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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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2011)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2011)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2011)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1.29•【文号】发改价格[2011]2618号•【施行日期】2011.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价格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8号)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省(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网公司,南方电监局,云南、贵州电监办,南方电网公司:为适当疏导电价矛盾,保障电力供应,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促进节能减排,经商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决定适当调整电价水平。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当提高火电企业上网电价为疏导煤炭价格上涨对发电成本的影响,适当提高有关省(区)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提价标准(含税,下同)每千瓦时分别为:广东省2.3分钱、广西自治区3.65分钱、云南省2.6分钱、贵州省4分钱、海南省2.5分钱。

上述省(区)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

广东省经营困难的云浮、韶关、坪石、鲤鱼江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多提1.5分钱。

二、核定和调整部分水电企业上网电价(一)核定云南省龙江、三江口、太平江、金安桥和功果桥水电站临时结算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为0.26元、0.26元、0.26元、0.273元和0.3元,自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执行。

(二)为缓解水电企业经营困难,将贵州省统调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7分钱,云南省以礼河、鲁布革、绿水河、大寨、六郎洞、大盈江四级、马鹿塘二期、云鹏、赛珠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8分钱,广西自治区西津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海南省牛路岭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

三、调整“西电东送”送电价格将贵州省、云南省向广东省送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2.7分钱,落地电价相应调整。

四、开展脱硝电价试点为鼓励燃煤发电企业落实脱硝要求,广东省、海南省安装并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发电企业,经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试行脱硝电价,电价标准暂按每千瓦时0.8分钱执行。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居民阶梯电价和峰谷电价价目表的通知-粤价[2012]182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居民阶梯电价和峰谷电价价目表的通知-粤价[2012]182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居民阶梯电价和峰谷电价价目表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居民阶梯电价和峰谷电价价目表的通知(粤价〔2012〕182号)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广东电网公司:根据《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135号)规定,居民用户在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同时,可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电价政策。

为方便群众比较和选择,现公布我省各地居民阶梯电价和峰谷电价价目表,请遵照执行。

附件:各地居民阶梯电价和峰谷电价价目表二○一二年八月十日附件:广州市电价价目表(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单位:分/千瓦时(含税)用电分类电价城市建设附加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计居民生活电度电价阶梯电价第一档58.07 1.40 0.70 0.83 61.00 第二档63.07 1.40 0.70 0.83 66.00 第三档88.07 1.40 0.70 0.83 91.00 峰谷电价峰期95.82 1.40 0.70 0.83 98.75 平期58.07 1.40 0.70 0.83 61.00 谷期29.04 1.40 0.70 0.83 31.97 合表电价61.77 1.40 0.70 0.83 64.70备注:本价目表执行范围为广州市城乡地区。

深圳市电价价目表(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单位:分/千瓦时(含税)用电分类电价城市建设附加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计居民生活电度电价阶梯电价第一档65.47 1.00 0.70 0.83 68.00 第二档70.47 1.00 0.70 0.83 73.00 第三档95.47 1.00 0.70 0.83 98.00 峰谷电价峰期108.03 1.00 0.70 0.83 110.56 平期65.47 1.00 0.70 0.83 68.00 谷期32.74 1.00 0.70 0.83 35.27 合表电价69.17 1.00 0.70 0.83 71.70珠海市电价价目表(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单位:分/千瓦时(含税)用电分类电价城市建设附加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计居民生活电度电价阶梯电价第一档60.07 1.40 0.70 0.83 63.00 第二档65.07 1.40 0.70 0.83 68.00 第三档90.07 1.40 0.70 0.83 93.00 峰谷电价峰期99.12 1.40 0.70 0.83 102.05 平期60.07 1.40 0.70 0.83 63.00 谷期30.04 1.40 0.70 0.83 32.97 合表电价63.77 1.40 0.70 0.83 66.70备注:本价目表执行范围为珠海市城乡地区。

