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用电收费标准
南昌用电收费标准南昌市是江西省的省会城市,也是一座经济发达的城市。
在南昌,用电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因此,南昌的用电收费标准也备受人们关注。
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南昌市的用电收费标准。
首先,南昌市的居民用电收费标准是按照居民生活用电和非居民用电两种类型进行收费。
对于居民生活用电,南昌市实行阶梯电价,即按照不同的阶梯用电量来确定不同的电价。
具体而言,每户每月用电在150千瓦时(含)以下的部分,电价为0.548元/千瓦时;超过150千瓦时至400千瓦时部分,电价为0.678元/千瓦时;超过400千瓦时至800千瓦时部分,电价为0.858元/千瓦时;超过800千瓦时至1200千瓦时部分,电价为1.048元/千瓦时;超过1200千瓦时至2000千瓦时部分,电价为1.328元/千瓦时;超过2000千瓦时部分,电价为1.548元/千瓦时。
对于非居民用电,南昌市实行统一电价,即电价为1.01元/千瓦时。
其次,南昌市的用电收费标准还包括基本电费和燃料费两部分。
基本电费是指用户按照一定的标准交纳的电费,不随用电量的增减而改变。
而燃料费则是指用电设施的燃料成本,根据实际的燃料成本进行结算。
这两部分费用的具体标准由南昌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再次,南昌市的用电收费标准还对节能用电给予了一定的奖励。
南昌市鼓励居民和企业采用节能型电器和设备,对于符合节能标准的用电设备,可以享受一定的电费优惠或补贴政策。
这一举措不仅有利于提高用电效率,降低用电成本,也有助于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最后,南昌市的用电收费标准还规定了用电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南昌市电力部门会定期对用户的用电行为进行检查和监督,一旦发现有违规用电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要求整改。
这一举措有利于维护用电市场秩序,保障正常用户的权益,也有利于提高用电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南昌市的用电收费标准是合理的,能够满足居民和企业的用电需求,也有利于节能减排和用电市场的健康发展。
(峰谷)赣发改商价字[2005]972号
赣发改商价字[2005]972号各设区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经贸委、省电力公司:为完善我省峰谷分时及季节性电价实施办法,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鼓励用户调整用电负荷,削峰填谷,提高电力资源的使用效率,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合理用电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685号)精神,根据江西电网负荷特性和调峰能力,我们对2002年下发的《关于修订峰谷分时电价办法的通知》(赣计商价字[2002]861号)及《关于疏导江西电网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发改商价字[2004]551号)中规定的季节性电价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江西电网峰谷分时及季节性电价实施办法》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江西电网峰谷分时及季节性电价实施办法抄报:国家发改委、省人民政府。
抄送: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各县(市、区)供电公司、省电力公司直属供电局。
江西省发改委办公室2005年8月25日印发附件:江西电网峰谷分时及季节性电价实施办法一、峰谷分时电价(一)适用范围在江西电网供电范围内,除以下用电类别暂不执行峰谷电价外,其他各类用电均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2、农业排灌用电;3、行政机关、学校(不含生产企业)、部队(不含生产企业)、医院、城市公共照明、公共交通电车用电;4、自来水生产、煤气生产用电;5、享受免税政策的残疾人开办的福利工厂用电;6、商业用电[不含三星级及以上的宾馆(酒店)、受电变压器容量100千伏安或用电设备装接容量100千瓦及以上的娱乐场所]。
(二)峰谷时段划分高峰时段17:00-23:00;低谷时段23:00-次日5:00;其余时间为平段。
(三)峰谷分时电价标准1、直供用户电量高峰电价=基础电价×130%低谷电价=基础电价×70%平段电价=基础电价2、县级趸售电量高峰电价=基础电价×110%低谷电价=基础电价×90%平段电价=基础电价二、季节性电价江西电网供电范围内,在7月1日至9月30日、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行季节性电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06•【字号】赣府字〔2022〕31号•【施行日期】2022.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江西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6月6日江西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大力推动节能减排,着力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加快打造全面绿色转型发展的先行之地、示范之地,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打造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重要战略支点,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坚持和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以下简称能耗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进一步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为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提供有力支撑,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5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力争达到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2.73万吨、1.41万吨、8.41万吨、0.55万吨。
阶梯电价标准 江西
阶梯电价标准江西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力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们对电力的需求,江西省制定了一套阶梯电价标准,以合理引导和节约用电。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江西省的阶梯电价标准。
首先,江西省的阶梯电价分为居民用电和非居民用电两种类型。
对于居民用电,江西省实行了三阶梯电价,即低于200千瓦时的部分为0.538元/千瓦时,200-400千瓦时的部分为0.633元/千瓦时,超过400千瓦时的部分为0.805元/千瓦时。
