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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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特殊情况使用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目前我院存在少数患者自带药品的情况,医院无法确保患者自带药品安全,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存在很多风险,易造成患者的人身危害.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药监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请各科室须严格遵照执行.
1.原则上不得使用患者自带药品,如因患者病情特殊,本院无法提供该药品满足患者治疗时,可考虑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2.患者自带药品如病情需要确需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才能使用,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1患者应说明自带药品的合法来源,并提供该药的购买发票;
2患者应提供该药品的检验合格报告;
3患者应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病情需要使用的药品及使用原因及用法用量等,还应提供先前使用该药后发生过的不良后果等应用经验;
4医生向患者告知,告知内容包括: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用药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
5医患双方需要签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将自带药品使用
知情同意书于患者病历存档.
3.存在以下问题的自带药品一律不得使用:
1不能说明自带药品合法来源和提供购买发票的;
2不能提供药品的合格证书的;
3所带药品标签不清或无药品说明书的;
4需特殊保管的药品如:冷藏,避光等,不能提供符合规范存放条件的;
5过期或一个月内到效期的;
6国产药品无国药准字号的;
7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
8适应症与诊断不相符的;
9可疑、来路不明的.。

医院外带要规章制度

医院外带要规章制度

医院外带要规章制度为了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在医院外带要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这些规定不仅是为了保障病人的健康和安全,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医院的良好秩序。

以下是医院外带要的规章制度:一、患者外带药品的规定1. 患者外带药品应提前向医生报备,医生会根据病情和需要为患者进行合理的处方,患者不得私自外带药品。

2. 患者外带的药品必须是在医院开具的处方药,患者只能携带按照医嘱用药的药品,不得携带其他药品。

3. 患者外带的药品必须标有患者的姓名和住院号以及用药的剂量和频次,患者必须按照医嘱规定用药,不得擅自增减药量和更改用药频次。

4. 医院会对患者外带的药品进行审查和登记,同时会对患者进行用药和存放药品的指导,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5. 患者外带的药品应放在医院指定的药袋中,不得随意更换药袋,外带的药品数目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量。

6. 患者外带的药品在出院时必须与病案一起交还医院,医院会进行核实后返还患者。

7. 患者外带的药品如有病情变化或药物过期,应及时与医院联系,对药品进行处理或更换。

二、患者外带物品的规定1. 患者外带的物品必须符合医院规定的标准,不能携带违禁品或危险品。

2. 患者外带的物品应放置在医院指定的包裹中,不得将物品随意放置或挂在床边。

3. 患者外带的物品应规整摆放,不得叠加或乱放,以免造成物品的损坏或丢失。

4. 患者外带的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医院不承担对贵重物品的保管责任。

5. 患者外带的现金、证件等个人财物应自行保管并妥善保管,医院不承担对个人财物的保管责任。

6. 患者外带的物品在离院时必须如数交还医院,医院会进行核实后返还患者。

7. 患者外带的物品如有遗失或损坏,患者应及时与医院联系,对物品进行处理或赔偿。

三、员工外带物品的规定1. 医院员工在外带物品时应合理安排,并尽量减少外带物品的数量。

2. 医院员工外带的物品必须符合医院规定的标准,不能携带危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

3. 医院员工外带的物品应放置在医院指定的包裹中,不得将物品随意放置或挂在办公桌边。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物与个人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物与个人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物与个人药品管理规定目的:规范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物和个人药品的行为,确保医疗安全和良好的治疗效果。

一、患者自带药物管理1.住院患者可以自携已经开具的药物到医院。

但需提前备案,医院将根据药品类别和病情合理评估,并告知患者是否允许使用。

2.患者自带药物应符合以下条件:药物应为合法药品,且在有效期内。

药物应为个人用药,不能带入禁用药物及影响他人安全的药物。

药物应有明确的标签,标注患者姓名、药物名称、用药剂量等信息。

3.患者自带药物的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住院期间,患者应将药物交给医护人员管理,按时服用。

如患者的自带药物与医生开具的药物有冲突,应听从医生的建议和调整。

如患者需要终止或更改使用自带药物,应及时告知医生,并经医生同意后停止使用。

4.医院有权对患者自带药物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5.患者不得私自共享、借用或转让自带药物。