广州电价表

广州电价表
87.30
1.40
0.70
0.88
90.28
35千伏及以上
84.80
1.40
0.70
0.88
87.78
低谷
不满1千伏
44.90
1.40
0.70
0.88
47.88
1—10千伏
43.65
1.40
0.70
0.88
46.63
35千伏及以上
42.40
1.40
0.70
0.88
45.38
备注:
1、电价标准根据粤价[2009]267号文、粤价[2011]275号文执行。
1.40
0.70
0.88
2.20
73.62
35—110千伏
65.94
1.40
0.70
0.88
2.20
71.12
220千伏及以上
63.44
1.40
0.70
0.88
2.20
68.62
二、非工业、普通工业电度电价
不满1千伏
89.80
1.40
0.70
0.88
92.78
1—10千伏
87.30
1.40
0.70
0.88
3、峰谷时段设置为:
高峰:14:00—17:00;19:00-22:00;
平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
低谷:0:00-8:00。
4、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135号)
(1)夏季标准(5月-10月):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

发改价格[2011]2618号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1]2618号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

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8号) 发改价格[2011]261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省(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网公司,南方电监局,云南、贵州电监办,南方电网公司:为适当疏导电价矛盾,保障电力供应,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促进节能减排,经商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决定适当调整电价水平。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当提高火电企业上网电价为疏导煤炭价格上涨对发电成本的影响,适当提高有关省(区)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提价标准(含税,下同)每千瓦时分别为:广东省2.3分钱、广西自治区3.65分钱、云南省2.6分钱、贵州省4分钱、海南省2.5分钱。

上述省(区)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

广东省经营困难的云浮、韶关、坪石、鲤鱼江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多提1.5分钱。

二、核定和调整部分水电企业上网电价(一)核定云南省龙江、三江口、太平江、金安桥和功果桥水电站临时结算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为0.26元、0.26元、0.26元、0.273元和0.3元,自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执行。

(二)为缓解水电企业经营困难,将贵州省统调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7分钱,云南省以礼河、鲁布革、绿水河、大寨、六郎洞、大盈江四级、马鹿塘二期、云鹏、赛珠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8分钱,广西自治区西津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海南省牛路岭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

三、调整“西电东送”送电价格将贵州省、云南省向广东省送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2.7分钱,落地电价相应调整。

四、开展脱硝电价试点为鼓励燃煤发电企业落实脱硝要求,广东省、海南省安装并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发电企业,经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试行脱硝电价,电价标准暂按每千瓦时0.8分钱执行。

五、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我委印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有关规定,将向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提高至每千瓦时0.8分钱。

佛山居民阶梯电价小知识

佛山居民阶梯电价小知识

佛山居民阶梯电价小知识一、什么是居民阶梯电价?居民阶梯电价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机制。

佛山市居民阶梯电价从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每户每月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和非夏季不同标准,其中:1.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为0-260度,电价不作调整,为0.62元/度;第二档电量为261-600度,电价每度加价0.05元,为0.67元/度;第三档电量为601度及以上,电价每度加价0.3元,为0.92元/度。

2.非夏季标准(1-4月、11-12月):第一档电量为0-200度,电价不作调整,为0.62元/度;第二档电量为201-400度,电价每度加价0.05元,为0.67元/度;第三档电量为401度及以上,电价每度加价0.3元,为0.92元/度。

二、什么是居民峰谷电价?居民峰谷电价就是将一天24小时分为用电高峰、用电平段、用电谷期三个时段分别计价收费,各时段划分为:高峰时段:14:00—17:00;19:00—22:00平时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低谷时段:0:00—8:00峰段、平段、谷段的电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比价为1.65:1:0.5,佛山市目前执行的居民电价为0.62元/度,执行峰谷电价后,峰段、平段、谷段的电价分别为:1.0040元/度、0.62元/度、0.3247元/度。

一户一表居民需要执行峰谷电价的可前往当地供电营业厅办理申请手续,其峰谷分时计量表计由电网企业免费安装。

值得注意的是,执行峰谷电价是否便宜,与用户的用电习惯息息相关,取决于用户家里集中用电的时间。

由于用户选择实施峰谷电价后一年内不得变更,所以是否要提出申请,市民最好先根据自己全年的用电习惯,算好账后才作决定。

三、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后如何计算电费?(一)居民阶梯电价(无峰谷)1.计算公式(1)总电量=第一档电量+第二档电量+第三档电量(2)总电费=第一档电费+第二档电费+第三档电费(3)第一档电费=第一档标准以内的电量×原居民电价(4)第二档电费=超出第一档标准并且在第二档标准以内的电量×(原居民电价+0.05元/度)(5)第三档电费=超出第二档标准的电量×(原居民电价+0.3元/度)注:第二档和第三档电费只有当居民实际用电量分别超出该档次标准才要计收。

