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排除规则
2024中级会计经济法试题及解析
2024中级会计经济法试题及解析中级经济法单项选择题1.章某15 周岁生日时,姥爷送其一台价值2 万元的电脑,姥姥则送了一副价值100 元的手套。
同年某天,章某未事先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将其电脑与手套分别赠送给了同班同学。
下列关于章某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赠送手套的行为效力待定B.受赠手套的行为有效C.赠送电脑的行为无效D.受赠电脑的行为效力待定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对于这类题目,一定要分两步走,第一步,判断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本题中,章某的年龄已满8 周岁不满18 周岁,且不存在法定的升格、降格事由,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步,判断各项行为的性质:(1)选项 B 当选,选项D 不当选,章某的姥爷和姥姥分别把电脑、手套送给章某的行为,对于章某来说是属于纯获利益的,因此,均属有效。
(2)章某自行把电脑、手套送给同班同学的行为不属于纯获利益,则应进一步判断其是否与章某的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
其判断标准主要是行为所涉的金额:①选项C 不当选,电脑的价值较大,一般都在千元以上,其行为就与章某的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
因此,章某自行将电脑送人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而非无效。
②选项 A 不当选,与电脑对比,手套的价值较小,章某作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将手套送人,该行为与其年龄、智力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应属有效。
2.张某与乔某约定,乔某若在公司年底举办的毽子大赛中获得冠军,张某将把其在三亚的海景房借给乔某使用半年。
该约定的性质是()A.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B.单方司法律行为C.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D.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辨析。
选项AB 不当选,张某将房屋借给乔某,属于借用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且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中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选项 C 当选,选项D 不当选,乔某并不一定能在毽子大赛中获得冠军,所以这个事项属于“条件”,而不是期限。
公司章程能否对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进行规定
公司章程能否对股东会的表决⽅式进⾏规定我们知道在⼀家公司⾯临重⼤决策的时候,通常都需要召开股东⼤会并由股东就决策内容进⾏表决。
那么公司章程能不能对股东会的表决⽅式进⾏规定呢?近⽇有⽹友提出这个问题,店铺⼩编将查询到的有关资料分享给⼤家。
⼀、公司章程能否对股东会的表决⽅式进⾏规定可以进⾏规定。
其规定可以排除相关法律的适⽤,但是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股东的各项权利根据股权⽐例确定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使表决权是股东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重要途径。
通过调整表决权⽐例,甚⾄是某些⼩股东“控制”公司的重要途径,这点对财务投资者尤为重要,他可以通过设置在某些事项上的⼀票否决权达到“控制”公司的⽬的。
这条实际赋予公司章程两项⾃由规定的权利:同股不同投票权和⼀票否决权。
⼆、关于股东会及相关决议的法律规定《公司法》第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例⾏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四条:“股东会的议事⽅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但下列事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三)公司合并、分⽴、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股东会的⾸次会议⼜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以后的股东会,凡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务或者不履⾏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务或者不履⾏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董事不能履⾏或者不履⾏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
对于增减注册资本等特别事项,《公司法》已明确:需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这⾥的股东指“全体股东”。
对于普通事项如何表决,章程制定时,应明确两项内容:第⼀,议事定⾜数,即股东会有效召开需要代表多少表决权的股东的参加;第⼆,议决定⾜数,即经过多⼤⽐例股东通过,股东会决议⽅为有效。
股东会的表决权和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
股东会的表决权和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这篇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股东会的表决权是一篇神奇的文章,当你看到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股东会的表决权的时候,说明你的好运即将来临,为你加油!✅股东表决权的行使规则是什么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律分析:股东表决权行使原则为一股一表决权原则。
依股份平等原则,每一股份所蕴含的表决权和表决力是完全平等的,为便于计算和比较诸股东表决权之大小,遂有一股一表决权原则之承认。
3、第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表决,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章程可以自由作出约定。
持有1/10表决权即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持有1/10表决权即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4、在股东权益中,对股东最有价值的是股利分配请求权和董事、监事选举权,前者可以满足股东的经济需要,后者则可满足股东对公司经营阶层的人事控制需要。
而这两种权利的实现必须以股东表决权的行使为前提。