二、医院个人药品管理1.医院提供常见的非处方药和急救药品供住院患者使用。

患者应按医嘱和药师指导使用这些药品。

2.个人药品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患者应遵守医院的个人药品使用规定,不得滥用或过量使用。

个人药品应放置在指定的药品储存位置,避免交叉感染和误用。

个人药品标识应清晰,包括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药剂量等信息。

如需终止或更改使用个人药品,应及时告知医生,并经医生同意后停止使用。

3.医院有权检查患者个人药品的使用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4.患者不得私自共享、借用或转让个人药品。

三、责任和违规处理1.患者在使用自带药物和个人药品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意外,由患者本人承担责任。

2.如患者违反了自带药物和个人药品管理规定,医院有权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使用自带药物和个人药品等。

3.如患者的违规行为导致严重后果或危害到他人安全时,医院有权报警并追究患者的法律责任。

文档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注:本规定如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法律法规为准。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药监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自带药品是指:患者自带药品指在住院期间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剂科供应的药品。

患者从其他正规的医院或正规的医药公司等地方购买并附有有效购销凭证的药品。

患者由于慢性疾病等原因需要长期服用而从家中或随身带入院的药品。

2、原则上临床医师不建议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如因患者病情特殊需要而本院没有或者非中标药品,可考虑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3、自带药品应在患者或被授权人签署《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临床医师开具文字处方(医嘱)后才可使用。

临床医师在开具处方(医嘱)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是否有禁忌、药品相互作用、疗效等相关内容,并且填写《医院自带药品使用申请表》(见附件1),在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具处方(医嘱)。

并将《同意书》及《申请表》于患者病历存档。

4、对使用自带药品的患者,医护人员应做好教育指导工作,严密观察病情,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处置并汇报医务部以及药学部,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患者承担。

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一律由医院发放,不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此类自带药品由护士督促家属带回。

附件1:医院自带药品使用申请表备注:申请单须存病历中。

附件2: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为进一步保障住院患者用药安全,规范使用自带药品,医院特制定了《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今将使用自带药品可能出现的风险、意外等情况向患者或被授权人进行了详细的告知和解释,患者或被授权人的签名表示“患者或被授权人理解并接受以下内容”:1、自带药品应在临床医师开具医嘱后并在医护人员指导下方可使用。

2、自带药品必须从正规医院或医药公司等地购买,并须提供有效购销凭证。

3、自带药品可能存在一定的药品质量风险和治疗效果的差异。

4、一旦在使用自带药品后发现异常情况,患者或家属应及时通知医护人员。

医院外带药品注射管理制度

医院外带药品注射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规范医院外带药品注射管理,防止因外带药品使用不当而引发医疗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患者自带药品进行注射的情况。

三、外带药品注射管理要求1. 患者自带药品需符合以下条件:(1)外带药品应在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后所配置的药物,并在原就诊医院使用一次后方可接受。

(2)外带药品应具有明确的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3)外带药品需符合国家药品管理相关规定,不得为假药、劣药。

2. 外带药品注射流程:(1)患者或监护人需向医生说明外带药品的使用情况,并提供相关病历、注射单及购药凭证。

(2)医生对外带药品进行审核,确认药品符合注射要求。

(3)护士在注射前,应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保无误。

(4)注射过程中,护士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注射并采取相应措施。

3. 以下情况不予注射外带药品:(1)外带药品需冷藏、避光等特殊保管,如中药清热解毒静脉注射剂、血制品、疫苗等生物制剂。

(2)外带药品需要做皮试,如青霉素类、头孢类等。

(3)外带药品为化疗药物、抗凝药物等高风险药品。

四、责任与义务1. 医院医护人员有责任对外带药品进行审核,确保药品符合注射要求。

2. 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防止因外带药品使用不当而引发医疗事故。

3. 患者或监护人应如实提供外带药品的相关信息,并对因外带药品使用不当而引发的不良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4. 医院应加强对外带药品注射管理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

医院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

医院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规范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门诊患者。

第二章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要求第三条患者自带药品必须是处方药品,并由医生明确开具。

第四条患者自带药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药品包装完整、密封;2. 药品本身没有明显的异常现象;3. 药品没有过期,且有效期内至少超过住院或门诊时间的一半。

