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减免税会计和税务处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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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下会计和税务的协调性研究

新收入准则下会计和税务的协调性研究

新收入准则下会计和税务的协调性研究新收入准则是指2014年5月28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FASB)发布的关于收入确认的新准则,即财务会计准则 No.606( ASC 606),该准则于2018年1月1日起对所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生效。

这一新准则的发布对会计和税务之间的协调性产生了重要影响。

事实上,会计和税务之间的协调性一直都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由于会计和税务的目的和原则的差异,会计所得和税务所得之间的差异是不可避免的。

新的收入准则的实施给会计和税务之间的协调性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方面,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有了更加统一的规定,这可能导致公司的税务负担发生变化。

以往,一些公司可能会通过调整收入确认时间点或者利用其他会计手段来降低其税务负担。

新的准则要求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来确认收入,这减少了公司调整收入时间点的空间,从而可能导致一些公司的税务负担增加。

新收入准则对于税务负担的影响可能需要进行一些税务的调整。

从税务角度来看,一些收入可能需要在公司确认收入前就计入税务所得,而根据新准则,公司只能在确认收入时才能计入收入。

这样一来,可能需要对税款的预设、先计支出的税收等方面进行调整,以保证税务和会计之间的协调性。

为了保证会计和税务之间的协调性,需要公司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应对:公司需要对新收入准则的实施进行全面的评估,确保会计政策和税务筹划的一致性。

公司应该评估其目前的会计政策和税务筹划是否与新准则的要求一致,如果不一致,需要及时进行调整,以保证会计和税务之间的协调性。

公司需要加强会计和税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会计和税务部门应该密切合作,及时分享信息,确保会计和税务处理的一致性。

公司可以建立跨部门的工作组,定期召开会议,讨论会计和税务的问题,解决协调性方面的难题。

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公司需要考虑会计和税务的一致性。

浅析新旧租赁准则下租金减免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影响

浅析新旧租赁准则下租金减免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影响

浅析新旧租赁准则下租金减免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影响
随着中国会计准则的更新,租赁会计准则也发生了较大变化。

新旧租赁准则之间最大的差异是在租赁期限的定义和对租金减免的会计处理上。

本文将从会计处理和税务影响两个方面对新旧租赁准则下租金减免进行浅析。

一、会计处理
1. 新租赁准则下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务会计准则第16号《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规定,在新租赁准则下,租赁期限的定义发生了变化。

以往将租赁期限定义为租赁合同的定期租赁期限,在新租赁准则下,租赁期限不仅包括了定期租赁期限,还包括了可选的租赁期限以及租约期满后的任何延伸租约期。

在新租赁准则下,当发生租金减免时,租赁方(承租人)需要根据减免金额将租赁负债减少,并同时调整租赁负债的资产负债表上的载带的金额。

租赁方还需要确认一项租赁减免收益,这是一项与租赁合同有关的单独资产项目,其金额等于减免金额。

在旧租赁准则下,当发生租金减免时,租赁方将租金减免直接计入损益,减少租赁费用的计提。

租赁减免不会对租赁负债产生任何影响。

二、税务影响
根据税务规定,当发生租金减免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会计处理方式,租赁方需要确认一项租赁减免收益,并根据减免金额计算应纳税额。

这意味着租赁减免收益将被纳入企业的税务应纳所得税计算范围。

2. 旧租赁准则下的税务影响
三、综合分析
新旧租赁准则下租金减免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影响存在较大差异。

企业在进行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时,需根据所适用的租赁准则进行适当的会计处理,并在纳税时考虑租金减免所产生的税务影响。

减免税及税收返还的账务处理

减免税及税收返还的账务处理

减免税及税收返还的账务处理减免税及税收返还是一项涉及企业和国家财政的重要政策,可以帮助企业降低税负,增加利润,鼓励企业创新和发展,同时也有助于国家吸引外资和促进经济发展。

在实际操作中,减免税及税收返还的账务处理非常重要,需要企业和税务机构共同合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一、减免税减免税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或地方税收政策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应缴纳的税款减少或免除的行为。

减免税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鼓励投资创新、扶贫济困等方面进行的优惠政策,由政府设定优惠政策并执行。

因此,企业需要依据政府规定的政策,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减免税政策的要求,再进行申请减免税的步骤。

在账务处理方面,企业需要对减免税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

1、财务会计处理如果企业申请到减免税,需要在财务会计部门对减免税进行正确的处理,主要包括:(1)记录减免税的条件和金额,如根据税务局颁发的减免通知书,对减免税的金额、税种、起止时间、缴税期限等信息进行入账处理。

