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四
中国人民银行财务预算管理办法(试行)-银发[1996]259号
中国人民银行财务预算管理办法(试行)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财务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996年7月30日银发[1996]259号)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分行;哈尔滨、沈阳、长春、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市分行:为了规范财务预算工作,切实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结合中国人民银行的实际情况,总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财务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总行反映。
附:中国人民银行财务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预算工作,切实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勤俭办行、增收节支,严格管理,做好分析、加强监控。
第三条财务预算实行全额预算、收支挂钩、明确职权、分级负责的管理办法。
全额预算是指财务收支的所有项目都要编制预算,由上级行核定下达,全面考核。
收支挂钩是指费用核批要与实现收入和盈亏挂钩,超收或增盈减亏给予奖励,减收或减盈增亏予以处罚。
明确职权是指明确划分各级行财务预算管理的职责和权限,总行对省级分行监督、管理,省级分行对二级分行及县支行的财务预算进行监督、管理。
分级负责是指各级行对本身财务收支的真实必、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下级行对上级行负责。
上级行要对下级行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检查。
第四条财务预算管理内容包括预算的编制、核批、执行、考核和财务决算、财务检查、财务分析以及资金与财产多缺的处理。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0]48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0〕48号2000年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总行直属企事业单位:经总行和财政部协商达成基本一致意见,财政部于1999年底发布了新的《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从今年起施行。
现将该制度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一、认真学习、贯彻新制度,切实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新制度是人民银行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规定,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以实施新制度为契机,规范财务收支行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肃处理、坚决纠正和杜绝财务违纪违规行为,大力增收节支,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二、做好新旧财务科目、账户的结转工作各分支机构要按照新旧账务结转的要求,认真做好新旧财务科目、账户的结转工作,确保账务不错不乱。
(一)关于财务收支科目、账户的设置根据新制度的规定,决定取消0481利息收入、0482业务收入、0483利息支出、0484业务支出、0485管理费、0486专项支出、0487其他支出等7个科目。
增设0501利息收入、0502业务收入、0503其他收入、0521利息支出、0522业务支出、0523管理费支出、0524事业费支出、0525固定资产购建支出、0526其他支出等9个科目。
保留0373损益科目。
新科目和账户的使用说明详见新制度正文。
(二)关于新旧财务收支科目、账户的结转办法和结转时间各分支机构应按照新旧科目及账户对照表(附件2),通过会计分录,采用同方向红蓝字结转余额的办法办妥新旧财务科目和账户的结转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一、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体系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体系主要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监督制度、财务报告制度等。
财务管理制度是人民银行为规范财务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文件,包括财务预算、财务审计、财务规章等;财务监督制度是监督人民银行资金使用和财务活动运行的规章制度,保障资金安全和合理利用;财务报告制度是人民银行依法依规进行的资产、负债、收支等方面的报告制度,为各级领导、外界监督提供信息。
二、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运行机制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制度运行机制包括财务管理、财务监督、财务报告等方面。
对于财务管理,人民银行建立了财务预算、财务会计、财务审计等管理制度,实行内部控制,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对于财务监督,人民银行设立了监察部门,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于财务报告,人民银行定期向政府和社会公布财务状况,接受监督,保障公众了解人民银行的资金流动情况。
三、中国人民银行财务管理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管理是指人民银行依法依规开展的资金管理活动。
人民银行遵循政府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人民银行实行集中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人民银行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严格审查财务活动,避免损失和风险。
四、中国人民银行财务监督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监督机制主要是指对人民银行财务活动的监督和检查。
监督部门依据职责、法律、规章制度,对人民银行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整改意见,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透明。
监督部门还要对人民银行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查明问题,发现漏洞,避免损失和风险。
五、中国人民银行财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报告主要是指人民银行依法定要求进行的资产、负债、收支等方面的报告。
人民银行定期向政府和社会公布财务状况,接受社会监督。
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详细反映了人民银行资金的流动和使用情况。
1994年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
1994年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首先,1994年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的调整主要体现在其财务管理体制上。
中国人民银行财务管理体制的改革主要是在财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上进行的。
具体来讲,1994年,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以行长为主要负责人的财务管理委员会,并设立了财务管理专员办公室,负责具体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这一举措有效地提高了中国人民银行财务管理的协调性和执行力,并保障了其财务制度的规范运行。
其次,在财务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上,1994年中国人民银行主要是对其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监督制度、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和调整。