第五条患者自带药品不得携带以下类型的药品:1. 违禁药品;2. 液体制剂、颗粒剂、散剂、胶囊剂等易弄混的药品;3. 高风险药品,如抗菌药物、抗癌药物等。

第六条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责任:1. 对患者自带药品的审核、登记、储存、发放等工作负责的部门为药事部门;2. 负责患者自带药品的日常管理的人员为药师。

第七条患者自带药品的审核程序:1. 患者在接受门诊就诊前需提前告知是否自带药品;2. 患者自带药品应当先由医师审核患者的自带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及使用方法等信息,并进行核对;3. 医师审核通过后,将患者的自带药品信息填写在患者医疗档案中,并签字确认。

第八条患者自带药品的储存和发放:1. 患者自带药品应当在药事部门设计的存放区域内进行储存,专门柜体标注有患者自带药品的专用柜;2. 患者每次取药前,需填写领用表,表中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领用人等信息,并由患者本人签字确认;3. 患者领用自带药品后,将药品相关信息登记在患者医疗档案中,并将剩余药品装入口袋等容器,交由患者自行管理。

第九条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的注意事项:1. 患者自带药品应按照医师指导进行使用,不得超量或滥用;2. 患者自带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需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并按照医护人员的指导进行处理;3.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结束后,应按照医师要求将剩余药品交回给医院,由医院进行处理。

第十条患者自带药品的风险控制:1. 患者在接受医护人员的指导下使用自带药品时,医护人员应负有监督责任,定期进行患者用药情况的评估;2. 对于患者因自带药品使用不当导致的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等情况,医护人员应及时报告并记录,并将其纳入医院的不良事件监测和管理系统。

患者使用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患者使用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患者使用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一、目的依据
为了规范临床用药安全,依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部临床科室。

三、具体内容
1.为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凡住院患者治疗需要的药品,均应由药剂科负责提供,原则上不予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2.特殊情况下,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条件:
(1)确属临床治疗需要,无其他同类可代替药品,医院不能提供此药品。

(2)价格非常昂贵的营养药品,患者已经购入。

(3)其他特殊情形。

3.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方可使用。

(1)提供购货发票。

(2)提供完整的药品说明书。

(3)药品包装完整。

(4)药品在保质期内。

(5)经药剂科初步认定属于正规生产药品厂家。

4.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时,必须履行审批程序,经科室同意、医务科同意、药剂科同意、主管院长同意后,管床医师向患者
进行告知,明确由于使用患者自带药品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包括可能危及生命),由患者自己承担,与医院无关,并经患者签字同意使用后,方可书写用药医嘱,护士执行。

5.医务科、药剂科要对此项工作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医院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自带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使用自带药品的患者及其家属、医务人员。

三、自带药品的定义自带药品是指患者因病情需要,自行购买并带入医院使用的药品。

四、自带药品的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患者自带药品的来源合法、质量可靠,使用安全。

2. 严格审批:患者自带药品需经过主管医师审核,科室主任审批。

3. 明确责任:患者、家属及医务人员应共同遵守本制度,明确各自责任。

4. 及时沟通:患者、家属与医务人员应保持良好沟通,确保用药安全。

五、自带药品的管理程序1. 患者自带药品时,应向主管医师提供药品的购药凭证、药品说明书等资料。

2. 主管医师对药品进行审核,确认药品的合法性、安全性,必要时进行药效评估。

3. 经审核通过的药品,由主管医师填写《患者自带药品审批表》,科室主任审批签字。

4. 审批通过后,患者将药品交给护士保管,护士在《患者自带药品审批表》上记录药品的剂型、规格、剂量、数量、效期等信息。

5. 护士在药物配制和使用前,按常规进行查对及配伍禁忌。

六、自带药品的使用要求1. 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标识不清的药品。

2. 不得擅自更改药品的剂量、用法。

3. 不得擅自停药或更换药品。

4. 不得将自带药品用于他人。

七、自带药品的保管1. 护士应妥善保管患者自带药品,防止丢失、被盗。

2. 药品存放应符合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如需避光、低温保存等。

3. 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及时更换过期药品。

八、责任追究1. 患者自带药品出现不良反应,由患者自行承担责任。

2. 医务人员未按规定管理患者自带药品,导致患者用药安全受到威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 患者、家属违反本制度,擅自使用自带药品,造成不良后果,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剂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加强医院自带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023年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2023年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2023年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引言:药品是维护人类健康的重要工具,合理使用和管理药品对于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性至关重要。

