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计算机网络诈骗犯罪刑法对策
论我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侦办难点及对策
论我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侦办难点及对策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在我国变得愈发猖獗。
这些犯罪分子利用网络技术,针对用户的个人信息实施诈骗活动,给社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然而,我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侦办却面临着一些难点。
本文将探讨这些难点,并提出应对策略。
一、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侦办难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特殊性使得侦办工作面临着以下难点:1. 跨地域作案:网络诈骗案件不受地域限制,犯罪分子往往隐匿身份,并利用虚拟身份进行作案。
犯罪分子和被害人之间可能并不在同一地区,跨地域的作案增加了侦办工作的难度。
2. 技术手段复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利用先进的技术进行诈骗,常常使用专业编程进行攻击,掩盖犯罪行为的痕迹。
这使得侦查人员在获取证据时面临技术手段复杂、技术含量高的困境。
3. 隐匿身份:犯罪分子在网络上使用虚假身份进行作案,使得侦办工作难以获得真实的行为人信息。
犯罪分子常常通过盗用他人身份信息或使用匿名网络服务隐藏真实身份,侦查机关难以确定准确的追查目标。
二、对策探讨针对我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侦办难点,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对策:1. 配置专业化侦查团队:成立专业化的侦查团队,包括网络技术人员、警察和法律专家等相关专业人员。
他们应具备深厚的技术功底、法律素养和侦查经验,以提高侦办效率。
2. 加强跨地区合作:网络诈骗案件常常涉及多个地区,需要加强跨地区的协作与信息共享。
构建完善的案件协作机制,提高不同地区执法单位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3. 完善技术手段: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技术手段研究,提升侦查人员的技术水平。
建立专门的实验室,开展技术攻防演练,研究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4. 提高法律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的惩治力度。
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提高惩罚力度,对被判定为犯罪的个人和组织进行追究责任。
5. 强化公众教育:加强对公众的网络安全教育和警示,提高公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论网络诈骗犯罪及其预防对策
论网络诈骗犯罪及其预防对策
网络诈骗犯罪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社交网络等手段进行欺骗,从而非法获取被害人的财产、账户密码等信息的行为。
该犯罪具有
时效性强、难以追溯、风险高等特点,极大地危害了公民的财产安
全和个人隐私。
预防网络诈骗犯罪的策略主要有以下几点:
1. 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
公民应当尽可能提高对网络诈骗的认知,并落实好基本的网络安全措施,如使用独立密码、不泄露个人
资料等。
2. 强化互联网平台监管。
互联网平台方应当对用户实名认证、
发布的信息的审核、相关行为的监管等加强管理,建立预防欺诈的
机制。
3. 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网络诈骗犯罪。
国家应加大对网络诈骗
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高相关部门的技术能力和反欺诈技术应用水平,加强合作打击跨境网络诈骗犯罪。
4.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
国家应扎实推进相关法律
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以规范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严惩犯罪分子,
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预防网络诈骗犯罪需要加强公民的安全意识、平台
方的监管、有关部门的打击力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
等多方面措施。
只有全面落实各项措施,才能从根源上减少网络诈
骗犯罪的发生。
计算机网络犯罪及对策论文
计算机网络犯罪及对策论文计算机网络犯罪及对策论文计算机网络犯罪及对策论文【1】摘要:在当前计算机网络犯罪日益智能化、隐蔽性强以及成本低和社会危害性大的特点,决定了必须加强对其的打击力度。
文章从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成因和对策两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旨在与同行进行业务之间的交流,以更好地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净化计算机网络环境和社会风气,从而更好地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为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
关键词:计算机网络犯罪;原因;对策针对当前计算机网络犯罪日益智能化、隐蔽性强以及成本低和社会危害性大的特点,尤其是其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性,必须对其形成的原因进行针对性的分析,才能更好地采取对策,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
1 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成因为了更好的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净化网络环境,维护公平正义。
作为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分析和总结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成因,才能更好地采取相应的对策加强对其的打击。
计算机网络犯罪之所以屡屡得手,主要是因为以下几个原因:一是网络安全管理人员过分依赖高新技术,加上其自身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的不足,导致很多网络犯罪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的制止。
二是计算机网络具有较强的开放性,为一些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犯罪分子也从传统的现实作案转移到计算机网络作案中来,将犯罪分子个体力量扩展的同时导致国家和政府力量被削弱,缺乏有效的方式对其进行震慑而引发网络犯罪;三是计算机网络防范技术水平有限,很多运行的网站存在大量的安全漏洞,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而引发网络犯罪;四是网络犯罪的隐蔽性和成本低加剧了犯罪侦破的难度而使得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
2 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特征2.1 犯罪主体的多样性以前,计算机犯罪、网络犯罪属于所谓的“白领犯罪”,是少数计算机专家的专利,有人甚至把罪犯称之为“天才”。