具体来讲,中国人民银行在1994年加强了对财务管理制度的规范,强化了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并加强了对财务风险的监控和控制。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还加强了对财务监督制度的建设,加大了对各级分支机构的财务监督力度,并对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从而有效地提高了金融体系的运行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此外,在1994年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的调整中,还对其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进一步的建设和完善。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经济金融体系的中枢,具有庞大的财务数据和信息量。
1994年,中国人民银行加强了对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提高了其对财务数据的归档和管理能力,加强了对财务信息的监督和分析能力,并提高了对财务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这对于中国人民银行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总的来说,1994年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的调整和改革,有利于提高其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运行效率,有助于加强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健发展,同时也提高了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内外金融市场的信誉和地位。
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改革,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制度还将继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经济金融体制的变革和发展的需要。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银办发[2004]140号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2004年7月12日银办发[2004]140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近年来,为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强化费用预算约束,总行出台了一系列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办法和措施。
各分支行按照总行的要求,整章建制,严格内部管理,增强自我约束。
在总行和各分支行的共同努力下,人民银行系统财务违规违纪行为明显减少,资金使用效益逐步提高,为中央银行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的财务保障。
但是人民银行财务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分支行对“艰苦奋斗、勤俭办行”的财务工作方针贯彻落实不够,不同程度地存在相互攀比和铺张浪费的情况;费用预算分配没有严格遵循“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面向基层”的原则,存在上级行挤占基层行费用指标和专项资金的现象;预算控制观念不强,截留挪用财务收入、预提虚列费用行为仍有发生;项目资金管理粗放,不按指定项目安排使用项目资金;财务内部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等。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逐步满足人民银行依法履行职责的资金需求,严肃财经纪律,推动人民银行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现就改进和加强人民银行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继续贯彻执行“艰苦奋斗、勤俭办行”的财务工作方针。
各级行要从实际出发,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行为;上级机关到基层调研、开会等应轻车简从,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不得接受礼品、礼金,更不得到营利性娱乐场所或搞高消费的娱乐活动,接待也不得主动送礼;严禁借参观学习名义用公款游山玩水,甚至变相出国(境)旅游;要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财经法规,按照国家法律和制度要求完善预算控制措施,依法理财,在政策和财力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改善职工福利和办公条件;各项预算收入必须纳入人民银行财务收入核算,不得截留用于职工福利支出。
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国人民银行预算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国人民银行预算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97.08.13•【文号】财商字[1997]344号•【施行日期】1997.08.13•【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国人民银行预算管理的规定》的通知(财商字(1997)344号1997年8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为了保证国家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使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预算管理既能保证正常业务的合理需要,又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在总结两年来预算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我部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预算管理的规定》,现予正式发布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应严格执行本规定,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据此对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对于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向财政部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预算管理的规定第一条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的财务预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办法,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经财政部发布或批准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部及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以下简称“专员办”)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人民银行的预算是中央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全部财务收支经财政部批准后,按收支净额纳入中央财政预算。
第四条财政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根据人民银行的机构、人员、业务发展及基建状况等,对人民银行实行按因素全额测算收支预算管理办法。
第五条人民银行实行预算管理的范围,包括总行机关(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一、二级分行机关及县支行机关。
其中:人民银行总行机关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在系统预算内实行单列。