为了更好地管理患者自带药品,保障患者的健康和用药安全,进一步规范和管理患者自带药品的行为,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的安全用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对留观和住院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

第三条患者自带药品指患者自行购买并携带进入医疗机构的药品。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在保证患者的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的前提下,允许患者自带药品。

第二章自带药品的要求第五条患者自带药品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患者自带药品应为合法上市的、在中国国内合法销售的药品。

(二)患者自带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期限应在有效期内。

(四)患者自带药品应为患者真实需用的药品,不得携带违禁药品。

第六条患者自带药品的数量应根据医疗机构规定的标准携带,不得超过个人合理用药的量。

第七条医疗机构可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检查,如发现患者自带药品不符合要求,医疗机构有权予以没收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三章自带药品的登记和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应设置患者自带药品登记台,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登记,并在电子病历中进行相应记录。

第九条患者在住院或留观期间,应将自带药品交给医疗机构专门负责的药师或药房管理人员。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存储和管理,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自带药品的使用第十一条患者在使用自带药品时,应按照医生或药师的指导和建议进行用药。

第十二条在特殊情况下,患者可自行使用自带药品,但应及时向医生或药师报告,并记录在病历中。

第十三条在使用自带药品时,如发生不良反应或药品的作用与预期不符,患者应立即向医生或护士报告,并按照医嘱进行处理。

第五章自带药品的返还和处理第十四条当患者出院或留观结束时,患者应向医疗机构归还未使用的自带药品。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患者自带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患者自带药品指患者自行携带的非医疗机构提供的处方药品、非处方药品、保健品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患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和监督,同时提供咨询服务,给予患者合理用药指导。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对不符合规定的患者自带药品有权拒收,并告知患者相关规定。

第六条医疗机构不得利用患者自带药品牟利,不得推荐患者购买特定药品。

第二章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原则第七条患者自带药品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药品应当在有效期内,包装完好,标签清晰可辨。

(二)对于需要专业技术操作的药品(如注射剂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三)药品应当符合患者的病情需要,不得擅自更换药品品种或剂量。

(四)对于需要特殊保存条件的药品,患者应当自行负责保管。

(五)患者应当在医务人员指导下,正确使用药品,如有不适或不良反应应及时告知医务人员。

(六)医疗机构有权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检验、鉴定,如发现药品不符合要求,有权拒绝患者使用。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用药指导制度,提供患者合理用药指导,包括诊断明确、治疗方案明确、药物剂量合理等内容。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置制度,及时处理因患者自带药品引发的药物不良反应。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台账,记录患者自带药品的名称、剂量、有效期等信息,并签字确认。

第三章患者自带药品管理程序第十一条患者来院就诊时,医务人员应当查看患者自带药品,并核对其合规性。

第十二条如果患者自带药品符合规定,医务人员应当填写患者自带药品登记表,同时告知患者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检验、鉴定,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当拒绝患者使用,并告知患者相应处理措施。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范文一、引言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患者对健康管理的需求增加,越来越多的患者选择带自己的药品就诊。

为了确保患者携带药品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制定本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以规范患者自带药品的行为,并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运作。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时自带药品的管理。

三、药品携带要求1. 患者在携带药品前,应咨询医生或药师的意见,了解是否允许携带该药品,并了解药品的适应症、剂量及用法等信息。

2. 患者应携带完整、正规的药品包装,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以便医生和药师进行准确判断和咨询。

3. 患者携带的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规定,且未过期。

如发现过期药品或非法药品,医疗机构有权拒绝患者携带。

4. 患者应将药品放置在特定的容器或包裹中,并清晰标注个人信息,如姓名、年龄、性别等,以防止混淆和误用。

四、药品管理措施1. 患者应主动将自己携带的药品信息告知医生和药师,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等,以便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的判断。

