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暑已列为法定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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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法定职业病范围

我国现行法定职业病范围

我国现行法定职业病范围职业病是指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中,长期接触或暴露于特定有害因素下,导致工人患上的一类与工作相关的疾病。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健康,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职业病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范围的规定。

我国现行法定职业病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尘肺病:尘肺病是因长期吸入尘埃中的有害物质,如煤尘、石棉尘等,引起肺部组织纤维化、肺功能减退的一种职业病。

主要存在于矿山、建筑、冶金等行业。

2. 放射性疾病:放射性疾病是由长期接触放射性物质或工作环境中的辐射引起的一类职业病。

主要存在于核工业、医疗、科研等行业。

3. 化学中毒:化学中毒是由长期接触或暴露于有害化学物质,如重金属、农药、有机溶剂等,引起的一类职业病。

主要存在于化工、农业、印染等行业。

4. 噪声聋:噪声聋是由长期接触高噪声环境,使内耳受到损伤而导致听力障碍的一种职业病。

主要存在于机械制造、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

5. 环境辐射:环境辐射是由于工作环境中存在的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等,对劳动者进行长期照射而导致的一类职业病。

主要存在于核工业、医疗、科研等行业。

6. 煤尘肺病:煤尘肺病是由于长期吸入煤尘引起的一种职业病。

主要存在于煤矿、煤炭加工等行业。

7. 石棉病:石棉病是由长期接触石棉纤维引起的一种职业病。

主要存在于石棉制品、建筑、船舶等行业。

8. 电离辐射:电离辐射是指由于工作环境中存在的电离辐射,对劳动者进行长期照射而导致的一类职业病。

主要存在于核工业、医疗、科研等行业。

9. 高温作业:高温作业是由长期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导致劳动者体温调节功能障碍、中暑等的一种职业病。

主要存在于冶金、玻璃、炼油等行业。

10. 亚硝酸盐中毒:亚硝酸盐中毒是由于长期接触含亚硝酸盐的工作环境,引起亚硝酸盐中毒的一种职业病。

主要存在于化工、农业、食品加工等行业。

以上所列仅是我国现行法定职业病范围的一部分,还有其他职业病未在此列举。

在实际工作中,各行业应根据其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

职业病认定相关的法律知识

职业病认定相关的法律知识

职业病认定相关的法律知识一、职业病的概念什么是职业病?法定职业病有哪些?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发的疾病。

二、职业病体检规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体检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实施,2020年12月31日依照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 第三十六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务院平安生产监督治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觉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职位,并妥帖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要紧负责人对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负有以下职责:(八)组织实施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工作;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看期间的;四、《利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爱惜条例》(2002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52 号)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利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中暑”列入职业病

“中暑”列入职业病
2011年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中暑”列入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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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链接】
人民网北京7月13日电 近日来,全国大部分地区遭遇高温天气,部分地区最高气温屡破当地气象记录。为此,全总劳动保护部监督二处处长汤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已将“中暑”列入了国家法定职业病目录。
记者:目前对于高温作业劳动者,我国有哪些具体法律法规来保护他们的健康权益?
答:我国已将“中暑”列入了国家法定职业病目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做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的原则规定。依据法律法规近年来一些地方(如北京、福建、深圳等)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做出了各自的规定。
7月6日上午,北京市人保局公布,即日起,北京高温津贴标准翻倍。在高温、高湿场所因工作引起中暑,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高温已被列为法定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性中暑也被列为法定职业病。
根据《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的规定:室内工作地点的温度经常高于35摄氏度的时候,应该采取降温措。在高温天气里,企业可以采取灵活的生产班次安排及作息时间调整来避免职工长时间高温作业,让职工获得更多的休息时间,使职工能做到劳逸结合;企业应该为每位职工提供充足的劳保用品,例如浅色透气的工作服、遮阳帽、毛巾等等;及时向职工发放高温津贴以及防暑降温费,以补偿职工因过快体力消耗所需增加营养的支出以及职工因防暑降温所增加的其他开支;在高温生产环境下,企业还应该为职工准备解暑(含盐)饮料,发放仁丹、十滴水、清凉油等常用防暑药品,在每个高温生产场所还应配备急救箱。
视角五:工会
许多企业工会将监督检查重点放在了高温、高湿、露天作业和防暑降温通风设施不好的工作场所,对于重大高温危害点和事故隐患进行监督整改;同时加强对劳动时间的监督,向企业提出调整作业班次的建议,以尽可能错开每日最高气温阶段作业,缩短每班劳动时间,严禁超时作业和加班加点;当有患病和身体不好的劳动者要求请假休息时,企业工会会建议企业准假,企业不准假时由企业工会代表劳动者交涉协商。