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式电价解读

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式电价解读

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式电价解读近日,省物价局发出通知,从7月1日起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

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有哪些主要内容、如何计算,具体细则如何实施,将对市民生活产生哪些影响?昨日,记者就这些问题对市发改委和市供电公司进行采访。

据了解,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是许多能源紧缺国家为应对能源价格高涨、抑制能源不合理消耗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

市供电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一般而言,电压等级越高的客户,供电成本越低;电压等级越低的客户,供电成本越高。

居民用电位于电网供电最末端,电压等级最低,因而其供电成本是最高的。

通过实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可以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客户特别是用电量多的居民客户调整用电行为,促进合理、节约用电。

根据省物价局文件精神,此次试行居民用电阶梯式电价的范围包括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电户。

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

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内容解读一、分档电量:绝大部分居民不增加电费支出内容:居民月用电量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为230度及以内,维持现行电价标准;第二档为231度至400度,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为高于400度部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解读:这个标准高于当初听证方案中的204度和348度,是在充分听取了听证代表的意见并考虑了今后几年的用电增长水平以及参考周边相邻省份的水平后确定的。

按照230度和400度的分档电量标准测算,第一档、第二档电量已经分别覆盖到全省88%和97%的居民客户,超过了国家统一规定的80%及95%分档标准,全省绝大多数居民客户将不会因执行阶梯电价政策而增加电费支出。

二、执行周期:2012年为半年,以后按年为周期执行内容:阶梯电价按年为周期执行。

全年分档电量按照月度电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执行相应分档的电价标准。

2012年按半年的分档电量计算。

广东2023年电费最新标准_多少钱一度电

广东2023年电费最新标准_多少钱一度电

广东2023年电费最新标准_多少钱一度电广东2023年电费最新标准2023年广州电费收费标准如下:1. 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为0.5802元/度。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为0.6302元/度。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元,为0.8802元/度。

2. 非夏季标准(11月-4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为0.5802元/度。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为0.6302元/度。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元,为0.8802元/度。

以上是2023年广州电费收费标准,实际电费价格可能会因为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

2023年新电费收费标准1、居民用电:居民用电按照电量分档收费,每度电收费标准为0.45元/度;2、工商业用电:工商业用电按照电量分档收费,2023年新电费收费标准: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7元、谷段电价0.31元;用电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2元、谷段电价0.28元。

广东电费收费标准2023 夏季标准(5月-10月):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电价为0.5802元;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电价为0.6302元;每户每月601度以上的用电量。

电费欠费多少会自动停电?1.一般情况下,电费欠费10元、15元、20元时,会收到短信提醒缴纳电费。

2.电费欠费30天以内,可能会有短信提醒缴纳电费,也可能会收到催费通知。

3.如果逾期超过30天,可能会被停电。

停电后,电表会被锁定,需要到营业厅解锁,才能恢复用电。

4.一般来说,电费欠费后,供电公司不会立马停电,会先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催交,如果催交无果,才会采取停电措施。

