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对外贸易“优进优出”行动计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6.01•【字号】苏政办发〔2022〕40号•【施行日期】2022.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6月1日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59号),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增强市场主体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优化内外贸监管体制。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动健全有利于内外贸一体化的法规体系,全面梳理并修订妨碍内外贸一体化的地方性法规、规定。
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协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改进公平竞争审查监测评估系统。
提高重点领域监管执法水平,严格依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大数据杀熟”等行为。
落实检验检疫证书国际联网核查要求,对国外官方电子证书开展联网核查。
推进汽车等产品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实施市场采购贸易简化申报、通关一体化、查验免到场等通关便利措施。
强化外汇便利化政策传导和落实,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和企业参与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资金结算效率。
(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南京海关、国家外汇局江苏省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促进标准认证衔接。
推动采用国际先进标准,持续提升国际国内标准一致性。
支持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争取承担更多标准化技术机构的秘书处工作,参与国家标准外文版制定,承办各类国际标准化活动。
推动有条件的单位加强与全球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作,积极提交新技术领域国际标准提案,共同制定国际标准。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经贸转型升级实施细则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经贸转型升级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0.12.31•【字号】苏财规〔2010〕40号•【施行日期】201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经贸转型升级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县(市)财政局、商务局,省属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快商务领域科学发展,促进外经外贸转型升级,根据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调整专项资金结构加快商务领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2010-2012)》,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经贸转型升级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经贸转型升级实施细则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经贸转型升级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商务领域科学发展,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根据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调整专项资金结构加快商务领域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2010-2012)》,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省级外经外贸专项引导资金和省级现代服务业(国际服务外包)专项引导资金等整合形成。
专项资金使用坚持合理分配、着重引导、优化结构的原则。
(一)合理分配。
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切块与项目申报相结合的分配办法,逐步加大因素法切块比重。
(二)着重引导。
专项资金重点引导企业等社会资本投入,促进外经贸结构调整。
(三)优化结构。
通过专项资金的支持,促进外经贸稳定发展,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品牌影响力。
第二章支持范围及标准第三条专项资金支持在我省注册的各类外经贸企业转型升级,扶持具体项目包括:(一)开拓国际市场1、全省各类企业参加境外进出口商品或服务贸易展销会,对其摊位、展品运输等费用给予补助。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贸促工作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贸促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26•【字号】苏政办发[2010]94号•【施行日期】2010.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贸促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9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贸促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贸促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积极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外经贸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09〕5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外经贸发展纲要的通知》(苏政发〔2009〕114号)要求,进一步发挥全省贸促机构在投资贸易促进等方面的主渠道作用,推进全省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贸促机构性质和职能的认识(一)贸促机构性质。
按照《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地方和行业机构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地方贸促机构是由地方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协会和团体组成的民间对外经济贸易组织。
全省各级贸促机构按照群众团体机构管理,除工勤人员以外的机关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可列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范围。
(二)贸促机构职能。
围绕经济工作中心,开展促进与各国、各地区之间的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活动,对内联结政府与企业,为政府外经贸工作服务、为企业服务;对外逐步与各国商会、协会运作机制接轨,联系、沟通各国经贸组织和企业,促进国际经贸合作与交流。
二、进一步明确全省贸促机构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方针(三)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贸促会独特优势,突出“国际性”、“综合性”和“专业性”等特点,通过务实、高效、专业的服务,将全省贸促机构建成政府和企业信赖、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一流贸促机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参与国际竞争合作规划(2013—2015年)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参与国际竞争合作规划(2013—201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7.26•【字号】苏政办发[2013]145号•【施行日期】2013.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边境经济合作区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参与国际竞争合作规划(2013-2015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4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参与国际竞争合作规划(2013-201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7月26日江苏省参与国际竞争合作规划(2013-2015年)多年来,江苏主动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不断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参与国际竞争合作,开放型经济得到较快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是江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为推动江苏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争创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为主题,以转变开放型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全面落实“六个注重”、深入实施“八项工程”,大力推进经济国际化战略,坚持稳定外贸增长和优化外贸结构并重,坚持更高水平“引进来”和更大步伐“走出去”并重,坚持提升开发区集聚功能和创新功能并重,更加突出创新驱动、开放带动和高端拉动,统筹对外开放与省内发展,注重内需与外需协调发展,完善更加适应开放型经济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不断增强江苏经济国际竞争力,为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新贡献。
