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制度管理办法
神东煤矿调度管理制度
神东煤矿调度管理制度神东煤矿调度管理制度第一篇总则为贯彻落实神东煤炭集团关于加强调度系统执行力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调度系统业务流程和职责,强化调度作业计划管理,提高调度系统会议质量,明确调度系统各类汇报制度,使整个生产过程均衡有效地进行,实现综合平衡,矿调度室特修改和完善调度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调度工作的基本任务及职责第一条调度室是统一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洗选、装车、煤质、检修等环节的指挥中心,对生产、洗选、装车等正常运行实行综合调度。
第二条调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以安全生产为中心,指挥各生产系统正常运行,组织和协调生产准备工作,全面、均衡地完成各项生产计划,随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综合平衡,及时反映和解决生产中的矛盾和薄弱环节,使整个生产过程均衡、有序地进行。
凡涉及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有权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
第三条矿调度室按照神东煤炭集团下达的月度商品煤生产作业计划,编制本矿月度计划并下达各生产单位原煤产量、商品煤产量(含洗选、装车)、剥离、重点工程、检修等月度计划,并组织计划兑现;编制并下达本单位月度作业计划,并组织计划兑现。
参加上级和主持召开本单位月度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周例会、早调度会,基层调度室负责考核指导基层单位班前会。
第四条对各安全生产重点环节实施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和通知相关部门。
第五条贯彻“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监督重点安全隐患的整改,接收和上报各类安全事故,按照领导的指示做好应急处置。
第六条调度工作要做到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下级必须服从上级,根据生产需要和领导指示,有权调动人力、物力以及车辆,各单位必须坚决服从命令。
第七条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对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的通知、通报、指示、指令、决议及时下达,并严格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督促和检查计划、生产、安全措施和领导指示的落实情况;对基层单位有业务指导的义务和定期监督检查的职责,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配合工作。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神东公司)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承包商应严把“准入关、责任关、稳定关、监督关、验收关”(以下简称五个关口),并在承包商中“统一推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统一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统一推行区队班组建设、统一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统一监管考核”(以下简称五个统一)。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承包商指在公司范围内,以合同形式承担工程建设、生产服务等项目的单位。
承包商分为内部承包商和外部承包商。
凡隶属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的承包商为内部承包商,其他承包商为外部承包商。
第四条生产服务项目包括生产保运、设备检修、技术服务等项目。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承包商对所承担工程建设、生产服务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负主体责任,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范等;(三)负责严格履行合同及安全、技术协议中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四)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消防责任制、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制度规定;(六)按项目单位要求制定或执行项目单位制定的施工(作业)组织方案、岗位标准作业流程;并将制定的施工(作业)组织方案、关键岗位标准作业流程报监理单位审核、项目单位审批;(七)建立和运行符合国家能源集团、神东公司两级公司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八)认真落实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九)负责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以及教育培训工作;对员工进行施工(作业)组织方案、岗位标准作业流程等的培训,并组织实施;(十)严格执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等特殊作业许可制度;(十一)对列入项目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作业)措施等所需费用,必须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等,不得挪作他用;(十二)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班组建设,建立完善以班组长为核心的班组安全管理机制;(十三)对所承担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予以消除;(十四)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价格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价格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价格管理,建立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监督有效的价格管理体系,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价格管理应符合《价格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价格管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从本企业实际出发,实行集中管理,业务归口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及外部单位对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定价。