阶梯电价标准

阶梯电价标准

关于电价水平按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调整的规定测算的每千瓦时 4.71 分调 整为 3.7 分,降低了 1.0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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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夏季标准(5 月-10 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 0-260 度的用电量, 其电价不作调整。广东省物价局表示,在听证方案的基础上,第一档电量提 高了 20 度,覆盖率从 80%提高到 81.7%。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 261-600 度 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 0.05 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 601 度以上的用 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 0.30 元。 非夏季标准(11 月-次年 4 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 0-200 度的用电 量,其电价不作调整。广东省物价局表示,考虑到该省冬季取暖用电和春季 抽湿用电也较大,非夏季标准在听证方案基础上,第一档电量提高 30 度,覆 盖率从 80%提高到 84%。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 201-400 度的用电量,其电 价每度加价 0.05 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 401 度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 加价 0.30 元。 在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同时,设立了峰谷电价政策,居民可自主选择。 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和云浮 5 市的居民电价统一降低到每千瓦时 0.70 元 后再执行阶梯电价,降价后每年可减轻这 5 市的居民电费负担 4.76 亿元。 居民阶梯电价实施范围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 用户。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 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其提价标准从听证方案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0~210 度,这部分电量的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水平为每户每月 211~430 度,这部分电量每度加价 0.05 元;第三档电量水平为每户每月 431 度以上的用 电量,这部分电量每度加价 0.30 元。 方案二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夏季标准(5 月~10 月)第一档电 量水平为每户每月 0~240 度的用电量,这部分电量的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为 每户每月 241~600 度的用电量,这部分每度加价 0.05 元;第三档为每户每月 601 度以上的用电量,这部分每度加价 0.30 元。非夏季标准(11 月~次年 4 月)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 0~170 度的用电量。 在听证会上,首档电量过低、是否真能覆盖 80%的用户也引起代表 的广泛讨论,不少代表均认为应当提高首档电量的额度。 调整后的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规定,结合广东夏季天气较 为炎热,空调用电量较大的情况,采纳多数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采用了体 现季节性因素的第二方案,将阶梯电价的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 标准。 根据对广东省 2011 年居民用户每月的平均用电量统计,5 月-10 月的 用电量相对较高,这期间的阶梯电价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的阶梯电价执 行非夏季标准。

广东中山市居民阶梯电价标准

广东中山市居民阶梯电价标准

广东中山市居民阶梯电价标准一、阶梯划分根据居民用电量的不同,将电价分为三个阶梯:第一阶梯:覆盖居民用电的月均180度及以下的电量。

第二阶梯:覆盖居民用电的月均181度-280度电量。

第三阶梯:覆盖居民用电的月均280度以上的电量。

二、用量标准每个阶梯的电量标准是按照月度来计算的,具体如下:第一阶梯:每月不超过180度。

第二阶梯:每月在超过180度但不超过280度的范围内。

第三阶梯:每月超过280度。

三、电价标准各阶梯的电价根据电力的市场情况定期调整,并予以公布。

具体的电价标准如下:第一阶梯:基础电价。

第二阶梯:基础电价+增量电价的50%。

第三阶梯:基础电价+增量电价的70%。

四、调整周期阶梯电价的调整周期原则上为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一般在7-8月之间。

调整时会根据上一年度的用电量、电力市场的供需情况以及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五、不包括内容阶梯电价制度不适用于以下用电行为:商业、工业等非居民用电。

农业用电。

其他特殊用电。

六、计费方式阶梯电价的计费方式采用按月结算的方式,即每月根据实际用电量按照相应的阶梯电价标准进行结算。

在每年的调整期内,会根据调整后的电价标准对用户的电费进行调整。

七、对应条件阶梯电价的实施主要针对在广东省内居住的居民,且是唯一用电计量方式的居民用户。

对于同一用户,原则上不允许在一年内跨不同阶梯用电。

对于拥有多个住宅且在不同地区居住的用户,各住宅的用电量分别计算,按相应的阶梯电价标准进行计费。

八、配套措施为确保阶梯电价的顺利实施,中山市政府采取了以下配套措施: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向居民宣传阶梯电价制度的意义和实施细节,提高居民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完善计量设施:对老旧小区进行计量设施的升级改造,确保计量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同时,加强计量设施的巡检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加强监督检查:政府部门对阶梯电价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慈溪市电费标准收费2022公示

慈溪市电费标准收费2022公示

慈溪市电费标准收费2022公示慈溪市电费标准收费2022公示 1广东省东莞市居民阶梯电价按照每月用电量分为三档。

电价分等级提高,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

其中,夏季标准,即5—10月,第一档为每户每月0—26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二档为261—60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三档为6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电量。

非夏季标准,即1—4月、11—12月,第一档为每户每月0-20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二档为201—40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三档为4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电量。

第一档电价仍按现行标准每千瓦时0.64元,第二档和第三档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分别提高0.05元和0.30元,即依次为每千瓦时0.69元和0.94元。