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含挂靠的事业单位),均属中央级单位,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会计行为,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各级行办理会计事务,执行本制度。
人民银行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办理会计事务,执行国家相关的会计制度。
第三条会计工作的主要任务(一) 组织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及时地记录和反映各项业务活动情况和财务收支状况。
(二) 实施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维护财产和资金的安全。
(三) 开展会计分析,披露会计信息。
(四) 提供金融会计服务,协调银行业的会计事务。
第四条人民银行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会计管理体制。
总行负责制订统一的会计规章制度,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负责组织实施,并根据总行统一的会计规章制度,制订辖区适用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上级行的会计部门对下级行的会计工作负有业务管理、检查、监督和辅导的责任,下级行的会计工作应执行上级行的有关规定。
各级会计部门是本行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全行会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总行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接受总行会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的会计报告。
各级行的行长对本行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人民银行的会计事务接受内审部门的审计,接受国务院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依法分别进行的审计和监督。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七条各级行根据会计核算和管理要求设置会计部门。
第八条有关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设置办理会计核算业务的组织。
第九条会计集中核算的基本组织形式是:设置营业网点办理柜台业务;成立核算中心集中处理全辖会计核算事项;成立事后监督中心集中监督营业网点、核算中心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会计核算结果。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发《中国人民银行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银发[1988]136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发《中国人民银行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发《中国人民银行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银发〔1988〕136号1988年5月13日)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城市分行,经济特区分行:《中国人民银行财务管理制度》业经财政部审查同意,现颁发各行,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中国人民银行财务管理制度(1988年4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并办理各种金融机构存贷款、货币发行、经理国库、金银收售、证券买卖、票据交换等具体业务,有利息收支,向国家缴纳税利,在系统内实行企业管理、利润留成制度。
为促进各级行加强经济核算,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国营金融、保险企业成本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国家的政策、法令,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成本核算,利润留成”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管理国家信贷基金,监督信贷资金的合理使用;正确进行成本核算,合理分配各项财务资金,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财务管理工作的范围是:一、资金管理二、财务收入管理三、成本管理四、营业外支出及税金管理五、专用基金管理六、固定资产管理七、资金与财产多缺处理第六条根据《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结合人民银行的实际情况,规定一级分行的正副行长、正副总经济(会计)师、总稽核、党委、人事、秘书、纪检监察部门和行政管理人员以及二级分行、县支行的正副行长为企业管理人员,其他均为业务人员。
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各级机构。
人民银行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分别按《企业财务通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第三条财政部对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人民银行各级机构每年编制财务预算逐级上报,由总行汇总报财政部审批。
人民银行预算中各项收支相抵后,净额纳入国家预算。
人民银行各级机构的预算执行接受财政部及其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的监督和审计。
第四条人民银行实行“统一领导、预算管理、分级核算、统负盈亏”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人民银行遵循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原则。
第六条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有:所有者权益和负债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收入管理、财务支出管理、预算管理与监督、财务报告等。
第七条人民银行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机制,认真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做到原始记录准确、完整,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确保国家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八条人民银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金融政策,认真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接受财政部及其派出机构的财务监管。
第九条人民银行各级机构的财务管理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
各级机构的主要领导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领导、组织、检查、监督的责任。
其他部门应支持会计部门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会计监督。
第二章所有者权益和负债第十条人民银行的所有者权益全部由国家所有,未经财政部批准,不得变动。
第十一条所有者权益包括国家资本、固定基金、总准备金、未分配利润等。
国家资本是由国家拨付和经国家批准历年结转的由人民银行占用的资金,即以前年度结转的信贷基金。
固定基金是指人民银行购建固定资产所占用的全部资金余额。
《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一、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管理制度1.1 会计制度中国人民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健全的会计制度,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我国的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会计核算年度为一个自然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