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行使方式有:一人一票和一人多票结合的方式;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其他方式。
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作出决议时,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在议事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法律分析: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一人一票。
一人一票并经全体过半数通过。
累计投票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如甲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会分红方案,采取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公司法选择题及答案
公司法选择题练习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各类公司具有的共同特征是()A.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B.资本具有股份性C.设立程序的一致性D.集团性2.学者们普遍认为世界上最早的公司立法是()A.中国清朝的《公司律》B.美国的《示范公司法》C.德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法》D.法国的《商事条例》3.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指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A.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B.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C.公司有权催缴的未缴资本D.公司授权发行的未发行资本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制订者应该是()A.董事会B.董事长C.全体股东D.总经理5.设立公司,除具备法定的一般要件外,还须经政府行政主管机关审查批准,这属于()A.自由主义设立原则B.特许主义设立原则C.核准主义设立原则D.准则主义设立原则6.自然人股东甲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乙因继承了甲的股权而成为公司股东,乙的股东资格的取得属于()A.原始取得B.继受取得C.善意取得D.恶意取得7.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的行为,属于()A.正当的劳务报酬行为B.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行为C.正常的市场经济行为D.违反对公司勤勉义务的行为8.公司监事会主席产生的方式是()A.股东会选举产生B.董事会选举产生C.职工大会选举产生D.全体监事选举产生9.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是()A.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B.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C.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D.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10.关于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A.该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股东大会决议的公正性B.该制度只是暂时限制股东的表决权C.股东享有的其他股东权不受影响D.股东的表决权将被永久剥夺11.下列关于上市公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上市公司是指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公司柜台上交易的股份公司B.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申请由财政部核准C.上市公司必须设立独立董事制度D.上市终止后,公司的法人资格也归于消灭12.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的是()A.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B.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C.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D.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13.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表决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是()A.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B.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C.若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任一股东代为出席D.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14.甲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对公司设立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如何承担发生了分歧。
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
博学笃行自强不息
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
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1.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在会议中进行表决,通过投票来决定与公司相关的事项。
2. 委托代理:股东可以委托他人代理自己行使表决权。
委托代理可
以通过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人投票的方式进行。
3. 邮寄或电子邮件表决:部分公司允许股东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
方式提前表决。
股东会收到有关议题的表决通知,在指定时间内将
自己的表决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给公司。
4. 在线表决:随着科技的发展,一些公司采用在线投票方式进行股
东表决。