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哪些

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哪些

构应发给《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享受国家规定 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延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多久一次?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2012年6月1日实施。存在职业病危害 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 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 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 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 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关于配备PPE的问题,目前 各种规定中没有明确物理性、化学性危害因素的区别, 可以在工作中按实际情况掌握。

2、尘肺病
尘肺矽肺,煤尘肺,石腊尘肺,炭黑尘肺,石棉尘肺, 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 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
3、物理因素职业病
中暑,减压病,高原病,航空病,局部振动病,放射性 疾病(急性外照射放射病,慢性外照射放射病,内照射 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烧伤)。
4、职业性传染病
炭疽,森林脑炎,布氏杆菌。
我国法定的职业病有哪些?
主讲人:徐芳岩
1、职业中毒
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氟及其化合物中毒,钒及其化合物中毒,磷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 括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砷及其化合物中毒,氯气中毒,二 氧化硫中毒,光气中毒,氨中毒,氮氧化合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 二硫化碳中毒,硫化氢中毒,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工业 性氟病,氰及脂类化合物中毒,四乙基铅中毒,有机锡中毒,羟基 镍中毒,苯中毒,甲苯中毒,二甲苯中毒,正己烷中毒,汽油中毒, 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二氯乙烷中毒,四氯化碳中 毒,氯乙烯中毒,三氯乙烯中毒,氯丙烯中毒,氯丁二烯中毒,苯 的氨基化合物中毒,三硝基甲苯中毒,甲醇中毒,酚中毒,五氯酚 中毒,甲醛中毒,硫酸二甲酯中毒,丙烯酸胺中毒,有机磷农药中 毒,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杀虫脉中毒,澳甲烷中毒,拟除虫菊 酯类农药中毒,以及根据《职业性中毒肝病诊断标准与处理原则》 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根据《职业性急性中毒诊断标准及 处理原则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

中暑

中暑

中暑中暑(heatstroke)是指在高温和热辐射的长时间作用下,机体体温调节障碍,水、电解质代谢紊乱及神经系统功能损害的症状的总称。

2010年7月,“中暑”被列入了国家法定职业病目录。

中暑(heat illness)是在暑热天气、湿度大以及无风的环境条件下,主要表现以体温调节中枢功能障碍、汗腺功能衰竭和水电解质丧失过多为特征的疾病。

根据发病机制和I临床表现不同,通常将中暑分为热痉挛(heat cramp)、热衰竭(heat exhaustion)和热(日)射病(heatstroke,sun stroke)。

