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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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根据《建筑工程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16-2014)的
要求,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建筑内部装修材料应符合防火性能要求;
2、将采取绝热、隔热和隔声措施作为室内装修的必要条件;
3、对使用的建筑装饰材料要求表面形状如实,缝隙和接缝封
闭紧密;
4、对使用的纸浆板和室内墙体材料应采取涂料进行防潮处理;
5、使用的涂料应有正常的附着力、耐久性和防水性能;
6、必须采取措施,确保装饰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不受湿润和腐
蚀等损坏;
7、确保建筑内部消防系统和其他管线设施被安装正确;
8、必须采取措施有效防止建筑内部装潢材料长时间受潮;
9、检查建筑内部装潢施工工程是否符合《国家建筑物室内装
潢技术标准》GB/T50558-2010的要求;
10、验收时检查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易爆气体存在,如
有则必须采取合理的措施。

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2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之南宫帮珍创作1 总则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配套使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建筑装饰装修 building decoration为呵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纳装饰装修资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概况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置过程.基体 primary structure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基层 base course直接接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细部 detail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纳的部件或饰物.3 基本规定3.1 设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需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承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元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元负责.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承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元应对建筑物进行需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需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平安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需由原结构设计单元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元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平安性进行核验、确认.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发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3.2 资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资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资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资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资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资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所有资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资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物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陈说;进口产物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资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资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按时应按合同执行.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资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资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承当建筑装饰装修资料检测的单元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资料在运输、贮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需采用有效办法防止损坏、蜕变和污染环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资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置.现场配制的资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物说明书配制.3.3 施工承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元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元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元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承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元负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份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施工单元应遵守有关环境呵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用有效办法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施工单元应遵守有关施工平安、劳动呵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需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 应对基层进行处置并到达本规范的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资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 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墙面采纳保温资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所用保温资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设备等的装置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前完成, 当必需同步进行时, 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需符合有关平安管理的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当必需在低于5℃气温下施工时, 应采用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办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制品、制品的呵护, 防止污染和损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4 抹灰工程4.1 一般规定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砌体勾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 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2 资料的产物合格证书、性能检测陈说、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陈说.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 施工记录.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宁性进行复验.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1 抹灰总厚度年夜于或即是35mm时的加强办法.2 分歧资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办法.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1 相同资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缺乏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2 相同资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年夜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缺乏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 其实不得少于3间;缺乏3间时应全数检查.2 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 每处不得小于10m2.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装置钢木门窗框、护栏等, 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梗塞密实.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 应采纳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 其高度不应低于2m, 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 应采纳防水砂浆.