招投标的项目执行国家《招投标法》及《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工程类价格按照公司工程造价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价格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价格委),为公司价格管理的决策机构,对价格行使决定权,但重大事项应当提交公司党政联席办公会议决定。
重大事项指《党政联席办公会会议管理办法》规定须上会研究的内容。
价格委机构设置:主任:公司总经理副主任:公司分管经营、生产、机电、信息、基建、生产辅助、电水暖、后勤的副总经理成员:企业管理部、机电管理部、信息管理部、生产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总调度室、后勤保障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设备管理中心、物资供应中心、环保管理处、矿业服务中心、造价事务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第六条价格委职责(一)研究通过公司价格管理相关制度;(二)审议通过公司价格工作的规划、计划;(三)审议通过公司价格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四)审定限额内价格;(五)协调解决公司价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价格委办公室设在企业管理部(以下简称价格办),价格办主任由企业管理部经理兼任,并设价格管理专职人员。
价格办主要负责组织价格测算、审核,以及价格实施过程的监督、考核、评价。
第八条价格办职责(一)负责拟写公司价格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二)负责拟写公司价格管理的年度工作计划;(三)负责组织测算、审核价格;(四)负责将审核后价格提请价格委审定;(五)负责对实施价格进行指导、监督、评价;(六)负责建立价格数据获取的有效可靠渠道,形成有效的价格数据库;(七)负责受理有关单位的价格投诉并拟定处理意见。
神东煤炭集团劳动管理改革方案(2024年度)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神东煤炭集团劳动管理改革方案(2024年度)本合同目录一览1. 劳动合同管理1.1 劳动合同签订1.2 劳动合同续签1.3 劳动合同终止1.4 劳动合同解除2. 劳动纪律管理2.1 考勤管理2.2 请假制度2.3 迟到早退处罚2.4 旷工处理3. 工资管理3.1 工资结构3.2 工资发放3.3 奖金制度3.4 扣除工资及其他福利4. 工时制度4.1 正常工作时间4.2 加班规定4.3 调休安排4.4 节假日工作时间5. 福利管理5.1 社会保险5.2 医疗保险5.3 养老保险5.4 失业保险5.5 工伤保险5.6 生育保险5.7 福利补贴6. 培训与发展6.1 入职培训6.2 在职培训6.3 晋升机制6.4 职业发展规划7. 劳动争议处理7.1 劳动争议协商 7.2 劳动争议调解 7.3 劳动仲裁7.4 法律途径8. 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 8.1 保密义务8.2 商业秘密8.3 知识产权保护9. 劳动合同的变更9.1 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9.2 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10. 劳动合同的转让10.1 劳动合同的转让规定10.2 转让后的权利与义务11. 劳动合同的继承11.1 劳动合同的继承规定11.2 继承后的合同期限12. 违约责任12.1 劳动者违约责任12.2 用人单位违约责任13.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13.1 经济补偿的计算13.2 补偿金的支付方式14. 其他约定14.1 双方的其他约定事项14.2 附件:合同附件及规定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劳动合同管理1.1 劳动合同签订甲方(用人单位)与乙方(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2 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期满前,甲方有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乙方同意续签的,双方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签订书面续签协议。
15神东煤炭集团入井人员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入井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证出入井人员的安全,动态掌握和控制出入井人员数量,准确提供井下作业人员名单,从源头预防各种不安全因素进入井下,依据《关于印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通知》(煤安监办字〔2004〕42号)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井工煤矿。
第三条各井工煤矿必须使用人员定位系统,保证系统可靠运行。
第四条严格按地方政府规定控制井下作业人数,实时公示井下人数和矿领导带班信息。
第五条各井工煤矿应配备检身人员。
负责出入井人员清点、统计和报告,准确掌握井下作业人数和人员名单,及时发现未能正常升井的人员并查明原因;负责车辆和禁止带入、带出井下物品的检查。
第六条井口检身房必须配置人员定位系统终端、金属(香烟)探测器、数码酒精检测仪等设备仪器,检身人员能够熟练使用。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入井:(一)无矿井所要求的相关证件者。
(二)不带定位卡或定位卡信息与本人不符者。
(三)特殊区域岗位以及班组长以上管理干部未按照规定携带相关便携式仪器者。
(四)未携带矿灯、自救器,未佩戴安全帽、防尘口罩者。
(五)入井前喝酒、休息不好、情绪不稳定、疲劳上岗者。
(六)携带烟草、点火物品等禁止下井的物品、材料者。
(七)穿化纤衣服者。
(八)患有不宜井下作业的疾病者。
(九)无管理人员带班者。
(十)无矿方人员陪同的外来人员。
第八条检身人员必须严格准确清点出、入井人数,每两小时汇总一次,保留升入井人员登记信息。
各区队作业人员不能按时升井的,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第九条矿灯房值班人员必须严格统计领灯、交灯信息,发现超交接班时间两小时以上未交矿灯人员,应及时报告调度室。
第十条调度室要及时核对井下延时、延点工作人员信息,对未能正常升井的人员查明原因。
第十一条各井工煤矿应严格外来人员入井管理,明确审批程序和审批责任。
外来服务和参观学习人员入井前应接受入井须知培训,并签订入井安全协议,具体内容见附件1;实习人员、承包商员工按矿井在职员工管理。