而对于非居民用电,江西省则实行了四阶梯电价,分别是低于500千瓦时为0.538元/千瓦时,500-1000千瓦时为0.633元/千瓦时,1000-3000千瓦时为0.805元/千瓦时,超过3000千瓦时为1.075元/千瓦时。
其次,江西省的阶梯电价标准在落实上也十分严格。
在居民用电方面,江西省对于家庭用户的用电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包括一般家庭、特殊家庭和电热水器用户等。
对于不同类型的家庭用户,江西省都有相应的电价标准,以保证每个家庭都能够合理地享受到电力资源。
而在非居民用电方面,江西省也对不同类型的用电企业进行了分类,并制定了相应的电价标准,以引导企业合理使用电力资源,提高用电效率。
再次,江西省的阶梯电价标准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通过实行阶梯电价,江西省成功地引导了居民和企业合理使用电力资源,提高了用电效率。
同时,阶梯电价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用电高峰时段的用电需求,减轻了电网的负荷压力,保障了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此外,阶梯电价还激励了用户节约用电的积极性,促进了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为江西省的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最后,我们要认识到,阶梯电价标准的实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地完善和调整。
在今后的工作中,江西省将继续加强对阶梯电价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增强用户的理解和认同,进一步提高用电效率,促进能源的可持续利用,为江西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05•【字号】赣府字[2009]10号•【施行日期】2009.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09〕10号2009年2月5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精神,省发改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节油节电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石油和电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能源。
当前,江西正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速阶段,能源需求快速增长,石油和电力供应日趋紧张,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人民正常生活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全省围绕节油节电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能源消费不合理、利用效率低的状况仍然比较严重。
这种状况如果不及时改变,资源支撑不住,环境容纳不下,社会承受不起,经济发展难以为继,人民生活势必受到影响。
因此,必须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节约优先的能源方针,积极开展全民节约每一滴油、每一度电的活动,着力抓好节油节电工作,缓解石油、电力供需紧张矛盾,合理满足生产和生活用油用电,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二、切实抓好节油节电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抓好节油节电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生活消费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当前要突出抓好车辆船舶、锅炉窑炉、电机系统、空调冰箱、照明、办公、建筑等重点领域节油节电工作。
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把节油节电作为当前节能工作的重点,摆在突出位置,把节油节电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节能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高效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用油用电效率。
国家计委关于江西省电价调整及城乡用电同价问题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江西省电价调整及城乡用电同价问题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计划委员会(已更名)
•【公布日期】2001.07.23
•【文号】计价格[2001]1348号
•【施行日期】2001.07.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
正文
国家计委关于江西省电价调整及城乡用电同价问题的通知
(计价格[2001]1348号)江西省物价局:
报来《关于我省电价空间清理及需疏导的电价矛盾有关情况报告》(赣价商字[2001]50号)和《关于要求重新核定华能井冈山电厂及有关集资电厂上网电价的请示》(赣价商字[2001]25号)均悉。
经研究,决定利用降低部分集资电厂上网电价的空间,适当解决井冈山电厂的电价问题。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华能井冈山电厂上网电价(含税,下同)为每千瓦时0.355元;将新余电厂、景德镇电厂上网电价分别由每千瓦时0.382元和0.363元降低为0.355元。
以上电价自2001年4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江西省电网销售电价水平不调整。
二、考虑到你省农网改造和农电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以及农电体制的特殊性(所有县均改制为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你省先以县为单位实行城乡用电同价,条件成熟后再在全省同价。
请你省加快“两改一同价”工作进度,“两改”完成的
县今年底要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
三、你省要加大电价整顿力度,通过进一步清理电厂上网电价和地方还本付息金,腾出电价空间逐步解决城乡电网改造还本付息和城乡用电同价问题。
2001年7月23日。
居民阶梯电价执行情况分析
江西阶梯电价收费标准
江西阶梯电价收费标准江西省的电力市场一直备受关注,而电价作为其中的重要一环,更是牵动着人们的心。
江西省电力市场的阶梯电价收费标准一直备受争议,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了解和探讨。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阶梯电价。
阶梯电价是指按照用电量大小划分为若干档次,每个档次的电价不同,用电量越大,电价也就越高。
这种电价政策的出发点是为了鼓励节约用电,减少浪费,同时也能够减轻低收入家庭的用电负担。
江西省的阶梯电价收费标准分为居民和非居民两类。
对于居民用户,一般分为四个阶梯,用电量在每个阶梯内的电价不同。
具体来说,月用电量在150千瓦时及以下的部分,电价为0.538元/千瓦时;超过150千瓦时至400千瓦时的部分,电价为0.648元/千瓦时;超过400千瓦时至700千瓦时的部分,电价为0.806元/千瓦时;超过700千瓦时的部分,电价为0.956元/千瓦时。
而对于非居民用户,阶梯电价的档次和电价略有不同。
