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轮运输实务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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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轮运输实务与法规
实务:业务流程(操作流程、普通杂货、集装箱货、运价计算)
法律:提单(班轮最重要的单据)
提升:班轮企业核心竞争力、集装箱企业的重组与并购、运价形成机制等

《远洋运输实务》 王义源
《进出口业务模拟实务教程》 安徽 北京大学出版社
一、海上运输货物概述
海上货物运输
承运人:按照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约定,以海上船舶为运输工具,以收取运费为报酬,将托运人的货物从一国港口运到另一国港口的行为
1、运输方式
铁路: 优点 安全、快速、成本低、距离长、受天气影响小
缺点 建设成本高、灵活性差
公路: 优点 机动灵活、适应性强、“门”到“门”、投资小
缺点 运量小、成本高、污染大
水路: 优点 成本低、运量大、远距离
缺点 速度慢、气候影响大
航空: 优点 速度快、机动可靠
缺点 运费大、运量小、气候影响大
管道: 优点 运量大、占量小、运费低
缺点 灵活性差

多式联运合同:两种或以上不同运输方式,一种为海上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从接收地往目的地交付收货人收取全程费用。
一次托运,一次付费,一票到底,全程负责

二纵: 京杭大运河、淮河
三横: 长江、西江、黑龙江

2、水运法律运用
《海商法》第四章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规定,不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
《合同法》、《水路货物运输规则》适用沿海、内河货物运输
《国际海运条例》调整国际海上运输经营以及国际海上运输相关辅助经营活动

人大 法 国务院、各部委 条例

船级:技术指标, 100t 证书有效期:4年


3、我国的航运企业
中远 广(广远)、大(大连远洋)、上(上海)、青(青岛)、天(天津)
1961年成立 总部北京

中海 1997年成立 总部上海

中外运(长航集团) 1950年成立 综合物流和航运为主业务(中国租船)

中远物流 外代 / 物流(工程)

招商局 总部香港 1872年成立 目前航运只做油轮运输
招商国际 招商银行 地产

航运金融衍生品:运费期贷 (FFA)
船舶买卖 (二手船包括在内)

保险:水险、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

世界航运企业
Alphaliner公司统计 20大班轮公司 (2010.6)
1、马士基航运:Maersk 20%(世界集装箱) 丹麦
2、地中海航运:MSC 意大利
3、达飞轮船: CM-CGM 法国
4、美国总统轮船: APL 新加坡 东方海航
5、长荣海运: Evergreen
6、赫伯罗德: Hapag-llyod 德国
7、中

远集运: COSCO
8、南美轮船: CSAV 智利
9、韩进海运: Hanjin 韩国
10、中海集运: CSCL
11、商船三井: MOL 日本
12、日本油船: NYK
13、东方海外: OOCL 香港
14、汉堡—南美: Hamburg-sued
15、川崎汽船: K-line
16、以星航运: Zim 以色列
17、阳明海运: Yangming 台湾企业
18、现代商船: Hyunda Merchant Marine 韩国
19、太平洋船务: PZL
20、阿拉伯轮船: UASC

4、海上货物运输相关组织(政府性、非政府性组织)
中国:
(1)海关:依据本国法律、行政法规行驶进出口监督管理职权的国家行政机关
(2)海事局(原港监):水上安全监督、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
口令:让海洋更清洁、让航行更安全 ——水上交警

(3)中国船级社:船舶技术检验机构 (CCS)

(4)检验检疫局:商品检验、卫生检疫、动植物检验

(5)港务局:政企分开后成立 港口管理局、港务集团公司

国外:

(6)国际海事组织 IMO

(7)班轮公会:某两个或以上经营班轮运输的船公司在某一航线上为了避免竞争,维护彼此利益,通过在运价及其他经营活动方面而达成协议而建立的具有某种垄断性质的国际航运组织
THC(码头装卸附加费)

(8)《反垄断法》2008年8月1日生效,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协议最高处以年收入额10%的罚款

5、各大航运数据库
(1)中国船舶网
(2)中国航贸网:行业动态信息、数据查询
(3)上海国际海事信息与文献网:市场动态、海事法律
(4)Dreweny报告:英国德鲁星航运咨询公司
(5)Clarkson Sin:国际造船业权威机构
(6)EI / SCI / 同方