神东煤炭集团班组建设管理办法(最终版)
神东煤炭集团班组建设管理办法神东[2013]140号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区队班组建设工作,激发班组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荣誉感,增强班组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提升区队班组自主管理水平,结合当前公司班组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八型班组内容为安全型、自控型、创新型、和谐型、学习型、标准型、绩效型、技能型。
第三条公司推行班组建设坚持的原则(一)创新理念,学习借鉴先进管理思想和技术,不断创新区队班组建设思路。
(二)提升素质,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构建区队班组员工成长平台。
(三)激发活力,尊重员工首创精神,挖掘区队班组自主管理潜能。
(四)传承精神,建设优秀区队班组文化,打造和谐区队班组团队.(五)分类指导,结合行业和企业的特点,彰显区队班组建设个性特色。
(六)标杆引领,树立典型,由点到面,逐步推进,全面提- 1 -升。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生产单位,生产辅助单位比照执行.第二章公司班组建设管理内容第五条公司成立班组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生产副总经理成员:安监局、生产管理部、机电管理部、党委工作部、总调度室、工会工作部、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单位负责人和各基层单位第一责任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部,负责班组建设的日常协调工作。
第六条公司成立班组建设研究室为了提升公司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合力,提高公司班组建设领导小组检查和指导基层单位班组建设的水平和能力,及时解决基层单位班组建设存在的问题,总结提炼班组建设管理经验,进一步丰富公司“八型”班组建设管理模式和理论,成立公司班组建设研究室.研究室的工作任务是:掌握国内外班组建设趋势,把握班组建设前进发展方向,以前瞻的眼光做好公司班组建设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不断探索班组建设的新思路,总结提练班组建设新经验,推广应用富有个性特色的新方法,以理论创新推动实践- 2 -创新,不断充实公司“八型"班组建设管理模式的品牌价值。
神东煤炭集团矿产资源管理办法暂行规定
神东煤炭集团矿产资源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神东煤炭集团矿产资源管理,加快矿产资源资产化管理进程,将矿产资源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确保神东煤炭集团可持续发展和战略资源储备及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矿产资源,神东煤炭集团曾制定了《矿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经过近一年的运行,现对2003年11月27日下发的《神东煤炭集团矿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
第二条神东煤炭集团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是神东煤炭集团矿产资源管理机构,职责范围如下:1、全面负责公司所属生产、在建矿井及规划井田矿业权管理工作。
2、负责编制公司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
3、负责公司各类建设项目的土地征用和新建井田的矿产资源申报及证件办理工作。
4、负责公司各类开采证件的年检、延期、变更及新井田登记、停办、关闭矿井的注销工作。
5、负责公司所属单位的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等各类证件的统一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相关材料档案。
6、参与公司新开发矿井矿产资源的前期调研工作,掌握详细资料,以供领导决策。
7、参与所属矿井范围内地方小煤矿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司各矿井的安全生产。
8、负责与地方政府矿产资源和土地管理部门的业务协调工作。
9、负责公司采煤造成的地表塌陷的搬迁、补偿及闭井后土地复垦管理工作。
10、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条矿产资源管理的主要内容和基本任务是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矿业权管理、采矿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管理、储量申报、矿产资源开发情况考核监管、规范生产矿井开采行为、努力提高资源回收率等。
第四条神东煤炭集团各业务部门职责:1、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负责矿产资源、矿业权管理、与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
2、生产技术部:负责地质储量、开采工艺、资源回收、接续规划管理。
3、各生产矿井:负责矿产资源回收利用,努力提高矿井资源回收率,力争达到国家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4、神东地测公司:负责矿产资源统计、储量报表编制、煤量验收、各生产矿井资源回收率计算、统计,两级公司及地方政府各级管理部门要求的关于资源储量方面的报表、申报材料的编制等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对公司生产矿井周边小煤矿生产情况的监测、填图工作。
神东煤炭集团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矿井基础技术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现场生产技术管理水平,确保采掘工作面科学组织生产、实现正规循环作业和安全生产,均衡完成生产任务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进一步促进高产高效矿井健康发展,真正能为生产实际起到技术业务保安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对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写、审批、贯彻、执行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