各种砂浆抹灰层, 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 在凝结后应采用办法防止玷辱和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需粘结牢固.4.2 一般抹灰工程本节适用于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和麻刀石灰、纸筋石灰、石膏灰等一般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一般抹灰工程分为普通抹灰和高级抹灰, 当设计无要求时, 按普通抹灰验收.主控项目抹灰前基层概况的灰尘、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 并应洒水润湿.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一般抹灰所用资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宁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产物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陈说和施工记录.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年夜于或即是35mm时, 应采用加强办法.分歧资料基体交接处概况的抹灰, 应采用防止开裂的加强办法, 当采纳加强网时, 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需粘结牢固, 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 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一般项目一般抹灰工程的概况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普通抹灰概况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 分格缝应清晰.2 高级抹灰概况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 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概况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概况应平整.检验方法:观察.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宽度和深度应均匀, 概况应光滑, 棱角应整齐.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 滴水线应内高外低, 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2.11的规定.2)顶棚抹灰, 本表第2项概况平整度可不检查, 但应平顺.4.3 装饰抹灰工程本节适用于水刷石、斩假石、干粘石、假面砖等装饰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抹灰前基层概况的灰尘、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 并应洒水润湿.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装饰抹灰工程所用资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宁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产物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陈说和施工记录.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年夜于或即是35mm时, 应采用加强办法.分歧资料基体交接处概况的抹灰, 应采用防止开裂的加强办法, 当采纳加强网时, 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需粘接牢固, 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一般项目装饰抹灰工程的概况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刷石概况应石粒清晰、分布均匀、紧密平整、色泽一致, 应无失落粒和接槎痕迹.2 斩假石概况剁纹应均匀顺直、深浅一致, 应无漏剁处;阳角处应横剁并留出宽窄一致的不剁边条, 棱角应无损坏.3 干粘石概况应色泽一致、不露浆、不漏粘, 石粒应粘结牢固、分布均匀, 阳角处应无明显黑边.4 假面砖概况应平整、沟纹清晰、留缝整齐、色泽一致, 应无失落角、脱皮、起砂等缺陷.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装饰抹灰分格条(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宽度和深度应均匀, 概况应平整光滑, 棱角应整齐.检验方法:观察.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 滴水线应内高外低, 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装饰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3.9的规定.本节适用于清水砌体砂浆勾缝和原浆勾缝工程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清水砌体勾缝所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宁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复验陈说和施工记录.清水砌体勾缝应无漏勾.勾缝资料应粘结牢固、无开裂.检验方法:观察.一般项目清水砌体勾缝应横平竖直, 交接处应平顺, 宽度和深度应均匀, 概况应压实抹平.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灰缝应颜色一致, 砌体概况应洁净.检验方法:观察.5 门窗工程5.1 一般规定本章适用于木门窗制作与装置、金属门窗装置、塑料门窗装置、特种门装置、门窗玻璃装置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 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2 资料的产物合格证书、性能检测陈说、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陈说.3 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许可文件.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 施工记录.门窗工程应对下列资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1 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2 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1 预埋件和锚固件.2 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置.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1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2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缺乏5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 其实不得少于3樘, 缺乏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其实不得少于6樘, 缺乏6樘时应全数检查.2 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0%, 其实不得少于10樘, 缺乏10樘时应全数检查.门窗装置前, 应对门窗洞口尺寸进行检验.金属门窗和塑料门窗装置应采纳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 不得采纳边装置边砌口或先装置后砌口的方法施工.木门窗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处应进行防腐处置并应设置防潮层;埋入砌体或混凝土中的木砖应进行防腐处置.当金属窗或塑料窗组合时, 其拼樘料的尺寸、规格、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建筑外门窗的装置必需牢固.在砌体上装置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特种门装置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规定外, 还应符合有关专业标准和主管部份的规定.5.2 木门窗制作与装置工程本节适用于木门窗制作与装置工程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木门窗的木材品种、材质品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规定材质品级时, 所用木材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资料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陈说.木门窗应采纳烘干的木材, 含水率应符合《建筑木门、木窗》(JG/T 122)的规定.检验方法:检查资料进场验收记录.木门窗的防火、防腐、防虫处置应符合设计要.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资料进场验收记录.木门窗的结合处和装置配件处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木门窗如有允许限值以内的死节及直径较年夜的虫眼时, 应用同一材质的木塞加胶填补.对清漆制品, 木塞的木纹和色泽应与制品一致.检验方法:观察.门窗框和厚度年夜于50mm的门窗扇应用双连接.槽应采纳胶料严密嵌合, 并应用胶楔加紧.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胶合板门、纤维板门和模压门不得脱胶.胶合板不得刨透表层单板, 不得有槎.制作胶合板门、纤维板门时, 边框和横楞应在同一平面上, 面层、边框及横楞应加压胶结.横楞和上、下冒头应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 透气孔应通畅.检验方法:观察.木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开启方向、装置位置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制品门的产物合格证书.木门窗框的装置必需牢固.预埋木砖的防腐处置、木门窗框固定点的数量、位置及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木门窗扇必需装置牢固, 并应开关灵活, 关闭严密, 无倒翘.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木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装置应牢固, 位置应正确, 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5.3 金属门窗装置工程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装置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门窗的防腐处置及填嵌、密封处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物合格证书、性能检测陈说、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陈说;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金属门窗扇必需装置牢固, 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 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需有防脱落办法.