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工程验收及签证制度

合集下载

隐蔽工程检查和签证制度

隐蔽工程检查和签证制度

隐蔽工程检查和签证制度一、隐蔽工程检查内容1.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2.检查隐蔽工程的施工工艺、材料质量、施工过程等,确保其质量稳定可靠。

3.对隐蔽工程进行详细的记录和拍照,以便后续追溯和检查。

二、检查程序和要求1.隐蔽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向监理单位申请检查。

2.监理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对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估。

3.检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4.整改完成后,监理单位应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确保其符合要求。

三、签证程序和要求1.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监理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向建设单位申请签证。

2.建设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签证,对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确认。

3.签证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4.整改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确保其符合要求。

四、责任和权限规定1.施工单位应对隐蔽工程的质量负责,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2.监理单位应对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符合要求。

3.建设单位应对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确认和签证,确保其符合要求。

4.各方应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共同协作,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稳定可靠。

五、监督和执行机制1.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2.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通过奖惩机制激发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隐蔽工程的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

4.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各方的质量意识和能力,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范例(2篇)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范例(2篇)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范例第一条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检查签证除满足国家、铁道部的相关规定外,还要满足监理单位的有关要求。

第二条工程在隐蔽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经各作业队质检工程师自检合格后,并按规定时间报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人员(需要设计单位参加时,如桥梁的地基与基础、路基地基处理等工程)检查签证,未经检查签证不得进行隐蔽作业。

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而自行覆盖的,揭盖补验,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具体的作业队负责。

第三条地质不良的基础或暴露时间不宜过长的工程要尽快报检,监理签证后尽快封闭,以免破坏。

第四条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如长期未进行隐藏,在复工前应重新上报监理单位进行检查签证。

第五条对于路基、桥梁的施工关键部位,重点通过试验检测、观感检查、尺寸控制等手段加强验收,对主控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严格把关,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检、专检、互检、交接检,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确保施工中每道工序的质量。

第六条隐蔽工程检查证应由负责该项目的技术人员填写,签认齐全,作为竣工文件保存;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检查手续要及时办理,不得后补。

第七条关键部位或实际情况与设计图纸有较大差异的隐蔽工程项目,在通知监理工程师的同时,还应通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驻工地代表参加检查与签证。

第八条作业队在隐蔽工程完工且自检合格后,应填写相应的隐蔽工程检查表及《工程报验申请表》,按监理要求的提前时间报项目监理机构,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

第九条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主要工作项目执行《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第十条《隐蔽工程检查证》统一按监理下发的表格填写。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范例(2)是指在建筑、装修、电气、给排水等工程施工过程中,部分工程存在隐蔽状态,无法直接观察到。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性,需要在施工中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验收范围:明确哪些工程需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例如墙体、地基、电线管道、给排水管道等。

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制度
1、隐蔽工程隐蔽前,承建单位应根据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自检合格,再将自检资料送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在收到承建单位自检资料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并报告项目总监,由项目总监组织,经复查无误后,方可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对重要结构还应由设计单位会同验收,当工程不具备正式开工条件时,不办理正式签证手续。

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承包商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施工图纸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附上相应的有关材料证明、试验报告、复试报告等,报送项目监理部。

2、监理工程师收到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后首先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检查,承包商的专职质检员及相关施工人员应随同一起到现场。

3、经现场检查,如符合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在《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准予承包商隐蔽、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如经现场检查发现不合格,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商整改,整改后自检合格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4、检验批的质量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5、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承包商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6、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负责人)组织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承包商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签证检查制度

隐蔽工程签证检查制度

隐蔽工程签证检查制度一、目的与原则制定隐蔽工程签证检查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规范的检查流程,确保隐蔽工程在被后续工程覆盖前,其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