第三条采掘作业规程(以下简称为规程)是用来说明采场条件、规范作业活动、提升作业效率、保障作业安全的基础性资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编制作业规程的单位使用。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总工办、生产管理部、机电管理部、通风管理部、安监局作为业务保安部门,负责对各生产单位作业规程编制、审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首采工作面作业规程的审查工作。
第六条各生产单位建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的作业规程管理组织机构,负责作业规程编制、审批、管理工作。
做到该项工作有组织、有部署、有检查,使作业规程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
第三章作业规程管理一般规定第七条每个采掘工作面投产(或开工)前,必须具备有审批通过的作业规程,否则不准施工。
严禁无作业规程进行作业。
第八条作业规程的编制依据(一)经过审批的矿井施工图设计;(二)经过审批的采区(盘区)设计、工作面设计;(三)经过审批的采区(盘区)地质报告(包括水文地质)、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相关地质预测预报和素描资料;(四)工作面煤质预测报告;(五)工作面技术装备;(六)《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神东煤炭集团生产技术管理若干规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汇编(第四版)》、《神东煤炭集团“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及各工种劳动定额。
(七)相关管理制度,如工作面交接班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胶轮车辅助运输管理制度、煤质管理制度等。
(完整版)【制度范例】煤炭集团科技创新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科技创新管理体系 (1)第三章科研项目管理 (4)第四章科研资金管理 (14)第五章科技成果鉴定 (17)第六章科技成果管理 (18)第七章科技刊物管理 (19)第八章科技交流管理 (20)第九章奖励 (21)第十章科技创新工作考核 (23)第十一章附则 (2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的科技创新工作,促进矿区现代化建设,坚持集成创新、自主创新,着力打造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为高效生产、安全生产、经济效益的增长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科技中心业务指导下,公司各技术主管部门及基层单位要充分发挥集成国内外科技成果和推动内部科技创新两个平台的作用,带动公司科技队伍的成长,增强企业科技活力。
在科研项目、技术革新、技术引进、“五小”活动、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信息交流等方面加强管理。
第二章科技创新管理体系第三条组织机构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科技创新管理体系由公司和基层矿(处)级单位两级创新管理机构组成。
公司设立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委);基层矿(处)级单位设立科技创新领导小组。
科委是公司科技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下设专家委员会、项目评审组、项目管理组、项目经费调配组、知识产权组、办公室。
专家委员会是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咨询机构,在科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科委办公室设在科技中心。
科技创新领导小组是基层矿(处)级单位的创新管理机构,1在科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由单位一把手(矿、处长)担任。
第四条机构职责(一)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科委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科技法律、法规、科技政策和行业技术政策。
2.负责与政府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神华科技发展部进行科技工作的联系、配合和协作。
3.负责公司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科技发展纲要的编制指导和审查。
4.负责公司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查、招投标技术方案审查、科技合同审查、实施过程监管、项目结题验收、经济效益审核、组织鉴定、成果推广应用、申请专利和申报奖项。
神东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神东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神东煤矿的生产安全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神东煤矿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神东煤矿负责人应当根据本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组织生产,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计划、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等,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四条煤矿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行业规定操作,保障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第五条国家有关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人员有权依法对煤矿进行监督检查,煤矿应予以配合。
第六条神东煤矿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补充规定。
第二章生产组织与职责第七条神东煤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并作出相应文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
第八条神东煤矿负责人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承担主体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方案。
第九条神东煤矿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的安全工作,包括安全生产计划的编制、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等。