第二章 班轮运输实务

一、班轮运输的概念
1、国际海运船舶营运方式 定期船运输 班轮 Liner shipping
不定期运输 租船 Trump shipping

2、班轮运输定义:指班轮按事先制定的船期表Liner Schedule在特定的航线上以既定的挂靠港顺序,以运价本(freight tariff)规定计收运费的一种运输访方式。

3、班轮运输分类:传统件杂货运输、集装箱货运输

4、班轮运输特点:
(1)四定:定期、定线、定港口、定运价 (租船:四不定)
(2)班轮公司一般负责装货、卸货和理舱在内的费用,在杂货班轮运输当中,班轮运输公司通常不负担仓库至船地的费用,但在集装箱运输当中,负责堆场至船边的费用。
(租船装卸费分担 F.I.O.S.T条款
F.I 船东免装不免卸

(3)班轮运输当中,船货双方权利、义务、责任通常以提单为证明的海上货物合同约定,由于船货双方地位悬殊,这些合同往

往偏向承运人。

(4)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不规定装卸时间
demurrage/dispatch 速遣费 = 0.5 滞期费

二、集装箱
1、概念: ISO第104技术委员会
(1)能长期使用,具有足够的强度
(2)途中航运不用动箱内货就可以直接换装
(3)便于货物装满后的卸空
(4)可以进行快速装卸
(5)具有一定(2平方米)以上容积

2、种类
(1)所有权:SOC 货主 Shipper’s own container
COC 承运人 Carrier’s own container

(2)材料: 10 / 20 / 40 TEU twenty fet equiralent unit
FEU 1 FEU = 2 TEU
TEU 20’ * 8’ * 8’6’’ (6.058 / 2.438 / 2.591)
总重 24 T 25平方米
FEU 40’ * 8’ * 8’6’’ (12.192 / 2.438 / 2.591) 55平方米

(3)用途: GP普通箱 (general purpose)
冷藏箱 RF (refer container)
高箱 HC (high container)
敞顶箱 open – top

3、标记 识别 / 作业
识别(1)箱主代码、设备识别号
(2)顺序号:6位
(3)核对号
作业:(1)总重和自重标记 MAX GROSS 2400kg 5290tb
TARE 2300kg 5070tb
(2)空路水路、超高标记、箱顶触电警告

4、选用
(1)符合ZSO标箱
(2)四柱、六面、八角、完好无损
(3)各焊接部位牢固
(4)内部清洁、干燥、无味、无尘
(5)不漏光、不漏水、箱门正常开启270度
? 合格证书

5、货物装箱的基本原则
性质不相抵 / 重量分布均匀 / 重不压轻 / 衬垫隔票(不同货主货分开)

三、集装箱船舶
1、特点: 大开口、单甲板、双壳船、船内设置栏栅、船盖和甲板上有固定集装箱的系紧装置
尾机型 船舷 可燃载燃料 压载水

2、尺寸
分类 船长 m 船宽 m 吃水 m 载重量 t 载箱 TEU
一代 170 25 -8 10000 1000
二代 225 29 -11 20000 2000
三代 275 32 -13 30000 3000
四代 295 32 -13 40000 >4000
五代 305 40 -14 50000 >5000
六代

四、班轮运输主要关系方
1、承运人 carrier:本人或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委托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
类型: 船舶所有人(ship owner)
船舶经营人(ship operater)
船舶承租人 charterer 航次租船、期租、光租船、承租他人船舶
无船承运人 NNOCC 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

二船东disponant owner
经营或承租人委托他人以本人与托运人委托他人为本人订立运输合同时就成二船东

2、托运人 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

FOB 货物买方与承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成为上述第一种托运人;卖方将货
物交给承运人成为上述第二种托运人,称为发货人。