然而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各种职业、年龄、身份的人都可能实施犯罪,这是由网络较差的可控性决定的。
2.2 犯罪手段的复杂多样性和先进性科技迅猛发展使得犯罪手段也随之水涨船高,犯罪人总是比大众能更早、更快地掌握更先进的技术去实施犯罪。
网络犯罪法律对策
网络犯罪法律对策在当今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时代,网络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网络的便捷与普及也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网络犯罪层出不穷,给社会安全带来严峻挑战。
针对这一现象,加强和完善网络犯罪的法律对策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明确网络犯罪的法律界定是基础。
当前许多国家和地区已将网络犯罪纳入刑法范畴,明确了网络诈骗、侵犯知识产权、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通过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为打击网络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
接下来,提升网络犯罪侦查能力是关键。
由于网络犯罪往往具有跨地域性、隐蔽性强等特点,传统的侦查手段难以奏效。
因此,需要加大对网络警察的专业培训,更新高科技侦查设备,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网络犯罪活动。
此外,加强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样重要。
通过多渠道宣传网络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对网络犯罪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只有让每一个网民都成为网络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才能从根本上减少网络犯罪的发生。
法律的完善和更新也是应对网络犯罪的重要策略。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犯罪的手段也在不断翻新。
因此,相关法律法规也需要不断更新,以适应新的犯罪形式和技术手段,确保法律的适用性和时效性。
最后,加大法律惩处力度对于预防和减少网络犯罪至关重要。
通过提高犯罪成本,比如增加罚金、延长刑期等方式,可以起到震慑潜在犯罪分子的作用。
同时,对于一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网络犯罪行为,应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展示法律的威严和公正。
综上所述,面对日益猖獗的网络犯罪,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法律对策进行应对。
通过完善立法、增强执法能力、加强国际合作、推广网络安全教育以及严格法律惩处等措施,形成全方位的网络犯罪防治体系。
只有这样,才能在数字化时代保护好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安全稳定。
当前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现状及其遏制对策
当前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现状及其遏制对策当前计算机网络犯罪已经成为全球性的问题,不仅给个人用户和企业带来了财产和隐私损失,还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安全威胁。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国政府、法律机构以及企业和个人用户都采取了一系列的遏制对策。
1. 高发性:当前计算机网络犯罪活动呈现出高发性的趋势,犯罪手法日益隐蔽,攻击手段日益复杂,给网络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
2. 攻击目标广泛:计算机网络犯罪活动攻击目标广泛,不仅针对个人用户的隐私和财产进行攻击,也针对企业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进行攻击,甚至直接针对国家的关键基础设施进行攻击。
3. 组织化程度高:计算机网络犯罪已经从个体行为发展为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活动,形成了一个庞大的黑色产业链,包括黑客团伙、黑客工具开发者、黑客市场等。
1. 政府和法律机构的角色(1)加强立法:各国政府应加强立法工作,制定出针对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法律法规,明确犯罪行为的界定和惩治手段,强化法律的制约和惩罚力度。
(2)加强执法:各国法律机构应加强对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执法力度,建立专门的网络安全执法部门,完善执法机制和流程,提高对网络犯罪的打击效果。
(3)加强国际合作:计算机网络犯罪具有跨国性和匿名性的特点,各国政府应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网络犯罪活动,分享情报和技术,建立网络安全的国际规范和机制。
(1)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企业和机构应加强网络安全的防护意识,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网络系统的维护和监控,及时发现和阻止网络攻击,降低网络犯罪造成的损失。
(2)提高员工意识:企业和机构应加强员工网络安全意识的培训和教育,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网络安全知识普及,使员工成为网络犯罪的防线。
(3)加强技术防护:企业和机构应加强对网络系统的技术防护,包括建立安全的网络架构、采用安全的网络设备和技术手段,加强对系统的漏洞和威胁的监测和防范。
3. 个人用户的角色(1)加强网络安全意识:个人用户应加强网络安全意识的培养,了解网络犯罪的常见手法和防范措施,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不点击来路不明的链接,不下载未经认证的软件。
浅谈网络犯罪及其刑法规制
浅谈网络犯罪及其刑法规制网络犯罪是指利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网络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当前,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犯罪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已成为全球性威胁。
网络犯罪的种类繁多,如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网络色情、网络暴力等,给人们的生产、工作、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和危害。
针对网络犯罪的威胁和危害,我国逐步完善网络犯罪方面的刑法规定。
目前,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网络犯罪包括多种类型,如利用计算机破坏信息系统罪、网络侵入罪、网络诈骗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罪等。
这些罪名罚则渐趋完善,更加具有实践意义。
对于网络犯罪行为的处罚,主要是采用刑事手段予以打击。
针对网络犯罪,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要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
在不断进步的网络技术面前,我们对于网络犯罪的危害认识还远不够充分。
为了防止自己遭受网络犯罪的侵害,我们要时刻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不泄露密码等重要信息,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