对于这样的阶梯电价收费标准,一些人持赞成态度,认为这种差别化的电价政策能够更好地引导人们节约用电,减少浪费。
而另一些人则持反对意见,认为这种电价政策对于一些低收入家庭来说,可能会增加用电负担,影响生活质量。
在实际执行中,江西省的阶梯电价收费标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如何更好地引导人们节约用电。
当前,一些家庭并没有形成节约用电的习惯,即便电价增加,也难以改变他们的用电行为。
其次是如何保障低收入家庭的用电权益。
在执行阶梯电价时,需要更加注重对低收入家庭的保障,避免因电价上涨而导致生活质量下降。
因此,对于江西省的阶梯电价收费标准,我们需要在保证节约用电的同时,也要更加注重对低收入家庭的保障。
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低收入家庭给予一定的电费补贴,从而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用电行为的引导和监督,推动人们养成节约用电的好习惯。
综上所述,江西省的阶梯电价收费标准在引导节约用电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调整电力价格的通知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调整电力价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11.20•【字号】赣发改商价字[2009]2079号•【施行日期】2009.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江西省发改委关于调整电力价格的通知(赣发改商价字[2009]2079号)各设区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省电力公司:为疏导电价矛盾,完善电价结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中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25号)精神,适当调整电价水平。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一)为合理反映燃煤电厂投资、煤价、煤耗等情况变化,江西电网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分钱,现行上网电价低于标杆电价的燃煤机组,同步上调。
(二)为促进水电站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缓解水电企业亏损严重、更新改造资金不足等问题,适当提高部分水电企业的上网电价。
万安水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江西上犹江、洪门、江口、廖坊、柘林水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3分钱。
(三)江西分宜发电公司和分宜第二发电公司国产循环流化床机组进行合并电价,合并后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447元。
江西矶山湖风电场、长岭风电场、大岭风电场执行中标价格。
有关电厂调整后的上网电价见附件1。
(四)全省小水电现行上网电价,凡低于每千瓦时0.25元的一律按0.25元执行;县级电网倒供给江西电网的小水电,上网电价按省、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上县级电网价格执行,县级电网与江西电网的结算价格统一为每千瓦时0.28元。
二、理顺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关系。
2008年8月全省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提高影响电网企业增加的购电成本,通过调整销售电价予以疏导。
三、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有关规定,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提高到每千瓦时0.4分钱。
阶梯电价实施细则模版
阶梯电价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调节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的用电行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用能成本,保障供电运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能源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阶梯电价是指在一定时间段内,根据用电量不同,给予不同的电价优惠政策的收费模式。
第三条阶梯电价适用范围包括居民用电和企事业单位用电。
第四条阶梯电价的实施目标是鼓励节约用电,优化用电结构,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具体执行主体为供电公司。
第六条供电公司应当依法、公平、公正地执行阶梯电价政策,保证用电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供电公司应当加强对用电者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用电者对阶梯电价政策的理解和认同,促进用电者自觉遵守阶梯电价规定。
第二章阶梯电价实施原则第八条阶梯电价实施应符合以下原则:(一)公平合理原则。
不得歧视不同类别的用电者,保证用电者之间的公平竞争,并根据用电者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电价计划。
(二)科学制定原则。
根据用电者的用电特点、能源消耗情况以及能源需求和供应情况,科学确定用电阶梯划分和电价水平。
(三)鼓励节约原则。
通过阶梯电价的设计,引导用电者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浪费,并通过递增的电价设置,激励用电者采取节约措施。
(四)可操作性原则。
阶梯电价实施应能够操作简单、易于理解,并方便用电者查询、核算和交费。
(五)适应能力原则。
供电公司应根据能源供应和用电需求情况,灵活调整阶梯电价标准和阶梯划分。
第三章用电阶梯划分第九条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供电公司可将用电量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梯:(一)基本生活阶梯。
用于满足居民基本生活所需的用电量。
(二)一般用电阶梯。
用于满足居民一般生活、学习和娱乐等所需的用电量。
(三)特殊用电阶梯。
用于满足企事业单位特殊用电需求的用电量,如工业生产、商业经营等。
第十条不同阶梯的用电量划分应符合以下原则:(一)基本生活阶梯用电量划分应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包括居民用电的基本照明、供暖和烹饪等,具体划分标准由供电公司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各区域电监局、各省电监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理顺电价关系,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电,经商国家电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结合这次电价调整制定居民阶梯电价具体实施方案,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后试点推行。
试点过程如遇相关问题和情况,请及时报告。