上述三种情况可顺序发展,也可交叉重叠。

热射病是一种致命性疾病,病死率较高。

中暑是指在高温和热辐射的长时间作用下,机体体温调节障碍,水、电解质代谢紊乱及神经系统功能损害的症状的总称。

颅脑疾患的病人,老弱及产妇耐热能力差者,尤易发生中暑。

中暑是一种威胁生命的急诊病,若不给予迅速有力的治疗,可引起抽搐和死亡,永久性脑损害或肾脏衰竭。

核心体温(coretemperature)达41℃是预后严重的体征;体温若再略为升高一点则常可致死。

老年,衰弱和酒精中毒可加重预后。

中暑的诊断可根据在高温环境中生活和劳动时出现体温升高、肌肉痉挛和(或)晕厥,并应排除其他疾病后方可诊断。

与热射病特别需要鉴别的疾病有脑炎、有机磷农药中毒、中毒性肺炎、菌痢、疟疾;热衰竭应与消化道出血或宫外孕、低血糖等鉴别;热痉挛伴腹痛应与各种急腹症鉴别。

预防中暑应从根本上改善劳动和居住条件,隔离热源,降低车间温度,调整作息时间,供给含盐0.3%清凉饮料。

宣传中暑的防治知识,特别是中暑的早期症状。

对有心血管器质性疾病、高血压、中枢神经器质性疾病,明显的呼吸、消化或内分泌系统疾病和肝、肾疾病患者应列为高温车间就业禁忌症。

[病因]中暑的原因是非常多的,在高温作业的车间工作,如果再加上通风差,则极易发生中暑;农业及露天作业时,受阳光直接暴晒,再加上大地受阳光的暴晒,使大气温度再度升高,使人的脑膜充血,大脑皮层缺血而引起中暑,空气中湿度的增强易诱发中暑;在公共场所、家族中,人群拥挤集中,产热集中,散热困难。

法定职业病有哪些

法定职业病有哪些

一、法定职业病有哪些它包括十大类,分别是:1、尘肺与其他职业病中的呼吸系统疾病(2013年此分类改名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有矽肺、煤工尘肺等。

2、职业性放射病。

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

3、职业中毒(2013年此分类改名为职业性化学中毒)。

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4、物理因素职业病。

有中暑、减压病等。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2013年,此分类改名为职业性传染病)。

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6、职业性皮肤病。

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7、职业性眼病。

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8、职业性耳鼻喉疾病。

有噪声聋、铬鼻病。

9、职业性肿瘤。

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10、其他职业病。

有职业性哮喘、金属烟热等。

法定职业病有哪些二、职业病主要特点中国职业病呈现五大特点,分别是:1、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多,患病数量大;2、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危害严重;3、职业病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4、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危害往往被忽视;5、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影响长远。

三、职业病鉴定程序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程序如下:申请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审核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

组织鉴定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鉴定意见不一致时,应当予以注明。

职业病认定的法定职业病表

职业病认定的法定职业病表

职业病认定的法定职业病表一、尘肺病1. 矽肺2. 石棉肺3. 煤尘肺(煤工尘肺)4. 金属尘肺(研磨尘肺、焊接尘肺等)5. 棉尘肺(棉纺工尘肺)6. 矿工尘肺(非石棉尘肺)二、有机溶剂中毒1. 苯中毒2. 甲醛中毒3. 二甲苯中毒4. 三氯乙烯中毒5. 四氯化碳中毒三、物理因素引起的职业病1. 噪声导致的聋哑2. 振动引起的听力下降3. 高温引起的中暑4. 低温引起的冻伤5. 电离辐射引起的辐射疾病6. 高压引起的职业电击伤四、化学物质引起的职业病1. 重金属中毒(1) 铅中毒(2) 汞中毒(3) 镉中毒(4) 铬中毒2. 农药中毒(1) 有机磷农药中毒(2) 有机氯农药中毒(3) 有机氰农药中毒(4) 杀虫脒类中毒3. 有毒气体中毒(1) 一氧化碳中毒(2) 氨气中毒(3) 氢氟酸中毒(4) 氰化物中毒五、传染病1. 职业性肺结核2. 职业性肝炎3. 职业性脑膜炎4. 职业性炭疽病六、物理因素引起的职业病1. 近红外线诱发的眼病2. 高温引起的白内障3. 紫外线引起的皮肤病4. 高压电震伤七、其他法定职业病1. 振动性疾病2. 慢性有机磷农药中毒引起的疾病3. 毒物作业中的皮肤病4. 汞中毒引起的疾病5. 眩晕,呕吐,败血症,恶命的病症八、新型职业病1. 职业性精神病2. 职业性爆炸伤害3. 职业性电磁辐射病4. 职业性放射性污染病5. 职业性农药中毒引起白血病6. 职业性过敏性反应根据法定职业病表,职工在工作中如患有上述疾病,可以申请职业病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和工伤赔偿等待遇。