其次,要加强监管。
政府、企业、社会各方应当不断完善网络监管机制,遏制网络犯罪的发生。
比如加强对于网络交易的监管、打击非法网络贷款、对于儿童色情进行严格打击等。
最后,要加强法律的规制。
制定严格的网络犯罪法律,给犯罪分子通报清晰的警示信息,并给予他们应有的惩罚。
同时,也要在实际操作中加大力度,对于网络犯罪行为展开全面、深入的打击。
在打击网络犯罪方面,我国放弃了许多传统的刑事打击方式,例如限制自由、间谍罪等,而采取了更多的技术手段,例如网络追踪、协同作战、加密解密技术等。
这不仅能够加强技术支持,提高打击效率,同时也为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公民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综上所述,网络犯罪已成为了全球性威胁,应当引起全社会广泛的重视。
只有通过加强监管、提高法律的规制、增强人们的安全意识等多种手段,才能有效减少网络犯罪的发生率,保障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发展。
刑法中的网络犯罪 理解与应对
刑法中的网络犯罪理解与应对刑法中的网络犯罪理解与应对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犯罪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威胁。
网络犯罪指的是利用计算机网络和互联网进行的犯罪行为,包括网络盗窃、网络欺诈、网络侵犯个人隐私等行为。
在刑法中,网络犯罪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犯罪类别。
本文将从理解网络犯罪的背景和特点、网络犯罪的种类以及应对网络犯罪的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网络犯罪的背景和特点网络犯罪的出现与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密切相关。
互联网的普及使得信息的获取与传播变得更加方便和迅速,然而,同时也给了犯罪分子更多的机会。
网络犯罪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1. 匿名性:网络世界的虚拟性使得犯罪分子可以隐匿身份,很难被追踪和定罪。
2. 跨地域性:网络犯罪可以无视地域的限制,犯罪分子可以通过互联网在不同地方进行犯罪活动。
3. 高效性:网络犯罪可以迅速传播,给受害者造成巨大的损失,同时也很难立即阻止和追捕。
二、网络犯罪的种类网络犯罪的种类繁多,下面列举几种典型的网络犯罪:1. 网络盗窃:指的是利用计算机网络非法获取他人的财产信息或者账户密码,然后进行非法操作获取利益。
2. 网络欺诈:包括虚假交易、网络传销、网络诈骗等形式,通过网络进行虚假宣传和欺骗他人。
3. 网络侵犯个人隐私:指的是在网络空间中非法获取、泄露他人的个人隐私信息,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4. 网络色情:包括发布、传播和贩卖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侵犯社会公众的道德底线。
5. 网络谣言:指的是在互联网上传播不实的信息,制造社会恐慌和混乱。
三、应对网络犯罪的措施为了应对日益严峻的网络犯罪形势,国家和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遏制网络犯罪的发生和传播:1. 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国家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明确网络犯罪的定义、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以便对网络犯罪进行打击。
2. 加强警方和执法机构的能力建设:提高公安机关和执法机构对网络犯罪的侦查和打击能力,增加对网络犯罪的投入力度。
网络诈骗案件分析及防范对策
网络诈骗案件分析及防范对策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发展,网络犯罪也越来越猖狂。
网络诈骗现已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犯罪行为,无巨大的区域或规模之分,早已成为人们不能忽视的问题。
而如何防范网络诈骗,保障个人身份和财产安全,也成为了现代社会的重要课题。
本文将从网络诈骗案件的表现、类型及案例剖析入手,探讨网络诈骗案件防范对策。
一、网络诈骗案件的表现网络诈骗犯罪最初的目的是通过虚假信息进行欺骗,以此牟取非法利益。
而在现今,网络诈骗已不仅仅是简单的骗财,而是如同传统犯罪行为一样多种多样。
其表现形式如下:1. 虚假兼职招聘、发财广告;2. 假扮公安人员、工商人员等进行电话或网络骚扰;3. 上门推销、兜售保健品等产品,故意编造虚假宣传;4. 发送电子邮件或短信诈骗,假装亲戚病危、欠债催款等;5. 通过网络购物等行为,伪造商品或不发货而行骗。
二、网络诈骗犯罪的类型根据我国法律,网络诈骗可分为三种类型:1. 主观欺骗方式。
这种方式是利用网络虚假宣传,诱骗被害人购买假冒伪劣商品或提供虚假服务,并通过此方式获取非法利益。
2. 技术手段欺骗方式。
这种方式是利用技术手段实现欺骗,如黑客攻击、网络盗窃、虚假网站等。
3. 社交网络欺骗方式。
这种方式主要是在社交网络上建立虚假身份,以模仿真实人物进行诈骗。
三、案例剖析针对网络诈骗,警方也跨出了许多有效的防范措施,如打拐打黑、各种反诈骗技巧等。
以下为几个棘手的网络诈骗案例:1. “朝阳群众22万被骗案”受骗的那位“朝阳群众”使用一家私人贷款公司的服务,贷款成功后,对方称需要购买保险。
之后,该公司以担保的形式借款人的身份骗取了受害人22万元。
2. “假抖音APP骗局案”一名姓林的网友在微信群中加入了一个名为“抖音大家”的聊天群,群主在其中发布了下载“抖音VIP版”获得经验值、送现金红包的信息。
然而,一旦用户在管理人员借助一个软件清除手机垃圾文件后,用微信或支付宝向群主提现,家伙就单方撤入了清明。
论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侦查难点及对策
论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侦查难点及对策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日益猖獗,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带来了严重威胁。
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具有手段多样、技术含量高、隐蔽性强等特点,给侦查工作带来了诸多难点。
本文旨在探讨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侦查难点,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侦查难点(一)犯罪手段智能化、多样化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复杂的作案手法,不断翻新诈骗方式。
例如,通过伪基站发送虚假短信、利用网络漏洞窃取个人信息、制作高仿网站进行钓鱼诈骗等。
这些手段使得诈骗行为更加难以察觉和防范,也增加了侦查的难度。
(二)犯罪主体跨国化、组织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往往呈现出跨国作案的特点,犯罪分子在不同国家和地区设立窝点,通过网络远程实施诈骗。
同时,犯罪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包括策划、技术支持、话务、洗钱等多个环节,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犯罪产业链。
这使得侦查工作需要跨越国界和地区,涉及多个司法管辖区,协调难度大。
(三)电子证据获取与固定困难在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大量的证据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如网络聊天记录、转账记录、IP 地址等。
这些电子证据容易被篡改、删除或销毁,而且获取和固定需要专业的技术手段和设备。