东莞市居民生活阶梯电价实施范围为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可享受免费用电15千瓦时的优惠。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电价则提高到每千瓦时0.677元。

东莞市供电局东莞供电局是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下属的特大型供电企业。

主要负责东莞地区的供电管理,供电面积2465平方公里,供电人口822万,供电客户199.8万户。

下设13个职能部门,10个二级机构,33个供电分局。

20多年来,东莞电力供应快速增长,电网规模不断扩大和优化。

1988年,东莞由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

当年供电只有9.48亿千瓦时。

截至1988年底,东莞共有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22座(220千伏变电站1座,110千伏变电站14座,35千伏变电站7座),主变容量68.35万KVA,输电线路436.4公里。

2010年,东莞成为全国第六个载重超千万的城市。

2011年东莞供电量达579.35亿千瓦时,最高负荷1085.09万千瓦。

截至2012年6月底,东莞供电局在运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152座(其中500千伏变电站4座、220千伏变电站26座、110千伏变电站122座),主变容量5244.7万KVA,输电线路3881.15公里。

对广东省实施居民阶梯电价的分析

对广东省实施居民阶梯电价的分析

的电价制度 ,大部分地 区价格统一 ,不能形成 有效信 的 目的 。现有 的实施阶梯 电价 的国家的梯度基本 上分
号提醒居 民节 约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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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于以上 的分析 ,实施 阶梯 电价 是有必要 ,也是 很有 意义 的。实行阶梯 电价 ,有 利于 改善我 国 电价结
的部分 国家和地区的情况分析总结一些参考建 议。 = .实施 阶梯电价的背景和意义
均水平为每千瓦时0 1 , . 元 我国居民用电价格 是工业价 5 格的0 8 . 倍。工业 电价承担 了部分对居民电价的交叉补 8
“ 阶梯 电价 ”是 “ 阶梯式 累进 电价 ”的简称 。现 贴。现行 的电价水平不仅加重工业和商业 的用 电负担 , 在 国际上 比较常用 的是递增式 阶梯 电价 ,指对 用户的 还会导致经济条件好 、 电多的家庭补贴的多 、用电少 用 消 费 电量分 段计价 ,电价随 电量增加呈阶 梯状变化 。


引 言
年我国发 改委公布 的 《 关于居 民生活用 电试 行阶梯 电
2 1年 我国发 改委首次 发行 《 于居 民生活用 电 价 的指导 意见 》 ,我 国 的阶 梯 电价 改 革正 式 提 上议 00 关
试行 阶梯 电价 的指导意 见 》,2 1 年重新修 改了指导 程 。目前 ,我 国大部分 地区现 有的 电价 结构是 实行 统 0 1 意见后 ,全 国各地 召开居 民生活用 电试行 阶梯 电价 听
外贸 大学 国际 经济 贸 易学院, 究方 向为国际 贸易。 研

4 ・ 2 1年第0 期 02 5
宝 向世界承诺 ,到2 2 年 单位国 内生 产总值二氧 化碳 齐 定价策略又称 为次最优定价 。为了使企业 的总成本 00

2023广州用电阶梯收费标准_电费收取规则

2023广州用电阶梯收费标准_电费收取规则

2023广州用电阶梯收费标准_电费收取规则2023广州用电阶梯收费标准广州居民5月-10月阶梯电价第一档:0-260度,调整前价格0.61元,调整后价格0.5921元 ;第二档:261-600度,调整前价格0.66元,调整后价格0.6421元;第三档:601度以上,调整前价格0.91元,调整后价格0.8921元。

广州居民11月-4月阶梯电价第一档:0-200度,调整前价格0.61元,调整后价格0.5921元;第二档:200-400度,调整前价格0.66元,调整后价格0.6421元;第三档:401度以上,调整前价格0.91元,调整后价格0.8921元。

合表用户电价调整前价格0.647元,调整后价格0.6291元。

电费收取规则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的电费价格:(1)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为每度0.62元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2)非夏季标准(1-4月、11-12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为每度0.48元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三十三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

供电企业查电人员和抄表收费人员进入用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或者抄表收费时,应当出示有关证件。

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按时交纳电费供电企业查电人员和抄表收费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应当提供方便。