(2)汇总减免税款项的账务,在报表中体现减免税款项的变动和影响。

(3)与税务机关沟通,并将减免税的申请及处理过程记录在台账中,并及时更新资料。

2、管理会计处理减免税的管理会计处理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1)将减免税的金额算入成本,以便准确计算成本,预测销售利润;(2)在制订预算时,将减免税的预计金额进行考虑和计入预算,以确保预算的准确性;(3)在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过程中,将减免税的贡献纳入绩效指标中,以反映减免税政策对企业的影响。

减免税的会计处理,需要考虑税收政策的具体要求,遵守相关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确保企业账务作业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二、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企业按照国家或地方税收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已缴纳的税款进行退还的情况。

税收返还通常涉及到积累的税款余额、开发区税收财政收入、进出口税收返还等。

税收返还政策有助于鼓励企业投资创新、扩大生产规模、吸引外资等,还可以增加企业的流动资金,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根据新会计准则,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针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债务
偿付能力等进行评估后,以减免债务、改变债务条件等形式对债务进行调
整的行为。

在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的会计和税务处理主要涉及到以下
几个方面。

1.会计处理:
根据新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可以被视为是一种丧失经济资源的交易,
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债务重组的减免部分应被记录为非经常性损益。

具体
而言,债务重组的减免金额会计处理分为两个阶段:首先,在债务重组协
议达成之前,将减免金额记录为负债,同时将其确认为债务重组准备费用;其次,在债务重组协议达成之后,将减免金额转化为资本收益。

2.税务处理:
根据新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税务处理被认为是债务减免所带来的潜
在利益。

根据税法规定,债务减免视为债务人收入的一部分,因此应纳税。

同时,对于债权人而言,债务减免被视为收入的部分重置其资产基础。

然而,如果债务人的债务减免符合免税或减免税的条件,也可以享受相应的
税收优惠。

总体而言,新会计准则下的债务重组会计和税务处理相对于旧准则有
所变化。

根据新准则,债务重组的减免部分会计处理被明确定义,并且需
要将其分阶段进行记录。

在税务处理方面,债务减免仍然被视为收入,但
对于符合免税或减免税条件的债务减免,可能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为对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会计和税务处理的简要介绍,并不涵盖所有相关内容。

具体情况应结合具体案例和相关税法规定进行详细分析和处理。

浅析新旧租赁准则下租金减免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影响

浅析新旧租赁准则下租金减免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影响

浅析新旧租赁准则下租金减免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影响随着新旧租赁准则的实施,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方式也发生了改变。

本文将围绕租金减免的会计处理及其税务影响展开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租赁”,在旧准则下,租赁合同的减免租金处理方式为将减免租金列入当期损益。

具体操作如下:借:损益类账户贷:应收账款或预付账款按照租赁合同条款计算租赁负债和租赁期初资产的金额在租赁负债的借方列出减免金额,同时在租赁负债贷方和租赁期初资产借方披露减免金额。

二、租金减免的税务影响租户在享受租金减免的同时,还需要考虑税务影响。

一般来说,租赁费用是租户的扣税费用,为租金减免后的金额做出业务调整,将会对租户的税务纳税造成影响。

具体表现如下:1. 应纳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否发生变化,具体影响要根据租赁合同中的增值税情况来确定。

2. 扣缴义务是否发生变化,因为租金减免会影响应纳税所得净额,也会导致应由租户缴纳的预提款或预提税金数额减少。

3. 关于租金减免的税务规定,租赁合同中应该有详细的说明,包括租金减免是否需要预留增值税,以及该如何对租金减免进行调整等问题。

三、扣除租金减免的会计处理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影响旧准则下,将减免租金列入当期损益,会导致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负债和损益数额发生变化,具体表现如下:资产负债表:当减免租金的金额超过应收账款余额时,负债会出现减少现象。

如果减免租金的金额小于应收账款余额,那么负债会出现增长。

利润表:当租金减免的金额小于租赁费用时,盈利会上涨。

如果租金减免的金额大于租赁费用,那么亏损会增多。

对比来看,在新准则下租金减免不会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产生直接的影响,而是通过披露减免租金的方式进行处理。

四、结论在新旧租赁准则下,租金减免的会计处理方式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策。

同时,租金减免对租户的税务纳税也会产生影响,需要充分考虑。

最后,在会计处理中,需要注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影响,合理调整会计科目,从而达到合理利用租金减免的目的。