3、货运代理人(Fr

eight formular)
根据货主委托,代理货物运输的人赚取代理费

4、船舶代理人
在港为船舶办理各项业务和手续的人

五、班轮货运流程
1、贸易基本流程
询盘 发盘 还盘 接盘

2、运输基本流程
揽货 订舱 装船 卸船 交付

3、贸易基本流程图

4、普通件杂货单证流程图
(1)托运人委托货运代理人向船舶代理人申请托运,货代根据托运人的委托,
填写托运单及装箱联单,给船公司代理员
(2)船公司同意承运后,指定船名,核对托运单上的内容,签发装货单S/O,
将留底联和运费通知联留下,将S/O和其余各联退给托运人
(3)托运人持S/O及有关单证向海关办理报关验货放行手续(一般货物出运24小时之前),海关在S/O加盖放行章后,货物准许出口
(4)船公司根据S/O的留底联编制货物清单(L/L)
分送船舶,装卸公司,理货公司
(5)大副根据L/L编制货物积载计划交船舶代理人分送理货、装卸公司以便安排计划装船
(6)托运人将经过检验的货物送至指定的码头仓库准备装船
(7)货物装船后,理货后将S/O交大副(若有货损,须在S/O批注),大副留下S/O,签发收货单(M/R)(大副收据)
(8)理货长将大副签发的M/R转交托运人
(9)托运人持M/R到船公司代理处付清运费(运费预付),换取正本已装船提单B/L
(10)船公司代理审核无误后,留下M/R签发B/L给托运人
(11)托运人持B/L及有关单证到议付BANK结汇,提取货款,BANK将B/L及有关单证邮寄开证银行
(12)货物装船完毕后,船公司在装港的代理人编委载货清单M/F送船长签字后向海关办理船舶出口报关手续,并将M/F交船随带船舶启航
(13)船公司在装港的代理人根据提单副本及收货单编制载货运费清单,并将卸货港需要的单证寄给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
(14)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在收到船舶抵港电报后,通知收货人船舶到港日期,做好提货准备
(15)收货人到开证银行付清货款取回B/L(付款赎单)
(16)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根据寄出的货运单证,编制进口载货清单及进口报关单证,卸货所需单证,联系装卸公司,理货公司,做好卸船准备
(17)船舶到港后,船公司代理人办妥船舶进口手续,船舶开始卸货
(18)收货人持正本提单到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处办理提货手续,付清运费(运费到付),换取提货单D/O
(19)收货人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支付进口关税
(20)收货人持提货单到码头仓库或船边提货

注:(3)(4)(5)通常同时进行,在进口海关可以预付预报关的情况下
(18)(19)可以提前到(17)之前

5、普通件杂

货涉及的基本单证
(1)托运单 booking note B/N
指托运人根据买卖合同和信用证的有关内容向承运人或代理办理货物运输申请的书面凭证,承运人对该单签认,货物运输关系即成立

国际航运习惯做法:托运人以书面形式写给船公司接受承运后,将托运单留下,副本交还托运人
(2)装货单 shipping order S/O 关单 下货单
托运人拟定托运单的内容,填制,交船公司单位盖章后,据以要求向船长将货物装船的承运凭证

装货单多数由三联构成,俗称“装货联单”
第一联装货单留底联,用于缮制其他单证;
第二联装货单,用于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海关查验并盖放行章后,货物可装船出运;
第三联是收货单,是船方接收货物,货物装船后由大副签发给托运人的收据

货物装船后,现场理货人是核对理货计费单的数字,在装货单上签注实装数字、装船位置、装船日期并签名,再由理货长审核签名,连同收货单一起交船上大副,大副审核核实后,在收货单上签字,留下装货单,将收货单退给理货长转交托运人或其代理人

(3)收货单 Mate’s receipt M/R 大副收据
M/R是货物装船后,船上大副代表船方签署给托运人的作为船方已收到货物并已装船的证明

(4)提单 bill of loading B/L
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证明货物已装船,并保证在目的港凭以交付货物,可以转让的证券

(5)载货清单 manifest M/F
一份按卸货港顺序逐票列明的实际载运货物的明细表,船舶在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时,必须向海关递交一份由船长签字确认的载货清单

(6)装货清单 loading cost L/C
载货运费清单 freight manifest F/M
危险品货物清单 dangerous cargo cost 需向海事部门申请监装

(7)货物残损单 damage cargo list
货物溢短单 overlanded/short landed cargo list
提货单 delivery order D/O
收货人据以向现场(码头、仓库、船边)提取货物的凭证

6、集装箱运输方式
(1)箱型选择
箱容利用率:集装箱内实际的有效容积,一般为内体积的80%

集装箱单位容量表
集装箱种类 最大载货量t 集装箱容积 m3 单位容量 kg/m3
20ft 21.79 33.2 26.6 820.4
40ft 27.63 67.8 54.2 509.4

一般货物密度小于509.4,判断为轻货,选用40ft箱;介于509.4至820.4,判断为重货,选用20ft箱;大于820.4,判断为高密度货货,选用20ft箱,要防止超重

例:一批五金件,从上海运往德国不莱梅,货主资料显示,不同产品和型号共450箱,毛重30512kg,体积是32 m3。问:如何选择箱型和数量?