(二)发展原则。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促进全省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促进全省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1.30•【字号】苏政办发〔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促进全省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南京海关、省邮政管理局《关于促进全省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月30日关于促进全省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南京海关省邮政管理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培育外贸新业态新动能,现结合江苏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牢牢把握“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新要求,以服务企业、带动产业、稳定外贸、促进消费为导向,以制度、管理和服务创新为重点,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为抓手,加强省市联动、部门协同、分类指导,着力打造“江苏优品·数贸全球”品牌,培育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探索具有江苏特色的跨境电商发展路径和模式,为稳住外贸基本盘、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口岸管理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口岸管理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15•【字号】苏政办发[2012]135号•【施行日期】2012.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海关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口岸管理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意见(苏政办发〔2012〕13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近几年,全省口岸事业发展迅速,有力地促进了开放型经济快速发展。
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的影响,我省对外贸易面临严峻挑战。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口岸管理,努力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口岸服务效能(一)努力提高外贸货物通关效率。
在全省口岸全面推行预约通关工作制。
着力打造江苏海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江苏检验检疫“12365”服务工程、南京海关“12360”服务热线和江苏边检机关“网上边检工作平台”,逐步推广“一次申报、在港交接”引航新举措,不断提高对外贸易便利化程度。
大力推广产地机构与口岸机构联合查验监管的作业模式,简化口岸现场查验作业手续。
在有条件的口岸按照“一个窗口办公”的要求,集中受理通关业务。
(二)尽量降低外贸货物在途成本。
加强口岸集疏运体系的规划和建设,实现多种运输方式的紧密衔接,确保货畅其流。
继续坚持“外贸优先”原则,通过开设“绿色通道”、专用通道等方式,减免交通收费,长江锚地优先安排外贸船舶使用。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贸船舶安全夜航。
引航机构要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服务质量,确保外贸船舶引航申请受理率100%、按时开航率不低于99%。
(三)全力支持外贸企业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提高外贸企业清关结算速度,及时办结出口退税。
对于需要提供担保的通关业务,积极探索不需占用企业资金的担保方法。
由口岸所在地政府牵头,对所有涉及外贸货物查验监管收费项目进行1次集中清理,取消各种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收费,规范随意性大的收费,降低明显偏高的收费,对资金困难的外贸企业在政策许可范围内视情况采取减、免或缓收措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10•【字号】苏政办发[2014]46号•【施行日期】2014.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4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6月10日江苏省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实施方案今年以来,外贸形势复杂严峻,保持全省外贸稳定增长、实现全年既定目标任务艰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支持全省外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全力稳定出口增长(一)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深入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发挥国际展会的带动作用,支持企业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
调整完善全省贸易促进计划,新兴市场展会占比提高到50%以上,资金扶持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华交会、江苏出口产品大阪展等境内外重点展会,办好中国(无锡)国际新能源大会暨展览会、中国苏州电子信息博览会、中国(徐州)国际工程机械展览会、中国国际船舶工业博览会、中国(连云港)丝绸之路国际物流博览会等省内举办的国际性展会。
积极争取广交会等优质展会资源,帮助企业抢抓订单。
(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贸促会负责)(二)稳定重点产品出口。
实行“一业一策”,着力解决电子信息、光伏、船舶等重点产业出口面临的困难,稳定优势产业出口规模。
引导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拓国际市场,培育外贸新增长点。
检验检疫部门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产品公共测试、研发诊断、仪器共享等综合服务,免费向企业发放3000万元检测优惠券,支持江苏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发展。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关于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关于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7.09.12•【字号】苏政发〔1997〕99号•【施行日期】1997.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资利用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关于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1997年9月12日苏政发〔1997〕9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江苏省关于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的若干政策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关于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的若干政策意见为了更好地促进利用外资工作的开展,加快对外开放和经济国际化进程,推动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现制定如下政策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的若干意见1、利用国际资本推动我省经济和建设事业发展,在引进资金的同时吸取世界高新技术和科学管理成果,从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换代,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增加人民就业机会,是我省国民经济增长的基本方针和战略措施。