新会计准则下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分析

新会计准则下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分析
财 经 论 坛


C O N TE M PO R A R Y E C O N
O S● _ MC - I. ● 1

跌 价准备 ; 当已计提跌 价准备的存 货价值得 以恢复 的 , 恢复 按 增加 的金额 , 作相反的会 计分 录 , 即借记存 货跌 价准备 , 贷记资
产减 值损失 ,恢 复增 加的金额 以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 备金额 为
现 , 企业会计准 则中的 资产减值 准备的计 提 、 新 变动与转 回与
公允价值 、 企业 历史成本有着 密切的联 系 , 会计利润 的影响 对
也多种 多样 , 需要 的数据 资料 是资产的历 史成本 、 可变现 净值
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 旧额 ; 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不
得转 回 ,如果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 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 , 也
款项不能收回时 , 企业应确认坏账 , 计提坏账损失 , 而按照税法
规定 , 计提 的坏 账准备不得在 税前扣除 , 因此应纳税所得 额应
得利润增加时 , 应在年末作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处理 。另外 , 对于 存货 发生霉烂变质或无转让价值时 , 应按流动 资产的盘亏毁损 处理 , 报经主管税务机 关批 准 , 方可在税 前扣除 。
2 固 定资 产 资 产 减值 的会 计 处 理 与 纳 税调 整分 析 、
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 增确 认的坏账损失 。同样 , 持有至到期
投资的减 值损 失的会计确 认和纳税调整与应收账款类似 , 计提
的减值损失不能在税前扣除 。因会计准则 引入 “ 允价值 ” 公 之 后 , 定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利 用公允价值进 行计量 , 规 可供 出售 金融资产就有了资产减 值和公允价值变动两种情况 , 计算更为

浅析新旧租赁准则下租金减免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影响

浅析新旧租赁准则下租金减免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影响

浅析新旧租赁准则下租金减免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影响新旧租赁准则分别指的是中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以下简称“新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租赁》(以下简称“旧准则”)。

新旧准则对于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有所不同,因此对于租金减免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影响也有所差异。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租金减免在出租方发生的,应按照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根据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租金金额和租期确定的总租赁收入,按照未发生租金减免的租期逐期平均摊销,确认为租赁收入。

对于租金减免的部分,在实际发生租金减免的期间确认为其他收入。

例如,原来租期为2年的合同,在第1年时发生租金减免,减免金额为1000元。

按照新准则的规定,第1年时应确认租赁收入为500元,其他收入为1000元。

而旧准则对于租金减免的会计处理则较为简单,无论租金减免是在出租方还是承租方发生的,都将租金减免的金额直接确认为其他收入。

例如,发生1000元的租金减免,旧准则的会计处理是直接确认其他收入为1000元。

在税务方面,根据新准则的会计处理,租金减免的部分确认为其他收入会影响企业的税务负担。

因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

而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会计利润调整而来的,会计利润中包括了确认为其他收入的租金减免金额。

因此,确认为其他收入的租金减免会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增加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相反,旧准则对于租金减免的会计处理是直接确认为其他收入,不会影响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也就不会对企业的税务负担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新旧租赁准则下租金减免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影响存在一定的差异。

新准则要求在出租方发生租金减免时,将减免金额按照未发生租金减免的租期逐期平均摊销,部分确认为其他收入;而旧准则则直接将减免金额确认为其他收入。

在税务方面,新准则的会计处理会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增加所得税负担;而旧准则则不会对企业的税务负担产生影响。

浅析新旧租赁准则下租金减免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影响

浅析新旧租赁准则下租金减免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影响

浅析新旧租赁准则下租金减免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影响
新旧租赁准则是指旧的租赁准则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资产租赁》,新的租赁准则是《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根据新旧两个准则的规定,租金减免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影响也有所不同。

一、会计处理
1. 旧租赁准则下的会计处理
根据旧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资产租赁》的规定,当发生租金减免时,租赁方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租赁费用进行会计处理。

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租赁费用超过了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则应在发生费用的当期确认为租赁费用支出;
(2)租赁费用低于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减免部分应以经济利润为依据,平均计入租赁期间。

(1)如果租赁减免的条件是与租赁合约相关的经济情况发生了变化,需要进行评估。

如果变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中的重新评估标准,将重新计算租赁负债和租赁费用;
(2)如果变化不符合重新评估标准,租赁减免的部分应当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内摊销。

二、税务影响
在旧租赁准则下,租金减免并不直接影响企业的税务缴纳。

企业仍然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计入税前费用,从而计算企业所得税。

2. 新租赁准则下的税务影响
(1)当租金减免被视为收入时,该部分收入将计入企业的税前利润,从而导致企业所得税增加;
根据新旧租赁准则的规定,租金减免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影响有所不同。