检查工作应坚持公正客观、重点突出的原则,确保每一项隐蔽工程都能得到充分的检验。

二、检查范围隐蔽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部分:1. 基础工程:包括地基处理、基础浇筑等;2. 主体结构:涉及梁、柱、板、墙等承重构件;3. 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卫生间等防水层;4. 电气管线:电线敷设、配电箱安装等;5. 水暖工程:管道敷设、暖气安装等;6. 安全设施:消防系统、安全出口等。

三、检查程序1. 申请签证:施工单位在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提出隐蔽工程签证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施工记录和自检报告。

2. 组织检查:监理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组应由监理工程师牵头,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代表以及必要时的第三方专家组成。

3. 现场检查:检查组应对隐蔽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包括材料质量、施工工艺、尺寸规格等方面,确保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 记录与反馈:检查过程中,应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施工单位反馈,并要求其整改。

5. 整改与复检:施工单位根据反馈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申请复检。

复检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

6. 签证发放:确认隐蔽工程符合要求后,监理工程师签发隐蔽工程签证,作为后续工程继续进行的依据。

四、责任与义务1. 施工单位应保证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及时完成整改工作;2. 监理单位应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确保检查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3. 设计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协助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4. 第三方专家应保持中立性,提供专业的意见和评价。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制度(3篇)

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制度(3篇)

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制度隐蔽工程是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保障项目质量和安全的关键环节。

为了确保隐蔽工程的有效验收,我们建立了以下工作制度。

一、隐蔽工程验收的目的和重要性隐蔽工程是指在建筑物装饰、设备安装等施工活动完成之前,暂时不能直接观测和检测的工程部分。

隐蔽工程的验收是为了确认隐蔽工程的合格性,识别和解决潜在问题,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隐蔽工程验收的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确保隐蔽工程的施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2. 确保隐蔽工程的材料、工艺、质量等符合设计要求,有保证可靠;3. 确保隐蔽工程在后续工程施工和使用中能够满足安全和质量要求;4. 为后期的工程验收和交付提供可靠的数据和依据。

二、隐蔽工程验收范围和要求1. 隐蔽工程验收的范围涵盖建筑结构、屋面防水、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设备安装等各个专业工程。

2. 隐蔽工程验收要求有三个层次,即质量目标、技术标准和验收标准。

质量目标包括预算目标、施工工艺质量目标、质量保证目标等;技术标准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工程设计、规范要求等;验收标准是根据前两者制定的具体验收细则。

3. 隐蔽工程验收的要求包括施工质量合格、关键节点达到设计要求、验收文件完善等。

三、隐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具体工作1. 准备工作(1)成立隐蔽工程验收小组,包括项目负责人、工程监理、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2)制定隐蔽工程验收计划,明确验收的时间、范围、标准等;(3)对各个隐蔽工程节点进行现场巡视,确保施工质量达到验收要求。

2. 验收准备(1)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整理、备案隐蔽工程相关资料,如材料验收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2)隐蔽工程验收小组准备验收记录表、验收记录表、验收材料表等相关表格和文档;(3)集中审查和整理隐蔽工程的相关验收资料,确保完整和准确性。

3. 验收过程(1)召开隐蔽工程验收会议,明确验收的范围、标准和要求;(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对隐蔽工程进行逐项验收;(3)根据验收记录表和检查结果,对隐蔽工程进行评价,确定是否合格;(4)如发现不合格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5)在验收完成后,形成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并对整个过程进行总结。

建设单位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建设单位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及签证管理制度一、隐蔽工程验收1、凡隐蔽工程都必须组织隐蔽验收,一般分部(项)隐蔽工程邀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派人参加.2、施工单位完成隐蔽工程作业并自检合格后,应填写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报送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须会同建设单位基建负责人共同进行隐蔽工程的检验,现场检查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其中对自检结果应进行不少于30%的复检。

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三方共同验收后,应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隐蔽检查记录由技术员或该项工程施工负责人填写,建设单位基建负责人回签。

4、不同项目的隐蔽工程,应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应复写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各一份,自存二份归档。