各级政府要把引进外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实施,不断提高质量和水平。
2、我省利用外资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发展不动摇,更加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按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产业导向,大力拓宽利用外资的新渠道,开辟利用外资新的产业领域;进一步加大招商力度,改进招商方法,努力提高对外招商水平;完善利用外资的政策,改善服务水平,为外商投资企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3、我省今后一段时期利用外资的重点产业领域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产业、能源、环保及原材料工业、城市设施改造和经济实用住房建设以及第三产业。
但是,对环境污染严重的或者国家明令禁止的,将严格制止。
4、农业是我省国民经济的基础,要在品种繁育、栽培饲养、产前产后管理以及加工、销售等环节积极引进外资,尤其要鼓励外资投向荒地、滩涂等未开发的资源。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数字贸易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数字贸易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9.03•【字号】苏政办发〔2022〕69号•【施行日期】2022.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数字贸易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6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推进数字贸易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9月3日江苏省推进数字贸易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升江苏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指导意见》(苏发〔2022〕7号),探索构建数字贸易特色发展路径,推动全省数字贸易加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抓网络强省、数字江苏、智慧江苏建设契机,以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为基础,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发挥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优势,推进数字贸易加快发展。
到2025年,培育一批在重点领域影响力大、辐射面广的数字贸易平台;建成30个数字贸易基地,培育10家在细分行业居全国领先地位的数字贸易龙头企业,50家以上年出口超亿美元的数字贸易企业。
全省数字贸易发展水平保持全国前列,形成与江苏数字经济发展相匹配、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数字贸易开放合作生态体系,基本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数字贸易高地。
二、重点任务(一)深化融合,完善数字贸易多元化产业链条。
1.加快服务外包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江苏外贸实施方案最新
江苏外贸实施方案最新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推进,外贸在江苏省经济发展中的地位
日益重要。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外贸发展的需求,江苏省制定了一系
列最新的外贸实施方案,以促进外贸的持续健康发展。
首先,江苏省将继续深化对外开放,扩大对外贸易合作。
通过加强
与国际贸易组织和相关国家的合作,推动贸易便利化,降低贸易壁垒,促进贸易畅通。
同时,积极推动跨境电商和服务贸易发展,拓
展外贸新业态,提升外贸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其次,江苏省将加大对外贸易企业的支持力度。
通过优化外贸环境,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加强对外贸易企业的金融支持,
提供融资担保、信用保险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瓶颈问题,促
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此外,江苏省还将加强对外贸发展的政策引导和规范管理。
加强对
外贸市场的监测和预警,及时掌握市场信息,调整出口结构,优化
产品布局。
同时,加强对外贸企业的质量监管,提高产品质量,提
升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另外,江苏省还将积极推动外贸创新发展。
加强科技创新,提高产
品附加值,推动外贸升级。
鼓励外贸企业加大自主品牌建设和国际
市场拓展力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最后,江苏省将加强外贸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懂外语、懂国际
贸易、懂市场营销的外贸人才,为外贸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总之,江苏外贸实施方案的最新出台,将为江苏省外贸发展注入新
的动力,促进外贸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
希望
广大外贸企业抓住机遇,积极融入全球化竞争,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外贸增长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外贸增长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1.20•【字号】苏政发[2012]15号•【施行日期】2012.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外贸增长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的意见(苏政发〔2012〕1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当前,世界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际市场需求减弱,我省外经贸发展面临的形势更趋严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举措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以更大的政策力度推动外经贸转型升级,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
为进一步发挥外贸对经济、就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现提出如下政策意见:一、努力促进外贸平稳增长,积极培育发展潜力(一)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围绕传统产业品牌化、新兴产业规模化目标,认真选择重点市场,精心打造推广我省优势产业的境外展会,进一步扩大我省产品影响力。
积极鼓励企业参加境内外综合性展会和各类知名品牌展(博)览会,加大扶持力度,特别是加大对中小企业出国参展的支持力度。
支持国际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开展线上、线下交易。
充分运用外事、侨务及行业中介组织等资源,积极发挥贸促机构在投资贸易促进等方面的主渠道作用,巩固欧、美、日等传统市场,大力开拓南美、东盟、非洲等新兴市场。
(二)全力稳定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外贸出口。
针对电子信息、光伏、船舶等产业出口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省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在资金、金融服务、贸易便利化等方面可按“一市一策”、“一业一策”、“一企一策”的思路给予重点支持。
(三)妥善应对贸易摩擦。
