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1
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须提交的材料
行政许可申请书编号: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单位)现向沧州市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务派遣单位设立行政许可,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申请人承诺:以上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请依法审查并予以批准。
申请人签字(盖章)年月日申请人名称/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电话:住址/地址:邮编:电子邮箱: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申请单位盖章:注: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编号: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经营备案表注:本表一式两份,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及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各执一份。
劳务派遣公司项目变更审批备案表说明:审批备案表一式三份,行政审批科、县(市、区)主管部门、劳务派遣公司各一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地址:职业资格:联系电话:委托事项:委托人:受委托人:(公章)(签字)年月日年月日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编号::年月日,本机关收到你申请劳务派遣单位设立许可所提交的下列(补正)材料: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2、公司章程、管理制度3、验资报告、劳务派遣协议样本4、相关人员身份证明及证书复印件经审查,你(单位)申请的该行政许可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联系电话:3200193监督电话:3200195领取人签字:受理机关盖章年月日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
核查笔录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地点:核查内容:核查人:、行政执法证件编号:、记录人:核查对象(基本情况):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参加人:核查记录:和员工座谈,了解其单位办工设备设施准备、规章制度上墙、员工个人及待遇等有关情况。
(手写)核查意见:经了解其单位工作性质、工作特点、符合《劳动合同法》有关内容,同意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
青岛西海岸新区劳务派遣用工监管办法
青岛西海岸新区劳务派遣用工监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和《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派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办法。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以经营为目的招用劳动者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使用,由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管理的用工形式。
用人单位将全部或者部分业务发包,承包单位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场所进行劳动,且劳动过程的管理、协议内容、费用支付等符合劳务派遣特征的,属于劳务派遣用工。
第四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工资支- 1 -付与分配、劳动安全卫生等制度,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进行劳动用工和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工资集体协议)备案,积极为劳动者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各项劳动权益。
用工单位应当在法定的派遣范围和比例内使用劳务派遣,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对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务派遣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征求被派遣劳动者的意见或者建议。
被派遣劳动者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积极参加岗位培训,提高职业技能,严格遵守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
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务派遣单位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等情况的监督管理。
在监督管理工作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指南
附件1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指南一、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二、行政许可对象在南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
三、行政许可方式窗口受理、审批。
四、行政许可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材料(一)新申请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3.公司章程(加盖公章);4.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5、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6、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加盖公章);7.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8.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加盖公章);9.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加盖公章)。
10.用工备案手册11.材料真实性声明(二)变更申请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2.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和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4.变更住所的,提供新住所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5.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供董事会任命和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三)延续申请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2.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和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4.提交3年以来基本经营情况(加盖公章)。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报指导手册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报指导手册(一)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三)申请行政许可流程1、申请:申请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材料的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符合下列标准:(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申请单位盖章”处所盖印章的字迹应清楚;拟新开设劳务派遣单位的不需盖章,只需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并在企业名称后面加上“(预先核准)”;在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已划“√”;“企业名称”应与印章上的名称完全一致;“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和“工商注册日期”应填写完整、清楚;“注册资金”的单位为万元;“经营范围”应填写“劳务派遣”;“注册地区”应按“XX省XX市XX县”填写;“邮政编码”应填写申请单位办公所在地的邮政编码,便于日后有关文书的邮寄送达;“经营地址”应填写申请单位办公所在地的详细地址,按照“XX县(区)XX街道XX号”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应填写现任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该“姓名”应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书》上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上“姓名”完全一致;“身份证号码”应填写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号码(18位数字);申请单位留下的“联系电话”、“联系传真”和“电子邮箱”应是申请单位经办人员的常用电话(手机)、传真和邮箱;“申请事由”按以下几种情形填写:申请前已经开展了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单位,填写“已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前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单位,填写“拟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申请人,填写“新开办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需要提供
