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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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一、安全监测系统1、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2、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3、安全监控管理制度4、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5、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6、通风、瓦斯、监控档案管理制度7、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8、系统监测监控异常情况上报制度9、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0、监测监控系统值轮流班制度11、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2、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13、系统安全保障措施14、瓦斯日报表审查管理制度15、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及处理办法16、矿井瓦斯管理制度17、瓦斯检测填报制度18、安全检查制度19、矿井通风管理制度20、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21、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22、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二、压风自救系统23、压风自救系统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制度24、压风自救系统使用培训制度25、压风自救实施细则三、通讯联络系统26、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四、供水施救系统27、供水自救系统管理制度28、供水施救系统事故应急预案29、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30、供水施救维修工操作规程31、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32、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33、供水施救值班轮流班制度34、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35、供水施救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36、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报告制度37、供水施救系统管网异常上报制度38、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五、人员定位系统39、人员定位系统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40、KJ69N矿井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管理制度41、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岗位责任制42、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43、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监控员操作规程44、人员定位系统设施设备管理制度45、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故障报告制度46、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7、人员定位监测系统交接班制度48、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调度值班制度49、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50、人员识别卡领取管理制度51、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责任追究制度52、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管理制度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一、安全监测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标准)中的规定。

煤矿井下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井下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六大系统”管理制度登封市宏鑫煤业2014年7月8日目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篇第一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2)第二章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7)第三章矿井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15)第四章安全监控设备的设置 (18)第五章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制度 (23)第六章安全监控系统的信息处理管理制度 (26)第七章安全监控设备的验收与报废制度 (27)第八章组织机构和培训 (28)第九章技术资料 (29)第十章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管理 (30)第十一章仪器维修制度 (32)第十二章便携式甲烷检测仪调校管理规定 (33)第十三章监测甲烷传感器调校管理规定 (35)第十四章日报表审签的管理规定 (37)第十五章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电工及监控员管理制度 (38)第十六章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41)第十七章安全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46)第十八章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49)第十九章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制度 (51)第二十章监控系统定期审查制度 (55)第二十一章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 (57)第二十二章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59)第二十三章仪器仪表维修室管理制度 (60)第二十四章便携式仪器管理制度 (61)人员定位系统篇第二十五章人员定位系统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 (64)第二十六章 KJ280矿井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67)第二十七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岗位责任制 (68)第二十八章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 (68)第二十九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监控员操作规程 (70)第三十章人员定位系统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73)第三十一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76)第三十二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交接班制度 (77)第三十三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调度值班制度 (79)第三十四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 (80)第三十五章人员识别卡领取管理制度 (81)第三十六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责任追究制 (83)第三十七章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管理制度 (84)通讯联络系统篇第三十八章通信系统故障抢修应急预案 (87)第三十九章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89)第四十章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 (90)第四十一章通信联络系统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 (92)第四十二章通信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93)第四十三章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94)第四十四章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95)第四十五章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96)第四十六章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97)第四十七章通信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上报制度 (98)第四十八章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99)第四十九章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101)第五十章通信联络系统人员培训制度 (102)紧急避险系统篇第五十一章正确认知紧急避险系统 (104)第五十二章避难硐室 (108)第五十三章维护与管理 (111)第五十四章培训与应急演练 (113)第五十五章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115)第五十六章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116)第五十七章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120)第五十八章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122)第五十九章压风自救系统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制度 (124)第六十章压风自救系统使用培训制度 (126)第六十一章压风自救实施细则 (127)第六十二章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132)供水自救系统篇第六十三章供水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135)第六十四章供水施救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137)第六十五章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 (139)第六十六章供水施救维修工操作规程 (140)第六十七章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142)第六十八章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44)第六十九章供水施救值轮流班制度 (145)第七十章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46)第七十一章供水施救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147)第七十二章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148)第七十三章供水施救系统管网异常上报制度 (149)第七十四章供水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15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篇第一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1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瓦斯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稳定、可靠、正常运行,加强安全监控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发挥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规定。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煤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其生产安全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因此必须加强对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的管理,以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煤矿应制定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流程、安全技术标准等内容。

2.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行业标准执行,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操作规程。

3.煤矿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使其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保障安全生产。

4.煤矿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降低事故发生率。

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煤矿应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进行定期检查,对于职业健康检查不合格的职工,应及时进行处理,避免因职业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

2.煤矿应实施健康监测和职业病防控,加强职业健康教育,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3.煤矿应优化工作环境,减少职工的工业毒物接触量,保障职工的健康。

三、消防管理制度:1.煤矿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进行消防设施的建设和消防器材的配备,保证煤矿防火安全。

2.煤矿应对所有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消防器材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检测并进行记录。

3.煤矿应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保养,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能力。

四、采掘技术管理制度:1.煤矿应制定完整的采掘技术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管理机制,科学合理地制定采矿方案。

2.煤矿应加强采煤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从根本上保证煤矿生产安全。

3.煤矿应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机制,对于遇到的特殊情况,应能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五、煤矿安全监测管理制度:1.煤矿应定期进行瓦斯等有害气体和地质灾害的监测,建立相应技术和管理机制,及时预警和处理。

2.煤矿应加强地质勘探和掌握本矿的地质特征,定期组织地质调查,以保证煤矿生产的顺利进行。

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煤矿应制定环境保护计划和环境影响评价,加强对煤矿环境的监测,减少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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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一、安全监测系统1、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2、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3、安全监控管理制度4、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5、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6、通风、瓦斯、监控档案管理制度7、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8、系统监测监控异常情况上报制度9、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0、监测监控系统值轮流班制度11、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2、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13、系统安全保障措施14、瓦斯日报表审查管理制度15、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及处理办法16、矿井瓦斯管理制度17、瓦斯检测填报制度18、安全检查制度19、矿井通风管理制度20、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21、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22、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二、压风自救系统23、压风自救系统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制度24、压风自救系统使用培训制度25、压风自救实施细则三、通讯联络系统26、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四、供水施救系统27、供水自救系统管理制度28、供水施救系统事故应急预案29、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30、供水施救维修工操作规程31、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32、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33、供水施救值班轮流班制度34、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35、供水施救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36、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报告制度37、供水施救系统管网异常上报制度38、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五、人员定位系统39、人员定位系统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40、KJ69J 矿井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管理制度41、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岗位责任制42、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43、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监控员操作规程44、人员定位系统设施设备管理制度45、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故障报告制度46、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7、人员定位监测系统交接班制度48、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调度值班制度49、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50、人员识别卡领取管理制度51、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责任追究制度52、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管理制度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一、安全监测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 标准)中的规定。

