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及考核规定(修订)(研究生院学字〔2018〕42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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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科院研究生 毕业基本要求 (1)

生科院研究生 毕业基本要求 (1)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研究生毕业基本要求根据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手册》、《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以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对研究生毕业的基本要求,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对本学院研究生毕业条件作如下规定。

1.学制要求生科院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均为3年;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硕博连读学生基本学制5年。

2.学分要求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以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

学术环节中要求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参加10次以上学术活动,写出书面总结,指导老师批阅;所有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参加12次以上学术活动,写出书面总结,指导老师批阅;博士讲座环节(2012级以后的学生),要求所有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面向全校师生作2次与学科有关的学术讲座(至少一次校内讲座),参加校外交流的需做口头报告,并提前到研究生办备案,会后要提交证明材料,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负责评定。

3.培养环节的基本要求全体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需按照《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规定(试行)》、《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管理规定》以及《生科院实验记录管理办法》完成开题以及中期考核,并按照《昆明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审批程序的管理办法》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并审核合格者,方可参与学位论文答辩。

博士研究生在开题前需提交开题查新报告,学院将统一组织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时间为每年的6月、12月两次,需要开题的博士需要提前一周上报,生科院研究生办提前三天完成审核,环工院安排专家参加开题;中期考核前博士生需提前一周向生科院提出申请,学院安排考核小组进行中期检查;正式答辩前需按照《昆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完成预答辩,其余程序与硕士研究生相同。

4.毕业发表论文的要求4.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生科院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在《昆明理工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最新)B类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至少一篇,或申请发明专利一项以上(学生为第一,或老师为第一、学生为第二发明人均可)。

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和备注

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和备注

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和备注
1.实践内容:研究生专业实践应与其所学专业相关,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验研究、企业实践、社会调查、科研项目等。

2.实践方式:研究生专业实践可以通过实习、调研、实验等多种方式进行。

3.实践时间:研究生专业实践的时间应不少于2周,应在研究生课程学习期间完成。

4.实践报告:研究生应根据实践内容撰写实践报告。

二、备注事项
1.实践安排: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由学生所在学院或导师负责安排。

2.实践评分:研究生专业实践的评分应有具体的评分标准,评分由学生所在学院或导师进行。

3.实践证明:研究生完成专业实践后,应由学生所在学院或导师出具实践证明。

4.实践记录:研究生应建立个人实践记录,记录实践过程、实践成果及其他相关情况。

以上为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和备注事项,希望同学们能够按照要求认真完成实践任务,提高实践能力和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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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材料院20171103

