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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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安全保卫档案管理制度

物业安全保卫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安全保卫工作,保障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小区治安秩序,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单位。

第三条物业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小区安全保卫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应设立安全保卫档案管理岗位,配备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熟悉物业管理安全保卫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3.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第六条档案管理职责:1. 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小区安全保卫工作相关资料;2. 负责档案的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3. 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归档和整理;4.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安全保卫工作调查、取证和统计。

第三章档案内容第七条安全保卫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小区安全保卫制度及实施方案;2. 保安人员培训、考核及奖惩记录;3. 小区出入口、监控设备、消防设施等设施设备维护记录;4. 小区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及处理情况;5. 业主、物业使用人投诉及处理情况;6. 小区治安巡逻记录;7. 小区门禁系统使用记录;8. 小区消防设施使用记录;9. 小区安防设备维修、更换记录;10. 小区安全保卫工作总结及报告。

第四章档案管理要求第十条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一条档案存放应具备以下条件:1. 通风、防潮、防火、防盗;2. 档案柜应配备锁具,确保档案安全;3. 档案室应定期进行消毒、除虫处理。

第十二条档案借阅、复制、销毁等手续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人员离职或调动时,应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在安全保卫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坏或泄露的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治安保卫档案管理制度

治安保卫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确保单位内部安全稳定,规范治安保卫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治安保卫工作规划、方案及实施记录;2. 治安保卫工作文件、报告、通知、通报等;3. 保卫人员信息、培训、考核记录;4. 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等事故调查处理记录;5. 消防安全检查、巡查记录;6. 安全防范设施设备使用、维护记录;7. 其他与治安保卫工作相关的资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治安保卫部门负责治安保卫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2.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提供、补充相关档案材料;3.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四、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收集:档案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2. 档案整理: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确保档案的有序性;3. 档案归档:按照档案归档要求,定期将整理好的档案归档;4. 档案保管: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防止档案损坏、丢失、泄密;5. 档案利用:档案利用应遵循便民、高效的原则,为各项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档案服务。

五、档案管理措施1.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要求、流程;2. 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3. 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4. 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效率;5. 加强与上级档案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作,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有序。

六、奖惩1. 对认真履行职责,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批评、处罚。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安全保卫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单位安全稳定,规范安全保卫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安全保卫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保卫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规范性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第四条安全保卫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综合文书类档案:包括安全保卫工作计划、总结、会议记录、工作通知、文件收发登记等。

2. 事故案件类档案:包括安全事故、治安案件、火灾事故等事故案件的相关资料。

3. 设施设备类档案:包括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监控设备等设备资料。

4. 安全培训类档案:包括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考核成绩、培训计划等。

5. 保卫队伍类档案:包括保卫人员基本信息、培训记录、考核成绩等。

6. 应急预案类档案:包括各类应急预案、应急演练记录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安全保卫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安全保卫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七条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将有关安全保卫资料报送安全保卫部门。

第四章档案管理流程第八条档案收集:各部门在日常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安全保卫资料,应及时报送安全保卫部门。

第九条档案整理:安全保卫部门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十条档案归档:整理好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进行归档,归档时应注明档案名称、类别、编号等信息。

第十一条档案保管:安全保卫部门应确保档案的存放环境适宜,防止档案损坏、丢失。

第十二条档案利用:档案资料需查阅时,应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安全保卫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查阅。

第五章档案保密第十三条安全保卫档案涉及国家秘密、单位秘密和个人隐私,应严格保密。

第十四条查阅档案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保密意识,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第十五条对违反档案保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安全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1.总则1.1 为了加强本单位档案业务建设,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福建省、泉州市档案局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1.2 档案是指本单位在各项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包括党政工青团、人事劳资、教育培训、财务管理、经营销售、基本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保卫等各项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档案。

1.3 档案工作是本单位各项管理的基础工作,是维护本单位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项重要工作。

1.4 本单位档案工作实行集中统—管理。

1.5 本实施细则包含: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和销毁、资料统计与检查、借阅、利用、保密、库房管理制度,档案室职责、档案员岗位职责和兼职档案员管理职责等十三部分。

2.档案管理体制2.1 本单位成立综合档案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管理本单位档案工作;配备专职档案员—人,负责综合档案室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各项具体的档案工作事务。