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目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年夜于100N.检验方法:用弹簧秤检查.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装置完好, 不得脱槽.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钢门窗装置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5.3.11的规定.铝合金门窗装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3.12的规定.本节适用于塑料门窗装置工程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塑料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装置位置、连接方式及填嵌密封处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内衬增强型钢的壁厚及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产物标准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物合格证书、性能检测陈说、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陈说;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塑料门窗框、副框和扇的装置必需牢固.固定片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与位置应正确, 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点应距窗角、中横框、中竖框150~200mm, 固定点间距应不年夜于600mm.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塑料门窗拼樘料内衬增强型钢的规格、壁厚必需符合设计要求, 型钢应与型材内腔紧密吻合, 其两端必需与洞口固定牢固.窗框必需与拼樘料连接紧密, 固定点间距应不年夜于600mm.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塑料门窗扇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 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需有防脱落办法.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塑料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装置应牢固, 位置应正确, 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塑料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应采纳闭孔弹性资料填嵌丰满, 概况应采纳密封胶密封.密封胶应粘结牢固, 概况应光滑、顺直、无裂纹.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一般项目塑料门窗概况应洁净、平整、光滑, 年夜面应无划痕、碰伤.检验方法:观察.塑料门窗扇的密封条不得脱槽.旋转窗间隙应基本均匀.塑料门窗扇的开关力应符合下列规定:1 平开门窗扇平铰链的开关力应不年夜于80N;滑撑铰链的开关力应不年夜于80N, 其实不小于30N.2 2 推拉门窗扇的开关力应不年夜于100N.检验方法:观察;用弹簧秤检查.玻璃密封条与玻璃及玻璃槽口的接缝应平整, 不得卷边、脱槽.检验方法:观察.排水孔用疏通, 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塑料门窗装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4.13的规定.本节适用于防火门、防盗门、自动门、全玻门、旋转门、金属卷帘门等特种门装置工程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特种门的质量和各项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生产许可证、产物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陈说.特种门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装置位置及防腐处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带有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特种门, 其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启念头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 观察.特种门的装置必需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需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特种门的配件应齐全, 位置应正确, 装置应牢固, 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和特种门的各项性能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产物合格证书、性能检测陈说和进场验收记录.一般项目特种门的概况装饰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特种门的概况应洁净, 无划痕、碰伤.检验方法:观察.推拉自动门装置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5.9的规定.表 5.5.9 推拉自动门装置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本节适用于平板、吸热、反射、中空、夹层、夹丝、磨砂、钢化、压花玻璃等玻璃装置工程的质量验收.主控项目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单块玻璃年夜于1.5m2时应使用平安玻璃.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物合格证书、性能检测陈说和进场验收记录.门窗玻璃裁割尺寸应正确.装置后的玻璃应牢固, 不得有裂纹、损伤和松动.检验方法:观察;轻敲检查.玻璃的装置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玻璃的钉子或钢丝卡的数量、规格应保证玻璃装置牢固.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镶钉水压条接触玻璃处, 应与裁口边缘平齐.水压条应互相紧密连接, 并与裁口边缘紧贴, 割角应整齐.检验方法:观察.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密封胶与玻璃、玻璃槽口的边缘应粘结牢固、接缝平齐.检验方法:观察.带密封条的玻璃压条, 其密封条必需与玻璃全部贴紧, 压条与型材之间应无明显缝隙, 压条接缝应不年夜于0.5mm.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一般项目5.6.8玻璃概况应洁净, 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概况均应洁净, 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检验方法:观察.门窗玻璃不应直接接触型材.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及磨砂玻璃的磨砂面应朝向室内.中空玻璃的单面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 镀膜层应朝向室内.检验方法:观察.腻子应填抹丰满、粘结牢固;腻子边缘与裁口应平齐.固定玻璃的卡子不应在腻子概况显露.检验方法:观察.6 吊顶工程6.1 一般规定本章适用于暗龙骨吊顶、明龙骨吊顶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吊顶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 吊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2 资料的产物合格证书、性能检测陈说、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陈说.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 施工记录.吊顶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1 吊顶内管道、设备的装置及水管试压2 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置.3 预埋件或拉结筋.4 吊杆装置.5 龙骨装置.。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1. B1、B2级材料; 2.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现场阻燃处理后的复合材料应进行不得减少门框和门的规格 尺寸,不得降低防火门的耐火性能,所用贴面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 应低于B1级。
建筑隔墙或隔板、楼板的孔洞需要封堵时应采用防火堵料严密封堵。 采用防火
堵料封堵孔洞、缝隙及管道井和电缆竖井时,应根据孔洞、缝隙及管道 井和电缆竖井所在位置的墙板或楼板的耐火极限要求选用防火堵料。
○ 采用阻火圈的部位,不得对阻火圈进行包裹,阻火圈应安装牢固。 ○ 电气设备及灯具的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 当有配电箱及电控设备的房间内使用了低于B1级的材料进行装修 时,配电箱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二.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下列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
1. 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木质材料,每种取4m2检验燃烧性能; 2. 表面进行加工后的B1级木质材料,每种取4m2检验燃烧性能。
木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前,表面不得涂刷油漆。 木质材料在进行阻燃处理时,木质材料含水率不应大于12%。 木质材料涂刷或浸渍阻燃剂时,应对木
02
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装修施工过程中,当确需变更防火设计时, 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
03
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分阶段对所选用的防火装修材料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对隐蔽 工程的施工,应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进行抽样检验。现场进行的阻燃处理、喷涂、安装作 业的施工,应在 相应的施工作业完成后进行抽样检验。
复合材料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复合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 要求;
2. 复合材料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 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 报告;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