但申请者需提供与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工作环境等,以便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和认定。

除了法定职业病表所列的疾病,职工在工作过程中还可能因化学品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等其他疾病而患病。

对于这些非法定职业病,职工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需要经过一系列的鉴定和评估程序。

总之,职业病的认定对于职工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法定职业病界定的基本条件

法定职业病界定的基本条件

法定职业病界定的基本条件法定职业病是指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中,由于接触某些特定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或者劳动条件等因素,导致从业人员患上的一类疾病。

对于企业和从业人员来说,法定职业病的界定非常重要,因为只有被认定为法定职业病,才能享受到相关的社会保障待遇。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法定职业病界定的基本条件。

一、必须是工作环境导致首先,一个疾病被认为是法定职业病,必须是由于工作环境导致。

也就是说,在工作环境下暴露在特殊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或者劳动条件等因素下,才会导致该类疾病发生。

例如,在化工厂中长期接触有害物质而患上尘肺病;在高温环境下从事冶金行业而患上中暑等。

二、必须具备一定的潜伏期其次,一个疾病被认为是法定职业病,必须具备一定的潜伏期。

也就是说,从接触有害物质或者劳动条件到出现疾病的时间必须具有一定的延迟,这个时间就是潜伏期。

例如,长期接触石棉后患上肺癌的患者,其潜伏期可能需要十年以上。

三、必须在职业病目录中列出一个疾病被认为是法定职业病,必须在职业病目录中进行明确列出。

职业病目录是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一份规定,其中列出了所有被认为是法定职业病的相关信息。

只有在该目录中列出的疾病才能被认定为法定职业病。

四、必须符合医学诊断标准最后,一个疾病被认为是法定职业病,必须符合医学诊断标准。

也就是说,在临床上必须能够通过一系列医学检查手段来确诊该类职业性疾病,并且符合相关的医学标准。

例如,在工作环境中长期暴露于噪音环境下而导致的耳聋,必须符合相关的医学标准才能被认定为法定职业病。

综上所述,一个疾病被认为是法定职业病,必须具备工作环境导致、具备一定的潜伏期、在职业病目录中列出并符合医学诊断标准等基本条件。

企业和从业人员需要了解这些基本条件,以便及时申请相关的社会保障待遇。

同时,在工作中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健康,尽量避免接触有害物质或者劳动条件。

[工程类试卷]职业危害与职业病管理练习试卷8及答案与解析1

[工程类试卷]职业危害与职业病管理练习试卷8及答案与解析1

职业危害与职业病管理练习试卷8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共7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 根据《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1号),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是( )。

(A)卫生部(B)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C)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D)职业卫生服务机构2 职业健康监护对从业人员来说是一项( )措施,是法律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是用人单位必须对从业人员承担的义务。

(A)预防性(B)辅助性(C)管理(D)帮助3 根据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建立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史、员工健康体检结果及处理情况和( )等。

(A)作业场所设备设施检测结果(B)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结果(C)从业人员的工作经历(D)从业人员的工作业绩4 在工作场所中接触职业危害的工人,其职业健康检查的项目及周期应根据( )决定。

(A)工人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B)工人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接触时间(C)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国家规定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D)工人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国家规定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5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 )不是职业病报告的职责。

(A)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B)如果存在确诊为职业病的病人,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C)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做出处理(D)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统计报告的管理工作,并按照规定上报6 关于职业病报告,下列正确的叙述为( )。