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和税务申报时,应根据所适用的租赁准则进行相应的处理和申报。

企业还应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会计处理和税务筹划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风险。

2023年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税务管理与筹划探析

2023年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税务管理与筹划探析

2023年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税务管理与筹划探析2023年新会计准则(中国聚散制度准则第22号)是针对企业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计的新规定,对于企业税务管理和筹划影响也较为显著。

本文对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税务管理与筹划的影响进行探析。

一、增值税税收政策的影响增值税是企业所得税之外的重要税种,新会计准则将对企业增值税的税基、税率、发票等方面产生影响。

新准则要求企业在计算增值税时按照应税收入原则,这将导致较大的增值税负担,从而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一定压力。

同时,如果企业采用进项转出和预提退税等政策,也需注意遵守新准则的要求。

另一方面,新会计准则规定了各项支出的确认原则,在企业财务报表中应当列出所有支出,包括不可抵扣增值税税款、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这对企业的税前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二、税前利润的计算方法新会计准则规定了企业财务报表中所列取损益表项目的内容、计量方法、价值变动标准等,增加了企业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这将导致企业税前利润的计算方法变化,从而影响企业的税务筹划。

税前利润的计算方法变化,可能会导致企业所得税的增加,因此企业需要充分了解和掌握新会计准则的实施细则,及时调整好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

三、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减税降费是国家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会对减税降费政策产生影响。

企业实际上抵扣进项税需要依赖财务报表的准确性,而新会计准则的要求更高,这就对企业财务报表编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企业需要调整好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从而为享受减税降费政策提供了保障。

四、对企业风险管理的影响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财务报告中披露所有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帮助投资者和债权人评估企业风险和业务前景。

这也要求企业在风险管理方面做得更好,防范和管理可能出现的风险,以保障企业的稳定发展。

此外,新会计准则还要求企业建立合理、完备的财务报告内控制度,这也有利于企业在税务管理方面更加规范、合法。

总之,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税务管理与筹划的影响较为复杂。

探究新旧租赁准则下租金减免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影响

探究新旧租赁准则下租金减免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影响

探究新旧租赁准则下租金减免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影响摘要:在我国当前市场环境的影响下,我国政府的有关部门对于许多企业都进行了租金减免。

我国财政部门在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我国企业在2019年初和2022年初开始分步实施新租赁准则。

为了避免我国境内和境外报表的准则方面存在差异,在2018年对原租赁准则进行了修改,使得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更加符合国际化的趋势。

本文就对新旧租赁准则下租金减免的会计处理及税务影响进行研究。

关键词:新旧租赁准则;租金减免;会计处理;税务影响引言财政部门对于新租赁准则的内容进行了改革,对其中的承租人会计处理产生了较大变化,但是我国目前正处于分步实施新租赁准则的阶段,企业在遇到租赁减免的相关业务时,要充分考虑到企业当前的发展情况和适应情况,按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有效处理。

新租赁准则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对于租金减免可能会带来一些变化,在没有相关豁免规定出台之前,需要对租赁合同进行准确分析,才能进行有效处理。

1已经被执行的新租赁准则1.1对于承租人通过结合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承租人要先对原先的租赁合同当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分析,并对其中存在相关条款的知识条件进行查找,如果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承租人无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和出租人要协商减免租赁付款额,对其中的租金内容进行有效调整,这样便可以将盈利或者是负的资金直接进入到当期损益。

如果没有相关合同条款作为支持条件,承租人应评估该租金减免是否属于租赁变更,而且不应该作为单独处理的租赁情形。

相关企业要按照变更后的现金流量和重新确定折现率,需要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减少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相当于减免租金带来的影响,反映在变更当期及剩余租赁期内的多个会计期间。

如果在合同当中还选择了继续租赁或者是租赁期满之后要购买相应的资产选择权,但是由于我国当前市场情形变化较快,企业还要对原选择权的行使情况进行评估,查看是否发生了变化,这个变化属于承租人可以控制范围之内的变化,如果是属于可控范围之内,要重新对租赁负债情况进行计算,如果不属于,则没有必要重新计算。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纳税的影响首先,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纳税的影响之一是减税政策。

为了适应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我国税法也随之做出了相应的调整。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企业更加透明,财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降低了企业逃税的可能性,从而提高了纳税信用度,纳税人的减税政策也将更加优惠。

减税政策的实施,降低了企业的税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竞争力。

其次,新会计准则对税收核算的影响也是显著的。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这就要求企业在计算及确认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将公允价值计入考虑,而不再仅仅依靠企业实际发生的收入和支出。