三、分部装修工程
3、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5.0.3 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1 B1、B2级高分子合成材料; 2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5.0.4 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泡沫塑料应进行抽样检验, 每种取0.1 立方米,检验燃烧性能
三、分部装修工程
4、 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一、总则 二、基本规定 三、分部装修工程 四、工程质量验收
一、总则
目的
本规范的制定是 为了保障建筑内部装 修的消防安全,防止 和减少建筑物火灾的 危害。
依据
本规范依照现行 的国家标准《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高 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人民防空 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等有关规定。
公共场所阻燃制品管理
2007年4月10日,部局下发了 《关于印发<阻燃制品标识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公消 [2007]122号),全面推行实施阻燃 制品管理工作。
学习完毕! 谢谢!
二、实施见证取样检验的程序
(四)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为方便群众,提高工作效率,各地抽取的样品统一 送“海南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集中进行检验。 检验机构应严格依照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科学、公 正、高效地开展检验,并于1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 告。
二、实施见证取样检验的程序
(五)工程验收
防火材料见证取样检验报告是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 火验收的主要资料之一。在工程竣工申报消防验收时, 建设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施工质量管理、材料进场验收、 施工过程检查、防火验收等全套检查验收记录表格 (见附件2、3、4、5、6)及见证取样检验报告和现 场抽样检验报告等书面材料。
一、实施见证取样检验的范围