昆明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材料院20171103

材料工程(085204)一、学科方向序号研究方向名称序号研究方向名称1 液态成形与控制 2 塑性成形与控制技术3 粉末冶金与粉体材料4 材料加工过程模拟5 先进钢铁材料6 有色及稀贵金属材料7 新能源材料8 无机功能材料9 表面工程10 生物医用材料11 材料再循环12 材料工程管理13 珠宝首饰材料及加工14 材料分析测试技术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类别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考核方式学期备注公共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36 考试 1必选7学分自然辩证法 1 18 考试 2英语读写译 2 48 考试 1英语视听说 1 24 考试 1英语拓展 1 24 考试 2学科学位课数值分析 3 54 考试 1必选12学分材料分析测试技术 3 54 考试 1材料加工原理 2 36 考试 1无机材料工艺学 2 36 考试 1固态相变理论 2 36 考试 1学科专业课专业外语 1 24 考查 2 必选1学分材料先进塑性变形及其微结构表征 2 36 考查 2根据不同二级学科及研究方向至少选修6学分材料磨损原理及耐磨材料 2 36 考查 2传输原理 2 36 考查 2金属凝固原理 2 36 考查 2类别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学期备注方式塑性力学 2 36 考查 2有限元原理及方法 2 36 考查 2材料物理 2 36 考查 2晶体缺陷与强度 2 36 考查 2废弃物资源化工程原理 2 36 考查 2材料加工新技术 2 36 考查 2模具成型优化设计原理与方法 2 36 考查 2表面工程学 2 36 考查 2材料腐蚀原理 2 36 考查 2材料表面与界面 2 36 考查 2薄膜材料及其制备技术 2 36 考查 2磁性材料与器件 2 36 考查 2复合材料设计 2 36 考查 2贵金属材料学 2 36 考查 2粉末冶金原理 2 36 考查 2电化学原理及应用 2 36 考查 2光电信息功能材料 2 36 考查 2光电子能谱 2 36 考查 2陶瓷烧结理论 2 36 考查 2功能陶瓷物理基础 2 36 考查 2溶液化学反应 2 36 考查 2首饰材料设计与加工工艺 2 36 考查 2宝石鉴定与评估 2 36 考查 2晶体生长 2 36 考查 2材料基因组工程 2 36 考查 2高等金属学 2 36 考查 2等离子发射光谱分析技术 2 36 考查 2类别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方式学期备注必修环节学术活动(含创新创业教育) 1要求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讲座论坛10次以上,每次报告需提交单独的心得体会经导师签字后交学院研教办备案。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研究生院院字〔2013〕7号学位论文是学位申请人为申请学位而撰写的学术论文,是研究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成果的主要表现,它集中表明了作者在研究工作中取得的新成果、发明、理论或见解,是评判学位申请人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和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也是科学研究领域中的重要文献资料和社会的宝贵财富。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做到学位论文在内容和格式上的规范化、统一化,参照国家标准GB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结合我校具体要求,制定本规范。

1 学位论文基本要求1.1 学位论文的具体要求参照《昆明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昆理工大校字〔2011〕99号).1.2学位论文一般应用中文撰写,论文内容应立论正确,推理严谨,文字简练,层次分明,说理透彻,数据准确、真实、可靠,结论明确。

字数要求如下:(1) 博士学位论文的正文不少于6万字。

(2) 硕士人文社科门类的学位论文的正文一般在3万字以上,理、工、农、医门类的学位论文的正文一般在4万字以上,数学专业的学位论文字数可参照人文社科门类的规定执行。

1.3 论文作者应在选题前后阅读有关文献,硕士学位申请人的文献阅读量应在4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三分之一;博士学位申请人的文献阅读量应在7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三分之一。

综述部分应对所读文献加以分析和综合,在论文中引用了文献内容的,应将其列入参考文献表,并在正文中引用内容处注明参考文献编号(按出现先后顺序编,具体要求见2.2.2.7)。

2 学位论文编写格式2.1学位论文章、条的编写参照国家标准GB1.1-87《标准化工作导则编写标准的基本规定》第8章“标准条文的编排”的有关规定,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导。

示例:第一章第三条的第二条的第五条表示为1.3.2.52.2 论文的构成2.2.1 前置部分2.2.1.1 封面封面是论文的外表面,提供应有的信息,并起保护作用。

昆明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昆明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昆明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05年7月19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一、总则第一条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校授予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

各级学位的授予学科专业,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过后公布。

第三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相当学术水平的人员均可按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相应学位。

二、学士学位第四条我校本科毕业生符合学籍管理规定,达到下述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1、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2、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3、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4、毕业设计(论文)具有实际或理论意义,基本论点和过程没有错误;5、符合《昆明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说明》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授予学士学位:1、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留校察看”处分者;在校学习期间受过“记过”处分而无明显改正者;2、在校期间受到过降级处理者;学士学位授予的具体要求,见《昆明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的具体要求,见《昆明理工大学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