货物密度 = 重量 / 体积 = 30512 / 32 = 953kg/ m3 > 820.4属于高密度货,选用
20

ft集装箱
箱数 = 货物重量 / 集装箱载重量 = 30512 / 21790 = 1.4取整后确定2个集装箱

(2)集装箱交接方式
Door货主仓库 CY堆场 CFS集拼站
CY至CHS、Door至CFS,日常业务中不做,因为放大了承运人的风险,使承运人对箱子完好,铅封完整的集装箱的货物负责。

作为整箱货物交接,通常提单上打上以下批注:
SLAC shippers load and count 托运人 装箱 计数
SLCS shippers load count and seal 托运人 装箱 计数 封箱
STC said to container 据称内含
SBS said by shipper 据货主称
OCO one container only 一个整箱
Unknown 不知条数

(3)集装箱出口货运流程
订舱 接受承运 发放空箱 货物装箱 整箱货交接 换取提单 装船出运

(4)集装箱出口货运联单(十联单)
第一联:集装货物托运单(货主留底)
第二联:集装箱货物托运单(船代留底)
第三联:运费通知(1)
第四联:运费通知(2)
第五联:装货单(s/o)— 场站收据副本
第六联:大副联 — 场站收据副本
第七联:场站收据(D/R)正本
第八联:货代留底
第九联:配舱回单(1)
第十联:配舱回单(2)

1 托运人填制场站收据联单(一式十联),委托货运代理人办托运手续
2 货运代理人接单后,审核托运单,若能接受委托,将货主留底联(第一联)退还给托运人备查
3 货运代理人将第二至十联到船公司或船代办理托运订舱手续
4 船代审核编号,在第五联装货单上盖章,填船名,航次号和提单号,留下第二、三、四联,其余第五至十联退还给货代
5 货代留第八联,将第九、十联退还给托运人作配舱回执
6 货代持第五至七联随同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其他有关单证,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7 海关审核有关报关单证后,在场站收据副本(1)即装货单上加盖放行章,并将各联退还给货代
8 货代将第五至七联填上铅封号,并将第五至七联送交集装箱堆场和货运站
9 场站业务员在第五至七联加批实收箱数和进场日期,留下第五联,将第六联交理货部门送船上大副
10 场站业务员收货完毕后,将第七联场站收据联退给货代,货代凭此向船公司换取提单
??? 1180262

集装箱货物运输其他重要单证:
1、集装箱发放通知单(container release order):是船公司指示集装箱堆场将空箱提交给本单持有人的书面凭证,一式三份,有船公司签发,船公司、发货人、堆场各执一联
2、集装箱设备交接单E/R(Equipment Receipt)是进出港口、场站时,用箱人与箱管单位之间交接集装箱设备的凭证。设备交接单分为出场设备交接单、进场设备交接单。一式三联,分别为船公司联、堆场联、用箱人


3、集装箱装箱单CLP(container load plan):详细记载每个集装箱内所装货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的单证。集装箱装箱单每个集装箱一份,一式五联,分别是:码头联、船代联、承运人联、发货人/箱人两联(其中一份寄给卸货港收货人)。集装箱货运站装箱时,装箱单由货运站缮制;由发货人装箱时,由发货人自行缮制
4、其他,危险品清单等

班轮货物出口案例:
我国货主A公司委托B货运代理公司办理一批服装货物海运出口,从青岛港到日本神户港。B公司接受委托后,出具自己的House B/L给货主,A公司凭House B/L到银行结汇,提单转让给日本的D贸易公司。B公司又以自己的名义向C海运公司订舱。货物装船以后,C公司签发海运提单给B公司,B/L注明运费预付,收、发货人均为B公司,实际上C公司没有收到运费。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船员积载不当,造成服装受污损。C公司向B公司索取运费,遭拒绝,理由是运费应当A公司支付,B仅是A的代理人,且A公司并没有支付运费给B公司,A公司向B公司索赔货物损失,遭拒绝,B公司认为货物损坏由C公司过失造成,D公司向B公司索赔货物损失,同样遭到拒绝,理由也是货物损坏由C公司过失造成,与其无关。
问:1、B公司相对于A公司是何种身份? 无船承运人
2、B公司是否应有支付C公司运费的义务? B公司应支付运费给C公司,B公司相对C而言托运人
3、A公司是否有权向B公司索赔货物? 无权,因为提单已转让给D公司
4、D公司是否有权向B公司索赔货物? 有权,因为B是无船承运人
5、D公司是否有权向C公司索赔货物损失? 有权,因为C是实际承运人(侵权)

