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煤炭集团煤矿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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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测量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测量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煤矿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矿测量工作。

第三条煤矿测量应遵循科学、严谨、公正、准确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测量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始终坚持诚信、廉洁的原则。

第五条煤矿测量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持证上岗,执行测量任务。

第六条煤矿测量管理应实行煤矿企业和煤矿测量科室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第七条煤矿测量管理应以现代化的测量设备和技术保障测量准确、高效。

第八条煤矿测量管理应推行测量信息化管理模式。

第二章测量任务第九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矿区进行详细测量,制定矿区地图和三维立体图。

第十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定期更新矿区地图和三维立体图。

第十一条煤矿测量科室应监测矿井下垂向和水平准确度。

第十二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矿井进行巷道交点测量。

第十三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采掘工作面进行测量。

第十四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矿区地质变化进行测量。

第十五条煤矿测量科室应配合矿山地质部门进行采矿区域的地质测量和预测。

第三章测量标准第十六条煤矿测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测量标准。

第十七条煤矿测量科室应按照国家标准制定企业内部测量标准。

第十八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测量数据进行准确记录和备份。

第十九条煤矿测量科室应保障测量准确度,确保测量数据可靠、一致。

第二十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参与煤矿生产计划的制定,提供测量数据支持。

第四章测量管理第二十一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建立健全测量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二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测量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二十三条煤矿测量科室应推行测量数据共享和交流机制。

第二十四条煤矿测量科室应配合其他部门对测量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五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二十六条煤矿测量科室应对测量人员的工作进行跟踪和评估。

第五章测量设备第二十七条煤矿测量科室应配置完备的测量设备。

第二十八条煤矿测量科室应按规定进行测量设备的校准和检测。

矿井测量工作管理规定

矿井测量工作管理规定

矿井测量工作管理规定一、引言矿井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过程中重要的一环,它对矿山生产的安全、高效运行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规范矿井测量工作,提高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测量工作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矿井测量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提供准确的矿井地质数据和空间坐标信息;–为矿山规划、设计和生产提供参考依据。

2.原则:–准确性:测量结果必须准确无误;–可靠性:测量仪器设备必须可靠,并且能够持续稳定地工作;–安全性:测量作业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范,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经济性:合理利用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三、测量工作的组织和管理1.管理机构:设立矿井测量管理部门,负责矿井测量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职责划分:–矿井测量管理部门负责全矿的测量工作组织和协调;–各矿井应设立测量组或测量科,负责本矿井的测量工作。

3.测量人员的要求:–测量人员应具备相关测绘或测量专业的学历背景;–测量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测量资格证书;–测量人员应熟悉矿井测量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四、测量工作的流程1.测前准备:–确定测量目的和任务;–准备测量仪器设备,并进行检查和校准;–制定测量计划。

2.测量过程:–根据测量任务,按照测量计划进行实地测量;–进行数据采集,包括地下空间坐标、地质构造等信息。

3.数据处理和分析:–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包括数据纠正、筛选等;–利用测量数据进行分析,形成测量结果和报告。

4.结果应用:–测量结果应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人员;–测量结果应用于矿山规划、设计、生产等方面。

五、测量仪器设备的管理1.选购原则:选购测量仪器设备应符合以下原则:–适应矿山环境的特殊要求;–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可靠;–维修保养便捷、易操作。

2.设备管理:–测量仪器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校准和维护;–配备专门的仪器设备管理人员;–测量仪器设备应有专门的存放和保管地点。

煤矿测量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管理制度

测量管理制度煤矿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地前提条件,是技术管理工作地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矿井规模的逐步扩大,搞好测量工作,提高测量水平,成为防止测量事故发生,合理开发矿山资源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规范操作,提高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巷道测量1、地测科在接到给线通知单后,要根据任务要求,收集和分析有关测量资料,对原始资料进行解算,并现场踏勘,制定测量方案;如果实际情况与通知单内容有冲突,要二次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

2、测量时如需影响测量区域内施工作业时,及时通知调度室。

3、测量仪器入井前必须派专人对测量仪器进行检查,各项指标符合要求后方可入井使用,在操作中发现仪器有问题,应及时停止测量工作,禁止带病作业。

4、测量时,测量人员必须按照《煤矿测量规程》相关限差要求进行施测,记录人员要保持记录本清洁工整,草图清楚,数据真实可靠,前后视人员要服从指挥调度,确保测量有序进行。

5、记录本和计算台账要求封面、目录、施测示意图、业码、起算数据来源、操作人员、记录人员、前视人员、后视人员、测量日期、对算日期、计算人员、对算人员等内容齐全。

由于各种原因,记录错误时,应划掉并注明原因。

所有记录、计算禁止涂改,如写错应划掉在上方重写;记录本和计算薄的计算者和对算者要求本人签字。

6、新开工巷道起算数据的抄录,要由两人单独抄录,并进行现场检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在井下点号不清时,应量边检查起算点,违反此规定造成测量事故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7、开口定向标定工作应独立进行两次,重要巷道在开口前用全站仪粗略定向,掘进5—8米后及时进行二次精确定向工作,标设中腰线,并留设一组固定中线点(不少于3个)。

8、出井后,实测资料要及时交由地测组组长进行整理,备注草图和说明,并对实测数据进行计算,并将测量结果进行展绘,做到“当日事,当日毕”。

9、计算结果由地测组组长及地测工程师进行对算并实行签字程序,对算完成后交予地测科科长进行审核,经检核合格满足工程精度要求并符合相关规程规定后方可作为下次测量计算的起算数据及成果点使用,同时上报技术总监。

煤矿测量专业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专业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专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测量工作,提高煤矿开采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测量专业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煤矿测量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测量管理制度,实施测量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第四条煤矿测量部门负责对测量工作负责,保证测量数据准确、及时。