第十条各部门应当按照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情况,配合安全生产的组织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计划第十一条神东煤矿应当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安全生产计划,明确各阶段的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评估。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计划的编制应当充分考虑煤矿的实际情况,明确每个部门的安全工作要求和目标。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计划的实施应当及时跟进,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及时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相关科室应当根据安全生产计划,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第四章安全生产制度第十五条神东煤矿应当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明确生产作业的操作规程和安全工作流程。
第十六条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按照行业标准进行作业,禁止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的行为。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神东煤炭集团跑冒滴漏管理办法4[1].17
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东机电函〔2011〕158号神东煤炭集团跑、冒、滴、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降低成本、节约资源,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神东煤炭集团(下称公司)所有单位。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各单位是跑冒滴漏管理的责任单位.第四条电水暖中心负责跑冒滴漏治理方案的技术支持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各单位跑冒滴漏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后勤保障部负责非生产类的跑冒滴漏治理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机电管理部负责生产类的跑冒滴漏治理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第三章跑、冒、滴、漏管理第八条生活楼宇、浴室、厨房等后勤场所严禁安装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
第九条各单位对所管辖的供水、供暖设备、设施及管网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第十条规范整理供水、供暖管网图,并做好标识,避免因施工开挖导致管路损坏。
第十一条洗车场(点)应使用节水设施或循环用水。
第十二条各矿井浴室应有恒温浴水供应系统,并正常投入使用.第十三条绿化、施工等用水水管及阀门保证完好,发现泄- 2 -漏后及时更换。
第十四条生产场所加强日常巡检,加强工艺监控,发现隐患后及时处理.第十五条加强供暖系统回水设施的安装维护管理,杜绝回水系统热水、蒸汽的跑冒现象.第十六条按期对各类压力容器做好校验工作,对工程中新安装的管路、阀门必须进行打压试验。
第十七条加强对外转供水、供暖用户的稽查管理,杜绝用水、用暖浪费现象,严禁二次转接。
第十八条完善供排水、供暖的计量装置,加强数据分析统计,通过异常数据查找跑、冒、滴、漏并及时处理.第十九条巷道易刮碰的管路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辅助运输车辆刮碰.第二十条在有供排水管路的巷道施工时,提前做好管路的防护,避免施工过程中管路损坏。
- 3 -第二十一条皮带巷洒下的煤必须彻底清理后方可用水冲洗。
第二十二条各矿井巷道、综采工作面消尘要采取措施,减少冲洗次数。
第二十三条水箱、乳化液箱的液位传感器或浮阀开关要完好可靠,严禁甩掉不用。
神东煤炭集团班组建设管理办法 (1) (1)
神东煤炭集团班组建设管理办法神东[2015]140号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班组建设管理水平,创建“安全型、绩效型、标准型、创新型、和谐型、学习型、技能型、自控型”(以下简称“八型”)班组,打造单位自理、区队自主、班组自治、员工自律班组建设管理新模式,在原来八型班组建设的基础上进行战略升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班组建设要重点抓好基础管理、安全管理、生产管理、规范化操作、科技创新、双增双节、对标与节能管理、教育培训管理、技能提升、团队建设、民主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生产单位,生产辅助单位比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体系与职责第四条神东公司班组建设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公司成立班组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公司系统的班组建设工作。
其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为:组长:总经理副组长:生产副总经理、成员:安监局、生产管理部、机电管理部、党委工作部、总调度室、工会工作部、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单位负责人- 1 -和各基层单位第一责任人。
主要职责:(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集团有关班组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二)负责批准公司班组建设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三)负责批准公司班组建设奖惩方案等。
第五条公司成立班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系统班组建设的具体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其主要职责为:1、负责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班组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等,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班组建设管理规定和相关制度;2、负责组织建立集团公司班组建设管理体系,检查、监督、指导基层单位的班组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在创建“八型”班组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3、负责安排与布置班组建设与管理评价考核工作,定期发布班组建设与管理的信息;4、负责组织召开公司班组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班组建设与管理经验,表彰先进等。