2. 医生和药师应在了解患者携带药品的情况后,对患者的用药进行合理评估和指导,并记录在患者病历中,以备查阅和追溯。

3.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发生不舒适或需要紧急治疗时,应立即向医生或护士报告,并提供相关的药品信息,以便医务人员及时处理。

4. 患者不得随意更换或增减携带的药品,如确有需要,应事先取得医生或药师的同意,并在病历中进行相应记录。

五、药品使用注意事项1. 患者在使用自带药品时,应按照医生或药师的指导,规范使用药品,并注意药品的剂量和用法。

2. 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告知医生,以便进行调整和处理。

3. 患者在就诊结束后,应妥善保管已用和未用的药品,并遵守药品的存储要求,如防潮、避光等。

六、违规处理措施1. 患者未经医生或药师同意,擅自更换或增减携带的药品,医疗机构有权拒绝服务,并填写相关记录。

医院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的管理规定

医院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的管理规定

医院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的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解决“市场紧缺药品”供给问题,充分尊重患者的用药选择权,保证临床用药治疗合理有效,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用药意外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自带药品是指患者从其他正规的医院或正规的医药公司等地方购买,主要是抗肿瘤、生物制品等具有高风险的、并附有有效购销凭证的药品;患者由于慢性疾病等原因需要长期服用而从家中或随身带入院的药品。

二、原则上不允许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如因病情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住院患者确需使用自备药品应获得主治医师、科主任同意。

三、自带药品为非本医院药学部供应,药品来源、质量、储存条件均可能存在不可控因素,可能会对药品质量和疗效产生影响,由此引起的药物不良事件及相关后果、责任由患者本人或家属负责。

四、自带药品应在患者或被授权人签署《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临床医生开具文字处方(医嘱)后才可使用。

临床医师在开具处方(医嘱)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是否有禁忌、药品相互作用等相关内容。

五、自带药品由患者按说明书要求自行保管,并做好用药记录。

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一律由医院供给,不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此类自带药品由各科室医务人员督促家属带回。

七、使用自带药品时,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核对制度,如发现药品有质量问题,应拒绝使用。

八、使用自带药品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时,医师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填报《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药品损害事件报告表》。

九、医务部和药学部应不定期对临床科室自备药品的使用情况记录,解释权在医务部和药学部。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5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5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指在住院期间患者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学部供应的药品。

(二)医院不允许住院病人自备注射药品。

非注射药品原则上也不允许自备使用,仅在病情确需,经科主任同意、医务部批准的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方可遵照医嘱使用。

(三)住院患者使用的自备药物,必须是本院无此药或同类药物,并且为患者病情所需。

(四)特殊情况下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按以下程序处理:1、患者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物使用责任书(附件)”,并签名。

2、医师确保患者自备药品来源安全可靠、性质稳定并且是在有效期内,方可在医嘱单上开具医嘱。

开医嘱时,在该药品名旁注明“患者自备”,并写明用法和用量。

3、自备药物由患者自行保管,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否则不予使用。

若需由病房护士保管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时,则应在“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中详细记录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效期等。

4、自备药品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使用自备药物时,由责任护士负责给药,并做好记录。

(五)医务人员不得保管与使用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品。

(六)医务人员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品。

(七)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应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

二、住院患者自理药品的使用(一)住院患者自理药物指患者住院期间,由本院药学部配发的药物,由病房护士保管。

(二)使用自理药物时,由患者自行给药,责任护士负责监督并做好记录。

(三)患者住院期间未经许可,禁止自我给药。

附件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备注:为确保患者安全,自备药品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患者自带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患者自带药品是指患者自行购买或者获得的药物,并自行携带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第三条进行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应遵循安全、合规、便利原则。

自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自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降低医疗风险,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原则1.患者自带药品应遵循“安全、合理、规范”的原则。

2.医务人员应充分了解患者自带药品的药理作用、适应症、禁忌症、用法用量等,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患者自带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调剂等环节,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具体措施1.患者自带药品的验收(1)患者自带药品应提供药品说明书、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基本信息。

(2)医务人员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真实、有效。

(3)如有疑问,应与患者沟通确认,必要时进行药品鉴定。

2.患者自带药品的储存(1)患者自带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

(2)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品应专柜存放,并设置醒目标识。

(3)药品储存区域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防止药品受潮、变质。

3.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1)医务人员应了解患者自带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用法用量等,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应遵循医嘱,不得擅自更改用药方案。