5、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应通知设计人员共同检查签证。

6、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

7、施工单位在隐蔽和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经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施工单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应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经验收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施工单位可进行隐蔽或者继续施工。

8、未经建设单位基建负责人检查验收,施工单位擅自隐蔽的隐蔽工程,以该分部工程不合格结论处罚施工、监理单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9、隐蔽工程检查内容:。

(1)检查地脚螺栓和插入式主角钢规格、材质;(2)砼配合比、基坑尺寸、模板安装、保护层厚度;(3)基础根开、对角线、基础顶面相对高差、欲偏;(4)地脚螺栓露出基础顶面的高度,混凝土浇筑、试块制作等,均满足实际图纸、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要求。

(5)基础拆模后经外观检查和尺寸实测均满足设计、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的要求,可以进行隐蔽回填。

(6)经检查接地体规格、埋深、长度、焊接,接地体引下线安装工艺均满足规范和验评标准的要求。

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验收签证制度

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验收签证制度

隐蔽工程、关键部件的检查、验收和签证制度
1、凡在建筑施工中,地下埋设、地基基坑工程,地下给排水、防水、混凝土中的钢筋,所有埋设的基础、埋在建筑、构筑物中的各种管道,均属于隐蔽工程。

2、严格加强施工中的各个环节、工序质量的检验、验收、签字并做好完整的记录程序,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在自检合格形成记录的基础上,提交监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双方现场签字认可。

3、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自检报告后,及时组织对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单位工程、工序及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评定签证工作。

对施工及检查记录不全、不真实、填写不规范,监理单位有权拒检、拒签,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4、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必须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设计及建设单位、三方检测单位是否参加,并签署验收意见。

5、为了保证质量验收的公正、客观性、施工单位必须设置专职质检部门和专职质检工程师。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第一条各分部(场)安质部门要了解和掌握隐蔽工程检查实施情况,解决存在问题,协调各方关系,并应积累相关信息、资料,做为质量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二条隐蔽工程,就是上道工序完成后将被下道工序所覆盖。

切实保证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工程质量,就必须对每道工序的检验批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办理签证。

分项、分部工程的隐蔽、验收、签证,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手续完备文字和影像照片资料齐全、完整、真实。

第三条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不得隐蔽。

桥梁基础、路基软基处理要按照验标的要求,及时报请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验收隐蔽,确保基础的原始承载力。

第四条工程在隐蔽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

经技术负责人自检合格后,报质检工程师检查签证,并按规定时间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未经检查签证不得隐蔽作业。

第五条隐蔽工程检查证应按行业规定或业主要求由技术负责人填写、签认齐全,作为竣工文件保存。

第六条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签证。

第七条检验批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地基基础、特殊主体结构、系统功能测试等重要分部工程的验收要请勘测设计单位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

第八条对时限性较强的项目要规定验收时限。

保证检查验收工作及时进行,数据真实可靠,杜绝事后填表现象,并且及时掌握工程施工质量状况,有利于指导后续工程施工。

第九条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作业队通知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地基处理等重要分部关键工程验收时,要同时通知设计院派人参加验收。

第十条如遇与设计资料不符的隐蔽工程,要及时报请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单位负责人来现场检查确认,要有音像记录,留下变更的依据。

待设计变更形成会议纪要,再做为变更资料存档。

第十一条为保证隐蔽工程检测资料的准确性,所有检测仪器、试验设备、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计量检测部门校验鉴定。

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验收签证制度

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验收签证制度

隐藏工程、关键部位检查验收签证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的订立是为了规范与监督隐藏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流程,保障企业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2.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全部涉及隐藏工程和关键部位的建设、安装、维护和修理及改造等工作。

3.本制度的执行主体为企业法务部门,并与企业项目管理部门紧密搭配,共同负责实施相关的检查验收工作。

二、定义1.隐藏工程:指在建筑物或设备内部,不能直接察看和检查的工程部位,包含但不限于管道、电缆、风管、隔断、防水等。

2.关键部位:指影响建筑物或设备功能、质量和安全的紧要构成部分,包含但不限于电力系统、供水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等。