第五条煤矿测量部门应当加强对测量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专业素养和业务技能。

第六条煤矿测量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数据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煤矿测量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合作,共同推动煤矿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煤矿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测量设备管理第九条煤矿测量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保证测量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第十条煤矿测量部门应当定期对测量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工作状态良好。

第十一条煤矿测量部门应当制定设备使用规范,遵守设备使用规程,合理使用设备。

第十二条对于设备的损坏或故障,煤矿测量部门应当及时报修,并采取相应的维修措施。

第十三条测量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熟悉设备的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章测量作业规定第十四条测量作业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测量作业应当按照测量部门的工作流程进行,不得擅自修改和篡改数据。

第十六条测量作业中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处理。

第十七条不得私自调整测量数据,如有发现应立即纠正并报告上级领导。

第十八条对于测量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九条测量部门应当定期对测量工作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不断提高测量工作水平和质量。

第四章测量安全管理第二十条测量作业应当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煤矿测量部门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与装备,保证测量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二十二条为保障测量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测量部门应当进行岗前体检,并定期进行健康监测。

煤矿测量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煤矿的测量管理制度,确保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保障工作安全和矿井运营的经济效益。

该制度适用于煤矿的各类测量工作,包括采矿测量、地质测量、安全测量等。

2. 测量管理职责煤矿测量管理职责由以下人员承担:2.1 煤矿测量主管煤矿测量主管负责制定和监督测量工作,并保证其有效执行。

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煤矿的测量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组织编制测量任务计划和技术规范;•对测量结果进行质量控制和评价;•协调各部门间的测量工作。

2.2 采矿测量员采矿测量员是煤矿测量工作的核心人员,负责实施和记录采矿测量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根据煤矿测量任务计划,采取合适的测量方法和工具,进行矿井及工作面的测量;•准确记录测量数据,并及时上报;•根据测量数据,生成相应的测量图件和报告;•协助矿井设计和生产管理等部门的工作。

2.3 地质测量员地质测量员主要负责地质测量工作,包括测图、测井和地质预测等。

主要职责包括:•根据矿山地质情况,进行测井、测图和地质预测等工作;•准确记录地质测量数据,并及时上报;•根据地质测量结果,提供相应的报告和建议。

2.4 安全测量员安全测量员负责煤矿的安全测量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安全测量任务计划,进行安全测量工作,包括瓦斯测量、通风测量、岩层移动测量等;•准确记录安全测量数据,并及时上报;•根据安全测量结果,提供相应的报告和建议。

3. 测量工作流程3.1 测量任务计划煤矿测量主管负责制定年度和月度的测量任务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测量任务计划应明确测量项目、测量范围和测量要求等。

3.2 测量方法和工具根据测量任务计划,测量员应选择合适的测量方法和工具进行测量。

测量方法包括直接测量和间接测量两种方式。

工具包括测量仪器、软件和参考资料等。

3.3 测量操作和数据处理测量员按照测量方法进行测量操作,准确记录测量数据。

测量数据应上传到指定的数据库中,并进行质量控制和评价。

煤矿测量管理方案

煤矿测量管理方案

煤矿测量管理方案背景煤矿作为一种重要的矿产资源,对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然而,煤矿经常会面临一些挑战,如煤炭预测不准确、煤炭损失、安全隐患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会影响煤矿的经济效益,也会危及员工的安全。

煤矿测量管理方案可以帮助煤矿有效解决这些问题。

方案设计煤矿测量管理方案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 自动化煤炭预测在煤矿中,煤炭预测一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传统的煤炭预测方法往往过于粗略,并且容易出现误差。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建议使用自动化煤炭预测系统。

这种系统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算法,根据历史数据和当前情况,预测下一段时间内煤炭的产量和质量。

这个系统可以帮助煤矿预测煤炭的需求量,一旦预测有误,就能及时调整生产。

2. 煤炭损失控制另一个常见的问题是煤炭损失。

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煤炭很容易被损坏或遗失。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建议使用煤炭损失控制系统。

这种系统可以自动监测煤炭的运输和储存,及时发现煤炭的损失或丢失,并及时采取措施。

同时,这个系统还可以记录所有煤炭的流动,确保每一吨煤炭都能够被追踪到。

3. 煤矿安全监测煤矿的安全一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我们建议采用煤矿安全监测系统。

这种系统可以自动监测煤矿的温度、氧气浓度、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和其他关键参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同时,这个系统还可以自动报警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帮助他们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

结论通过引入自动化煤炭预测系统、煤炭损失控制系统和煤矿安全监测系统,煤矿可以提高生产效率,控制煤炭损失,保障员工的安全。

这些系统可以自动化处理许多重复性的工作,减少人工参与,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降低成本。

煤矿测量管理方案可以为煤矿的经营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持,提高煤矿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煤矿测量管理方案

煤矿测量管理方案

煤矿测量管理方案背景随着煤炭行业的发展,煤矿的开采规模不断扩大,对煤矿测量技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煤矿测量是煤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地质测量、采矿测量、支护测量、安全监测等方面。

煤矿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能,直接影响到煤矿生产的安全、经济和环保效益。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煤矿测量管理方案,将对促进煤矿测量工作的提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内容测量工作的目标煤矿测量工作的目标是以保证测量数据的精准、可靠、安全性为前提,确保实现以下目标:•保证采掘面的安全、高效开采;•监测采矿工作的进展和采掘黑板的状态;•发现煤层赋存及煤体的结构特征;•验证煤矿区块分界的位置和规模。

测量管理方案的制定煤矿测量管理方案是为了确保测量工作能够科学有序进行,达到测量工作目标,做到科学规划、标准有效管理,既要考虑测量工作的实际情况,也要做到不断改进完善的管理机制。