国家标准电费多少钱一度?我国的电费标准一度电价格并不是统一的,主要还要区分居民用电、工业用电、商业用电、以及租房用电,这些地方用电的价格都是不一样的,大家一定要区分清楚,这样就知道自己每个月用电的费用多少了。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1.29•【文号】发改价格[2011]2617号•【施行日期】2011.1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价格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各区域电监局、各省电监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理顺电价关系,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电,经商国家电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结合这次电价调整制定居民阶梯电价具体实施方案,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后试点推行。

试点过程如遇相关问题和情况,请及时报告。

附件: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附件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一、试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必要性居民阶梯电价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电价采取低价政策。

近年来我国能源供应紧缺、环境压力加大等矛盾逐步凸显,煤炭等一次能源价格持续攀升,电力价格也随之上涨,但居民电价的调整幅度和频率均低于其他行业用电,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一直处于较低水平。

从而造成用电量越多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用电量越少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少,既没有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也不能合理体现电能资源价值,不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有必要对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

广州阶梯电价标准2024

广州阶梯电价标准2024

广州阶梯电价标准2024广州阶梯电价标准2024广州阶梯电价是指电力公司根据用户用电量的不同,进行分档收费的一种电价政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用电需求的增加,广州阶梯电价标准也会逐渐调整,以更好地满足用户的需求和实现供电的平衡。

本文将对广州2024年的阶梯电价标准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阶梯电价。

阶梯电价是根据用户用电量的不同,将用户划分为不同的档次,每个档次都有相应的电价。

一般而言,低用电量的家庭和小型企业的电费较低,而高用电量的大型企业和工业企业的电费较高。

这样的设计可以激励用户节约用电,促进能源的合理利用。

对于广州的阶梯电价标准,具体的细则可能会有所调整,但一般会包括以下几个档次:基本用电量档、第一阶梯用电量档、第二阶梯用电量档和第三阶梯用电量档。

基本用电量档通常是指用户每月的基本用电量,其电价较低。

而随着用户用电量的增加,会逐渐进入不同的阶梯用电量档,电价也会相应上涨。

具体而言,广州阶梯电价标准的四个档次可以设定如下:1.基本用电量档:在400度以下的用电量,电价为0.5元/度。

这个档次的电价相对较低,主要是为了保障低用电量家庭的基本生活用电。

2.第一阶梯用电量档:在400-800度之间的用电量,电价为0.6元/度。

这个档次的电价略高于基本用电量档,旨在鼓励用户控制用电量。

3.第二阶梯用电量档:在800-1200度之间的用电量,电价为0.7元/度。

这个档次的电价相对更高,以进一步鼓励用户节约用电,避免不必要的能源浪费。

4.第三阶梯用电量档:超过1200度的用电量,电价为0.8元/度。

这个档次的电价是最高的,主要是针对大型工厂和企业,以引导它们进行节能减排。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的阶梯电价标准仅作为示范,具体的电价标准可能会因各种因素而有所调整。

此外,还需要根据用户类型、地区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更为具体和细致的阶梯电价标准。

总之,在2024年,广州的阶梯电价标准将会继续调整,以反映用户的用电需求和能源供应的平衡。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135号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广东电网公司:为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逐步减少工商业用户对居民用户的电价交叉补贴,理顺电价关系,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居民阶梯电价的电量分档和电价确定居民阶梯电价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考虑到我省夏季天气较为炎热,空调用电量较大的情况,将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每年的5-10月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执行非夏季标准。

夏季标准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千瓦时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千瓦时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30元。

非夏季标准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千瓦时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千瓦时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30元。

上述所指的居民用电量,不包括住宅小区的电梯、梯灯、水泵等公共用电的电量,这一部分公共电量不参与上述阶梯电价方案的计算,视同合表用户用电,按合表用户电价标准计收电费。

二、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5千瓦时免费用电基数。

免费用电基数采用“即征即退”的方式,由供电企业在抄表收费时直接扣减。

三、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和云浮5市的居民电价统一降低到每千瓦时0.70元,在此基础上实行阶梯电价。

四、居民用户在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同时,可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电价政策。

广东2023年电费最新价格(标准)

广东2023年电费最新价格(标准)