股东可以通过公司提供的在线平台,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投票。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股东行使表决权都需要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操作。
不同的
国家和地区可能对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有所不同,具体方法需根
据当地规定来决定。
1。
2022年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经济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
2022年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经济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一、单选题1、边际消费倾向是0.75,政府支出增加100万,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投资乘数为3B、投资乘数为-3C、国民总收入增加75万D、国民总收入增加400万试题答案:D2、以下属于定性变量的是()A、性别B、国内生产总值C、年末总人口D、财政收入试题答案:A3、由国务院颁布的税是()A、资源税B、增值税C、房产税D、车船税试题答案:C4、两种商品的需求交叉弹性系数为正数,表明着两种商品的关系属于()。
A、互补关系B、正反馈关系C、无关产品关系D、替代关系试题答案:D5、进出口总额属于()时间序列A、时期B、时点C、相对数D、平均数序列试题答案:A6、对企业取得的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是基于()计量属性。
A、重置成本B、可变现净值C、历史成本D、公允价值试题答案:C7、会计报表编制的依据是()A、原始凭证B、记账凭证C、账户汇总表D、会计账簿8、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描述正确的是()。
A、私有制为主体B、市场经济体制C、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辅D、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9、下列各项中,不适用《反垄断法》的是()。
A、我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B、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C、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D、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10、边际产量跟()交叉时,总产量达到最大A、横轴B、平均产量曲线C、总产量曲线D、纵轴11、垄断的供给曲线()A、是平均总成本以上的边际成本曲线B、是平均可变成本之上的边际成本曲线C、不存在D、是边际收益曲线向右上方倾斜的那部分12、美国经济学家费雪提出了交易方程式MV=PT,其主要结论是()A、物价水平决定货币流通速度B、货币量决定物价水平C、货币流通速度决定物价水平D、商品和劳务的交易量决定货币量13、方差适用于测试统计数据分布的()A、相关程度B、离散C、偏态D、集中14、下列回归模型中,属于一元线性回归模型的是()A、Y=β0+β1x1+β2x2+εB、Y=β0+β1x1+β1x21+εC、Y=β0x1β1x2β2+εD、Y=β0+β1x+ε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人。
股东会会议的表决规则
股东会会议的表决规则股东会会议是公司治理中的重要环节,会议的表决规则对于公司的决策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下面将从股东会会议的表决规则、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表决规则股东会会议的表决规则是指在会议中进行决策时所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一般而言,股东会的表决规则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每个股东拥有一票:无论股东持有的股份多少,每个股东在会议中都应有平等的表决权。
这体现了股东的平等地位和权益保护原则。
2.简单多数原则:一般情况下,股东会的决策采用简单多数原则,即得票数超过半数的决议通过。
这是一种常见的表决规则,能够确保决策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3.特殊事项的表决要求:对于一些重大事项或涉及公司根本利益的决策,可能会设置特殊的表决要求,如超过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才能通过。
这样的规定可以增加决策的谨慎性和权威性。
二、表决方式股东会会议的表决方式有多种形式,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现场投票:会议现场通过举手、站起等方式进行表决。
这种方式直观简单,能够及时反映出股东的意愿。
2.书面投票:会议前或会议过程中,股东以书面形式提交自己的表决意见。
这种方式方便股东进行思考和表达,尤其适用于复杂的议题。
3.电子投票: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进行投票。
这种方式省去了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方便股东参与表决。
三、表决结果会议的表决结果是根据股东的表决意见统计得出的。
一般而言,表决结果有以下几种可能:1.决议通过:当达到规定的表决要求时,决议被认为通过。
这意味着会议的决策被确认并将被执行。
2.决议未通过:当未达到规定的表决要求时,决议被认为未通过。
这意味着相关的决策不能执行,需要重新讨论或修改。
3.弃权:有些股东可能选择弃权,即不参与表决。
弃权通常不影响决策结果,但会反映出股东对该议题的态度。
股东会会议的表决规则是确保公司治理有效运作的重要环节。
通过明确的表决规则、灵活多样的表决方式以及准确无误的表决结果,可以保证股东会议的决策合法、公正和科学,为公司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决策基础。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中级)练习题(2022年11月)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中级)练习题(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30日)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公示催告的期间不得少于60日,且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日不得早于票据付款日后15日。
考察知识点票据权利2、张某与杨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李某向张某履行债务,现李某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考察知识点合同履行的规则3、甲和乙订立一份价款为300万元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比例为20%,合同成立后甲依照合同约定向乙支付定金40万元。
后乙完全违约,甲可以向乙主张赔偿的最佳方案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违约金和定金罚则不可同时适用,因此选项B错误;违约金可以和返还定金同时进行,因此选项C正确。