煤矿井下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井下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试行)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目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篇第一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1.1总则 (2)1.2网络设备及运行管理 (2)1.3网络安全管理 (3)1.4故障处理 (3)1.5机构和培训 (4)1.6责任 (4)1.7应急措施 (5)第二章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7)第三章矿井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16)第四章安全监控设备的设臵 (18)4.1安全监控设备的设臵 (18)4.2采煤工作面瓦斯传感器设臵 (19)4.3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臵 (20)4.4其它瓦斯传感器设臵地点: (20)4.5其它传感器的设臵 (21)第四章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制度 (23)第五章安全监控系统的信息处理管理制度 (26)第六章安全监控设备的验收与报废制度 (27)第七章组织机构和培训 (28)第八章技术资料 (29)第九章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管理 (30)第十章维修制度 (32)第十一章报警仪管理规定 (33)第十二章监测瓦斯传感器管理规定 (35)第十三章日报表审签的管理规定 (37)第十四章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电工及座机员管理制度 (38)第十五章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41)15.1总则 (41)15.2自救器佩带使用 (41)15.3自救器的管理 (42)15.4自救器的培训制度 (43)15.5自救器的管理制度 (44)第十六章安全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46)第十七章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48)第十八章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制度 (50)第十九章监控系统定期审查制度 (54)第二十章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 (56)第二十一章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58)第二十二章仪器仪表维修室管理制度 (59)第二十三章便携式仪器管理制度 (60)第二十四章 KJ78N安全监测系统技术操作规程 (62)24.1仪器的安装 (62)24.2仪器调试 (63)24.3注意事项 (64)24.4故障的检查和修理 (65)人员定位系统篇第二十五章人员定位系统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 (67)第二十六章 KT69N矿井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70)第二十七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岗位责任制 (73)第二十八章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 (74)第二十九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监控员操作规程 (75)29.1系统登陆 (75)29.2接班后检查准备 (75)29.3班中要求 (75)29.4岗位职责 (77)第三十章人员定位系统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79)30.1安装、使用与维护 (79)30.2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79)第三十一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82)31.1台帐管理制度 (82)31.2管理机构 (83)第三十二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交接班制度 (84)第三十三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调度值班制度 (86)第三十四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 (87)第三十五章人员识别卡领取管理制度 (88)第三十六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责任追究制 (90)第三十七章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管理制度 (91)通信联络系统篇第三十八章通信系统故障抢修应急预案 (94)第三十九章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96)第四十章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 (97)第四十一章通信联络系统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 (99)第四十二章通信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00)第四十三章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101)第四十四章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02)第四十五章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103)第四十六章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104)第四十七章通信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上报制度 (106)第四十八章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107)第四十九章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109)第五十章通信联络系统人员培训制度 (110)紧急避险系统篇第五十一章正确认知紧急避险系统 (112)第五十二章避难硐室 (116)第五十三章可移动式救生舱 (119)第五十四章维护与管理 (121)第五十五章培训与应急演练 (123)压风自救系统篇第五十六章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125)第五十七章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126)第五十八章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130)第五十九章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132)第六十章压风自救系统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制度 (134)第六十一章压风自救系统使用培训制度 (136)第六十二章压风自救实施细则 (137)第六十三章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142)供水施救系统篇第六十四章供水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145)第六十五章供水施救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147)第六十六章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 (149)第六十七章供水施救维修工操作规程 (150)67.1井下作业。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煤矿“六大系统”主要是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卫生保健管理制度、人员素质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和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以下是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的一个范本: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煤矿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职责2. 安全生产责任制3.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4. 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5. 事故和隐患排查、报告和处理制度6. 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7. 安全设施、设备及警示标识管理制度8.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 煤矿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及职责2. 环境保护责任制3. 煤矿环境影响评价制度4. 大气、水、声、土壤等环境污染防治制度5. 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管理制度6. 矿区生态恢复与环境修复制度7. 环境监测与监控制度8. 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三、卫生保健管理制度1. 煤矿职业卫生组织机构及职责2.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3. 职业健康监测及评价制度4. 作业场所卫生管理制度5. 职业病防护和职业卫生培训制度6. 职业病报告和处理制度7. 职工个人卫生管理制度8. 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制度四、人员素质管理制度1. 煤矿人员素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2. 岗位、职业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 职工队伍建设和培训制度4. 人员考核和激励机制5. 安全投入和效益评价制度6. 劳动纪律和规范意识培养制度7. 职能部门及岗位职责分工制度8. 好人好事宣传和表彰制度五、技术管理制度1. 煤矿技术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2. 综合技术管理制度3. 生产设备维修保养和检修制度4. 煤矿通风、安全运输和通讯制度5. 生产过程监控和数据统计分析制度6. 煤矿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制度7. 技术储备和应急设备管理制度8. 技术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六、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 煤矿设备设施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2. 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3. 安全设备、器材及工具管理制度4. 仓储、使用和保管制度5. 设备设施配件管理制度6. 设备设施维护信息管理制度7. 设备设施更新和改造制度8. 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制度以上是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的一个范本,具体的制度内容应根据煤矿的特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文件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文件