(3)患者自带药品的用量应合理控制,避免超量使用。

4.患者自带药品的调剂(1)患者自带药品的调剂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负责。

(2)调剂过程中,应仔细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效期等信息,确保调剂准确无误。

(3)调剂完毕,应将药品交由患者或家属确认。

五、责任追究1.医务人员未按规定管理患者自带药品,导致患者用药安全问题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患者自带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医务人员未及时报告,导致患者用药安全问题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本制度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3年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2023年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2023年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随着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也在不断的更新和改进。

为了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减轻医疗机构的用药压力,2023年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做了如下规定:一、医疗机构应制定详细的自带药品管理制度,明确患者自带药品的权限和限制。

患者可自带使用的药品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归类,明确允许自带的药品和禁止自带的药品。

二、患者自带的药品应由医务人员审核并登记,确保药品的来源合法,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准确无误。

患者应提供药品的购买凭证和医生开具的处方。

三、患者自带的药品应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使用,不得私自调整剂量和用药时间。

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医务人员报告,接受相应的处理和调整。

四、医务人员应对患者自带的药品进行审核和辅导,对存在问题的药品应及时向患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告知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副作用。

五、医疗机构应建立患者自带药品的储存和保管制度,保证患者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药品应储存在指定的药品柜中,按照规定的温度、湿度和光照条件进行保管和保养。

六、医务人员应针对患者的疾病和用药情况进行收集和分析,及时调整患者的个体化用药方案。

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如有病情变化或需要调整药物剂量,应及时向医务人员咨询和报告。

七、医务人员应加强对患者自带药品的监管和管理,定期对患者的药品进行检查和整理,及时跟踪患者用药情况,并进行用药指导和健康教育。

八、医疗机构应建立患者用药意见反馈机制,接受患者关于自带药品的投诉和建议,并及时回应和处理。

对于患者合理的自带药品要给予支持和鼓励。

九、医疗机构应加强患者用药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患者的用药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患者应了解药品的基本知识,遵循医嘱和药品使用说明,避免滥用和误用药品。

十、医疗机构应加强与药房的协作和配合,共同做好患者用药管理工作。

医务人员应及时记录和更新患者的药品清单,并与药房进行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总之,2023年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旨在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效果。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管理,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本医院制定了以下的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一、患者自带药品的范围1.仅限慢性病患者携带个体化用药,并在医生处获得开具药品清单及医生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携带。

2.常见的患者自带药品主要包括患者日常长期使用的维生素类、中成药、保健品等。

3.禁止患者自带处方药、抗生素、针剂等特殊类药品。

二、患者携带药品的申请1.患者应提前向医生提出申请,并准备相关的医生开具的书面同意及药品清单。

2.医生应仔细审核患者提供的药品清单,确保患者所带药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医生审核通过后,应在患者就诊卡或病历上做相关记录,并通知患者药品的使用注意事项。

三、药师的管理职责1.药师应负责统一管理患者自带药品,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3.药师应对患者自带药品进行安全性及合理性评估,并对需要调整或停用的药品提出建议。

四、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注意事项1.患者应按照医生或药师要求的用药方法和用药时间规定合理使用药品。

2.患者应坚持按时服药,并遵守医嘱,避免擅自更改用药时间和用药剂量。

3.患者应密切关注自身用药情况,如发生不良反应或病情变化,应及时向医生或药师报告。

4.患者需要定期复诊时,应携带自带药品与医生交流,以便医生对用药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

五、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制度1.医院应建立健全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工作程序和责任分工。

2.医院应定期开展对患者自带药品的检查和整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医院应加强对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和考核。

六、违反规定的处罚1.对于违反规定擅自携带处方药、抗生素等特殊类药品的患者,医院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并通报相关部门或机构。

2.对于违反规定私自调整或停用药物的患者,医院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暂停自带药品使用的权利。

3.对于违反规定使用患者自带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患者,医院有权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合理管理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确保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制定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科室对于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

其目的在于规范患者自带药品的使用,患者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使用自带药品,加强对自带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药品自带要求1.患者的自带药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自带药品应是患者正式药房购买的,购买处应为正规药店或医疗机构。