三、硕士学位第六条达到下述条件者,授予硕士学位:1、完成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2、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3、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4、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学位课程水平考试,成绩合格;5、在学期间应以第一作者身份,且作者单位署名为昆明理工大学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不包含学术论文集中采用的论文或学术期刊增刊上发表的论文);6、参加“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并取得相应学分;7、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从入学取得学籍时间算起,不超过4年)。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20171103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20171103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一、基本要求(一)研究生培养方案是指导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文件,是导师和学生掌握专业研究方向、制定培养计划、安排课堂教学和保证论文进程的基本依据。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立足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立足各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充分反映当前国家及学校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要求,突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完善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研究生3个培养体系。

同时培养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授权点,在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生知识结构、课程体系、科学研究、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要求等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和定位;同时培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授权点,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三)具有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的学位点,按一级学科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含自主设置二级学科)。

没有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的学位点,按已有二级学科授权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

(四)培养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培养目标、学科方向、学制与培养方式、课程设置与学分、必修环节及要求和学位论文工作要求等。

二、基本要求(一)培养目标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应掌握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较强的实际工作的能力。

3、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应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技能和方法,了解所从事学科方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昆明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基本要求及考核工作规定(试行)

昆明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基本要求及考核工作规定(试行)

附件2昆明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基本要求及考核工作规定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教学和科研训练环节,是提高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重要保证。

为保证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有效地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过程进行全过程管理、服务和评价,确保专业实践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业实践的组织与安排各培养单位和指导教师必须高度重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要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为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提供长效稳定的实践基地。

二、专业实践的时间安排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半年(应届毕业生一年)的专业实践,原则上在第三学期进入专业实践阶段,特殊情况下可申请采取以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交叉的方式进行。

研究生应于第一学期与导师一起制订《昆明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表》时,认真填写专业实践的各个环节和安排。

三、专业实践组织专业实践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专业实践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

(一)由校内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应用型科研课题,安排学生的专业实践环节。

(二)充分发挥校外导师的指导作用,利用现场的人才培养资源,由校外导师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环节。

(三)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现场实践单位。

(四)依托学校与外单位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实践基地或研究生企业工作站,由学校统一组织和选派学生去现场进行专业实践。

四、专业实践考核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采用学分制,该环节累计总学分为6学分。

专业实践活动结束后,研究生应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并填写《昆明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登记表》。

昆明理工大学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昆明理工大学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昆明理工大学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号)、《昆明理工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昆明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校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复试分数线:总分分,单科成绩要求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教育部类考生规定政策执行。

.电气工程()复试分数线:总分分,单科成绩要求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教育部类考生规定政策执行。

.建筑学()复试分数线:总分分,单科成绩要求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教育部类考生规定政策执行。

.单独命题考试复试分数线()法学[] 总分,满分分科目单科成绩,满分大于分科目单科成绩。

()其它学科:按教育部公布的对应学科、专业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满分分学科专业:总分,单科成绩不限。

()满分分学科专业(管理类联考)总分,单科成绩不限。

.除以上单独划线的学科和类别外,其它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按教育部公布的对应学科、专业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

.复试名单由学校确定,具体名单详见《昆明理工大学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二、复试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年月日、日(考生月日、日报到)。

. 报到地点:复试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我校研究生教育分两个校区办学,各学院报到地址如下:莲华校区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号。

学院有:国土资源工程学院(电话:)、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电话:)、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话:)、管理与经济学院(电话:, 中心电话:-)、质量发展研究院(管经学院楼一楼;电话:)、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颐园,电话:)、有色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颐园,电话:)。

呈贡校区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景明南路号。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
学院:
姓名:
学号:
专业类别(领域):
校内导师:
校外导师:
填表日期:
研究生院(筹)制
填表说明
1、专业实践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和监督培养过程的主要依据,是学校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及授予学位进行考核的基本材料,材料填写要真实、认真。

2、实践计划一般应在第二学期末,由导师(组)根据本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生本人的特点与研究生共同制定,并由导师同意后方可执行。