三、流程1.隐藏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必需依照以下流程进行:a.施工结束或改造完毕后,责任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项目管理部门和法务部门。

b.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包含检查完工文件和验收料子的完整性。

c.法务部门搭配项目管理部门对完工文件和验收料子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看法。

d.审查合格后,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开呈现场检查,向法务部门提交检查报告。

e.法务部门对检查报告进行审查并提出验收看法,最终决议是否签发隐藏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签证。

2.监理单位和相关技术人员可以参加隐藏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工作,供应专业的技术支持与看法。

四、责任与义务1.项目管理部门的责任与义务:a.组织验收工作的筹办和计划布置。

b.指派专业人员参加现场检查并编写检查报告。

c.搭配法务部门对完工文件和验收料子进行审查。

d.提交隐藏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申请,接收法务部门的验收看法并处理。

2.法务部门的责任与义务:a.审查隐藏工程和关键部位的完工文件和验收料子,确保其合法、准确、完整。

b.参加现场检查并对检查报告进行审查,提出验收看法。

c.按时处理签证申请,并及时发送签证决议书予项目管理部门。

d.监督隐藏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过程,防止违规操作和质量问题。

3.施工单位的责任与义务:a.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履行工程施工责任。

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验收签证制度

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验收签证制度

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验收签证制度在建筑工程中,有不少重要的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需要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检查验收,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但因为这些部位通常不对外展示,使得验收难度较大。

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以及关键部位的质量,建筑业实施了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验收签证制度。

隐蔽工程与关键部位隐蔽工程隐蔽工程是指在建筑施工中,由于需要进行电气、通风、给排水、弱电等工程时需要预留的空间和走线,这些空间和走线不对外露,也不会在建筑物竣工后直接对外展示。

因此,在建筑物完工后,这些隐蔽工程就无法进行检查验收。

而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未正确进行隐蔽工程的施工,则可能导致工程后期出现各种问题。

关键部位关键部位是指建筑物内部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检查验收的部位,这些部位在工程完工之后又不容易进行检查验收。

这些关键部位通常与建筑物使用功能紧密相关,如果施工过程中不正确处理这些关键部位,将直接影响建筑物的使用效果与安全性。

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验收签证制度的意义建筑行业引入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验收签证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建筑物施工质量和安全。

建筑施工中进行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是施工质量核查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建筑物使用安全、舒适的必要手段。

通过检查验收,也可以避免施工中过程中造成的失误和质量问题,在工程验收及使用过程中为业主提供保障。

另外,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验收签证制度也采用了签证的形式,保证建筑施工中的各项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和验收标准。

签证的形式保证了验收过程的透明性,并且签证过程中不会给施工队伍带来过多的额外工作。

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验收签证制度的内容1.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验收签证制度的实施机构、监督和管理机构;2.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验收的基本要求,验收标准;3.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验收时所需的材料和文件;4.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验收过程中的签证手续及其程序;5.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的方法和指导原则;6.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因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办法。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5篇)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5篇)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一)在隐蔽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进行自检,并提前____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验,合格者予以验收签证,不合格者由施工单位返工后重新检验。

(二)认真填写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经有关人员签署意见。

(三)隐蔽工程验收后,根据检查情况施工单位要向监理方填报申请隐蔽施工令,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审核签字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四)监理方在签发隐蔽施工令前,应考虑各个专业的隐蔽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如预留孔洞、预埋管线等是否经过有关专业检查签证。

(五)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如基础基底、基础钢筋、转换层钢筋等必须经质检部门检查,还须经设计院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和签字认可。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2)隐蔽工程是指在装饰工程之前,已经完成的不易查验的工程部分,例如管道、电缆、线路等被隐藏在墙体或地面内部的工程。