【点评】违约金和定金罚则不能同时适用。
考察知识点定金责任4、甲向乙借款5万元,还款期限6个月,丙作保证人,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
丙的保证责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间未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考察知识点保证责任5、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形下,其他按份共有人可以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选项A,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选项B,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基本前提是:按份共有人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转让其份额。
选项CD,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也不得主张优先购买,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考察知识点共有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正在建造中的厂房是可以设定抵押权的。
考察知识点抵押财产正确答案:D最高额抵押权只需首次登记即可设立,即尽管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是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但无须每个新生债权都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只需办理首次抵押登记即可;选项A错误。
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制度
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制度简介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而投票表决制度是股东大会实现决策的紧要方式之一。
投票表决制度是指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公司决策进行投票,采纳多数制、特权制等方式。
本文将介绍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制度相关的内容。
投票方式多数制多数制是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最常见方式,一般情况下,实行简单多数制即可。
也就是说,只要获得股东投票总数的一半以上,决议便能通过。
这种方式使得绝大多数股东能够在股东大会中行使他们的投票权。
特权制特权制是指持有肯定数量的公司股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上享有特权,比如,一个股东可以拥有多个投票权,他可以通过一种不合规的方式来影响投票结果。
这种方式虽然受到限制,但在一些情况下,特权制依旧被使用。
投票权权重调配投票权重调配是由公司章程或政策确定的,一般是基于股份数量的比例,但在一些情况下可能是在公司章程中特别注明的。
投票权的调配必需遵守公司的法律和规定。
投票期限一般情况下,投票期限是在股东大会的召开前肯定时间内规定的。
在投票期限内股东可以考虑是否投票,以及如何投票。
若投票未投票就失去了表决权。
投票表决在股东大会上,投票表决是一项紧要的程序,由于这是股东最后决议公司政策和行动的最后机会。
在投票表决之前,大会可能会对有争议的议题进行辩论,这可以使股东了解全部信息,以便做出最好的决策。
投票表决案例整体授权表决在肯定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整体授权表决议案,包括了允许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实行特别的行动,或把掌控权交给董事会进行处理。
这种授权表决方案通常是为了简化公司管理程序而提出的。
授权表决中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包括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报表制度。
确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是负责订立公司薪酬政策的委员会,它由独立董事构成,董事会提名。
薪酬委员会的设立通常需要经股东大会表决授权,以确保该委员会的权力和责任得到充分理解和证明。
结论上文介绍了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投票方式、投票权重调配和投票表决案例等。
股东会投票表决规则
股东会投票表决规则
股东会投票表决规则通常由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则:
1. 普通表决权:每股股份均有一票,股东可对某项议案进行赞成、反对或弃权投票。
2. 特别表决权:某些议案可能要求特定股东或股份拥有者具备特别表决权(比如优先股),以保障其在决策中的权益。
3. 多数表决权:某些议案需要获得股东会多数股权的支持才能通过,通常是超过50%的股权。
4. 超级多数表决权:某些重大决策需要获得超过普通多数的股东支持,通常是超过两-thirds或三-quarters的股权。
5. 等级表决权:某些公司可能根据股份种类给予不同的表决权(比如优先股和普通股),以保障不同股东的利益。
6. 远程投票:现代科技使得股东可以通过远程方式进行投票,比如在线投票平台或邮寄选票等方式。
这种方式可以方便股东参与决策并提高投票率。
以上规则仅供参考,具体投票表决规则还需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论公司章程中表决权规则的制定
论公司章程中表决权规则的制定作者:黄旒来源:《法制博览》2013年第03期【摘要】公司章程是除《公司法》之外对公司最具有约束的力的规范性文件,有公司的“宪法”之称。
而公司章程中最具有核心价值的规定莫过于股东的表决权,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表决权的行使,实现对公司最终控制。
本论文重点论述区分《公司法》中对于表决权的强制性规定与任意性规定,以及如何在任意性规定的合理范围内制定公司章程中的表决权的规则。
【关键词】公司法;公司章程;表决权一、《公司法》中的表决权表决权是股东固有的最基本的权利。
股东通过表决权的行使,制定并通过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这些都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产生着根本性的影响,从而最终达到对公司的控制的目的。
我国《公司法》中对表决权做了基本的规定,这些规定中有既有任意的规范也有强制性的规范。
通常我们根据谓语来判定一项规定是任意性还是强制性的规范。
任意性的规范以“可以”、“有权”的表达体现,而强制性的规范则以“不得”、“应当”等来体现。
此外还有一些模糊性的表达,需要根据法律的体系以及法律的根本目的来解释是属于任意性规范还是强制性规范。
任意性的规范可以允许主体变更、选择或排除该项规定的适用,它充分考虑到主体的意思自治。