煤矿“六大系统”治理制度汇编一、安全监测系统1、安全监测系统治理制度2、监测系统调试治理制度3、安全监控治理制度4、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5、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治理制度6、通风、瓦斯、监控档案治理制度7、监测监控网络运行治理制度8、系统监测监控异常情况上报制度9、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0、监测监控系统值轮流班制度11、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2、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13、系统安全保障措施14、瓦斯日报表审查治理制度15、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及处理方法16、矿井瓦斯治理制度17、瓦斯检测填报制度18、安全检查制度19、矿井通风治理制度20、要紧通风机治理制度21、局部通风机治理制度22、通风设施治理制度二、压风自救系统23、压风自救系统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制度24、压风自救系统使用培训制度25、压风自救实施细则三、通讯联络系统26、通讯联络系统治理制度四、供水施救系统27、供水自救系统治理制度28、供水施救系统事故应急预案29、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30、供水施救维修工操作规程31、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治理制度32、系统技术资料治理制度33、供水施救值班轮流班制度34、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35、供水施救系统网络运行治理制度36、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报告制度37、供水施救系统管网异常上报制度38、供水施救系统治理制度五、人员定位系统39、人员定位系统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40、KJ69N 矿井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治理制度41、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岗位责任制42、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43、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监控员操作规程44、人员定位系统设施设备治理制度45、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故障报告制度46、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技术资料治理制度47、人员定位监测系统交接班制度48、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调度值班制度49、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50、人员识不卡领取治理制度51、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责任追究制度52、人员定位跟踪系统治理制度安全监测系统治理制度一、安全监测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治理规范》(AQ1029 标准)中的规定。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六大系统管理制度目录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 4 -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 8 -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 10 -四、煤矿监控中心值班制度........................ - 12 -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12 -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 15 -七、瓦斯监控监测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 16 -八、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 - 18 -九、安全监测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 20 -十、监控系统防雷保护措施........................ - 25 -十一、故障期间安全措施.......................... - 26 -十二、甲烷传感器中断追究制度.................... - 27 -十三、煤矿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 28 -十四、监控室监测日报制度........................ - 29 -十五、瓦斯监测监控人员值班制度.................. - 30 -十六、甲烷传感器检验制度........................ - 31 -十七、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调试、校正制度............ - 32 -十八、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制度.................. - 33 -十九、系统故障信息传输制度...................... - 34 -二十、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护制度.............. - 35 -二十一、系统故障信息反馈制度.................... - 36 -二十二、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 - 37 -二十三、瓦斯超限信息反馈制度.................... - 38 -二十四、瓦斯信息传输制度........................ - 39 -二十五、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 40 -二十六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及处理办法............ - 41 -二十七、压风自救系统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制度...... - 46 -二十八、压风自救系统使用培训制度................ - 48 -二十九、压风自救实施细则........................ - 49 -三十、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 55 -三十一、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 58 -三十二、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 - 59 -三十三、通信联络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 61 -三十四、通信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 62 -三十五、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 63 -三十六、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 64 -三十七、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 65 -三十八、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 66 -三十九、通信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上报制度...... - 67 -四十、供水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 68 -四十一、供水施救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 70 -四十二、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 - 71 -四十三、供水施救维修工操作规程.................. - 72 -四十四、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 74 -四十五、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 76 -四十六、供水施救值轮流班制度.................... - 77 -四十七、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 78 -四十八、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 79 -四十九、供水施救系统管网异常上报制度............ - 80 -五十、人员定位系统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 - 81 -五十一、KJ128矿井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 - 84 -五十二、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岗位责任制.............. - 85 -五十三、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 - 87 -五十四、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监控员操作规程.......... - 88 -五十五、人员定位系统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 92 -五十六、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 93 -五十七、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 95 -五十八、人员定位监测系统交接班制度.............. - 96 -五十九、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调度值班制度............ - 98 -六十、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 - 99 -六十一、人员识别卡领取管理制度................. - 100 -六十二、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责任追究制............. - 102 -六十三、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管理制度............... - 103 -六十四、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制度........... - 105 -一、紧急避险系统 (105)二、避难硐室 (108)三、可移动式救生舱 (110)四、维护与管理 (112)五、培训与应急演练 (113)六十五、井下避难硐室实施方案................... - 114 -一、矿井概况 (114)二、井下避难硐室设计 (114)三、避难硐室具体情况及管理 (114)四、硐室的设置要求 (116)六十六、避难硐室管理制度....................... - 117 -六十七、避难硐室的检修维护制度................. - 121 -六十八、避难硐室使用说明....................... - 123 -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是为了实现对井下瓦斯涌出量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超限报警、断电、闭锁的数据采集监控系统。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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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共阅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一、安全监测系统1、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2、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3、安全监控管理制度4567891011121314151617、瓦斯检测填报制度18、安全检查制度19、矿井通风管理制度20、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21、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22、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二、压风自救系统23、压风自救系统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制度24、压风自救系统使用培训制度25、压风自救实施细则262728293031323334353637、供水施救系统管网异常上报制度38、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五、人员定位系统39、人员定位系统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40、KJ69N矿井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管理制度41、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岗位责任制42、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43、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监控员操作规程44、人员定位系统设施设备管理制度45、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故障报告制度46474849505152范》(五、对需要经常移设的传感器、电缆,须有采掘班组长按规定移设,瓦检员监督执行,严禁擅自停用。

工作面所设各类监测设备及电缆等均由所施工部门的队长、班组长负责管理、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和要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现场处理。

对于设备、缆线保护不到位、故意破坏、丢失和人为造成监测传感器监测数据失真,按《公司三违处罚办法》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六、使用部门必须根据生产现场情况按标准悬挂,保证正常使用。

若不按规定移设和悬挂的,对使用部门当班现场负责人罚款100-300元。

移设传感器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拖拽、磕碰,防止造成误报警或传感器的损坏。

人为因素造成传感器误报警,一次对责任部门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七、使用部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测设备保护。