此外,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开放性,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也难以认定,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挑战。
(四)资金流向复杂,追赃挽损难度大犯罪分子通常会通过多个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快速转移诈骗资金,使得资金流向错综复杂。
而且,他们还会利用地下钱庄、虚拟货币等方式进行洗钱,进一步增加了资金追查的难度。
很多时候,即使案件侦破,被骗资金也难以全部追回,给受害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五)受害人防范意识薄弱部分受害人对电信网络诈骗缺乏足够的认识和警惕性,容易轻信犯罪分子的谎言,在未核实对方身份和信息的情况下就轻易转账汇款。
还有一些受害人在遭遇诈骗后,不能及时报案或提供准确的信息,导致侦查工作失去最佳时机。
浅谈网络犯罪及其刑法规制
浅谈网络犯罪及其刑法规制网络犯罪是指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手段实施的犯罪行为,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犯罪也成为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网络犯罪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网络诈骗、网络侵权、网络色情、网络欺诈等等。
这些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危害,因此必须加强对网络犯罪的刑法规制,依法打击网络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网络犯罪的形式与特点网络犯罪的形式多种多样,其中网络诈骗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形式。
通过虚假宣传或者网上交易欺骗他人,获取非法利益。
网络侵权也是一种常见的网络犯罪形式,包括侵犯知识产权、恶意软件传播、网络黑产等行为。
网络色情、网络欺诈、网络暴力等犯罪行为也层出不穷。
网络犯罪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便捷快速。
网络犯罪不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犯罪分子可以轻易地跨越地域界限,进行犯罪活动。
第二,隐蔽性强。
网络犯罪可以匿名进行,难以被发现和抓获。
受害者范围广。
网络犯罪可以一次性对多人实施,造成的危害范围较广。
第四,经济损失大。
网络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往往十分巨大,给受害者带来沉重的打击。
刑法规制网络犯罪的主要内容面对网络犯罪严峻的形势,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网络犯罪进行规制。
刑法作为惩治犯罪的基本法律,对网络犯罪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行为的刑事责任,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刑事责任,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的刑事责任等等。
这些规定有力地打击了网络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
我国还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络犯罪进行了全面的规制。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对网络犯罪进行了具体的规定,规范了网络犯罪行为,并制定了惩治措施。
加强打击网络犯罪的措施要惩治和打击网络犯罪,除了法律法规的完善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打击措施。
要加强对网络犯罪的监测和侦查。
浅谈网络犯罪及其刑法规制
浅谈网络犯罪及其刑法规制网络犯罪是指利用互联网、电子设备等现代通信技术手段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随着互联网的广泛普及和应用,网络犯罪日益增多,其对社会和个人造成的危害也越来越严重。
为了有效打击网络犯罪,各国都出台了相应的刑法规制,以保护网络空间的安全和公平。
本文将就网络犯罪及其刑法规制进行浅谈。
网络犯罪的种类和特点网络犯罪的种类繁多,主要包括网络诈骗、网络侵权、网络赌博、网络色情、网络谣言、网络盗窃、网络敲诈等。
这些犯罪行为大多以利用互联网传播信息或进行交易为手段,具有隐蔽性、跨境性、匿名性和传播速度快等特点,给司法机关的打击和侦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而且,一些网络犯罪分子常常利用技术手段来规避打击,导致打击难度加大,给处理带来很大的挑战。
网络犯罪的危害网络犯罪给社会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网络犯罪直接损害了公民合法权益,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网络犯罪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
网络犯罪还破坏了网络空间的健康环境,侵害了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危害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打击网络犯罪,保护网络空间的安全和公平,已成为全球各国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网络犯罪的刑法规制为了有效打击网络犯罪,各国都出台了相应的刑法规制。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多项打击网络犯罪的相关罪名,包括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网络诈骗罪等,对网络犯罪行为予以了严厉惩处。
我国还出台了《网络安全法》,对网络犯罪的预防和打击提出了更加全面和严格的要求,为打击网络犯罪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依据。
除了单纯依靠刑事法律手段惩治网络犯罪,我国还在打击网络犯罪方面采取了多种综合手段,包括完善网络安全技术、加强网络监管、加强国际合作等。
这些措施的实施大大增强了对网络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保护网络空间的安全和公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国际上,各国也加大了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
刑法与民法对于网络诈骗与电信诈骗的打击与保护
刑法与民法对于网络诈骗与电信诈骗的打击与保护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诈骗与电信诈骗现象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诸多的困扰与危害。
为了维护社会的秩序与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国不断完善刑法与民法对网络诈骗与电信诈骗的打击与保护力度。
本文将就刑法与民法在打击网络诈骗与电信诈骗方面的相关规定进行探讨。
一、刑法对网络诈骗与电信诈骗的打击刑法是国家最主要的刑事法律,对于各类犯罪行为给予了明确的惩处标准与程序规定。
在网络诈骗与电信诈骗方面,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相应的罪名与刑罚。
首先,对于网络诈骗的打击,我国刑法中明确将其定为“诈骗罪”。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的真相,欺骗他人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就明确了对于各类利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欺骗他人财物的网络诈骗行为进行打击与惩处,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