一、劳务派遣公司需提供的材料:1. 劳务派遣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证明其合法注册和经营资格。
2. 劳务派遣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证明其具有法人资格。
3. 劳务派遣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证明其合法纳税。
4. 劳务派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
5. 劳务派遣公司的相关资质证明,如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等。
6. 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 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被派遣员工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二、用工企业需提供的材料:1. 用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证明其合法注册和经营资格。
2. 用工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证明其具有法人资格。
3. 用工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证明其合法纳税。
4. 用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
5. 用工企业同意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证明文件,如书面同意书等。
6. 用工企业提供的岗位信息,包括岗位名称、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期限等。
三、被派遣员工需提供的材料:1. 被派遣员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其身份。
2. 被派遣员工的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其户籍信息。
3. 被派遣员工的相关学历证明,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4. 被派遣员工的相关技能证书,如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等。
5. 被派遣员工的健康证明,以证明其身体健康状况。
6. 被派遣员工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婚育证明、家庭情况证明等。
四、合同签订时需注意的事项:1. 合同内容应真实、合法、完整,不得存在虚假、欺诈等违法行为。
2. 合同双方应平等协商,不得强制对方签订合同。
3. 合同条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同签订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内容,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5.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总之,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各方需提供相应的材料和信息,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资料清单
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资料清单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资料清单在当前的劳动力市场中,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使用劳务派遣的方式来解决用工问题。
但是,要想申请劳务派遣许可是一项相对复杂的任务,需要提供大量的资料来证明自己达到了相关的标准。
该文档旨在提供申请劳务派遣许可所需的资料清单,以帮助申请人更好地准备申请材料。
一、企业基本情况表和法定代表人证件企业基本情况表是申请人需要填写的表格,内容包括有关企业的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注册地址、营业执照编号等等。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其授权书以证明其身份的真实性。
二、劳务派遣业务规划该部分需要申请人提供劳务派遣业务的总体目标和规划,包括对具体市场的分析和针对性解决方案的描述,以及相关经营模式的设计和实施方案的细节等等。
三、企业财务报表企业财务报表是关于企业财务状况的一份详细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证明企业财务状况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四、固定资产清单和租赁协议固定资产清单需要包括有关厂房、设备和机器等等固定资产的数量、规模和价值等信息。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供租赁协议以证明企业是否拥有足够的劳动力派遣和管理设施。
五、用工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该部分需要申请人提供用工合同和相应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证明企业已经建立了基本的用工和社会保险制度,有能力承担劳务派遣的义务和责任。
六、劳务派遣服务质量管理制度该部分需要申请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有关员工培训、工作流程和监督机制等内容,以证明企业有能力提供高质量的劳务派遣服务。
以上是申请劳务派遣许可所需的主要资料清单,申请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注意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确保申请得到顺利通过。
劳务派遣分公司经营备案申报材料
劳务派遣分公司经营备案申报材料
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依法申请备案。
需提供下列材料:
1、《劳务派遣分公司经营备案申请表》原件一份;
2、母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3、许可机关出具的已收到母公司设立分公司报告的书面证明复印件一份;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决议等相关文件
4、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5、分公司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工作场地图片及工作人员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6、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总公司任命文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8、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劳动合同文本(电子文档、纸质盖章);
9、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0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2013年6月20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派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许可管辖分工,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应当遵循权责统一、公开公正、优质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本行政机关办公场所、网站上公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依据、程序、期限、条件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及监督电话,并在本行政机关网站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性报纸上向社会公布获得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名单及其许可变更、延续、撤销、吊销、注销等情况。
