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与法规辅导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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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合理使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对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和废弃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药品管理制度,并建立药品管理团队,配备相应的药事管理人员。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采购控制制度,采取适当的采购方式,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合理利用储存空间,防止药品过期和变质。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配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准确、及时地配送到各临床科室,防止药品的滞销和过期。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医疗人员对药品的使用,保证药品的合理用药和安全使用。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废弃管理制度,合理处理过期和失效的药品,防止对环境和人身造成危害。

第二章药品采购控制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制定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程序,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理价格。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与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的药品生产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和要求进行药品采购,确保药品的真实有效。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药品供应商进行评估,对供应商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药品储存的要求和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库房,并按照分类和标识要求,储存药品,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制定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定期盘点药品库存,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过期和变质的问题。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储存环境监测制度,保证药品储存环境的温度、湿度和光照等符合要求。

第四章药品配送管理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配送管理制度,明确配送程序和要求,确保药品的准时配送。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配送记录制度,记录药品的配送情况,防止配送过程中的失误和差错。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药品配送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3篇)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二)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建设,完善药事管理制度;(三)提高医务人员药事服务能力,加强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四)推进医疗机构药事信息化建设,提高药事管理效率;(五)加强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合作,促进药品合理使用。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应当依法进行,确保医疗机构药事活动合法、合规。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负责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

第六条药事委员会由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临床科室负责人、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人以及具有药学、临床医学、医学统计学等专业背景的专家组成。

第七条药事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二)审查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计划;(三)监督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情况;(四)指导医疗机构药品临床应用;(五)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六)其他与药事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八条医疗机构药学部门是药事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以下工作:(一)负责医疗机构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调剂和临床应用;(二)负责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安全性评价;(三)负责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四)负责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五)其他与药事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九条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应当设立药事小组,负责以下工作:(一)负责本科室药品的使用和调剂;(二)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安全性评价;(三)参与本科室药事管理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四)其他与药事管理相关的工作。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法规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法规

鼓励创新
药事管理法规将更加注重 创新,为新药研发、治疗 方法的探索提供法律保障 。
强化监管
在完善法规的同时,加强 对药品研发、生产、流通 和使用全过程的监管,确 保药品安全有效。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数字化与智能化发展
数字化管理
利用信息技术实现药品采购、库 存、调配等环节的数字化管理,
提高管理效率。
智能化辅助决策
不良反应监测
及时收集、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事件,对问题药品进行召回和
处置。
药品安全培训
定期开展药品安全培训,提高 医务人员的药品安全意识和应
对能力。
应急处置
制定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对突 发事件进行快速响应和处理,
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04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医疗质量
药事管理与医疗质量的关系
药事管理是医疗质量管理的重 要组成部分,与医疗质量密切 相关。
办法要求药品流通企业建立完善的药 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在流通过 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主要规范药品的注册 管理流程,包括新药的研发、申请、审
批等环节。
办法要求药品注册申请人提供完整的药 学、药理和临床研究资料,确保申请注
册的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
医疗机构在选用新药时需关注药品注册 信息,确保所采购的药品合法合规,并 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密切观察药品的安全
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质量可靠、安全有效。
医疗机构需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处理过期、损坏等不合格药品,防止问 题药品流入患者手中。
药品流通管理办法
药品流通管理办法主要规范药品的流 通环节,包括药品的批发、零售等。
医疗机构作为药品的使用单位,在采 购药品时需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 流通企业,并核实药品的质量和来源 。