新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要求规范全文(11页)

新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要求规范全文(11页)

新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要求规范全文(11页)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建筑内部装修设计的防火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以及既有建筑内部装修的改造设计。

(1)安全第一,确保建筑内部装修材料及构造的防火性能;(2)合理布局,充分考虑建筑内部空间的功能、美观与消防安全;(3)科学选材,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4)规范施工,确保装修过程中的消防安全。

1.4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要求应与建筑主体结构、消防设施、疏散设施等相协调,形成完整的消防安全体系。

二、装修材料分类与要求2.1 材料分类A级:不燃材料,适用于所有建筑内部装修部位;B1级:难燃材料,适用于大部分建筑内部装修部位;B2级:可燃材料,适用于部分建筑内部装修部位;B3级:易燃材料,原则上不得用于建筑内部装修。

2.2 材料要求2.2.1 装修材料应具有相应的防火性能,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消防部门认定或检测不合格的材料。

(1)无毒性、无放射性污染;(3)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节能、资源利用等政策。

三、装修设计基本要求3.1 装修设计前,应详细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情况,确保装修设计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2 装修设计应充分考虑建筑内部空间的使用功能,合理划分防火分区,避免火灾蔓延。

3.3 装修设计应保证疏散通道畅通,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疏散通道宽度、疏散门设置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4 装修设计应充分考虑建筑内部空间的采光、通风、照明等要求,提高火灾时的逃生几率。

四、特殊场所装修设计要求4.1 儿童活动场所4.2 医院病房医院病房的内部装修应采用A级材料,确保病人安全。

装修设计应考虑病人心理需求,营造舒适、温馨的环境。

4.3 高层建筑五、施工与验收5.1 装修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措施。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验收记录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验收记录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验收记录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建筑物类型:建筑所在地:建筑性质:装修工程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日期:二、验收内容:1.建筑物内部装修材料的防火性能表。

2.施工单位提供的防火施工方案。

3.现场施工细节。

三、验收过程:1.现场勘查1.对装修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勘查,确认是否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2.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方案选用符合防火要求的材料。

2.材料检测1.按照建筑装修材料的防火性能表,对所有使用的材料进行检测。

2.检测结果与防火性能表对比,确认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3.施工细节1.对施工单位提供的防火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建筑物内部大面积防火隔墙、防火门、防火漆等构件的施工细节进行检查。

3.确认防火隔墙的嵌缝处理等细节是否严密、牢固。

4.检查防火门的封闭性、开启方便度,以及门框的连接情况等。

4.符合性判定1.针对以上内容的检查结果,结合相关规范,进行符合性判定。

2.判定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

3.合格的装修工程可以取得防火验收合格证明。

五、验收结果:1.验收结论经过验收,装修工程符合相关防火规范要求,可以取得防火验收合格证明。

2.不合格项和整改措施如果发现不合格项,需要对其进行整改,并提出整改措施。

1.不合格项详情:2.整改措施:3.验收记录签字验收小组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六、防火验收合格证明1.签发地:2.签发日期:3.证明编号:4.相关单位和人员签字:以上是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验收记录的基本内容,通过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材料的检查,确认装修工程是否符合防火规范要求,为建筑物的安全使用提供保障。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总则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

二、材料要求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规定。

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4.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

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

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5. 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

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6. 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7.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三、施工要求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本规范的要求进行。

2.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施工任务。

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和监督。

4.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施工工艺规程,确保施工质量。

5.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记录,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四、验收要求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应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本规范的要求进行。

2. 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参加。

3. 工程验收应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28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54—2005,自2005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2.0.4、2.0.5、2.0.6、2.0.7、2.0.8、3.0.4、4.0.4、5.0.4、6.0.4、7.0.4、8.0.2、8.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五年四月十五日前言《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件“关于印发1999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由主编部门公安部消防局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的。

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总结了我国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及验收的实践经验,广泛开展了调研和试验论证,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过多次修改形成送审稿,并通过审查会审查。

根据审查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定稿。

本规范共分八章和四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其它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工程质量验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本规范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单位目次1 总则 (1)2 基本规定 (2)3 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 (3)4 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4)5 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6)6 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8)7 其它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9)8 工程质量验收 (11)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2)附录B 装修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13)附录C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14)附录D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验收记录 (15)本规范用词说明 (16)附:条文说明 (16)1 总则1.0.1 为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质量符合防火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全文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全文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全文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为了保护公共安全和财产安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严格遵守防火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1.设计前期准备在进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前,应该进行详细的规划和预算,制定明确的工程进度和质量管理计划。