中国人民银行设有财务处,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人民银行的财务工作。
1.2 预算管理制度中国人民银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年度预算,公布并报国务院备案。
预算涵盖收支情况、资金来源、用途和数量等内容,明确了各项支出的预算额度和使用范围。
在年度执行过程中,需要及时调整预算,提请国务院备案。
1.3 资金管理制度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了专门的财务账户,用于资金的管理和运转。
各项资金的收支必须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不得私自挪用。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财务报表报送国务院、财政部和审计部门进行审查和监督。
1.4 财务审计制度中国人民银行依据《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独立的审计制度,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内部审计主要由财务处负责,外部审计则由国家审计部门或者聘请专业的审计机构进行。
审计结果应及时向国务院、财政部和审计部门报告,并依法接受监督。
1.5 内部控制制度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预算管控、资金流动管控、会计核算管控和审计监督等方面。
同时,对各项业务进行分类管理,确保各项业务的独立性和透明性。
对于存在的风险和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二、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的运行机制2.1 财务决策机制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决策机制主要由国务院、财政部、人民银行正副行长和财务处共同参与。
在年度预算制定、执行、调整和审计等方面,需经过多方协商和同意。
同时,依据国民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变化,及时进行财政政策调整,以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
2.2 财务监督机制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工作受到国务院、财政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国务院负责对人民银行的财务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和协调,财政部负责审核和监督人民银行的资金使用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部门则负责对人民银行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和监督。
人行财务制度
人行财务制度一、人行财务制度的基本概念人行财务制度是指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主体建立和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与之相关的规范文件、规章制度等内容。
人行财务制度是人行财务管理行为的基本准则和规范要求,是保障财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的有力手段。
人行财务制度建立的目的是规范人行财务管理行为、防范和减少财务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保障国家财产安全、维护金融秩序,最终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和财务稳定。
在全面推进财务制度改革的今天,人行财务制度更应该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不断创新完善,提高人行财务管理水平和效能。
二、人行财务制度的制度框架人行财务制度的制度框架主要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容。
财务管理制度是人行财务管理行为的总则,涵盖了财务管理的一般原则、基本要求以及财务管理的各个方面;财务管理制度则是财务管理的具体办法和程序,对财务管理行为的实施提供了明确指导。
内部控制制度是人行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可以有效防范和减少财务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保护国家财产安全。
人行财务制度的制度框架应当理顺各项规章制度之间的关系,形成完整、有效的财务管理体系,为财务管理职能的顺利发挥提供有力保障。
三、人行财务管理主体人行财务管理主体主要包括财务管理机构、财务管理人员等。
财务管理机构是负责具体财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人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推动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财务管理人员则是具体执行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他们应当熟悉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诚信勤勉,保守国家秘密,确保财务管理行为的合法、规范和安全。
财务管理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组织纪律,加强财务培训和监督,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工作机制,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和效能。
只有财务管理主体做好本职工作,才能保障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实现人行财务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财务管理的通知-银办发[2011]203号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财务管理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财务管理的通知(2011年10月28日银办发[2011]203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各直属事业单位:现就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正确认识当前财务形势,高度重视财务管理近年来,国家财政预算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行政经费形势持续偏紧,财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要求越来越高,预算公开不断推进,与此同时,影响人民银行财务的体制、制度、机制等问题尚未解决,财务费用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总行机关、各分支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要从国家和中央银行的大局出发,正确认识当前的财务形势和面临的问题,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妥善处理发展与规范、保障和约束的关系;加强财务制度、规定、纪律的学习教育,加大财务形势的宣传解释工作,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切实贯彻执行财务制度,强化责任机制,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二、坚持厉行节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单位要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文件精神,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行”的方针,严格执行公务活动的有关规定;大力精简会议,充分利用电视电话系统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开会,压缩会议数量与规模,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庆典、研讨会、论坛和评比表彰等活动,切实执行活动审批和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和规模;创新工作方法和管理模式,拓宽集中采购范围,积极探索项目资金绩效考核机制,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会计财务工作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会计财务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7.06.04•【文号】银办发[2007]139号•【施行日期】2007.06.