第二章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第六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七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劳务派遣所需资料与指南
劳务派遣所需资料与指南劳务派遣是指由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协议,在一定期限内,将劳务派遣机构所提供的劳动力派遣到用人单位从事特定的工作。
在进行劳务派遣前,准备相应的资料是十分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劳务派遣所需的资料,并提供一份简明的指南。
一、劳务派遣所需资料:1. 用人单位的资料:- 注册登记证明:即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工商注册证明。
这是法定的经营资格证明,必须确保用人单位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
- 组织机构代码证:用人单位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便在进行劳务派遣登记时使用。
- 劳务派遣需求申请:用人单位需提供劳务派遣需求的详细描述,包括工种要求、工作岗位、期望的劳务派遣期限等。
2. 劳务派遣机构的资料:- 注册登记证明:劳务派遣机构应提交经营许可证或其他相关的注册登记证明,以证明其合法的经营资格。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劳务派遣机构还需提供其营业执照的副本作为资质证明。
- 劳务派遣合同样本:劳务派遣机构应提供一份完整的劳务派遣合同样本,以保证派遣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 派遣员工档案:包括员工的个人信息、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3. 派遣员工的资料:- 个人身份证明:派遣员工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复印件等。
- 社会保险证明:派遣员工应提供社会保险的参保证明,以确保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 学历证明:根据不同的工作需求,派遣员工可能需要提供相关学历证明或职业技能证书。
二、劳务派遣的流程指南:1. 需求确认: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确认劳务派遣需求,明确工作岗位、期限、岗位要求等。
2. 派遣协议签订: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包括派遣工作期限、工资福利、劳动纠纷处理等条款的约定。
3. 派遣员工招募与筛选:劳务派遣机构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招募并筛选符合条件的派遣员工。
4. 劳务派遣登记申请:劳务派遣机构向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提交劳务派遣登记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5. 劳务派遣登记备案:劳动部门对劳务派遣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批,并进行相关备案登记。
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流程
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流程劳务派遣许可证是指劳务派遣企业获得合法运营和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证件。
一般来说,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申请准备阶段:1. 公司注册:首先,劳务派遣企业需要完成公司注册手续,包括企业名称的注册、法人代表的选择和公司类型的选择等。
2. 选址租赁:选择符合要求的办公场所,并与相关部门签订租赁合同。
3. 人员选拔:聘请合适的人员担任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
4. 相关资质准备:准备各种与劳务派遣业务相关的资料,包括企业章程、管理制度、人员资质证明、劳动派遣合同模板等。
申请材料准备阶段:1. 准备申请材料清单:了解相关部门所需材料清单,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背景资料、股东情况、公司章程、劳动派遣合同、人员资质证明等。
2. 测试及准备材料:根据相关部门要求进行相关测试,并准备材料,比如公司章程、劳动派遣合同等。
申请材料递交阶段:1. 编制申请材料:根据事先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清单,将各项材料进行整理、编写和打印。
2. 申请表递交:将申请表格及所需材料递交至劳动人事部门指定的窗口,并领取受理回执。
初审阶段:1. 资格初审:劳动人事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检查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 现场检查:劳动人事部门可能会对办公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场所符合相关要求。
3. 面谈:劳动人事部门可能会安排面谈,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和劳务派遣业务的运营情况。
许可证发放阶段:1. 审批决策:劳动人事部门会根据初审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进行审批决策。
2. 许可证发放:如果审批决策结果为通过,劳动人事部门将颁发劳务派遣许可证。
办理完毕后,劳务派遣企业可以正式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并需按照相关法规进行运营管理。
同时,企业还需定期向劳动人事部门报告经营情况和关键信息变更。
此外,劳务派遣企业还要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合规经营,保障派遣员工的权益和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确保自身的合法运营。
总之,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是一个经过一系列步骤并需提交一系列材料的程序,劳务派遣企业需要遵循相关规定进行办理,保证合法运营。
劳务派遣资质怎么办,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劳务派遣资质怎么办,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劳动派遣的⽤⼯形式近年来在我国愈渐普遍,劳动派遣公司也如⾬后春笋,那么,要成⽴劳动派遣公司需要具有哪些条件,怎么办理劳动派遣资质,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下⾯是店铺⼩编为您收集的有关劳动派遣资质的内容,欢迎阅读。
劳务派遣资质怎么办,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劳务派遣资质办理需要出具的材料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的⾝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本;拟与⽤⼯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申请资质办理的地点
根据《劳务派遣⾏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资源社会保障⾏政部门依法申请⾏政许可。
三、注册资本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民币200万元。
综上,劳务派遣公司申请办理资质需要到所在地的⼈⼒资源社会保障⾏政部门依法申请⾏政许可,需要出具⼀定的材料,注册资本则需要200万元⼈民币以上,对于要申请办理劳务派遣的公司,希望这篇⽂章有帮助。
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店铺在线律师的的帮助。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材料及操作流程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材料及操作流程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拟派遣劳务人员的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经营范围、合法的经济实力和技术条件;
(2)具有配备用于服务派遣行业的特殊设施和设备;
(3)具备服务派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管理、技术支持和服务队伍;
(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合法的财务状况;
(5)具有聘用外包派遣人员必须完成的各类培训项目。
3、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必须与申请人的经营范围相一致;
4、申请人应在其经营地址注册实地办公和使用,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应当注明派遣劳务经营范围;