实践计划一旦确定就应认真遵照执行,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予更改。

3、研究生应按个人专业实践计划进行实习,实践结束后,撰写总结报告。

专业实践总结报告一般不少于5000字。

4、经导师考核,学院审批后,按“通过和不通过”两个等级评定专业实践成绩,通过者才可获得相应学分,不通过者不计学分。

5、此表一律用A4纸正反面打印,各培养单位需将此表存档备查。

四、专业实践考核和成绩评定
说明:成绩按通过和不通过两个级别评定,未通过者,须重新进行专业实践。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2 36 考查 2
设计研究分析及表达专题
1 18 考查 2
1
昆明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类别
课程名称
绿色建筑 可持续营造技术 地区建筑设计引论 住区规划理论与方法 中国传统建筑法式与精神 中国传统建筑空间与环境 中国古代建筑文献 民族建筑 历史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 云南传统乡土建筑技术 建筑与城市气候设计 城市社区研究 建筑环境物理专题 建筑学学科研究方法 中国传统园林设计方法 风景旅游区规划与建筑 城乡规划学学科前沿讲座 风景园林学学学科前沿讲座 学术活动(含创新创业教育) 必修 环节 专业实践
目录
1、建筑学硕士(085100)....................................................................... 1 2、机械工程(085201)........................................................................... 3 3、仪器仪表工程(085203)................................................................... 5 4、材料工程(085204)........................................................................... 8 5、冶金工程(085205)......................................................................... 11 6、动力工程(085206)......................................................................... 14 7、电气工程(085207)......................................................................... 18 8、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 20 9、控制工程(085210)......................................................................... 22 10、计算机技术(085211)................................................................... 25 11、软件工程(085212)....................................................................... 27 12、建筑与土木工程(085213)........................................................... 29 13、水利工程(085214)....................................................................... 35 14、测绘工程(085215)....................................................................... 37 15、化学工程(085216)....................................................................... 39 16、地质工程(085217)....................................................................... 41 17、矿业工程(085218)....................................................................... 44 18、轻工技术与工程(085221)........................................................... 47 19、交通运输工程(085222)............................................................... 51 20、安全工程(085224)....................................................................... 53 21、农业工程(085227)....................................................................... 57 22、环境工程(085229)....................................................................... 60 23、制药工程(085235)....................................................................... 62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确保专业实践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基本要求应用性和实践性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突出特点,科学有效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通过专业实践,使专业学位研究生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全部个人培养计划的课程学习方可进入专业实践阶段,如有特殊情况学生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专业实践。

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相关学院和指导教师应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

在学校研究生处总体布置和协调下,整体规划,统筹协调,主动与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

二、组织管理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环节由各学院落实和实施。

各学院须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方案,对专业实践的项目、模式、组织、管理和考核等问题作出规定,并由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和联络。

三、实践模式专业实践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企业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专业实践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学生可参加多种实践方式,实践时间可以累加。

1、由校内导师结合自身承担的科研课题,安排学生的专业实践环节。

2、进入学校与企事业单位联合建立的实践基地,利用企事业单位的科研资源,由校内导师与实践基地辅导教师共同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

昆明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昆明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昆明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05年7月19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一、总则第一条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校授予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

各级学位的授予学科专业,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过后公布。

第三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相当学术水平的人员均可按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相应学位。

二、学士学位第四条我校本科毕业生符合学籍管理规定,达到下述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1、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2、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3、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4、毕业设计(论文)具有实际或理论意义,基本论点和过程没有错误;5、符合《昆明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说明》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授予学士学位:1、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留校察看”处分者;在校学习期间受过“记过”处分而无明显改正者;2、在校期间受到过降级处理者;学士学位授予的具体要求,见《昆明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的具体要求,见《昆明理工大学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

三、硕士学位第六条达到下述条件者,授予硕士学位:1、完成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2、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3、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4、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学位课程水平考试,成绩合格;5、在学期间应以第一作者身份,且作者单位署名为昆明理工大学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不包含学术论文集中采用的论文或学术期刊增刊上发表的论文);6、参加“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并取得相应学分;7、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从入学取得学籍时间算起,不超过4年)。