测量工作计划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测量计划是测量工作顺利完成的前提。

一方面,要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可行的测量计划,为下一步的测量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考虑人力、物力、财力等因素,合理安排时间,使测量工作能够高效完成,达到理想状态。

测量工作流程管理测量工作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测量人员要熟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操作步骤,保证测量数据的精准、可靠、安全性。

同时,还要加强对测量仪器的保养和管理,确保仪器的使用寿命和总体性能的稳定性,提高工作效率。

测量数据管理测量数据管理是保证测量数据质量的重要环节,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系统对保证测量数据的精准性和实用性具有重要意义。

测量数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数据的准确性:测量数据必须保证准确无误,及时排除非正常因素对测量数据的影响;•组织数据:总结测量数据,方便进行数据比对和分析,为制定后续措施提供帮助;•存储数据:建立可靠的数据存储系统,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数据泄露或丢失。

测量工作质量管理测量工作质量管理是提高测量工作质量和保证测量数据精度的关键部分,主要包括:•检查工作成果:对每项测量工作进行细致的检查,确保测量数据得出正确。

神东煤炭集团矿产资源管理办法暂行规定

神东煤炭集团矿产资源管理办法暂行规定

神东煤炭集团矿产资源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神东煤炭集团矿产资源管理,加快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进程,将矿产资源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确保神东煤炭集团可持续发展和战略资源储备及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矿产资源,神东煤炭集团曾制定了《矿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经过近一年的运行,现对2003年11月27日下发的《神东煤炭集团矿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

第二条神东煤炭集团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是神东煤炭集团矿产资源管理机构,职责范围如下:1、全面负责公司所属生产、在建矿井及规划井田矿业权管理工作。

2、负责编制公司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

3、负责公司各类建设项目的土地征用和新建井田的矿产资源申报及证件办理工作。

4、负责公司各类开采证件的年检、延期、变更及新井田登记、停办、关闭矿井的注销工作。

5、负责公司所属单位的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等各类证件的统一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关材料档案。

6、参与公司新开发矿井矿产资源的前期调研工作,掌握详细资料,以供领导决策。

7、参与所属矿井范围内地方小煤矿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司各矿井的安全生产。

8、负责与地方政府矿产资源和土地管理部门的业务协调工作。

9、负责公司采煤造成的地表塌陷的搬迁、补偿及闭井后土地复垦管理工作。

10、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条矿产资源管理的主要内容和基本任务是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矿业权管理、采矿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管理、储量申报、矿产资源开发情况考核监管、规范生产矿井开采行为、努力提高资源回收率等。

第四条神东煤炭集团各业务部门职责:1、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负责矿产资源、矿业权管理、与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

2、生产技术部:负责地质储量、开采工艺、资源回收、接续规划管理。

3、各生产矿井:负责矿产资源回收利用,努力提高矿井资源回收率,力争达到国家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4、神东地测公司:负责矿产资源统计、储量报表编制、煤量验收、各生产矿井资源回收率计算、统计,两级公司及地方政府各级管理部门要求的关于资源储量方面的报表、申报材料的编制等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对公司生产矿井周边小煤矿生产情况的监测、填图工作。

矿山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矿山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矿山测量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矿山测量工作,确保测量数据准确、真实、可靠,提高矿山测量工作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测量工作组织1.确定专职测量工作人员,负责矿山的测量工作,包括矿井、巷道、传输设备等的测量。

2.测量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测量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并持有合法的测量操作证书。

3.测量工作人员应与矿山其他相关部门保持紧密的合作和沟通,及时汇报和解决测量工作中的问题。

三、测量设备管理1.矿山应配备必要的测量设备,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度。

2.测量设备使用期满或出现严重故障时,应及时更新或修复,保证测量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度。

3.测量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保证设备的安全性和完好性,设备出借应有相应的手续和记录。

四、测量工作规范1.在进行测量工作之前,应制定详细的测量方案,明确测量目的、方法、程序和计算公式等,并在方案中注明相关的测量标准和精度要求。

2.测量工作应按照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测量数据应记录详细,并保存相应的原始资料。

3.在测量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存在异常数据,应及时进行记录和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

4.测量工作完成后,应进行数据的整理和汇总,并编制测量报告。

测量报告应注明相关的统计数据和结果,供上级部门进行分析和决策使用。

五、质量管理1.测量工作应按照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操作,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测量工作人员应及时了解和学习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最新的测量技术和管理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3.矿山应定期进行对测量工作的质量评估,考核测量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能力,并对优秀的测量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六、安全管理1.在进行测量工作时,应遵守矿山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必要时佩戴个人防护用具,并注意安全风险和隐患的防范和排除。

2.测量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矿山安全培训和考核,增强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保障自身安全。

煤矿测量管理方案

煤矿测量管理方案

煤矿测量管理方案背景煤矿测量是煤矿生产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包括煤层厚度测量、煤质测量、定位测量等。

煤矿测量的准确性直接影响煤矿的开采效率和安全生产,因此煤矿测量管理成为煤矿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系统的煤矿测量管理方案,以保障煤矿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

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煤矿测量工作,包括煤层厚度测量、煤质测量、定位测量等。

管理内容煤矿测量人员管理煤矿应有专职测量人员,要求测量人员具有较高的测量技能和相关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完成煤矿测量工作。

并定期开展培训和交流,提高测量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煤矿测量设备管理煤矿应备有测量设备,要求设备质量稳定可靠,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并加强设备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设备被损坏或丢失。

煤矿测量数据管理煤矿应建立完善的测量数据管理系统,对测量数据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和分类整理。

