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验套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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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套牌车的成因与对策
近年来,随着江苏及全国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江阴大桥这个跨江咽喉通道,作为同三、京沪等十余条国、省道主干线的过江交汇点,汇聚了大江南北的各种车辆,日均流量达4万余辆。我大队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加强涉牌涉证车辆管理的要求,加大了对各类涉牌涉证车辆的管控力度。2009年度,我大队共查处各类套牌车共计341辆,尤其是2010年1至3月份,我大队共查处各类套牌车116辆,有效地遏制了机动车套牌的蔓延势头,切实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净化了路面交通秩序。
一、何为套牌车
套牌车俗称克隆车,是指通过伪造或者非法套取其它车辆号牌及行驶证等手续上路行驶的车辆。我们认为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使用欺骗、贿赂手段取得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均可以称为套牌车。从我们大队目前查纠的情况来看,由于现在机动车、号牌管理不规范,套牌行为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从套用民牌发展到套用专用号牌、军牌、警牌;从改装、拼装车套牌发展到报废车、盗抢车套牌再到用欺骗、贿赂手段重新取得机动车号牌均有发生。
二、套牌车的现状
2009年,我大队共查处各类套牌车辆341余辆,占查纠违法车辆总数的3.6%;2010年月1至3月,共查纠各类套牌车辆116余辆,占查纠违法车辆总数的4.9%。我们按照车型、地区、发现原因等对查纠的457辆套牌车进行了分析。
(1)按车型:小型车112辆,占25%;中型及以上客车11辆,占2%;货车320辆,占70%;拖拉机、农用车14辆,占3%。
(2)按车辆所属地区:江西59辆,占13%;黑龙江9辆,占2%;上海23辆,占5%;吉林9辆,占2%;河北64辆,占14%;辽宁9辆,占2%;山东96辆,占21%;内蒙古14辆,占3%;江苏50辆,占11%;安徽37辆,占8%;河南41辆,占9%;浙江14辆,占3%;其他32辆,占7%。
(3)按查处原因:超载(大吨小标)23辆,占5%;无或使用其他车辆标志105辆,占23%;无或使用伪造变造标志69辆,占15%;车况与注册日期不符27辆,占6%;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73辆,占16%;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64辆,占14%;漏检37辆,占8%;其他59辆,占13%。
三、机动车套牌的原因
我们通过以上的数据分析和对被查处的驾驶员、车主的询问、调查,从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两个方面对机动车进行套牌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一)机动车进行套牌的主观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况:
1、非法车辆上路行驶。其中一是通过非正规途径进入我国境
内的车辆,如走私车、组装车,此类以小型高档轿车为主,因该类车辆无合法、有效手续,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取得机动车牌证,为了能够上路行驶,只能使用同型号车辆的号牌,甚至有的车主随便找个机动车号牌或者伪造机动车号牌;二是盗抢车。由于此类车辆均为偷盗所得,无牌无证在路面行驶时容易引起交警的注意而被检查发现,因此经常套用其他车辆的号牌甚至是军牌、专用号牌等上路行驶,而且有些车还会适时的采用一些伪装手段,如在车挡前放个有“XX行政中心通行证”“XX晚报”等,以骗取交警信任。
2、非标生产的车辆上路行驶。一是部分改装车。我们通过对查处的一些悬挂赣L/K、豫N/P的半挂车车主询问得知,由于半挂车的科技含量低,生产门槛也低,不少车辆改装厂、车辆维修厂甚至一些电焊水平高的小作坊都能自行组装生产、改装,而且成本低,售价低,虽然无合格证等手续,却还是得到不少车主的青赖。以17.5米长的低平板半挂车为例,正规生产厂家的售价至少20万元,而车辆改装厂等生产的12至15万元不等,普通平板半挂车也只需付3至5万元就可以改装成17.5米长的低平板半挂车,而且外观与正规厂家厂品无异。然后这些低平板半挂车车主花费3至5万元便能通过江西新余/鹰潭、河南周口/商丘等地的一些车辆中介购买合格证、发票,打刻车架号后,通过中介代办取得机动车牌证。二是部分特殊车辆,如运输特大件车辆,此类车比较特殊,因为手续、车辆规格、国家法规
政策等原因国内车辆管理管理部门难以为其上牌,该车上路行驶时害怕无牌无证被交警查扣,因此进行套牌。
3、偷逃国家税费。在我们查处的各类套牌车中,此类原因占有较重比例。一是部分运输公司或者车主为了偷逃国家车辆购置税、养路费、交易税及其他各种税费,多辆车、多个车主使用一辆车的合格证、行驶证、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手续,甚至直接租用其他车辆的手续上路行驶。二是部分车辆曾经因偷逃养路费而套牌车,2008年国家取消征收养路费,实行税费合一后,这些车辆的车主想通过车管部门上牌,却因过了上牌时效或者法规政策的变化无法再上牌,无奈之下只能继续挪用或者租用其他车辆的手续上路行驶;或者是利用改装厂管理不严的漏洞,重新回炉改装厂打刻车架号,重发合格证以欺骗手段重新上牌。三是部分挂靠在运输公司的车辆的车主在进行二手交易时,由于嫌正规交易手续复杂、交易后仍需挂靠公司和为逃避交易、上牌、保险等税费,仅进行了内部交易(即车主与车主之间的交易),此间部分车主并不知情,即使知情,由于对国家法律法规的茫然无知或心存侥幸,便继续挪用或租用其他车辆号牌等手续,大行其道,等查获时才追悔莫及。四是购车人想少花钱,厂方偷逃国家税收。在我们查处的案例中就有一些半挂车车主在购买挂车时就准备套牌,订车时即与厂家讨价还价,讲明不要发票、合格证等手续,而厂家为了追求利润也就欣然同意。这样,一辆20余万元的挂车15
万元甚至更低的价格就能买到。厂方偷逃了国家税收,当事人也买了一辆永远都无法上牌只能套牌的车;五是“降低成本,减少风险”骗取保险公司保费。一位驾驶江西籍号牌半挂车的驾驶员告诉我们,其所挂靠的运输公司,多的有十多辆车套一号牌,少的也有四五辆套一号牌,这样会省去很多保费。如果所套牌车辆出险,均可以用同一张保单到保险公司理赔。当然也有部分保险公司发现了类似问题,在进行承保时给该车的车架号加上“保险锁”,防止其他车骗保;六是少数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法律漏洞和不法手段,取得多套车辆手续后,对外进行买卖和租赁,并帮助车主对车辆车架号等进行篡改,每年收取租金。
4、骗取通行资格。在我们查处的套牌车中,此类原因以农用车、变型拖拉机为主。根据《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二十七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用车、变型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车辆等,是不能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部分驾驶员为了便于识路、缩短运输里程、逃避运输过程中的各类检查等原因,便套用货车号牌,由于收费站的收费员识别能力不高,往往能很容易地骗取到通行资格上高速行驶,而且此类车多利用夜间视线不清、路面警力少等条件上高速。
5、偷逃公路通行费。由于现在运输市场竞争激烈,运输车辆的保有量剧增,油价上涨,运价持续走低等因素,导致运输利润下降,部分车主为追求利润,在通行高速公路时,与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