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必知的劳动合同法50条基本常识
50个劳动法常识
50个劳动法常识1. 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职业发展的权利。
2. 雇主应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和身体安全。
3.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础,双方应遵守合同的约定。
4. 劳动者有权获得合理的工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和加班工资等。
5. 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工作时限,通常为40小时。
6. 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年假等。
7. 劳动者应获得合理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岗位,不得受到歧视或虐待。
8. 雇主不得非法辞退劳动者,必须遵循法定的解雇程序。
9. 劳动者有权参加工会组织,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0. 孕妇、产妇和哺乳期女性享有特殊保护,不得在这些期间进行辞退或降薪等。
11. 未成年人劳动者有特殊的劳动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有限制。
12. 劳动者有权获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13. 劳动者有权获得合理的劳动条件,包括工作设备和工作环境等。
14. 劳动者有权进行工资和工时的查询,以确保自己的权益。
15. 雇主应当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时得到相应的赔偿。
16. 雇主不得限制劳动者的人身自由,不得进行身体惩罚或虐待。
17. 劳动者有权获得职业培训和提升机会,提高自身的职业技能。
18. 劳动者有权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9. 劳动者有权保护个人隐私,雇主不得非法搜查或监视劳动者。
20. 劳动者有权拒绝进行违法或危险的工作任务。
21. 雇主应当提供合理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施,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22. 劳动者有权获得工作证明和劳动关系证明,用于申请其他相关权益。
23. 劳动者有权享受法定的婚育、病假、丧假等特殊假期。
24. 雇主不得违法扣押劳动者的工资,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25. 劳动者有权参与劳动合同的订立和修改,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6. 劳动者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如养老金、医疗补助等。
企业管理必知的50个劳动法律常识
普通员工不能知道的秘密:企业管理必知的50个劳动法律常识1、处分、解雇劳动者,往往劳动者拒绝签收该通知书而导致企业的处分、解雇行为被认定为无效或非法行为,那么企业在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答:员工拒绝就处分签字的,可书面通知到其联系地址,保留邮政送达回执;可报工会经同意后在工厂范围内公示,并拍照记录。
2、劳动者欺诈应聘,事后被企业解雇,在仲裁期间,劳动者可能作出让企业措手不及的抗辩观点,企业该如何回应或者在日常中采取哪些防范策略?"答:企业须保留员工基本信息登记表(入职应聘表格),在该表格中注明如员工填写内容失实,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让员工就此签字同意。
保留员工作**据。
3、对于违纪违规的恶意问题员工,他们往往拒绝提交《检讨书》或否认违纪违规的事实,企业该如何创制、收集证据,才避免案件败诉而承担法律责任?答:违规违纪员工,一则厂内批评教育,要求员工在处分单上签字确认,二则报工会处理或在宣传栏张贴公示,三则保留违规违纪证据,要有照片。
4、如何进行违纪员工的事实调查、证据固定,对于违纪员工,部门经理应注意哪些日常细节问题?答:事实调查需要有证据支持,错误不断的员工,公司应给予书面处分单由员工签字确认或直接由员工本人提交《检讨书》,事实调查包括找员工同事及直接上司、员工本人了解情况,谈话记录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5、对于违纪员工,事发后什么时间处理,如何书写《违纪违规处分通知书》?答:违纪员工,建议在违纪事实发生后一周内处理,但这个时间的要求完全可以在《企业奖惩制度》或《员工手册》中固定下来,以公司的规定为准。
《违纪违规处分通知书》需要列明员工违纪事实经过,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还可以加上工会意见等。
最后交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由HR保存在员工档案中。
6、怎样理解“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如何在《惩罚条例》中详细明确违纪违规的“一般违反”、“较重违反”及“严重违反”?答:“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首先是必须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其次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据劳动法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作出,工会讨论通过,员工公示和培训、签收后有效。
劳动法中HR需要掌握的48个知识点
劳动法中HR需要掌握的48个知识点对于HR来说,招聘是经常做的事情,同时,劳动法是最难琢磨的事情。
劳动法包括的类别多,完完全全的掌握需要花费很大的经历,下面,为HR整理了劳动合同法48个知识点,应该有些作用!1、《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4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仅包括3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所谓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它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基金会一样,其实质均为民间组织的一种形式。
因此,《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作为民间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其聘用的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事业单位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必须签劳动合同。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通过以上条款可以看出,该法特别规定了职工或者工会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提出异议的权利。
较之《劳动法》的规定相比,不仅进一步明确和扩大了规章制度的范围,而且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实施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HR应该知道的法律文件
HR应该知道的法律文件一、劳动合同1、必备理由劳动合同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已不言而喻,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合同,那么企业将每月支付员工二倍工资。
2、合同内容企业至少应准备三份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有需要的企业还应备一份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集体合同1、必备理由《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另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考试大收集/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由此可见,集体合同可以在企业与劳动者因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产生争议的时候起到重要的标准作用,一份完备的集体合同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劳动纠纷.2、合同内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等。
三、职工名册《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补充: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50个劳动法常识
50个劳动法常识1. 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保障职工的权益。
2. 职工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如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
3. 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拖欠或者少发。
4. 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费用。
5. 职工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并报告有关部门。
6. 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提供安全卫生条件,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
