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代码工作通知(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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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账户数量清理

根据分行工作要求,人民银行各县(市)要组织辖内金融机构统计基本账户数量,按金融机构进行统计,并填写《金融机构基本户开立情况统计表》于5月23日前报人民银行扬州市中心支行。按接口规范要求将基本账户状态为正常、久悬(睡眠)的作为存量导入代码系统的,撤销户是不导入代码系统的。

二、领取机构代码证申请表和代码证书

总行已发放了部分机构代码证申请表和代码证书,请各单位最迟于5月22日到人民银行扬州市中心支行领取。各单位要按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要求对领取的机构代码证申请表和代码证书进行管理。

三、机构信用代码系统的访问地址和有关事项通知

(一)访问方式

1、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的访问地址:

http://11.201.249.7:7001/eccs

2、金融机构是通过人民银行信管中心接入机构信用代码系统的机构的访问地址:

http://9.0.81.7:7001/eccs

映射为机构内部IP地址的单位请以映射后的IP地址为准。

3、金融机构通过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综合前置系统接入机构信用代码系统的机构的访问方式:

登陆综合前置系统,选择“机构信用代码系统”即可,具体连通事宜请联系当地人民银行。

(二)有关事项说明

1、征信中心已建立了系统管理员用户(中心已导入的管理员用户和机构代码稍后另行下发),请于5月31日前开通各级分支机构的操作员用户。及时督促辖内金融机构备案操作员用户。

2、存量数据报送时,“报送机构代码”指的是报文上报的金融机构的代码(法人级代码,参照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编码规范》(银发[2009]363号)),是14位的,不是指企业征信系统里11位的。这在接口规范中有明确,请再次提醒开发接口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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