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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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隧道施工安全治理方案

一、安全治理制度

1.1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电工、电焊工、起重工、信号工、爆破工、架子工、场内车辆驾驶人员等作业人员必需依据国家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前方可上岗作业。

2.工程部使用或聘用特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前,其劳务分包治理部门应会同同级综合治理部、安全质量部审查持证以及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性状况,复印证书作为安全治理资料备案,综合治理部、安全质量部应建立特种人员动态治理台账,并保存证书复印件。

3.工程部综合治理部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对须持证人员应准时组织参与有关培训取证。每年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由工程部综合治理部负责列入培训打算,并组织培训。

4.工程部综合治理部应加强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治理,准时报告公司特种作业操作证治理部门或通知持证人员本人,按期参与国家规定的复审,并将复审结果记入作业人员名册、归入档案,并通知同级安全质量部。

1.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是是施工技术交底的组成局部,在施工技术交底时进展。安全技术交底应分三级进展,直至交底到工班和作业人员。

2.前期全标段总交底,由指挥部总工程师向指挥部各部室及技术人员、工程部总工程师及工程部、机械部、安质部负责人进展交底,交底内容涉及全标段主要危急源、重大技术安全措施、施工中应留意的问题等内容。

3.单位工程、分局部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工程部总工程师对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工程、机械、安质主管人员进展交底,交底内容涉及安全施工具体措施及标准、重大危急源的应急救援措施、施工留意事项等内容。

4.单位工程、分局部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对现场技术、治理人员、班组长及全体作业人员进展交底,交底内容涉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留意事项、消灭紧急状况下的应急救援措施和紧急逃命措施等内容。

5.安全技术交底必需在单位工程、分局部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进展,任何工程在没有安全技术交底前都不准施工作业。

6.班组作业前安全留意事项交底,即班前安全讲话。每天开头工作前,班组长应向作业人员强调当天作业安全留意事项。

7.各级安全部门、专〔兼〕职安全人员应监视交底安全技术执行状况,觉察未执行安全技术要求的,应马上予以制止,责令整改。

1.3瓦斯隧道防火、防爆治理制度

1.瓦斯隧道防火防爆设备、设施由工程分部部物资设备部门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标准统一选购,并建档治理。

2.检查验收制度。隧道防火防爆设施设备安装完成后,由工程局部管经理组织相关部门进展检查验收,必需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前方可投入使用。

3.日常检查制度。工程部、工程分部每月组织一次对防火防爆设备的定期检查,工区区长每天对防火防爆设备进展巡察检查,觉察问题准时处理。

4.洞内火源治理制度。

建立门岗检查制度,严格掌握火源进入洞内。隧道内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均使用防爆型,其他行走机械严禁驶入;在隧道洞口外设一处进洞工作人员更衣室,配备全套进洞施工人员所需的纯棉工作衣物,在储物柜内放置全部物品交出钥匙前方可领取进洞衣物,出洞下班时先交还工作服才能领取储物柜钥匙,杜绝私自夹带物品进洞。

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隧道内车辆限速10km/h。

洞内电气设备的选用符合防爆要求,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防爆电器在进洞前由工程设备治理部门进展安全检查,合格前方可进入。

防止静电火花,洞内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如塑料、橡胶、树脂〕制品,其外表电阻应低于其安全限定值。

在摩擦发热的装置上安设过宠保护装置和温度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在摩擦部件金属外表附着活性低的金属,或在合金外表涂苯乙烯醇酸,以防止摩擦火花的产生;如工作面遇坚硬夹石或硫化铁夹层时,不能强行截割,应放炮处理。为防止产生撞击火花,装碴前必需将石碴洒水潮湿;拆卸钢模板和架子时,均使用木锤,拆卸前应使其保持良好润滑状态。原则上不允许洞内电焊、气焊作业;特别的、不行避开的焊接,依据“隧道特别工序审批制度”执行。

各类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修理保养过程中使用的汽油、煤油、变压器油等,依据‘特别工序审批制度‘执行。洞内使用的棉纱、布头、润滑油等必需存放在有盖的铁桶内,严禁乱扔乱放或抛在隧道内并准时清运出洞。

加强安全用电治理,按规定频率对各种用电设施进展检查。

隧道洞口、通风机四周 20 米范围内不得有火源。

隧道洞口四周设置避雷系统。

5、特别工序治理制度。

瓦斯隧道内动火应严格执行“隧道特别工序审批制度”。

首先由工班长依据施工打算提前一天提出动火打算,报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由架子队长审批前方可施行,由工区区长监视打算实施,实施过程中必需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展。

在焊接、切割等工作地点前后各 20m 范围内,必需有瓦斯检测人员现场检测,瓦斯浓度必需小于 0.3%。并不得有可燃物,两端各设一个供水阀门和灭火器,并在作业完成前由专人检查,对焊接部位进展降温,确认无残火前方可完毕作业。

施工时,瓦检员必需全过程监测瓦斯浓度,同时作业地点承受局部通风措施,保证该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标。

动火施工现场无专职瓦检员监控不得实施作业。

1.4隧道通风治理制度

1、设立隧道通风班组,在架子队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承受工程部安质部、物设部的指导,具体负责依据经批准的通风方案进展通风系统的安装、使用、修理、维护工作。

2、风机操作人员必需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前方能上岗作业,必需严格遵守风机的操作规程,生疏通风系统性能。

3、隧道通风系统必需经过验收合格前方可投入正常运行,运行期间应加强巡察及维护工作,保证通风系统各项性能、技术指标到达设计要求。

4、保证隧道 24 小时连续不连续通风,风量、风压必需满足设计要求,不得随便停风。

风机设置两路电源并装设风电闭锁装置。

确保正在使用的通风机消灭故障后能在 15 分钟内启动备用通风机,保证隧道通风和正常作业不受影响。

对易形成瓦斯聚积的部位必需实行局部通风。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 1%时,并在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四周 20 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不超过 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

5、通风系统的定期检查制度。

工程部组织每周对通风系统进展检查,工区区长每天对通风系统必需作例行检查,通风工必需做好日常巡查。

通风系统运行正常后,每10天进展一次全面测风,对掌子面和其他用风地点依据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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