7. 职工在工作期间需要进行特殊劳动保护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保护。
8. 用人单位应当为女职工提供适当的生育保护。
9.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职工的婚姻自由。
10. 职工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休假制度等。
11.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工的法定节假日休息,不得强制加班。
12. 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有权享受带薪年假。
13.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工的带薪病假和事假等休假权利。
14. 职工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风尚。
15.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各类税费。
16. 用人单位应当保护职工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职工的个人信息。
17. 职工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福利待遇,如住房、交通、通讯、餐饮、医疗保健等。
18. 用人单位不得歧视职工的性别、种族、民族、宗教信仰、年龄、残疾等身份特征。
19. 女职工怀孕或哺乳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需要给予安排和调整工作。
20. 职工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培训机会和晋升途径等职业发展情况。
21. 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办公设施。
22. 职工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应急预案等。
23. 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设备等。
24. 职工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企业文化、规模、业务范围等基本信息。
25. 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提供适当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职工的技能水平。
26. 职工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解读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解读劳动合同法是我国最重要的法律之一,对于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解读,供大家参考学习。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解读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解读】本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劳动者离职的时候,用人单位应该给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离职证明的用途有两个:第一个用途是拿着离职证明去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
失业金的领取条件规定在《失业保险条例》的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办理失业登记的时候,是一定要有离职证明的,这是证明你已经失业的一个重要材料。
第二个用途是跳槽到一家新的单位的时候,出具这个离职证明,能给那家新的单位吃个定心丸。
劳动者跳槽入职新单位的时候,新单位往往会要求你提供一纸离职证明,让你自己证明你已和原单位再无任何瓜葛,这种做法的依据源于《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的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于新的用人单位来说是有风险的,《劳动合同法》的第九十一条有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HR必须知道的13条基本劳动法规
HR必须知道的13条基本劳动法规模板1:正式风格劳动法顾名思义是指国家关于劳动与职业之法律。
对于HR来说,了解和掌握劳动法的基本规定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涉及到我们的日常工作和员工的权益保障。
以下是HR必须知道的13条基本劳动法规。
1. 劳动合同法1.1 定义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1.2 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程序1.3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补充规定2. 劳动报酬法2.1 工资支付的基本规定2.2 加班工资和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2.3 工资支付的时间和方式3. 劳动保护法3.1 保护女职工权益的规定3.2 劳动保护设施的要求和维护3.3 加班和夜班工作的限制和安排4. 劳动纠纷处理法4.1 劳动争议解决的途径和程序4.2 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规定4.3 集体劳动纠纷的处理方法5. 员工福利法5.1 带薪年假和带薪病假的休假制度 5.2 员工劳动保险和社会保险的缴纳5.3 员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规定6. 劳动合同法6.1 劳动合同的期限和形式6.2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6.3 劳动合同的续签和解除程序7. 职业培训法7.1 培训的目的和内容要求7.2 培训的组织和实施方式7.3 培训费用的支付和补贴8. 劳动争议处理法8.1 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和程序8.2 劳动仲裁的规定和流程8.3 劳动争议的诉讼管辖和审理程序9. 健康与安全法9.1 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卫生要求9.2 职业病防护和工伤赔偿制度9.3 紧急情况和灾害事故的处理方法10. 劳动就业促进法10.1 就业歧视的禁止和处罚10.2 公平竞争和招聘的规定10.3 职业介绍和人才培养的支持11. 劳动合同法11.1 用人单位违法解雇的责任11.2 员工辞职和离职的规定11.3 用工形式的变更和调整12. 劳动派遣管理法12.1 劳动派遣的定义和限制12.2 劳动派遣工资和待遇保障12.3 劳动派遣合同的签订和解除13. 劳动关系调整法13.1 员工离职补偿和安置规定13.2 结构性调整和人员重组的程序13.3 企业合并和破产的劳动保障附件: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合同: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45个劳动法常识大全
45个劳动法常识大全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它对雇主和雇员的行为和权益进行了规范。
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对于维护自己的权益和避免违法行为至关重要。
以下是45个劳动法常识大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合同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内容应包括双方的基本情况、劳动条件、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试用期情况、工资及其支付方式、社会保险等方面。
2.用人单位招用新员工前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员工被录用后,应当参加入职培训,用人单位应将有关劳动法规、安全生产等事项进行讲解和说明。
4.同时在入职协议中规定试用期的工作内容、期限和标准,并与员工签订书面试用合同。
5.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实习生和见习生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6.试用期满后,应当与员工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新合同内容应明确规定工作职务、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
7.女性员工在怀孕、生育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其合法权益,给予必要的休假和保障措施。
8.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员工提供带薪休假、婚假、丧假、病假等法定假期。
9.用人单位不得与员工约定少于法定年休假天数的带薪年休假,也不得以工资形式代替年休假。
10.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时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
11.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12.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13.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14.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缴纳比例应在个人月工资收入的12%以内。
15.员工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奖金等,但是最终工资总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6.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该提供工资明细,并与员工签订工资支付凭证。