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会计财务工作的意见(2007年6月4日银办发[2007]139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近几年来,总行按照推进制度创新、夯实会计基础、强化内部管理的原则,出台了一系列会计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各分支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总行的要求,在整章建制、完善会计内部控制、强化预算、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经过各级行的共同努力,目前,人民银行会计财务制度体系已初步建立,会计财务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人民银行履行中央银行各项职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但是,从内、外部审计和检查情况看,当前,人民银行系统会计财务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个别机构存在的问题还比较严重,突出表现为:有章不循、执章不严、违规操作;预算约束意识不强,铺张浪费,相互攀比;财经法纪观念淡薄,违规发放政策外津补贴,有的甚至私设小金库;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账实不符;集中采购操作程序不规范;对附属单位财务管理不到位等。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会计财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财务工作的服务、保障、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人民银行的社会形象,现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重视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各分支机构要认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银发[2005]309号文印发)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会计岗位设置原则设置会计岗位,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岗位轮换;严格按照会计核算基本规定和账务处理程序办理会计业务,认真履行会计账务核对制度;加强会计签章管理,严禁在空白凭证或账表预先留盖印章;严禁任意调整报表数据,确保会计报表数据的真实、完整;要加强对会计档案在归档、保管、交接、查阅和销毁等环节上的管理,防止会计档案毁损、散失及泄密。
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的中央银行,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管理金融市场,维护金融稳定,保护人民币的稳定和国际化等重要职责。
为了保证人民银行的财务管理与运作的稳健和透明,人民银行建立了一系列的财务制度。
一、预算管理制度人民银行财务预算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每年年初,人民银行会制定财务预算计划,提供会议费用、差旅费用、办公费用和设备购置费用等支出,确保财务收支平衡。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预算计划。
二、财务管理制度1. 资金管理制度人民银行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规范。
人民银行财务室会制定资金管理规定,对各类资金使用进行监督。
对于银行存款、税费缴纳、招投标保证金和其他资金的管理,人民银行都要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正确使用。
2. 会计核算制度人民银行财务室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制度,按照财务报表编制规定制定本行财务会计制度。
会计填报人员应当遵守会计原则,严格执行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保证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人民银行财务室还要建立财务报表编制基础资料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的编制依据。
3. 财务审计制度人民银行财务审计制度是对本行业务流程和会计核算准确性的审计。
人民银行财务室将预算与审计结合,从而加强财务管理,保证每一项预算都得到合理的控制和执行。
财务审计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审计程序,对人民银行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
三、资产管理制度人民银行的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和库存材料的管理和处置。
人民银行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固定资产的规范管理。
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修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备,库存材料应当进行统一管理,保证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率性。
四、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是人民银行财务的重要管理制度之一。
人民银行应当根据管理要求,建立理财和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风险问题,保证财务风险的有效防控和控制。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的通知-银发[1994]273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的通知(1994年11月3日银发〔1994〕273号)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分行:为了规范人民银行的财务行为,以适应人民银行转换职能和加强金融宏观调控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有关财经规定,总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
本制度已报经财政部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函告我行。
附: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是国家的中央银行,是国家领导、管理金融业的职能部门。
为了有效地履行中央银行的各项职能,规范全行的财务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有关财经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民银行总行及各级分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人民银行总行所属的各企业、事业单位,分别按国家有关行业财务制度执行。
第三条根据人民银行的机构性质和业务特点,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人民银行总行、各级分支行每年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由总行汇总报财政部批准后下发执行,各项收支相抵后,实现利润经财政部批准提取总准备金后,全部上缴中央财政,年度发生亏损首先由历年提取的总准备金弥补,不足弥补的部分由中央财政拨补。
人民银行的年度预算报财政部审核后,纳入国家预算,财务决算报告按规定报财政部审批,并接受财政部和国家审计署的财务监督。
第四条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核算、预算管理、统负盈亏”的体制。