这种新的税收核算方法,不仅提高了税收核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还使企业更加公平地纳税。

然而,由于公允价值的涉及,企业在进行税收核算时需要投入更大的成本和精力,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来说可能会增加纳税成本。

第三,新会计准则对跨境税收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传统上,企业在跨境业务中常常利用差异化的会计准则来进行避税。

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企业采用统一的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报告,减少了利用差异化的会计准则进行跨境避税的可能性。

这对于税收机构来说,有利于有效监管跨境企业的纳税情况,降低了税收漏税的风险,增加了税收收入。

最后,新会计准则还对企业的税务规划产生了一定影响。

会计准则对企业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规定和要求,企业在进行税务规划时需要更加考虑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和限制。

例如,根据新准则的规定,企业需要根据公允价值确定资产和负债,这就要求企业在税务规划时需要更加细致地估计和计算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以确保税务规划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这对企业的税务筹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企业加强税务筹划的专业性和科学性,避免出现不合规的税务筹划行为。

综上所述,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企业纳税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从减税政策、税收核算、跨境税收和税务规划四个方面来看,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企业的纳税更加透明、公平和规范,提高了企业的纳税信用度,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

企业会计准则的税收减免会计分录

企业会计准则的税收减免会计分录

企业会计准则的税收减免会计分录哎呀,税收减免这回事,说白了就像是相关部门给企业发了张打折券,能省不少钱。

咱们今天说的就是在企业会计准则里,怎么处理这些税收减免的会计分录。

你知道的,很多企业都是靠这块减免来喘口气,能省一笔不小的开销,特别是那些小微企业,减免一部分税费简直是“救命稻草”。

不过,说到怎么在账本里反映这些减免,咱们可得琢磨琢磨了,毕竟账本上做个小小的手脚,也能给公司带来很大的帮助。

先说说,税收减免到底是怎么回事。

相关部门为了鼓励企业发展,特别是一些符合条件的企业,就会给这些企业一定的税收减免。

比如说,企业做得特别好,符合环保、科技创新的要求,相关部门就会给你一些税费减免。

这么一来,企业少交了税,那是不是就能多点资金投入到生产、研发或者员工福利上?这不就是相关部门想要的效果嘛。

可是,减免虽然省钱,但会计上咋处理这些账目可不是小事。

咱们说会计分录,其实就是把这些税收减免的变化记录下来,不然可就乱套了。

比如,相关部门给企业一个“减免税收”的,企业就少交了税。

通常情况下,税费减免的账目要先通过“应交税费”这个科目进行记录。

看似简单,实则这里的分录里可是有大文章可做呢。

比如,企业原本应该交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突然有了一部分的减免。

按理说,减免部分就得从税费支出里扣除,然后让它减少到实际交税金额里。

怎么扣?这就要用会计分录来安排了。

具体来说,如果企业收到税收减免了,首先得把这部分应交税费减去。

在会计上,咱就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类科目的借方进行相应的减少。

比如,原本公司需要交50万税,相关部门给减免了10万,那就得在账本里做个10万的减免调整。

记得,是减免后的那部分,咱要记在“应交税费”科目的借方。

用通俗点的话说,就是“少交了税,账上就得少写点数字”。

所以,这个账目得减去,给自己减轻点负担。

然后,减免的金额就得反映到利润表里。

说白了,企业少交了税,那个少交的部分不就直接影响了公司的“利润”吗?本来税收支出就会减少,那当然利润表里的“税金及附加”这一项就得少了。

新会计准则引发的税务问题分析

新会计准则引发的税务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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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务
角 孽
新 会 对 准 刈 弓 反 的孤 务 问题 分 祈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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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 企业都 面临着 财务会 计 和税 务会 计 的矛盾 。由于 新 的准则体 系下 , 务会 计与 财务会计 的 口 是越 来越不 税 径

融 资租人 固定资 产等方 面 ,新 企业 会计准 则要求 采用实 际
方 面发生 了不小 的变 化 。新 税 法 与新会 计 准则 同时实施 , 进一 步加大 了企业会 计与 税法差 异的处 理难度 。如 何理解
差异 和准确处 理差异 ,是 企业非 常关 注的 问题 。