2.2 根据《福建省档案工作条例》的要求,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档案专业知识,持证上岗。

2.3 综合档案室设在办公室,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分管。

2.4 各职能部门应指定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积累、整理和按时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工作。

3.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3.1 凡本单位在各项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必须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归档的具体范围、时间和要求按归档制度的规定执行。

3.2 根据本单位档案数量和种类,制订归档制度,明确归档范围、时间和要求。

3.3 文件材料的形成和积累须纳入各部门工作计划和有关人员岗位职责。

4.档案的管理4.1 本单位档案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特殊载体档案(声像档案)、专卖管理违章档案、人事档案六大类。

其中,文书档案按“年度--问题--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基建档案按工程项目进行分类;设备档案按种类或型号进行分类;会计档案按报表、帐簿、凭证、其他会计类分类;特殊载体档案(声像档案)按照片、底片、录音带、录像带进行分类;专卖管理违章档案按一人一卷分类;人事档案按一人一卷分类。

单位保卫部档案管理制度

单位保卫部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单位保卫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保卫部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纸质和电子档案。

2. 保卫部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会议记录、培训材料、考核评价等内部管理档案。

3. 保卫部与其他部门、单位之间的往来文件、合作协议、合同等档案。

4. 保卫部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奖惩档案、考核档案等。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与整理(1)保卫部工作人员应及时收集各类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档案资料收集后,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归档等要求进行整理。

(3)纸质档案整理应保持整洁、有序,电子档案整理应确保数据安全、可检索。

2. 档案保管与维护(1)保卫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如档案柜、防火设备等。

(2)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的保存状况,确保档案的完好。

(3)对易损、易褪色的档案,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如复制、扫描等。

3. 档案查阅与利用(1)档案查阅应遵循“有权限、有记录、有登记”的原则。

(2)查阅档案时,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明确查阅人、查阅目的、查阅内容等信息。

(3)查阅档案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泄露档案内容。

4. 档案销毁(1)档案销毁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2)销毁档案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档案无保存价值。

(3)销毁档案时,应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销毁方式,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四、档案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查阅、销毁等工作。

2. 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鉴定,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加强档案安全意识,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工作。

4. 参加档案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五、奖惩与监督1. 对认真履行档案管理职责,取得显著成绩的档案管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造成档案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细则范本

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细则范本

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细则范本一、引言幼儿园是孩子们成长的重要阶段,为了确保幼儿的安全,保证他们能够健康快乐地学习和成长,本幼儿园制定了以下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细则。

二、安全责任制度1. 幼儿园负责人是全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他/她要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工作的开展。

2. 每个园务负责人都要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3. 各部门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保卫员,并明确其安全责任和职责。

三、安全管理1. 幼儿园要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逃生预案、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并定期组织演练。

2. 幼儿园要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幼儿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救技能。

3. 幼儿园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安全隐患排查要定期进行,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

5. 幼儿园要建立消防设备维护和检查制度,确保消防设备正常运行。

6. 幼儿园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册。

四、安全防范1. 幼儿园的大门和围墙要保持完好,确保外来人员无法随意进入。

2. 幼儿园要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通过网络实时监控,确保园内安全。

3. 幼儿园要设立门禁系统,对进出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理。

4. 幼儿园要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要求其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来访登记表。

5. 幼儿园要加强对幼儿的监管,确保每个幼儿都有专人照看,防止幼儿走失或发生意外。

6. 幼儿园要加强对幼儿出入校园的管理,确保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幼儿进出校门。

五、突发事件处置1. 幼儿园要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能力的培训,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2. 幼儿园要建立灾害和危险品事故的报告制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向上级机关和家长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幼儿园要与相关单位建立紧急联络渠道,及时协调资源和支援。

六、安全宣传教育1. 幼儿园要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包括安全知识讲座、安全演练等。

保卫科档案管理制度

保卫科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卫科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保卫科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保卫科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保卫科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分类管理原则:根据档案的性质、用途和保管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

(三)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

(四)安全保密原则:加强档案保密工作,防止档案失密、泄密。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保卫科档案管理工作由保卫科档案管理员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负责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防止档案失密、泄密。

(四)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五)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五条保卫科档案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

(二)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保卫科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保卫科日常工作形成的文件、报表、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二)与保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等。