2023年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2023年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2023年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加强药品安全,保障患者用药权益,提高药物治疗效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合理的原则,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事管理制度,明确药事管理的组织架构、责任分工和管理流程,确保药事管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设立药事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药事管理人员,并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和考核,提高药事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药品库存清点,确保药品库存的准确性和合理性,防止药品过期损失和滞销。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药品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的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和标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管理信息系统,记录药品的进货、销售、库存等情况,及时进行数据分析和报告,提高药品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及时了解药品的质量变化和不良反应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药品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药品管理的认识和能力,促进合理用药。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药物使用评价制度,对使用的药物进行定期的临床效果评价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确保药物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有效性。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处方审核制度,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储存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不同类型的药品进行分类储存,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疑问药物管理制度,对药品疑问药物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确保药品安全。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加强药品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患者对药物的正确用药和不良反应的认识,防止药物误用和滥用。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采购和使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药品的采购和使用过程进行记录和保存,保留相应的证据材料。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3篇)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3篇)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规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保证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内以医院药学为基础,以临床药学为核心,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事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疗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应设立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

第五条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第二章药事管理组织第六条二级以上的医院应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除外)可成立药事管理组。

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三级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二级医院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情况由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上述人员组成。

其他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组,可以根据情况由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上述人员组成。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组)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

第七条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由5-____人组成。

其中设主任委员____名,副主任委员____名。

机构主管负责人任主任委员,药学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

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的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第八条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的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二)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三)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或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四)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新药引进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五)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六)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七)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一、药品采购管理1.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程序和责任人,并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

2.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招标、比价、协议等方式进行,确保药品质量和价格的合理性。

3.药品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操守,保证采购过程的公正透明。

二、药品储存管理1.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定专门的药房或药品库房,并明确药品储存的条件和要求。

2.药品储存区域应符合药品储存的温湿度要求,并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等基本条件;不同类型的药品应分开储存。

3.药品储存区域应有专人负责监督和保管,定期进行药品库存清点、验收和整理。

三、药品配送管理1.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配送管理制度,规定药品配送的程序和责任人。

2.药品配送应按照患者需要和医疗机构内部需求进行,保证及时、准确的配送,避免药品过期、损坏等情况。

3.药品配送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药品在配送过程中的交叉污染。

四、药品使用管理1.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提供患者合理、安全、有效的用药服务。

2.药品的开药、配药和使用应符合药学、临床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禁滥用、浪费药品。

3.医师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合理开药,并遵守药品管理规定,填写完整、准确的医疗记录。

五、药品监管1.医疗机构内应设立药品监管委员会或类似机构,负责制定药品监管规定和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与处理。

2.医疗机构应制定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医疗机构应建立药物治疗与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制度,通过药物不良反应报告与分析,改进用药质量,提高患者用药安全。

六、药品信息管理1.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对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进行全程追溯。

2.药品信息管理应包括药品进货信息、销售信息、库存信息、有效期限信息等,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医疗机构应及时更新、保存好药品信息,并做好备份工作,以备药品信息查询和审计使用。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药事管理规定为规范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工作,提高药品管理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以下药事管理规定:一、药品采购管理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流程,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程序。

2. 药品采购应优先选择国家药品目录内的合格药品,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批量采购,以确保良品有效的供应。

3. 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诚信意识,不得接受供应商的任何形式的回扣、贿赂等非法利益。

二、药品入库管理1. 入库药品必须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应仔细核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信息,并进行合理记录和存档。

2. 合格药品应分别存放,有毒、易制品应特别标识,确保不同药品不混放、混用,防止交叉感染。

3. 入库药品应分别储存,遵守药品的储存条件和储存期限,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三、药房管理1. 药房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药学和管理专业知识,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并定期进行相关培训。

2. 药房应建立清晰的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明确药品存放的位置和数量,确保药品存储有序。

3. 药房应当定期清点库存,并建立药品入库、出库、退库的记录,确保药房库存情况真实可靠。

四、药品使用管理1. 医疗机构应建立药物使用的处方审核制度,确保处方合理合法。

2. 药房发药前必须查验处方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比对患者信息与处方的一致性。

3. 药师应为患者提供正确、准确的用药指导,包括用药剂量、使用频率、特殊的注意事项等。

五、药品质量安全管理1. 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不得使用过期药品和不合格药品。