在财务报表报后至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期间的销
售退 回 ,其 会计 处理与税 务处 理也存 在真空 区 ,容 易被利
乏预 测性 。
面 ,不论是纵 向比较还是 横 向比较 ,都 缺乏必 然 的统计规 律 ( 书 郎 ,20 P 指标 的变 化之所 以缺乏 持续性 , 杨 0 6 oE S 是 因为公 司业 绩 中有 相 当部分 可能 来 自于非 经 常性 损益 , 笔者选取 20 年 1 1 08 月 5日 ( 潇湘晨 报 》 披 露年报 的金 《 ) 宇车城 (0 83 等 6 000 ) 家上 市公 司 ,其 中利润 的增长 分别 来 源于 以资抵 贷 、诉讼 胜诉所 获收 入 、股 权置换 收入 、大 股 东豁 免债 务 以及 土地 使用 权拍 卖收 入 ,6家企业 无一 例 外 都是依 靠非 营业性 收入来提 高 E S P ,因为收入 来源 是基
4E S 标在 表现 企业发 展能 力及企 业价 值方 面解 释 .P 指 力 不 够。 有研 究 表 明 ,E S指 标 在 表现 企 业 发 展 能力 方 P

探析新会计准则和税务会计之间的差异

探析新会计准则和税务会计之间的差异

探析新会计准则和税务会计之间的差异摘要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税务会计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下面本文就对新会计准则和税务会计之间的差异进行分析,并分析了新会计准则对税务会计的影响。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税务会计差异会计准则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和社会变革,旧的会计准则已经不能够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此背景下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新会计准则。

基于新会计准则在多方面所作出的调整与变化,可以看出,新准则对于企业纳税所能够产生的作用和影响。

一、新会计准则和税务会计之间的差异税法是国家按照既定的税收标准,凭借国家的政治权利,对于个人或者是企业征收实物、货币,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分配关系或者是分配机制。

税法的出台与强制实施,是为了确保国家正常的行使其职能、维护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用于公共服务的资金保障;而会计则是监督和反映一个特定的经济体或者单位的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模式,它是以货币为主要的计量单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经济实体或者企业、法人的经济活动行为、经营状况,它不以国家的政治权力为行使依据[1]。

第一、会计准则与税务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不尽相同应纳税额是根据合法收入的总额,按照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规定而采取的核算行为。

税务会计与会计准则在减免税项目方面不同:项目的收入、成本表费用方面的不同,项目的扣除时间不同等方面,都会导致按照会计准则和税务会计两个原则所计算的应税所得差别的出现。

第二、会计准则与税务会计的基本前提不同税法的纳税主体是依法直接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是企业、法人、自然人等不同的主体形式;会计则包括相应的会计主体、会计分期、持续经营、货币计量等在会计分期方面,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所产生出的时间差异与永久性差异,是由于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之间的差异所引起的应税所得利润与税前会计利润的不同所造成的。

纳税人必须在税法所规定的纳税期限之间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自主、如实的申报所应缴纳的纳税金额,以保证记账的真实性。

小议新会计准则对税务处理的影响

小议新会计准则对税务处理的影响

小议新会计准则对税务处理的影响2017年以来,财政部陆续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2021年均需执行这一系列新准则。

新准则对部分企业的会计计量和确认方式有重大影响,但是,相关的税务法律法规却没有对应变化,这就造成重大的税会差异,会对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的处理带来不确定性和风险。

笔者认为,企业需要知道这些风险,及时关注有关税收动态,并采取应对方案。

根据笔者的思考,梳理以下几种常见的由于执行新准则,影响到税务处理的情形。

一、新收入准则1.联营模式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新收入准则对于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提供了十分明确的判断原则和标准。

根据新收入准则,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

对于很多与商场百货店以及电商平台采取联营模式的零售企业而言,零售企业作为主要责任人,在新准则下根据终端消费者支付价款的总额确认为收入,将百货商场及电商平台的扣点确认为费用。

在原收入准则下,零售企业将扣点后的收入确认为收入,无需确认有关费用。

从税务角度而言,零售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很可能在新准则下采取与原来一致的开票和收票方式 - 零售企业将扣点后的金额按产品销售类目开具给百货商场及电商平台,百货商场以及电商平台不开具任何发票给零售企业。

在这种情况下,零售企业会存在:1)增值税申报的收入小于账载收入2)会计上确认的成本没有合法有效税前列支凭证的问题,从而导致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对此,笔者建议涉及到的零售企业可以与主管税务机关就此税务处理进行沟通,以减少税务风险,增加税收处理的确定性。