(三)保卫科组织、开展的活动资料。

第七条档案收集要求:(一)及时、完整地收集保卫科各类档案。

(二)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三)对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准确性。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档案柜应上锁,钥匙由档案管理员专人保管。

(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确保档案的整洁和完整。

物业安全保卫档案管理制度

物业安全保卫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业主、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所有物业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

第三条物业管理安全保卫档案管理制度是物业管理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物业管理活动有序进行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本制度涉及的档案管理范围包括:1. 安全保卫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档案;2. 安全保卫制度及操作规程档案;3. 保安员培训及考核档案;4. 小区出入口、消防设施、监控系统等设备设施档案;5. 治安巡逻、门卫值班、安全检查等日常管理档案;6. 治安事件、安全事故处理及应急响应档案;7. 业主、住户投诉及建议处理档案;8.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行业规范档案。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小区安全保卫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制定本小区安全保卫档案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2.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3. 负责档案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4. 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5. 负责档案的归档、销毁等工作。

第四章档案管理要求第七条档案收集要求:1. 档案收集应真实、准确、完整;2. 档案收集应分类、编号、归档;3. 档案收集应按时限、按程序进行。

第八条档案整理要求:1. 档案整理应按类别、时间、编号等顺序排列;2. 档案整理应采用统一格式,规范装订;3. 档案整理应确保档案的整洁、美观。

第九条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保管应选择适宜的存放场所,确保档案安全;2. 档案保管应定期检查,防止档案损坏、丢失;3. 档案保管应做好防潮、防霉、防火、防盗等工作。

第十条档案利用要求:1. 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必要的原则;2. 档案利用应严格审批程序,确保档案安全;3. 档案利用应做好登记、统计、归还等工作。

安全保卫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员工人身安全及公司正常运营秩序,规范安全保卫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安全保卫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第三条安全保卫档案是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安全保卫部负责安全保卫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安全保卫档案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2. 负责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安全保卫档案;3. 负责对安全保卫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统计和检索;4. 负责安全保卫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5. 定期对安全保卫档案进行清理、鉴定和销毁。

第五条各部门、各岗位应积极配合安全保卫部开展安全保卫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安全保卫档案收集范围:1. 国家有关安全保卫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2. 公司安全保卫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3. 安全保卫工作计划、总结、报告;4. 安全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奖惩记录;5. 重大安全事件、事故的调查处理资料;6. 安全保卫设施、设备、器材的采购、使用、维护记录;7. 安全保卫人员培训、考核、持证情况;8. 其他与安全保卫工作相关的资料。

第七条安全保卫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登记、统计和检索的规范要求进行整理;2. 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阅;3. 档案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确保档案的连续性;4. 档案资料应填写完整、准确、规范。

第四章档案归档与保管第八条安全保卫档案归档要求:1. 归档的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2. 归档的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登记、统计和检索的规范要求进行归档;3. 归档的档案资料应填写归档登记表,登记归档时间、档案名称、档案编号等信息。

第九条安全保卫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档案,确保档案安全;2. 档案保管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条件;3. 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完整无缺。

保卫档案管理制度

保卫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卫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保卫工作产生的各类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文书、事故案件、枪支弹药、安保人员、安全设施等档案。

第三条保卫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保卫档案由保卫部门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集中存放和规范使用。

(二)分类管理原则: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和保管期限,对保卫档案进行分类管理。

(三)保密原则: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内部秘密,确保档案安全。

(四)利用原则:在确保档案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保卫档案室,负责保卫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保卫档案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保卫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保卫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负责保卫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四)负责保卫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满足各部门、各单位对档案的需求。

(五)负责保卫档案的销毁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保卫档案的收集范围:(一)保卫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书材料。

(二)事故案件、突发事件等档案材料。

(三)枪支弹药、警用装备等档案材料。

(四)安保人员、内部保卫队伍建设和教育训练档案材料。

(五)安全设施、安全检查、消防等档案材料。

第七条保卫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

(二)对整理后的档案进行编号、编目,确保档案的条理清晰。

(三)对档案进行登记,建立档案目录。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保卫档案的保管要求:(一)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如档案柜、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备。

(二)实行档案室、柜、抽屉三级管理,确保档案安全。

(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保卫档案的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者需出示有效证件,说明利用目的。