如第四十三条中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一股一表决权原则,股东具有的表决权大小与其持有的股份成正比,股东持股越多,表决权利就越大,其意思在法律拟制为公司意思的可能性就越大”[1]而但书的出现,意味着公司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可以突破《公司法》的规定,在制定表决权的规定时不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据此可排除《公司法》一百零四条第一款规定之规定:“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而强制性的规范则要求主体严格遵守,不得变更或排除。
而公司是否能在章程中将此条规定改为“五分之四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呢?章程规定的“五分之四”在法律规定的“三分之二”以内,字面看并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这种规定在根本上是否备合理性则需要通过法理来解释。
有限公司章程设置“一票否决权”效力的认定
有限公司章程设置“一票否决权”效力的认定一、裁判要旨公司章程是有关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章程可以规定董事会议定事项须经过全体持有股权董事,即经过全体持有表决权的董事一致同意方可做出。
若董事会决议未经持股董事的同意,该决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属于公司决议不成立情形。
【案例:(2018)苏01民终3636号】二、案件事实党某、计某分别持有南京赛世仙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世公司”)50%股权。
二人均为赛世公司的董事,并共同推举史某为公司另一董事,组成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同意秦某担任公司监事。
同日,赛世公司董事会决议:选举党某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聘请史某担任公司总经理。
2017年1月20日,赛世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史某向党某的电子邮箱发送《赛世公司董事临时会议通知》。
赛世公司董事临时会议,党某没有到场也未派人到场,计某和史某出席会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免去党某作为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务,选举计某作为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顾某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
三、法院裁判审理法院认为: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董事召开董事会会议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法》解释四第五条规定本案中,赛世公司的章程规定: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会议应全体持有股权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的,视为其出席董事会会议并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表决权;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权,持有股权的董事对公司所有事项有一票否决权;董事会议定事项须经过全体持有股权董事,即经过全体持有表决权的董事一致同意方可做出。
就本案而言,董事会决议未经持股董事党某的同意,违反了“董事会议定事项须经过全体持有表决权的董事一致同意方可做出”的章程约定,该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该决议依法不成立。
简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关于股权转让限制条款的效力
简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关于股权转让限制条款的效⼒2019-07-08摘要:《公司法》71条第4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为股东的意思⾃治预留了空间,但实践中因约定的条件多种多样,各地法院判决结果各异。
本⽂通过列举我国和国外关于章程限制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再从不能⼀概否定或承认限制股权转让条款的效⼒,⽽应该具体事项具体分析,但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违背公序良俗的规定,不能损害第三⼈利益和限制转让要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公司利益的原则下从初始章程、修订章程,以及实践中个⼈遇到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关于限制股权转让的条款进⾏分析和提出见解。
关键词:章程;股权转让;限制;效⼒中图分类号: D922 ⽂献标识码: A ⽂章编号: 1673-1069(2017)06-11-3引⾔我国《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中基于有限责任公司⼈合兼资合的特性,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给股东意思⾃治预留了空间。
71条第4款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实践中章程制定⽅因不同商业利益需求对于股权转让往往在公司章程中做了限制性规定。
笔者在⼯作中就曾遇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基于公司利益、股东⽅诉求、职⼯持股等在公司章程中对于股权转让及退出做了特殊规定。
如:⼀⽅股东向关联⽅转让股权其他股东应同意并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转让股权时应取得某⼀⽅股|(⼀般是控股股东)的同意,否则不得转让股权;对于员⼯股权的转让明确规定了受让⽅(必须是某⼀⽅股东或者股东会、董事会指定的受让⽅)、转让价格,对于员⼯退休、离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份不适格(失踪、死亡、丧失民事⾏为能⼒等);违反敬业禁⽌业务、违法犯罪等各类情形发⽣时必须转让股权在章程条款中进⾏了明确;⼀些国有出资的股东在章程中会直接明确股权的转让需取得国资管理部门的许可和履⾏国资转让程序。
经济业务的多样性带来了司法实践中各式各样涉及章程限制条款案件的不断涌现,理论界和实务界对经济⽣活中涌现的疑难问题⼀直在进⾏探索、研究,以期让当事⼈在章程中进⾏股权转让限制条款的约束时可以明确知悉⾃⼰的⾏为产⽣的后果。
什么是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
什么是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问:什么是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答:在公司治理过程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按“资本多数决”的议事规则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并不鲜见。