此外,我国刑法还针对网络诈骗涉及数据破坏、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设定了特定的刑罚与处罚措施。
其次,在电信诈骗方面,我国刑法也有明确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者其他欺骗手段,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一规定明确了对于利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者其他欺骗手段,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进行打击与惩处。
这些规定不仅遏制了电信诈骗的蔓延,也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
二、民法对网络诈骗与电信诈骗的保护刑法的打击力度虽然严厉,但仅有刑法的惩处还不足以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因此,在网络诈骗与电信诈骗方面,我们还需要依靠民事法律手段进行进一步的保护。
浅谈网络犯罪及其刑法规制
浅谈网络犯罪及其刑法规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犯罪也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趋势。
网络犯罪包括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网络入侵、网络盗窃等多种形式,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本文将从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影响和危害、刑法规制等方面进行探讨。
网络犯罪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非法活动,它不仅涉及到网络技术,还包括法律、社会心理学等多个领域。
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比如盗窃他人信息、散布虚假信息、制造病毒攻击等。
现代社会已经日益依赖于互联网的使用,而网络犯罪对社会的影响和危害也越来越严重。
比如入侵他人电脑后窃取个人信息,诈骗个人财产,影响个人社会信用等。
同时,网络犯罪还可能会波及到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领域,其危害不可小视。
为了规范网络犯罪行为,我国法律已经对其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制。
首先,我国刑法对涉及网络犯罪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
例如,在《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就规定了非法获取或控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是非法的。
《刑法》还明确规定了涉及到网络诈骗、虚假广告和计算机污染等犯罪行为。
其次,我国相关部门也加强了网络安全的管理和监控。
比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机关等对网络犯罪进行了打击和惩罚。
同时,也鼓励互联网企业加强自身的技术和管理能力,不断优化网络安全体系,建立完善的网络管理制度。
然而,网络犯罪的追踪和打击仍然存在挑战。
一方面,网络犯罪通常涉及到多个国家和地区,界限不清晰,难以进行调查和打击;另一方面,网络犯罪的手段多样,针对性强,一旦发生,危害很大。
对此,应当采取综合手段来加以规制,比如制定相关法律、提高网络监管能力、束缚相关罪犯等。
总的来说,网络犯罪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它对个人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危害。
为了遏制网络犯罪的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精神支持。
网络诈骗论文论网络诈骗犯罪的法律规制
网络诈骗论文论网络诈骗犯罪的法律规制网络诈骗犯罪的法律规制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网络诈骗犯罪也日渐猖獗。
网络诈骗指的是利用互联网虚拟世界进行的各种非法手段,以欺骗、诱导等方式获取他人财产的行为。
网络诈骗犯罪的威胁不仅涉及到个人和企业的财产安全,还对社会秩序和经济稳定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有效打击网络诈骗犯罪行为,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制,并加大力度进行执法。
一、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与类型网络诈骗犯罪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点:1. 虚拟性:网络诈骗犯罪是在虚拟世界中进行的,犯罪嫌疑人常常隐匿在互联网的幕后,在网络上进行欺骗行为。
2. 全球性:网络诈骗犯罪不受地域限制,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互联网跨越国界作案。
3. 匿名性: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使用假名、隐藏IP地址等手段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
4. 快速性:网络诈骗犯罪的传播速度极快,诈骗者可以在短时间内广泛散布欺诈信息。
5. 高度技术化:网络诈骗犯罪利用了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安全漏洞,使得受害人防范和追回被骗财产更加困难。
根据犯罪手段和目的不同,网络诈骗犯罪可以分为伪冒诈骗、电信诈骗、网络偷盗、网络赌博等几大类。
伪冒诈骗是指冒用他人身份或机构名称,以获取受害人信任并获取其财产的行为。
例如,冒用银行客服电话欺骗受害人提供个人账户信息。
电信诈骗是指通过电话、短信等通信方式进行诈骗。
例如,假冒公检法机构电话,以涉案罚款、罚金等为由,让受害人汇款至指定账户。
网络偷盗是指利用网络技术窃取受害人的个人隐私信息或财务信息,并进行非法盗取财产。
例如,黑客通过网络攻击获取受害人的银行账户密码,然后进行转账。
网络赌博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非法赌博活动,以非法牟利为目的。
例如,利用网络赌博网站组织违法赌博活动。
二、打击网络诈骗的法律规制为了有效打击网络诈骗犯罪,各国采取了一系列法律措施,加大对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
1.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各国均制定了《刑法》或相关条例来针对网络诈骗犯罪行为进行规制。
网络犯罪常见类型与法律应对
网络犯罪常见类型与法律应对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犯罪日益猖獗。
这些网络犯罪给社会秩序和人民的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为了有效打击网络犯罪,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就网络犯罪的常见类型以及法律对其的应对进行探讨,以期给人们提供一些有关网络犯罪的基本认识和法律应对的参考。
一、网络诈骗网络诈骗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网络诈骗手段繁多,常见的有虚假购物诈骗、非法集资诈骗、网络兼职诈骗等。
为了打击这些网络诈骗行为,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并加大了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