广东2023年电费最新价格(标准)广东2023年电费最新价格2023年广州电费收费标准如下:1. 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为0.5802元/度。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为0.6302元/度。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元,为0.8802元/度。

2. 非夏季标准(11月-4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为0.5802元/度。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为0.6302元/度。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元,为0.8802元/度。

以上是2023年广州电费收费标准,实际电费价格可能会因为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

江苏2023年电费最新价格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江苏电价阶梯式收费标准,2023年江苏省电费收费标准如下:1. 居民生活用电收费:不满1千伏的电价为第一档0.5283元/千瓦时,第二档0.5783元/千瓦时,第三档0.8283元/千瓦时。

其他居民生活用电:不满1千伏的按0.5483元/千瓦时,1千伏-10千伏的按0.5383元/千瓦时收费。

2. 农业生产用电收费:不满1千伏的电价为0.5083元/千瓦时,1千伏-10千伏的为0.4983元/千瓦时。

3. 工业用电收费:不满1千伏的电价为0.6452元/千瓦时,1千伏-10千伏的为0.6402元/千瓦时,10千伏-35千伏的为0.6352元/千瓦时。

4. 大工业用电收费:不满1千伏的电价为0.6452元/千瓦时,1千伏-10千伏的为0.6402元/千瓦时,10千伏-35千伏的为0.6352元/千瓦时,35千伏及以上的为0.6302元/千瓦时。

5. 商业用电收费:不满1千伏的电价为0.7183元/千瓦时,1千伏-10千伏的为0.7133元/千瓦时,10千伏-35千伏的为0.7083元/千瓦时,35千伏及以上的为0.7033元/千瓦时。

广东用电阶梯收费标准

广东用电阶梯收费标准

广东用电阶梯收费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力资源的利用和管理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在广东省,用电阶梯收费标准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对于居民和企业来说,了解和掌握这一标准对于合理利用电力资源、节约用电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本文将对广东用电阶梯收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应用这一标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广东省的用电阶梯收费是如何规定的。

广东省的用电阶梯收费是根据用电量的不同,分为多个阶梯,每个阶梯对应不同的电价。

一般来说,用电量越大,对应的电价就越高。

这种阶梯式的收费模式,旨在鼓励居民和企业节约用电,提高用电效率,同时也可以减少对电力资源的浪费。

接下来,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广东省的用电阶梯收费标准。

以居民用电为例,广东省的用电阶梯收费标准分为四个阶梯。

在第一阶梯内,用电量在0-150度之间的部分,电价为0.538元/度;在第二阶梯内,用电量在151-400度之间的部分,电价为0.814元/度;在第三阶梯内,用电量在401-700度之间的部分,电价为0.956元/度;在第四阶梯内,用电量超过700度的部分,电价为1.128元/度。

这样的阶梯收费标准,鼓励居民在日常生活中节约用电,同时也为高耗电量的居民提供了相对合理的收费标准。

对于企业用电,广东省同样制定了相应的用电阶梯收费标准。

企业用电的阶梯收费标准一般会根据用电性质和用电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总体来说,也是采取了类似的阶梯式收费模式。

这种模式不仅可以激励企业节约用电,提高用电效率,也可以减少对电力资源的过度消耗,为企业节约用电成本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总的来说,广东省的用电阶梯收费标准是为了促进用电节约和提高用电效率而设计的。

通过合理的电价设置和阶梯式的收费模式,可以更好地引导居民和企业合理利用电力资源,减少浪费,降低用电成本。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充分了解和理解这一标准,积极配合并应用于实际生活和工作中,共同为节约用电、保护环境做出贡献。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2.12.20•【字号】粤价[2012]276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的通知(粤价〔2012〕276号2012年12月20日)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以来,总体运作平稳。

但同时也出现了部分出租人以实行阶梯电价的名义向承租人随意加收电费等现象。

为维护房屋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规范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通知如下:一、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应遵循“谁用电、谁付费”的原则,合理分担供电企业按总表电量收取的电费。

总表与分表之间的线损及公共用电应按照公开、公平和简便易行的办法合理分摊。

具体按以下三种情况确定:(一)出租屋总表之后各分表装置齐全,即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安装分表,线损和公共用电量能够准确反映的,出租人的实际总电费支出按各分表用电量的比例据实分摊。