5、申请人和派遣劳务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约定,维护派遣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6、申请人应当严格遵守派遣劳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派遣劳务管理制度。
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经营地址确认书;
5、经营范围确认书;
6、经营者业务能力确认书;。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随着人们对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变化和劳动力的革新,劳务派遣业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很多公司需要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本文将会为大家介绍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企业法人1.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5.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6.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7.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二、经办人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3.经办人委托人或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经办人填写的申请表格。
三、场地相关材料1.办公场地的房产证、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场地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2.安全生产条件,消防设施,环境保护要求、劳动保护设施等方面的证明文件。
四、管理制度和人员配备1.劳务派遣规章制度。
2.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
3.劳务派遣业务负责人的聘任书。
4.组织结构图。
5.劳务派遣员工配备情况。
五、财务相关材料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2.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
3.纳税证明文件。
4.缴纳工资保证金证明文件。
5.企业缴纳社保公积金证明文件。
六、其他材料1.国有资产管理机关部门出具的投资者或出资人情况说明。
2.拟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事业单位,还需出具国家事务管理部门同意其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证明文件。
3.拟从事进出口贸易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要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贸易经营许可证及其他进出口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以上是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根据不同的市场需求和法律规定,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材料。
此外,申请单位还应完善经营计划等其他材料,以保证申请的顺利进行。
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材料及填报说明
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材料及填报说明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1.“申请单位盖章”:所盖印章的字迹应清楚;拟新开设劳务派遣单位的不需盖章,只需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并在企业名称后面加上“(预先核准)”;2.“许可事项”:请在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前划“√”;3.“单位名称”:应与印章上的名称完全一致;4.“企业类型”:应为登记注册类型;5.“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和“营业期限”应填写完整、清楚;6。
“工商注册地”:应按“XX省XX市XX区”填写;7.“注册资本”:单位为万元;8.“住所”:应填写申请单位办公所在地的详细地址,按照“XX 区XX街道XX号”填写;9.“邮政编码”:应填写申请单位办公所在地的邮政编码,便于日后有关文书的邮寄送达;10.“劳务派遣经营区域”:应填写劳务派遣经营的区域范围,细化到社会保险统筹区;11.“法定代表人姓名”:应填写现任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该“姓名”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上“姓名”完全一致;12.“身份证号码”:应填写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号码(18位数字);13.“联系电话”、“联系传真”和“电子邮箱”:应是申请单位经办人员的常用电话(手机)、传真和QQ邮箱;14.“申请许可事项”:按以下几种情形填写:申请前已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单位,填写“已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前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单位,填写“拟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延续行政许可的的单位,填写“申请延续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期限”;变更行政许可证事项的,填写“申请变更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单位名称或住所或法定代表人或注册资本”(只填写其中申请变更的事项); 15.“填表人姓名”:所填人员应是经办人员。
二、营业执照及《劳动和社会保障证》:1.已经开展了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单位,应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时在复印件上注明当年度的工商年检办理情况原件及其复印件。
劳务派遣签合同需要的资料
一、劳务派遣公司所需资料:1.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4. 公司章程(复印件一份);5. 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6. 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当年增资的企业,审计报告中注册资本仍为增资前的公司法人还需提供;7.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有办公场地应提交房产证明,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8. 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原件一份),包括设备名称、数量、型号、用途等内容;9.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0. 经办人员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1.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等。
二、被派遣员工所需资料:1.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 文化程度证明(复印件一份);3. 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4. 户籍所在地;5. 实际居住地;6. 社会保险个人编号;7. 身体健康证明(如有需要)。
三、其他资料:1. 劳务派遣合同范本(原件一份):甲乙双方可参考范本,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合同条款;2. 劳务派遣协议(原件一份):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3. 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原件一份):甲乙双方共同拟定,详细列出派遣人员的姓名、岗位、派遣期限等信息;4. 合同签订双方的签字、盖章。
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双方应确保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
