨询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答复。
(三)申请咨询事项为现场指导的,筹建人应同时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筹建咨询申请书之日起10日内到现场指导,并出具行政指导意见书。
八、申请材料(一)提交申请除当面提交外,申请材料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政务等途径提交,也可委托代理人提交,经受理窗口现场确认后,当场办理: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3.所有材料为A4大小,有特殊规定除外。
(二)材料清单1.设立(1)游艺娱乐场所设立申请登记表;(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和章程;(4)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5)房地产权属证书。
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6)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配有标题,注明周边200米内居民住宅区、道路及周围医院、学校、机关、化学品仓库等位置);(7)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应当标明游戏和游艺分区经营位置、游戏游艺机型设备数量及位置;(8)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9)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10)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的,还应当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2.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变更场地(1)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2)《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4)房地产权属证书。
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5)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配有标题,注明居民住宅区、道路及周围医院、学校、机关、化学品仓库等位置);(6)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应当标明游戏和游艺分区经营位置、游戏游艺机型设备数量及位置;(7)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8)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3.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员(1)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2)《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4)拟变更人员的身份证明;(5)拟变更人员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4.变更名称、注册资本(1)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2)《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上述变更项目可以一次多项申请变更,相同资料按要求提交一份。
5.延续(1)延续换证申请书;(2)《娱乐经营许可证》副本;(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4)近2年的营业情况报告。
6.注销依申请注销:(1)注销申请书;(2)原《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有以下情况的,依职权注销并向社会公告:(1)到期未申请办理有效期延续换证的;(2)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
7.补证(1)补证申请书;(2)登载遗失声明的报刊或原《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未毁损部分。
(三)配套制度1.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1)审批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5)提交虚假材料或者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批准的;(6)依法可以撤销行政审批决定的其他情形。
2.主动变更或撤回申请人在文化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审批决定之前书面申请撤回行政审批申请的,应当终止行政审批,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有权在审批程序过程中主动变更或撤回申请。
九、实地检查申请设立、改建、扩建歌舞娱乐场所以及变更歌舞娱乐场所地址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实地检查以下事项,填写娱乐场所设立实地检查表:(一)位置:是否含有住宅;是否在居民住宅区、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是否在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是否在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二)周边环境:是否在学校、医院、机关其周围;(三)使用面积:现场测量的使用面积是否低于本行政区域内制定的娱乐场所最低使用面积;(四)游艺娱乐场所是否分区经营;(五)设施设备:游艺娱乐场所:场所是否有游戏游艺设备依法生产的相关证明材料;场所使用的游戏游艺设备是否通过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内容核查,与文化部公布的内容是否相符;场所使用的游戏游艺设备外观、功能是否经过改动;场所使用的游戏游艺设备是否具有退币、退钢珠等功能;场所使用的奖品是否与备案的目录相符,奖品是否健康有益,单件奖品的价值不得超过500元。
十、公示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实地检查合格的,应当在设立场所、文化主管部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10日。
十一、听证(一)听证范围: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以及娱乐场所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附近学校、医院、机关等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力。
(二)听证时限: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时限内。
(三)听证意见: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没有报名参加听证的,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十二、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实施机关官方网站上公开审批结果。
申请人可以按照网上公开的领证期限或短信通知,并携带有效证明来领取批准文书。
十三、法定时限受理期限:5个工作日。
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全部材料;超过受理期限未答复的,视为受理。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不包括公示和听证时间)十四、批准文书《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年。
十五、收费依据及标准该项行政审批不收费。
十六、申请人权利和义务(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2.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3.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1.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依法接受、配合现场勘察和监督检查的义务。
3.新增、变更游艺设备的应当报原发证机关核查。
十七、联系方式(一)办理地点1.部门名称:2.部门地址:(二)办理时间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公布。
(三)咨询途径1.窗口咨询:(地址)2.电话咨询:(电话)3.网上咨询:(网址)4.信函咨询:(通信地址)(四)投诉监督电话:邮箱:附录1娱乐场所行政审批流程图16娱乐场所筹建咨询申请表申请日期: 年月日编号:游艺娱乐场所设立申请登记表(正面)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列表(背面)附录4游戏游艺设备登记表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声明姓名:身份证件号:户籍所在地(常住地):拟任:□娱乐场所投资人□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娱乐场所主要负责人郑重声明,本人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关于开办娱乐场所、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以及在娱乐场所内从业的相关规定,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