第三章 班轮运输运价
一、 运价基本理论
1、运价与运费
运费 freight 海上承运人根据运输合同完成货物运输后从货方取得的报酬
运价 freight rate 承运人完成单位货物运输所收取的运费
分类:普通班轮运价、不定期船运价、集装箱运价
2、运价指定理论
(1) 运价下限—成本定价原理—成本导向定价方法
运价=单位成本+利润
固定成本:资本成本(货款利息、折旧)、经营成本(维修费、保险费、船员工资、企业管理)
变动成本:燃料费、港口费用、运河费等(航次费用)

第一封存点:收入 = 固定成本 + 变动成本
第二封存点:收入 = 变动成本

(2) 运价上限—从价原理—需求导向定价法
运价=货物价值*承受能力系数
运输需求弹性:贵重物品Ed<1,维持高运价;
大宗散货Ed>1,维持低运价。

3、运价指数、
指数:动态相对数 环比(前一期) 同比(上一期)
运价指数:运价变动的相对



波罗的海好望角型船运价指数(BCI,11条好望角型船的煤、矿航线当日费率加权计算出来,其中包括Baltic 4条期租航线)

波罗的海巴拿马型船运价指数(BPI,4条粮谷航线,4条期租航线)

波罗的海干散货运价指数(BDI,baltic dry cargo index,1999年发布,基期是1985年,基期指数1000)

世界油轮运价指数(worldscale)分为VLCC、suezmax、Aframax等

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CCFI,China containerized freight Index),1998年4月23日由上海航运交易所首次编制和发布,反应中国出口集装箱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CCFI的基期定为1998年1月1日,基期指数为1000,CCFI每星期发布一次,依据11条样本航次采用拉式公式计算得出。
拉式指数??? 1180383

例??? 1180385


波罗的海运价指数的计算
基期:1985.1.4 基期运价指数:1000
每条航线换算常数 = (基期运价指数 * 该航线比重)
各航线换算指数 = 平均运价 * 换算常数

例:已知各航线基期及某日平均运价,求该日的运价指数??? 1180387
航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总计

例???

4、运价报备指数
经营班轮运输的船公司将其班轮运价上报交通主管机关,交通主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不提出异议,便视为合法运价。如:1996年成立的上海航运交易所,管理江浙沪班轮运价报备和公开已生效的运价。

5、运费支付方式及币种
(1)预付运费:freight prepaid 起运港签发提单前支付全部运费。(常见),特别是冷藏货、鲜活易腐货,通常规定运费必须预付
(2)到付运费:freight collect 货物运到目的港交付货物前付清运费
留置权lien :收货人付清运费前,承运人可以拒交货物,经法院批准可拍卖货物
(3)币种:以美元标价,通常预付运费按签发提单当天汇率计算,到付运费以船舶抵达卸货港当天汇率计算

二、班轮运价
1、班轮运价种类
{1}按制定者分
(1)班轮公会运价(会员公司无权单独修改,运价水平较高)
(2)班轮公司定价(船公司自行定价)
(3)双边运价(船货双方共同商定,单方无权修改)
(4)货方运价(货方制定)

{2}按运价的不同表现形式
(1)单项费率运价:分别对不同商品在不同航线上逐一制定运价
(2)等级运价:将货物归类分级、然后对不同等级商品在不同航线港口间逐一制定运价
(3)航线运价:只按航线、商品等级定价,不分运距长短

2、班轮运费的构成
运费 = 基本运费 + 附加费
{1}基本运费:班轮运输中,将航线上船舶定期或经常挂靠的港口称为基本港口,基本港口之间的运费

为基本运费
{2}附加费:由于货物、港口等原因引起承运人成本的增加,从而临时收取的费用
(1)燃油附加费(bunk adjustment factor BAF)
(2)货币贬值附加费(currency adjustment factor CAF)
(3)转船附加费(transhipment surcharge)
(4)直航附加费(direct additional)
(5)超重附加费(heavy lift additional)
超长附加费(long length additional)
(6)港口拥挤附加费(port congestion surcharge)
(7)港口附加费(port surcharge)
(8)迭港附加费(optional surcharge)
(9)变更卸货港附加费(alternational of destination charge)

3、班轮运费计算标准
W:毛重计算(吨)
M:体积计算(立方米)
Ad.val:按FOB价格的一定百分比计算,从价运费
Ad.val or W / B:三者取最高运费计算