对于需要进行防火设计的项目,还必须进行全面的火灾危险性评估工作,并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

2.储存材料储存材料的场所必须符合相应的防火要求,避免材料堆积过高或者存放过量,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火灾危险性较高的物质应当尽可能划分到安全的库存区域内。

3.安装电气设备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相应的防火要求,设备布置必须安全可靠,设备使用地点要根据要求分类设置,杜绝设备温度过高或者超负荷工作等情况。

电气设备中涉及的绝缘材料必须符合防火要求,防火隔离设施要在必要的部位设置。

4.使用建筑材料使用建筑材料时必须考虑其防火性能,如在地板、天花板、墙壁等处应选择符合要求的材料,避免使用易燃材料。

同时,材料应当制定相应的施工标准,避免出现瑕疵或者损坏。

5.防火隔板防火隔板的设置必须符合防火要求,防火隔板在竣工验收前必须经过专业的检测。

隔板的材料应当采用难燃材料或者专业隔板材料,防火隔板应当针对不同的区域设置不同的隔板厚度,保证隔板的防火效果。

6.防火门防火门的设置必须符合防火要求,防火门必须安装在墙体或者隔板上,且必须能够自动闭合。

防火门的材料应当采用难燃材料或者专业防火门材料,且应当经过专业检测。

7.消防设备建筑内部装修设计也必须考虑消防要求,安装相应的消防设备。

例如,灭火器、灭火喷头、烟雾探测器等消防设备的设置必须符合相应要求,配置的位置也必须合理。

8.隐蔽工程在进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时,要考虑隐蔽工程的防火要求,如管道、电缆、线路等设施都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管道布置应当符合建筑设计要求,且保证管道和墙面的间隔距离足够安全。

9.消防通道消防通道必须得到合理的设置,在设计施工中必须考虑该通道的可靠度和通行的安全性,特别注意其防火和防烟的效果,且必须设置有求助装置。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1总则1.0.1为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质量符合防火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1.0.3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应按装修材料种类划分为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及其他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1.0.4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2.0.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简称装修施工)应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2.0.2装修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管理应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填写有关记录。

2.0.3装修施工前,应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

2.0.4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

核查、检验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2.0.5 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2.0.6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2.0.7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对各装修部位的施工过程作详细记录。

记录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

2.0.8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

装修施工过程中,当确需变更防火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

2.0.9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分阶段对所选用的防火装修材料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第一,装修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火灾防护的法律法规和材料的要求,保持空气流动质量,满足正常出入口,安全防护部件,各项设施装备操作安全的要求。

第二,装修材料使用必须符合环保检测的要求,无毒无害,可以达到防火、耐火的要求,墙面和地面装饰必须粘贴防火耐火证明标准的瓷砖,木材装潢必须符合防火A级标准,门窗必须满足A级标准。

第三,大型装修工程中使用的涂料类材料应用时,安装必须经过专业的质量把关,涂料材料的粘结力、透气性、耐焊接性、耐热性、耐水性和涂料不褪色等指标要全部达到安全标准。

第四,防火保温材料类,必须使用专业的节能材料,保温材料应用必须有专业工程设计,专业施工工程师验收监督。

第五,建筑内部安装防火设备,包括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管道、消防泵等。

总之,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必须根据国家规定,实施严格的防火设施,经过专业的质量把关,以保证安全,防止火灾发生。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GB50354-2005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GB50354-2005

实用标准文档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1 总则1.0.1为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质量符合防火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1.0.3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应按装修材料种类划分为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及其他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1.0.4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2.0.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简称装修施工)应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2.0.2装修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管理应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填写有关记录。

2.0.3装修施工前,应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

2.0.4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

核查、检验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2.0.5 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2.0.6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2.0.7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对各装修部位的施工过程作详细记录。