17.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并在工资未按时支付或未按照约定支付时向劳动争议处理部门投诉。
HR必备劳动法律法规大全
法律法规目录劳动法规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4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48)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61)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63)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64)劳动合同 (74)集体合同规定 (74)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 (82)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规定 (84)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85)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87)劳动时间 (88)人事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88)劳动部实施《职工工作时间规定》办法 (89)人事部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 (90)劳动部关于贯彻 (91)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93)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94)关于探亲假的法律规定 (96)关于婚假的法律规定 (98)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法律规定 (98)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99)《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 (100)劳动工资 (102)工资与支付暂行规定 (10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102)国务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105)企业最低工资规定 (108)外商投资企业工资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111)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 (113)劳动保护 (119)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120)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122)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124)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128)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13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137)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13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142)劳动培训 (147)企业职工培训规定 (147)职业技能鉴定规定 (150)职业资格证书规定 (15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155)社保福利 (159)工伤保险条例 (159)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169)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17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76)劳动争议 (18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 (182)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 (18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189)一九八七年七月三十一日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常见劳动法律法规知识详解
常见劳动法律法规知识详解劳动法律法规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工具,对于雇主和雇员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了解常见劳动法律法规知识不仅可以帮助雇主合法经营,也可以帮助雇员维护自身权益。
本文将详细解析常见劳动法律法规,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法以及劳动争议解决法等。
一、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法规,对于雇主与雇员之间的权益保护以及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有详细规定。
1. 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假和福利待遇等。
雇主与雇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明确约定这些要素,并在合同中写明具体条款。
2. 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签署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雇主应当履行提供工作条件和保障劳动安全等义务,而雇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
3.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如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提前通知等。
二、劳动保障法劳动保障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其中包括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以及劳动条件等方面的规定。
1. 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障法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雇主不能以任何方式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同时,最低工资标准还会定期调整,雇主需要及时调整员工的工资待遇。
2. 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根据劳动保障法,雇主需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通常为每周40小时。
同时,员工也享有法定的带薪休假,如年假、病假、婚假等。
3. 社会保险制度劳动保障法规定了雇主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员工也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个人社会保险费。
三、劳动争议解决法劳动争议解决法是为了解决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而设立的法律法规,包括劳动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等方式。
1. 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
当劳动争议发生时,双方可以选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裁决。
读懂劳动法-HR需要掌握的48个知识点
读懂劳动法HR需要掌握的48个知识点对于HR来说,招聘是经常做的事情,同时,劳动法是最难琢磨的事情。
劳动法包括的类别多,完完全全的掌握需要花费很大的经历,下面,为HR整理了劳动合同法48个知识点,应该有些作用!1、《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4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仅包括3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所谓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它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基金会一样,其实质均为民间组织的一种形式。
因此,《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作为民间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其聘用的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事业单位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必须签劳动合同。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通过以上条款可以看出,该法特别规定了职工或者工会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提出异议的权利。
较之《劳动法》的规定相比,不仅进一步明确和扩大了规章制度的范围,而且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实施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劳动法重点知识总结