第六条公司有关业务部门按照分工和工作性质对基层单位班组建设进行业务指导。
神东煤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神东煤炭集团(以下简称“神东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神东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神东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 依法治矿、科学管理、持续改进;3.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4. 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管理第三条神东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第五条神东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2. 安全生产责任制;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4.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6.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7.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8. 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七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安全生产计划,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第九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制度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度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司制度体系~使制度管理程序化、规范化~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制度建设~根据《中国神华能源公司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制度”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组织目标、维系其组织稳定~针对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性、反复适用性、权利义务并存的行为准则。
本办法所称“制度管理体系”是指公司为实现制度管理规范化、体系化目标~保证制度对业务运行的有效支撑而搭建的一系列管理内容、方法及工具~包括制度管理的组织体系、管理框架、管理机制与流程、制度模板以及信息化平台等。
除非特指~以下所称制度、部门名称、相关事项均指本公司。
第三条制度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 合法性原则: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上级公司的规定,,二, 体系化原则:各项制度层级、边界清晰~相互协调~有机统一,,三, 规范化原则:严格遵循制度管理流程和相关的权限、履行制度管理职责~注重协调和统一,,四, 标准化原则:统一应用制度管理框架、制度模板及其他相关规范。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级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等工作~各部1门和二级单位内部的制度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制度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公司的制度管理决策者、制度管理归口部门、制度主责部门。
第六条制度管理决策者包括公司的党政联席会、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专业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公司领导。
制度管理决策者负责制度的审批及制度管理工作的决策。
第七条企业管理部是公司制度管理的归口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 负责公司制度管理年度计划的编制、实施与总结,,二, 负责公司制度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工具的应用与反馈,,三, 协助神华集团公司制度管理体系的建设与优化工作~并贯彻应用, ,四, 负责公司单体制度的规范性和协调性审核,,五, 负责公司制度执行检查的督导,,六, 负责公司制度管理工作评价与考核,,七, 负责其他制度管理日常工作。
神东煤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神东煤炭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神东煤炭公司所有矿井、地面单位以及与煤炭生产、运输、销售相关的其他单位。
第三条神东煤炭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神东煤炭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决策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矿井、地面单位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班组设立安全生产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组织及其成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四)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五)参与编制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六)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九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一)公司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二)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