记录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

2.0.8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

装修施工过程中,当确需变更防火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

2.0.9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分阶段对所选用的防火装修材料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2020年防火规范条文解说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2020年防火规范条文解说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2020年防火规范条文解说1. 引言根据2020年最新发布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以及《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本文档对建筑内部装修设计中的防火规范条文进行详细解读,以指导建筑设计实践,确保建筑安全。

2. 规范条文解说2.1 总则- 2.1.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符合防火安全的基本要求,确保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 2.1.2装修材料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防火材料标准和规定,同时满足环保要求。

2.2 装修设计要求- 2.2.1装修设计应根据建筑的使用功能、人员密度、火灾风险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 2.2.2装修设计应合理布局,区分防火分区,确保火灾时人员疏散的安全通道畅通。

2.3 装修材料要求- 2.3.1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A级为不燃材料,B1级为难燃材料,B2级为可燃材料,B3级为易燃材料。

- 2.3.2重要区域如疏散通道、楼梯间、消防设施房间等,其装修材料应选用A级或B1级材料。

2.4 装修施工要求- 2.4.1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确保装修质量。

- 2.4.2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消防验收,确保装修工程符合防火规范要求。

2.5 装修维护要求- 2.5.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应定期进行维护检查,确保装修材料完好无损,防火功能不受影响。

- 2.5.2对于磨损、损坏的装修材料,应及时进行更换,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3. 结语本文档对2020年《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进行了详细解读,旨在为建筑设计师、施工单位以及相关部门提供明确的指导,共同确保建筑内部装修设计的防火安全,为建设安全、可靠、环保的建筑环境贡献力量。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WORD)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WORD)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28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54—2005,自2005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2.0.4、2.0.5、2.0.6、2.0.7、2.0.8、3.0.4、4.0.4、5.0.4、6.0.4、7.0.4、8.0.2、8.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五年四月十五日前言《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件“关于印发1999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由主编部门公安部消防局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的。

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总结了我国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及验收的实践经验,广泛开展了调研和试验论证,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过多次修改形成送审稿,并通过审查会审查。

根据审查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定稿。

本规范共分八章和四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其它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工程质量验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本规范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单位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北京市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陈景辉季广其朱春玲沈纹刘激扬卢国建邵韦平宋晓勇王春华邓建华沈奕辉周敏莉刘康目次1 总则 (1)2 基本规定 (2)3 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 (3)4 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4)5 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6)6 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8)7 其它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9)8 工程质量验收 (11)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2)附录B 装修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13)附录C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14)附录D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验收记录 (15)本规范用词说明 (16)附:条文说明 (16)1 总则1.0.1 为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质量符合防火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354-2005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354-2005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1总则1.0.1为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质量符合防火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1.0.3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应按装修材料种类划分为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及其他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1.0.4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2.0.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简称装修施工)应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2.0.2装修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管理应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填写有关记录。

2.0.3装修施工前,应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

2.0.4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

核查、检验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2.0.5 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2.0.6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2.0.7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对各装修部位的施工过程作详细记录。

记录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

2.0.8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

装修施工过程中,当确需变更防火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

2.0.9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分阶段对所选用的防火装修材料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54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54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28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54—2005,自2005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2.0.4、2.0.5、2.0.6、2.0.7、2.0.8、3.0.4、4.0.4、5.0.4、6.0.4、7.0.4、8.0.2、8.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五年四月十五日前言《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件“关于印发1999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由主编部门公安部消防局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的。

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总结了我国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及验收的实践经验,广泛开展了调研和试验论证,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过多次修改形成送审稿,并通过审查会审查。