劳动法重点知识总结
1.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注明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内容。
2. 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形式。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没有时间限制。
3. 劳动报酬:员工的工资报酬应当保障基本生活需求,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 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员工每周的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44小时,工作日应当休息一天。
加班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加班费或调休。
5. 劳动保护:雇主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6. 福利待遇:雇主应当向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福利待遇。
7. 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由雇主或员工在合同期满前协商解除,也可以因为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因为违反劳动法规定而解除。
8. 劳动争议解决: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仲裁和诉讼等途径解决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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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劳动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1.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础,用于规定雇主与雇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 劳动合同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关键条款。
- 劳动合同可以是口头的或书面的,但建议书面形式以便于维护双方权益。
2. 劳动时间和休假
- 劳动法规定了每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的最长工作时间。
- 长时间工作应当享受额外的加班补偿和休息时间。
- 雇主有义务为员工提供带薪假期,包括年假、病假、节假日等。
3. 工资和福利
- 员工的工资应当符合最低工资标准,雇主需要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 劳动法还规定了加班工资和加班补偿的标准。
- 雇主应当为员工提供合适的福利,如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4. 劳动保护和安全
- 雇主有责任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 员工有权享受劳动保护,包括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 雇主还需要遵守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要求,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5. 纠纷解决
- 如果发生劳动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
- 受害的一方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
- 雇主应当遵守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尊重员工的权益。
以上是劳动法的基础知识点汇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需了解更多详细内容,请参考相关劳动法法规。
劳务常识知识点总结
劳务常识知识点总结一、劳务关系基本法律知识1. 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约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从事劳动活动并享受对价的协议。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劳动合同订立的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劳动合同的解除、解除、终止等基本要素。
2. 劳动合同订立的条件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强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同时应当合法合规,不得违法违规。
3. 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期限的订立应当遵守法律规定,按照实际情况进行。
不得超期使用劳动合同期限制度。
4. 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和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变更、终止的情形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违法违规。
例如在法定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解除之前需要经过法定程序,不能擅自解除劳动合同。
5. 劳动报酬的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拖欠或者违规扣减劳动报酬。
6. 劳动保护和权益保障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工作过程中提供合法、合规的劳动保护措施,对劳动者进行健康、安全的保护。
同时,用人单位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违法违规对待劳动者。
7. 劳动争议的解决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例如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法院诉讼等方式解决。
二、劳务关系管理知识1. 用工形式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用工形式,例如全日制、兼职、实习生、劳务派遣等。
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择,同时需要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违法违规。
2. 用工流程用人单位在用工流程中应当遵循招聘、试用、录用、培训等程序,不得违法违规。
同时需要注意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用工流程的合法合规。
3. 用工风险管理用人单位需要对用工风险进行有效管理,例如要了解用工政策、法律法规,加强用工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用工风险管理能力。
要严格执行用工政策、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
4. 劳动力资源管理用人单位需要进行劳动力资源管理,例如要了解劳动力市场的信息,了解用工需求情况,确定用工计划,进行用工策略等。
HR需要了解的法律法规
目录第一部分HR相关法律法规劳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规定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规定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时间人事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劳动部实施《职工工作时间规定》办法劳动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关于探亲假的法律规定关于职工产假的法律规定关于丧假的法律规定关于婚假的法律规定关于带薪年休假的法律规定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劳动工资工资与支付暂行规定国务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工资收入管理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劳动保护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企业年金试行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劳动培训企业职工培训规定职业技能鉴定规定职业资格证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社保福利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就业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职业指导办法关于发布《社会福利企业招用残疾职工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第二部分HR常用法律文书、合同范本法律文书起诉状民事上诉状民事答辩状民事反诉状刑事上诉状刑事自诉状行政上诉状仲裁答辩书仲裁反诉书上诉答辩状申请执行书撤诉申请书回避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先予执行申请书延期执行申请书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强制执行)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诉讼管辖异议申请书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申请书代理词(民事一审用)合同范本某公司劳动合同书(根据劳动合同法制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变更书劳动合同续订书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书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劳动争议仲裁应诉答辩书合同制工人招聘合同家政服务合同中外劳务合中外合资企业劳动合同个体工商户雇工劳动合同书私营企业雇工劳动合同书聘请经济与法律顾问合同聘用合同赠与合同国际劳务合同股权转让协议遗赠协议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经典案例精典案例一精典案例二精典案例三精典案例四错把劳务合同当劳动合同甲某与某服装公司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争议案第三部分HR必备法律常识女职工特殊保护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包括哪些方面?