以下为劳务派遣合同的主要内容:1. 合同期限: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等;2.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明确被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3.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被派遣员工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时间等;4. 劳动报酬:包括工资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5. 社会保险:明确被派遣员工应享受的社会保险种类、缴纳比例等;6.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规定被派遣员工应享受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措施;7.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8. 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9. 被派遣劳动者的派遣期限;10.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
劳务派遣所需资料与指南
劳务派遣许可证一、概述资料与要点:(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一式两份);《劳务派遣用人情况表》、《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情况表》。
(2)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公司章程。
(4)需验资200万以上。
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验资机构(法定验资机构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租赁签2年期限,前台出示房产证原件。
(自有办公场所应提交房产证明;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房产证明)。
(6)购买劳务派遣软件,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劳务派遣信息管理系统(详细的截图)等清单。
(7)法定代表人,股东身份证明(前台出示原件)。
(8)符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9)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10)购买劳务派遣软件(办证版)(11)公司实际经营,有公司招牌,墙面做kt劳务制度板(12)公司有相应的经营场所规模(最好有会客室,经理室,办公区)(13)验资垫资步骤:A、客户本人开私人账户,开网银,建行(暂定推荐)B、开公司验资户(一般户或临时验资户)C、提供所有的证件:1,营业执照正本与副本, 2.开户许可证,4.公章,5. 财务章, 6私章, 7公司章程,8.法人身份证与股东身份证,9,企业一般户(建行银行)U盾+单位结算卡,写清楚密码,10,法人与股东(工商银行)U盾+银行卡写清楚密码.D、由垫资人通过股东私人账户按股权比例过桥资金后,出具验资报告,再转出资金二、办《劳务派遣》垫资二次需押资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公章、财务章、私章。
3:所有法人和股东身份证(原件。
4:公司帐户指定建设银行卡、密码,建设银行开户信息、公司网银U盾、网银密码,存800元在里面。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告知承诺书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告知承诺书审批机关告知如下:一、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许可审批服务整体水平,实行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告知承诺制。
二、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三、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需要提交材料包括:1.告知承诺书;2.申请表;3.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上述材料应为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所反映的内容应当真实有效。
四、申请单位书面承诺已经符合申请条件,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后,可以免于提交《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申请单位如有单位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而后及时变更营业执照相关信息,保证证照信息一致。
在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0日前及时办理延续手续。
六、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苏州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暂行办法》(苏办发﹝2019﹞207号)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行政审批部门按规定予以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承诺如下:本单位已知悉上述告知内容,现承诺如下:1.本单位提交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材料及内容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免提交材料均已具备并符合要求。
2.本单位承诺符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工商登记住所与实际经营场所一致且实际经营场所不与其他公司混同经营。
3.严格遵守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单位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按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4.本单位积极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日常监管,并按时、定期参加劳务派遣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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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需提交的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
计报告,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产证明或租赁办公场地在
三年以上的租赁合同)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服务场所和设
施。
服务场所办公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应设有接洽会客室、档案室、工作人员办公室和必要的辅助用房等。
开展业
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包括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
电话机、文档柜、网络设备和网络服务和信息管理系统等设
备设施清单。
五、劳务派遣专职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花名册、身份证
明、资质证明。
初设劳务派遣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少于5人,专职管理人员按派遣员工300:1的比例原则配置。
劳务派遣专职管理人员取得的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相应职业
资格证书,包括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
印件;人力资源管理师(或相应技术职称)并具备2年以上从业经验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服务质量管控制度、财务管理
制度、风险防控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密制度、收费
管理制度等。
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书应当
参照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示范样本)、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
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八、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用工
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
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
的责任。
同时,还应载明派遣岗位的性质(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或执行特殊工时岗位)。
九、2013年7月1日前已经办劳务派遣业务的按运营
要求和服务规范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十、劳务派遣单位劳动用工备案情况。
十一、有异地劳务派遣业务的需提交劳务派遣单位异地
派遣备案登记表。
十二、劳务派遣用工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