附件: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附件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一、试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必要性居民阶梯电价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电价采取低价政策。
近年来我国能源供应紧缺、环境压力加大等矛盾逐步凸显,煤炭等一次能源价格持续攀升,电力价格也随之上涨,但居民电价的调整幅度和频率均低于其他行业用电,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一直处于较低水平。
从而造成用电量越多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用电量越少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少,既没有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也不能合理体现电能资源价值,不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有必要对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5.09.14
•【字号】
•【施行日期】2015.09.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机关建设,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赣府法办字[2015]31号)要求,我委按照《江西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128号)和《江西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119号)有关规定,本着“谁制定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委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清理结果已经2015年第14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按相关工作要求,将省发展改革委规范性文件中继续有效的、修改的、废止的及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工作,严格依法行政。
根据有关规定,已公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律不得继续执行,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已明确应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委有关责任处室(单位)应抓紧修改,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经批准后重新发布实施;对涉及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责任处室(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关后续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4.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5年9月14日附件
附件3。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举行“江西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举行“江西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方案听证会”的公告正文:----------------------------------------------------------------------------------------------------------------------------------------------------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举行“江西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方案听证会”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精神,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定于2015年11月24日上午8:30在南昌市赣江宾馆举行听证会,对江西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方案进行公开听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听证方案的要点(一)实施范围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实行阶梯价格的实施范围,为城市燃气管网向居民家庭供应的国家长输管道天然气。
现在使用液化天然气(LNG)或压缩天然气(CNG)供应居民家庭的地方,在LNG或CNG置换为国家长输管道天然气后,按本听证方案实行阶梯价格。
(二)分档气量和分档气价1、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第一档气量,为月用气35立方米及以下,即年用气42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档气量,为月用气35立方米以上—55立方米及以下,即年用气420立方米以上—660立方米及以下;第三档气量,为月用气55立方米以上,即年用气量660立方米以上。
2、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其中:第一档气价,为当地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第二档气价,为当地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1倍;第三档气价,为当地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2倍。
(三)计价周期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气量额度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阶梯电价实施细则模版
阶梯电价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国家有关政策,为了促进电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能减排,保障用户的用电需求,制定本阶梯电价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供电企业与用电用户之间的电力供应和计费关系。
第三条阶梯电价是指根据用电量不同设定不同的电价档位,用户用电量越大,电价逐级递增。
第四条供电企业应当依法、公平、公正地向用户提供电力服务,并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阶梯电价政策。
第五条用电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实施细则履行用电义务,合理利用电力资源,减少用电浪费和滥用。
第六条供电企业和用电用户应当积极配合,加强用电管理和宣传,共同推动能源节约与环境保护。