根据审查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定稿。

本规范共分八章和四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其它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工程质量验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本规范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单位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北京市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陈景辉季广其朱春玲沈纹刘激扬卢国建邵韦平宋晓勇王春华邓建华沈奕辉周敏莉刘康目次1 总则 (1)2 基本规定 (2)3 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 (3)4 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4)5 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6)6 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8)7 其它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9)8 工程质量验收 (11)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2)附录B 装修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13)附录C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14)附录D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验收记录 (15)本规范用词说明 (16)附:条文说明 (16)总则1.0.1 为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质量符合防火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施工与验收的有关规定

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施工与验收的有关规定

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施工与验收的有关规定一、建筑内部防火施工的基本规定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应按装修材料的种类划分为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及其他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2、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简称装修施工)应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规定进行。

3、装修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管理应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规范要求填写有关记录。

4、装修施工前,应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

5、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检查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

核查、检验时,应按规范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6、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规范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7、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8、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对各装修部位的施工过程作详细记录。

记录表的格式应符合规范要求。

9、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

装修施工过程中,当确需变更防火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

10、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分阶段对所选用的防火装修材料按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对隐蔽工程的施工,应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进行抽样检验,现场进行阻燃处理、喷涂、安装作业的施工,应在相应的施工作业完成后进行抽样检验。

二、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1、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纺织织物可分为天然纤维织物和合成纤维织物。

2、纺织织物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燃烧性能、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行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对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进行见证取样检验:B1、B2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4、抽样检验的材料:现场阻燃处理后的纺织织物,每种取2m2检验燃烧性能;施工过程中受湿浸、燃烧性能可能受影响的纺织织物,每种取2m2检验燃烧性能。

【优质文档】《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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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1 B 1、B2级纺织织物;
2
现场对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
3.0.4 下列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
1 现场阻燃处理后的纺织织物,每种取 2m2检验燃烧性能;
2 施工过程中受湿浸、 燃烧性能可能受影响的纺织织物, 每 种取 2m2检验燃烧性能。
I 主控项目 3.0.5 纺织织物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隐蔽层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WORD格式 -- 可编辑
Ⅱ 一般项目 3.0.8 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过程中, 应保持施工区段的洁净; 现
场处理的纺织织物不应受污染。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3.0.9 阻燃处理后的纺织织物外观、颜色、手感等应无明显异常。 检验方法:观察。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或阻燃处理记录。 3.0.6 现场进行阻燃施工时,应检查阻燃剂的用量、适用范围、操
作方法。阻燃施工过程中,应使用计量合格的称量器具,并严格 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阻燃剂必须完全浸透织物纤维, 阻燃剂干含量应符合检验报告或说明书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3.0.7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的多层纺织织物,应逐层进行阻燃处理。
3 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
3.0.1 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纺织织物可分为天然纤维织物和合成
纤维织物。
3.0.2 纺织织物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纺织织物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
2 纺织织物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 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
报告;
3
现场对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
收记录。
.
4.0.6 木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前,表面不得涂刷油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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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 328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54—,自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 2.0.4、2.0.5、2.0.6、2.0.7、2.0.8、3.0.4、4.0.4、5.0.4、6.0.4、7.0.4、8.0.2、8.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五年四月十五日
前言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件“关于印发1999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由主编部门公安部消防局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的。

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总结了中国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及验收的实践经验,广泛开展了调研和试验论证,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
专家的意见,经过多次修改形成送审稿,并经过审查会审查。

根据审查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定稿。

本规范共分八章和四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其它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工程质量验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本规范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单位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
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
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北京市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陈景辉季广其朱春玲沈纹刘激扬卢国建邵韦平
宋晓勇王春华邓建华沈奕辉周敏莉刘康
目次
1 总则 (1)
2 基本规定 (2)
3 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 (3)
4 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4)
5 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6)
6 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8)
7 其它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9)
8 工程质量验收 (11)
附录 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2)
附录 B 装修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13)
附录 C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14)
附录D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验收记录 (15)
本规范用词说明 (16)
附:条文说明 (16)
1 总则
1.0.1 为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质量符合防火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1.0.3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应按装修材料种类划分为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及其它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1.0.4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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