对测量数据的可读性、可靠性、精度和完整性进行核实和审查,并加强数据的保护和安全管理。

煤矿测量质量管理煤矿应建立测量质量控制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测量方案,加强测量方法和过程的监督和检验。

针对测量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煤矿测量安全管理煤矿测量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煤矿应建立完善的测量安全管理制度,对测量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加强对测量过程中安全风险的监测和控制,确保测量人员的安全。

总结本文档制定了科学、合理、系统的煤矿测量管理方案,涉及了煤矿测量人员管理、测量设备管理、测量数据管理、测量质量管理和测量安全管理等方面。

通过加强对煤矿测量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提高了煤矿测量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促进了煤矿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煤矿测量工作管理规定

煤矿测量工作管理规定

煤矿测量工作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分公司测量工作,提高工作质量,使测量工作更好地为安全生产服务,特作如下规定。

一、生产技术科应根据分公司年度采掘计划做出年度测量工作计划,并依照逐月生产作业计划及时将各项测量工作责任到人。

二、每周一、三、五为日常中、腰线标定时间,各施工单位应密切配合。

三、新开口的巷道中、腰线标定,不能用经纬仪直接定向的可用罗盘仪完成,掘进到4-8米时,必须用经纬仪重新标定、核对。

四、工作面每组中、腰线点不应少于5个,点间距以不少于1.0米为宜,最前面一组中、腰线点距工作面的距离不超过30米,在延伸中、腰线点的过程中必须对所使用中、腰线点进行检查复核。

五、测量人员向施工单位移交标定的中、腰线时,一定要说明中、腰线的左、右帮情况及具体数据。

六、测量人员与施工单位要保持密切联系,并主动下井检查,按规定距离延线,当延线长度达100米时,要用经纬仪进行校正,保证中腰线偏差在允许范围内。

七、起算数据由至少两名测绘人员独立查阅,抄录,互相校正签字。

八、地面、井下各种测量结果及内业计算资料记录均要字迹工整,内容齐全,并绘有草图,严禁涂改。

如需改动时,必须将原数字划掉再进行修改。

九、严禁观测与记录由一人承担,观测员要尽量用易听懂的语言朗读数据,记录员边复读边记录。

十、进行外业观测时,每一测站观测完毕后,观测员和记录员应对观测手薄的各项记录内容和限差进行不少于两遍检查,确认各项指标限差合格后,方可移站。

十一、各类井巷施工,平时要创造条件,多设永久性测量标志,以应急需。

十二、严禁在同一地点的不同测点冠予相同编号或相同测点冠予不同编号。

十三、测点丢失后,补设的点应另外编号,做好“点之记”。

不得使用原点号或原点号加撇标记。

十四、坚持整理记录“三检查”原则:1.测量人员升井后要对数据重新整理、计算一遍。

2.计算者使用记录时应复算一遍。

3.对算者对算时再复算一遍。

十五、外业测量结束后,次日要由该工程测量负责人亲自组织进行内业计算和对算,对算应分别由两人独立完成,并互相检查核对。

煤矿测量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煤矿测量管理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提高测量工作质量,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矿长对本矿测量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矿领导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

2. 测量部门负责煤矿测量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测量管理制度,明确测量工作流程和标准;(2)负责测量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维护和保养;(3)组织测量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素质;(4)负责测量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和归档;(5)对测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测量工作安全、准确、高效。

三、测量安全管理要求1. 测量设备管理(1)测量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行业标准,并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测量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完好;(3)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测量设备。

2. 测量人员管理(1)测量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素质,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2)测量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测量工作安全、准确;(3)禁止未经过培训和考核的人员从事测量工作。

3. 测量工作流程(1)测量工作前,测量人员应熟悉测量任务、技术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2)测量过程中,测量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测量数据准确;(3)测量完成后,测量人员应将测量数据整理、分析、上报,并做好归档工作。

4. 测量安全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测量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2)加强测量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完好;(3)加强测量人员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4)加强测量工作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奖励与处罚1. 对在测量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由测量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神东煤炭集团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各矿井束管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转,更好地发挥系统的作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矿井的束管监测系统管理。

该系统使用的技术指导及管理由公司通风管理部负责。

第三条公司所属矿井必须安装束管监测系统,并建立气体分析化验室(或气相色谱工作站),配备必要的仪器,同时必须加强束管监测系统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系统装备、运行所需的资金和人员到位。

同时,要制定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第四条各矿回采工作面及回采封闭后1年内的采空区要利用束管监测系统进行监测气体。

无法用束管监测采空区气体的,必须每7天进行一次人工采样分析。

第五条各矿利用束管监测系统对采空区气体成分进行不间断测定分析,并完成预测预报, 便于掌握采空区自燃发火情况,为防止自燃制定预防性措施做足准备。

第六条对采用井下监测型束管监测系统的矿井,应遵循MT/T 757-1997相关规定及《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监控装备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束管监测系统进行使用及维护。

第二章系统安装第七条各矿装备的束管监测系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功能:(一)自燃火灾预防功能,通过连续监测煤自燃过程中标志气体组成、浓度变化规律,早期预测预报煤层自然发火程度,防止自然发火和瓦斯爆炸。

(二)历史数据查询功能,系统数据必须保存10年以上,为判断密闭火区的发展情况和火区的熄灭程度,为启封火区提供科学数据。

(三)利用数据库分析某一测点气体含量在一段时间内变化情况的功能,在采用惰气防灭火作业中,跟踪了解作业区惰化情况,为制定针对性的灭火措施提供参考。

(四)报警功能:检测点气体含量超限时工作站自动报警,同时以醒目颜色显示报警信息。

(五)报表功能:具有报表、曲线、储存、打印功能,能提供检测日报、月报、检测图谱报表,气体含量变化趋势报表等。

煤矿测量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测量安全管理,防范事故风险,确保生产安全,依法建立和完善煤矿测量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测量工作(以下简称测量工作)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煤矿测量工作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不断提高测量工作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测量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测量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分工。