施工过程中造成测缆线、传感器等损坏的,对施工部门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造成传感器等监测设备报废的,由施工部门按原价赔偿,并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煤矿井下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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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系统”管理制度登封市宏鑫煤业有限公司2014年7月8日目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篇第一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3)第二章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8)第三章矿井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16)第四章安全监控设备的设置 (19)第五章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制度 (24)第六章安全监控系统的信息处理管理制度 (27)第七章安全监控设备的验收与报废制度 (28)第八章组织机构和培训 (29)第九章技术资料 (30)第十章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管理 (31)第十一章仪器维修制度 (33)第十二章便携式甲烷检测仪调校管理规定 (34)第十三章监测甲烷传感器调校管理规定 (36)第十四章日报表审签的管理规定 (38)第十五章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电工及监控员管理制度 (39)第十六章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42)第十七章安全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47)第十八章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50)第十九章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制度 (52)第二十章监控系统定期审查制度 (56)第二十一章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 (58)第二十二章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60)第二十三章仪器仪表维修室管理制度 (61)第二十四章便携式仪器管理制度 (62)人员定位系统篇第二十五章人员定位系统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 (66)第二十六章 KJ280矿井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69)第二十七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岗位责任制 (70)第二十八章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 (71)第二十九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监控员操作规程 (72)第三十章人员定位系统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75)第三十一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78)第三十二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交接班制度 (79)第三十三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调度值班制度 (81)第三十四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 (82)第三十五章人员识别卡领取管理制度 (83)第三十六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责任追究制 (85)第三十七章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管理制度 (86)通讯联络系统篇第三十八章通信系统故障抢修应急预案 (90)第三十九章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92)第四十章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 (93)第四十一章通信联络系统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 (95)第四十二章通信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96)第四十三章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97)第四十四章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98)第四十五章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99)第四十六章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100)第四十七章通信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上报制度 (101)第四十八章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102)第四十九章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104)第五十章通信联络系统人员培训制度 (105)紧急避险系统篇第五十一章正确认知紧急避险系统 (108)第五十二章避难硐室 (112)第五十三章维护与管理 (115)第五十四章培训与应急演练 (117)第五十五章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120)第五十六章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121)第五十七章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125)第五十八章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127)第五十九章压风自救系统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制度 (129)第六十章压风自救系统使用培训制度 (131)第六十一章压风自救实施细则 (132)第六十二章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138)供水自救系统篇第六十三章供水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142)第六十四章供水施救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144)第六十五章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 (146)第六十六章供水施救维修工操作规程 (147)第六十七章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149)第六十八章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51)第六十九章供水施救值轮流班制度 (152)第七十章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53)第七十一章供水施救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154)第七十二章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155)第七十三章供水施救系统管网异常上报制度 (156)第七十四章供水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158)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篇第一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1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瓦斯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稳定、可靠、正常运行,加强安全监控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发挥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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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一、安全监测系统1、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2、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3、安全监控管理制度4、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5、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6、通风、瓦斯、监控档案管理制度7、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8、系统监测监控异常情况上报制度9、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0、监测监控系统值轮流班制度11、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2、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13、系统安全保障措施14、瓦斯日报表审查管理制度15、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及处理办法16、矿井瓦斯管理制度17、瓦斯检测填报制度18、安全检查制度19、矿井通风管理制度20、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21、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22、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二、压风自救系统23、压风自救系统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制度24、压风自救系统使用培训制度25、压风自救实施细则三、通讯联络系统26、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四、供水施救系统27、供水自救系统管理制度28、供水施救系统事故应急预案29、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30、供水施救维修工操作规程31、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32、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33、供水施救值班轮流班制度34、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35、供水施救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36、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报告制度37、供水施救系统管网异常上报制度38、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五、人员定位系统39、人员定位系统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40、KJ69J 矿井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管理制度41、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岗位责任制42、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43、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监控员操作规程44、人员定位系统设施设备管理制度45、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故障报告制度46、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7、人员定位监测系统交接班制度48、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调度值班制度49、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50、人员识别卡领取管理制度51、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责任追究制度52、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管理制度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一、安全监测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 