这种情况的结算电费计算公式为:出租人向各承租人收取的电费=总表电费÷分表电量总和×各承租人分表实际电量。

(二)出租屋总表之后各分表装置不齐全,各承租人安装了分表,出租人自用电未安装分表,因而总表与分表之间存在的线损和公共用电量无法准确反映的。

由于出租人自用电未安装分表属于出租人自身责任,从而导致线损和公共用电量无法准确计量,因此线损和公共用电量应由出租人承担。

这种情况的结算电费计算公式为:出租人向各承租人收取的电费=总表电费÷总表电量×各承租人分表实际电量。

(三)出租屋用电既有居民用电,又有非居民用电的,应剔除非居民用电的电费支出(含线损),其余居民用电的电费支出按上述两种情况对照执行。

二、出租人对出租屋内各分电表的抄表周期和抄表时间应该一致,并尽量与供电部门抄总电表的周期和时间实现同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4.29•【字号】粤发改价格函〔2021〕826号•【施行日期】2021.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826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135号)规定的基础上,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的“一户多人口”家庭,一户家庭人口满5人及以上可申请每户每月第一、二、三档分别增加100千瓦时阶梯电量基数;人数满7人及以上的,也可选择申请执行合表居民用户电价。

二、一户家庭人数主要以我省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等在同一地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包括持我省核发的长期居住证明的境外人士)数量为认定依据。

三、每位居民用户只能在一个家庭住址申请办理,不能在多个住址重复办理。

上述政策自申报成功的次月起执行,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居民用户在到期前应及时办理“一户多人口”政策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停止执行相关政策。

停止执行后再办理的,重新申报成功后方可生效执行。

四、居民用户应如实申报用电家庭人口,当家庭人口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申报调整。

广东电网公司和深圳供电局应根据本通知制定发布相关申请办理细则,研究简化申请和办理流程的相关措施,为广大居民用户提供营业厅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等多种方便居民办理的渠道,并通过营业网点、网站(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及申请办理方式的宣传力度;加强对相关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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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其电价水平统一提高0.037元/千瓦时。
六、其他事项
(一)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二)抄表周期为两个月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的阶梯基数电量按标准月度基数电量乘二执行;跨季节的阶梯基数电量按夏季和非夏季的基数电量标准之和执行。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价[2012]135号
2012-06-15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广东电网公司:
为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逐步减少工商业用户对居民用户的电价交叉补贴,理顺电价关系,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居民阶梯电价的电量分档和电价确定
居民阶梯电价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考虑到我省夏季天气较为炎热,空调用电量较大的情况,将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每年的5-10月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执行非夏季标准。
夏季标准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千瓦时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千瓦时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30元。非夏季标准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千瓦时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千瓦时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30元。
五、实施范围
居民阶梯电价实施范围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其中,使用预付费电能表的居民用户,在实现远程自动抄表前,可按前,应按供电企业抄表周期执行阶梯电价。供电企业抄表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
(三)广东电网公司应加快对居民用户的“一户一表”改造进度,进一步提高居民供电服务质量。在对居民用户进行电表改造过程中,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
七、上述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的实际用电量开始实施。试行阶梯电价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上述所指的居民用电量,不包括住宅小区的电梯、梯灯、水泵等公共用电的电量,这一部分公共电量不参与上述阶梯电价方案的计算,视同合表用户用电,按合表用户电价标准计收电费。
二、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5千瓦时免费用电基数。免费用电基数采用“即征即退”的方式,由供电企业在抄表收费时直接扣减。
三、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和云浮5市的居民电价统一降低到每千瓦时0.70元,在此基础上实行阶梯电价。
四、居民用户在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同时,可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电价政策。居民峰谷电价政策的平段电价以各地现行居民电价水平为基础,峰段、平段、谷段的电价比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为1.65:1:0.5;峰平谷时段为高峰时段(14:00—17:00;19:00—22:00)、平 时 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低谷时段(0:00—8:00)。选择执行峰谷电价的居民用户,其峰谷分时计量表计由电网企业免费安装,用户选择实施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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