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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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介绍
与经验分享甘晓明
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19年9月
目录
01|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
02|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
03|相关经验分享
01|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
一、生活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代
1、《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31日通过,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上海成为强制垃圾分类的先行者。
2、《关于贯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进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19年2月18日印发。《实施意见》全面贯彻《条例》内容,抓紧抓实办好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成以法治为基础的上海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全面展现“生活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
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
1、生活垃圾分类全面覆盖格局基本成型。全市实现居住区、单位、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70%以上居住区实现垃圾分类实效达标。
2、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基本建成。建成“两网融合”服务点8000个、中转站170座。
3、《条例》贯彻实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举办垃圾分类及《条例》普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系列活动,即:成立10支志愿者队伍,举办100场宣传活动,覆盖约5800个居(村)委,发放800余万份宣传海报及资料,人人知晓、普遍参与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三、全面完善制度环境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级统筹、区级组织、街镇落实”的思路,建立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系。将生活垃圾管理纳入专项督查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推进基层建设。形成社区党组织、居委、物业、业委的“四位一体”合力抓实四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特别是落实街镇联办及居(村)委每1—2周的垃圾分类工作分析评价制度,坚持“典型引路”,加快复制推广。
3、完善制度配套。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牵头制订《条例》配套制度清单,指导、督促市相关部门在2019年6月1日前制(修)订一批配套文件,与《条例》同步施行。
四、全面推进全程体系建设
1、推进全面覆盖。将全市70%以上的源头实效比例要求分解到“进居住区、进单位”等具体项目。全面落实居住区分类垃圾箱房和分类投放点改造1.7万余个。积极对接上海市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镇、文明小区、文明村、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相应提高垃圾分类工作在城区、街镇、小区、村、单位、校园等创建指标体系中的比重。
2、加快体系建设。一是继续推动“两网融合”体系建设。建成“两网融合”服务点8000个、中转站170座。二是提升分类收运能力。完成规范的湿垃圾车辆配置900余辆,有害垃圾专用收运车17辆,干垃圾车辆标识全面规范。三是提高分类中转能力。加强中转环节分类标识的规范性检查,优化全程分类体系对市民的科普教育作用。
3、提高处理能力。一是坚持高标准,加快项目落地。二是落实末端设施严格监管。对照当前国际、国内和本市现行最严标准,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公众开放和公众参与制度,通过政府监管、社会参与、群众监督的公共治理体系,提高设施运营水平、提升群众接受度,逐步化解邻避效应的矛盾。
五、全面营造全面参与的社会氛围
1、推动源头减量。一是推动旅馆、餐饮行业限制或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二是加强对在本市经营的快递业指导,提高快递包装物回收利用率。三是加大净菜上市在标准化菜场和生鲜超市、大型超市等场所的推进力度。四是排摸本市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现状,落实新建和已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的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配套工作。
2、强化执法监督。一是严格行业监督。依托垃圾分类全程信息化系统,规范收集运输行为,杜绝混装混运现象。二是鼓励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组织社区居民、新闻媒体对物业分类驳运、环卫分类收运开展检查。三是开展系列执法行动。严格落实执法责任,重点针对收集容器配置、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收运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提高监管执法实效。
3、营造良好氛围。一是组织开展《条例》培训,采取分类分级培训。二是实施《条例》宣传“五个一”工程。三是开展垃圾分类社会动员。组织开展垃圾立法宣传“进社区、进村宅、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园”系列活动。四是发挥城管社区工作室的作用。主动牵头基层党组织、居委、业委、物业、志愿者形成“五位一体”联动机制,努力推动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全面优化政策保障
1、完善配套政策。发挥好湿垃圾资源化设施建设资金补贴政策激励作用,对于按时开工的项目,给予补贴资金的50%,对于建设进展滞后,且2020年未能投入运营的,取消剩余补贴资金。继续研究落实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建设投资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激励和奖惩的效果。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循环经济发展扶持政策。
2、畅通产品出路。在试行《绿化用有机基质的生活垃圾原料控制要求(试行)》《生活垃圾好氧处置产品质量要求(试行)》的基础上,落实大幅减少农田化肥用量的要求,做好湿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作为有机肥的可行性研究。同时,加快研究制定湿垃圾资源化产品用于本市绿地林地土壤改良的补贴政策,打通湿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出路。
3、创新经济激励。运用经济杠杆,加强引逼。研究制定“湿垃圾不收费,干垃圾合计成本收费”,即达到符合质量标准且进入市属设施的湿垃圾不收费、湿垃圾质量数量未达标且干垃圾超量区域加倍收费的垃圾费结算制度,倒逼各区强化源头分类实效。
02|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
一、分类收运体系日渐完善
1、设施规范改造有力推进
上海市居住区分类投放点改造完成约2万个,其中,静安、长宁、杨浦、松江、崇明、奉贤6个区已全面完成改造任务。全市60%垃圾投放点完成容器、标识、收运体系规范配套。更新完善全市道路废物箱标识约4万余只,逐步加贴分类宣传标语,营造街头宣传氛围。
2、中转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截至8月底,全市配置及涂装湿垃圾车1092辆、干垃圾车3197辆、有害垃圾车80辆以及可回收物回收车154辆。
3、可回收物“点站场”体系逐步建立
截至8月底,已建成可回收物服务点9609个、中转站144个、集散场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