(A)根据职业病的表现形式不同,分别编制了《尘肺病报告卡》、《农药中毒报告卡》和《职业病报告卡》(B)农药中毒报告卡仅适用于农林业等生产活动中使用农药而发生中毒者的情况(C)尘肺病报告卡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粉尘作业的用人单位(D)职业病报告卡适用于我国境内一切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用人单位(包括各种职业病)7 急性职业病由最初接诊的任何医疗卫生机构在( )h之内向患者单位所在地的卫生监督机构发出《职业病报告卡》。

作业4阅读材料1-职业健康

作业4阅读材料1-职业健康

第一章绪论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occupational health and occupational medicine)是预防医学的一个分支,是研究劳动条件对健康的影响和如何改善劳动条件,创造安全、卫生、满意和高效的作业环境,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生活质量(quality of working life )。

基本任务:1识别(identification)、评价(evaluation)、预测(forecast)、控制(control)不良的劳动条件,保护和促进劳动者健康。

2研究职业性病伤的病因、诊断、治疗和劳动能力鉴定。

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面向一切职业人群,不仅指工人、农民,也应包括服务行业的职工和脑力劳动者。

不仅包括正式工与合同工也应包括临时工下岗工人和老年职工。

有人统计全球人口的45%属于职业人群。

1996年召开的世界卫生大会上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对人人享有职业卫生的全球策略(WHO Global Strategy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for All)的新决议。

一、职业医学的发展及概况人类自开始生产劳动以来,就出现了因接触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而发生的疾病。

而且职业病伤的发生常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

1国外职业医学发展史公元前460-377年:古希腊医学家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就告戒他的同事“注意观察环境,以了解病人的根源”,他是第一个认识到铅是腹绞痛原因的人。

公元14-16世纪:意大利出现文艺复兴,西欧科技开始兴起,采矿和冶炼业的发展,出现金属中毒的病例。

曾在德国的Agricola(16世纪)出版了《论金属》一书。

同一时期,意大利的拉马兹尼(Ramazzini,1633-1714年)于1700年出版了《论手工业者疾病》,该书描述了50多种职业病,成为职业病的经典著作,而Ramazzini也因此被誉为职业医学之父。

18世纪:英国纺织机械的革新和蒸汽机的出现引发了第一次工业革命。

规定的法定职业病有哪些?

规定的法定职业病有哪些?

规定的法定职业病有哪些?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我国规定的法定职业病有哪些?我国于1987年11月颁发了《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处理办法的规定》其中列为我国法定职业病范围的疾病是:(1)职业中毒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氟及其化合物中毒,钒及其化合物中毒,磷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砷及其化合物中毒,氯气中毒,二氧化硫中毒,光气中毒,氨中毒,氮氧化合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二硫化碳中毒,硫化氢中毒,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工业性氟病,氰及脂类化合物中毒,四乙基铅中毒,有机锡中毒,羟基镍中毒,苯中毒,甲苯中毒,二甲苯中毒,正己烷中毒,汽油中毒,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二氯乙烷中毒,四氯化碳中毒,氯乙烯中毒,三氯乙烯中毒,氯丙烯中毒,氯丁二烯中毒,苯的氨基化合物中毒,三硝基甲苯中毒,甲醇中毒,酚中毒,五氯酚中毒,甲醛中毒,硫酸二甲酯中毒,丙烯酸胺中毒,有机磷农药中毒,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杀虫脉中毒,澳甲烷中毒,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以及根据《职业性中毒肝病诊断标准与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根据《职业性急性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

(2)尘肺矽肺,煤尘肺,石腊尘肺,炭黑尘肺,石棉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

(3)物理因素职业病中暑,减压病,高原病,航空病,局部振动病,放射性疾病(急性外照射放射病,慢性外照射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烧伤)。

(4)职业性传染病炭疽,森林脑炎,布氏杆菌。

(5)职业性皮肤病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电光性皮炎,黑变病,痤疮,溃疡,以及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6)职业性眼病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