同时,公安机关通过加强技术手段和信息共享,提高了犯罪侦办的效率。
二、网络侵犯个人隐私随着个人信息的数字化传输和存储,网络上的个人隐私泄露问题逐渐凸显。
网络侵犯个人隐私行为包括个人信息泄露、网络监控等。
为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了网络运营者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并依法打击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
三、网络版权侵权网络版权侵权是指在互联网上未经版权人许可对作品进行复制、传播、展示、演出等侵犯版权的行为。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侵权行为层出不穷。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了网络版权保护的具体措施,并通过司法机关依法打击网络版权侵权行为。
四、网络暴力与网络欺凌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暴力和网络欺凌现象时有发生。
网络暴力包括网络谩骂、网络谣言、网络诽谤等;网络欺凌主要指未成年人之间通过网络进行的欺凌行为。
针对网络暴力和网络欺凌,我国特别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对网络暴力和网络欺凌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规范和有效的打击措施。
五、网络侵入与网络攻击网络侵入和网络攻击是指利用计算机系统漏洞或恶意软件入侵他人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破坏、窃取或控制等行为。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了网络安全的基本原则和安全保护的责任主体。
网络犯罪的刑法应对
网络犯罪的刑法应对
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犯罪也日益猖狂,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网络犯罪的刑法规定,加强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和惩治。
首先,网络犯罪分为多种类型,如网络盗窃、网络诈骗、网络攻击、网络淫秽和传播病毒等,针对不同的犯罪行为,刑法也有相应的规定。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以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为目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非法占用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为目的,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其次,对于网络犯罪的主体,刑法也有明确的规定。
无论是个人还是团伙,只要违反了网络安全法、刑法等法律规定,其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实施网络攻击、破坏、入侵、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网络设备、非法查泄、篡改、破坏计算机数据或者网络空间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应对网络犯罪既要依靠法律手段,还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
在打击网络犯罪的同时,要发展和完善互联网监管体系,加强密码保护、网络安全检测等技术手段的研究和应用,确保网络空间的安全和稳定。
总之,网络犯罪的刑法应对具有针对性、迅速响应和有效惩戒的特点。
只有高度重视和积极应对网络犯罪问题,才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安全稳定。
网络诈骗认识网络诈骗的法律风险和打击方式
网络诈骗认识网络诈骗的法律风险和打击方式网络诈骗:认识网络诈骗的法律风险和打击方式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普及,网络诈骗问题也日益严重,给人们的资产和个人信息安全带来了威胁。
为了保护自身权益和减少网络诈骗的风险,我们有必要加强对网络诈骗的认识,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和打击方式。
一、认识网络诈骗网络诈骗是指利用网络进行欺骗行为的犯罪行为,通过虚假的信息、欺骗的手段骗取他人的财产、个人信息等,给受害人带来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
常见的网络诈骗类型包括虚假购物、网络赌博、假冒银行、假冒客服等。
针对网络诈骗行为,我们应该保持警惕,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遇到可疑情况时,应立即终止交易或与相关机构确认真伪,以防止被骗。
同时,积极学习和了解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和特点,以便更好地辨别和应对。
二、网络诈骗的法律风险参与网络诈骗不仅道德败坏,也涉及法律风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网络诈骗属于犯罪行为,涉及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网络诈骗行为可能涉及盗窃罪、诈骗罪等犯罪,依法可追究刑事责任,处以刑罚。
2. 民事责任:网络诈骗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的,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追偿损失。
3. 行政责任:根据《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网络诈骗行为违反网络安全相关规定,涉及的行政责任可以由相关执法机构依法处理。
明确以上法律风险,可以让广大网民明白网络诈骗行为的严重性,并从法律角度重视网络诈骗问题。
三、打击网络诈骗的方式为了有效打击网络诈骗行为,保护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各界共同努力,采取了一系列打击措施:1. 增强执法力度:公安机关和相关执法部门加强对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通过专项行动、侦查网络犯罪团伙等方式,积极打击网络诈骗。
2.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制定,针对网络诈骗行为进行明确规定,为打击网络诈骗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3. 增加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加强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网络诈骗的认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
现代科学技术异化的刑法反动——论计算机网络诈骗犯罪刑法对策(一)
现代科学技术异化的刑法反动——论计算机网络诈骗犯罪刑法对策(一)【摘要】在计算机网络技术日趋成熟的今日,国际互联网的日益推进和迅猛发展,为全人类建构起一个快捷、便利的虚拟世界,依托于网络的发展,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生活正经历一场史无前例的变革,但由于网络经济的安全保护和法律保障体系存在严重缺漏,使得网络经济领域成为犯罪滋生的温床,其中利用计算机实施网络诈骗的犯罪尤为严重。
形形色色的网络犯罪给这场变革提出了全方位、不容忽视的挑战。
本文针对计算机网络,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犯罪的新特征,种类,犯罪构成,未完成形态及危害结果等方面立足于刑法学的立场,提出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计算机网络诈骗诈骗犯罪网络诈骗犯罪未来的世界,将是网络化的世界;未来的中国,也将是网络化的中国。