由于这些工程无法直接观察和检查,因此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来确保工程质量,避免隐患和事故的发生。

隐蔽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体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一旦隐蔽工程出现问题,不仅会导致装饰工程的返工和延期,还可能影响到整个建筑物的使用安全。

因此,建立一套严格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对于确保工程质量至关重要。

一、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的目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隐蔽工程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通过检查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和质量,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减少后期返工和修复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内容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1. 施工图审查:对隐蔽工程的施工图纸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图纸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排查施工图纸中的矛盾和问题。

2. 施工过程监控:对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控,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标准和要求。

包括施工现场的管理、施工工序的操作规范、施工材料的配合等方面。

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验收签证制度

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验收签证制度

隐藏工程、关键部位检查验收签证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 目的为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订立本制度,规范隐藏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程序和签证管理。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部项目中的隐藏工程和关键部位,涵盖新建工程、改建工程、扩建工程等。

二、定义和术语解释1. 隐藏工程指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对外界直接呈现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包含但不限于管道、电缆、墙体内部、设备安装过程等。

2. 关键部位指影响工程整体安全性、可靠性和质量的关键环节和区域,包含但不限于承重部位、强电弱电配电箱、气体管道等。

3. 检查验收签证指对隐藏工程和关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前,由相关部门或人员对其合格性进行签证,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三、检查验收签证程序1. 检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1 工程负责人应提前向相关部门或人员申请检查验收签证,并提交隐藏工程和关键部位的相关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

1.2 相关部门或人员应在接到申请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准备工作,包含研究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订立检查验收方案。

2. 检查验收签证过程2.1 相关部门或人员依照检查验收方案,对隐藏工程和关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

2.2 检查验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相关料子和设备的合格证明、检查施工现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2.3 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相关部门或人员应及时记录并进行整改引导。

2.4 完成检查验收后,相关部门或人员应依据实际情况,签署检查验收签证,并在相关记录中注明验收结果。

3. 签证结果及处理3.1 通过检查验收的隐藏工程和关键部位,应予以签证,并在相关记录中进行标注,作为后续验收的依据。

3.2 如发现隐藏工程和关键部位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相关部门或人员应及时汇报给上级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协商订立整改方案。

3.3 隐藏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整改应由责任单位负责,整改结束后再次进行检查验收,并重新进行签证。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3篇)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3篇)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各种暗装工程的验收,以确保施工质量的合格和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隐蔽工程验收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于防止各种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的安全和可靠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验收准备工作(一)施工单位应在完成隐蔽工程的基础上,开展相应的验收准备工作。

(二)施工单位应向竣工验收组提供隐蔽工程的图纸、资料、材料证明和相应的监理单位的报验报告等文件。

(三)施工单位应做好隐蔽工程的自查工作,并自查报告进行备案。

(四)施工单位应确定隐蔽工程验收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并通知参与验收的相关单位和人员。

二、验收内容和标准(一)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隐蔽工程的施工,并确保质量达到相应的标准。

(二)隐蔽工程验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结构隐蔽工程的验收:包括基础、地下室结构、构造柱、梁、墙、楼板等的验收。

2. 暖通空调隐蔽工程的验收:包括风管、水管、暖通设备等的验收。

3. 给排水隐蔽工程的验收:包括给水管道、排水管道等的验收。

4. 供电与照明隐蔽工程的验收:包括电缆、电线、配电箱、照明设备等的验收。

5. 智能化系统隐蔽工程的验收:包括安防系统、楼宇自控系统、智能化设备等的验收。

(三)验收标准:1. 结构隐蔽工程的验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建筑结构设计规范和标准。