进一步完善政府、商协会、企业应诉联动机制,支持出口企业主动应对反倾销、反补贴等各种贸易摩擦,指导和帮助企业应对境外贸易壁垒;加大我省贸易摩擦预警点建设力度,提升贸易摩擦及产业损害预警水平,维护我省产业安全和企业合法权益。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外贸发展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外贸发展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9.24•【字号】苏政办发[2005]108号•【施行日期】2005.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外贸发展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10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苏省省级外贸发展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九月二十四日江苏省省级外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为充分发挥省级外贸发展资金的作用,支持外贸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外贸企业扩大出口,优化外贸结构,增强外贸发展后劲,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省级外贸发展资金的来源包括: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外贸发展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1995〕60号)建立的省级外贸发展基金结余;省财政根据省级财力增长情况和外贸发展情况每年适当安排的资金;省级外贸发展基金存款利息及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以及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
第二条省级各类外经贸企业,均属本办法实施范围。
根据本资金规模今后将地方外经贸企业逐步纳入本办法实施范围。
第三条省级外贸发展资金的使用方式包括无偿使用和有偿使用。
无偿资助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支持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发展海外企业,组建国际经贸网络;(二)促进科技兴贸,支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对中央补贴促进政策的相应配套;(三)鼓励出口企业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创建国际品牌;(四)促进进出口公平贸易,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参加或组织参与各类进出口公平贸易活动,应对各种贸易壁垒;(五)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实缴保费给予补贴;(六)根据外经贸发展形势变化需要安排的其他资助项目。
有偿使用主要解决外贸企业流动资金周转的临时困难。
第四条省级外贸发展资金由省财政厅实行专户管理。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对外贸易“优进优出”行动计划(2016-202
,
曰
本大阪
无 锡 国 际 新 能 源 大会 连 云 港
、 、
分 利 用 优 惠 政 策 和 便 利 化措施 提 高 优 惠 原
,
丝 绸之 路国 际物 流博览会 泰州 国 际 医药博 览会等 境 内 外
、
产 地 证 书 利 用 率 扩大 对
,
自
贸 协 定 相 关市 场
,
自
办 展 会 加 快培 育
、
、
、
、
撑 作 用 大 力 拓 展东 盟 非 洲 拉 美 中 东 等
、 、 、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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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商 务 厅 省 发 展 改 革委 省 经 济 和 信
、
、
新兴 市 场 展 会 优 化 国 际 市 场 结 构 实 施 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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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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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商 务厅 省
、
交 通 运 输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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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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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领 导 健 全 工 作 机 制 密 切 部 门 配合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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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 协 调 联动 细 化 实 施方 案 完 善 工作 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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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 切 跟 踪 国 家汽 车 流 通 管 理 政 策 动 态
,
苏 银监 局 江 苏 保 监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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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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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展 二 手 车 置 换 业 务 引 导 二 手 车 市 场 主 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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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 地 各 有 关 部 门 要 充 分认 识 便 利 二 手 车交 易 活 跃 二 手 车 市 场 的 重 要 意 义 加 强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26•【字号】苏政办发〔2021〕57号•【施行日期】2021.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5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8月26日江苏省“十四五”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江苏是开放型经济大省,对外贸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十四五”是江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篇章的关键阶段,全面推进高水平开放、制度型开放的重要阶段,也是从贸易大省向贸易强省转变、实现外贸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培育新形势下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更好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根据《“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十四五”江苏贸易发展的基本战略、主要目标、发展任务和发展重点,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江苏外贸克服了世界经济深度调整、生产要素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成功抵御了中美经贸摩擦、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总体保持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发展态势,贸易大省地位持续巩固,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
贸易规模稳步提升。
2020年,全省实现进出口总额6427.7亿美元,其中,出口3962.8亿美元,进口2464.9亿美元,“十三五”时期年均增幅分别为3.3%、3.2%和3.6%。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委关于加强境外企业经营人才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委关于加强境外企业经营人才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8.11.09•【字号】苏政办发〔1998〕119号•【施行日期】1998.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委关于加强境外企业经营人才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998年11月9日苏政办发〔1998〕11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外经贸委制定的《关于加强境外企业经营人才培训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省外经贸委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关于加强境外企业经营人才培训工作的意见省政府:为适应我省对外经济合作事业的发展,促进我省境外投资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现就加强我省境外企业经营人才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培训目标。