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细则模版

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细则模版

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细则模版一、总体要求1. 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是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任务,必须高度重视,做到全员参与,全方位保障。

2. 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要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统筹考虑幼儿的安全与教育、教学的有机联系。

3. 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要遵循法律法规,注重科学规范,防范为主,综合治理,确保幼儿园的安全稳定。

二、物防措施1. 幼儿园要建立完善的安全防范设施,包括围墙、栅栏、门窗等,确保外部安全。

2. 对幼儿园内各类设施、器材进行定期检修、养护,确保内部设施安全可靠。

3. 幼儿园要加强对危险物品、危险区域的管理,采取明确的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保证幼儿的生命安全。

三、人防措施1. 幼儿园要具备合格的保安力量,进行全天候值守,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2. 要加强保育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保育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3. 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幼儿安全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应急预案1. 幼儿园要制定健全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意外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

2. 要定期组织演练和模拟,提高应急处置的效能,确保幼儿的安全。

3. 幼儿园要建立紧急联络机制,与相关部门保持及时联系,做到信息畅通、协同配合。

五、家庭安全教育1. 幼儿园要积极开展家庭安全教育,向幼儿家长传递安全知识和正确的安全观念。

2. 幼儿园要与家长建立紧密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幼儿在家中的安全情况,提供帮助和指导。

3. 幼儿园要定期组织家庭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家长对幼儿的监护责任和安全管理。

六、其他措施1. 幼儿园要加强与周边社区和公安机关的合作,建立长效的安全联动机制。

2. 幼儿园要积极宣传安全知识,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关注程度。

3. 幼儿园要加强安全监管和评估,定期检查、评估安全工作的成效,及时改进完善。

本细则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模版,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安全保卫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档案管理制度一、订立目的为了保障公司职员、财产及机密安全,规范安全保卫各项措施的落实与执行,提高机关单位全面安全防范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安全卫生法》和《公司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订立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全部单位,包括全体员工和人员。

三、档案种类及归档要求1. 安保工作相关文件1、安全保卫制度、规定、方法、标准、通知、提示、说明等文件;2、安全防范演练、救助、消防等方面的文件。

### 2. 安全监测与评估档案 1、安全检查、隐患排查、风险分析、事故调查、安全评估等报告、记录、评估表等文件; 2、室内环境检测、工作场所卫生、防护设施检验等检查、检验、测试报告/记录等。

### 3. 保卫措施档案 1、安全保卫设施、防范措施、警告标志、警告牌等设施相关证书、验收报告、巡查检验表等文件; 2、警卫班、门卫和巡逻队等安保气力相关的人事档案、库存档案、巡逻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等文件; 3、视频监控、门禁系统等网络和设备相关调试记录、使用说明、维护记录、巡查记录、开关记录、备份记录、监控录像等文件;### 4. 事故、案件和纠纷处理档案1、事故报告、调查、鉴定、处理相关文书和记录; 2、案件相关笔录、判决书、卷宗等文件; 3、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技术分析、阅历总结等文件。

以上四类档案应当适时整理成册,依照年度,存放于公司保管室,并在公司各营业网点设立安保档案室,存放有关网点的安保档案。

四、档案审核、存储与保管1. 审核为确保档案的真实性、精准性和适时性,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审核人员,对全部进出公司的紧要安全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核和备案。

审核内容应包括:文件名、编号、制单号、日期、归档人、审核人等;审核过程中应当对文件的基本资料、文件内容、文件格式等方面进行全面、严格审核。

2. 存储安保档案应当按年度归档,并经过保密评估后,依照资料明细进行分类统计,密封并标明密级,再装订成册,存储于保密性能更为杰出的高保密数据存储设备中。

安全保卫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安全保卫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安全保卫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档案是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依据,对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安全保卫部是安全保卫工作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保卫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齐全、准确、完整。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责任心,严格遵守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1. 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2. 我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规划、计划、总结、报告;3. 安全保卫工作检查、督查、验收、评比等资料;4. 安全保卫工作事故、事件处理记录;5. 安全保卫工作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资料;6. 安全保卫工作技术资料、设备资料;7. 其他与安全保卫工作相关的资料。

