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11.22”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案例分析上课讲义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11.22”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
3.事故责任追责
中石化集团公司

中石化股份公司



输油处处长、副
中石化管道分公司

处长、保卫科科
究 - -
长、安全环保监 察科副科长(主 持工作)涉嫌重 大责任事故罪,

依法逮捕。

潍坊输油处

青岛输油站

企业刑事追责9人
运销处处长、安全 环保监察处处长、 运输处副处长涉嫌 重大责任事故罪, 依法逮捕。
副局长、危化品处负责人、 副局长兼石化区分局局长、 石化区分局副局长涉嫌玩忽 职守罪,依法逮捕。
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11.22”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
总裁,行政记大过;
中石化集团公司

副总裁、安全总监,
故 责
行政记大过、免职; 生产经营部、炼油事 业部、安全监管局等

部门9名负责人,行政
中石化股份公司
行政执法局
应急办

政记大过。
市油区办公室
主任,行政撤 职;调研员, 行政降级。
安全监管局
副局长,行政降级。
局长,行政撤职。
政府行政追责24人
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11.22”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

1)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
故 责
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成

山东省安全监管局对中石化管道分公司处以规定上
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11.22”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
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11.22”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
2.原因分析 经调查认定,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
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 事故。 (1)直接原因:
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 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原油 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 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
副站长(主持工 作)、安全助理 工程师涉嫌重大 责任事故罪,依 法逮捕。
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11.22”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
青岛市人民政府


责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行政执法局





经济技术开发区
应急办
应急办主任、副 主任涉嫌玩忽职 守罪,依法逮捕。
政府刑事追责6人
市油区办公室
安全监管局
培训中心副书记, 党内严重警告。
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11.22”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
青岛市人民政府
市长,行政警告;分管经 委、安全生产副市长,行


责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经济技术开发区
任wenku.baidu.com
追 究 - -
主任,行政记 大过;副主任,
行政撤职
党工委书记,党内严 重警告、免职;管委
会主任,行政撤职。




撤职、降级、记大过。

中石化管道分公司


党委书记,撤销党内职

务;分管管道副处长,
潍坊输油处

行政降级;分管安全副

处长,行政降级。

青岛输油站
企业行政追责24人
董事长,行政记过; 总经理,行政记大 过。
党委书记,撤销党内职 务;总经理,行政撤职; 分管工程、维修副总经 理,行政降级;分管安 全、管道副总经理,行 政撤职;安全环保监察 处、管道处等部门3名负 责人,行政撤职、降级。
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11.22”泄 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案例
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11.22”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
1.事故简况 2013年11月22日10
时25分,位于山东省青 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 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管道储运分公司东黄 输油管道泄漏原油进入 市政排水暗渠,在形成 密闭空间的暗渠内油气 积聚遇火花发生爆炸, 造成62人死亡、136人 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75172万元。
追 究
限的罚款,对中石化管道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各处以2012年度收入80%的罚款。
- 处
2)建议责成山东省人民政府、中石化集团公

司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并抄送国家安全监管总
责 任
局和监察部;责成青岛市人民政府向山东省人民政
府作出深刻检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