第五条财务管理工作的范围是:一、资本金和负债管理;二、资产管理;三、财务收支计划管理;四、财务支出管理;五、财务收入及盈亏解缴管理。
人民银行独立预算财务制度
人民银行独立预算财务制度一、总则为适应国家金融事业发展和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加强对人民银行预算财务管理的监督和审计,规范人民银行的财务活动,健全财务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预算编制(一)根据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指导精神,人民银行依法制定年度预算草案,经行政机关审定后,方可实施。
(二)年度预算草案包括一般预算和专项预算两部分,各项收支项目应当完整、明确,不得私设账户或挪用经费。
(三)人民银行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的安全、稳健和合理运用。
三、财务管理(一)人民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制定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收支管理。
(二)人民银行应当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保障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廉洁操守。
(三)人民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报表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及时披露。
四、审计监督(一)人民银行应当接受国务院财政部门的审计监督,配合国务院财政部门开展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二)人民银行应当接受国务院设立的审计机构的审计,按照审计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协助审计工作的开展。
(三)人民银行应当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对审计结果作出书面反馈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法律责任(一)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人民银行财务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人民银行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修改时,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以上为人民银行独立预算财务制度,人民银行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落实财务管理责任,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和透明。
人民银行财务制度
人民银行财务制度一、人民银行财务制度的基本原则1. 财务独立性原则。
人民银行应当保持独立的财务管理和决策权,不受外部部门干涉。
这样才能保证其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职能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2. 透明度原则。
人民银行应当公开其财务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通过透明度,可以增强人民银行的责任感和公信力。
3. 风险控制原则。
人民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风险控制。
4. 合规性原则。
人民银行的财务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保证其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人民银行财务制度的组成部分人民银行的财务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财务预算管理。
人民银行应当制定年度预算,明确收支情况和资金运作计划,保证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和高效。
同时,要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2. 资金管理。
人民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
要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3. 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
人民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及时编制财务报告,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开其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
4. 内部控制和审计。
人民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对财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和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 财务风险管理。
人民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应对,保障资金安全和稳定运转。
三、人民银行财务制度的运作机制人民银行的财务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个环节的密切配合和协同作用。
其运作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预算编制和执行。
人民银行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和金融政策目标,制定年度预算。
在制定预算过程中,要考虑到实际情况和资金需求,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执行力度。
2. 资金使用和管理。
人民银行应当根据预算计划,合理配置和使用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流动性。
同时,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防止资金被挪用或浪费。
3. 财务核算和报告。
人民银行的财务制度是什么
人民银行的财务制度是什么
人民银行的财务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财务管理体制、资金来源、资金使用、财务监督和审计等。
在这些方面,人民银行采取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并保障国家金融系统的稳定和发展。
首先,人民银行的财务管理体制是其财务制度的基本框架。
人民银行负责人民币的发行和管理,制定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
在财务管理上,人民银行建立了财务管理委员会和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政策,监督资金的使用和执行财务预算。
其次,人民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民银行获得的国家税收资金,用于支持货币政策的执行和金融体系的稳定;二是人民银行获得的金融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等,用于维持人民币的流通和支付系统的运转。
在资金使用方面,人民银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包括公开市场操作、贷款政策、定向降准等,以调控货币供应和信贷投放;二是金融机构监督管理资金的使用,包括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监管和审计,以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健康。
另外,在财务监督和审计方面,人民银行通过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和财务监督机构的监管等方式,对自身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以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此外,人民银行还积极配合国家审计部门对其财务活动进行审计和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总的来说,人民银行的财务制度是为了确保其资金的安全、透明、合规使用,保障国家的金融安全和稳定。