三)特殊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安全检查制度(一)公司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二)各部门、车间、班组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自查,确保安全生产无死角;(三)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二)事故单位应如实报告事故情况,不得隐瞒、谎报或者迟报;(三)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度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司制度体系~使制度管理程序化、规范化~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制度建设~根据《中国神华能源公司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制度”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组织目标、维系其组织稳定~针对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性、反复适用性、权利义务并存的行为准则。
本办法所称“制度管理体系”是指公司为实现制度管理规范化、体系化目标~保证制度对业务运行的有效支撑而搭建的一系列管理内容、方法及工具~包括制度管理的组织体系、管理框架、管理机制与流程、制度模板以及信息化平台等。
除非特指~以下所称制度、部门名称、相关事项均指本公司。
第三条制度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 合法性原则: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上级公司的规定,,二, 体系化原则:各项制度层级、边界清晰~相互协调~有机统一,,三, 规范化原则:严格遵循制度管理流程和相关的权限、履行制度管理职责~注重协调和统一,,四, 标准化原则:统一应用制度管理框架、制度模板及其他相关规范。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级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等工作~各部1门和二级单位内部的制度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制度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公司的制度管理决策者、制度管理归口部门、制度主责部门。
第六条制度管理决策者包括公司的党政联席会、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专业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公司领导。
制度管理决策者负责制度的审批及制度管理工作的决策。
第七条企业管理部是公司制度管理的归口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 负责公司制度管理年度计划的编制、实施与总结,,二, 负责公司制度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工具的应用与反馈,,三, 协助神华集团公司制度管理体系的建设与优化工作~并贯彻应用, ,四, 负责公司单体制度的规范性和协调性审核,,五, 负责公司制度执行检查的督导,,六, 负责公司制度管理工作评价与考核,,七, 负责其他制度管理日常工作。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和具有管理职能的二级单位是本业务领域的制度主责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 负责本业务领域制度的建设与优化,,二, 负责本业务领域制度管理计划的编制、实施与总结,,三, 负责本业务领域相关制度的起草、监督检查与评审,,四, 负责制度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工具的应用与反馈,,五, 组织、配合各项制度检查工作,,六, 协助进行本业务领域制度管理体系的规划、建设与优化,2,七, 负责本部门其他制度管理日常工作。
第九条法律事务部负责制度的合规性审核。
第十条内控审计部负责制度建设的风险性审核。
第十一条纪检监察部负责制度执行的效能监察。
第三章制度管理框架第十二条制度管理框架是对制度进行分类匹配的体系化管理工具~可通过管理维度的组合对制度进行结构化管理。
公司制度管理框架是由业务领域维度与制度属性维度构成的二维框架。
第十三条业务领域维度是基于组织能力和业务流程对制度进行分类的标准。
公司业务领域维度划分为三项一级业务领域:战略发展、业务运营和管理支持~并进一步细分为相互独立的二级业务领域。
根据业务的复杂程度~二级业务领域可进一步细分为三级业务子类。
业务领域维度原则上只细分到三级~不进行更深层次的细分。
第十四条制度属性维度是基于制度内容和可操作性对制度进行分类的标准。
公司制度属性维度分为3类:纲领类、原则类和实施类。
纲领类制度是针对公司全局的管理定位、性质、形式、机制、宗旨等内容所提出的核心性、根本性、基础性的管理要求。
原则类制度是为贯彻某项管理工作~在特定范围内提出的原则、目标、执行标准等管理要求。
实施类制度是针对某项具体工作或业务活动而制定的细化的程序、方法、步骤和措施~为各项业务提供具体的指导或支持。
3第四章计划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对制度实施计划管理~包括制度管理年度计划的编制、发布、执行与总结。
第十六条公司各部门和具有管理职能的二级单位于每年年底向企业管理部提交本业务领域的制度管理年度工作报告。
制度管理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年度制度管理计划执行情况、制度建设与变更情况、制度回顾情况、制度培训情况、制度执行自查和检查情况、制度管理成效~以及下年度制度新增、修订和废止计划、制度回顾计划、制度培训计划和制度执行检查计划等。
第十七条企业管理部负责汇总、分析各部门和具有管理职能的二级单位制度管理年度工作报告~结合神华集团公司和公司制度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及制度管理框架~制定公司制度管理年度计划~经公司制度管理决策者审批后发布~并于次年1月上交中国神华能源公司企业管理部,制度计划管理流程详见附件1,。
第十八条公司会议、领导要求等需要制定的制度可作为各部门和职能单位的临时计划。
第五章制定与发布第十九条制度制定与发布工作包括制度起草、制度审核与审批、制度发布与备案以及制度培训。
第二十条制度主责部门按照本部门制度管理年度计划拟定制度草案~并须满足制度模板和编写规范,详见附件3和附件4,的要求。
若为跨部门制度~制度主责部门须与其他相关部门集中讨论、充分沟通~对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制度主责部门起草制度的时候需要征求基层单位或有关方面意见的4应当在制度起草后征求意见。
第二十一条制度草案中引用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已下发制度等条文必须明确~禁止使用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制度规定等模糊性用语。