4、计量单位:1公吨或1立方米为1计费吨 1公吨=1.016公吨 1短吨=0.9072公吨

5、普通件杂货运费计算实例
例1:某轮从上海港运300吨1000立方米的竹制品到伦敦,要求直航,计算全程运费。
注:经查,该货物等级为8,计算标准为M,基本费率为USD900 / 计费吨,伦敦是中欧航线上的非基本港,直航附加费为基本运费的35%

解: 运费 = 基本运费 + 附加费 = 1000 * 900 + 1000 * 900 * 0.35 = 1215000美元

例2:???1180554

6、集装箱运费计算
集装箱货物除了交由集装箱货物站装箱、拼箱托运外,绝大多数由托运人自行装箱、整箱托运。因此有两种基本运费计算方式:
{1}沿袭普通件杂货班轮运费计算方法——按集装箱航线等级运价计算基本运费。
{2}包箱费率(box rate)以每个集装箱为单位计收运费的费率,适用于整箱交付的情况,包括:
(1)均一费率(freight for all kinds FAK):不论箱内何种货物,一律使用相同的费率,按集装箱个数计算
(2)商品包箱费率(commodity box rate CBR):不同规格商品按不同的包箱费率
(3)等级包箱费率(freight for class FCS):将商品划分成等级,同等级的货物使用相同费率
注:(1)拼箱货运费计算的费率,应按集装箱运费的费率,而不是普通件杂货的费率
(2)整箱货运费绝大多数按包箱费率计算,若货主提出要按普通件杂货费率计算方法计算,则按照最高或最低运费计算

最低运费:若货主自行装箱,箱内没有达到规定的最低计费吨,承运人则按照最低运费计算运费。如果某班轮公司规定,20ft 干货箱,最低限量18吨或22立方米
最高运费:货主自行装箱时,承运人为鼓励托运人最大限度的利用集装箱容积,最高运费通常按集装箱内容积的85%计算,超出部分免受运费

7、集装箱运费计算实例
例1:一批手动工具需要从上海运至英

国某港,重量为16.4吨,尺码为20.5立方米,
采用CY-CY条款,订1个20ft 的集装箱,计算运费查货物分级表,该货物属于10
级 W / M,查中欧航线费率表,10级货物拼箱费率为USD130 / FT计费吨,整箱运
价USD2050 / 20ft,USD3900 / 40ft,燃油附加费率20%

解:运费 = 基本运费 + 附加费 = 1 * 2050 + 1 * 2050 * 20% = 2460美元

例2:某班轮公司规定,某航线20ft 干货箱装载货物的最低限量22立方米或17.5t,
现有小家电10t,20立方米。已知费率USD22.5 / FT,计算标准W / M,按最低运
费计算这批小家电的运费

解:费率以体积计算,最低运费吨取22计算吨,货量20立方米 < 22立方米
因此 运费 = 22.5 * 22 = 495美元

8、集装箱运输费用的构成
(1) = 内陆运输费
(2) = 拼箱服务费,拆 / 装箱费
(3) = 码头服务费,堆场服务费
(4) = 海运运费
(5) = 换装费(装 / 卸货费)

第四章 海商法基础知识
1、海商法(maritime law):我国海商法共15章278条
调整特定的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的法律
{1}调整对象
(1)海上运输关系:海上运输合同关系(提单、租船合同、旅客运输合同等)、海
上侵权关系(船舶污染损坏赔偿)、海上特殊风险产生的关系(共同海损赔偿责任限制)
(2)船舶关系:船舶的法律地位(船籍、航行权等)、船舶物权(船舶所有权)、船舶安全(适航条件、船员配备)、船舶管理(船舶登记、航运改革)
{2}性质:《海商法》是民法德特别法,两者冲突时,《海商法》优于民法,《海商法》没有规定的,则以民法为主

{3}海商法的表现形式
(1)国内立法:法律或行政法规
(2)国际公约:根据国际法和国家主权原则,只有经过一国政府正式签署,批准或加入,才对该国具有法律约束力
(3)国际惯例:国际航运中反复使用的,为大多数国家所接受的,不成文的行为规则
(4)其他形式:判例、海商法学说(在我国无法律约束力)

{4}海商法的发展趋势
(1)海事法律冲突范围逐渐减少,海商法出现进一步国际统一的趋势
(2)船舶所有人责任加重的趋势,使海商法朝着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
(3)出现公法扩大化的趋势(公法与私法)
(4)海事立法由货物为中心向以船舶为中心转化
(5)船员立法由福利型向资格型转变