3.患者自带的药品应具有合法的购买记录,包括药店的购买凭证及购药发票等。

4.患者应将自带药品明确标记药名、药企、批号、使用方法及用量。

三、自带药品使用流程1.患者来院就诊时,应将自带药品交由护士或药师查验。

2.医院会针对患者自带的药品进行初步评估,判断是否适宜患者使用,并记录在患者的病历中。

3.医院会向患者解释自带药品的使用注意事项,告知患者该药品是否适合与配发药品一起使用。

4.患者在使用自带药品前需办理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登记手续,包括填写自带药品名称、用量、使用次数等信息,并在病历上签字确认。

5.在患者自带药品使用期间,医院将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进行评估。

四、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的注意事项1.患者应根据医嘱和自带药品的使用说明明确用药方法和用药剂量。

3.患者在使用自带药品过程中如有不适症状或病情有变化,应及时向医生或护士报告。

4.患者应按时按量使用自带药品,并注意保存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五、医院责任和义务1.医院应通过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对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要求,加强对患者自带药品的审核制度。

2.医院应为医师和护士提供相应的培训,加强对患者自带药品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养。

3.医院应建立相关的记录和档案,保存患者自带药品的相关信息及使用情况,以便审核和评估。

六、违规处理1.患者未经医生同意或擅自使用自带药品,医院将予以警告并对患者进行相应教育。

2.对于使用自带药品不当导致患者健康损害的,医院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药监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自带药品是指:患者自带药品指在住院期间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剂科供应的药品。

患者从其他正规的医院或正规的医药公司等地方购买并附有有效购销凭证的药品。

患者由于慢性疾病等原因需要长期服用而从家中或随身带入院的药品。

2、原则上临床医师不建议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如因患者病情特殊需要而本院没有或者非中标药品,可考虑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3、自带药品应在患者或被授权人签署《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临床医师开具文字处方(医嘱)后才可使用。

临床医师在开具处方(医嘱)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是否有禁忌、药品相互作用、疗效等相关内容,并且填写《医院自带药品使用申请表》(见附件1),在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具处方(医嘱)。

并将《同意书》及《申请表》于患者病历存档。

4、对使用自带药品的患者,医护人员应做好教育指导工作,严密观察病情,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处置并汇报医务部以及药学部,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患者承担。

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一律由医院发放,不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此类自带药品由护士督促家属带回。

附件1:医院自带药品使用申请表患者姓名科别床号病历号住址联系电话目前诊断使用患者自带药品理由自带药品名称、规格、厂家药品来源发票号、凭据号处方(医嘱)医师意见:处方(医嘱)医师签名:日期:年月日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意见: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签名:日期:年月日备注:申请单须存病历中。