第五条煤矿应当加强对测量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测量作业环境监测和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测量作业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第八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测量作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测量工作的安全生产。

第二章煤矿测量安全管理机构第九条煤矿应当设立专门的测量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测量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煤矿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保障测量安全管理机构的正常运作。

第十一条煤矿测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十二条煤矿测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煤矿测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事故,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煤矿测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对测量工作的安全管理水平进行评价和奖惩。

第三章煤矿测量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五条煤矿应当建立测量作业管理制度,规范测量作业流程和程序。

第十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测量作业人员的技术档案和证照管理制度,确保测量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资质。

第十七条煤矿应当定期进行测量作业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八条煤矿应当建立测量数据的管理制度,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九条煤矿应当组织定期对测量作业环境进行检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煤矿测绘管理制度

煤矿测绘管理制度

煤矿测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测绘工作,维护煤矿安全稳定生产,保障国家资源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测绘工作,包括煤层测量、地质勘探、矿山测量等工作。

第三条煤矿应当建立并不断完善测绘管理制度,明确测绘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确保测绘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煤矿测绘工作应当遵循测绘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测绘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煤矿应当加强对测绘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管理,提高测绘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测绘技术和管理档案,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更新和修订测绘标准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煤矿应当设立测绘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绘工作,由专业测绘主管负责领导和管理测绘工作。

第八条测绘部门应当明确测绘工作的职责分工,包括测量、勘探、图件制作、数据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测绘部门应当设立专业技术岗位,并配备合格的测绘人员,提供必要的测绘仪器设备。

第十条测绘部门应当配备充足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测绘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章测绘工作第十一条测绘部门应当制定测绘工作计划,根据矿山开采计划和生产需要,科学安排测绘工作。

第十二条测绘部门应当及时准确地完成煤层厚度、倾角、结构等测量工作,提供给生产部门必要的数据支持。

第十三条测绘部门应当根据勘探结果和生产实际情况,及时更新矿山地质图件和模型,为生产部门提供可靠的地质信息。

第十四条测绘部门应当建立煤层地质数据库,对测绘数据进行管理和维护,提供便捷服务。

第十五条测绘部门应当制作详细的地质图件和报告,提供给管理部门参考,为矿山的规划和管理提供依据。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六条测绘部门对测绘数据负有绝对的责任,应当确保测绘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测绘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对数据进行审查和验证,确保数据的可靠性。

第十八条测绘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对测绘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测绘成果的质量。

煤矿测量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管理制度

测量工作管理制度第一节目的第一条本制度规范公司矿山测量工作的作业任务,使之纳入有序的工作管理渠道,提高工程质量和工作效率,更好地指导公司安全生产,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第二节范围第二条第本制度规范了有限公司测量专业技术工作的任务、管理要求、技术质量保证措施和绩效考核细则。

第三节测量机构和职责第三条生产技术部管理公司测量专业技术工作,设总图及变形监测测量组、采场测量组。

第四条本制度在公司《测量专业技术标准》、《测量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标准》以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

测量技术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同心协力搞好测量工作。

第四节测量专业技术工作基本任务第五条依据《测量专业技术标准》要求,建立建全矿山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十三种基本测量图件,并对之进行定期更新、存档。

第六条对矿山采剥、基建、技改工程进行测设,对矿山采剥施工作业及其它土石方施工作业进行检查、指导,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按计划、按施工规范施工。

对工程的质量和数据进行验收和报表。

第七条会同地质和采矿技术人员,及时完成生产过程中的矿石损失、贫化管理有关的测量工作。

第八条建立和保护矿区基本控制网,在矿区基本控制网的基础上,通过插网、插点等方式建立工作控制点。

第九条及时进行露天采场、排土场、尾矿坝的边坡稳定性观测。

第十条开展矿山测量科研工作,改革矿山测量方法,积极推广新仪器和新工具的应用,加强学术交流,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矿山测量的技术水平。

第十一条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测量任务。

第五节生产技术部总图、变形监测测量组工作任务第十二条按国家、行业及公司《测量技术标准》测绘矿区各种生产生活设施平面图。

第十三条每年4月份、11月份修测排土场、尾矿库工业场地平面图,进行一次全面测量。

每年7月份修测行政生活区、选矿工业区、采矿附属设施区平面图。

第十四条每月或按需要进行一次露天采场、排土场、尾矿坝的边坡稳定性观测。

第十五条每年6月份检查矿区首级控制点,复测矿区重要工作控制点。

煤矿测量管理方案

煤矿测量管理方案

煤矿测量管理方案简介在煤矿开采过程中,测量是至关重要的环节之一。

煤矿测量通过测量煤层的空间位置、尺寸、厚度、倾角和走向等参数,为采煤和掏煤提供准确的数据基础,保障煤矿正常生产和安全运营。

本文旨在提出一种煤矿测量管理方案,为煤矿测量管理提供一些实用的思路和方法。

煤矿测量管理的内容煤矿测量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测量任务的制定和分配一般情况下,煤矿测量任务需要根据采区的情况制定计划,然后由测量组或者技术部门负责具体的分配工作。

在任务分配时需要注意测量人员的数量、分布和进度,以确保测量的质量和效率。

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煤矿测量通常需要使用一些测量设备,如全站仪、电子经纬仪、测距仪等。

为保证测量的有效性,需要对这些设备进行实时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对其进行定期的检修、清洁和校准等操作。

测量数据的收集和整理煤矿测量数据是煤矿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对测量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整理,形成可供使用的数据库,为煤矿的生产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持。