第八条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编目、编号、装订等规定,确保档案的整齐、规范;2. 档案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便于查阅;3. 档案资料应逐页标注页码,确保档案的连续性;4. 档案资料应进行备份,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档案受潮、霉变;2. 档案柜应保持整洁、有序,定期检查档案的完好情况;3.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条档案利用要求:1. 查阅档案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并由档案管理人员陪同;2. 查阅档案时,需填写查阅登记表,详细记录查阅人、查阅内容、查阅时间等信息;3. 查阅档案时,需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4. 查阅完毕后,需将档案归还原位,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一条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销毁规定执行。

安全保卫档案管理细则

安全保卫档案管理细则

安全保卫档案管理细则1目的本文件规定了××农村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安全保卫档案管理的要求和控制要点,旨在规范安全保卫档案的管理,确保本行安全保卫档案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2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本行安全保卫档案的管理。

3定义、缩写与分类3.1定义安全保卫档案:是指安全保卫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照片、音像等不同形式的记录资料。

3.2缩写无3.3分类1)综合文书类档案:是指在安排、部署和实施安全保卫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2)事故案件类档案:是指在本行发生的事故案件(含已遂和未遂案件)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3)枪支弹药类档案:指本行配备的枪支弹药数据资料,对枪支弹药和持枪、管枪人员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4)安保人员类档案:是指在内部保卫队伍建设和教育训练过程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5)安全设施类档案:是指在安全设施建设与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数据、图表、音像等文件材料(包括网点建设图纸及验收资料、公安、消防合格证书等资料)。

4职责与权限5原则与基本规定5.1原则1)集中统一管理原则。

安全保卫部门及分支机构的各类安全保卫档案应定期交由本行安全保卫部门档案管理岗位人员管理,并按照本行规定定期移交综合办公部门统一保管,不得分散保存。

2)规范管理原则。

安全保卫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密、保管等档案应按照档案资料内容标准化、档案移交制度化、档案管理电子化的要求,最好规范管理工作。

3)保密原则。

各类安全保卫档案资料涉及国家、本行和客户秘密的,档案管理人员、调阅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均需执行保密制度。

5.2基本规定1)本行安全保卫档案实行分类管理,安全保卫档案分为综合文书类档案、事故案件类档案、枪支弹药类档案、安保人员类档案、安全设施类档案五大类。

并由档案管理岗负责对相关岗位移交的档案进行集中归档管理。

2)档案收集人员应按规定认真、及时收集、整理安全保卫档案资料,并及时将收集的档案资料移交给档案管理岗进行归档。

档案馆安全保卫制度

档案馆安全保卫制度

档案馆安全保卫制度档案馆安全保卫制度档案安全定期检查制度一、档案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本馆设备、设施和档案进行安全检查、检验。

二、馆里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对设备、设施和档案进行定期检查。

三、每周对库房安全进行一次重点检查。

特别要加强对库房电源线路、设施开关、电化设备仪器、消防设备的检查。

四、对档案实体安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明清时期档案的内部安全。

五、对检查结果要作好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反映并采取适当措施,消除隐患和解除问题。

档案安全隐患整改跟踪督办制度一、巡查、检查出的档案安全隐患应尽快整改,及时消除。

二、不能尽快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尽快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写出整改报告。

三、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不出事故。

五、设备隐患不能及时消除,不能确保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六、如本馆无能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及时报告市档案局有关部门及领导。

七、在将档案安全隐患上报市档案局有关部门和领导后,应及时联系,争取支持,力争尽快将安全隐患消除。

档案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建设,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对象及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馆全体工作人员。

二、适用内容及事项。

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或者有以下行为的,依照本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不关门窗,造成档案丢失的;2、没有按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档案库房及实体安全检查,造成档案安全事故的;3、安全设施及设备责任人不认真管理维护设施设备,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4、档案库房管理人员对档案管理不力,造成档案损坏的;5、违反安全管理程序办事,造成档案安全事故的;6、工作中无故脱岗,延误重大事项办理,造成档案安全事故的。

三、追究办法及实施1、实行动态跟踪管理,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2、将事故责任追究与个人年度目标考核结合起来,本馆工作人员在本年度内发生一次以上(含一次)事故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

档案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

档案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

档案安全责任制(2篇)第一条档案安全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管防结合,预防为主。