这实质上反映了公司表决权在运行过程的异化。
为防止公司表决权在运行中走向异化,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对股东的表决权进行相应的排除显得尤为必要。
所谓“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就是在一定的情况下,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在股东会上不享有投票权或投票权受限。
问:在什么情况下,股东不享有投票权或投票权受限?答:依据《公司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对股东表决权的限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我国《公司法》第16条第2、3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该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该条规定实际上排除了关联股东的表决权。
第二,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
根据《公司法》第103条之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对公司持有自己股份的投票权限制,主要理由是防止公司被内部人控制。
第三,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6条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该规定没有明确是否可以排除股东表决权行使,但有观点认为,“没有出资就没有权利”是规范股东与公司关系所遵循的《公司法》基本规则。
允许公司通过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形式,限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表决权,排除其在股东会上投票的权利,完全符合股东表决权排除规则的设计功能。
公司法系列之表决权详细规定
公司法系列之表决权详细规定《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破产法》都有关于表决权的规定。
(一)表决权行使的方式1、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作出决议时,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在议事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3、累计投票制。
享有的表决权数等于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待选的董事或监事人数。
以上三种表决方式,在《公司法》中有相关规定。
如果企业章程规定了表决方式,那么采取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
4、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
5、双重多数标准通过。
在《破产法》中规定,表决权的行使通常指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或2/3通过。
既有人数的规定也有债权额的规定。
在《破产法》中,还有另外一种表决方式,即分组表决。
同种类的债权分组表决,如果该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那么决议通过。
例如重整计划的通过。
(二)决议事项1、对公司的对外投资的决议《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2、对外担保的决议《公司法》规定,公司为他人或其他企业提供担保,可以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如果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3、特别决议和一般决议(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必须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有:(2)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就一般决议表决时,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在合伙企业当中,重大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
重大事项包括:①改变合伙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或地点②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③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④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⑤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⑥合伙人以劳务出资、合伙协议的订立及修改和补充等在合伙企业中,只有合伙人之间转让出资和确定清算人不需全体一致同意,其余都是由合伙人一致同意方能通过的事项。
2024年中级经济师之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题库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
2024年中级经济师之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题库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45题)1、(2021年真题)某公司12月支付次年的房屋租金120000元,采用权责发生制时,该项支出应计入本月费用为()元A.120000B.30000C.10000D.0【答案】 D2、下列经济业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应列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的是()。
A.变卖固定资产收回的现金B.支付经汽租赁费用付出的现金C.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D.取得银行借款收到的现金【答案】 B3、根据统计数据的收集方式分类,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属于()。
A.观测数据B.实验数据C.间接数据D.直接数据【答案】 A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可以采取的出资形式是()。
A.集体土地所有权B.劳务C.管理能力D.知识产权【答案】 D5、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称为()。
A.实收资本B.资本公积C.盈余公积D.未分配利润【答案】 B6、(2020年真题)对定量变量观测的结果称为()A.数值型数据B.分类数据C.定性数据D.顺序数据【答案】 A7、公司应表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A.520B.1030C.1545D.2050【答案】 B8、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大数据“4V”特性的是()。