测量结果的分析和评价测量的结果需要进行实时的分析和评价,以确定测量工作的质量和准确度,并为煤矿的生产管理提供参考数据。

必要时,需要进行数据处理和软件模拟等操作。

测量标准的制定和执行煤矿测量需要遵循一定的测量标准和规范,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测量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煤矿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并结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制定和执行。

煤矿测量管理的实施步骤针对煤矿测量管理的内容,可以采取以下的实施步骤:制定测量任务计划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拟定测量任务计划,明确测量的范围、任务和时间等,为测量工作的实施提供依据。

确定测量设备和测量标准在测量前需要根据测量的对象和要求,选择适合的测量设备和测量标准,并对测量设备进行调试和校准。

开展测量工作根据任务计划,合理分配测量人员和设备,认真执行测量任务,确保测量质量和准确度。

数据收集和整理及时收集和整理测量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建立相关的数据库和档案。

煤矿测量岗位管理制度内容范文

煤矿测量岗位管理制度内容范文

煤矿测量岗位管理制度内容范文煤矿测量岗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测量工作,提高测量工作效率和准确性,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煤矿测量岗位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测量岗位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煤矿测量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的规定,服从煤矿领导的安排和指挥,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煤矿生产秩序。

第四条煤矿测量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接受必要的培训,并定期进行考核。

第五条测量岗位工作人员应当保密煤矿的技术和商业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并对工作中接触到的机密信息进行保护。

第二章测量控制第六条煤矿测量岗位工作人员应根据煤矿设计和生产需要,制定测量控制方案,并按照方案执行。

第七条煤矿的测量控制方案应包括水平测量、垂直测量、地下测量等内容,并且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八条测量控制方案应经煤矿领导的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九条煤矿测量岗位工作人员应熟悉各类测量仪器的操作方法,并且保证测量仪器的正常运行和及时维护。

第十条煤矿测量工作人员应编制合理的测量控制档案,包括控制点坐标、测量数据、测量图纸等内容,并及时更新。

第三章测量数据处理第十一条煤矿测量岗位工作人员应根据测量控制方案,准确地进行测量工作,并将测量数据及时记录。

第十二条测量数据应按照煤矿规定的格式进行录入,并进行有效性验证。

第十三条测量数据处理应采用专业的测量数据处理软件,确保数据处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煤矿测量岗位工作人员应编制测量成果报告,包括测量数据的处理方法、结果的分析和评价,以及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议等内容。

第十五条煤矿测量岗位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测量数据和测量成果报告,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工作安全管理第十六条煤矿测量岗位工作人员应遵守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不得违章操作。

第十七条煤矿测量岗位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煤矿组织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神东煤炭集团煤矿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煤矿测量工作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矿山测量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煤矿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建设的重要要环节,也是矿山建设、生产、改造和编制长远发展规划等各项工作的基础。

为了实现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煤矿测量工作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使煤矿测量更好地为煤矿安全生产和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服务,根据《煤矿测量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煤矿测量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在《规程》中有详细规定,本制度不再重复,执行本制度的同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

第二条煤矿测量工作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矿山测量工作依据、内容、方法和质量标准,测量资料的提交与管理,检查与考核等。

第三条煤矿测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建立矿区地面和井下(露天坑)测量控制系统,为煤矿各项测量工作提供起算数据。

(二)依据设计文件,进行采掘(剥)工程测量工作,并在煤矿基本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对采掘(剥)工程是否按设计施工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利用测绘资料,解决煤矿生产、建设和改造中提出的各种测绘问题,并为煤矿灾害的预防、救护提供有关的测绘资料.(四)测绘各种煤矿测量图,满足煤矿生产、建设和规划各阶段的需要。

(五)定期进行矿井“三量”(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露天矿“二量”(开拓煤量、回采煤量)和露天矿采剥量的统计分析;正确反映煤矿采掘(剥)关系现状。

(六)建立地表、岩层和建(构)筑物变形观测站,开展矿区地表与岩层移动规律、采矿或非采矿沉陷综合治理以及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地测公司、各矿井.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全公司矿井测量技术管理工作。

生产管理部作为公司煤矿测量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煤矿测量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第六条地测公司是煤矿测量业务的主要责任单位,地测公司经理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煤矿测量业务的副经理是煤矿测量业务的具体负责人,地测公司应该根据各矿的采掘工程数量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煤矿测量技术人员。

煤矿井下测量工作管理办法及处罚细则

煤矿井下测量工作管理办法及处罚细则

二排煤矿井下测量工作管理办法及处罚细则煤矿各井下施工单位:为加强煤矿井下测量工作管理,确保井下巷道施工质量,现针对煤矿井下测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煤矿井下测量工作管理办法及处罚细则》,望煤矿各井下施工单位认真对照执行。

一、井下测量工作必须认真执行《煤矿测量规程》1、采用的测量起算点坐标和高程及起算方位角必须进行检查测量,互差符合《煤矿测量规程》要求方可采用。

2、巷道开口和拐点标定后及时复测和复标;规定如下:(1)、巷道开口和拐点的位置及方向线标定完成后要实测转角和距离、高程和左右帮距;及时检算并与设计对照无误后作资料,资料必须包括实测转角和距离、高程和左右帮距和检算资料;(2)、巷道开口或拐弯后掘进5~10米复测并重新标设中线或腰线,复标后2天内复印实测记录和检算资料报矿总工程师存档,资料内容与上(1)同;(3)、违反规定按违章处理,处以罚款1000元;3、井下导线及时延测和复测,规定如下(1)、延测导线必须对前站导线进行检测;(2)、导线点的间距不得大于100米;(3)、未复测的导线滞后不得超过2站;(4)、资料项目有导线点的坐标,顶、底板标高,巷道左右帮距,导线边方位角和边长,当月的相应巷道进尺和累计进尺;(5)、不符合规定按违章处理,处以罚款1000元;4、重要及永久巷道内,皮带运输巷道内的布设导线点必须与施工中线点重合,导线点必须为木桩或铁桩,设置明显标志,并加装防喷浆套筒;其他巷道必须每200~500米设置一组永久导线点(每组至少三个点),不足200米的巷道设置一组永久导线点(至少三个铁桩点)。