附件2: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为进一步保障住院患者用药安全,规范使用自带药品,医院特制定了《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今将使用自带药品可能出现的风险、意外等情况向患者或被授权人进行了详细的告知和解释,患者或被授权人的签名表示“患者或被授权人理解并接受以下内容”:1、自带药品应在临床医师开具医嘱后并在医护人员指导下方可使用。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病院患者自带药品治理划定今朝我院消失少数患者自带药品的情形,病院无法确保患者自带药品安然,患者运用自带药品消失许多风险,易造成患者的人身伤害.为包管患者用药安然,依据《药品治理法》.《医疗机构药事治理划定》及药监局相干划定,特制订本划定,请各科室须严厉遵守履行.1.原则上不得运用患者自带药品,如因患者病情特别,本院无法供给该药品知足患者治疗时,可斟酌运用患者自带药品.2.患者自带药品如病情须要确需运用,应相符相干司法划定才干运用,必须实行以下程序:①患者应解释自带药品的正当起源,并供给该药的购置发票;②患者应供给该药品的磨练及格陈述;③患者应向病院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含病情须要运用的药品及运用原因及用法用量等,还应供给先前运用该药后产生过的不良效果等运用经验;④大夫向患者告诉,告诉内容包含:药品顺应症.用法用量.用药可能消失的不良反响和留意事项等.⑤医患两边须要签《自带药品运用知情赞成书》,并将《自带药品运用知情赞成书》于患者病历存档.3.消失以下问题的自带药品一律不得运用:①不克不及解释自带药品正当起源和供给购置发票的;②不克不及供给药品的及格证书的;③所带药品标签不清或无药品解释书的;④需特别保管的药品如:冷藏,避光等,不克不及供给相符规范存放前提的;⑤过时或一个月内到效期的;⑥国产药品无国药准字号的;⑦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⑧顺应症与诊断不相符的;⑨可疑.来路不明的.4.若因运用该药消失不良反响,义务由患者承担;但假如输液进程中消失不测,病院应秉承人道主义原则,保护患者健康,即用药中履行三查七对.用药中.后周密不雅察患者,病情危机时积极实行挽救义务,但相干费用由患方承担.患者自带药品运用知情赞成书尊重的患者:药品作为特别商品,其质量关系到患者的性命安然.药品德量的包管在于药品的外包装.保管温.湿度等特定的仓储前提,并且药品在临盆.流畅环节中请求也十分严厉.医务人员很难凭肉眼断定患者自带药品真伪.起源是否正当;储存是否得当及质量是否及格.是以运用患者自带药品有可能会造成过敏反响.不良反响等轻微效果,造成患者的人身伤害.为包管患者用药安然,现做出如下知情告诉:1.患者病情如确需运用自带药品,必须自愿签写《自带药品运用知情赞成书》;2.若因运用该药消失不良反响及不良效果,义务由患方承担;但假如输液进程中消失不测,病院应秉承人道主义原则,保护患者健康,即用药中履行三查七对.用药中.后周密不雅察患者,病情危机时积极实行挽救义务,但相干费用及不良效果由患方承担.3.请患者严厉按照《药品解释书》存放请求,妥当保管好本身的药物.⑩以下情形我院谢绝运用,敬请原谅:①拒接签订《自带药品运用知情赞成书》的;②不克不及解释自带药品正当起源和供给购置发票的;③不克不及供给药品的磨练及格陈述的;④所带药品标签不清或无药品解释书的;⑤需特别保管的药品如:冷藏,避光等,不克不及供给相符规范存放前提的;⑥过时或一个月内到效期的;⑦国产药品无国药准字号的;⑧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⑨顺应症与诊断不相符的;⑩可疑.来路不明的.1.凡是药品均具有副感化:对特别体质的病人则更为显著,其不良反响可引起各类不良效果:①输液反响:如寒噤.发烧.抽蓄.呼吸艰苦等;②过敏反响:如皮疹.瘙痒等,轻微者可消失过敏性休克;③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吐逆.腹泻.便血等;④神经精力症状:如头晕.头痛.听力降低等;⑤心.肺.肝.肾等主要脏器伤害;⑥其它一些毒副感化,轻微者可导致病人逝世亡.科室:患者姓名:年纪:性别:临床诊断:经由大夫告诉,我已充分懂得上述谈话内容的寄义.因为病情须要.治疗便利,我自动请求在玉溪市人平易近病院输注自带药品,并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不良效果,签字为证.病人意见:签名:病人监护人看法:签名:关系:医师意见:签名:签字日期:年代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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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使用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目前我院存在少数患者自带药品的情况,医院无法确保患者自带药品安全,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存在很多风险,易造成患者的人身危害。

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药监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请各科室须严格遵照执行。

1.原则上不得使用患者自带药品,如因患者病情特殊,本院无法提供该药品满足患者治疗时,可考虑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2.患者自带药品如病情需要确需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才能使用,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1)患者应说明自带药品的合法来源,并提供该药的购买发票;
(2)患者应提供该药品的检验合格报告;
(3)患者应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病情需要使用的药品及使用原因及用法用量等,还应提供先前使用该药后发生过的不良后果等应用经验;
(4)医生向患者告知,告知内容包括: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用药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

(5)医患双方需要签《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将《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于患者病历存档。

3.存在以下问题的自带药品一律不得使用:
(1)不能说明自带药品合法来源和提供购买发票的;
(2)不能提供药品的合格证书的;
(3)所带药品标签不清或无药品说明书的;
(4)需特殊保管的药品如:冷藏,避光等,不能提供符合规范存放条件的;
(5)过期或一个月内到效期的;
(6)国产药品无国药准字号的;
(7)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
(8)适应症与诊断不相符的;(9)可疑、来路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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