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提出申诉?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享受哪些特殊劳动保护?怀孕女职工产前休假有什么规定?怀孕女职工检查和分娩费用有什么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享受什么待遇?女职工流产休假有什么规定?女职工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受哪些特殊劳动保护?已婚待孕女职工的保健有什么规定?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有哪些?怀孕女职工劳动期间进行产前检查,是否算作劳动时间?什么是哺乳期?女职工在哺乳期享受哪些特殊劳动保护?什么是生育期?女职工生育期享受什么待遇?外商投资企业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间,企业能不能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什么是劳动争议?哪些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什么是劳动争议调解期限?怎样确定劳动争议的调解期限?什么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哪些?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有哪些?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怎样调解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发生后,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后,如何正确及时地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哪些劳动争议可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险的劳动争议分别包括哪些内容?职工离职引起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前有旷工行为企业是否可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一并”处理?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有哪些?职工带薪年休假有什么规定?加班加点的工资报酬应怎样给付?每周公休假日有什么规定?哪些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哪些职工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企业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应符合哪些条件?什么是工作日?国家对工作日有什么规定?什么是工作日的间歇时间?有什么具体规定?什么是计件工作日?进行计件工作的职工怎样计算工时?什么是加班加点?加班加点有什么限制规定?什么是休息时间?职工的休息时间有什么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工作和休息时间应怎样安排?劳动安全国家对产生尘毒危害车间的通风措施有什么规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有什么规定?工厂职工操作的机械设备应符合哪些要求?工厂职工使用的锅炉、气瓶应符合哪些安全要求?放射工作人员保健待遇有哪些?劳动者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应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怎样的健康保护技术设备在尘毒防治方面应符合什么要求?对气体、粉尘和危险物品工作场所的要求是什么?产生尘毒危害车间的卫生要求有哪些?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哪些原则?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劳动合同期限有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哪些人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协商约定的内容有哪些?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如何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几种?怎样理解和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哪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哪些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分别负有哪些义务?关于试用期的有何规定?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有何规定?什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怎样约定?什么是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哪两种形式?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会发生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什么条件下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顺延劳动合同期限?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有效但用人单位可以暂不履行?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可逾期终止?用人单位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怎么办?用人单位应当何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情形?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劳动合同如何处理?用人单位发生变化后,劳动合同如何签订?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工有什么区别?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合同终止,对用人单位的培训费是否赔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的权利义务是怎样规定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及法律后果参加工作时间较长的的职工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职工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如何处理?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如超出规定,如何处理?无效劳动合同由谁确认?无效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损害,按什么标准赔偿?怎样理解被追究刑事责任与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如何履行劳动合同的变更手续?请长病假的职工医疗期满后劳动合同的履行与解除有什么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是否需要变更劳动合同?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吗?“打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劳动权益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有关法规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有何具体规定?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政治权利有何具体规定?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文化教育权利有何具体规定?国家法律对保护妇女的劳动权利有何具体规定?《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享有哪些劳动权益?什么叫劳动权益?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怎么办?劳动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哪些途径?由哪些部门负责?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父母抚养子女到什么时候为止?继母可以要求与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吗?