测量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的按违章处理,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5、形成闭、附合条件的巷道的导线必须敷测闭、附合导线;规定如下:(1)、相邻两条巷道间有联络巷的,每200~500米联测导线一次,第一联巷和最后的联巷必须联测坐标、高程和方位角;(2)、所有巷道贯通3天内必须联测坐标、高程和方位角;(3)、导线闭、附合联测完成后应及时计算资料,计算资料应包括点位坐标,顶、底板高程、边长和方位角及闭合差、相对闭合差,精度按15”级导线要求,精度低于《煤矿测量规程》15”级导线要求时,必须及时检测或重测导线,找出超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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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东煤炭集团矿山测量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煤矿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建设的重要要环节,也是矿山建设、生产、改造和编制长远发展规划等各项工作的基础。

为了实现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煤矿测量工作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使煤矿测量更好地为煤矿安全生产和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服务,根据《煤矿测量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煤矿测量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在《规程》中有详细规定,本制度不再重复,执行本制度的同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

第二条煤矿测量工作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矿山测量工作依据、内容、方法和质量标准,测量资料的提交与管理,检查与考核等。

第三条煤矿测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建立矿区地面和井下(露天坑)测量控制系统,为煤矿各项测量工作提供起算数据。

(二)依据设计文件,进行采掘(剥)工程测量工作,并在煤矿基本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对采掘(剥)工程是否按设计施工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利用测绘资料,解决煤矿生产、建设和改造中提出的各种测绘问题,并为煤矿灾害的预防、救护提供有关的测绘资料。

(四)测绘各种煤矿测量图,满足煤矿生产、建设和规划各阶段的需要。

(五)定期进行矿井“三量”(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露天矿“二量”(开拓煤量、回采煤量)和露天矿采剥量的统计分析;正确反映煤矿采掘(剥)关系现状。

(六)建立地表、岩层和建(构)筑物变形观测站,开展矿区地表与岩层移动规律、采矿或非采矿沉陷综合治理以及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地测公司、各矿井。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全公司矿井测量技术管理工作。

生产管理部作为公司煤矿测量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煤矿测量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第六条地测公司是煤矿测量业务的主要责任单位,地测公司经理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煤矿测量业务的副经理是煤矿测量业务的具体负责人,地测公司应该根据各矿的采掘工程数量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煤矿测量技术人员。

第三章测量外业管理第七条地测公司要严格督促各驻矿地测站准确、及时、无误的完成各矿井测量工作。

各驻矿地测站是地测公司派驻各矿的服务单位,不仅受地测公司管理,同时也受矿方管理。

总工程师是地测站在矿的直接领导。

第八条地测公司要严格要求各驻矿地测站认真对待日常测量放线工作,必须做好各种检核工作,防止矿井测量工作出现失误,导致巷道掘进出现偏差。

第九条严禁地测公司及其下属部门私自承揽工程,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第十条工程标定(一)工程标定开口前,要求矿方给驻矿地测站下达委托书和设计图纸,委托书和设计图纸要求签字齐全。

(二)工程标定台帐内容必须注明工程名称、资料来源、标定日期、具体位置的控制资料、标定要素、计算过程、标定方案、实际标定过程和略图。

(三)工程标定台帐按内容进行填写(工程名称、资料来源、标定日期、控制资料、略图),理论标定成果与实际标定成果的误差(点位、方位)要注明。

存在的问题要写清。

在标定结束后所有资料的计算必须有计算者(组长)、检核者(站长或副站长)签字。

(四)各矿若在标定或放线过程中要求变更设计,驻矿地测站在标定或放线后,要求矿方及时补办设计变更通知书。

填写内容必须详细完整。

第十一条放线测量(一)矿方须提前两天向驻矿地测站提交任务委托书及设计图纸,内容包括(标定要素、标定要求,并且有图名、图号、日期、具体任务和技术主管手工签字)。

(二)驻矿地测站必须在施工单位施工前下发联系书,重要工程开口、变更和变坡等联系书编写一式三份,站长签字后生效,送达生产办、施工单位时,必须要求单位负责人签写姓名和送达日期。

第十二条导线测量(一)对已使用的手簿分类并统一编号,建立手簿目录索引表。

手簿一律用铅笔记录,书写端正,不得潦草,原始数据位数应写齐全,画略图应准确清楚,标注齐全(方位、点号)。

不得出现涂改和连环涂改现象。

禁止重抄手簿。

(二)导线施测中半测回、测回间互差超限,必须进行重测,严格按《规程》规范实施。

(三)主要大巷内每隔1500米必须设置一组(三颗)永久导线点。

(四)按照《规程》要求,并结合神东矿区特点,在延测导线时,必须要检查上一站导线的最后一个水平角是否满足如下规定后方可延测导线:7″导线:应不大于14″。

15″导线:应不大于20″。

(五)对于连采机掘进的巷道导线延伸到200-300米时要进行复测、闭合,800米时要进行闭(附)合一次,而且计算闭(附)合导线时要把小闭合附于大闭合上,逐次升级,以消除最弱边的误差。