既要方便群众和各科室工作人员来办公事,又要保障部档案室的安全。

第二条安全保卫保密工作实行以保护利用科为主,对档案资料库房、空调、计算机机等重要设备负责管理,责任到人,列入干部、职工的考核、评选先进的条件之一。

第三条部机关成立档案安全领导小组,在部领导的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档案安全工作指示、规定;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对安全、保密保卫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如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第四条部机关档案室负责人要对本科室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贯彻实施上级和本部关于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决定,制定本科室的安全岗位责任制,确保本科室的安全。

第五条责任划分(1)部领导因不重视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安全教育,不重视档案安全防范工作,或安全制度不健全,而导致火灾、事故、案件的发生,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领导人的责任。

(2)凡不遵守工作规程、不执行安全保卫保密工作条例,有章不循,擅离职守,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火灾、事故和案件的,要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第六条档案资料库房安全管理制度(1)档案资料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执行档案资料借阅制度,定期清点,做到帐与档案、资料数量相符。

(2)存放档案资料库房,要符合安全要求,要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

(3)库房范围内严禁吸烟,不准携带火种入库,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管理人员离库时要切断电源、关窗、锁门。

第七条安全防火管理(1)安全防火管理分工是:部机关防火责任人是部长,分管部长是直接责任人,各科室责任人是各科室防火责任人,按照要求,防火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安全防火工作。

(2)要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保管和使用的规定,档案资料库房电脑室等重点防火部位,应设立防火标记,配置足够的防火器材,建立健全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

安全防范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防范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防范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安全防范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保障相关信息的完整性、机密性和可用性,提升工程管理效能,我单位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安全防范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维护阶段等全过程。

三、管理机构1.公司内设立安全防范工程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和协调全公司所有相关档案管理工作。

2.各部门或项目组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管理要求1.安全防范工程档案应按照项目及分类原则建立档案目录,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有序性。

2.各部门或项目组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流程,包括档案的收集、归档、检索、借阅、销毁等环节,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和高效。

3.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设备,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对于重要的安全防范工程档案,应采取加密、备份等措施,确保档案的机密性和可用性。

五、档案保管要求1.安全防范工程档案应统一存放于专用的档案室中,保持整洁、干燥、通风、防火、防震等环境。

2.各部门或项目组应建立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对档案进行定期清点、整理和整容,确保档案的秩序性和便捷性。

六、档案利用要求1.安全防范工程档案的利用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得私自篡改、销毁或外传。

2.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档案进行借阅、查阅等操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3.对于重要的安全防范工程档案,应建立档案利用登记制度,跟踪档案的使用情况,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七、档案销毁要求1.安全防范工程档案的销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不得擅自销毁或遗漏重要的档案。

2.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档案保管期限和使用价值,制定科学的销毁计划,确保档案的及时销毁。

3.对于需要销毁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做好销毁记录和报批手续,确保销毁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安全保卫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范文(3篇)

安全保卫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范文(3篇)

安全保卫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范文为加强城建职业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秩序,保障我学院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教委、公安部、____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一)安全保卫工作是学院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院党委和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其方针是:领导负责,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管理从严,保障安全。

基本任务是:防火、防盗、防特、防毒、防治安灾害事故。

(二)本着即要保障安全,又要便利工作的原则,建立以岗位责任为中心的安全保卫制度。

(三)分管院领导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保卫法规和上机关的有指示,将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学院管理工作的议事日程。

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评比。

2、____对师生员工进行的法纪教育。

表彰、奖励在安全保卫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和先进单位,处理违犯安全保卫规则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

排除重大不安全因素,对学院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及治安灾害事故,进行查处。

(四)科室单位分管领导职责1、负责实施上级机关和学院保卫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及安全保卫措施。

建立相应安全管理制度。

做到师生员工齐抓共管,并发动群众,自己管理自己。

2、对本单位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普及法律常识,使教职工和学生学法、懂法、守法,做到不酗酒闹事,不打架斗殴,不传看____秽书刊,不____参与____。