如需要废除以前的旧版制度~需要在制度的附则中明确指出~不得在制度中出现“凡与本制度冲突的都以本制度为准”等字样。
第二十二条在制定制度时涉及的审批程序要明确各层级的责权利~禁止制度中出现公司审批、有关部门审批等模糊性用语。
第二十三条制度主责部门将制度草案报送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和内控审计部分别进行规范性审核、合法性审核和风险审核~相关审核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一, 规范性审核是指从单体制度是否符合制度管理框架要求~与已有制度的勾稽关系、与标准制度模板及编写规范的符合情况等角度进行审核~确保制度符合标准规范。
,二, 合法性审核主要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规范性文件等角度进行审核~确保制度内容与现行的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不发生冲突~并满足制度合法合规的要求。
,三, 风险审核主要从制度内容能否覆盖所规范业务的主要控制点、是否能有效控制风险等角度进行审核~确保制度能够满足内部控制及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制度主责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对制度草案进行修改后~根据制度施行范围在公司或基层范围内征求意见。
相关部门或单位收到制度草案后~需就制度内容所规范业务的具体条款与本部门已有制度进行联合分析~避免制度内容出现交叉界定、内容重复或冲突的情况。
5第二十五条制度主责部门根据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制度草案进行修改~各相关部门和审核部门会签后~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公司制度管理决策者审批。
第二十六条业务主管部门向公司决策者报告制度草案~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一, 对新起草的制度~应当报告起草目的、起草过程和制度的主要内容~对决策者或者决策参加者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应给予特别说明。
,二, 对修订的制度~应当报告修订目的、新旧制度的主要区别。
第二十七条公司纲领类以及涉及重大生产经营类的原则类制度的制订、修订须经过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批通过后方可发布,公司其他原则类以及跨业务领域的实施类制度制订、修订须经过公司总经理办公审批通过后方可发布,公司其他单一业务领域的实施类制度制订、修订须经公司专业会审批通过后发布。
涉及公司章程审批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确需以部门函的形式下发的制度~也要通过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和内控审计部审核。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决策管理办法规定~涉及公司治理、薪酬、内部业务重组和改革、内控风险管理,风险评估、财务控制、内部审计和法律风险控制,的制度须经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发布。
涉及公司经营方针、体制改革、薪酬福利、劳动安全卫生措施、教育培训、员工奖惩及其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制度~须同时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十八条制度主责部门需启动计划外的制度新增工作时~应符合制度管理体系要求~并于启动前向企业管理部备案。
6第二十九条制度通过相关审批后~须以制度主责部门或组织的名义、公司正式文件形式发布。
发布时需以PDF格式等文件形式下发。
制度以公文形式发布的同时~须在信息化平台上同步更新。
制度主责部门须于制度正式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企业管理部备案,制度新增流程详见附件2,。
第三十条制度发布后~制度主责部门须对员工进行制度培训:,一, 制度主责部门提出制度培训需求~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协调培训资源~制度主责部门负责培训的组织工作并承担具体培训任务,,二, 新制度首次培训工作须在制度发布后一个月内完成,,三, 制度主责部门须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制度相关培训的成效~员工在培训后须签署书面确认~声明其将遵守制度并承担违反制度的后果,,四, 公司机关新员工入职后~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职能的不同分别开展相应的制度培训工作。
第三十一条二级单位制定制度时~参照公司制度制定和发布程序执行。
在制定制度时~应符合公司标准制度模板和制度编写规范的要求。
二级单位制度不得与公司制度相冲突~必须以本单位正式文件下发~新下发的制度每月底前向企管部上报备案。
第六章执行监控与检查第三十二条各部门及二级单位须严格履行制度的各项条款及要求。
制度主责部门负责督促本业务领域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制度执行过程中~有关组织或个人发现问题~可向制度主责部门或企业管理部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
制度主责部门对意见和建议应进行认真调查、分析~并根据需要对制度内容进行修订。
7第三十四条制度主责部门及二级单位须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控。
根据制度所辖业务的周期及风险控制要求~确定各项制度监控活动的周期或关键监控点。
信息化平台等工具可作为制度日常监控的有效手段。
第三十五条制度执行检查分为自查、制度综合检查和审计3种形式。
第三十六条自查是指各部门及二级单位对各自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自我检查的活动。
各部门及二级单位可根据内部业务需要和上级单位的要求编制制度自查计划并执行。
制度综合检查是由制度主责部门针对本业务领域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的检查工作。
综合检查可采取巡查与抽查相结合、实地检查与系统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形式。
审计是审计部门在开展业务审计的同时~开展针对相关制度设计有效性和执行有效性的检查~并纳入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统筹开展。
第三十七条制度主责部门根据制度的控制目标编制年度检查计划~并作为制度管理年度工作报告的一部分~由企业管理部审核、汇总。
第三十八条制度主责部门根据年度检查计划~按时进行制度检查。
对新发布的制度~制度主责部门须在制度生效后6个月内进行首次制度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