2. 暖通空调隐蔽工程的验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暖通空调设计规范和标准。

3. 给排水隐蔽工程的验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给排水设计规范和标准。

4. 供电与照明隐蔽工程的验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供电与照明设计规范和标准。

5. 智能化系统隐蔽工程的验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智能化系统设计规范和标准。

三、验收程序(一)分项工程验收:按照工程的不同性质和工作分工,可以将隐蔽工程验收按照分项进行验收。

(二)单位工程验收: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制度1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的质量管理,避免隐蔽工程可能造成的质量隐患,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特制定《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制度》。

2 验收人员: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相关人员。

3 验收时间:隐蔽工程应提前一天报验。

4 验收内容:土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隐蔽工程。

5 验收程序和规定:5.1 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员和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并注明验收时间和内容。

5.2 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施工单位施工员、质检员及施工班组等共同验收,有必要时要有下一程序施工班组参加。

5.3 基底、基槽基础工程要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5.4 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员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下一程序施工。

5.5 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经整改后必须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允许下一程序的施工。

5.6 砌体拉接钢筋工程由监理人员的日常检查进行抽查验收。

5.7 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的,限期必须整改,如未及时整改将对施工单位按“相关奖罚细则”予以警告或处罚。

6 隐蔽工程验收程序隐蔽工程在下一道工序开工前必须进行验收,按照《隐蔽工程验收控制程序》办理,具体包括:6.1 基坑、基槽验收建筑物基础或其他基槽按设计标高开挖后,项目经理要求监理单位组织验槽工作,项目工程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要求尽快现场确认土质是否满足承载力的要求,如需加深处理则可通过工程联系单方式经设计方签字确认进行处理。

基坑或基槽验收记录要经上述五方会签,验收后应尽快隐蔽,避免被雨水浸泡。

6.2 基础回填隐蔽验收基础回填工作要按设计图要求的土质或材料分层夯填,而且按《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要求,请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取土检查其密实性,夯实系数要达到设计要求。

以确保回填土不产生较大沉降。

6.3 砼工程的钢筋隐蔽验收6.3.1 对钢筋原材料进场前要进行检查是否有合格证,即合格证要注明钢材规格、型号、炉号、批号、数量及出厂日期、生产厂家。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3篇)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3篇)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隐蔽工程的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已经完成的暗藏于建筑物、土石方、管道等内部的隐蔽工程部分进行质量检查和验证的过程。

第四条隐蔽工程验收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第五条隐蔽工程验收工作由业主单位负责组织,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并可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

第二章隐蔽工程验收的程序第六条隐蔽工程验收应在施工进度适当的阶段进行,验收时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合同的规定。

第七条隐蔽工程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确定验收的范围和隐蔽工程的位置、数量等信息;(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包括业主单位的相关人员、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人员;(三)对隐蔽工程进行抽样检验,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四)对验收结果进行评审,判断是否达到验收的要求;(五)编制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第八条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在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进行。

第三章隐蔽工程验收的要求第九条隐蔽工程验收应根据工程类型和性质的不同,确定相应的验收标准和规范。

同时,应参考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

第十条隐蔽工程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材料的验收,包括材料的质量、规格、检验报告等;(二)工程结构的验收,包括墙体、屋面、地板等的结构安全性、结构刚度等;(三)工程设备的验收,包括电梯、通风设备、给排水设备等的安装质量、运行状态等;(四)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如电气工程的验收、消防设施的验收等。

第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应注意以下要点:(一)验收时,应仔细检查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如水泥浆砌体的质量、电缆铺设的质量等;(二)对于装饰工程等无法直接检查的隐蔽工程,应依靠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三)验收时,应留意隐蔽工程的施工变化和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和记录。

公司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公司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公司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适用于本公司承担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中的隐蔽工程验收活动。

二、组织结构与责任1. 项目部负责组织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包括制定验收计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等。

2. 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隐蔽工程的验收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3.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验收标准和要求完成隐蔽工程的施工,并配合验收工作。

三、验收程序1. 隐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项目部提交隐蔽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措施。

2. 项目部在收到施工方案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 施工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调整施工方案,并在获得项目部批准后开始施工。

