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设计与验证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L.801.035-2017
产品设计与验证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产品的设计的分类、依据、程序、设计各阶段的工作及要求和验证的方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新产品的设计与验证。
2.职责
2.1新产品的设计工作由公司办领导。
2.2技质科负责新产品的设计、验证工作。
2.3公司办负责设计过程中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2.4技质科做好协助与配合工作。
2.5技质科负责样机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3.设计分类
3.1全新产品设计:根据样机、用户提供的性能参数及大致结构原理而进行设计。
3.2一般产品设计:在原有产品设计基础上为实现用户的特殊要求材料而进行设计。
4.设计依据
设计依据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a)年度新产品开发计划及技术任务书;
b)产品订货合同;
c)产品技术协议;
d)用户提供的资料等;
e)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
5.设计主要程序
5.1新产品设计的工作程序可分为如下三种类型:
5.1.1三段设计程序内容
a)方案设计;
b)技术设计;
c)工作图设计
5.1.2二段设计程序内容
a)扩大初步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技术设计)
b)工作图设计
5.1.3一段设计程序内容
一段设计也即工作图设计
5.2结构复杂且技术不够成熟、批量较大的全新产品,宜采取三段设计。结构简单且技术上比较成熟的一般产品,宜采用二段设计或一段设计。
5.3由技质科组织有关人员对设计院的产品进行分析,提出设计建议,报技术总经理批准。
5.4设计时应考虑到新产品及其制造过程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尽量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提高设计的合理性和技术先进性。
6.方案设计
6.1技质科对设计的产品进行分析的理论计算,提出先进、合理、可行的结构和材料,以满
足产品技术性能和经济指标,编制产品设计方案的初稿。
6.2技质科组织有关人员对产品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设计人员按修改意见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修改,修改方案报技术副总审批,作为下一阶段的设计依据。
6.3对未通过的原产品设计方案由设计人员重新设计,完成后重新履行评审手续。
7.技术设计
7.1在技术设计阶段,设计人员应按设计方案确定产品具体结构、材料成型、机封选型方案,主要零件结构尺寸和主要零部件图;同时,还编写技术设计说明书,确定产品的主要外购外协的名称、规格、规范及其标准。
7.2设计人员根据设计来源确定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作为生产和检验的依据,系列化产品应制定产品的企业标准,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7.3技术设计完成后,技质科科长应审查其是否符合产品设计方案的要求,以确保计算与设计内容的准确性;还应审查图样与技术文件是否符合有关标准。
7.4技术设计评审程序与初步设计相同。
8.工作图设计
8.1设计人员绘制产品部件图、总装图和全部零部件图,并完成全套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
8.2在全部图样和文件完成后,技质科负责人应对工作图设计进行审查,审查内容:是否满足技术设计中的各项技术要求、尺寸计算的正确性,材料、热处理、公差配合形位公差的选择是否合理,模具结构工艺的可行性,以及技术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
8.3在工作图设计审查完成后,按规定程序履行审定批准手续。
9.设计评审
9.1在设计的各阶段应进行相应的设计评审,评审会由技质科组织各相关部门参与。设计评审时要关注并检查所设计产品及制造过程是否符合质量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9.2采取三阶段设计的全新产品应在设计的每个阶段进行评审,每个阶段的设计评审要重点抓住影响设计和规范质量目标的关键决策点进行。
9.3对采取二阶段或一阶段设计的产品,由生技部组织,对用户提供的产品图样及其它技术要求进行设计评审,如能满足用户要求,则在《非标产品合同评审与制造信息单》或《特殊产品开发评审单》上签字认可。
9.4设计评审按设计依据来源进行设计评审。产品图样的设计评审可通过设计、工艺、标准化等人员对图样审查后的会签来保证
9.5技质科应保存各阶段设计评审的记录。
10.设计验证
10.1设计验证方法可采用比较的方法,(如采用可替代的计算方法,验证原计算结果和分析和正确性)、将新产品与已证实有效的类似设计进行比较的方法、样机对比型式方法。
10.2模具验证:生产部门对试制产品模具进行试模烧结,对模具装配、用料、温度时间、压力、脱模方法及制品尺寸检验做好记录,以验证成型模具的合理性。
10.3结构验证:技质科对试验产品的零件和整机做全面检查,做好记录,以验证产品结构正确性,并将检验结果报技术科。
11.工艺性审查
11.1内容:审查设计基准与工艺基准的一致性、设计精度要求(包括尺寸公差、形位公差、表面粗糙度等)是否超出本公司现有设备精度、审查零件的结构的工艺性、审查结构标准化与系列化程度、审查零件的尺寸和重量是否超出公司的设备、为保证产品质量是否便于加工。
11.2工艺性审查程序
11.2.1技质科组织有关人员对审查的产品图样的有关技术文件进行工艺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的具体修改建议。
11.2.2设计人员对修改建议,采纳的进行图样修改,有异议的与有关人员协商解决或报总经理裁决。
12.归档
对图样和文件的设计与工艺性审查完成后,由相关人员履行签字手续,存放资料室归档。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公司办提出。2017年03月28日期第一次制定
本标准由公司办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公司办负责起草。第二版:A
本标准起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