参加培训人员掌握国际经济合作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努力提高我省境外投资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为我省培养一支复合型、外向型、开拓型的境外企业经营人才队伍。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基本技能”和“基础知识”两个方面。
基本技能方面,主要包括英语技能培训(含经贸英语阅读、商务英语会话、英语听力强化、商务函件写作)、计算机技能培训(含计算机基本操作、办公自动化、INTERNET网络)及汽车驾驶技能等。
基础知识方面,根据我省境外投资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主要包括: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含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理论与实务概论、国际金融市场及汇率风险防范、国际投资战略、国际法、涉外工程项目财务管理、项目管理、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BOT等新型投资方式)、境外投资企业经营管理(含国际企业组织形态、国际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国际企业市场营销)及涉外财务管理(含涉外财务报表(英文)分析、境外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境外投资企业合理避税)等等。
江苏外贸实施方案
江苏外贸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深和中国市场的不断扩大,江苏省的外贸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发挥江苏省外贸的优势,提高外贸竞争力,制定并实施江苏外贸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总体目标。
江苏外贸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在加快外贸结构调整、优化外贸布局、提升外贸竞争力的基础上,力争到2025年,江苏省外贸进出口总额稳步增长,进口和出口平衡发展,外贸结构更加优化,外贸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
三、重点任务。
1. 加强市场开拓,拓展新的外贸增长点。
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合作力度,拓展非洲、拉美等新兴市场,提升对欧美等传统市场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2. 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外贸成本。
优化口岸通关环境,推动跨境贸易便利化,降低外贸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外贸效率。
3. 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产品质量。
支持外贸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力,推动江苏产品向中高端市场迈进。
4. 加强国际合作,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
积极参与多边和双边贸易谈判,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5. 加强风险防范,提升应对外部环境能力。
加强对外部市场变化的监测和分析,提前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保障江苏外贸的稳定发展。
四、政策措施。
1. 制定外贸政策法规,完善外贸政策体系,为外贸企业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持和服务。
2. 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为外贸企业提供更多的财税金融优惠政策和支持服务。
3.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提升外贸人才队伍素质,为外贸企业提供更多的人才支持。
4. 加强外贸信息化建设,提升外贸企业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外贸效率。
五、保障措施。
1. 建立健全外贸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及时掌握外贸发展动态,为政策调整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 加强外贸发展宣传,提升外贸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外贸企业拓展市场提供有力支持。
3. 建立健全外贸投诉处理机制,保障外贸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外贸市场秩序。
江苏进出平衡实施方案
江苏进出平衡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推动江苏省进出口贸易平衡发展,提高进出口贸易的效率和质量,
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首先,我们将加强对江苏省进出口贸易的监测和分析,及时掌握进出口贸易的
动态变化。
通过对市场需求、国际贸易政策等因素的研究分析,及时调整进出口贸易政策,确保进出口贸易的平衡发展。
其次,我们将加大对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加强对外贸企
业的培训和指导,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拓展市场,增强企业的进出口贸易能力。
同时,我们将加强对进出口贸易环境的改善,简化进出口手续,提高通关效率,降低贸易成本。
优化贸易环境,吸引更多的外贸企业来江苏省投资兴业,促进进出口贸易的平衡发展。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对进出口贸易的监管,严厉打击偷逃税、走私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进出口秩序,保障进出口贸易的公平竞争环境。
最后,我们将加强与国际贸易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和改革,推动进出口贸易的自由化、便利化,为江苏省进出口贸易的平衡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落实,我们相信可以更好地推动江苏省进出口贸易的平衡
发展,提高进出口贸易的效率和质量,为江苏省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促进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促进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法规类别】对外经贸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政发[2008]37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发布日期】2008.04.22【实施日期】2008.04.22【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促进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08〕3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促进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江苏省促进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加快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产业,不断扩大现代服务业规模,努力促进江苏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如下政策:一、支持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1.对经有权部门认定的国际服务外包企业所得税税负高于15%的部分,由省、市、县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2.支持成长型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加快发展,对当年向境外客户提供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在100-1000万美元之间、增幅超过30%且排名全省前20位的企业,由省、市、县人民政府给予总额为50-100万元的分档奖励。
3.加大对省国际服务外包重点骨干企业的扶持力度,对当年向境外客户提供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美元的,由省、市、县人民政府给予总额为100-200万元的分档奖励。
4.鼓励发展基地型、龙头型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对新设立或并购重组的从事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国内大企业集团总部,由省、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其当年贡献的财力给予奖励。