标准中的规定;二、煤矿安全监测系统必须24小时运行;接入煤矿安全监测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天;三、机电队负责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拆除、日常调校和管理工作;四、井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系统设备的使用、悬挂、移设由现场施工的采掘队组负责;其余要害场所、固定地点及主要大巷内的安全监测设备由机电队监控组负责悬挂和日常维护;五、对需要经常移设的传感器、电缆,须有采掘班组长按规定移设,瓦检员监督执行,严禁擅自停用;工作面所设各类监测设备及电缆等均由所施工部门的队长、班组长负责管理、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矿调度和机电队监控室汇报,矿调度要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机电队相关人员现场处理;对于设备、缆线保护不到位、故意破坏、丢失和人为造成监测传感器监测数据失真,按公司三违处罚办法有关条款严肃处理;六、使用部门必须根据生产现场情况按标准悬挂,保证安全监测传感器的正常使用;若不按规定移设和悬挂的,对使用部门当班现场负责人罚款200元;移设传感器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拖拽、磕碰,防止造成误报警;人为因素造成传感器误报警的,每次对使用部门罚款200 元,对责任人罚款 100 元;七、使用部门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测设备保护;施工过程中造成缆线、传感器等损坏的,对施工部门罚款 500 元,对责任人罚款 300 元;造成传感器等监测设备报废的,由施工部门按原价赔偿,并对责任人罚款500 元;八、各生产部门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传感器的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监测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安全监测设备的悬挂位置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九、在应安设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地点,使用部门在开工前三天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报告,上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在安装配电系统时,使用部门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机电队监控组负责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日常的校验设置工作;十、与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均由管辖范围的队组机电人员负责维护;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机电队监控组联系,并共同处理;检修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时,若需要安全监测监控装置暂停运行时,必须由矿调度室上报地区煤管局调度室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十一、所有安全监测系统设备入井前必须在地面经过 48 小时联机运转,调试、校正,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后方可入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十二、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安装完毕后,在开工检查时现场进行交接,届时由机电队、安监部、调度室、使用部门负责人一并进行验收,并签字交接;使用部门不接收者对主管队长罚款 500 元,并限期接收,逾期不接收者加倍处罚;接收后,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管理、使用均由使用部门负责;一旦出现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电缆、接线盒、传感器等的损坏、丢失,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的,按相关规定追究使用部门的责任;十三、安装、拆除监测设备时,施工部门必须提前三天向有关部门提交监测设备安装申请单或监测设备拆除申请单 ,并经有关部门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机电队监控组方可组织人员安装或拆除监测设备;若使用部门未按要求填写审批安装或拆除申请单的,对使用部门负责人罚款 200元;十四、工作面传感器需要延线或收线时;由使用单位通知调度监控中心,调度监控中心维修员与使用单位电工共同进行,使用单位不得私自处理,以防将线接错,损坏仪器;如发现传感器移设不到位、不及时,均按“三违”处理;并纳入施工部门电气设备质量标准化考核范围;采煤工作面自横川口以里,掘进工作面自开口位置至掘进迎头,监测装置均由施工部门按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管理、使用、维护;十五、瓦斯检查工每班应对管辖范围内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并向调度汇报;使用单位每班对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及电缆的完好严格按照电气设备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检查; 并将检查结果报矿调度;十六、监测传感器出现故障时数据超差、通讯失败、传感器保护、误报警等 ,当班维护人员必须在 4 小时内排除故障,在出现系统故障时必须在 8 小时内处理完毕, 否则对维护人员给予 500 元罚款;十七、监测系统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周对重点瓦斯管理区域的设备进行两次调试,非重点瓦斯管理区域每周必须调试、校正一次;十八、每10天必须对监测系统断电功能进行一次测试,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一、安全监测系统调试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测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定AQ1029的有关规定;二、甲烷传感器的调试必须根据 AQ1029 标准条执行;其它传感器的调试必须按厂家说明书要求进行调试; 调试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调试程序; 如不按调试程序进行调试的给予责任人每次 100 元罚款;三、重点瓦斯管理区域内的传感器必须一周调试两次,非重点瓦斯管理区域内传感器每周必须调试一次, 如未按要求对各类传感器进行按时调校的给予每人每次 100 元的罚款; 每周必须对断电功能做一次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未按要求进行测试或测试存在问题未及时处理的给予责任人每次 100 元罚款;四、调试传感器时必须与地面微机室联系,确认通气结果与断电功能准确可靠时,调试方可结束;对于调试不准确、调试无法完成的和传感器出现故障的必须及时进行更换;五、每次调试传感器完毕后必须按要求和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调试记录,记录手册与巡检台帐必须填写准确、字迹清楚; 六、传感器投入使用时必须联机运行 48 小时以上,运行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七、更换后的传感器必须认真及时进行检修,确保监测传感器的备用量;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一、安全监控分站处应设置安全监控管理牌版;监控分站要指定人员看管,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各地点使用的传感器必须明确队组、人员看管、吊挂和移动;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二、安全监控维护人员监控工对分站等监控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调校,对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 10 天进行一次调校,对甲烷超限断点功能每 10 天进行一次测试;三、安全监控维护人员要经常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四、安全监控维护人员应做好安全监控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调校测试记录;五、安全监控中心站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监视器要专用监控, 不得乱动、乱调,随便加入无关信息和做无关工作;由此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六、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调度员要时刻注意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测点变化等信息情况;发现报警、断点、分站无答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值班矿长、安全监控维护人员汇报;七、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负责将安全监控日报和报警断电记录月报报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记录;八、安全监控管理人员要及时绘制补充安全监控系统图和示意图,填写修改安全监控管理牌板内容;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2、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3、机房监测人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空岗和缺岗,上岗要认真操作,严禁擅离职守,严禁打盹瞌睡会私客;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做到无人接班不离岗,故障处理不清不交接班,认真做好记录;5、认真填写当班运行情况记录,对出现的故障迅速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和进行详细记录;按规定及时上报瓦斯日报表;6、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向调度室和值班矿长汇报;7、严禁在电脑上玩游戏,看电影,一经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 严重失职调离岗位;8、严禁任何闲杂人员进入监控室内, 违者一次罚值班人员 50 元;9、确保室内清洁卫生,以确保机器正常运转;10、严格执行监控系统的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随意开、关机;11、系统改变各种数据和图案,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进行操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12、填写的各种报表,数据要准确无误,逐班报表要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并有存档;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各类仪器、仪表维修、收发、保存要专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仪器、仪表要编号、挂牌;3、建立仪器、仪表领退登记制度;4、仪器、仪表交回后要及时检查、维修,要按规定校正、检验, 损坏修复的仪器要及时校正;5、使用人员在入井前,必须严格检查所带仪器,不合格仪器严禁入井使用;6、使用人员要爱护仪器,防止碰撞,发现损坏,严禁继续使用, 严禁乱拆乱修,要立即出井更换;7、不能继续使用的仪器要及时注销;通风、瓦斯、通风、瓦斯、监控档案管理制度1、建立通风、瓦斯、监控资料档案管理,设立专职档案管理员;2、通风瓦斯日报表、瓦斯巡回检查图表、一炮三检报表、测风报表、通风质量标准化评定、会议记录、图纸、文件、规程措施、井下通风设施、监控资料等按月分类归档,编号条理科学;3、五图、四板、五记录、二台帐要定期更换,收集整理完善;4、档案调阅、查阅有记录,管理员变动时,要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5、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变质、损坏,要及时修补和复制,延长档案使用寿命;6、档案室要保持适宜温度,保持良好通风,发现鼠害应立即处理;7、室内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物品;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第一条为确保我矿安全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稳定、可靠、正常运行,加强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发挥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建立企业的监测监控系统,保证矿级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传递真实有效的安全数据;第三条对网络设备及软件的任何扩充、改变必须提交书面报告, 