然而,当人们为进入数字化生存而欢呼的同时,也日益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威胁正向我们逼近——这就是利用计算机所实施的网络犯罪。
因此,有必要对这一问题加以探索。
一、计算机网络诈骗犯罪的概述所谓计算机网络,就是两台以上的计算机以直接或者通过电话线的方式连接起来,以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的系统。
计算机网络诈骗罪,就是普通的诈骗罪在这个虚拟世界中的变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计算机通过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计算机网络诈骗犯罪的种类由于计算机网络诈骗犯罪可以不亲临现场的间接性特点,表现出形式多样的不同于传统诈骗罪的计算机网络诈骗犯罪。
1.利用网上拍卖实施的诈骗犯罪计算机网络诈骗犯罪中发生最多的是网络拍卖诈骗,受害人大多是付款后或收不到商品或收到的商品不如卖主所承诺的那样值钱,或者干脆一文不值。
2.利用Modem拨叫国际长途的诈骗犯罪犯罪行为人诱使上网者下载一个“浏览工具”或者“拨号器”,以便免费登陆成人网站。
而所谓“拨号器”就会悄悄切断Modem的当前连接,转而通过拨通一个国际长途号码连接上互联网。
这样,用户会在不知不觉中损失一大笔电话费。
网络犯罪的刑法应对
网络犯罪的刑法应对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犯罪也日益增多,对于网络犯罪的刑法应对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网络犯罪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互联网等计算机信息技术进行的犯罪活动,它具有逃避查处、便捷性强、无时间和空间限制等特点,给社会和个人的财产、精神和尊严都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因此,制定和完善网络犯罪的刑法应对,对于维护网络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一、制定法律法规针对网络犯罪的刑法应对,首先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国已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其中专门规定了对网络犯罪的制裁措施。
该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活动,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针对一些常见的网络犯罪,如网络诈骗、网络侵犯个人隐私等,也制定了相应的惩罚规定。
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明确了网络犯罪的犯罪性质和危害,为预防和惩治网络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加强司法实践除了法律法规的制定,加强司法实践也是网络犯罪的刑法应对的重要措施之一。
对于已经发生的网络犯罪案件,要加强对其的打击和惩罚,维护社会正义和公正。
同时,对于涉及网络犯罪的案件,也需要加强司法机关的信息化建设,掌握和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有效打击和打破网络犯罪的团伙和网络。
加强司法实践,可为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宝贵的经验和数据支持。
三、促进国际合作网络犯罪的特点在于无界限、跨国界,因此加强国际合作也是网络犯罪的刑法应对的重要环节。
我国已经加入了联合国反恐、禁毒公约等国际公约,也与一些国家签署了治理网络安全的谅解备忘录和协议,共同打击网络犯罪。
在国际合作上,需要强化信息交流与共享,增强合作成效和效率,共同制定和完善网络治理的国际规则和机制,遏制和制止网络犯罪的跨境传播和威胁。
总之,针对网络犯罪的刑法应对需要统筹多方面的力量,不仅要做好网络犯罪预防和感知,还要加强法律法规制定、司法实践和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工作,打好网络犯罪的防线和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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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计算机网络诈骗犯罪刑法对策吴思博周丽君在计算机网络技术日趋成熟的今日,国际互联网的日益推进和迅猛发展,为全人类建构起一个快捷、便利的虚拟世界,依托于网络的发展,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生活正经历一场史无前例的变革,但由于网络经济的安全保护和法律保障体系存在严重缺漏,使得网络经济领域成为犯罪滋生的温床,其中利用计算机实施网络诈骗的犯罪尤为严重。
形形色色的网络犯罪给这场变革提出了全方位、不容忽视的挑战。
本文针对计算机网络,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犯罪的新特征,种类,犯罪构成,未完成形态及危害结果等方面立足于刑法学的立场,提出自己的观点。
未来的世界,将是网络化的世界;未来的中国,也将是网络化的中国。
然而,当人们为进入数字化生存而欢呼的同时,也日益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威胁正向我们逼近——这就是利用计算机所实施的网络犯罪。
因此,有必要对这一问题加以探索。
一、计算机网络诈骗犯罪的概述所谓计算机网络,就是两台以上的计算机以直接或者通过电话线的方式连接起来,以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的系统。
计算机网络诈骗罪,就是普通的诈骗罪在这个虚拟世界中的变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计算机通过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计算机网络诈骗犯罪的种类由于计算机网络诈骗犯罪可以不亲临现场的间接性特点,表现出形式多样的不同于传统诈骗罪的计算机网络诈骗犯罪。
1. 利用网上拍卖实施的诈骗犯罪计算机网络诈骗犯罪中发生最多的是网络拍卖诈骗,受害人大多是付款后或收不到商品或收到的商品不如卖主所承诺的那样值钱,或者干脆一文不值。
2. 利用Modem拨叫国际长途的诈骗犯罪犯罪行为人诱使上网者下载一个“浏览工具”或者“拨号器”,以便免费登陆成人网站。
而所谓“拨号器”就会悄悄切断Modem的当前连接,转而通过拨通一个国际长途号码连接上互联网。
这样,用户会在不知不觉中损失一大笔电话费。
3. 利用互联网骗取信用卡的诈骗犯罪网络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指通过计算机系统,利用可网上支付信用卡的功能、特性,出于诈骗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获取经济利益,故意实施诈骗行为导致他人财产损失的行为。
这类犯罪与一般诈骗的主要差别在于它利用了计算机、网络和可网上支付信用卡的特性、功能,犯罪方法与传统犯罪迥然不同,新犯罪形式多种多样、层出不穷。
网络信用卡诈骗的危害最严重带来的新的法律问题最多。
4. 利用互联网提供特许权的诈骗犯罪犯罪行为人在向投资者提供经营特许权时,有意隐瞒相关情况进行诈骗。
通常以其中商业机会和特许产品展览做诱饵。
譬如说,有的提出低价出售数以百万计的电子邮件地址名单,而有的则提供收信人的代理服务器号码,但实际中:提供代理服务器的号码是违反网络规定的,而所谓的电子邮件地址不是失效的就是错误的。
5. 利用互联网进行多层次销售和传销的诈骗犯罪诈骗的手段是多种多样,五花八门,有的利用网络电话兜售一些非法或欺骗性的投资产品;有的则把定价过高的为房地产提供保证底风险债券作为风险普通的一般债券来推销;也有的在网络上刊登启事要求应征者花大笔的钱买回某种生产资料,生产出商品后,公司负责回收,却又以“质量不达标”等这样那样的理由拒绝回收,从而使许多投资者损失惨重。
而所谓的多层次销售一般宣称“你可以通过自己以及你所发展的下线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来赚钱”。
其实商品或服务不过买给了和你一样的销售者。