第二章阶梯电价档位设定第七条阶梯电价档位的设定应当根据供电企业的实际情况、电力资源和用户用电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阶梯电价档位应当合理区分不同电力消费能力的用户,促使用电用户提高用电效率和节能意识。
第九条供电企业可以根据电力市场的变化、生产发展需要等情况,对阶梯电价档位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向用户公布。
第十条阶梯电价档位的具体标准和计费方式由地方电力监管部门根据本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用电用户分类管理第十一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电力消费能力、行业分类等因素,将用户划分为不同类别进行管理和计费。
第十二条用电用户分类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不同类别用户的平等权益。
第十三条各类用电用户应当积极配合供电企业的分类管理工作,提供相关用电数据和信息。
第四章电力计费第十四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对用户进行电力计费。
第十五条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提供详细的电力计费信息,包括用电量、电价档位、电费金额等内容。
第十六条用电用户应当按照计费周期向供电企业缴纳电费,并配合供电企业的电费核查工作。
第十七条供电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电费收取和管理制度,防止电费滞纳、逃缴等行为的发生。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发改商价字[2011]1044号
(一)综合考虑煤炭价格上涨对火电成本的影响及发电设备利用情况等因素,提高江西电网统调火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2.62分(具体见附件一)。江西电网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即含脱硫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由现行0.422元调整为0.4482元。
(二)考虑国电九江发电厂3号、4号燃煤机组属于上大压小关停项目,上网电价低于标杆电价,不能弥补燃料成本,为有利于保障电力供应,其上网电价在普调基础上每千瓦时再提高1分钱,即由每千瓦时0.383元调整为0.4192元。机组关停后,每千瓦时多提高的1分钱上网电价标准,用于疏导电价矛盾。
15(5#)
0.4408
0.4632
含脱硫加价
江西景德镇发电厂
66
0.4258
0.4482
含脱硫加价
江西分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7#)
0.4508
0.4732
含脱硫加价
江西分宜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4(8,9#)
江西中电投新昌发电有限公司
140
0.4258
0.4482
含脱硫加价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电厂
0.601
0.586
0.571
0.561
42
28
电石生产用电
0.591
0.576
0.561
0.551
42
28
中小化肥生产用电
0.424
0.409
0.394
0.384
36
24
五、农业生产用电
0.725
0.710
0.695
其中
农业排灌用电
0.615
0.615
0.615
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
江西省阶梯电价标准
江西省阶梯电价标准江西省阶梯电价标准是指根据用户用电量不同,分段制定不同的电价标准。
这种分段制度旨在鼓励节约用电,提高用电效率,同时也能够减轻用户的用电负担,保障用户的基本生活需求。
江西省阶梯电价标准的实施对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对于低用电量的用户,江西省实行较低的电价标准。
例如,对于每户家庭的基本生活用电,包括照明、空调、电视等,按照较低的电价标准计费。
这样可以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用电需求,减轻他们的生活负担,提高生活质量。
其次,随着用户用电量的增加,电价标准也相应提高。
这种阶梯式的电价制度可以有效鼓励用户节约用电,避免浪费。
用户在享受高用电量的便利的同时,也需要承担较高的电费,从而激励他们节约用电,提高用电效率。
另外,江西省阶梯电价标准还对工商业用户进行了分类制定不同的电价标准。
对于一般工商业用户,按照其用电量分段制定电价标准,鼓励他们提高用电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而对于高耗能行业,实行较高的电价标准,以此来限制其过度消耗能源,保护环境。
总的来说,江西省阶梯电价标准的实施,不仅有利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也能够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合理制定不同用电量的电价标准,可以激励用户节约用电,提高用电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实施阶梯电价标准的过程中,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电价标准的公平合理。
同时,也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用户对阶梯电价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促使他们自觉节约用电,共同为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做出贡献。
综上所述,江西省阶梯电价标准的实施对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在未来的发展中,能够进一步完善阶梯电价制度,推动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南昌用电收费标准
南昌用电收费标准南昌市是江西省的省会城市,也是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
随着城市的发展,南昌市的用电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更好地满足居民和企业的用电需求,南昌市制定了相应的用电收费标准。
下面将介绍南昌市用电收费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南昌市的用电收费标准是按照居民和企业两个不同的用户群体来制定的。
对于居民用户,南昌市采用阶梯电价制度,即按照不同的用电量来确定不同的电价。
一般来说,居民用户的用电量在一定范围内会按照较低的电价收费,而超出一定范围后则按照较高的电价收费。
这样的设计既能够保障居民的基本用电需求,又能够鼓励居民节约用电,促进能源的可持续利用。
其次,对于企业用户,南昌市也制定了相应的用电收费标准。
一般来说,企业用户的用电需求较大,因此南昌市会根据企业的用电特点和用电量来确定相应的电价。
同时,南昌市还鼓励企业用户采取节能减排措施,对于采取了节能减排措施的企业,还可以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除了按照用户群体来确定电价外,南昌市还根据不同的用电时间来制定用电收费标准。
一般来说,南昌市会将一天的用电时间分为高峰时段、谷时时段和平时时段,对应的电价也会有所不同。
这样的设计不仅能够引导用户在谷时时段集中用电,减轻高峰时段的用电压力,还能够合理利用电力资源,提高电力系统的运行效率。
另外,南昌市还对于特定行业和特定用户群体制定了一些特殊的用电收费标准。