2、承运人的主要义务
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妥善和谨慎地管理货物、不进行不合理绕航、在约定的时
间内交付货物
{1}《海商法》第47条规定: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在适航状态、妥善地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载货处所能适宜和安全地

收货和保管货物
(1)适航时间:开航前和开航当时
a、装货开始至船舶启航时止的时间
b、航次:装货港至卸货港的整个航程
中途港问题:在针对航线途径港口所装货物而言,如果该票货物在“开行前”和“开
航当时”没有达到适航条件,承运人不能援引免责条款,对于其他货
物在该港“开航前”和“开航当时”是否适航无关。

例:船舶在中途港装货期间,由于轮机人员操作不慎发生火灾,对前一港口的货物和中途港的货物承担的责任完全不同,对于前一港口货物,承运人属于管船过失,可以免责。对中途港货物,没有做到船舶适航,需付赔偿责任。(管船责任、管货责任)

(2)谨慎处理:以法律规定或者通常的知识,对货物采取合理的措施。对经谨慎处理扔未发现的船舶替在缺陷所造成的货损,承运人不予负责。
承运人在预定航次当中应考虑已知的和合理预见的包括船舶、经营环境、货物特性在内的情况,确定船舶航行安全。对于合理预见的风险超过通常的风险,则船舶应具有抵御风险的能力,如果该风险异常或不能合理预见,则可以免责。


举例:1994年1月,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从加拿大购买了一批玉米,交由某航运公司Q轮承运。Q轮通过ABS(美国船级社)的A级,该轮开航前船长收到1份远航建议书,Q轮在预定航线上可能会遭遇恶劣天气,Q轮在驶往中国途中,果然遭遇大风浪。抵达中国港口口,经有关船检、商检部门对货舱和货物进行检验,证实:该轮货舱盖严重锈蚀并有裂痕,舱盖板水密橡胶衬垫老化。开舱时发现部分货物水湿变质。中国公司因此向该航运公司提起诉讼,认为被告未能确保适航,要求赔偿损失。该航运公司辩称:Q轮船长富有经验,船舶各种证书都在有效期内,船舶在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处于适航状态,货损由于船舶在航线中遭遇大风浪所致,对此不承担责任。
a.《海牙规则》对承运人的适航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b.Q轮在开航前与开航当时是否适航? (不)
c.货损责任由谁承担? (Q轮)

(3)适航seaworthy状态(狭义):指船舶的船体、结构、性能和状态等方面能够抵御合同约定的航次当中的通常出现的或者的合理的发现。
广义的船舶适航还包括:
a.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
配置规定的船员数量,并符合《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的国际公约》(STCW)的规定的技术水平,要求雷达、罗经等助航设备、锚缆绳等系舶设备、海图等航线资料及各类船舶证书有效,船舶有充足的燃油、润滑油、淡水、食品等。

b.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载货处所能适宜和安全的收受、运送和

保管货物;cargoworthy(运货)

{2}妥善和谨慎地管理货物
《海商法》规定:承运人应当妥善地、谨慎地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
(1)何谓妥善和谨慎
妥善:承运人应对装载至卸货每一环节建立一套符合当时环境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货物运输质量。
谨慎:承运人应该采取通常合理的方法来处理货物和货物环节,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和减少货损发生。
比如:已经发生的货损,基于承运人可以免费的范围,但是承运人如果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来防止扩大,则被认为没有尽到“谨慎”义务,对扩大的损失需要赔偿。
关于码头工人装卸货物发生的货损责任分为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委托的责任。
因为积载不当而导致货损的责任仍由承运人负责,不因托运人委托而改变。

(2)海损事故中,承运人主张管货物无过失应付举证责任
船舶发生海事事故导致货损后,对管货义务实习推定过失原则,由承运人负责举证,证明自己管货物过失,若其举证不能,将承担赔偿责任。
过失原则:被告虽造成了原告明显的损害,但须有故意或者过失才负责
推定过失原则:某些侵权行为中,原告能证明所遭受的损害由被告所致,而被告无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法律上就推定被告有过错,应负民事责任。
无过失原则:行为人给他人造成损失,不论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自己承担责
任。
e.g 平安险(全损) 水渍险(部分损失) 一切险(外来原因)

