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考研-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赵秀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爱考机构-人大考研-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赵秀文
赵秀文
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国际仲裁研究所所长
新闻'>
芬兰拉普兰大学访问教授(2010年8月至2011年1月)
香港城市大学访问教授(2007、2008年1月至2月)
德国马普学会慕尼黑知识产权、竞争法与税法研究所客座研究员(2004年7至9月)
美国乔治城大学福布赖特研究学者(2002-2003)
德国马普学会汉堡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所研究客座研究员(2000年9至11月)
奥地利茵斯布鲁克大学和美国圣玛丽大学法学院暑期班教师(1999年7月至8月)
英国利兹城市大学访问教授(1998年10月)
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和卡莫里纳大学访问教授(1998年11月)
美国FordhamUniversity法学院中美法学交流项目访问学者(1995-1996)
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1986-1987)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2000)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1984)
北京外国语学院本科(1975)
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贸易法、国际商事仲裁法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IntellectualPropertyOrganization,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以及北京、石家庄、淄博等国内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英国皇家御准仲裁员协会(CharteredInstituteofArbitrators)特许仲裁员(MCIArb);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和福州大学教授;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商业法律与惯例委员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和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国际法学会副会长等职。
《国际商事仲裁法》(第二版),独著(国际法系列双语教材)获司法部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二等奖(2009)
《国际商事仲裁及其适用法律研究》(专著)获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三等奖(2008)
《国际商事仲裁法》(主编)获北京高等院校精品教材奖(2008)
《国际商事仲裁及其适用法律研究》(专著)获中国人民大学第九届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2007)
《国际经济法》(参编,王传丽主编)获司法部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二等奖(2006)“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仲裁服务市场的竞争”获人民法院报社和北京仲裁委员会共同举办的“北仲成立十周年有奖征文”活动二等奖(2005)
《国际经济法》(主编)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2002)
《国际经济法》(参编,余劲松主编)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2002)
《施米托夫国际贸易法文选》(译著)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第二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1998)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法》(主编)获中国人民大学科研成果优秀奖(1997)
《国际经济法学》(参编,余劲松主编)获国家教委第三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中青年奖(1995)
《国际经济法教程》(第一作者)获北京市高教局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中青年优秀成果奖(1992)
论文类:
“论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排除协议及其适用”,载《法学》2009年第10期;
“中国仲裁市场开放若干法律问题探究”,载《政法论坛》2009年第6期;
“从永宁公司案看公共政策作为我国法院拒绝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载《法学家》,2009年第4期;
“《纽约公约》与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性的认定”,《河北法学》,2008年第7期
“论《示范法》对临时性保全措施的修订”,《时代法学》2009年第三期
“论非内国仲裁项下的浮动裁决与《纽约公约》项下的非本国裁决”,载《国际经济法学刊》第16卷第一期(2009),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4月
“论仲裁规则的性质及其与仲裁法之间的关系”,载《河北法学》,2008年第6期
“从旭普林公司案看我国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的监督”,载《时代法学》2007年第6期(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国际法学》2008年第4期转载)
“非内国裁决的法律性质辨析”,载《法学》,2007年第10期(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国际法学》2008年第1期转载)“OntheSeatofInternationalArbitrationandItsDetermination”,FrontiersofLawinChina,Number4,O ctober2007
“国外仲裁机构裁决不等于外国仲裁裁决”,载,《法学》2006年第9期(《仲裁探索》2006年第4期转载)“ReformingChineseArbitrationLawandPracticesintheGlobalEconomy”,coauthoredwithprofesso rLisaA.Kloppenberg,载UniversityofDaytonLawReview,Vol.31:3,2006;此文被印度ICFAI大学主办的杂志TheIcfaiJournalofAlternativeDisputeResolution转载,V ol.VI,,January2007,TheIcfaiLawSchool,ICFAIUniversityPress
“论选择性争议解决方法及其适用”,载《法学杂志》2005年第五期
“从斯里兰卡BOT项目看ICSID的管辖权”,载《法学评论》2005年第3期
“论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载《法学》2005年第6期
“论我国经济贸易仲裁机构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载《河北法学》2005年第5期
“从福克公司案看我国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载《法学家》2005年第2期(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国际法学》2005年第4期转载)
“论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可仲裁事项”,载《时代法学》200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