经省局信息调度中心批准方可进行;第四条煤矿安全信息网络和煤矿企业的监测监控系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设计、施工等工作,系统的方案设计、系统结构、建设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上传数据按省局统一设计格式传输;第五条煤矿企业的监测监控系统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的要求,安装产品合格、数量足够、位置正确的传感器,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第六条确保网络畅通,24 小时正常可靠运行,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设置和参数,更不得挪作他用;第七条各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由专人负责运行和管理,配备专业的网络管理技术人员;第八条建立值班制度、操作规范等管理制度,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并定期进行检查;第九条建立对网络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维护制度,保证设备完好、运行正常;第十条配备的 IP 电话,是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的组成部分,专门用于安全生产的调度指挥和网络调试, 固定在机房和调度室并保证畅通;第十一条建立专用各类井下传感器、探头等检查、验收的责任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第十二条保证网络机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空调系统、UPS 电源系统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运行正常;第十三条使用河南省煤矿瓦斯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的封闭专用内部网络,严禁和其它网络如:国际互联网相接;第十四条操作人员以及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他信息;第十五条网络管理人员根据需要为运行操作人员和用户设置密码,密码要注意保密,定期更换;用户按照各自的权限进行工作, 不得越权操作;第十六条监测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打字、上国际互联网、玩游戏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生,必须严肃处理;第十七条监控室内微机必须配备指定防火墙设备,最大限度保证封闭网络漏洞,不受黑客攻击;第十八条监控室内微机必须配备防病毒服务器及指定网络版防病毒系统,各应用服务器、网络工作站安装相应客户端防病毒软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第十九条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系统升级;第二十条定期用磁带机备份监测数据库信息,建立数据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抢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等及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第二十二条通信线路出现故障要立即与线路运营商取得联系, 积极配合检修人员进行修复工作;第二十三条系统出现故障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超过 1 小时应向县级主管部门报告,超过 4 小时应向市地主管部门报告, 超过 8 小时应向省局主管部门报告; 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要按照规定立即采取措施;有故障不报告者,视为系统无故障停止运行;第二十四条系统操作人员应由具备煤矿专业和计算机专业基本知识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并要求相对保持监管系统操作人员的稳定性;第二十五条安全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必须进行系统运行技能和通风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发证后,方可上岗;第二十六条设置信息调度中心机构负责管理煤矿瓦斯监测网络系统,要配备熟悉计算机和煤矿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和维护;第二十七条各信息网络系统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发生重大隐患未及时处理、上报的,由矿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发生事故的, 依法追究事故责任;系统监测监控异常情况上报制度系统监测监控异常情况上报制度一、监测监控系统值机人员负责矿井安全监控异常信息的调度工作, 实时监测矿井瓦斯浓度、主扇状态、局扇状态、井上下通讯状态、风门开并和设备馈电及网络通讯情况; 发现异常要及时按照本公司制定的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图进行调度报告,同时须将安全异常处理情况按要求上报市、县监控中心;二、监测监控系统值机员是矿井瓦斯实时监测、分站和传感器定义设置、指令调度的第一责任人;三、监测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报警信息必须认真核查、处理、备案和上报;矿井安全监控异常信息包括以下 12 种: 1、瓦斯超限; 2、主要通风机停风; 3、局扇停风; 4、风门一直开; 5、矿井监控系统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 6、无法向县监控中心上传数据的; 7、探头报警点、断电点定义不当,导致异常断电的; 8、探头位置图纸填充不当; 9、监控出现异常未进行调度汇报的或弄虚作假的; 10、非法入侵网内其它机器以及危害网络数据安全传输的活动; 11、调度指令不及时上报或上报指令弄虚作假; 12、监控系统相关设备未按规定检测、校验、维护保养导致数据传输不正常的;四、监测监控系统值机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瓦斯曲线不正常、风机停风及设备开停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执行调度程序, 由调度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 并必须在 6 分钟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传真方式 ,报告须具有公司值班领导签字;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小时将处理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备案,直至恢复正常;五、监测监控系统值机员对收到的上级监控中心的安全指令要及时通知调度值班领导和公司有关领导,并就整改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半小时内消除的安全隐患,只报送处理结果;六、监测监控系统的异常信息处理实行安全矿长负责制,对异常信息的核查、调度、整改、上报制度负责;七、监测监控系统中心须建立健全档案制度,包括运行记录、设备台帐、传感器校验记录、传感器和瓦检仪对照记录、隐患审阅和处理台帐、检修记录、交接班记录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在地面经 48 小时的通电运行,调试合格方可安装;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的调试,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2、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投入运行的最初 2 日内, 要进行第一次调试、校正;以后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 1 次;甲烷传感器每 7 天必须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每 7 天必须对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3、甲烷传感器的调校项目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和逻辑功能检验等;4、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超过 6 个月, 必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5、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停止安全监控设备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6、维修人员应每班清理便携式甲烷检测仪隔爆罩上的煤尘, 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每 7 天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至少调校1 次;监测监控系统值轮流班制度一、为了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矿领导及监控人员必须每天有人值班,二、井上下监控及维修值班人员必须执行 24 小时轮流值班,及时处理系统安全隐患,保证系统的完好性;三、领导干部、监控及维修人员值班要有值班记录,对未处理完的问题要有交接;四、矿领导必须亲临现场,检查井上下监控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现场落实维修人员督促整改,对一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落实人员,限定时间整改;五、调度室值班领导要及时对监测监控系统出现的问题和工作人员上报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一、监测监控系统一旦发生故障,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积极组织厂家和系统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尽可能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发生故障超过 1 小时后得不到处理,应向上一级调度机构报告;并做好故障发生的时间、地点、现象、原因以及处理办法和恢复正常的记录,留档备查;二、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维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等及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三、通信线路出现故障要立即与线路运营商取得联系,积极配合检修人员进行修复工作;四、值班人员平时要注意系统的运行状况,系统运行中的一切不正常状态都要一一记录在故障报告登记表中,做到有备可查,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1、值班前必须检查各设备连接是否正常,若有掉线及时正确连接;2、如需开机,按照正确的顺序开机:电源→UPS→调制解调器→ 交换机→显示屏→服务器→工作站;3、正确操作安全监测软件,正确打印各种报表;4、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改变参数及线路;5、严禁将杂物堆放在工作台上,严禁机器无人运行;6、按照正确的顺序关机:工作站→服务器→显示器→交换机→ 调制解调器→UPS→电源;7、正确填写各项安全监测记录;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山西柳林碾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二零一二年二月三日目录一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机构 (2)二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4)三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12)四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17)五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22)六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33)一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机构根据《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和《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2011〕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矿井实际,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机构、完善考核、强化措施,经矿研究决定,成立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领导小组和专门管理机构。

