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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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一、离职申请:

1、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1个月申请,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

2、试用期员工需提前3天申请;

3、公司辞退的员工,收到《辞退通知》之日应立即结束工作,进行交接,即为最后工作日。

二、离职形式:

1、员工本人主动离职/公司辞退,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

2、旷工3日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行政人事部给予公示。

三、离职审批:

1、员工提出离职后,负责人应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原因。若同意,审查其填写的《员工离职申请单》,如无问题,在上面签字确认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具体审批流程:《员工离职申请单》→部门主管签字→上级主管签字→副总经理签字→行政人事部备案

四、离职办理:

员工自提出离职申请之日起,至离职到期日,应逐项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交接内容包括:本岗位所负责工作内容进度、所保存资料清单、各类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门禁卡等。

附表:

员工离职申请书

编号:

员工离职交接单

填表日期:年月日

交接人:审核人:

填表说明:

1.此表用于离职人员办理移交物品手续,离职人员必须在办理移交手续后,再办理人事及财务手续;

2.如有未尽事项、条款请在表格预留空白处注明;

3.此表在行政人事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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