5.由省有权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的国际服务外包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有关优惠政策。
6.对承接中国境内跨国公司和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55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55号)
无
【期刊名称】《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22()11
【摘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7月12日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国办发〔2022〕18号),帮扶外贸企业应对困难挑战,促进外贸保稳提质,助力稳经济稳产业链供应链,现提出以下措施。
【总页数】4页(P21-24)
【作者】无
【作者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75
【相关文献】
1.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稳外贸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36号)
2.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0号)
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40号)
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竞争力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53号)5.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数字贸易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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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对外贸易“优进优
出”行动计划(2016-2020)的通知
【法规类别】对外经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16]123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11.08
【实施日期】2016.1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对外贸易“优进优出”行动计划(2016-2020)
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6〕12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对外贸易“优进优出”行动计划(2016-2020)》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8日
江苏省对外贸易“优进优出”行动计划
(2016-2020)
为深入贯彻国家“十三五”时期对外贸易“优进优出”战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外贸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要求,推动我省外贸转型升级,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和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巩固外贸大省地位,加快外贸强省进程,制定江苏省对外贸易“优进优出”行动计划。
一、国际市场拓展行动
(一)深入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
调整优化年度贸易促进计划,充分发挥欧盟、美国、日本等传统市场重点展会对全省出口的支撑作用,大力拓展东盟、非洲、拉美、中东等新兴市场展会,优化国际市场结构。
实施“万企千展”国际市场开拓计划,用5年时间实现1万家(次)企业参加1000个境内外重点展会目标。
做大做强江苏省出口商品展览会(日本大阪)、无锡国际新能源大会、连云港丝绸之路国际物流博览会、泰州国际医药博览会等境内外自办展会,加快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展会平台。
用足用好广交会、华交会、高交会以及中国国际医疗器械博览会等优质展会平台,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
(省商务厅、省贸促会负责)
(二)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充分发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对优化全省开放布局和促进外经贸协调发展的牵引作用,积极开展面向沿线国家的贸易促进活动,加大招展、招商力度,优化展会区域布局。
力争到2020年,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占全省出口比重超过1/4。
支持柬埔寨西港特区、印尼双马农工贸合作区等国家级、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鼓励企业参与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发展对外工程承包,带动成套设备、原材料、技术、标准、品牌和服务出口。
(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
济和信息化委、省贸促会负责)
(三)主动融入国家自贸区战略。
加强中国-东盟、中韩、中澳等自贸区协定优惠原产地政策宣传和签证工作,帮助、引导企业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和便利化措施,提高优惠原产地证书利用率,扩大对自贸协定相关市场的出口。
加强企业宣传培训,每年组织开展培训100场次,免费为1万家企业提供优惠原产地政策服务。
在全省确定500家重点服务企业,年签证量增长超过10%。
力争到2020年,全省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政策利用率提高10个百分点。
(省商务厅、省贸促会、江苏检验检疫局、南京海关负责)(四)加快建设国际营销服务体系。
支持企业建立国际营销服务网络体系,着力推动家纺、服装、建材、家电、工具等我省传统优势出口行业在俄罗斯、东欧、中东、南非、拉美等地区培育一批展示中心、分拨中心和批发市场,在美国、英国、欧盟等发达经济体自建或收购一批零售网点和售后服务网点,支持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境外维修服务中心和备件基地。
引导金融机构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加强合作,通过海外项目贷款、内保外贷、外保内贷、“境外项目+出口信贷”、并购贷款等方式,对企业建设国际营销服务网络、销售中心、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提供融资和信保支持。
(省商务厅、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江苏银监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负责)
二、自主品牌引领行动
(一)提高自主品牌国际化程度。
完善出口品牌培育、评价、宣传和保护机制,强化省、市分级培育体系,开展省级出口品牌认定,发挥重点企业示范作用,打造一批具有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化企业。
到2020年,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达到350个。
依托优质展会、电商以及主流媒体等平台,加大对江苏品牌的海外推介力度,扩大品牌产品出口。
加强商标国际注册与保护,建立完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数据库,加大对企业在境外开展商标注册、体系认证和专利申请的扶持力度,推动江苏
品牌走向世界。
到2020年,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数量明显增长,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占全省出口的比重明显提升。
(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负责)(二)增强自主品牌核心竞争力。
深入实施以质取胜、科技兴贸等战略,推进品牌基础建设工程,强化知识产权布局。
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加强研发创新平台和质量检测平台建设,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技术标准组织生产,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增强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质量水平。
积极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重点领域企业打造国际知名品牌。
支持企业通过自主培育、境外收购等方式推进品牌建设,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并购贷款等方式支持企业收购境外品牌和技术。
支持出口基地和特色产业集群强化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和集体商标注册,扩大江苏特色产品出口。
到2020年,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度较高的区域品牌。
(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