{3}不进行不合理绕航
《海商法》规定:承运人应该按照规定的或习惯的或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至卸货港。
合理绕航条件:
(1)求助或企图救助人命或财产而发生的绕航
(2)因避难、送危重病人上岸等其他合理需要而发生的绕航

举例:某票货物由海上集装箱班轮从A港运到B港,但在运输途中承运C港临时大量运往B港的货物,在从C港运往B港的途中遭遇海啸不幸沉没。
(1)海啸是否属于《海牙规则》规定的免责事由? (是的)
(2)承运人能否援引此项免责? (不能,因为不合理绕航)
(3)若提单条款明确约定可根据自己需要随意变更航线,承运人能否援引此项免责? (不能,此条款无效)

{4}在约定的时间内和在卸货港交付货物
海商法规定:货物未能约定的时间内,在约定的卸货港交付,为迟延交付。由此造成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或者即使没有造成灭失和损坏,也应承担因延迟交付而使托运人或收货人遭受的损失。如果没有约定,即使承运人未能在合理的时间交付货物,也不构成迟延交付。
注:《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应该在约定的

时间或者合理的时间内将货物安全地运送到约定的地点。即使没有约定货物交付时间,则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交付货物。但《海商法》的规定优先于《合同法》,国内水路货物运输适用合同法德规定。

3、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海商法》规定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对于集装箱货物是从集装箱接受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对于非集装箱货物,是从装上船时起到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掌管的全部期间。
海牙规则:自货物装上船至卸下船的一段时间。如果使用船舶吊钩,则是从货物装货时吊钩受力至卸船时脱离为止的整个期间,那“钩至钩”原则;当使用岸边的装卸机械时,则是从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至卸货港越过船舷的整个期间,即“舷到舷”原则。
汉堡规则:承运人对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在装货港、运输途中、卸货港,货物在承运人掌管的全部期间。

4、承运人的主要权利
——运费、亏舱费、滞期费及其他费用的请求权
——货物的留置权
——承运人免责
——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

{1}运费、亏舱费、滞期费及其他费用的请求权
(1)运费的支付时间:预付、到付
(2)如果货物灭失是否收取运费,在我国不收,托运人负责除外。(约定的运费—节省的成本)如果货物损坏,运费请求权不受影响;如果部分灭失,则承运人可以请求未灭失部分的运费。(英美要收)
(3)其他费用:应由货方承担的共同海损费用,承运人垫付的必要费用等。

{2}货物的留置权
海商法规定: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的运费、滞期费、共同海损分担费和承运人为货物垫付的必要费用以及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没有付清,又没有提供适当担保,承运人可以在合理的限度内留置其货物。
(1)其:指债务人即货物的所有人。与合同法的区别:承运人对相应的货物享有留置权。
(2)地点:约定的卸货港或其他卸货地点
(3)60天内没人支付费用或提取货物,可以拍卖货物,拍卖所得清偿相关费用,不足的向货主收取;多余退还给货主,找不到货主,多余上缴国库。

{3}承运人的免责
我国《海商法》第51条指出:在承运人责任期间发生的货物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12项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1)船长、船员、引航员或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管理船舶中的过失。
驾驶船舶:是指船长、船员、引航员在船舶航行或停泊操纵上的过失
管理船舶:是指船长、船员。引航员在维持船舶性能或者有效性上的过失,非船舶的经营管理和船员的日常管理
与管理货物的区别:以目的和对象作为区分标准。如果某一行为针对货

物,其目的是管理货物,则属于管货过失。比如:刮风下大雨,打压载水提高船舶稳性,打错舱,使货物湿损,则属于管船过失,如果船员查看货物情况,但出舱时忘记关舱门,导致货物湿损,则属于管货过失。

(2)火灾,但是由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
火灾造成的货物灭失和损坏,除直接烧坏或烟熏造成外,还包括合理救火过程中造成的损失。
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指承运人本人的实际过失或私谋所引起的。
关于承运人过错造成火灾的举证责任由索赔人承担。
(3)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意外事故
天灾:指海啸、地震、雷击、冰冻等自然现象
不可抗力:可以是自然现象,也可以是人为事件
(4)战争或武装冲突
(5)政府或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6)罢工、停工或劳动收到限制
(7)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财产(合理绕航)
(8)托运人、货物的所有人或他们代理人的行为(申报时隐瞒信息)
(9)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10)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
(11)经谨慎处理未发现船舶的潜在缺陷
(12)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原因
注:承运人依照前款规定免除赔偿责任的,除第二项规定的原因外,应当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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