一次性抚恤金应如何发放?死亡抚恤有哪几种?社会保险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哪些项目?什么是养老保险?什么是工伤保险?社会保险有什么特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否可以不参加社会保险?职工达到什么条件,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职工个人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退休、退职应具备什么条件?职工违章造成工伤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缴纳养老保险费有什么规定?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职工有怎样的知情权?企业破产时职工社会保险待遇有什么保障?哪些社会保险项目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哪些项目职工个人不用缴费?保险合同生效,意味着保险责任的开始吗?被承包或租赁的国有企业,社会保险有什么规定?从事哪些工种,可以提前退休?劳动工资什么是工资?工资包括哪几种形式?什么是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制度有什么规定?什么是无故拖欠工资?哪些情况不属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什么是克扣工资?工资分配有什么规定?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减发工资?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及赔偿金?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扣除或代扣劳动者工资?在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给职工生活费和救济费?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和依法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如何支付工资?劳动者的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是否还要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应遵循什么规定?哪些情况属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哪些情况属于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未完成劳动定额或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支付低于工资标准的工资?实行计时工资的劳动者,在支付加班工资时,日工资应如何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加班工资应如何计算?昨日正好是周休假日或法定节假日的,用人单位应否支付加班工资?企业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什么标准支付工资?企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应给予劳动者怎样的赔偿?加班加点工资、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是否属于最低工资组成部分?非因劳动者原因企业停工、停产,应如何支付劳动者工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内容1 劳动合同法第50条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书面形式签订,双方可以采用以电子方式签订的方式。
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交换合同书本,并确认复印件的真实性。
如果是采用以电子方式签订的合同,双方应当交换应用电子签名技术签订或电子数据网络发送的电子文件,并确认复印件的真实性。
如果采用以电子方式签订的合同,双方应当在订立合同时确认双方的电子数据网络地址是否真实有效。
2 用人单位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安全可靠的存储环境下,有序地存储已订立的劳动合同,保证与其他单位、社会资源部门或行政机关等信息共享。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妥善保管劳动者提供的个人信息,不得擅自将劳动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提供给外界单位和个人使用。
3 劳动者义务劳动者应当保证提供的个人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必要时应当保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真实有效,并将重要事实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如遇特殊情况,应当及时修改相应的劳动合同书。
4 合同变更劳动合同产生变动时,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订、发送或电子方式签订的新合同取代原合同,以取代原合同的新合同为准。
5 合同终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约定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可以以期满或提前终止的方式结束。
当双方协商达成劳动合同终止的,应当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当劳动合同在期满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劳动合同终止凭证。
6 劳动争议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当协商或调解未达成一致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
工资应当按月支付,并在每次支付时向劳动者出具工资条。
用人单位不得拖欠或者无故拒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用人单位有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且支付方式必须以货币形式进行,且应按月支付,并在每次支付时向劳动者出具工资条。
此外,用人单位还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者应当合法维权,如有工资拖欠等情况,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或者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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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必知的《劳动合同法》50条基本常识《劳动合同法》是HR必须熟知的一个法律,对其法律条文的了解关系着工作的专业性,其中《劳动合同法》有50条基本常识,HR 一定要知道。
1.什么是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如何计算?所谓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时,经过平等协商,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供双方相互了解、相互考查、相互选择的不超过法律规定时长的期限。
试用期在劳动合同解除方式、工资水平等方面及正式劳动合同期间有所不同。
试用期内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低于其中高者),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试用期的具体时间的相关规定?试用期的具体时间,应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试用期最长限度的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2)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3)劳动合同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4)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包括劳动合同期限中。
同一用人单位及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或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有表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事实依据,不可随意解除。
4.什么是集体合同?所谓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议、集体协议等,是指工会或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代表全体职工及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劳动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缔结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及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及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及用人单位订立。
5.什么是“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是关于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关系在同的地区之间流转的一项制度,其关系到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制度从一个地区转移到另外一个地区时的交接。