4. 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自行进行初步验收,并整理相关验收资料。

5. 项目部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参与隐蔽工程的正式验收。

6. 验收合格后,由项目部出具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由各方签字确认。

四、验收标准与内容1. 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定,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2. 验收内容包括隐蔽工程的结构尺寸、材料规格、施工工艺等方面。

3. 对于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还应按照专项验收标准进行。

五、问题处理与整改1.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项目部应及时上报公司管理层,并按照公司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3. 整改完成后,应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六、记录与报告1. 项目部应建立隐蔽工程验收档案,保存所有相关的验收记录和资料。

2. 验收完成后,项目部应编制隐蔽工程验收报告,报告中应详细记录验收过程、结果及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七、监督与考核1. 公司应定期对项目部的隐蔽工程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验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违反验收制度的行为,公司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验收签证制度

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检查验收签证制度

隐匿工程、关键部位检查验收签证制度引言隐匿工程及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对工程的安全和可持续运行起着至关紧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隐匿工程、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

对于这一环节,签证制度的引入能够起到更加严格、规范的监管作用,有利于提高工程的质量和牢靠性。

本文将认真介绍隐匿工程、关键部位检查验收签证制度的背景、目的、实施步骤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背景隐匿工程即在建筑物或其他工程中,完成后无法直接查看或简单修复的部分。

关键部位则是指对工程的设计功能和安全性至关紧要的部分。

隐匿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问题可能会导致工程的安全隐患和不可修复的质量问题。

因此,对这些部位进行检查验收是特别必要的。

目的隐匿工程、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签证制度的重要目的是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通过引入签证制度,可以对隐匿工程、关键部位进行更加严格、全面的检查,从而尽早发觉和解决潜在的质量问题,避开事故的发生,保障工程的可持续运行。

实施步骤步骤一:签证计划编制在施工前阶段,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需要依据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编制隐匿工程、关键部位检查验收的签证计划。

签证计划应明确隐匿工程、关键部位的检查内容、方法和要求,确保对每个关键环节进行全面、精准的检查。

步骤二:签证过程监督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需要对隐匿工程、关键部位的施工进行监督并记录相关数据。

监理单位需要严格依照签证计划的要求,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检查,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步骤三:签证结果评审施工完成后,监理单位需要对隐匿工程、关键部位的签证结果进行评审,并与施工单位进行确认。

评审的目的是确保签证结果的精准性和牢靠性,防止漏项和假签。

评审结果应适时记录,作为工程验收的依据。

步骤四:签证结果反馈签证结果评审完成后,监理单位需要将评审结果适时反馈给施工单位,并引导其进行整改,确保存在的问题适时得到解决。

施工单位应搭配监理单位的工作,依照要求进行整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隐蔽工程验收及签证制度
对基础工程、接地工程、导地线压接施工等隐蔽工程,为保证其施工质量,实行验收签证制度。

具体要求如下:
1、隐蔽工程开工前,应由项目部负责对其所用材料进行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厂家提供的材质证明、外观检查、抽样试验以及项目部进行的复检报告,检验结果均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2、隐蔽工序施工应在监理人员、项目总工、专职质检员的监督下进行,重要基础如灌注桩基础必须有设计单位在场,隐蔽工序施工应严格按规程、规范及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

3、隐蔽工序施工完毕后,必须经施工负责人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记录,由班长、质检员、技术员、检查人确认合格后签字,再由现场监理员确认合格后签字。

4、施工队检验合格后,由施工队施工负责人在《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单》上签字并报项目部检验。

5、项目部对隐蔽工程进行抽查,并检查施工记录,确认合格后在《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单》上签证,并报监理公司工程监理部检验。

6、监理公司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抽查,并检查施工记录和材料质量证明资料,确认合格后在《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单》上签证。

7、以上程序完成后,方可确认隐蔽工程合格。

内蒙古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
固阳500 kV变电站工程项目部
2011年4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