那么,你通过什么来赚钱呢?6.利用互联网提供的旅游休假以及医疗保健商品及服务的诈骗犯罪犯罪行为人宣称“你可以参加一次豪华旅游,并提供许多打折的附加服务”。
实际上这全是谎言,就算成行的话,你也得因为那些“附加服务”损失不少钱。
而所谓“一般药店没有的东西,可以包治百病”的医疗保健商品。
你相信吗?不过对于那些身患绝症,生命垂危的人就不一样,他们可能会相信的,哪怕一点点希望。
但这不过是一个骗钱的老把戏而已。
除以上几种网络诈骗犯罪外,还有里用互联网进行的中大奖诈骗犯罪,以及利用互联网提供商业机会,投资的诈骗活动。
针对网络诈骗的种种方法,类型,网络诈骗就有了自己的一些新的特点。
(二)、计算机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网络诈骗罪和其他类型的诈骗罪取的财物的方式不同,一般的诈骗活动,行为人与一定自然人之间有一定的意思沟通,即“人——人对话”,而网络诈骗罪则不然,行为人更多通过“人——机对话”的方式,达到初步目的。
正是由于人机对话的技术特点,决定了网络诈骗罪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1、犯罪方法简单,容易进行网络用于诈骗犯罪使犯罪行为人虚构的事实更加逼近事实,或者能够更加隐瞒地掩盖事实真相,从而使被害人易于上当受骗,给出钱物。
2、犯罪成本低,传播迅速,传播范围广犯罪行为人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制作形式极为精美的电子信息,诈骗他人的财物,并不需要投入很大的资金,人力和物力。
着手犯罪的物质条件容易达到。
3、渗透性强,网络化形式复杂,不定性强网络发展形成一个虚拟的电脑空间,即消除了国境线也打破了社会和空间的界限,使得行为人在进行诈骗他人财物时有极高的渗透性。
网络诈骗的网络化形式发展,使得受害人从理论上而言是所有上网的人。
4、社会危害性极强,极其广泛,增长迅速从CNNIC统计调查报告关于网民对网络的使用与需求来看,网络在进一步的融入到人们的生活中去。
以往的高达88%的电子邮箱的使用有所下降,而搜索引擎,网上银行和网上销售等网上交易的使用和需求有大幅提高。
① 而且,由于这些犯罪的受害者分布广泛,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社会危害。
并且,网络诈骗犯罪发展特别迅速,是所有网络犯罪中增长最快的一个。
二、计算机网络诈骗犯罪的构成特征(一) 犯罪客体现实社会的种种复杂关系都能在网络得到体现。
网络诈骗犯罪所侵犯的一般客体是为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人所侵犯的一切社会关系。
但是应当看到互联网是靠电脑的连接关系而形成的一个虚拟空间,它实际并不存在。
就互联网而言,这种连接关系是靠两个支柱来维系的,一个是技术上的TCP/IP,另一个是用户方面资源共享原则。
正是这两个支柱,才使得国界,洲界全都烟消云散,才使得虚拟空间得以形成。
笔者认为,这里的网络诈骗犯罪侵犯的是复杂的客体,网络诈骗犯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应是网络上信息交流于共享得以正常进行的公共秩序。
而其所侵犯的直接客体应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犯罪的对象只可能是动产。
应当指出,利用互联网进行的骗情骗色不属于本罪。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法律、法规,利用互联网实施了诈骗行为。
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是本罪行为的两种并列选择形式,只要实施其中一种行为。
便可构成本罪。
至于采取什么方法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法律未作限定。
因此,利用互联网技术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同样可以构成本罪。
构成本罪客观方面的特征有以下两个:一是工具特征,犯罪行为人利用了互联网这一“虚拟空间”。
二是行为特征,犯罪行为人刻意用里假名字隐瞒真相,发布虚假信息来虚构事实。
这样的目的就是为了骗取被害人的信任,使其“自愿地”交出财物。
表面上看,被害人交出财物是“自愿的”。
其实这是由于行为人的欺骗行为所引起的。
如果被害人了解事实的真相,决不会将财物交给对方的,所以“自愿地”交出财物并非被害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从网络诈骗的具体表现来看,犯罪主体大多为14岁至40岁左右的年轻人,并且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和网络专业知识。
但是不能认为具有网络知识的人就是特殊的主体。
按照我国刑法学界通行的主张,所谓主体的特殊身份,是指刑法所规定的影响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行为人人身方面的资格,地位或者状态,通常将具有特定职务,特定业务,具有特定法律地位以及具有特定人身关系的人视为特殊主体。
我国虽然给一定拥有网络专业水平的人发放网络工程师证或给其相应的职称,但从网络诈骗犯罪的案例来看,一部分只有简单的网络知识。
同时,在网络普及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具有基础的网络操作知识。
网络诈骗犯罪越来越多,用具有专业知识的标准是不确切的,这不是所有网络诈骗犯罪的共性,而且犯罪主体的趋于年轻化是显而易见的。
(四)犯罪的主观方面网络诈骗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在本罪中,犯罪行为人具有明显的“非要侵占不可”和想方设法占有的念头。
这表明犯罪主体具有明显的犯罪故意。
而且,这种故意常常是直接的。
并显示了行为人具有极强的主观故意。
三、计算机网络诈骗犯罪未完成的形态的司法认定1. 关于实行行为的着手犯罪的着手是区别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界限,它是指“犯罪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的实行行为”。
② 那么在网络诈骗罪领域,实行行为何时或何环节开始呢?首先应该将现实性环节行为排除在外。
(1)现实性环节行为不具有实行行为的特点。
实行行为的着手,也就是开始实施刑法分则的具体构成要件行为。
判断它时,既要考虑法律规定的具体罪状,还要考虑实行行为的内容及形式。
这个阶段的行为,通常是为虚拟性环节的行为创造条件,更符合犯罪预备行为的特点。
(2)将现实性环节作为实行行为有违立法精神。
网络诈骗罪中,行为人一般是骗得受害人的信用卡号和受害人的具体地址,但是这不宜作为犯罪论,至少不论作为犯罪的完成形态论处。
在这时,权利人的财产并没有遭到实质性的损害,最多受到一定的威胁。
其次,进入网络系统的初始行为也不是实行行为,尽管进入网络系统距离行为人完成网上诈骗犯罪时间极短,有时有几秒种。
但还是套用这种行为的性质。
之所以说它不是实行行为,原因在于,该行为也不具备实行行为的性质。
为了完成网络诈骗的行为,行为人一般进入特定的信息系统,在此之前,他也许还要登陆其他具有辅助功能的信息系统。
笔者认为,只有进入特定的信息系统后实施了虚拟性环节的行为才是实行行为。
该行为具有侵犯犯罪客体的现实性,如果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它就会实施完毕;该行为具有刑法中实行行为的特征,是引起构成要件结果的直接行为。
2. 关于完成形态时的问题虚拟空间的结果向现实转换在时空上还存在隔离,虚拟阶段的结果仅仅表现为信息的改动,它是否必然损害权利人的利益,还必须依赖于行为人进一步深化行为,致使权利人的财物侵犯,可由行为人完成,也可由别人完成,还可由工具实现。
在网络诈骗犯罪中,虚拟阶段的结果是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而要诈骗得以进行,还在于行为人提供账号、地址以供受害人划钱,邮寄钱财。
当银行帐号转帐成功或邮寄到达时,此时就由虚拟空间转移到现实中来。
如果行为人在发布虚假消息后,马上撤消。
而且并未有人上当受骗,这就造成虚拟性结果的消失,还原为原来的状态。
权利人也未受过威胁,而这就说明完成形态只能在现实中。
四、计算机网络诈骗的危害结果及刑法对策(一) 计算机网络诈骗的危害结果英国政府义愤报告中显示,到2015年政府将无力监控一日千里的互联网发展,全国陷入无政府状态,届时,将由一些配备高科技的犯罪集团幕后操纵国家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