3、对本单位内部师生员工的各种纠纷,采取疏导方针,防止矛盾激化。

做好犯错误同志的思想转化工作。

4、定期检查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报告有关部门。

5、本单位发生案件后,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处理。

6、保管使用好配发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使之处于完好状态,非火警不得动用。

(五)保卫部门职责1、保卫部门是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

具体负责学院安全保卫工作。

协助学院领导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安全档案管理规定

安全档案管理规定

安全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档案的管理、收集和整理工作,有效地利用和保护档案,为学院安全及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档案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安全档案是指学校安全部门过去和现在在从事日常的治安、户籍、政保、安防、消防、稳定及综合治理等工作中形成的对学校安全及其他各项工作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数据、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保卫处工作人员有保护安全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安全档案管理坚持依法治档、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人负责的原则,共同保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为处室及学校工作服务。

第五条安全档案管理工作接受档案管理部门和学校综合档案馆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六条安全档案的管理由处领导班子统一领导。

领导班子依法管理本单位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和人员,增强职工档案意识,创造条件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七条办公室统筹规划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学校档案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二)在本单位领导和综合档案馆的指导下,实施学校档案工作计划、规划;(三)根据《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及档案保管、利用、销毁和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四)负责本单位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声像材料、实物资料的收集、积累、整理、立卷和向学校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等工作;(五)参与本单位档案史料的整理和编研工作;(六)监督各科室的档案整理和保管工作。

第八条各科、室、队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严守纪律,保守秘密,忠于职守,具备档案专业知识和相关的科学文化知识,认真参加学校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九条各科、室、队定期向办公室移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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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档案管理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保台帐资料档案管理,夯实安保管理基础工作,合理利用安保台帐资料档案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集团公司、八院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安保档案是指将企业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用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载体,进行收集、归纳和存放保管,即将安保工作台帐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内容包括:依据国家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特点制订的安全保卫、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防和消防设施状况、安全检查、培训教育、发破案、事故调查和处理等。

第三条建立健全****及所属各单位的二级安保台帐资料档案管理
制度,并作为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及所属各单位安全保卫主管部门应明确管理人员(台帐档案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台帐、档案资料的收集、登记、整理,规范管理台帐资料档案。

第四条安保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在八院行保部的指导下,****对各单位安保档案管理实施监督考评。

第六条****安全保卫管理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将安保台帐资料档
案管理工作纳入评选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个人的条件之一。

第七条安保台帐资料档案归档的范围:
一、****总部归档范围:
(一)安全管理机构,包括:机构设置;安全保卫责任人、专(兼)职安全保卫管理人员(含注册安全工程师、保卫师、助理保卫师)名册。

(二)安全保卫责任制,包括: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职责;领导履行安全职责考评的情况;上级单位与本单位签订的安全保卫责任书;本单位与所属各单位、本单位与各管理部门内部签订的安全保卫责任书。

(三)各级领导对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讲话的文书或声像。

(四)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的管理规章制度。

(五)日常工作台帐记录,包括:工作计划和总结;消防设施(设备)、安全保卫检查;安全保卫教育、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和处理等记录。

(六)安全保卫教育,包括:安全保卫教育的年度计划;参加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知识竞赛活动记录;安全保卫责任人、安全保卫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持证记录;职工安全保卫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记录等。

(七)工程建设项目中安防设施审查(验收),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报建与审批资料,各种证照领取资料。

(八)安全保卫检查记录,包括:历次(本单位和上级单位)安全保卫检查记录;重点部位、专项安全保卫检查记录。

(九)事故隐患整改,包括:事故隐患登记;应急防范措施;整改要求、计划措施;整改结果等记录。

(十)事故调查和处理,包括:事故上报、登记记录,事故调查报告、
处理结案材料和防范措施等。

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的记录必须有被检查(隐患整改)单位负责人和检查(负责隐患整改)人员签名。

(十一)发破案记录,包括:发案报告、破案经过、处理结果等。

各单位可根据上述范围结合本单位管理权属范围进行安保档案材料
收集归档。

二、****所属各单位归档范围:
(一)安全管理机构,包括:上级安全机构设置文件和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分工;安全保卫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专兼职安全保卫管理人员分工名册。

(二)安全责任制,包括:上级下发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保卫职责文件和本单位负责人、各岗位职工安全保卫工作职责;上级对本单位履行安全保卫职责考评的情况;上级单位与本单位签订的安全保卫责任书;本单位与岗位职工签订的安全保卫责任书。