A.数据量大B.数据多样性C.价值密度高D.数据的产生和处理速度快【答案】 C9、从重要性来看,国际储备的管理实质上是( )的管理。
A.黄金储备B.外汇储备C.储备流动性D.币种构成【答案】 B10、关于免除的说法,错误的是()A.免除可导致合同关系消灭B.免除须取得债务人同意C.免除可以是部分免除也可以是全部免除D.免除是债权人放弃债权的行为【答案】 B11、负债按流动性可分为()。
A.长期负债和流动负债B.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付债券C.应付税费和应付账款D.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答案】 D12、财政管理体制的中心环节是()。
股份公司股东会表决规则是怎样的
Hesitation can certainly avoid the possibility of doing something wrong, but it also loses the chance of success.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股份公司股东会表决规则是怎样的股份公司股东会表决规则是在公司有重大决策的情况下,必须要得到股东大会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才可以进行,比如说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等。
股东大会是保障股东们的权益,不通过股东决议会,相关机关单位不受理。
一、股份公司股东会表决规则是怎样的《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有明确的规定,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在公司的章程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股东的表决权的性质有什么(一)表决权为一种固有权。
表决权系基于股东地位而从股东权中涌流出来的一种权能,除非依据法律规定,不容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予以剥夺或限制。
(二)表决权为一种共益权。
表决权之行使固然要体现各自股东的利益和要求,但由于公司的意思表示是由多个股东表决权之行使汇集而成的,表决权之行使又必然介入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此种介入形式既可表现为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尊重和促进,又可表现为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限制和压抑。
名词解释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
名词解释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
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是指在股东大会上,根据公司法规定或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可以对某些股东的表决权进行限制或排除的制度。
这种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的稳定运作和保护公司利益,防止少数股东滥用表决权对公司的决策产生过多影响。
根据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公司可以对持有特定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权进行限制或排除。
一般来说,这些特定股份可能具有特殊权益或特定约定,例如优先股、特权股、创始股等。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对这些特殊股权的股东的表决权进行限制,或排除他们对某些重要事项的表决权。
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可以有效地避免因部分股东占据的表决权过大而对公司决策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同时,这也可以保障公司的长期发展和整体利益。
然而,对股东表决权的限制或排除应当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并确保得到所有股东的公平待遇和合理利益的保护。
2022年-2023年中级经济师之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强化训练试卷B卷附答案
2022年-2023年中级经济师之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强化训练试卷B卷附答案单选题(共30题)1、从回归方程y=6.2-0.8x可以得出( )。
A.x每增加1个单位,y增加0.8个单位B.x每增加1个单位,y减少0.8个单位C.x每增加1个单位,y平均增加0.8个单位D.x每增加l个单位,y平均减少0.8个单位【答案】 D2、政府干预出口贸易以刺激出口增加的主要措施是( )。
A.出口配额B.进口配额C.公共采购D.出口补贴【答案】 D3、费雪方程式MV=PT中,T代表( ) 。
A.财富总量B.商品和劳务的交易量C.国内生产总值D.收入总额【答案】 B4、复式记账法中的()是一种被普遍接受并广泛使用的记账方法。
A.支出记账法B.借贷记账法C.收付记账法D.增减记账法【答案】 B5、理性的选民由于不指望自己的一票能够影响选举结果,因而没有动力花费时间和成本去搜寻有关选举的信息。
指的是()A.投票循环B.理性的无知C.理性的非理性D.选票极大化【答案】 B6、(2012年真题)假设某个国家2007年~2011年,GDP年均增长8%,资本存量年均增长5%,劳动力年均增长2%。
如果资本在GDP增长中的份额为60%,劳动力为40%,这一时期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率应为()。
A.3.0%B.4.0%C.7.0%D.4.2%【答案】 D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处分按份共有的财产,应当经()共有人同意,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全体B.占份额二分之一以上的C.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D.占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答案】 C8、从工业化国家财政支出的实践看,自20世纪初期以来,各土业化国家财政支出规模变化的普遍趋势是()。
A.呈现波动变化,但总趋势是不断缩小B.呈现周期性变化,但总趋势是不断扩大C.有的年份扩大,有的年份缩小,但总趋势是保持稳定D.先是持续增大,后来逐渐稳定在相对较高水平上【答案】 D9、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应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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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排除规则