7.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其他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素、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8.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及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9.用人单位在及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能否收取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财物?《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0.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包括哪几类?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主要可分为以下两类:1)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上的劳动关系;2)无效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11.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损失范围哪些?《劳动合同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因过错导致劳动者损失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方式依据1995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计算,即该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内容: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支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的25%赔偿费用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院待遇损失的,除按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的25%赔偿费用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的25%赔偿费用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12.劳动者如何利用法律规定最大限度地维权?我们认为主要从几方面入手1)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注意保留劳动合同;没有订的可以收集工资单、考勤卡、工作证、出入证、开会通知、报销单据等,以证明确实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2)取得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续订劳动合同的证据:劳动者需要收集最初来用人单位的相关证明,向单位要求及劳动者忙签订合同的谈话记录、证人证言、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填有关表格、单位借口拖续的证明等3)取得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单位书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谈话记录、证人证言、公司发文等4)在通过合法的手段取上述证据后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前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5)鼓励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及投诉。
这个程序优点在于:劳动不直接跟用人单位发生冲突;避免用人单位报复;行政执法时间短,效率较高13.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不能终止?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虽然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但仍然不能终止?《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下列情形用人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4.用人单位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在工作中的主观表现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即:1)在试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及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以欺诈、威胁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履行中客观情况的变化解除劳动合同:下列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才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协调,未能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裁判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判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可以裁员1)依《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活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后需要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15.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不辞而别应承担什么责任?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骨不辞而别属于违约,即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包括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对生活、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其他赔偿费用。
而且用人单位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及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同时要求赔偿损失16.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损失范围哪些?《劳动合同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因过错导致劳动者损失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方式依据1995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计算,即该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内容: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支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的25%赔偿费用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院待遇损失的,除按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的25%赔偿费用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的25%赔偿费用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17.职工医疗、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否终止劳动合同?《劳动法》第42条规定有几种情况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含职工医疗、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对于因工负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合同期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仍由原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医疗等待遇。
18.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1)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同系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由于本身的过错造成的不履行或不适应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即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2)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及其法律后果:双方当事人具有平等的解除合同请求权;必须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协调解除不受约定终止合同条件的约束;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支付补偿金。
每满一年的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