昆明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制及学习年限的规定(试行)

昆明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制及学习年限的规定(试行)

昆理工大校教字〔2014〕46号
昆明理工大学关于
研究生学制及学习年限的规定(试行)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结合我校各学科特点和研究生培养实际,针对研究生学制及学习年限作如下规定:
一、我校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8年,学制为3年。

全日制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为5-7年,学制为5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4年,学制为3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5年,学制为3年。

研究生学习年限从入学时开始计算,经批准休学、保留学籍等期间,时间计入规定的学习年限。

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博连读研究生和非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不得提前毕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提前毕业条件的,原则上可申请提前半年毕业。

三、不能在学制内完成课程学习和论文撰写的研究生,按延期毕业管理。

四、本规定适用于2014级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硕士、非全日制硕士、全日制硕博连读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014级以前入学的研究生按学校原有相关规定执行。

五、今后凡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根据各专业学位教指委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实际另行规定。

六、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昆明理工大学 2014年7月21日
昆明理工大学办公室2014年7月2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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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文件研究生院学字〔2018〕42号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要求及考核规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教学和科研训练环节,是提高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重要保证。

为保证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的顺利进行,切实有效地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服务和评价,确保专业实践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二条应用性和实践性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突出特点,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充分、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第三条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和指导教师应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要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为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提供长效稳定的实践基地。

第四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环节由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落实和实施。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和方案,对专业实践的内容、组织、管理和考核等问题做出具体规定,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和联络。

第三章实施方式第五条专业实践的实施方式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专业实践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一)由校内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应用型科研课题,安排学生的专业实践环节。

(二)充分发挥校外导师的指导作用,利用现场的人才培养资源,由校外导师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环节。

(三)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现场实践单位。

(四)依托学校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实践基地或研究生企业工作站,由学校或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和选派学生去现场进行专业实践。

第六条研究生应首选参加上述第(四)实践项目,确因条件限制,应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导师的统筹安排下,选择其它方式参加专业实践。

对于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累计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累计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非全日制定向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开展。

其它专业学位类别的专业实践按国家教指委要求执行。

第七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在第三学期进入专业实践阶段,特殊情况下可申请采取以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交叉的方式进行,以达到专业实践环节的培养目标。

第四章过程管理第八条专业实践任务书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课程大纲,是加强与规范专业实践管理,提高专业实践质量的指导性文件。

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实践的管理,做好《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任务书》(附件1)的制订工作。

第九条专业实践任务书由研究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撰写。

指导教师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研究生本人的特点,全面考虑,合理安排,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专业实践任务书,明确专业实践的类型、起始时间、总体要求与目的、进程安排与各阶段的具体实践内容与要求等。

第十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于第一学期在导师指导下着手研究制定专业实践任务书,填写《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任务书》一式三份(培养单位、实践单位、研究生本人各一份)。

在此过程中,不断修改与完善个人专业实践任务书。

专业实践任务书原则上须于第二学期期中(5月间)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批。

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实践环节。

第十一条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审核专业实践任务书,填写《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审核汇总表》(附件2),于第二学期期末放假前交研究生院备案。

第十二条专业实践任务书一经制订应严格执行,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予更改。

确需变更的,须填写《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任务书变更审批表》(附件3),经校内导师签字同意,交培养单位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十三条研究生进入企业实习,需与企业签署相关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义务、研究生在企业实习期间的安全及有关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问题。

第十四条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研究生实习期间的跟踪管理,了解和掌握研究生的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五条到高风险作业单位进行专业实践的研究生要按照该单位安全控制标准和流程工作,并按该单位或行业的要求参加特殊保险。

第五章专业实践考核第十六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采用学分制,该环节累计总学分6学分。