(六)所有复测、闭合导线若超限必须进行补测或重测,直至合格为止。

第十三条贯通测量(一)所有综采工作面巷道贯通都需要编写贯通设计书。

贯通工程的允许偏差值按《规程》要求预计,一般采用中误差的两倍。

(二)考虑不影响巷道工程的质量以及巷道今后在生产中的正常使用。

依据公司五型企业绩效考核要求:平面位置偏差≤0.4m。

(三)若沿某一导向层贯通,可以不进行高程误差预计。

贯通工程若遇到地质构造发生变化时,应标定腰线,高程偏差值要求≤0.3m;若不沿某一导向层贯通,则应进行高程误差预计,高程偏差值要求≤0.4m。

(四)如果平面预计误差大于限差,则考虑加测陀螺边加强方位控制。

如果贯通后实测偏差大于限差,则视为事故,按事故进行处理追查处理。

(五)贯通测量工程设计及误差预计必须由地测公司组织本部门人员审核签字后方可实施。

(六)大型、特大型贯通开口点施放,起始点必须是陀螺边或是经过闭合(附合)过的高精度导线点。

要求陀螺边最好做在永久点上。

(七)各地测站在煤巷贯通前两天向施工队伍下达贯通通知书,炮掘巷道下达贯通距离为岩巷20M煤巷40M 。

(八)贯通通知书必须要有地测公司测量主管、矿长、生产矿长、总工、安检处、生产办、通风队、调度室、机电队、施工单位等接收人员签名,复印件下发各单位,原件由地测部门留存。

(九)对重要贯通必须有比例尺不小于1:1000的贯通平面图,交矿调度室,施工单位根据进尺填绘进度,地测站每日测量进尺填绘进度。

(十)各矿设计图纸与委托书要有签字,驻矿地测站放线所发的联系书填写齐全;下达贯通通知书须签字齐全,在贯通完成后,都要按资料管理制度统一编号存档。

(十一)贯通总结或竣工报告要求写明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程实际情况、施工组织、贯通精度、精度验证和经验总结等内容。

第十四条剖面测量(一)地测公司要认真对待综采面剖面测量工作,在各地测站成立剖面测量小组,负责各矿井正在生产的所有综采工作面剖面测量。

(二)驻矿地测站在巷道贯通后10日内向矿方提供两顺槽、切眼、回撤通道实测的剖面图及工作面宽度图。

(三)剖面测量要求每隔50-70米测量剖面一次,测点间距10-15米。

按各矿情况不同,工作面起伏较大时加密,遇断层构造或层位发生变化时加密。

(四)综采面贯通时,根据各矿情况不同,按矿内要求施测综采面。

井下交接资料(一人计算,一人检查),一定要有矿方人员签字(交接人、接收人),升井后马上签发联系书。

第十五条产量验收(一)现场验收工作由驻矿地测站、队或指定单位具体负责完成。

验收原始资料必须做到全面、细致、及时、准确、完整、统一、客观、真实。

(二)每次井下验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包括每次参加验收的人员姓名,升井后要及时填写验收台账,认真计算采掘煤量及巷道进尺,每次必须有对算者签字。

现场验收资料要完整保存,以便检查、复核。

(三)对旺采工作面各支巷掘进到位后,要及时进行巷道验收。

(四)所有验收时间均以月末当天下午4时为止。

各仓存和集装站月末验收必须记清进、出场时间,并记清在此期间的进出煤量,以下午4时为准。

(五)各驻矿地测站对各矿井采掘工程量进行旬验,月末进行汇总,由地测公司汇总审批后上报公司总调、相关部门及领导。

(六)出现在报表中有弄虚作假、瞒报、漏报、错报的情况,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矿井及地测公司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四章内业资料管理第十六条测量成果权属公司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外单位提供,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第十七条成果报告应分门别类整理如:(一)地面控制成果。

(二)大、中巷导线成果。

(三)工作面导线成果。

(四)联巷成果。

(五)重要工程成果。

(六)剖面成果。

(七)钻孔成果。

(八)陀螺成果。

并在本大巷、工作面施工完15天内全部整理好。

第十八条每项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资料整理装订,并提交相关部门及归档。

第十九条所有的测量资料必须定期进行备份。

第二十条测量资料管理要有总索引目录,同时档案柜索引目录和档案盒中索引目录也要齐全。

第二十一条所有测量资料成果,除有电子版外,还要有书面成果资料。

第二十二条各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测量图件:(一)井田区域地形图:1:2000或1:5000注明点号、高程。

(二)工业广场平面图:1:500或1:1000。

(三)井底车场平面图:1:200或1:500。

(四)采掘工程平面图:1:2000或1:5000。

(五)主要巷道平面图:1:1000或1:2000。

(六)井上下对照图:1:2000或1:5000。

(七)井筒断面图:1:200或1:500。

(八)主要保护煤柱图:1:2000或1:5000。

第二十三条各种测量图件必须种类配套、内容齐全、格式规范,按标准化要求使用统一的图例和图式。

所有测量图件均要及时根据采掘工程进度进行修改。

采掘工程平面图每半个月应更新一次;井上下对照图须每季度对井下巷道及地物进行一次填绘,半年更新一次。

未修改的图纸不得使用。

所有图件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进行仔细对照,不能遗漏,按照规定的符号及时填绘。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第二十四条生产管理部每月对各驻矿地测站基础资料、综采面剖面测量、贯通设计和贯通总结进行一次检查考核,月度检查结果纳入“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和“五型企业绩效”的考核中。

第二十五条地测公司及其下属部门私自承揽工程,发现一次对地测公司经理罚款1000元,对主管测量的副经理罚款2000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5000元。

第二十六条地测公司及其下属部门未经批准私自向外提交测量资料,发现一次对地测公司经理罚款500元,对主管测量的副经理罚款1000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0元。

第二十七条因测量失误,对矿井建设和生产造成较大影响的,按《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神东煤炭集团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6制度信息总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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