在实践中,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透明度,确保人民铁四准确履行其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督管理职责。
人民银行的财务制度包括
人民银行的财务制度包括一、财务预算人民银行的财务预算是指根据国家财政管理法规定,按照年度计划和预算编制标准,对人民银行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规划和安排。
预算编制应当充分考虑国家经济形势、金融市场变化以及人民银行业务和发展需求,确保财务预算合理、有效。
财务预算包括资金支出预算和收入预算两部分。
资金支出预算主要涉及人民银行日常运营成本、人员薪酬、设备购置、房屋租赁等开支,要保证合理使用资金,确保各项支出符合规定标准和程序。
收入预算则主要涉及人民银行各项收入来源的规划和分配,包括外部存款收益、金融服务收入等,要保证收入来源清晰、合规,严格依法使用和分配。
财务预算的编制应当严格依照财政管理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经过细致核算和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当实行动态管理和监督,随时调整预算安排,确保预算的执行效果和效率。
二、资金管理人民银行的资金管理是指对人民银行各项资金的使用、存放、调拨等行为进行规范和监控,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资金管理主要包括资金筹措、资金存管、资金支出等环节,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控制,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资金管理要求人民银行严格执行国家财政管理法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各项资金活动。
对于外部资金的筹措和使用,要依法合规,经过充分审批和监督。
对于内部资金的存管和调拨,要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权限,确保资金安全。
资金管理还要求人民银行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定期评估和监测可能存在的资金风险,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控制。
同时要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督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标准和程序,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和审计,防范资金滥用和浪费。
三、会计核算人民银行的会计核算是指根据国家会计法规定,对人民银行的财务活动进行核算和记录,制作财务报表,向国家有关部门和公众公开财务信息。
会计核算要求真实、准确、完整,遵循会计准则和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透明度。
会计核算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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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四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的中央银行,是国家领导、管理金融业的职能部门。
为了有效地履行中央银行的各项职能,规全行的财务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有关财经规定,制定的制度。
(七)印刷费
核算各种帐表、凭证、资料的印刷费以及包装运送费等。
(八)业务宣传费
核算开展业务宣传支付的宣传费、广告费、宣传用品的购置费等。
业务宣传费在核定的指标据实列支,不得突破。
(九)租赁费
核算租借办公用房、交通工具及其他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金,不得假租赁之名,搞以租代建,以租代购。
(十)修理费
核算房屋、运输工具及其他机具设备的大、中、小修理费。
(十一)金银业务支出
核算金银收售过程中发生的降色、降秤损失及有关开支。
(十二)手续费支出
核算办理业务支付的手续费和对金融机构代理人民银行业务支出的手续费。
(十三)证券业务支出
核算人民银行在公开市场上吞吐政府债券及其他特定的债券的支出。
(十四)咨询费
核算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支付的咨询费。
(十五)其他业务支出
核算诉讼费、公证费、审计费等不属于上述的支出。
五、管理费科目
(一)会议费
核算各种会计支出的会场租金,参加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等。
(二)旅差费
核算因公出差和调干(包括家属)按规定标准报销的车船、飞机费、出差补助费、住宿费、市交通费、交通费补贴以及职工探亲和经批准外地就医的车船费,市出差的误餐补助费。
参加学习、进修、培训人员的伙食补贴费等。
差旅费标准参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确定。
(三)劳动保护费
核算按规定开支的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及保健费。
(四)水电取暖费
核算营业办公所支付的水电费及电子设备运转中耗用的水电费。
取暖所需燃料费,修理取暖制冷用具以及季节性临时锅炉工工资等。
(五)低值易耗品购费
核算按规定属于低值易耗品的物品的购置及修理费。
(六)保险费
核算财产参加保险按规定支付的保险费。
(七)职工工资
核算按国家工资制度规定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含责任目标津贴、奖金、特殊岗位津贴及其他补贴等)。
(八)工会经费
核算按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拨交工会使用的工会经费及补贴。
(九)职工教育经费
核算干部培训费以及职工政治、业务、技术学习统一购买书籍及资料费等。
(十)职工福利费
核算职工医药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助费、职工家属医药困难补助等职工福利费开支和用于集体福利及福利设施的支出等。
(十一)外事费
核算外事活动与洽谈业务的接待费、出国人员的差旅费、生活费、服装费以及人民银行对外代表机构的经费开支。
(十二)绿化费
核算行绿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公杂费
核算办公所需文具、纸等办公用品等、车船燃料费以及订阅报刊资料及其他零星开支。
(十四)业务招待费
核算支付业务活动合理需要的业务交际费用。
业务招待费在核定的指标据实列支,不得突破。
(十五)其他管理费
核算不属上述的管理费支出。
六、专项支出科目
(一)设备购置费
核算设备、车船及其他器具的购置费。
(二)电子设备购置费
核算电子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购置费。
(三)基本建设支出
核算新建、购建、扩建、改建发行库、营业办公用房、职工宿舍以及其他零星基建支出;院校及事业单位的基建支出。
(四)院校经费支出
核算人民银行所属高等院校、银行学校的教育经费支出。
(五)事业费支出
核算总行直属事业单位的事业费支出。
七、其他支出科目
(一)劳动保险费
核算离、退休职工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含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基金)、异地安家补助费,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支出,以及人民银行实行养老保险统筹提取的统筹基金。
(二)待业保险费
核算按规定缴纳的待业保险基金。
(三)税金
核算人民银行按国家规定应交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等。
(四)损失款项
核算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出纳短款、结算赔款等经济损失,按规定手续报批出损的款项。
(五)其他支出
核算自然灾害和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净经济损失、在抵御自然灾害过程中发生的支出以及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支出和上述以外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