公司法中的表决权排除,又称表决权回避,是指当某一股东与股东会讨论的决议事项有特别的利害关系时,该股东不得就其持有的股份行使表决权的制度。
设立表决权排除规则的意义,主要在于防止控股股东滥用资本多数决规则,损害公司利益和少数股东利益。
例如控股股东利用资本多数决规则,通过股东会决定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公司进行不平等的关联交易,从而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公司进行利益输送,使公司利益和少数股东利益受损。
一、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担保时,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排除
第十六条【公司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二、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被除名可适用表决权排除
上海二中院民四庭《宋余祥诉上海万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
【裁判要旨】: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7条规定,股东未按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或返还出资的,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对于该股东除名决议,该未出资股东不具有表决权,即便该股东系控股股东。
【审判】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公司法》第42条的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无公司章程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该"出资比例"应为认缴的出资比例。
本案即使豪旭公司存在抽逃出资行为,亦不影响其根据认缴出资比例对股东会议行使表决权。
故对于万禹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拥有99%股权的豪旭公司对其中解除豪旭公司股东资格的事项已予以否决,该审议事项应属未被通过。
据此,一审判决:驳回宋余祥的诉讼请求。
宋余祥和万禹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认为豪旭公司抽逃出资属实,对于豪旭公司抽逃出资而应被解除股东资格的股东会决议,豪旭公司应当回避,不具有表决权。
故2014年3月25日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应属有效。
上诉请求改判支持原告的原审诉请。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的证据能够证明豪旭公司抽逃了其认缴的9900万元的全部出资款,且经万禹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返还。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7条有关股东除名的规定,股东会对拒不出资股东予以
除名的,该股东对该表决事项不具有表决权。
本案对于豪旭公司抽逃全部出资的行为,万禹公司已给予了合理期限的催告,并在召开股东会时通知豪旭公司的代表参加给予其申辩的权利。
最后表决时豪旭公司对其是否被解除股东资格不具有表决权。
万禹公司另两名股东以100%表决权同意并通过了解除豪旭公司股东资格的决议,该决议有效。
豪旭公司股东资格被解除后,万禹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
据此,二审判决:一、撤销原判;二、确认万禹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有效。
三、未履行或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被限制股东权利适用表决权排除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履行出资义务系违反股东基本义务,倘不适用表决权排除规则将使该规则的设计目的无法实现。
正如前文所述,虽然目前我国法律法规规定适用股东表决权例外的范围十分有限,但这一制度可以通过司法实践予以适度拓宽适用范围,只要符合公司法原理,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即可。
前文亦述,股东表决权例外规则最主要的功能是防止大股东滥用资本多数决损害公司和小股东利益,而按法律规定和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是股东最基本的义务,只有在出资的基础上才有股东权、资本多数决等公司治理规则的讨论意义,"没有出资就没有权利"是规范股东与公司关系所遵循的公司法基本游戏规则(名义股东也以背后有实际出资人为基础)。
如果大股东名义上占有控股地位,实际根本未出资却能绝对控制公司表决权,该情形本身就是对公司、小股东利益的极大损害,是对公司法基本游戏规则的破坏。
对这种情形允许公司在形成股东除名决议时适用表决权排除,完全符合股东表决权排除规则的设计功能。
四、公司章程可约定股东表决权排除规则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故全体股东可一致同意在公司章程或章程修订案中,对利害关系股东的表决权予以限制或者排除,应当认定为有效。
并在公司章程中约定清楚"利害关系"的范围。
利害关系的范围如下:
1、关联交易
我国《公司法》将关联关系定义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关联交易就是在上述密切关系的基础上而进行的控制股东与公司之间所进行的购买、销售、租赁、代理等交易行为。
2、未出资的股东
对于未出资的股东,在公司决定是否对其追究责任时,需通过公司的相关机构以形成决议的方式进行,此时,应把该股东可能行使表决权的情形予以排除。
3、免除股东责任
应当对于有待被追究或免除责任的股东之表决权予以排除。
注意此时对股东追究与免除的责任,该责任是特定股东对公司的责任,而不是该股东对其他股东应负的责任。
4、股东董事、股东监事薪酬的决定
在决定董事、监事报酬时,作为董事或监事的股东应被视为特别利害关系人而排除他的表决权。
对于利害关系被排除的法律效果这一问题,笔者认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股东虽然在这次表决中丧失了表决权,但并不影响其股东地位,其作为股东享有的其他股东权利,如接受股东大会通知的权利、股东会出席权、就利害关系陈述意见的权利、提案权、质询权、分红权等均不受影响。
五、表决权排除瑕疵的救济制度
公司没有按照规定排除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表决权,从而造成了不公正的公司决议,作为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呢?我国《公司法》第22条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由此可见,违反表决权排除制度形成的决议属于表决方式瑕疵而应属于可撤销的范畴,股东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
综上,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排除规则的建立,有助于缓解有限公司"资本多数决"所来的大股东权利滥用的弊端。
(文/齐精智陕西明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