一、成立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王文强副组长:技术矿长:赵祥国矿长助理:刘智宏机电矿长:刘奴贵生产矿长:李文有安全矿长:张应忠通风副总:刘伟地测副总:韩建国机电副总:车喜彬成员:张俊生、李国清、张有生、程子文、王小平、张金全、刘永生领导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科,通防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立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专门管理机构矿通讯监测监控中心为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专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六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

赵祥国为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中心主任;张应忠为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中心副主任;刘伟为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中心技术主管。

三、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领导小组和专门管理机构职责(一)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领导小组职责矿长是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体负责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方案的制定、实施、人员安排和资金落实。

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方案的制定、完善及各种演习方案的制定和各种管理制度的审核。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第一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二章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第三章矿井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第四章安全监控设备的设置第五章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制度第六章安全监控系统的信息处理管理制度第七章安全监控设备的验收与报废制度第八章技术资料第九章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管理第十章维修制度第十一章报警仪管理规定第十二章监测瓦斯传感器管理规定第十三章日报表审签的管理规定第十四章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电工及值班员管理制度第十五章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第十六章安全仪器使用管理制度第十七章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第十八章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制度第十九章监控系统定期审查制度第二十章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第二十一章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第二十二章仪器仪表维修管理制度第二十三章便携式仪器管理制度第二十四章KJ70N安全监测系统操作规程第二篇人员定位系统第二十五章人员定位系统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第二十六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岗位责任制第二十七章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第二十八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监控员操作规程第二十九章人员定位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第三十章人员定位系统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第三十一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三十二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交接班制度第三十三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调度值班制度第三十四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第三十五章人员识别卡领取管理制度第三十六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责任追究制第三十七章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管理制度第三篇通讯联络系统第三十八章通信系统故障抢修应急预案第三十九章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第四十章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第四十一章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及设施管理制度第四十二章通信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四十三章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第四十四章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第四十五章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第四十六章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第四十七章通信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上报制度第四十八章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第四十九章通信联络系统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五十章通信联络系统人员培训制度第四篇紧急避险系统篇第五十一章正确认知紧急避险系统第五十二章避难硐室第五十三章维护与管理第五十四章培训与应急演练第五篇压风自救系统第五十五章压风自救系统安装使用管理制度第五十六章压风自救系统事故应急预案第五十七章自救系统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十八章压风自救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制度第五十九章压风自救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六十章压风自救系统使用培训制度第六十一章压风自救系统管路工操作规程第六十二章压风自救装置安全操作规程第六十三章压风自救系统故障报告制度第六十四章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第六十五章压风自救系统故障处理期间安全措施第六十六章空压机房要管理制度第六十七章空压机司机岗位责任制第六十八章空压机司机交接班制度第六十九章空压机房包机制度第七十章空压机房设备巡回检查制度第七十一章空压机房要害场所防火制度第七十二章螺杆式空压机操作规程第七十三章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第七十四章压风自救系统应急演练制度第六篇供水施救系统第七十五章供水施救应急演练制度第七十六章供水施救系统事故应急预案第七十七章供水施救系统主要管理操作维护人员组织机构第七十八章供水施救系统管理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第七十九章供水施救维修工操作规程第八十章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第八十一章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八十二章供水施救值轮流班制度第八十三章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第八十四章供水施救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第八十五章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报告制度第八十六章供水施救系统管网异常上报制度第八十七章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期间安全措施第八十八章供水施救系统应急措施第一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第一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1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网络系统稳定、可靠、正常运行,加强安全监控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发挥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规定。

煤矿井下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井下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六大系统”管理制度登封市宏鑫煤业有限公司2014年7月8日目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篇第一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2)第二章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7)第三章矿井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15)第四章安全监控设备的设置 (18)第五章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制度 (23)第六章安全监控系统的信息处理管理制度 (26)第七章安全监控设备的验收与报废制度 (27)第八章组织机构和培训 (28)第九章技术资料 (29)第十章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管理 (30)第十一章仪器维修制度 (32)第十二章便携式甲烷检测仪调校管理规定 (33)第十三章监测甲烷传感器调校管理规定 (35)第十四章日报表审签的管理规定 (37)第十五章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电工及监控员管理制度 (38)第十六章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41)第十七章安全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46)第十八章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48)第十九章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制度 (50)第二十章监控系统定期审查制度 (54)第二十一章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 (56)第二十二章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58)第二十三章仪器仪表维修室管理制度 (59)第二十四章便携式仪器管理制度 (60)人员定位系统篇第二十五章人员定位系统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 (62)第二十六章 KJ280矿井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65)第二十七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岗位责任制 (66)第二十八章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 (66)第二十九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监控员操作规程 (68)第三十章人员定位系统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71)第三十一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74)第三十二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交接班制度 (75)第三十三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调度值班制度 (77)第三十四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 (78)第三十五章人员识别卡领取管理制度 (79)第三十六章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责任追究制 (81)第三十七章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管理制度 (82)通讯联络系统篇第三十八章通信系统故障抢修应急预案 (85)第三十九章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87)第四十章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 (88)第四十一章通信联络系统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 (90)第四十二章通信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91)第四十三章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92)第四十四章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93)第四十五章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94)第四十六章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95)第四十七章通信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上报制度 (96)第四十八章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97)第四十九章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99)第五十章通信联络系统人员培训制度 (100)紧急避险系统篇第五十一章正确认知紧急避险系统 (102)第五十二章避难硐室 (106)第五十三章维护与管理 (109)第五十四章培训与应急演练 (111)第五十五章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113)第五十六章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114)第五十七章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118)第五十八章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120)第五十九章压风自救系统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制度 (122)第六十章压风自救系统使用培训制度 (124)第六十一章压风自救实施细则 (125)第六十二章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130)供水自救系统篇第六十三章供水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133)第六十四章供水施救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135)第六十五章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 (137)第六十六章供水施救维修工操作规程 (138)第六十七章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140)第六十八章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42)第六十九章供水施救值轮流班制度 (143)第七十章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44)第七十一章供水施救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145)第七十二章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146)第七十三章供水施救系统管网异常上报制度 (147)第七十四章供水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149)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篇第一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1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瓦斯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稳定、可靠、正常运行,加强安全监控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发挥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规定。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一、安全管理系统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不合格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矿井安全操作规程、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班组安全工作制度等;- 定期开展安全文明生产宣传,提醒员工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3.事故预防与应急管理- 健全事故预防机制,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 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组织应急救援措施;- 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二、生产管理系统1.生产计划与调度管理- 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进行生产现场调度,保证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 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质量管理制度-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责任、质量检测和质量控制流程;- 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和监督,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生产中的质量问题。