煤矿职业卫生试题2023年第27套

煤矿职业卫生试题2023年第27套

煤矿职业卫生题库(27)1.判断题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必要时应予以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2.判断题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是专指从业人员离开用人单位前进行的职业健康检查。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3.判断题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正确错误答案:正确4.判断题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5.判断题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可以先安排其上岗,然后在适当的时候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6.判断题采煤机司机张某在2021年3月由所在煤矿组织参加了职业健康体检,当年7月张某离职。

由于距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时间比较接近,故小张可以不参加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7.判断题重症中暑会产生热痉挛、腹痛、高热昏厥、昏迷、虚脱或休克现象。

正确错误答案:正确8.判断题手臂振动病现在还不是法定职业病。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9.判断题一旦发现中暑先兆,可用温水或酒精对其进行全身擦浴。

正确错误答案:正确10.判断题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人正式生产和使用。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IL判断题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碉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30℃;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

正确错误答案:正确12.判断题煤矿噪声防护用品最常见的有耳塞和耳罩。

正确错误答案:正确13.判断题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可以生产。

正确答案:错误14.判断题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

我国法定职业病的类别

我国法定职业病的类别

一、我国法定职业病的类别根据《中华人民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我国法定职业病共分十大类115种疾病,具体如下:第一类、尘肺(13种疾病)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第二类、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疾病)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第三类、职业中毒(56种疾病)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铀中毒12、砷化氢中毒13、氯气中毒14、二氧化硫中毒15、光气中毒16、氨中毒17、偏二甲基肼中毒18、氮氧化合物中毒19、一氧化碳中毒20、二硫化碳中毒21、硫化氢中毒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工业性氟病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四乙基铅中毒26、有机锡中毒27、羰基镍中毒28、苯中毒29、甲苯中毒30、二甲苯中毒31、正己烷中毒32、汽油中毒33、一甲胺中毒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5、二氯乙烷中毒36、四氯化碳中毒37、氯乙烯中毒38、三氯乙烯中毒39、氯丙烯中毒40、氯丁二烯中毒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42、三硝基甲苯中毒43、甲醇中毒44、酚中毒45、五氯酚(钠)中毒46、甲醛中毒47、硫酸二甲酯中毒48、丙烯酰胺中毒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50、有机磷农药中毒51、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52、杀虫脒中毒53、溴甲烷中毒54、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55、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56、根据《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第四类、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疾病)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第五类、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疾病)1、炭疽2、森林脑炎3、布氏杆菌病第六类、职业性皮肤病(8种疾病)1、接触性皮炎2、光敏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我国法定职业病的类别

我国法定职业病的类别

一、我国法定职业病的类别根据《中华人民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我国法定职业病共分十大类115种疾病,具体如下:第一类、尘肺(13种疾病)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第二类、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疾病)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第三类、职业中毒(56种疾病)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铀中毒12、砷化氢中毒13、氯气中毒14、二氧化硫中毒15、光气中毒16、氨中毒17、偏二甲基肼中毒18、氮氧化合物中毒19、一氧化碳中毒20、二硫化碳中毒21、硫化氢中毒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工业性氟病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四乙基铅中毒26、有机锡中毒27、羰基镍中毒28、苯中毒29、甲苯中毒30、二甲苯中毒31、正己烷中毒32、汽油中毒33、一甲胺中毒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5、二氯乙烷中毒36、四氯化碳中毒37、氯乙烯中毒38、三氯乙烯中毒39、氯丙烯中毒40、氯丁二烯中毒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42、三硝基甲苯中毒43、甲醇中毒44、酚中毒45、五氯酚(钠)中毒46、甲醛中毒47、硫酸二甲酯中毒48、丙烯酰胺中毒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50、有机磷农药中毒51、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52、杀虫脒中毒53、溴甲烷中毒54、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55、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56、根据《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第四类、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疾病)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第五类、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疾病)1、炭疽2、森林脑炎3、布氏杆菌病第六类、职业性皮肤病(8种疾病)1、接触性皮炎2、光敏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病的定义