国家教指委对相关专业类别专业实践有明确学分要求的,按国家教指委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研究生根据《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任务书》,完成专业实践任务书确定的各项实践任务后,需填写《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与考核表》(附件4)。

第十八条研究生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要论述实践的目的意义、完成的工作内容、执行情况、主要成果以及沟通能力、协作能力等综合能力的锻炼情况等。

“实践总结”不得少于3000字。

第十九条导师填写“综合评价”。

校内、校外导师对研究生实践期间的出勤情况、完成工作内容、研究能力、职业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第二十条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组建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召开专业实践报告会,研究生汇报本人的专业实践工作情况,考核小组应根据研究生的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进行现场考核评分。

第二十一条《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与考核表》按课程考试试卷存档要求由各培养单位存档。

第二十二条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研教办负责填写《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成绩单》(附件5),交研究生院备案。

第二十三条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一个特色和重要环节,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任务书2.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审核汇总表3.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任务书变更审批表4. 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与考核表5.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成绩单研究生院2018年10月11日附件1: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任务书学号姓名所在院所专业学位类别(含领域)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填表日期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任务书的要求1、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必须制定《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任务书》,明确专业实践的起始时间、专业实践的总体要求与目的、专业实践的进程安排与各阶段的具体实践内容与要求等。

2、指导教师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研究生本人的特点,全面考虑,合理安排,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专业实践任务书,对其实践目标、内容、方法等要求和进度做出计划和安排。

3、校外进行专业实践的,须安排校外指导教师。

校外指导教师应参与专业实践任务书的制定工作,对专业实践任务书中制定的实践内容等进行审核。

4、专业实践任务书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指导性文件,一经制订应严格执行,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予更改。

确需变更的,须填写《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任务书变更审批表》,经校内导师签字同意,交培养单位审批,报研究生院备案。

5、各专业学位类别的专业实践按国家教指委要求执行,原则上在第三学期进入专业实践阶段。

各培养单位要严格审核专业实践任务书,填写《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审核汇总表》,于第二学期6月间交研究生院备案。

6、研究生应于第一学期在导师指导下着手研究制定专业实践任务书,填写《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任务书》一式三份(培养单位、实践单位、学生本人各一份)。

专业实践任务书原则上于第二学期期中(5月间)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批。

7、本表由研究生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宋体,小四号,行距设置1.5,页面设置上下左右均为2.5。

一、研究生基本资料二、校外导师及基地情况三、专业实践任务书附件2: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任务审核汇总表填表日期:年月日分管领导签字(公章):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研究生院备案,一份留培养单位研教办。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任务变更审批表年级:学院: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及考核表学号姓名所在院所专业学位类别(含领域)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填表日期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与考核表说明1、研究生根据《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任务书》,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将总结报告填入《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与考核表》。

要论述实践的目的意义、完成的工作内容、执行情况、主要成果以及沟通能力、协作能力等综合能力的锻炼情况等。

“实践总结”不得少于3000字。

2、校外进行专业实践的,校外指导教师要填写“综合评语”,对研究生实践期间的出勤情况、完成工作内容、工作技能、沟通能力、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各培养单位组织由校内外专家、现场实践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业实践专题报告会,由学生汇报本人的专业实践工作,校内指导教师应根据研究生的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现场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

5、各培养单位填写“培养单位考核小组审查意见”,最终确定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成绩。

专业实践考核“及格”及以上的学生获得6学分,不及格者为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计学分。

研究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6、本表的“专业实践总结”部分由研究生本人填写后交校外导师审核并填写“校外导师综合评语”,然后交所在培养单位组织开展专业实践专题报告会进行考核并评定成绩。

本表一式一份,由在培养单位存档。

7、本表由研究生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宋体,小四号,行距设置1.5,页面设置上下左右均为2.5。

附件5:昆明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成绩单填表人签字:年月日分管领导签字(公章):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交研究生院备案,一份留培养单位研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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