3.能源消耗与环保管理- 设定能源消耗控制目标,制定相应措施并进行监控;- 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环境保护,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推广清洁生产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人力资源管理系统1.招聘与录用制度- 根据生产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并进行招聘;- 制定并执行招聘流程,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平、公正;- 加强对新员工的培训,提升其工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2.绩效管理制度- 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评估;- 根据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奖惩和岗位晋升;- 定期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改进管理工作。

3.员工培训与发展- 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的技能和职业素养;- 建立员工职业发展机制,为优秀员工提供晋升机会;- 加强对员工的关怀和培养,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凝聚力。

四、财务管理系统1.预算管理制度- 制定年度预算,合理分配经费;- 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核对和分析,确保预算的合理使用;- 建立预算控制和监督体系,防止财务浪费和滥用。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3篇)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3篇)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煤矿“六大系统”主要是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卫生保健管理制度、人员素质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和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以下是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的一个范本: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煤矿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职责2. 安全生产责任制3.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4. 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5. 事故和隐患排查、报告和处理制度6. 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7. 安全设施、设备及警示标识管理制度8.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 煤矿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及职责2. 环境保护责任制3. 煤矿环境影响评价制度4. 大气、水、声、土壤等环境污染防治制度5. 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管理制度6. 矿区生态恢复与环境修复制度7. 环境监测与监控制度8. 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三、卫生保健管理制度1. 煤矿职业卫生组织机构及职责2.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3. 职业健康监测及评价制度4. 作业场所卫生管理制度5. 职业病防护和职业卫生培训制度6. 职业病报告和处理制度7. 职工个人卫生管理制度8. 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制度四、人员素质管理制度1. 煤矿人员素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2. 岗位、职业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 职工队伍建设和培训制度4. 人员考核和激励机制5. 安全投入和效益评价制度6. 劳动纪律和规范意识培养制度7. 职能部门及岗位职责分工制度8. 好人好事宣传和表彰制度五、技术管理制度1. 煤矿技术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2. 综合技术管理制度3. 生产设备维修保养和检修制度4. 煤矿通风、安全运输和通讯制度5. 生产过程监控和数据统计分析制度6. 煤矿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制度7. 技术储备和应急设备管理制度8. 技术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六、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 煤矿设备设施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2. 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3. 安全设备、器材及工具管理制度4. 仓储、使用和保管制度5. 设备设施配件管理制度6. 设备设施维护信息管理制度7. 设备设施更新和改造制度8. 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制度以上是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的一个范本,具体的制度内容应根据煤矿的特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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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六大系统管理
制度汇编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一、安全监测系统
1、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2、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
3、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4、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5、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6、通风、瓦斯、监控档案管理制度
7、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8、系统监测监控异常情况上报制度
9、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0、监测监控系统值轮流班制度
11、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12、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13、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14、瓦斯日报表审查管理制度
15、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及处理办法
16、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17、瓦斯检测填报制度
18、安全检查制度
19、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20、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21、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22、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二、压风自救系统
23、压风自救系统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制度
24、压风自救系统使用培训制度
25、压风自救实施细则
三、通讯联络系统
26、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四、供水施救系统
27、供水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28、供水施救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29、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
30、供水施救维修工操作规程
31、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32、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33、供水施救值班轮流班制度
34、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35、供水施救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36、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37、供水施救系统管网异常上报制度
38、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五、人员定位系统
39、人员定位系统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
40、KJ69J 矿井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41、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岗位责任制
42、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
43、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监控员操作规程
44、人员定位系统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45、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46、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47、人员定位监测系统交接班制度
48、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调度值班制度
49、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
50、人员识别卡领取管理制度
51、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责任追究制度
52、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一、安全监测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 标准)中的规定。

二、煤矿安全监测系统必须24小时运行。

接入煤矿安全监测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 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天。

三、机电队负责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拆除、日常调校和管理工作。

四、井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系统设备的使用、悬挂、移设由现场施工的采掘队组负责。

其余要害场所、固定地点及主要大巷内的安全监测设备由机电队监控组负责悬挂和日常维护。

五、对需要经常移设的传感器、电缆,须有采掘班组长按规定移设,瓦检员监督执行,严禁擅自停用。

工作面所设各类监测设备及电缆等均由所施工部门的队长、班组长负责管理、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矿调度和机电队监控室汇报,矿调度要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机电队相关人员现场处理。

对于设备、缆线保护不到位、故意破坏、丢失和人为造成监测传感器监测数据失真,按<公司三违处罚办法>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六、使用部门必须根据生产现场情况按标准悬挂,保证安全监测传感器的正常使用。

若不按规定移设和悬挂的,对使用部门当班现场负责人罚款200元。

移设传感器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拖拽、磕碰,防止造成误报警。

人为因素造成传感器误报警的,每次
对使用部门罚款200 元,对责任人罚款 100 元。

七、使用部门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测设备保护。

施工过程中造成缆线、传感器等损坏的,对施工部门罚款 500 元,对责任人罚款 300 元;造成传感器等监测设备报废的,由施工部门按原价赔偿,并对责任人罚款 500 元。

八、各生产部门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传感器的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监测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安全监测设备的悬挂位置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九、在应安设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地点,使用部门在开工前三天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报告,上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在安装配电系统时,使用部门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

机电队监控组负责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日常的校验设置工作。

十、与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均由管辖范围的队组机电人员负责维护。

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机电队监控组联系,并共同处理。

检修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时,若需要安全监测监控装置暂停运行时,必须由矿调度室上报地区煤管局调度室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十一、所有安全监测系统设备入井前必须在地面经过 48 小时联机运转,调试、校正,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后方可入井安装,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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