职业病的定义

定义: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现行我国法定职业病种类根据《职业病分类与目录》进行划分,具体如下:
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有矽肺、煤工尘肺等。


2、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3、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4、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5、职业性化学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6、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7、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有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肿瘤等。


8、职业性传染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9、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

物理性职业危害因素及所致的职业病种类

物理性职业危害因素及所致的职业病种类
物理性职业危害因素及所致的职业病种类 作业场所存在的物理性职业危害因素:噪声、振动、辐射、异常 气象条件(气温、气流、气压)等。导致的职业病有:
(一):噪声及噪声聋;
(二):震动及震动病:(震动病分为全身震动和局部震动两种。 在生产中手臂震动所造成的危害较为明显和严重,国家已将手臂震动 的局体震动典型表现为发作性手指发白(白指病)。局部震动病为法 定职业病)。
(三):电磁辐射及所致的职业病。
014:异常气象条件及关有职业病?
(一):高温作业;
(二):高温强热辐射作业; (三பைடு நூலகம்:高温高湿作业; (四):其他异常气象条件作业: 异常气象条件引起的职业病列入国家职业病目录有三种; (1):中暑;(2):减压病,急性减压病。(3):高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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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暑已列为法定职业病
近日来,全国大部分地区遭遇高温天气,部分地区最高气温屡破当地气象纪录。

为此,全总劳动保护部监督二处处长汤淳表示,我国已将“中暑”列入了国家法定职业病目录。

此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做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的原则规定。

依据法律法规,近年来一些地方(如北京、福建、深圳等)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做出了各自的规定。

每年进入高温季节之后,作业场所温度、湿度上升,工作条件的这些变化极易造成暑期疾病高发,危害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全国总工会早在2006年就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工会系统开展“推动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防暑平安度夏活动”的通知》,部署开展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平安度夏活动,并下拨专项资金予以保障支持。

全总目前正在与政府有关部门磋商,建议通过调研制订全国防暑降温工作规范文件,进一步加强高温季节劳动保护工作,保证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综合
(本文来源:东南快报) 编辑: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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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暑死亡工人获赔20万“中暑”列入法定职业病
本报讯(记者陆建銮)43岁河北籍泥水工魏新伟中暑死亡的事件经过昨日本报报道,引起了市民对于酷暑下露天工作者的强烈关注。

昨日中午,魏新伟的工友告诉记者,工地方面将赔偿给家属20万元,再给5万医疗费和身后事费,工地也立即改善了工人伙食,增派绿豆汤,也按规定将中午11时~下午3时定为休息时间。

另给5万元身后事费
昨日中午,记者再次来到中暑死亡泥水工魏新伟的家属暂住屋。

家属告诉记者:“报道出来以后,工地的领导主动地找了我们,说是报道对他们影响很大,他们会处理老魏事情的,叫我们不用担心。

”家属表示,经过初步协商,双方同意工地方面赔偿给家属20万元,再给5万元医疗费和身后事费,“不过工地说要再晚1天给最后答复。

”记者曾试图用电话联系一直沟通工人与工地方面的包工头付先生,但对方在接到记者电话后,只用了一句“谢谢关心”就立即挂上电话,随后再打也不接了。

工地增加午休时间
本报昨日的报道曾提到,魏新伟死的时候,正值酷热天气,工地方面非但没有按要求11时至15时停止露天作业,反而让泥水工从2时半提早到2时10分上工地。

记者回访工地时候发现,工地针对情况作出了改善。

工地工人告诉记者:“报道出来后,我们上班时间也改了,早上提早半小时上班,中午提早休息半小时,下午就该在3时以后上班,这样中午11时到下午3时这段天气最热的时间,我们都是在休息,比以前可谓改善不少。