2. 医疗机构应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品不良事件的上报制度,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3. 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追溯体系,能够追溯药品从生产到流向的全过程,确保药品来源可追溯。

六、药品废弃管理1. 废弃药品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分袋封存,严禁将废弃药品随意处理。

2. 废弃药品的销毁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包括委托专业人员进行销毁或者委托正规医疗废物处理机构处理。

2024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2024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2024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2024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是我国卫生部发布的一项重要法规,旨在规范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药物使用安全性。

以下是对该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的详细介绍。

首先,该规定明确了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的基本原则。

其中包括“以患者为中心,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全员参与”的原则,强调了医疗机构在药事管理中应该以患者的健康需求为核心,形成统一的药事管理体系,并落实到每个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具体岗位上。

其次,规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具体内容。

其中包括药品采购管理、药品储存管理、药品配送和调剂管理、药品使用管理、药品信息管理等方面。

这些具体内容,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流程,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提高药物的合理使用率。

在药品储存管理方面,规定了医疗机构应该建立药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库房的布局和管理,药品储存的温度和湿度的控制等要求。

要求医疗机构定期进行药品的库存盘点和药品质量检查,确保药品的保存质量。

在药品配送和调剂管理方面,规定了医疗机构应该建立药品配送和调剂制度,确保药品的及时供应和合理调用。

要求医疗机构建立药房和病房间的药品配送程序,提高药品的使用效率。

在药品使用管理方面,规定了医疗机构应该建立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处方和发放、医务人员的用药指导等内容。

要求医疗机构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用药培训,并建立药物不良反应和处方审核制度,避免药物的滥用和不合理使用。

在药品信息管理方面,规定了医疗机构应该建立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包括药品的档案管理、药品的信息传递和共享、药品的使用反馈等。

要求医疗机构加强对药品的追溯和监测,及时掌握药物的使用情况和不良反应情况,保障药品的安全性和效果。

综上所述,2024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细化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各个环节,为医疗机构提供了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有助于提高药物使用的安全性和合理性,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

医疗机构应该按照该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落实药事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全文【最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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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一、引言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规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提升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本文对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药品采购管理1. 采购方式医疗机构应当遵循以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进行药品采购,确保采购过程透明公正。

2. 药品来源医疗机构应当选择正规医药生产企业或合法渠道采购药品,确保药品质量稳定可靠。

3. 采购记录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整的药品采购记录,包括采购数量、批号、供应商信息等,以备查验。

三、药品存储管理1. 存储环境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符合药品存储要求的存储环境,包括恒温、低湿、通风等条件,确保药品质量不受影响。

2. 药品分类存储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药品的性质、用途等因素进行分类存储,避免交叉污染,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四、药品配送管理1. 配送流程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配送流程,包括验收、登记、存放、发放等环节,确保药品配送过程规范有序。

2. 配送记录医疗机构应当做好药品配送记录,包括配送时间、数量、接收人员等信息,以备查证。

五、药品使用管理1. 用药指导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提供专业的用药指导,包括药品的名称、用法、剂量、不良反应等信息,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2. 用药监测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用药监测机制,对患者使用药品的效果和安全性进行监测,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结语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保障,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药事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医疗水平,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是指医疗机构内对药品的采购、配备、存储、分发和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一般要求:
1. 药物采购:医疗机构应按照采购合同的要求进行药品的采购,确保药品质量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2. 药物配备: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需求合理配备药品,确保能满足患者的治疗需求。

3. 药物存储:医疗机构应有合适的药品存储设施,保证药品的储存环境符合要求,防止药品受潮、受热、变质等情况的发生。

4. 药物分发:医疗机构应有合理的药物分发流程,包括核对药品及用量、遵守药物分类管理等,确保药品的正确分发。

5. 药物使用:医疗机构应按照临床需要,合理使用药物,遵循临床指南和规范,对药物进行有效管理,包括用药信息记录、药物疗效监测等。

6. 药品监测:医疗机构应建立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系统,及时收集、反馈和处理药物不良反应的信息,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性。