(三)各级领导对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讲话的文件材料;上级下发的安全保卫工作总结、工作要点;本单位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的管理规章制度、检查规范;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上级制订以及本单位结合实际制订的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的救援预案和防范措施,包括如:遇盗抢、诈骗、火灾、汛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办法。

(五)日常工作记录台帐,包括:有关消防设施(设备)、电源线路及电器、物品堆放、门(锁)重点部位等上级安全检查隐患及整改(必须有被检查部门检查人员签名)、班组每日班前班后自查整改隐患等记录;
库房出入登记簿、值守登记簿;财务防入侵报警设(撤)防登记簿(卡)等。

(六)安全教育台帐,包括:上级下发的教育的年度计划和本单位年度安全保卫教育学习安排表;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保卫培训、知识竞赛活动记录;新进员工的三级教育培训记录卡;本单位组织进行的职工安全保卫教育学习记录簿;案例通报等有关学习资料。

(七)案件、事故及事故隐患自查情况上报登记记录,案件、事故(隐患)报告材料(上报后自留一份存档)。

第八条安保档案工作实行“同步”管理,即:下达任务与提出安全保卫工作要求的文书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同步;检查工作与检查记录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同步;鉴定、验收安防设施与鉴定、验收建设工程文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同步;发案(事故)情况、调查处理、结案和归档同步。

第九条安保台帐档案资料的归档应在以下时间内完成:
(一)文书和声像档案由经办部门或者经办人员在每一项工作任务完
成后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二)工程建设项目中安防设施档案,在工程任务下达后安全主管部门督促承建单位在工程验收后两个月内,复印一分交安全部门归档,周期过长的可以按形成阶段分期归档;
(三)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专业性技术会议和学术会议的文件材料,在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整理、立卷,并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四)带有密级的安全保卫管理文件材料,应由经办人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五)破案和事故处理后即将材料整理归档,随后将对责任人的处理结果也一并归档。

第十条收集安保档案材料时,应保证安保档案材料的完整。

整理材料时,应遵循档案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使用。

第十一条安保档案材料整理过程中,应根据不同内容和载体分别进行立卷。

对未完成的档案材料,整理时应单独存放,等完成后组卷归档。

第十二条对录音带、录像带、照片、唱片、光盘等非纸质载体的安保档案材料进行归档时,应将每一单项(盒或盘)作为一个保管单位,单独编排档号,并采取按年度结合内容的方法分类整理和编号。

其中与文字材料有直接联系的应编写互见号或互见卡。

第十三条反映和记录本单位在安全管理或活动中并对以后有重要参考借鉴作用的安保档案材料,应永久保存。

在本单位组织或参与的重大的安全活动中形成的,并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档案材料,应长期保存。

第十四条在职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定期移交档案管理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十五条因机构调整安全部门变动时,应当妥善保管安保档案,整理登记后向接收部门移交,不得散失。

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全部上交,并办理移交手续,不得擅自带走或毁弃。

第十六条安全保卫部门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使用。

外单位的工作人员查阅档案时,需说明使用其目的和使用范围,并经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十七条借用安保档案者应负责所借档案的安全和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不得折叠、剪贴或抽取、拆散档案,严禁在安保档案上勾画、涂抹、填注、加字、改字或以其他方式损害档案的原有状态。

第十八条重要和密级的安保档案,需要向外单位或个人交换、复制时,须报请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九条安保档案的保存价值应定期进行鉴定。

对保管期限的变动、密级调整和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经安全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条安保档案的销毁由档案管理人员执行,并经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批准。

销毁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和安全保卫部门指派人员监督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档案销毁后及时调整档案柜架,并在目录及检索工具中做出相应的注明。

库存档案未经鉴定并履行批准手续的,严禁销毁。

第二十一条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应给予奖励。

(一)安保档案的收集、整理或者开发利用方面做出成绩的;
(二)对安保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成绩的;
(三)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企业档案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可以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按有关规定责令赔偿。

(一)损毁、丢失或擅自销毁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安保档案;
(二) 将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或者拒绝
向档案管理人员移交的;
(三) 擅自提供、抄录或者公布有密级档案的;
(四)涂改、伪造档案的;
(五)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及所属单位,各单位可根据本管理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本实施细则由****安全保卫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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