2023年新收入准则下的会计税法处理差异

2023年新收入准则下的会计税法处理差异

2023年新收入准则下的会计税法处理差异2023年新收入准则实施后,会计处理和税法处理差异会更加突出。

本文将重点探讨会计处理和税法处理差异的具体情况,并探讨如何处理这些差异。

1. 收入确认时间会计准则和税法对于收入确认时间的要求不同。

会计准则强调经济实质,收入应该在商品或服务交付或者完成时确认。

而税法则要求在实际收到款项时确认,会计收入确认时间比税法晚。

该差异会导致企业会计准则下形成的应收账款与税法下的实际收款不一致,形成的差异需要通过未实现收益调整账户进行处理。

2. 收入金额会计准则在计算收入金额时,通常会将销售价格与销售成本进行对比,并计算出收入利润,这种方式被称为成本法。

税法则会将成本和费用纳入收入计算,但是有些费用在收入确认时无法纳入。

例如,预付费用不能在确认收入时计入,因为这是未来服务的费用。

又如,营销费用无法准确计算,因此税法规定了费用资本化的方法来解决这些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将会计准则下计算的收入额与税法下计算的收入额进行比较,并进行调整,以保证会计与税法的统一。

3. 营业税与增值税营业税和增值税是两种不同的税收形式,对于增值税纳税人而言,需要按照增值税法规的要求计税。

而对于营业税纳税人而言,需要按照营业税法规的要求计税。

因此,在税务处理上会存在较大的差异。

如在会计上会采用增值税的方式计算销售额,而在税务上可能需要根据营业税法规进行计算。

此时,需要通过调整计税方法和计算方式来进行处理。

4. 其他差异除了以上差异外,还存在其他的差异,如税法规定了一些费用在计算收入时不能减除,如罚款、滞纳金等,而会计准则没有明确规定,因此需要在会计处理上进行调整。

又如,税法规定了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方式和方法,而会计准则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计提。

综上所述,会计准则和税法处理差异将在新收入准则下进一步凸显。

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差异处理方法,以保证会计和税务处理的一致性。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来处理差异:1. 及时更新财务和税务制度,以确保财务和税务制度的一致性。

新准则下减免税会计和税务的处理方法

新准则下减免税会计和税务的处理方法

新准则下减免税会计和税务的处理⽅法个⼈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的所得和境外个⼈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种所得税。

扣税⽅法是怎样的呢?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对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纳税⼈需根据具体情况作相应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如,在《企业会计制度》下,企业收到的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应计⼊“补贴收⼊”科⽬,但新《企业会计准则》则规定计⼊“营业外收⼊——政府补助”科⽬。

由此可见,新《企业会计准则》核算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规定有别于《企业会计制度》。

那么,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究竟应该如何核算享受的各类税收优惠?核算⽅法与原《企业会计制度》⼜有那些显著区别?⼀、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核算的特点在《企业会计制度》下,对于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应区分所享受优惠的性质、税种及所属期间进⾏不同的会计处理,以下按税种分别分析如下。

1、增值税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时,应借记:“银⾏存款”,贷记:“补贴收⼊”;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增值税,则应作借记:“应交税⾦——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记:“补贴收⼊”的会计处理。

必须注意的是,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应并⼊企业当年(税款所属年度)利润总额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对先征后退和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应并⼊企业实际收到返还或退税款年度的企业利润总额交纳企业所得税。

2、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时,如果属于当年度的减免税,则借记:“银⾏存款”,贷记:“营业税⾦及附加”;如果是属于以前年度的减免税,则借记:“银⾏存款”,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则不作账务处理。

执行新准则下减免税的会计处理

执行新准则下减免税的会计处理
的作用。 ( 作者单位 : 南财经大 学) 云
费——应交所得税 ; : 借 应交税 费——应交所得 税 , : 贷 资本公
积( 或所得税费用 )借 : 年利润 , : ; 本 贷 所得税费用。 ( ) 二 确定“ 递延所得税” : 时
50
不再负有纳税义务 ,应纳税 额也将作为 国家对纳税人 的一项
益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 积( , 涉及非损益 ) 。
4缴纳年度 汇算清缴税 款 : : 交税费——应交企 业所 . 借 应
得税 , : 行存 款。 贷 银
2“ .递延所得税 资产” 期末余额 一“ 延所得税 资产” 递 期初 余额 =负数 。借 : 所得 税费用 ( 涉及损益 ) 资本公积——其他 ,
配——未分配利润。
3“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期末余 额 一 递延所 得税负债 ” “ 期初
余额 =正数。借 : 得税费用 ( 所 涉及损 益 )资本公积——其他 , 资本公积 ( 涉及非 损益 )贷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4“ .递延所得税 负债” 期末余 额 一“ 递延所 得税负债 ” 期初 余额 =负数 。借 : 递延所得税负债( 涉及非损益 )贷 : , 所得税费 用( 涉及损益 )资本公 积——其他资本公积 。 ,
增值税是我 国流转税 中的主要税种 , 是价外税 , 其特 点是
在多环节征收并且税负转嫁 , 纳税人 和负税人不一 定相同 , 税
法规定 的纳税人不完全是 真正的负税人 ,其税负 的承担者应 该是应税项 目的最终 承受者或消费者 ( 税货物或劳务停止 应 流转 ) 。其征管特点是实行 间接抵 扣价税分离 的方 法 , 业缴 企 纳 的增值税不在企业 所得税应税所得 额中扣除 ,因此一般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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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减免税会计和税务处理分析
2011-3-22 11:0互联网【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对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纳税人需根据具体情况作相应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比如,在《企业会计制度》下,企业收到的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应计入“补贴收入”科目,但新《企业会计准则》则规定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