比如,对于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企业,南昌市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其发展和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
对于一些特殊行业,比如医疗机构、学校、政府机关等,南昌市也会根据其用电特点和社会效益来制定相应的用电收费标准。
总的来说,南昌市的用电收费标准是根据用户群体、用电时间、用电特点和社会效益来综合考虑和制定的。
这样的设计不仅能够满足不同用户群体的用电需求,还能够引导用户合理用电,促进能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电力系统的运行效率。
希望南昌市未来能够进一步完善用电收费标准,推动能源的可持续发展,为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江西省电力公司推出鼓励用电新举措
江西省电力公司推出鼓励用电新举措
赣宣
【期刊名称】《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年(卷),期】1999(000)002
【摘要】本刊讯为促进江西经济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用电需要,江西省电力公司决定自7月1日起,对用户实行更加优惠的用电政策。
具体办法是: 一、实施城镇居民住宅“一户一表”。
凡在公用变压器上用电的居民均可到当地供电局申请“一户一表”用电。
装接表计一般按最大额定电流不小于20安培配置,用电功率可达4千瓦;全省实行统一的新装(单相)表接电收费标准,并给予最大幅度的优惠;由供电局直供的“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每户每月用电量超过200千瓦时的部分,每千瓦时优惠0.05元。
二、鼓励宾馆、饭店等服务院行业及其他单位使用蓄热式电锅炉(含冰蓄冷装置)。
使用蓄热式电锅炉(含冰蓄冷装置)所增加的用电容量免收增容贴费,非蓄热式电锅炉按当地增容贴费收费标准减半
【总页数】1页(P79-79)
【作者】赣宣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6.61
【相关文献】
1.江西省科技奖励改革推出新举措 [J], 李年华
2.国家工商局推出鼓励办企业的新举措 [J], ;
3.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文明办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30号) [J],
4.以社区为载体倡导用电节能——普陀区与上海市电力公司共建“安全用电、科学用电、文明用电”示范区 [J], 朱春香
5.通用电力公司推出功率增强型电机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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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
阶梯电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省电力公司: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要求,我委制定了《江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江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附件:
江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
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理顺电价关系,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江西电网(含县级电网)供电范围内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
二、电量分档与电价
将居民用户用电量以年为周期划分三档,电价分档递
增。
(一)电量分档
第一档电量为年用电量2160千瓦时以下(“以下”含本数,“以上”不含本数,下同),即月均180千瓦时以下。
第二档电量为年用电量2160千瓦时至4200千瓦时,即月均180千瓦时至350千瓦时。
第三档电量为年用电量4200千瓦时以上,即月均350千瓦时以上。
(二)分档电价
第一档电量维持现行价格不变,即每千瓦时0.60元;
第二档电量在现行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05元,即每千瓦时0.65元;
第三档电量在现行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30元,即每千瓦时0.90元。
三、鼓励居民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一)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在实行阶梯电价基础上,可同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由居民自行选择,用户选定后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
(二)居民生活用电划分为两个时段,高峰时段为8:00-22:00,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3分;低谷时段为22:00-次日8:00,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下调0.12元。
(三)居民用电户计量表已达到峰谷分时计量要求的,供电企业应在用户申报后两个月内实行。
计量表未达到峰谷分时计量要求的,供电企业逐步分片组织实施,峰谷分时计量表由供电企业免费安装。
四、其它事项
(一)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
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一“户”住宅对应户口簿常住人口5人以上的,可申请作为合表居民用户。
(二)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用电价格由现行每千瓦时0.60元调整为0.62元。
(三)供电企业对“低保户”和“五保户”家庭(包括供养“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免费用电10千瓦时。
如月用电量不到10千瓦时,按实际用电量免费。
对集中供养“五保户”的社会福利机构,按供养“五保户”人数,每人每月免费用电10千瓦时。
(四)实施阶梯电价后,按月抄表并结算电费的方式不变,当累计电量达到年度分档基数后,即开始实行阶梯加价。
用电不足一年的,按照实际用电月数计算分档电量,用电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五)供电企业要加快对居民合表用电户“一户一表”
改造,提高抄表到户率,为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创造条件。
“一户一表”改造过程中,供电企业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
同时,要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六)实行阶梯电价后电网企业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弥补发电企业燃料成本上涨、弥补燃煤机组脱硫等环保成本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居民用户电表改造等项支出。
本方案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