”工地工人还称,工地昨天“破天荒”地给他们准备了绿豆汤,“吃饭方面也改善很大,不仅有了豆角、黄瓜,还有了肉,工人的怨气都消了不少。


“中暑”列入法定职业病
据新华社电连日高温,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监督二处处长汤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已将“中暑”列入了国家法定职业病目录,全总目前正在与政府有关部门磋商,建议通过调研制订全国防暑降温工作规范文件,进一步加强高温季节劳动保护工作。

很多工人投诉收不到高温费
就在本报昨日报道上街后,有不少工地工厂的工人致电本报,声称他们那里收不到高温费。

在黄埔某造船厂工作的黄先生,每天都要露天修理船只,“我们工作时间还算弹性,中午休息是够的,但是高温费的发放就毫无声气,上面好像没把这个当回事。

”黄先生认为,长期的高温作业,已经让他身体觉得有些吃不消了。

同样有这个情况的,还有珠江新城某楼盘广场工地的老吴,老吴称“高温费”从来就只是听闻,自己实际没拿到过,“虽然说有补贴但还是要在高温下干活,但起码多点钱,干活积极性也高点,我们自己多买点水、多买点冰棍消暑也是要钱的。


高温费为何“收不到”
记者通过对多个工地的探访,以及采访了某大型楼盘承建商和某整饰工程承包商,总结出工地工人为何收不到高温费的原因。

第一,工程多次分包,高温费发放难以操作。

以黄埔中山大道某整饰工程工地为例,他们有项目部人员50多人,工人几百人,但这几百名工人分属不同的包工头,“上面从来没有给我们高温费,要发肯定得自己掏钱。

但是从操作层面上讲,很不现实。

这些工人都是不同的包工头,我们只能跟各个包工头说,他们就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决定。

即使我们有心,想让工人有这个福利,也很难办到。


第二,开发商互相约定,不敢打破、提高高温费标准。

某大型楼盘承建商表示,他们楼盘有给工人发放部分高温费,“虽然没达到150元的要求,但已经比很多工地都好,实际上很多工地都是不发这个费的。

”承建商表示,即使他们发了,也不让工人到处去说,“开发商之间、承建商之间,都是有规矩的,如果我们这边大肆地说发了多少高温费,其他开发商会责怪我们提高行业门槛,所以不能张扬。


第三,工人流动性大,工资好算,福利不好算。

某大型楼盘承建商表示,工
人做建筑,不会看有无高温费这样的福利,只会看你总共给他多少钱。

协管员中暑只能休病假?
在中山五路充当交通协管员的黄先生向记者反映称,连日的酷暑天气,他们被要求中午最高温时间坚持在毫无遮挡高架桥面维持交通,已经接连有同事中暑生病。

“我们区有200多个交通协管员,病倒的算是有五六个了,其中我的同事张小姐(化名)情况最严重,中暑病倒请假4天,然后又要复工了。


记者在解放路上找到黄先生提到的这个交通协管员张小姐,张小姐证实了这个情况,她表示自己上个星期多天高温工作后突然感到身体不适,去医院看病被诊断为轻度中暑,后来休息了4天,刚刚复工,“单位要我按病假算,而不把我看成是工伤。

” 黄先生则表示,他们有一个班次是中午12时~3时,而且是站在毫无遮挡的高架桥面上维持秩序,“光靠一顶帽子,实在是有点吃不消,很多露天工作的工地都被要求在中午这个最热的时候停工,我们多次向单位反映,都被驳回。


事故工地属铁路系统
又讯(记者倪明)泥水工在工地中暑身亡,工地要工人下午出工是否违规?记者昨日了解到,事故工地是番禺沙湾镇古东村“和谐号”动车组基地,属于铁路系统,施工许可和安全监督都不归市建委管,广州市建委下发的通知管不到事故工地的施工单位。

广州市城乡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不会因该事故而突击检查全市工地,广州市安监局也表示,昨日没有收到事故报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死亡3人以下事
故由番禺区政府负责监管。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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