由此可见,新《企业会计准则》核算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规定有别于《企业会计制度》。

那么,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究竟应该如何核算享受的各类税收优惠?核算方法与原《企业会计制度》又有那些显著区别?
一、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核算的特点
在《企业会计制度》下,对于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应区分所享受优惠的性质、税种及所属期间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以下按税种分别分析如下。

1、增值税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时,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补贴收入”;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增值税,则应作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记:“补贴收入”的会计处理。

必须注意的是,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应并入企业当年(税款所属年度)利润总额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对先征后退和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返还或退税款年度的企业利润总额交纳企业所得税。

2、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时,如果属于当年度的减免税,则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如果是属于以前年度的减免税,则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则不作账务处理。

从上述分析可见,对于减免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管是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还是不作账务处理,最终均是将免征的税款体现为收到退税款或不作帐务处理当年度的利润(即本年利润),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是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则不是增加当年度的利润。

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时,如果是属于当年度的减免税,则借记:“银行存款”,贷记:“管理费用”;如果是属于以前年度的减免税,则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则不作账务处理。

从上述分析可见,不管是计入“管理费用”还是不作账务处理,最终均是将免征的税款体现为收到退税款或不作帐务处理当年度的利润(即本年利润)。

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是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则不是增加当年度的利润。

4、所得税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所得税先征后返(政策性减免)的企业,应先按照规定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再冲减收到退税款当期的所得税费用,作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但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则可以不作账务处理,从而直接将税前利润变成税后利润。

不管是冲减收到退税款当期的所得税费用还是不作账务处理,最终均是将减免的所得税体现为增加企业的税后留利。

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减免的所得税是有指定用途的政策性减免,则企业应该将减免税额直接记入“资本公积”。

二、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特点
对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会计处理,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既有很大的变化和区别,但也有共同之处,以下从三个方面予以说明。

1、最大变化为简化会计处理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的规定,企业按照“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办法收到的税收返还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企业的一种政府补助,此类补助属于补偿企业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与收益相关,所以,应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作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必须注意的是,新《企业会计准则》没有区分具体情形,统一规定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由此可见,对企业享受的“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新《企业会计准则》没有明确区分所享受优惠的性质、税种及所属期间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仅是规定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原则于收到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必须注意是,新会计准则还规定,按照销售量和补助定额来计算的政府补助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来确认),由此可见,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会计处理进行了简化,这也是新《企业会计准则》区别于《企业会计制度》的最大特点和最大变化。

2、直接减征、免征等情况的会计处理变化不大
税收优惠除“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外,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和增加计税抵扣额及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对于企业享受的这些税收优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的规定,不作为该准则所规范的政府补助的范畴。

笔者认为,对于此类税收优惠,除必须按比例计算减征幅度或免征额度、计算增加的计税抵扣额及计算抵免部分的税额而必须进行的会计处理以外,可以比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做计提和交纳相关税款的帐务处理。

但必须说明的是,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仍需作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此处仅是将原《企业会计制度》下运用的“补贴收入”科目改为“营业外收入”科目。

3、计征所得税的规定没有变化
不管是新、老《企业所得税法》,对于企业享受的各种税收优惠,除减免及返还的所得税及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减免及返还的税款以外,一律都应并入企业当年度(或处理年度)的计税所得额,照章计交企业所得税。

所以,不管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还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对于企业享受的各种税收优惠,除减免及返还的所得税及国家规定有指定用途的减免及返还的税款外,均应并入企业计税所得额,作计交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但必须注意的是,对企业享受减免及返还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没有变化。

对实行先征后返(政策性减免)而收到返还的所得税冲减收到退税款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对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则不作账务处理,即不管是冲减收到退税款当期的所得税费用还是不作账务处理,最终均是将减免的所得税体现为增加企业的税后留利。

但如果减免的所得税是有指定用途的政策性减免,则企业应该将减免的所得税额直接记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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