7. 药物废物处理:医疗机构应制定和执行药物废物的处理规定,保证药物废物的安全处理,预防药物的滥用和污染。

8. 药物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和完善药物管理制度,包括药品库存管理制度、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用药管理制度等,确保药物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以上是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一些一般要求,具体的管理规定可能还会因地区、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医疗机构应基于相关法规和规范制定相应的药事管理规定,并加强对药事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以确保药物管理的安全有效。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二、药事管理人员1.每个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药事管理部门,并配备相应的药事管理人员。

2.药事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培训。

三、药品采购与供应1.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采购程序和制度。

2.药品供应应确保质量可靠,供应渠道合法合规,避免使用假冒伪劣药品。

四、药品验收和入库1.药品验收应由专门人员进行,对每批次药品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入库。

2.药品入库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做好记录,确保准确、及时。

五、药品保管与库存管理1.药品应按照药品的性质进行保管,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及腐败。

2.定期检查库存,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及不合格药品。

六、药品配送与调拨1.医疗机构内部药品调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用药安全和准确性。

2.外部药品配送应具备相应资质,严格按照协议要求进行。

七、药品处方与配药1.处方应按照规定的格式书写,医生应符合职责和执业规范开具处方。

2.药师应根据处方内容进行配药,避免配错药物。

八、药品使用与管理1.医生应根据患者情况合理选用药物,并遵循适应症、用药安全等原则。

2.药师应对患者用药进行监督和指导,避免患者用药错误。

九、药品质量评价和反馈1.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质量评价体系,定期进行药品质量检测与评估。

2.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十、药品安全监管1.医疗机构应加强药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药品安全意识。

2.加强药品安全监测和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安全问题。

十一、禁止行为1.禁止擅自停用、更改或替换处方药品。

2.禁止医生、药师等医务人员违规从事药品销售。

十二、处罚措施1.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2.对涉嫌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机构进行查封、暂停营业等处罚。

十三、附则1.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是指医疗机构在药品管理方面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旨在保护患者用药安全、规范药品管理行为,提高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水平。

首先,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药事管理制度,明确药品管理的责任部门、人员,明确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报废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药事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规范的药事管理工作。

其次,医疗机构要合理设置药房和药品库房。

药房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布局,保证药品易于取得和使用,并且要与医护人员的工作区域分开,避免交叉感染。

药品库房要具备良好的储存条件,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医疗机构还要建立完善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应当依法组织进行,采购合同要明确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相关信息,严禁购买假冒伪劣药品。

医疗机构要与正规药品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及时了解市场信息,选择合理的药品供应商。

在药品配送方面,医疗机构要按照药房库存和临床需要进行合理的配送计划,避免药品过期和过剩现象的发生。

配送过程中要注意药品的储存和运输条件,保证药品的完整性和质量。

医疗机构要加强药品使用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医生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用药,避免滥用和误用药物。

护理人员要正确操作药品,避免用错药、用错量等错误行为。

医疗机构要建立药品使用监测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用药中的问题。

最后,医疗机构要建立药品报废管理制度,对过期、损坏、变质等不能使用的药品及时予以处置。

报废药品要进行分类管理,严禁私自处置或外流。

医疗机构要定期清理和验收报废药品,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实施,能够有效提高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水平,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同时,医疗机构也要不断完善药事管理制度,适应药品管理的新变化和新要求,提高整个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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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二级以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成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医疗机构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医疗机构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副主任委员。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应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五)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
(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医疗机构医务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与医疗机构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功能、任务、规模设置相应的药学部门,配备和提供与药学部门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设施。

三级医院设置药学部,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二级科室;二级医院设置药剂科;其他医疗机构设置药房。

药学部门具体负责药品管理、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和药事管理工作,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组织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

药学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记录,并组织实施。

二级以上医院药学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等学校药学专业或者临床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本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除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等学校药学专业专科以上或者中等学校药学专业毕业学历,及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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